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1

  一、酒店工程部物品的領用,要按計劃、實用數和審批手續辦理,維修人員需領料時,要填寫領用單,寫明物品名稱、數量、用途、日期並簽名後交工程部經理審批。

  二、將領用單經庫房人員認可後,方可領取所需的維修材料或工具。

  三、庫房工作人員應每週統計各班組的消耗並將資料存檔。

  四、物料用品應勤領少儲,防止積壓和浪費。

  五、物品及工具的保養,應由領用人負責。專用工具由專人使用,不用的工具由保管員負責保管,貴重工具、儀器、儀表由主管負責人保管。

  六、有關工種所需的個人工具,必須填寫“工具登記卡”,若工具損壞需調換,要以舊換新;若工具遺失,需填寫“工具遺失表”,由遺失者照價賠償。

  七、有關工種需配專用裝置和專用工具,要建卡登記,分工保管,責任到人,並定期核對,做到賬物相符。

  八、工具和裝置要隨用隨借,並執行借用歸還手續,按時歸還,工程部物品不準借給其他部門,特殊情況需辦理工具借用手續,經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若有損壞或遺失,應視具體情況賠償。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2

  1、負責驗收所有采購的物資、材料的質量、數量、價格、金額;並開具物資材料驗收入庫單,倉庫保管員要加強工作責任心,嚴防弄虛作假和缺斤短兩,嚴禁過保質期和“三無”產品進倉庫。

  2、所有物資、材料必須堅持先驗收入庫,後發出領用,並按實情填寫出庫單,出庫單要載明貨物名稱、數量、單位、金額、領用部門、領料人。

  3、應根據當餐廳的營業所需,要求各部門預先報備(日領料標準)防止超領,造成不必要浪費,在領用發貨時,應在領料單上載明日期、單位、金額、貨物名稱以及領用部門和領料人簽字。倉庫庫存不可超過三天的量,嚴格控制叫貨,避免造成壓貨現象。

  4、妥善保管好所有購進的物資、材料,做好防潮、防盜、防腐等工作。各種物資要分門別類的存放,採用先進先出法。

  5、做好倉庫防疫工作,嚴防食品變質,嚴禁浪費

  6、每月與採購部門配合瞭解,對比供應商價格差別,並通知採購部。對採購部門提供的新品種及新品牌,應先給使用部門對比質量,品質好壞和徵求使用部門意見,再通知採購部門採購。

  7、掌握各種物資、材料的進、銷、存情況,建立各種物資、材料的收、發、登記賬簿制度(嚴禁弄虛作假)。

  8、負責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物資、材料的每月清倉盤點工作。建立材料明細賬,載明貨物名稱,數量、單位和金額,並用於月底結出材料、物資的實存餘額,必須與盤存表核對相符。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保證公司的物資財產的入庫、倉儲、出庫的正常控制和有序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倉庫的管理。

  3.倉庫管理任務:

  保管好庫存物資,做到數量準確,質量完好,收發迅速,面向生產,服務周到,合理設定庫存,合理運用倉庫空間,加速資金週轉降低費用,

  4.物資驗收入庫:

  4.1生產用原料,外購,外協件,憑檢驗合格的<外協件物資請檢單>方可入庫。注:供應商送貨車或者公司提貨車(自提貨物)到廠區後,應及時將《送貨單》呈交相關倉管員,由倉管員安排在指定的待檢區。貨卸至指定待驗區後,倉管員及時掛待驗標識(尤其注意同種物料是多家供應商提供的,必須做好標示及分開放置),並檢查貨物的外包裝及小包裝的合格標識填寫是否明確、規範(合格標識內容至少包括採購單號、品名、規格、數量、日期),標識不規範的要求供應商∶重新填寫,供應商不配合或自提貨物由倉管員通知相應採購員處理。

  4.2工、量、具、裝置備品、其他易耗品,憑批准的請購單,購貨發票入庫。

  4.3物資入庫,倉管員要親自同交貨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核對清點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是否一致後,辦理入庫手續,入庫單各欄應填寫清楚。

  4.4無<外協件物資請檢單>,無批准的請購單,無發票、數量、規格型號、事物與發票不符的倉管員應拒絕入庫。

  4.5各倉入庫後單據及時交統計(ERP錄入員)做賬。

  5.貨物儲存管理:

  5.1物資的儲存保管,原則上應該按物資的、屬性、特點、用途、類別等設定,劃分區域。較重物資要落地堆放(放置在棧板上);小件或輕型的用貨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品種類別堆放,上架的物料應分類放置定位。

  5.2物資堆放原則:重物堆放層數最高不超過4層,成品可根據實際情況碼放,必須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清潔齊整,做到帳卡物一至。

  5.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客供)物資以及裝置、容器和工、量、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做到人各有責,物個有主,事事有人管。庫存物資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倉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職責,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允許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發生贏時多送,虧時扣剋的違紀做法。

  5.4倉管員應掌握物資的自然屬性、儲存和保管的常識,加強保管措施,不使公司物資受到損失。同類物資堆放,要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空地上要有迴旋餘地。

  5.5倉庫嚴格遵守保衛制度,嚴禁非倉庫人員擅自入庫拿去物料。倉庫嚴禁煙火,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消防知識。

  5.6倉管員應按規定定期盤點倉庫的物資。

  6.物資的出庫:

  6.1各倉按推陳出新、先進先出,規定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發料堅持一盤底、二核對、三發料、四減料的原則。對貪圖方便,違反發料原則造成物料失效、黴變、鏽蝕、差錯等損失,倉管員要承擔責任。

  6.2機輔料的領用憑部門主管審批後的.領料單發料。

  6.3未辦理領用手續或手續不符和要求倉管員拒絕發料,發料時與交接人辦理好手續,當面點清數量,防止差錯出門。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4

  一、倉庫例會制度:

  1、例會時間:每一天晚上20點鐘左右,原則上為晚班發料結束後召開

  2、例會地點:成品倉庫

  3、參加人員:全體保管員,包括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基建倉庫、勞保配件倉庫

  4、會議召集及主持人:倉庫主管

  5、例會資料:①傳達公司領導指示要求;②總結當天工作,表揚先進行為,勸誡消極行為,批評錯誤行為;③佈置明天工作,包括臨時工作調整;④協調倉庫人員及崗位工作;⑤強調倉庫工作紀律,宣揚愛崗敬業精神;⑥傾聽員工對於工作的意見、推薦、呼聲,能當場解決的務必當場答覆解決,不能當場答覆的務必及時向上級反映並及時把結果反饋給員工;⑦其他資料

  6、例會原則:會議時間長度一般15分鐘,有話即說,無話不說,力求簡明扼要突出重點,並儘量縮短會議時間。

  二、成品倉庫盤點制度:

  1、對晚班的界定:所謂晚班時間,即為當天的19:00點鐘——次日的7:00點鐘之間的時間間隔。所以,該時間段的生產領料應歸屬為當天領料,而不就應歸屬為次日領料,該時間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庫時間拖延到第二天7點以後)也就應歸屬當天。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該時間段跨越了午夜0:00點鐘而將領料或成品歸屬到第二天。

  2、日盤點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庫保管員每一天自己組織盤點並交接。

  1)盤點交接流程:交接雙方共同盤點倉庫實物→製作“盤點交接表”→在帳本、盤點交接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狀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傳遞“盤點交接表”。

  2)成品庫交接班,務必按上述流程規定的順序操作,嚴禁違規。

  3)交接時間:每一天務必盤點交接兩次,早班、晚班各一次。為不影響正常出入庫工作,盤點交接應儘量在成品庫沒有出入庫業務時進行;

  4)盤點交接務必條件:①務必發貨和入庫保管雙方同時參加盤點;②雙方務必在盤點表上共同簽名確認。

  5)早班交接盤點:每一天早班入庫結束後對倉庫盤點,套用複寫紙製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盤點交接表”,在帳本、庫存表、商品卡、實物確認一致的狀況下,雙方簽名,完成交接;盤點表一份倉庫留存,另兩份分別送達業務部和財務部。

  6)晚班交接盤點: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盤點交接表”,留存倉庫即可。

  3、周盤點:即銷售會計盤點。每個星期三上午9:30點鐘左右,銷售會計(或與銷售主管一齊)對成品倉庫盤點一次;

  4、月盤點: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點鐘左右,由銷售會計對上月最後一天庫存檔點。

  5、盤點表:所有盤點資料,務必製作成盤點表。

  對於日盤點表,銷售會計主要核對盤點資料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對於周盤點表和月盤點表,銷售會計不僅僅要核對會計盤點資料與倉庫自盤資料是否有差異,還有核對所有盤點資料與財務部成品明細賬是否有差異。

  當發現差異時,務必立即複查盤點資料並查詢原因,務必將詳細狀況向財務經理彙報。嚴禁隱瞞差異。

  三、成品庫損失賠償規定:

  1、意外損失:是指被盜、火災、雨水災害等。凡屬個人主觀過失、工作失職原因造成的損失,對直接職責人處罰100元,對倉庫主管處罰50元。

  2、丟貨損失:是指日常盤點盤虧。5件以內的丟貨損失,由直接職責人賠償;超過5件的部分,個人負擔損失的40%

  四、原材料倉庫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一天中午11:30——14:00點鐘,原材料倉庫硬性停止一切入庫作業,僅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負責車間少量補充領料,其他人員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車間大規模領料結束後,倉庫主管應安排一人開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員下班。值守夜班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車及入庫。

  3、注意事項:倉庫主管要根據實際狀況,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詳列值班人員姓名和具體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應儘量持續相對穩定化,不要在短期內隨意變更。個性注意,中午值班與夜班值班在人員安排方面謹防衝突。

  五、原材料盤點制度

  1、月盤點:以“抽查盤點”為主,即在每月1——3日對上月原材料抽查盤點。

  重點抽查範圍是:收料、發料十分頻繁的材料品種;剛入職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本月出錯頻率比較高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上月被處罰最多的保管員所管理的材料品種

  2、季度(年度)盤點:在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份,實施材料倉庫整體盤點。所有的材料都將被仔細地盤點清查一遍。

  3、盤點工作組織:原材料盤點,應在財務經理指導下,由成本會計(材料會計)負責牽頭組織,與倉庫主管共同負責實施。

  成本會計(材料會計)務必事先制定盤點方案,包括盤點時間、記賬人員、搬運人員、分組狀況、材料品種、注意事項、盤點要求等等,與倉庫主管協商,與生產部門協調後,報請財務經理批准。

  4.盤點表:盤點結束後,在電腦裡製作盤點表,並及時提請財務經理查閱。

  六、處罰

  《倉庫管理制度》各條各項有處罰標準的從其標準;無處罰標準的,每違反一項,每人每次處罰10元。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5

  一、對原《倉庫管理制度》部分條款的更改:

  “材料倉庫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倉庫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發料,在該時間段內剛剛運達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車。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經開始卸貨並且在中午11:30尚未結束時,有關保管員務必堅守崗位驗收入庫,但倉庫主管務必安排該保管員免費午餐。

  二、材料驗收入庫的補充規定:

  1)材料需要驗收入庫前,倉庫主管務必首先通知質檢員在限定時間內到達現場。

  2)保管員驗收材料時,只對入庫材料的數量負責;質檢員檢驗材料時,僅對入庫材料的質量負責。邊質檢,邊入庫。質檢員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隨時要求保管員停止入庫,保管員務必配合。

  3)務必在收到“隨貨單”後,保管員才能夠進行驗收入庫操作。也就是說,沒有“隨貨單”的原材料,保管員務必拒絕驗收入庫。

  “隨貨單”包括正式的和臨時的兩種樣式,由保管員收執並轉交財務。正式“隨貨單”就應是供應商帶給的,要求顯示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單位公章。臨時“隨貨單”由供應部主管填寫,要求顯示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供應商名稱。

  4)入庫單上務必分別列出合格品數量、不合格品數量。比如麵粉,合格200袋,爛袋3袋,溼袋5袋,髒袋7袋;比如紙箱,合格500個,爛箱1個,溼箱6個。保管員傳遞入庫單時,應主動給會計解釋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職責。

  5)關於材料卸車時間:在冬季,16:30之後到達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車;17:30之後到達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車。其他材料,原則上在17:00之後到達公司的不安排卸車,但具體是否卸車,應由倉庫主管根據實際狀況靈活掌握。

  6)原料卸車衝突的解決:當成品裝車、成品入庫、原料卸車在時間上或人員方面出現衝突時,倉庫主管務必按照以下順序解決:首先保障成品裝車,其次保障成品入庫,最後安排原料卸車。嚴禁首先安排卸車。

  7)嚴禁強制呼叫保管員卸車、入庫、裝車。保管員是倉庫管理人員,不是裝卸工,任何人不得濫用職權、強制呼叫保管員卸車、入庫、裝車。只有保管員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後,並且自願參加卸車、入庫、裝車時,倉庫主管方可調動參加卸車、入庫、裝車。

  倉庫的物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南二分公司倉庫管理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公司QHSE方針,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確保倉庫管理合理有效。

  2.要求

  2.1倉庫材料、物資管理。

  2.1.1庫管員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定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2.1.2對維修材料、搶險裝置和工器具等物資應按規定放置,並做好標識、分規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庫、出庫及存放地點。

  2.1.3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溼,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登記。

  2.1.4嚴格執行南二分公司物資領發放工作流程。

  2.1.5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後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2.1.6嚴格堅持物資、出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督庫存量。

  2.1.7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2.2倉庫設施、裝置的管理。

  2.2.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2.2.2倉庫設施、裝置設專人管理,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提請公司進行報廢鑑定。

  2.2.3及時做好維搶修裝置使用登記。

  2.2.4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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