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企業車輛管理制度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範圍:本標準規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規範。本標準適用於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2、規範性引用檔案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透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車輛保修申請單》《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車輛管理登記表》

  3、要求:一切對於車輛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動應按本標準規定。

  (1)、公司公務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其他支出等事項統一由總經辦負責管理。公司車輛由總經辦主管委託專人駕駛、保養、維修、檢驗、清潔等。

  (2)、本公司人員因公用車,須事前向總經辦主管申請調派,總經辦行政部門應事先得到總經理批准,總經辦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車,不按規定申請,不得派車。

  (3)、車輛駕駛人必須具有合法的相應駕照。

  (4)、未經分管總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公司車輛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員使用。

  (5)、費用報銷

  a.公務車油料由總經辦主管指定單位辦理,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總經辦主管批准後,憑發票實報實銷。

  (6)、車輛維修應事先填寫“車輛保修申請單”,註明行駛里程,經總經辦主管核准後方可送修;清洗、打臘等附加服務事先應向主管及時報告。

  (7)、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況特殊,經總經辦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8)車輛於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徵得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

  (9)、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責任人予以負擔。

  (10)、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況,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一切後果。

  (11)、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餘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責任。

  (12)、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並立即與總經辦、以及相關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13)、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責任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不低於600元。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5%處罰;不低於800元。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5)、發生交通事故後,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後,按3.13條執行。

  (16)、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責任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7)、在總經辦組織督促下,公司車輛使用者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8)、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總經辦主管、分管副總或者總經理批准,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9)、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20)公司員工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後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21)、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22)、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員工,都應熱情周到,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車輛駕駛員應在乘車人(特別是公司客人和幹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後,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助。

  (23)、離車注意

  a.車輛駕駛員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並逐次檢查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檔案資料,車輛駕駛員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後行李箱後加鎖。

  (24)、出發前後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乾淨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於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車輛駕駛員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後需向相關主管管理責任者報告。

  (25)、個人形象

  a.車輛駕駛員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髮、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正確的姿勢。

  (26)、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後返回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況憑票報銷一趟返回住所計程車費。

  (27)、車輛駕駛員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洩露任何相關資訊及內容。

  (28)、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9)、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4、公司關於員工私車公用做出如下規定

  (1)選擇一、由公司統一對私車公用的員工統一按照職別、崗位、用途進行分類統計,並按照統計結果分類進行補貼(見詳表),在指定時間由車輛使用人到財務部門發放領取;並在領取同時向財務部門提供相關的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2)選擇二、

  A、由公司統一按照用車裡程數進行用車補貼,每百公里補貼20元;

  B、每次出車前由私車駕駛員在總經辦進行里程數、油耗底數登記,並由總經辦稽核里程數、油耗數;

  C、每月底最後一天對私車公用數量進行里程數、油耗數統計,與次月5日前統計彙總完畢通報財務部;

  D、財務部門稽核完畢後上報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

  E、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在指定的時間相關人員到財務部門領取車輛補貼,並要求提供與車輛使用用相關油費等發票,以備財務部門作為報銷憑證;

  F、私車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記和統計中不得虛報里程數、虛報出行等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取消當月所有車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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