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

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1

  一、目的及範圍

  第一條本公司為提高在職人員素質,改進知識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績效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公司在職人員的教育培訓及相關事項均按本辦法辦理。

  二、權責劃分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教育培訓的權責

  1、舉辦公司共同性課程培訓;

  2、擬定、呈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訓課程;

  3、制定、修改公司培訓制度;

  4、上報公司在職教育培訓的實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編撰、指定共同性培訓教材;

  6、審議培訓計劃;

  7、檢查、考核培訓的實施情況;

  8、審查、辦理公司派外人員培訓;

  9、研擬、執行其他有關人才開發方案;

  10、擬定各項培訓計劃費用。

  第四條各部門的權責

  1、彙總呈報全年度培訓計劃;

  2、制定、修改專業培訓規範;

  3、確定講師的人選;

  4、舉辦內部專業培訓課程培訓及上報有關實施成果;

  5、編撰專業培訓教材;

  6、檢查本部門專業培訓成果。

  三、制定培訓規範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應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制訂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規範,為實施培訓提供依據,其內容包括:

  1、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類;

  2、各職責類別的培訓課程及總時數;

  3、各培訓課程的教材大綱。

  第六條各部門組織機構、職能改變後,或因技術升級導致生產條件、設計開發過程發生變化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對培訓規範進行修訂。

  四、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七條各部門根據培訓規範和實際需要,填寫在職培訓計劃表,並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將各部的培訓計劃彙編成年度計劃彙總表,上報總經理稽核、簽發。

  第九條各培訓課程主辦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上報稽核後,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

  第十條臨時性的培訓課程,亦需填寫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經上報稽核後實施。

  五、培訓的實施

  第十一條培訓主辦部門應依據在職培訓實施計劃表按時實施培訓,並負責該培訓的全部事宜:如培訓場地的選擇、教材分發等。

  第十二條如有輔助材料,講師應在開課一週前把原稿交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刷,並確保上課時發給學員。

  第十三條各項在職培訓實施時,參加培訓的學員應簽到,人力資源部應切實瞭解上課、出席情況。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準時上課,因故不能參加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對於曠課、遲到、早退、不專心培訓的學員參照平時獎懲規定處罰。

  第十四條人力資源部應定期召開檢查會,以評估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成果,並予以記錄,送交有關單位參考以利改進。

  第十五條各項培訓結束後,應有相應的考試、測驗,由主辦單位或講師負責監考,試卷應分為三至四類,由講師提前選交主辦部門。

  第十六條各項培訓考試因故缺席者,事後一律補考,補考不參加者,一律以零分計算。

  第十七條培訓考試的成績、成果報告,作為考績和升遷的參考。

  六、呈報培訓成果

  第十八條每期培訓結束後,講師應於一周內評定出學員的成績,登入在職培訓考試成績單,連同試卷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員工個人完整的培訓資料儲存。

  第十九條主辦單位應在培訓結束後一週內填報在職培訓總結表及講師小時費用申請表,會同在職培訓考試成績表和學員意見調查表送交人力資源部,以支付費用並存檔以備查。

  第二十條如需支付教材編撰費用,主辦單位應填報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經稽核簽發後支付。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應事先填寫公司人員在職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二條各部門每隔三個月應填寫在職培訓實施情況報告書上報人力資源部,以便了解該部門在職培訓實施情況。

  七、培訓的評估

  第二十三條每期培訓結束後,主辦部門應讓學員填寫在職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同考試答卷一併收回,送講師轉人力資源部稽核,為今後再舉辦類似培訓提供參考。

  第二十四條為評估各部門培訓成效,各單位主管應填寫培訓成效調查表,由人力資源部彙總,並參考生產及銷售績效的變動,分析、評估培訓成效,之後做成書面報告,經上報稽核後分送各部門及有關人員,為下一次培訓提供參考。

  八、外派培訓

  第二十五條各部門為適應工作、升遷等需要,推薦有關人員到外接受培訓,須送人力資源部審議並上報總經理核准後,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辦理出差手續。

  第二十六條外派受訓人員返回後,應將有關資料,包括教材、考試成績、結業證書等送人力資源部存檔,並將其培訓成績記錄於培訓資歷表。

  第二十七條外派受訓人員將接受培訓時所學的知識整理成冊,作為講習材料,並舉辦講習會,自任講師,向有關人員授課。

  第二十八條凡參加外派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個人外派培訓申請表、個人外派培訓記錄表、及個人教學記錄表。

  九、附則

  第二十九條凡舉辦各種培訓,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原則。

  第三十條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年度考績、晉升等活動時應參考受訓人員的培訓成績、資歷等。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呈總經理稽核批准後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2

  一、目的:

  1.使新入職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況、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及各項制度政策,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幫助新入職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瞭解工作職責,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新入職員工、轉崗員工、內部晉升員工,以下統稱為新員工。

  三、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權責及內容

  1.人力資源中心:

  1.1入職當天:帶領新員工熟悉辦公環境、公司規章制度、薪資福利、流程表單等,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詳見《附件1:新員工入職培訓大綱》;

  1.2入職15天后:進行新員工崗位入職培訓面談,瞭解新員工培訓及學習進度、其它需求;

  1.3入職兩個月內:組織《新員工培訓班》,進行企業文化、職業化課程等現場培訓及考試。

  2.用人部門:

  2.1新員工入職前:按照新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規範:制定《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

  2.2入職15天后:進行崗位學習評估,並記錄在《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上,交人力資源中心歸檔;

  2.3入職3個月內:培訓新員工崗位基本專業知識、技能,傳授工作程式及方法,介紹關鍵工作指標。安排新員工按時參加《新員工培訓班》。

  四、入職培訓流程

  1.用人部門在員工入職前1天,按入職崗位的崗位職責,明確學習內容及指導人員,制定《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併發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

  2.培訓主管在新員工辦理完入職手續後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介紹本部門同事及辦公室工作環境;指導新員工在電腦上學習新員工入職培訓相關內容詳見:《附件1:新員工入職培訓大綱》,並在入職當天17:00,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筆試。

  3.用人部門負責人在新員工學習完《附件1:新員工入職培訓大綱》相關內容後,按《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安排指導人員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培訓;

  4.培訓主管不定期對新員工入職學習進度進行跟蹤,在員工入職15天后對新員工進行崗位面談,瞭解新入職員工學習、工作、生活的進度與需求;

  5.在新員工入職15天后,用人部門負責人及指導人員在對新員工學習進度進行評價,並在《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做記錄,之後將表格交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歸檔。

  五、入職培訓的考核、考勤及建檔

  1.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新員工入職15天后,用部門必須按《附件2:新員工培訓學習計劃》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價;

  2.部門主管應積極支援及配合人力資源中心,確保員工能夠按時參加《新員工培訓班》,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應提前書面告知人力資源中心培訓主管;

  3.人力資源中心應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學習卡》,對員工入職後的所有培訓記錄備案。

  人事給員工培訓公司規章制度3

  一、培訓目的:

  為使新員工在入職前對公司的企業文化有一個全方位的瞭解,做好心態調整,儘快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掌握工作要領、工作程式和工作方法,以及成為優秀員工需要具備的專業素質、責任感、職業信用、專業精神。特制定該管理規定。

  二、培訓期間:

  新員工入職培訓期1個月,包括2—3天的集中脫崗培訓及後期的在崗指導培訓。人力資源部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培訓日期。

  三、培訓物件:

  公司所有新進員工。

  四、培訓方式:

  1、脫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採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

  2、在崗培訓: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對其已有的`技能與工作崗位所要求的技能進行比較評估,找出差距,以確定該員工培訓方向,並指定專人實施培訓指導,人力資源部跟蹤監控。可採用日常工作指導及一對一輔導形式。

  五、培訓教材:

  《員工手冊》

  六、培訓內容:

  1、企業概況:公司歷史、現狀以及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經營理念、公司企業文化、未來前景、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範圍、人員結構、薪酬福利政策、培訓制度、歷年重大人事變動或獎懲情況介紹以及新員工關心的各類問題解答等。

  2、員工手冊:公司規章制度、獎懲條例、行為規範等。

  3、入職須知:入職程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

  4、財務制度:費用報銷程式及相關手續辦理流程以及辦公裝置的申領使用。

  5、安全知識:消防安全知識、裝置安全知識及緊急事件處理等。

  6、實地參觀:參觀公司各部門。

  7、介紹交流:介紹公司高層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骨幹與新員工認識並交流懇談。

  8、在崗培訓:服務意識、崗位職責、業務知識與技能、業務流程、部門業務、周邊關係等。

  七、培訓考核:

  培訓期考核分書面考核和應用考核兩部分,脫崗培訓以書面考核為主,在崗培訓以應用考核為主,各佔考核總成績的50%。書面考核考題由各位授課教師提供,行政人事部統一印製考卷;應用考核透過觀察測試等手段考查受訓員工在實際工作中對培訓知識或技巧的應用及業績行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門的領導、同事及人力資源部共同鑑定。

  八、效果評估:

  行政人事部透過與學員、培訓負責人直接交流,並制定一系列書面調查表進行培訓後的跟蹤瞭解,逐步減少培訓方向和內容的偏差,改進培訓方式,以使培訓更加富有成效並達到預期目標。

  九、培訓工作流程:

  1、行政人事部根據新入職員工的規模情況確定培訓時間並擬定培訓具體方案。

  2、行政人事部負責與各相關部門協調,作好培訓全過程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經費申請、人員協調組織、場地的安排佈置、課程的調整及進度推進、培訓質量的監控保證以及培訓效果的考核評估等。

  3、行政人事部負責在每期培訓結束當日對學員進行反饋調查,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反饋意見表》,並根據學員意見七日內給出對該課程及授課教師的改進參考意見。

  4、新員工集中脫產培訓結束後,分配至相關部門崗位接受在崗培訓,由各部門負責人指定指導人實施培訓並於培訓結束時填寫《新員工入職培訓記錄表》報行政人事部。

  5、行政人事部在新員工接受上崗培訓期間,應不定期派專人實施跟蹤指導和監控,並透過一系列的觀察測試手段考查受訓者的實際工作情況,以評估培訓結果,調整培訓策略和培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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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新員工更好地理解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企業文化,加快融入公司氛圍,熟悉工作崗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新員工是指新進公司工作的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專案公司。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為新員工入職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相關單位(部門)為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協助管理部門。

  第二章內容與程式

  第五條所有新員工均須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無特殊原因不參加新員工入職培訓的,原則上不予轉正。

  第六條新員工入職培訓週期為3-6個月,主要包括集中培訓和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兩項內容。

  第七條集中培訓主要內容為:公司基本情況及產品介紹、發展歷程及企業管理理念、組織架構與基本規章制度、管理制度體系與質量管理體系介紹,以及實地參觀精品樓盤等。

  第九條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主要內容為:本崗位的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工作規範、要求及注意事項等。

  第八條在本公司的集中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和實施,主要採用集中授課及討論、參觀的形式進行,培訓週期原則上為2天。在集中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聯絡與溝通,並作好相應安排。

  第十條新員工所在單位(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已具備的崗位知識和已掌握的崗位技能進行必要的瞭解和評估,找出差距,並確定其試用期間的實習培訓重點。

  第十一條試用期崗位實習培訓主要以崗位實踐為主,並由所在單位(部門)安排輔導員進行輔導,具體按《新員工輔導員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二條新招聘的部門負責人和工程系統崗位的人員,在實習培訓期間還應安排至綠城集團的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進行2-3周的崗位實踐,具體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聯絡和安排。

  第十三條如需安排至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進行培訓的,人力資源部應會同新員工所在部門對培訓時間、崗位、內容及要求等進行溝通,並提前一週將《實習培訓需求表》提交實習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以便實習單位安排針對性的培訓。

  第三章效果評估與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集中培訓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實際情況透過筆試、口頭提問、面談等形式對新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第十七條在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的實習培訓期間,新員工須提出不少於10個有關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問題,向有關人員請教,儘量找出答案並在《實習培訓提問清單》作好記錄;在實習結束後,《實習培訓提問清單》經實習培訓部門負責人審閱後,交新員工所在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實習培訓期間,新員工應做到以下幾點:

  1、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虛心好學,多問多練,認真完成實習培訓任務;

  2、做好工作筆記,培訓結束後由新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審閱;

  3、培訓結束時須完成實習培訓總結或指定的專項報告。

  4、遵守培訓期間的其他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實習培訓結束後,實習培訓責任人應透過口頭提問、面談等形式對新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評估,並填寫《實習培訓情況反饋表》交新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二十條新員工入職培訓期結束後,新員工須寫出書面總結,交新員工輔導員及部門負責人審閱,並報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參加實習培訓人員培訓期間的相關費用由所在公司承擔。

  第二十二條在相關職能部門或培訓基地的實習培訓期間,派出單位應向實習單位支付50元/工作日的培訓費,由實習單位用於獎勵培訓責任人及培訓部門。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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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1.使新進員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況、相關部門工作流程及各項制度政策,增強對企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2.使新進員工能夠自覺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和行為準則,增強作為企業人的意識。

  3.幫助新進員工儘快適應工作環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績效。

  4.使新進人員深切體會到公司的宏偉目標,激發其求知慾、創造性,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

  第二條適用範圍

  1.凡本公司新進員工必須接受本公司舉辦的入職培訓,悉依本制度實施。

  2.本制度所指新進員工包括轉崗員工、外聘員工及其他認為應該接受培訓的員工。

  第三條培訓原則

  公司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原則

  第二章培訓前期準備

  第四條整理新員工入職資料

  培訓實施前公司人力資源部經理助理負責收集並整理新員工入職資料(詳見附件一),統計參訓人員名單,為培訓場地的選擇,裝置選用,資料提供及行政後勤管理等工作做準備。

  第五條培訓方案的制定

  人力培訓專員制定公司新員工入職培訓培訓方案大綱,並提交人力資源部部長稽核及修改,形成培訓方案(詳見附件二),人力資源部部長將培訓方案呈交給公司領導主管審批,經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培訓通知的制定與發放

  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擬定培訓通知(詳見附件三),並經許可權領導審批後,利用公司內部通用資訊交流平臺(email或OA系統)提前十個工作日向相關部門發放培訓通知,以便相關部門或人員做必要的準備工作。在培訓前的1~2個工作日內,人力資源專員還需要再發放一份培訓提醒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準時參加培訓。

  第三章實施培訓

  第七條確定培訓講師

  公司培訓講師由相關部門推薦並經部門主管和人力資源部稽核合格後擔任,沒有合適人選的,由人力資源部專員透過外聘方式聯絡確定培訓講師。

  第八條確定培訓教材

  公司規定,培訓教材及培訓講義由培訓講師擬定,並於培訓開始前3個工作日將培訓講義及教材提交給人力資源部,以便人力資源部培訓專員列印、裝訂,提前發放給參訓員工。

  第九條場地確認

  人力資源部專員負責聯絡確認培訓場地。培訓在公司內部進行的,人力資源部專員需向公司相關部門提交培訓場地使用申請單及培訓場地使用登記表(詳見附件四),登記確認。

  第十條

  人力資源培訓專員在培訓開始前1~2個工作日告知員工培訓的地點及時間,以便員工準時參加培訓。

  第十一條場地佈置

  公司行政後勤管理人員在培訓開始前佈置好培訓場地,將相關裝置的準備工作落實到位並檢查相關設施、裝置是否正常,以保證培訓工作的正確進行。場地設施裝置檢查確認登記表(詳見附件五)

  第十二條入職培訓實施過程中,人力資源培訓專員負責學員的考勤,並在培訓開始時提前半個小時準備好培訓考勤簽到表(詳見附件六)

  第十三條物品資料發放

  人力資源專員根據培訓方案發放培訓所需物品及資料,並登記存檔。《物品資料發放清單》及《物品資料發放登記表》(詳見附件七)

  第四章入職培訓的考核

  第十四條培訓考核

  1.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公司入職培訓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對員工進行考核。

  2.學員考核

  人力資源專員根據領導審批實施的方案,對學員進行考核,並組織學員填寫員工培訓報告書(詳見附件八)及學員培訓調查反饋表(詳見附件九),並由人力資源專員統一收齊並整理歸檔。

  3.培訓師考核

  人力資源部專員根據學員培訓調查反饋表及部門反饋對培訓師進行考核並填寫培訓師考核登記表(詳見附件十)。

  4.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實施過程的協調、組織和控制工作,並記錄每位新員工的表現,以此作為培訓考核依據之一。

  5.人力資源專員根據培訓考勤記簽到表及員工培訓過程表現的記錄情況、員工培訓報告書、培訓考核測試、學員調查反饋表核算出員工的考核成績,並填寫員工培訓考核表。員工培訓各項考核專案比重分配表(詳見附件十一)。

  第五章入職培訓效果評估、反饋及資料存檔

  第十五條人力資源為保證入職培訓目標的實現,在公司入職培訓考核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對員工進行培訓效果評估及反饋工作。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專員在考核結束後,根據考核結果,填寫培訓各項考核專案評估表(詳見附件十二)並將學員培訓評估結果反饋給學員。

  第十七條員工培訓檔案的建立

  人力資源部根據領導審批實施的培訓方案及考核結果在培訓結束後一個月內,建立完整的入職培訓檔案,並能體現在個人培訓檔案中。

  第十八條人力資源部門相關管理人員在培訓結束後3個月內應繼續對員工進行跟蹤效果評估並記錄歸檔。

  第六章入職培訓紀律

  第十九條公司入職培訓考勤規定

  1.人力資源部根據前期收集的人員名單在培訓前10天在公司內部網路及公告欄中發放培訓通知及確認培訓人員。同時各部門培訓聯絡員及文員有責任將培訓通知告知部門受訓人員。

  2.人力資源部必須嚴格入職培訓考勤,所有受訓人員須在上課前簽到確認。

  3.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應在培訓次日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遲到、早退論。

  4.確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來參加培訓者,應在培訓前持有部門主管簽字確認的說明,否則將作缺勤論。

  5.無故曠課、遲到、早退及中途缺課者,將作缺勤、遲到、早退論處,並書面告知其部門主管,累計5次的,視為嚴重違紀處理並予以辭退。

  6.入職培訓是每一位新進員工必須參加的培訓專案之一。各部門主管應積極支援和配合人力資源部,確保員工能夠按時參加入職培訓。

  第二十條課堂紀律

  1.培訓老師應按時到課堂授課,不得有遲到、早退現象,培訓老師應在課堂前重申課堂紀律。

  2.培訓前學員需將手機調至震動或靜音模式,培訓過程中禁止接聽電話,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使用簡訊方式,若有特殊情況須接聽電話的,應舉手申請到培訓課室外接聽。

  3.培訓課程中,嚴禁大聲喧譁,或竊竊私語討論,如有問題可舉手提出。

  4.培訓課程中嚴禁隨意走動,有緊急需要的需徵得培訓老師的同意。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以上各項工作均需根據領導審批實施的培訓方案嚴格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為程式檔案的補充。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經總經理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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