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為落實倉庫安全工作,制訂以下制度:

  1、 危化品儲存安排要按其性質,分割槽、分類、分庫儲存。嚴禁互為禁忌的危化品混存。

  2、 儲存量及儲存安排應按GB15603—1995的規定。

  3、 危化品入庫後應按養護制度認真養護。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阻聚劑)短缺等情況,應及時處理。

  4、 庫房溫度、溼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5、 外來人員進入庫區前必須交出所帶火種,嚴禁把火種帶入庫區。提貨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倉庫內,由倉庫發貨員負責發貨。

  6、 進入庫內的運輸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並有防火裝置。入庫應登記,出門時需經核對後放行。

  7、 人員、貨物出入庫,應嚴格遵守出入庫制度。

  8、 本庫人員應嚴格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9、 根據儲存的.危化品特性和倉庫條件,配置相應的消防裝置、設施和滅火劑,以及火災監測、報警裝置。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2

  倉儲罐區設有300立方固定頂鋼罐甲醇罐2個,甲醛罐2個。甲醇屬甲B類火災危險物質,甲醛屬乙B類火災危險物質,倉儲罐區是危險物質集中的地方,為貯存重大危險源,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預防措施,保證生產安全。

  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加強消防管理,嚴禁倉儲罐區有明火現象的發生,嚴禁煙火。

  2、保護消防器材設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使用狀態。

  3、倉儲罐區的各種裝置必須專人使用、專人管理。

  4、各儲運車輛必須停穩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掛接地靜電導鏈,操作中必須防止物料外溢,操作中人員不準離開。

  5、加強罐體安全維護,日常要觀察罐體、管線是僻腐蝕穿孔、滴漏,如有發現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及時向上級彙報。

  6、為保證安全,倉儲罐區必須限量存放物料。天氣炎熱時,必須開啟噴淋設施,保證物料存放安全。

  7、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8、倉儲罐區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9、不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其崗位。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3

  1、未經許可,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倉庫。

  2、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準”、“五留距”、“一整齊”,即在倉庫內不準設火爐、不準亂拉、亂接電線、不準吸菸、不準點蠟燭、不準易燃物品或性質相牴觸的物品混存;貨場堆放要留牆距、柱距、頂距、垛距、燈距,堆放要整齊劃一。

  3、裝卸化學易燃物品,必須輕拿輕放,嚴防震動,撞擊,高壓、摩擦和倒置。不準使用能產生火花的工具開啟容器,不準穿帶釘的鞋進入庫內,在要能產生靜電的裝置上安裝可靠的接地裝置。

  4、進入易燃可燃物品庫區的蒸汽機車和內燃機車,必須裝置防火罩。蒸汽機車要關閉風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停留和清爐。進入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有防止產生火花的安全裝置。

  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溼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6、閃點在45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時,在夏天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4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定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執行出入登記制度。

  2、庫房內要保持乾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內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准,報安環科備案,並在限期內及時拆除。

  4、庫房內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廠安環科審批後,辦理“動火證”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內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產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內保持通風,防溼、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事故隱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倉庫運輸安全管理制度5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裝置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菸,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並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牆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鬥、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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