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1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塗料成品、溶劑型塗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菸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於30分鐘。
6、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透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採取防火措施。
8、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並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洩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於托盤上。
13、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倉庫內應設溫溼度計,並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溼度不符合要求時,應採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溼度按附表一執行。
15、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洩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彙報。
18、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各貨品的儲存應據其效能分割槽、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化學危險品的儲存和使用的管理,預防和應急火災、爆炸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檢驗科各類化學危險品的採購、儲存保管、領取使用、裝卸和運輸的管理。
三、職責
(一)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化學危險品購置的管理。
(二)保管員負責化學危險品入庫、儲存、支領的管理,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三)各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危險品使用的管理。
四、化學危險品採購的管理
(一)化學危險品主要包括臨床檢驗、消毒用的化學試劑等。
(二)批次採購,保持正常庫存,由檢驗科提出採購申請,報裝置科批准後執行。
(三)在購買化學危險品時,應要求供應商在運輸及裝卸過程中有防止洩漏、傾倒的預防措施。
(四)採購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效能方面的資料,並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配送到儲存室。
(五)裝卸搬運:裝卸化學危險溶劑時,必須輕裝輕卸,不得損壞包裝容器,並注意標識,堆放穩妥。對外包裝不符和安全要求的產品不得裝卸入庫。
五、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一)保管員要嚴格遵守管理制度,嚴格履行保管職責。
(二)保管員應熟知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及相關要求分類、按標示存放。
(三)保管員要負責化學危險品倉庫的防火、防洩漏安全管理。
(四)保管員要嚴格執行入庫驗收,核對、檢驗進庫物品的規格、包裝質量、數量、生產廠家等,並有嚴格的賬目。
(五)倉庫和現場的化學品應有倉庫管理員定期、定點檢查,執行先進先出的制度。
(六)領取和使用:所有化學危險品的領取要根據需求由專人領取,填寫危險品出庫記錄。
(七)廢品及包裝物的處理:化學危險品的包裝箱、瓶、桶等,必須有專人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回收。
六、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一)化學危險品必須存放於專用房間、專用儲存箱內。化學藥品應按類存放,特別是化學危險品按其特性單獨存放,文字標識清楚,而且要根據國家規定和其性質限量儲存。
(二)化學藥品貯存室應符合有關安全規定,有防火、防雷、防爆、調溫的安全措施。室內環境應乾燥、通風良好,溫度一般不超過28℃。
(三)倉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
(四)遇火、遇潮、易燃易爆、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不得在露天、潮溼、漏雨、低窪容易積水的地方存放。
(五)受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藥品和桶裝、瓶裝的易燃液體,應當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
(六)化學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藥品不準同室存放。
(七)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庫存放。
七、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
(一)在化學品的運輸和使用時,應注意不要灑落、碰撞並戴好防護用品。如有灑落應採取安全可靠的方法處理好現場。
(二)在化學品使用完畢後應密封放於指定位置。
(三)作業人員要根據需要使用口罩、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用具。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3
一、為有效避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洩漏,減少事故隱患,防止環境汙染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有效地扼制事態的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主要包括:各類油品、酒精、稀料、硫酸、鹽酸等各類清洗劑和各類粘結劑。
三、物資供應部負責入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安全管理,易燃品、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易燃品、化學危險品的使用安全管理,生產技術部負責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管理實行監督檢查管理。
四、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倉庫,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並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滅火、洩壓、降溫、防潮、防曬、消除靜電、防火花、隔離等安全設施。
五、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檢驗時要仔細檢查其外包裝完好、無變形、裂紋,標籤完整,確保瓶、桶、罐裝危險化學品無洩露、滲漏現象發生。
六、裝卸、搬運易燃品、化學品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七、易燃品、化學危險品儲存應儘可能專庫專儲,條件不允許時,必須把危險化學品與其它物品隔離存放。
八、遇熱、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裝運、儲存時應採取隔熱、防潮措施。
九、使用危險品必須嚴格按規定發放,並有專門的發放記錄。
十、使用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安全操作管理制度和防範措施,操作人員必須按章操作,佩戴必須的防護用具。
十一、加強對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儘可能減少易燃品、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對有失效期的易燃品、危險化學品須嚴格控制儲量,到期立即處理。
十二、一旦發生易燃品、危險化學品洩露應根據其危害效能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同時通知有關人員到場。可採取有效回收、化學中和反應、通風、稀釋等方法達到消除或減少有毒有害氣(液)體、腐蝕性液體等對人體和物品的損傷。
十三、當人員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立即採取自救措施,用水沖洗和酸鹼中和,減輕傷害程度。
十四、化學危險品中毒人員要立即送醫院進行搶救。
十五、生產技術部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趕赴現場,疏散人員,設定警戒線,並參與搶險工作。
十六、易燃品、危險品洩露造成火災時,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採取補救措施。
十七、事發單位應認真查詢原因,追查責任,制定整改措施,杜絕事故再次發生。
十八、易燃品、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應按照危險廢物處置方法予以合理處置,不得造成二次汙染。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4
一、化學農藥等有毒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實驗需要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後實驗員購進,交專管人員上帳,放保險櫃中儲存。
使用這些由使用人到專管人員處按計劃量領取、登記,當天用剩的藥當天送回專管人員處保管。
科研使用有毒品由科研人員自己領取,領回後交專管人員保管,使用時按第二條辦理。
劇毒品外單位借用時,經實驗室主任同意,辦理借用手續,登記藥品名稱,借用數量、時間,借用人單位、姓名、身份證號碼。
二、易燃、易爆、腐蝕性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藥品需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由有關領導簽字後購進,由有關人員登記、分類儲存,易燃品要遠離火源,易爆品要防止碰撞。
科研用上述藥品由自己領取,領回後交實驗室有關人員保管。
三、一般化學藥品。
實驗室主任根據各實驗課提出的藥品計劃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後由實驗員購進,登記入庫;科研用一般化學藥品由科研人員自行領取保管。
四、菌種
實驗室主任根據需要提出領取計劃,領導簽字後由有關人員領取,領回後交實驗員登記保管。
使用菌種要登記,用後要做滅菌處理,菌種不可帶出實驗室。
菌種一般不外借,如需外借按劇毒品第4條辦法處理。
各種化學藥品都要節約使用,能用定性試劑就不用定量試劑,能用低純度化學試劑就不用高純度的。
科研用化學試劑在科研結束時所剩化學試劑歸實驗室所有。科研用少量化學試劑,如幾克、十幾毫升可在實驗室內串用。
任何人不得將化學試劑佔為己有或送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化學品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5
為加強企業的安全管理,規範員工的安全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於《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以及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品安全管理和倉儲制度。
1.危險器倉儲必須按相關規定專門存放,設立警戒區域,明顯警示標誌。
2.倉庫保管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3.危險品申請、採購與發放,必須嚴格執行申購、領用審批手續,根據控制和限定數量的`原則:“用多少、申購多少、領用多少”。領用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部門領導審批,嚴格控制。沒有部門領導簽字不準發貨
4.物品入庫嚴格按驗收要求,核對進庫物品規格、質量、危險標識和數量後方可入庫。對無檢驗合格證和無危險標識的物品不得入庫。
5.建立倉庫物資明細臺帳,做到危險品入庫必須登記造冊,要做到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嚴密把鎖、專人負責保管。並做好危險品及其危險品容器的領用和回收工作
6.危險物品的儲存要嚴格執行危險物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7.禁忌物不得同庫存放。對效能相牴觸的危險物品、鋼瓶不得同庫存放。
8.部門貯存的危險品,必須分類貯存在專門的儲存室或儲藏櫃內,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並落實專人管理。
9.有毒品嚴格按照規定,專庫存放,儲存在規範的庫房內;
10.油漆、香焦水等易燃液體必須專庫儲存;氧化性物質要與易燃液體或酸性腐蝕品分開儲存。
11.氧氣、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須控規定存放在保護架內。空瓶和有氣瓶要有明顯的標誌。
12.危險物品貯存處防火間距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設施和火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13.危險品倉庫應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識,並按貯存物資的性質配置合適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滅火器材的完好無損。
14.每種危險物品都要按垛分別存放(特殊情況應用定製的鐵箱,並保持2米以上的間距分類儲存),並做好通風、防潮、遮陽、降溫、防火等安全措施。
15.垛堆距離應符合要求,貨堆應距離地面15cm,堆距≥10cm,主通道≥180cm,支通道≥80cm,牆距≥30cm,柱距10cm。
16.危險物品存放的支架、墊板必須用鋼材或不燃材料製作。搬運危險品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拋、扔、摜、滾,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險品標識要求放置。
17.庫房嚴禁火種和明火,庫房周圍10米之內不準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確需動火必須經安全辦稽核,經主管領導批准。並在安全辦消防核實、確認安全之後方可動火作業。
18.物品裝卸、搬運應做到輕裝輕放,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流動。
19.保管人員應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20.包裝容器應在國家定點廠家採購,容器應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洩漏、殘缺、變形、變質,及時進行安全處理。
21.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填寫專用領料單,領料單上必須完整填寫用量、使用地點、範圍、使用時間、領用人等。
22.庫房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結束後,應進行安全檢查,關閉窗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停止作業後,應及時將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危險品送回倉庫。使用後的廢溶劑不得隨地亂倒,必須用專用桶及時回收,並加蓋密閉,及時送危險品倉庫集中處理。
23.做好危險的養護,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儲存場所的溫度控制在允許範轉內。
2)每天對儲存倉庫檢查,檢查內容:堆垛牢固,有無洩漏,有無異常,有無刺激性氣體,包裝有無破碎。
3)檢查消防裝置是否完好。
4)每次檢查應做好記錄。
5)處置廢棄危險品、化學品,必須依照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統一回收處理,不得隨意拋扔或傾倒。
24.倉庫嚴禁吸菸,違規罰款。
25.保持儲存場所清潔,散落的物品要及時按規定方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