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規章制度(精選9篇)

關於公司規章制度(精選9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公司規章制度(精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規章制度1

  一、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就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於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稽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與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依法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與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與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與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與一定範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稽核、批准、修訂與廢止權。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就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就是: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稽核;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與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稽核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範稽核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與稽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與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她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徵求意見;

  5、彙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與內容。

  2、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與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與許可權。

  4、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援性檔案與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援性檔案、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後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與員工代表徵求意見。

  十七、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並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稽核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將草案及稽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1、就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就是否協調;

  3、草案結構、條款就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與技術規範;

  4、就是否切合企業實際與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稽核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檔案。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檔案為正式檔案,正式檔案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釋出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

  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並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與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稽核,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區域性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區域性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資源部、企管部對上年度公佈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並印刷成卷。

  三十二、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二。

  三十三、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公司規章制度2

  一、總則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二、服務規範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註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範,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譁。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佔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三、業務管理制度

  1、業務檔案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稽核、簽發。屬於秘密的檔案,核稿人應該注“秘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秘密檔案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稽核、簽發的檔案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3、外來的檔案由接件人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4、外發的檔案經經理稽核、簽發後再安排傳送,傳真等檔案在稽核後可立即傳送,並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洩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為私人列印、影印除業務以外的文字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週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週工作內容的總結、下週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週五上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注:業務檔案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檔案應交經理保管。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准,並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絡經理批准,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遊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於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透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採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於舉證,有利於企業藉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五、保密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注意崗位職責不洩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公司秘密是關係公司發展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員工知悉的事項。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A、公司經營發展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B、人事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專有技術。

  D、客戶資訊、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單據。

  E、公司非向公眾公開的財務情況、銀行賬戶賬號。

  F、產品的具體材料成分,特殊製作工藝,產品的生產成本。

  G、經理確定應當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項。

  3、屬於公司秘密的檔案、資料,應標明“保密”字樣,非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秘密檔案、資料。

  4、公司秘密應根據需要,限於一定範圍的員工接觸。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未經批准不準向他人洩露。非接觸公司秘密的員工,不準打聽公司秘密。

  5、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並妥善保管。

  6、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洩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洩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後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

  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1、短暫性公務外出(一天以內)向直屬部門主管請批並在登記表上登記外出事由及去向。

  2、一天以上公務外出應事先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主管批准,由總經理籤批後,交行綜合辦公室備案。

  3、若未能準時返回須及時以電話向直屬領導報告,徵得同意,並由主管代辦外出延長申請手續。

  4、公務出差每天必須以電話或電子信箱形式向主管領導彙報工作情況及工作進展。

  5、外地出差須辦理有關出差手續。

  6、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7、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8、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9、出差人返回後3日內應填寫公司員工崗位職責費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經理稽核批准,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10、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30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計程車,但回公司後需向經理講明。

  11、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准,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12、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5元,交通費依票據報銷。

  13、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七、薪金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30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賬戶形式領取。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物件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八、福利制度

  1、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2、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根據國家規定,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3、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根據國家規定,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男員工護理假7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5、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6、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7、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九、附則

  本規章制度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公司規章制度3

  為了樹立公司形象,加強和規範公司管理行為,健全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的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制度,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四、公司員工之間要團結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的精神。

  五、公司員工應端正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對辦事拖拉,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

  八、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九、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章,行政管理規章

  第一節,辦公制度

  一、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工作期間儀容儀表合乎規範,衣著得體,乾淨整潔。待人接物態度謙和,舉止文明。

  二、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有事需請假,外出辦公者需填寫外出聯絡單並經部門經理或主任稽核批准。

  三、辦公時間不得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上班時間不得幹私活,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書刊網頁。

  四:接電話,接待來賓時一律使用文明用語並做好留言記錄、訊息處理;客戶進門必須站立微笑迎接,主動介紹公司情況。

  五、保持辦公場所,設施,倉庫及個人的衛生。

  六、工作期間應勤於業務,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七、盡心,盡責,真誠合作,致力創造良好的集體環境,發揚團隊精神,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展開工作,不得拖拉,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業務時應就自己所知告之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第二節,公司人員職責

  一、部門經理職責

  1、各部門經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職責。

  2、各部門經理全面主持、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及時制訂工作周、月、季度計劃,並監督計劃的實施、執行。

  3、對本部門的工作,開展經常性的檢查,堵塞管理漏洞。教育員工忠實工作,各盡其責。

  4、服從公司管理,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5、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不得從事有損公司利益及形象的活動

  6、進行本部門的管理,正確處理解決有關事宜。工作盡心盡力,盡職盡則。

  7、保證本部門消耗及易消耗器材的安全回攏與保管及更新

  8、做好辦公室用品的申報、領取、購置、報修等管理工作

  二、文員職責

  堅守工作崗位,嚴守商業秘密,保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待人和藹具備良好的組織能力和工作協調能力。

  1、處理公司的公文、傳真等其它資料,並分門別類進行歸類。

  2、針對業務洽談的客戶資料,由業務員,工程部提供的市場資訊及時對其進行歸納整理。對於有業務意向的客戶資料整理並適時回訪。3、每日或每週的各種例會作詳細資料記錄。

  4、對業務合同、員工簽訂協議等要嚴守商業資訊。合同檔案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辦法之規定。

  5、電話銷售並熱情主動接聽業務電話,做每個電話的記錄,電話銷售要有足夠的銷售技巧。對使用者所提問題要給予快速及時的回覆。

  6、起草各種制度和檔案及經營性提案文稿。並對公司需要的各種管理表格,彙報表格進行設計。

  7、員工開每日例會,對公司突發事件或工作中最新的專案或沒有做出安排的實驗階段的專案必須要主動參與。

  8、負責辦公室的全面辦公用品、衛生等事宜。

  三、會計、出納職責

  1、建全公司財務帳目,如實記錄經營結果。2、定期做好各種財務報表向公司彙報。

  3、製備完整詳實的業務資料,不準弄虛作假做虛假記錄。

  4、當日帳目當日結清。嚴禁挪用、出借、貪汙公司各項返款。保管好各項業務的原始單據。

  5、做好現金、轉帳支票的填寫、核對、保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避免造成損失。6、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照章辦事。

  四、保管員職責

  1、做好貨物出入庫管理,建立實物臺帳。如實記錄實物出入庫情況。

  2、負責保管實物的收發工作,不準把庫房鑰匙交於其它人代管及讓其它人員代發貨物。嚴禁其它人進入庫房。

  3、做好實物入庫的驗收和發貨,及時清點、準確盤存。先收先發。

  4、庫房保管員應做到實物存放合理化,庫容清潔化。

  5、搞好儲存實物維護保養工作,採取相應的保管技術和保養方法,不得丟失貨物或貨物變質受損。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彙報。

  6、嚴格執行產品出入庫制度,嚴格履行出入庫手續,否則有權拒絕

  7、及時核對帳目,接受監督和檢查。

  第三節,財務管理制度

  1、建立總帳、銀行帳、現金帳、二級明細帳、庫存商品實物帳等全套帳目。

  2、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票相符、帳物相符,保證原始票據的稽核性。

  3、實物發放和現金收入及審批分離進行,各部門製作銷售收入和支出日報表、月報表、收款憑單、出入庫憑單由當事人、經手人、負責人簽字方可生效。由各部門負責人每月末向公司財務彙報。

  4、做好產品實物和貨款的薄記統計工作,銷售情況每月結算一次,及時回收應收帳款。各部門部開支費用一次性支出300元以上,要向公司請示批准後方可使用,對於未經請者私自動用公用款項的當事人輕者費用自負,情節嚴重者,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5、白條不做為作帳憑據和抵庫依據,各部門簽寫的白條由公司主任確認批准後方可有效。

  6、市場經營部備用金不得超過100元,每日下午5時前必須把當日的收入交回公司財務或存入銀行。支票和匯票的進帳單必須及時和開戶銀行核對,並留存備查。公司財務的備用金不能超過 3000 元。

  7、支票實行票據和印鑑分離管理,使用時由出納開具,財務主管加蓋印鑑,並做好支票的使用記錄及保管。凡使用的支票必須記錄收款單位名稱,銀行帳號和金額並由對方收票人簽字。

  8、公司現金款項和支票不得外借,挪用和隨意截留,如發現有上述情況而未造成經濟損失者除保留基本工資外,扣除該部門經理一切福利待遇,對當事人給予經濟處罰乃至開除,造成嚴重後果者追究法律責任。

  9、每月26日前各部門出入庫統計表和財務收支月報表匯公司,並將全部貨款追回,隨時接受公司的稽查。如有問題及時報公司,隱瞞問題者追究其責任。

  公司規章制度4

  為了規範集團IT(資訊科技)各項工作,提高IT系統的可靠性,提高IT 總體服務水平,並使得相關工作具有持續改善性及相互協作性,特制定統一的IT 規範及標準,包括建立統一的裝置管理規範,統一的IT網路及安全標準,統一的系統管理及維護流程等。

  集團IT部在與各公司討論的基礎上,結合各公司的情況,統一制定了以下集團IT管理規章制度,請各公司參照執行。由於集團各公司實際情況較複雜,我們本次編寫的規章制度覆蓋面有限,存在不當之處請各公司指正,我們將隨著集團IT系統不斷髮展,進一步修改完善集團IT的各項制度。

  一、集團電腦裝置管理規範

  1、裝置管理工作範圍

  集團相關電腦等IT裝置均為集團資產。所有裝置的維護、管理及裝置規格的稽核由各公司IT部相關人員負責.各公司IT部門需設立IT管理員,負責電腦等IT裝置的管理工作。對於本公司的所有電腦等IT裝置必須列管(分類編號),並由財物部門提供固定資產編號,在顯著位置貼上固定資產編號標籤。如有人員因為在集團內部調動工作,應首先歸還原公司的所有IT資產後再向新公司申請 。

  2、裝置採購規格

  為了保障集團各項系統在硬體平臺上的正常執行,便於統一裝置維護工作,降低總體費用。集團內部應統一裝置使用規格。各公司採購相關裝置需經集團IT部統一稽核。

  3、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

  原則上非公司電腦等IT裝置不得接入公司網路

  a.公司員工之個人私有電腦(非公司資產)如有特殊原因,必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司最高主管(如公司總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由IT部門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後並統一安裝集團防毒和補丁升級等系統安全程式方可加入公司網路。該電腦由IT統一編號記錄在案,以便適時檢查更新系統安全程式。

  b、集團內其他友廠員工因公出差需加入當地網路,需經相關接待部門人員確認,並由IT部工程師檢查系統安全性後,加入當地網路。

  c、外來供應商的電腦不能擅自加入公司的內部網路。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使用INTERNET等,必須由相關接洽部門最高主管確認後,才可接入與公司內閘道器鍵資料隔離的獨立網段 。

  在硬體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集團IT部將逐步在各公司實施802.1X安全認證,採用技術手段防止外來裝置未經允許的接入情況發生。同時要求各公司新購網路裝置符合802.1X的標準。在各公司實施802.1x條件未成熟的情況下,可先使用電腦MAC地址繫結等相關技術手段,防止外來電腦隨意接入。

  4、軟體許可證的管理

  a、集團所有電腦安裝的軟體必須為正版軟體。

  b、集團常用標準軟體( 微軟的各類軟體等)許可證之採購由集團IT部根據各地的需求申請統一進行。非標準軟體許可證之採購由各公司提出申請,經集團IT部稽核後由當地自行採購。如集團公司正式成立,集團內各公司應統一使用集團名稱採購相關許可授權,以便於集團內各公司靈活調配。

  c、各公司由專人負責本公司許可證的管理,統計本公司許可證數量和使用情況。定期將資訊匯至集團IT部。

  暫時不使用的許可證可提交集團IT部,由IT部協調分配,防止許可證的閒置。如發現

  使用者非法使用未經授權的軟體,需予以刪除,如使用者因工作原因確實需要使用該軟體,請立即與集團IT部進行聯絡,集團IT部將協調集團資源,在一週內提出解決建議。

  5、裝置損壞與賠償

  使用者領用電腦等IT裝置後,需對所領用的裝置資產負責。平時要愛護裝置並嚴格按公司要求合理使用,儘量延長裝置使用壽命。若使用者使用的裝置發生人為損壞、裝置遺失等,需要按以下流程執行賠償:

  a、裝置遺失

  由當地公安部門或人事部出具裝置遺失證明後,經使用者部門主管確認,由財務部按遺失當日為止,按照裝置折舊年限計算殘值,由使用者本人作價賠償。

  b.裝置損壞

  使用者正常使用的情況下發生裝置損壞,且產生維修費用,由公司承擔。如因蓄意或不正規使用造成損壞,所有費用均應由使用者本人承擔。

  6、裝置報廢

  由各公司IT管理員根據裝置使用現狀和使用年限提出報廢申請,根據相應的核決許可權,提交各公司財務部門和總經理核准後,由相關部門辦理資產登出手續。

  裝置出現以下情況可以申請報廢:

  a、裝置超過保修期,且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的50%。

  b、維修後半年內超過兩次以上維修的,且單次維修費用超過其殘值20%的。

  c、因配件停產原因,無法維修,且無法用其他配件取代。

  d、因特別作業需求此裝置已無法滿足該作業,且此裝置無法升級又不能滿足任何其他作業所需的。

  e、使用超過五年以上的,且無法滿足當前作業需求。

  二、集團電腦使用者使用規範

  1、公司電腦的使用許可權分類

  為了提高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保證集團內部業務的暢通運作。集團對電腦及IT 資源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對屬公司資產之電腦使用許可權作以下分類:

  a、許可權嚴格管制類

  為了保障系統安全,公司對一般使用者的電腦許可權將進行嚴格管控,在此許可權下,使用者無法自行安裝任何軟體或修改任何系統配置,僅能使用與工作相關之應用程式。

  b、非許可權嚴格管制類

  部分使用者因工作特殊需要,需提升本機許可權,以便可以自行進行軟體安裝等操作,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並經各公司總經理核准後,可適當放寬使用者對本機的許可權。建議用於工作的私人膝上型電腦可以歸入該類管理 。

  2、使用者電腦使用規範

  a、使用者必須在遵守國家法律,遵守集團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使用各公司IT部門提供的各項資訊系統,並對自己的所有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b、公司所有電腦等IT裝置僅用於與工作相關的應用。僅有權訪問經過授權的相應系統。不得用於與工作無關的各項使用。

  c、為了保證集團網路安全,所有要訪問公司或集團網路資源的電腦,必須使用自己的域使用者帳戶登陸集團網路域,以便進行補丁及病毒庫升級等工作。每個登入名必須設定口令、並定期修改。使用者口令至少每半年修改一次,密碼長度必須6位以上,必須與前1次密碼不同。IT部將利用技術手段逐步對所有系統的密碼強制實行以上策略 。

  d、 因工作需要使用者可以申請訪問INTERNET, 公司有權對使用者的上網行為作記錄。IT將保留最近2個月的上網日誌,以供相關部門主管查詢。

  e、使用者使用INTERNET時,在工作時間內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如有上述情況發生,IT將立即停止其網路訪問的許可權,並知會相關部門主管。

  f、集團提供的郵件系統。使用者需合理使用,不得利用郵件系統傳送與工作無關的內容,同時控制郵件大小,原則上單個郵件的大小限制在10M以內。

  g、集團所有的資訊資料包括使用者本機的工作文件都屬於公司所有,所有使用者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資料,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複製、傳播任何機密資料。

  h、使用者需對個人電腦上所儲存的檔案負責。個人電腦中的公司重要檔案及資料,平日必需存入公司/集團之資料庫或檔案系統,以保護公司資料之完整性及安全性。以預防個人操作不慎及遭病毒破壞、或離職人員惡意破壞等導致資料遺失或洩密所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膝上型電腦使用者需特別加強裝置的物理保護,防止因電腦失竊造成資料損失。

  i、公司如果發現員工利用網路惡意散佈病毒,群發垃圾郵件、竊取公司重要檔案等危害公司資訊保安、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將提交人事行政部,按相關規定處罰。

  三、集團網路標準規範

  1、集團網路管理體系

  集團網路骨幹架構的規劃由集團IT部 統一進行,各公司IT相關人員必須根據集團IT部制定的網路標準架構進行網路的配置和建設。所有網路裝置均由所屬單位的網路管理人員操作,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行操作,或更改裝置的物理聯接方式。

  2、集團網路拓撲結構

  a、集團的網路將根據應用的重要性採用相應的分級結構,所有各公司的網路必須能夠訪問中心網路,以保障各項應用的正常執行。

  b、集團IP地址規劃

  集團總部內部IP地址段為172.16.0.0/16, 韓通船舶為172.17.0.0/16,新韓通船舶為172.18.0.0/16,文景為172.19.0.0/16,中冶為172.20.0.0/16,海洋水建為172.21.0.0/16。各公司目前採用IP地址段不符合統一規劃的,由集團IT部與各公司IT管理員逐步實施改進。

  c、DHCP 啟用

  為了方便集團內部出差員工的使用,各公司應在部分或全部辦公區域對客戶端使用者啟用DHCP。以避免使用者重新更改網路設定之麻煩。並根據本規章之非公司資產電腦管理辦法來協助外來使用者訪問相應資源。

  d、VLAN啟用

  為了提高系統安全性,防止網路風暴對系統的影響,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本公司應用情況,在本地網路內劃分VLAN。

  3、各公司INTERNET 接入架構

  各公司需加強INTERNET網路出入口管理,各公司的 INTERNET接入方案必須遵循以下原則,並經集團IT部審批後方可實施。

  在未採取安全措施的情況下,禁止內部網直接連線INTERNET,必須有防火牆或代理伺服器等才可連線外部網路。如有專線與總部連線的公司可以透過DMZ(隔離區)與集團總部相連,以保證內部網路的獨立安全。

  4、微軟Active Directory目錄架構

  集團採用基於微軟Active Directory(簡稱)作為集團的目錄服務,集團各公司的AD根域需統一為集團域。 AD集中控制使用者登入,身份驗證以及目錄物件的訪問控制。透過單點網路登入,管理員可以管理分散在網路各處的目錄資料和組織單位,經過授權的網路使用者可以訪問網路任意位置的授權資源。透過基於組策略的管理則簡化網路管理,提高了對於複雜網路的管理簡便性。

  四、集團系統日常維護規範

  1、日常維護工作範圍

  a、日常維護工作指對公司現有IT基礎系統的執行維護,以保障使用者所使用的基本系統及上層應用正常運作的基礎工作,是各項系統正常執行的前提。各地IT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做好系統日常維護記錄。IT管理員每天必須檢查以下各項系統之執行狀態,如有異常需及時處理。

  基於WINDOWS Server的網路基礎架構,包括AD 伺服器,DHCP ,DNS或其他INTERNET代理系統。

  各公司內部資料庫及應用系統。

  防病毒,補丁升級等安全支援系統。

  所有IT管理人員負責的主機、網路裝置及裝置執行環境的日常檢查。

  所有系統及資料的日常備份和系統故障恢復。

  2、病毒日常防範工作

  各公司IT管理員必須保證公司內所有電腦都安裝客戶端防病毒軟體,並保證病毒庫及時得到更新。集團根據各廠現有情況,建議使用者端採用360的防毒解決方案(包括安全衛士和防毒軟體按)。

  3、病毒應急處理流程

  各地應建立病毒應急處理機制,管理人員發現當地病毒爆發時,應及時把已感染的電腦斷網隔離,防止擴散到其他網段和電腦,並把相關病毒資訊及時告知集團IT部,便於集團IT部和其他公司協同制訂緊急處理措施。

  4、系統補丁更新工作

  由於作業系統和應用程式軟體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各公司必須及時安裝補丁程式以消除這些安全隱患。為了加強系統補丁管理,建議各公司利用360安全衛士的修復漏洞功能和軟體管家—軟體升級功能進行修復。

  5、資料備份和恢復

  各公司IT管理員需根據各類資料的重要性,相應安排每天/每週/每月的備份計劃。要求IT管理員能夠及時恢復檔案伺服器及郵件等重要資料。如關鍵應用伺服器發生故障,要求IT管理員在4小時內恢復系統的應用,並在8小時內恢復備份資料的使用。

  五、 集團IT員工自律規範

  1、集團資訊系統中所有資料(包括使用者本機資料)均屬於公司所有。所有IT員工必須按照公司現有的安全和保密政策來保護以上資料。發現任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立即提交人事行政部議處,並且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

  2、IT人員因工作關係可能接觸到部分公司重要資料,未經相關人員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複製或傳播相關內容。嚴格禁止IT人員惡意毀壞、篡改資料。一經發現以上行為立即開除,並根據其後果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3、IT人員應以公司利益為重,加強安全意識教育學習,切實做好各項相關係統的日常安全檢查,發現漏洞立即彙報,並制定相應解決方案。

  4、使用者之電腦資料備份等工作由使用者自行負責,除非經過使用者同意, 原則上IT維護人員不可接觸使用者電腦上的任何資料檔案。

  5、嚴格限制伺服器上資料的存取控制權限,所有許可權變更需經相關資料之擁有者(Data Owner)部門主管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

  6、為確認操作人員的身份,以便跟蹤操作記錄。所有系統管理員必須使用本人帳戶登陸系統。嚴格限制類似ADMINISTRATOR、ROOT 等級管理員帳戶的使用。上述超級管理員帳戶由IT主管分配給1-2名經授權的IT人員,只有在個人帳戶無法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才可使用。每次使用超級管理員帳戶時,需有明確記錄,以利事後核查。

  7、對於檔案伺服器,資料庫等重要系統啟動稽核功能,記錄任何系統許可權的變更及關鍵資料的讀取情況。

  8、所有IT 系統日誌屬公司重要資料,未經IT 部門最高主管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查詢。如有公司相關部門要求查詢,需以書面方式提交申請並由申請部門主管和IT主管同意後記錄在案,方可提供查詢,如有業務部門需複製這些查詢資料還需公司最高主管書面同意。

  9、對於使用者要求的密碼初始化等涉及使用者資料安全的操作,需有書面申請並在確認使用者身份後執行。嚴禁直接響應使用者電話申請進行操作,以防非技術因素的身份欺騙現象的發生。

  10、在使用者電腦維護中,禁止IT維護人員查閱、複製、修改和刪除任何使用者資料。如因工作需要必須進行使用者資料的複製備份等操作,必須經使用者簽字同意後,在使用者監督配合下進行。

  11、使用者服務中,在完成使用者初始化設定後,需首先指導使用者修改初始密碼後再讓使用者使用。並指導使用者使用基本安全手段保護重要資料(如檔案伺服器的使用、本機檔案的存放,需歸檔備份的資料 )。

  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章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製定。

  第二條本章程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本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法人股東出資設立,為自然人/法人。

  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注:公司股東為自然人獨資的,增加下款:

  本公司股東承諾:⑴在申請設立本公司前,未曾設立登記自然人獨資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⑵只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⑶本公司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四條公司名稱:市和平鋼材有限公司。

  第五條公司住所:市東道主路325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六條公司經營範圍:鋼材。

  公司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核准登記的為準。

  公司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

  第七條公司註冊資本:20萬元人民幣。

  第五章股東姓名(或名稱)

  第八條股東姓名(名稱)莫金,

  住所(址):坎坷市可天區建山一路16號,證件名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證件號碼:220xx21655812194010

  第六章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九條股東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2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100%;全部認繳出資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

  第七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事項的決策和選擇公司管理者等權利;

  (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轉讓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權;

  (三)對公司的業務、經營和財務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質詢;

  (四)查閱、複製公司章程、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在公司辦理清算完畢後,享有剩餘資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股東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前一次足額繳納出資額;

  (二)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轉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續;

  (三)在公司辦理清算時,以出資額對公司承擔債務;

  (四)公司註冊登記後,不得抽逃出資;

  (五)遵守公司章程;

  (六)支援公司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公司業務發展。)

  第八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二條公司不設股東會。

  第十三條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擇和更換公司管理者,決定有關公司管理者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工作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定;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定;

  (九)對公司合併、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對股權轉讓事項作出決定;

  (二)其他職權:股東作出前款決定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由股東簽字後置備於公司。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第十五條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股東的決定,並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併、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職權:。第十六條(執行)董事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七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

  (一)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四)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五)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百分之八十以上透過。

  第十八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股東(任命)產生,任期三年(每屆任期不得超過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公司設經理一人,由股東(任命)產生。

  經理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人(注:須少於三人),由股東任命產生,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六)其他職權:

  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執行董事擔任。

  第二十三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公司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

  第二十五條公司清算辦法。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而解散的,應按《公司法》規定進行清算。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第二十六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十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於20xx年二月二十八日訂立,自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公司設立登記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6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為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為規範

  1、為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為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為。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路”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誌、閒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閒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儘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群、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遊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覆,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遊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髮、剃鬍須,保持襯衣領帶乾淨;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菸。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幹人員,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將非公幹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體安裝:為了公司網路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體(因此產生的後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准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印表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後,應作到四關一淨,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乾淨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採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為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係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資料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並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公司規章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 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管理層次和主要管理人員即可)

  第4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

  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

  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

  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

  公司用於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

  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

  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

  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並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7條

  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

  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製的勞動合同文字,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

  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及本省、

  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症的增加100%。

  第2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徵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

  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

  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

  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並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期滿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並在合同解除後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31條

  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按員工在本公司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公司依本規定第21條和第23條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12個月工資;依本規定第23條第(1)、(3)、(4)項等員工無過錯情形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可以超過12個月工資(不封頂)。

  依本規定第23條(1)、(3)、(4)項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以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員工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和工資性的補貼、津貼。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32條

  公司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33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條

  公司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3小時,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36條

  員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國慶節3天。

  第37條 員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滿一年未滿五年者5天,滿五年未滿十年者7天,滿十年未滿二十年者10天,滿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與春節假一起連休。

  (2)、婚 假: 員工本人結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女年滿23週歲)增加10天。

  (3)、喪 假:

  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喪假3天;員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

  (4)、產 假: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週歲以後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增加產假35天,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5)、探親假: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與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內回家居住一個白天和一個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間安排探親,不再另行休探親假。

  深圳戶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為3至24個月:

  (1)、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9個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為12個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勞務工(非深圳戶口員工)的醫療期為15日至90日:不滿一年的,為累計15日;滿一年的,從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長不超過90日。

  第五章 工資福利與勞動保險

  第39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住房補貼、伙食補貼、中夜班津貼、高低溫津貼、有毒有害津貼和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40條

  公司實行結構工資制,員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基礎工資、崗位(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員工的基本工資(標準工資)包括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和工齡工資。

  工資的決定、計算、增減等事項另行規定。

  第41條

  員工的加班加點工資以員工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員工的正常日工資=基本工資÷20.92天,小時工資=基本工資÷167.4小時;加班加點工資是正常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法定倍數。

  第42條

  按勞動法的規定,平日加點,支付基本工資的150%的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200%的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資的300%的加班工資。

  第43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44條

  公司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公司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5條

  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15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3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46條

  公司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1個月內)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員工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發給員工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47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不超過六個月的,其病傷假工資為: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60%;工齡滿五年不滿十年者,為本人工資的70%;工齡十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80%。

  第48條

  員工醫療期在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停發病假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病傷救濟費:工齡不滿五年者,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滿五年及五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的60%。

  第49條

  病傷假工資或救濟費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50條

  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

  並可從員工本人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依公司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處罰的罰款可以在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罰款和賠償可以同時執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資總額不超過本人工資的20%,扣除後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51條

  員工依法享受節日休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員工因私事請假,公司不予發放工資。

  第52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公司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公司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53條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改善員工的食宿條件和工作條件,增加各項津貼和補貼。

  第54條

  公司依法為員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並依法支付應由公司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公司依法為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55條

  公司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56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58條

  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法律、法規、

  規章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59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60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或逗留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公司,維護公司形象,敢於同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61條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工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62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表揚、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五種。

  第63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公司,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64條

  對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除給予通令表揚外,另給予記功、晉升、加薪、發獎金四種獎勵的一種或一種以上的獎勵: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對公司貢獻較大的;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搶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舉報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

  (5)、對公司利益和發展作出其他顯著貢獻的;

  (6)、其他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65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

  嚴肅廠規廠紀,公司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6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公司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公司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7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予以辭退: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公司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公司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賄賂而使公司利益受損的;

  (4)、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的;

  (5)、將公司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公司外的人閱讀的;

  (6)、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7)、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8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予以辭退:

  (1)、一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5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日的;

  (2)、提供與錄用有關的虛假證書或勞動關係狀況證明,騙取公司錄用的;

  (3)、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4)、盜竊、侵佔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5)、違反公司保密制度,洩露公司商業秘密,造成公司經濟損失1000元以上的;

  (6)、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7)、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9條

  員工違規違紀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按規定處罰外,還應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對員工的罰款,每次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70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71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第72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件、操作手冊等等。

  第73條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專案、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檔案、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等。

  第74條

  任何員工不得刺探、過問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公司的商業秘密。

  第75條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檔案、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檔案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中,借用秘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檔案。

  第76條

  秘密檔案、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影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條

  員工發現公司商業秘密被洩露或者因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秘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第78條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檔案、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不得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第79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保密的內容、範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保密協議》的規定。

  第80條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營業。

  第81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從離開公司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他企業內任職,公司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費。

  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企業的具體範圍、

  競業限制期、競業限制補償費和違約責任等事項從《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超過

  3年,競業限制補償費按年計算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從公司獲得的報酬總額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與食堂管理

  第82條

  宿舍內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煤油爐;

  第83條

  保持宿舍清潔衛生,不得亂丟果皮雜物,不得亂倒飯菜,不得往樓下倒水、拋物。

  第84條

  未經宿舍管理人員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床位,不準留宿外人。

  第85條

  上班前要自覺關燈、關風扇,用水後要自覺關水龍頭。

  第86條

  晚上12時前必須回到宿舍休息,並且12時準時熄燈。

  不準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賭博;嚴禁異性同宿。

  第88條

  伙房作業人員必須講究衛生,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經常清潔伙房地面、牆壁、炊具、餐具,將米、肉、菜認真清洗乾淨。

  第89條、

  伙房作業人員盛飯盛菜必須一視同仁,憑卡供應,儘量公平均勻。

  第90條

  憑公司飯卡用餐,非本公司員工,非經公司領導特別批准,一律不準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條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覺排隊,不得插隊擁擠,不得吵鬧喧譁。

  嚴禁非伙房人員擅自進入夥房打飯、盛菜。

  必須在食堂內用餐,不得將飯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條

  愛護公物,講究衛生,不得故意損壞餐桌、炊具、餐具,不隨地吐痰,不亂倒飯菜。

  第95條

  嚴禁在伙房、食堂內吸菸、喝酒、嬉戲、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則

  第96條

  本規章制度是與員工勞動合同相配套的補充規定,規章制度與勞動合同有牴觸的,以勞動合同為準。

  第97條

  本規章制度是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具體化,本規定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98條

  本規章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

  透過通告的形式補充或更新。

  第99條、

  本規章制度已由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和審議透過,並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備案,且已向全體員工公佈。

  全體員工閱讀後簽名,並以此作為已向員工公示的證明。

  第100條 本規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規章制度8

  一、服務承諾

  1、凡聘我公司家政服務人員,完全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履行。

  2、客戶因合理需要需更換服務員,以客戶要求為準。

  3、家政人員服務水準不到位,可隨時進行再培訓再上崗。

  4、服務人員如有違法亂紀的,經查實按法律程式交有關部門處理。

  5、服務人員上崗後,一切入鄉隨俗,確保家政平安和睦。

  6、服務人員與使用者不協調時,本公司將隨時配合客戶加以教育並可考慮換人。

  二、客戶合同簽訂制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與客戶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簽訂合同。

  2、合同內容包括客戶基本資訊以及選擇的服務專案、時間、費用等,根據您的需要為你選派合適的家政服務人員。

  3、家政服務員按照合同內容本著客戶至上,誠信為本的宗旨為客戶提供服務。

  4、根據合同客戶有權合理選定、要求調換家政服務員,有權追究家政服務員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造成的損失。

  5、客戶應按合同約定向家政服務員支付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剋扣其工資。

  6、客戶不得強迫家政服務員從事約定服務專案以外的服務。

  7、服務期滿若客戶續用本公司家政服務員,應提前10天與本公司續簽合同。

  三、家政工作人員守則

  1、遵守國家法令,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專業水平和服務質量,按時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講究職業道德。

  3、初入客戶家中,一定要按客戶意願行事,積極主動做好份內的工作,儘快熟悉客戶家庭環境和生活習慣,牢記客戶忌諱的事情及特別要求。

  4、在客戶家中工作,給業主及家庭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移動物品輕拿輕放。

  5、家政人員要始終擺正自己的位置,任何時候不要喧賓奪主。在業主及其家人在談話、看電視、吃飯時,做好份內工作後應自覺迴避他人必要的私人空間。

  6、公司及業主的叮囑和交代要記清。因語言原因未聽清和聽懂的,一定要問清楚,不要不懂裝懂。做事要有程式,不要丟三落四。

  7、不要打業主的電話,如急需應徵得業主的同意或到公用電話亭,更不能把業主的電話告訴他人。

  8、做人要誠實,不能欺騙公司及業主,更不要把自家煩心事講給業主聽。切記自己是來賺錢養家的,不是出來找麻煩的。

  9、工作時儘量小心仔細,如損壞東西應主動認錯,爭取公司及業主諒解,切不可將損壞的東西扔掉或推卸責任。

  10、本人的生活用品不得留置辦公室及業主家。不得使用業主專用的生活用品,更不可動用主人化妝品或好奇而翻看公司及業主的私人用品。1

  1、注意細節,不經業主同意不要進入主人臥室,如要進去工作必須先敲門,徵得主人同意方可進入,出來時應輕輕把門扣上,平時應衣著簡樸,不可穿太透太緊太短的衣服,更不宜化妝或佩戴首飾。1

  2、不可把外人帶到業主家中來,也不可把業主家的地址及家庭情況透露給他人。1

  3、不得在顧客家中看電視、聽音樂,喝茶,喝酒,抽菸等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1

  4、給公司和業主採購物品時,要記好明細賬,不得虛報冒領,要幫助公司及業主節約各種開支。1

  5、與業主發生不愉快和矛盾時,不論誰對誰錯,都不得擅自與業主爭論,應及時向公司彙報,由公司出面協調處理。1

  6、不得擅自要求業主增加工資,接受業主的小費,向業主借款。1

  7、外出施工不能留自己的號碼,一律以辦公電話為中心。手機自備。1

  8、完成任務後,離開顧客家時,一定要留下本公司的辦公電話便於更好的為客戶下一步服務。

  四、獎勵和處罰制度

  1、出勤天數控制:員工全年出勤天不能低於300天,低於300天者降低全年期內的工資表準版元天。

  2、新員工試用期90天,在試用期內工資標準為正常工資標準的60%天。90天以上者按正常工資標準計付,出勤天數按有關規定核算。協議期內的正常工資在當月付50%,其餘部分300天后一次付清,中途不在預借工資。特殊獎勵和處罰按規定增減。

  3、員工在試用期90天內,紀律鬆散、不遵守制度、思想麻痺、鼓動他人、怠慢工作,有損公司效益及形象的,將予以辭退。

  4、損壞、丟失的財物一律照價賠償;造成返工的活,一律不計工資,並如實修復完工,造成材料損失的一律照價賠償。

  5、收麥當月和農曆____月,分別出勤天數在29天以上者分別每月獎勵300元。農曆正月出勤天數在25天以上者本月獎勵800元。平均工資以年出勤天數計算。

  6、請假需提前有請假條,負則按曠工對待。無故曠工一次倒扣一天工資。

  7、遲到、早退一次扣工資20元。

  8、不能耽誤零星小活(限時20分鐘必須聯絡到使用者)否則將扣發20元工資。

  9、標誌服連續兩天不穿的扣工資20元。

  10、員工在工作期間幹私活走後門(只要是收費的發生交易的均視為私活),偷賣材料,造成損失一律按原價付清,並以私活及材料價格的10倍扣發工資(凡參與此活的人均視為責任人,按人頭計算份額)。1

  1、員工在進本單位十天後公司將為你辦理保險一份,合作期滿或300天后可與報銷,提前離開本單位的不予報銷。

  五、風險防控制度

  1、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出示原件、提交影印件、個人彩色相片三張),交予公司人事人員核對身份證件的真實性。

  2、家政服務員必須提供衛生部門指定的檢查單的有效體檢合格證明且不能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等;同時客戶有義務告知家中是否有傳染病、精神病患者。

  3、家政服務員並須參加企業對其進行的職業道德、工作技能、服務水平的培訓管理服務,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

  4、職業保險、意外保險:公司要為員工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儘可能為客戶、經營者、家政服務者提供相應的保障,化解彼此的風險。

  5、聯合誠信:家庭服務消費者、經營者、服務者三方都要誠信。

  首先,經營者要誠信經營,提供誠信服務,對消費者和家政員;

  其次,消費者得誠信消費,不得唆使家政服務員脫離企業的管理;再者,家政人員要誠實服務,要具有責任心和愛崗敬業。

  6、法律服務: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應尋求正當的法律途徑進行糾紛解決。

  7、公司的管理風險防範:員工化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對員工進行培訓,持證上崗,為員工做醫社保,投保一些相應保險;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提升管理水平,引進高素質的專業管理人才

  六、其他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適用於全體員工。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並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式和公示程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後果。

  公司規章制度9

  一、公司所有的員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統一意識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形象、聲譽的事情。

  三、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透過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需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需要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相對公平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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