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35篇)

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3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徵文吧,徵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開頭,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徵文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35篇),歡迎大家分享。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湯素蘭的代表作有之一。據我所知,湯素蘭是位了不起的兒童文學作家,曾獲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冰心兒童文學新作獎大獎、海峽兩岸童話徵文佳作獎、全國優秀少兒讀物二等獎、陳伯吹兒童文學獎、宋慶齡兒童文學獎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隻笨得可愛的小狼。他十分善良,樂於幫助人,但總鬧笑話。笨狼有一個好朋友叫聰明兔,笨狼不明白的問題,聰明兔都明白。森林裡也有一些傢伙想欺侮笨狼,不過,到頭來他們聰明反被聰明誤總是吃不了兜著走。

  這套書大約是兩年前買的,那時兒子才五歲,還沒有自主閱讀這樣的書的能力。我曾為他讀過《笨狼的故事》中的幾篇,常是讀著讀著,母子倆就笑倒在床上。“媽媽,多笨的狼啊!他怎麼會連自己都找不到呢?”“媽媽,大浴缸裡真能學會游泳嗎?”……後來,因為兒子又迷上了其它適合他自己讀的書,因為我沒時間就沒再讀了,這套書就放下了。大概在兒子上一年級的時候,他自己找出了這套看了起來,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間,兒子再一次閱讀起來了,而且,由於閱讀能力的提高,他明顯讀得更認真了,還不時會和我談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說:“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愛,我很喜歡他。”他還為自己最喜歡的故事情節畫了一幅畫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氣把這4本書看完了。

  說真的,我對這系列故事也愛不釋手。小笨狼的可愛、天真、善良,無知但卻充滿了求知慾和行動力的性格,都透過充滿幽默感的語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在和兒子一起閱讀的過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樂的童年。親子共讀,是培養孩子閱讀興趣最有效的途徑。親子共讀,更讓我們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會競爭壓力下,在浮燥的社會環境中,總感患得患失的心靈找到了恬靜的港灣——童年的純真與唯美。所以,親子共讀,我們會一直做下去……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

  輕輕合上《殘狼灰滿》,閉上眼,我腦海中又浮現出書中的情景。

  這本書寫的是一隻叫灰滿的狼王,有兩條腿殘了,但是沒有放棄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賤狼黃鼬開始無微不至地照顧它,並讓灰滿把殘肢搭在自己的軟肋上,合成了一匹六隻腳的雙體狼。灰滿憑藉雙體狼的特點和過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黃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後,它不願自己再變成一匹殘狼,遭其他人譏諷、嘲笑。選擇和一隻山崖羊同歸於盡,把雙體狼酋的尊嚴留在了狼群和每一個人的心裡。灰滿寧死也要捍衛自己的尊嚴,讓我敬佩不已,殘狼灰滿教會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能放棄,只要有一個目標,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滿首次和黃鼬抓捕兔,試了幾次都失敗了,黃鼬有些洩氣,可是灰滿堅持不懈的鼓勵她,最後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頓兔子肉。當他騎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時,經歷了爬山、鑽荊棘叢、奔跑、跳躍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裡輕而易舉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換來的卻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從不放棄。這讓我想到了許許多多像灰滿一樣身殘志堅的人:海倫凱勒、張海迪、桑蘭等,他們的成功背後付出的是雙倍甚至幾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廢,我自慚形愧

  那匹小母狼黃鼬則教會我知恩圖報。她被惡狼群追趕,險些被吞食,因為灰滿找到了一匹餓死的犛牛,出於本能的一聲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倖免於難。後來她卻在灰滿最艱難的時候,不下百次救灰滿,並無微不至地照顧他,合二為一。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烏鴉反哺、羊羔跪乳,動物尚懂得此理,而我們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認為家人、老師、同學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的,從來不懂得回報他人。難道不該好好反思反思嗎?

  《殘狼灰滿》讓我重新認識了狼,改變了他們在我心目中那猙獰的面目。殘狼灰滿讓我敬佩,小母狼黃鼬更令我感動。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書來看看就選《軍犬黑子》。

  文章講述了一頭叫黑子的軍犬。一次,指導員給它一個任務,找出誰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來,但指導員看了連連搖頭。最後黑子的自信心被擊敗了,它選了別人。指導員最終把答案告訴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淚珠,頭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導員。這件事讓所有人都懊惱。

  看完這篇文章,我覺得不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應該有自己的尊嚴。而且我認為文中的指導員也不該那樣做,換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樣的反應。不過黑子的反應也的確讓我出乎意料。因為,在這之前,我認為只有人才會有尊嚴。但我錯了,哪怕是一條狗,也會有自己的尊嚴。人與動物可以沒有任何東西,但絕不能沒有自己的尊嚴。

  看完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剝奪被人的尊嚴。記得有一次是自習課,老師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個同學講話。當時我本不想去理會,但是他們聲音越來越大,我實在忍不住。我就把他們2個罵了,就連其他同學也聽見了,後來我很後悔,我罵人不對,影響同學們的友好團結,還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我想跟他們說聲“對不起,我錯了”。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4

  暑假讀了《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本書之後,我有許多感受。這是一本有許多個片段而組合成的故事。書中以調皮搗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開了幾個五年級的學生、老師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個故事中都寫清了一個或者是幾個人在這一個片段中的特點。比如在《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一片段中,作者著重寫了王小瞧調皮搗蛋的特點,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這一片段裡的棉花開老師,作者又寫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個調皮搗蛋的小子,一個童心未泯的淘氣老爸,還有一個愛大驚小怪的老媽,再加上一個像天使一般可愛的老師和一群淘氣天真的同學,他們組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精彩片段。書中的幽默隨處可見,語言還特別風趣。作者把書中孩子們的許多小事,許多他們要斤斤計較、吵吵鬧鬧、爭得不可開交的趣事一一展現在書中,讓我們看到,這更能體現出他們天真可愛,善良……這本書體現了眾多人物特點,再加上它的內容豐富、活潑,看起這本書來就好似身臨其境,感覺真有這麼一回事一樣,就像自己真的經歷過這樣的事。

  雖然他們經常為了一點小事兒而爭吵,但還是能夠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友善、團結。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5

  最近我讀了一本外國名著《苦兒流浪記》。這本書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紀的法國作家馬洛。

  這本書裡講述了可憐的棄兒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處賣藝掙錢,我很同情他又沒有辦法幫助他。更讓我覺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維塔里斯去世了。這讓雷米的處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個堅強的少年,他依靠堅強和勇氣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結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鵝號上找到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苦兒流浪記》中的苦兒雷米雖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著他,比如富有愛心的巴伯蘭媽媽,善良的維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裡美”等等,雷米的生命裡還是充滿愛的。

  讀完《苦兒流浪記》,我忽然想到我的書櫃裡還有一本漫畫書,叫《三毛流浪記》。可憐的三毛是舊上海的一個流浪兒,他穿得破破爛爛,經常光著腳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頓沒下頓。這本漫畫書後來還被改編成了電視劇。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腳走過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餓得我心發慌。流浪!十里洋場霓虹燈光閃閃亮,大餅油條餛飩豆漿噴噴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錢不再流浪,流浪……”每當聽著這首歌,看著三毛流浪的畫面,我就忍不住想為小三毛大哭一場。

  雖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國家不一樣,時代也不一樣,可是他們年紀小小,卻過著這樣悲慘的生活。我甚至覺得無依無靠的三毛比雷米還要可憐。看著這些書裡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現實生活裡不要發生。因為每個孩子都是上帝派來的天使,是祖國的花朵。

  我合上《苦兒流浪記》,將《三毛流浪記》放回書櫃,我彷彿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揮手。我在心裡默默唸叨著:“雷米,三毛,祝你們幸福!”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6

  暑假裡的一個星期天,看電視的時候,我發現哥哥居然說得出每個體育明星的名字,甚至連他們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詳,於是我便開玩笑的問:“喂!哥哥,請問你知道嗎邁克爾﹡喬丹的電話是多少嗎?”沒想到,哥哥居然反問:“對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聽了很久。你知道嗎?快告訴我!”我大笑起來時卻驚訝的發現:哥哥居然有了那麼一丁點的幽默感。

  而讓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還是那本叫做《大話西遊》的書,書的序言裡有這樣一段話讓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間的靈思,幽默的語言可能化解尷尬的場面,也可能於談笑間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為不露聲色的自衛與攻擊。

  譬如在某國家的議會里,曾發生過議員之間爭鬥的事,有人提議入場者應該把柺杖掛在門口。議長覺得左右為難,若是表決,無論結果總是不愉快的。於是他急中生智,笑著說:“如果為了防止不正當的動作,就須把柺杖掛在門口,那嘴也該掛在門口,手腳應該擺在保管處。”引得全場大小,提議者也在一笑之間擺脫了尷尬的處境。

  又譬如伏爾泰總是讚賞某人的作品,而那個人卻總是刻薄的批評伏爾泰,當有人向伏爾泰說出這件事時,他只是一笑:“我們雙方都弄錯了!”不過短短几個字,就用幽默化解尷尬的場面,又做了有力的反擊。

  但是必須強調的是,幽默不是諷刺,它或許帶有溫和的嘲諷,卻不刺傷人;它可能是以別人和自己為幽默物件,在這當中,便顯示了幽默與被幽默的胸襟與自信。

  所以,越是開放而富裕的社會,人們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寬廣,充滿智慧的人們,越富有幽默感,看來,一個幽默者最重要的條件是擁有完滿健全的人格!我們小學生雖然還不夠成熟,但是幽默感應該在我們的學習、生活點滴中慢慢陶冶。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7

  暑假裡我好好的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人類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人類的發展演變歷程,同時還向我們展示了人類的生活習性、衣著服飾、飲食文化、風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內容。

  這本書因為實在太厚,許多的內容我都有些記憶模糊,不過還是有一些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細節片段。

  首先是關於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來的意思是瀝青,指一種乾枯不腐爛的屍體。以在埃及發現的木乃伊的數量最多,時間最早,技術也最複雜。埃及人在製造木乃伊時,首先從死屍的鼻孔中用鐵鉤掏出一部分的腦髓並把一些藥料注到腦子裡去進行清洗。然後,用鋒利的石刀,在側腹上切一個口子,把內臟完全取出來,把腹部弄乾淨,用椰子酒和搗碎的香料填到裡面去,再照原來的樣子縫好。這一步做完了之後,便把這個屍體在泡鹼粉裡放置40天,再把屍體洗乾淨,從頭到腳用細麻布做繃帶把它包裹起來,外面再塗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膠水使用的樹膠,然後把屍體送給親屬,親屬將它放到特製的人形木盒裡,保管在墓室中,靠牆直放著。

  其次是關於毛利人的說辭:毛利人約於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從傳說中的哈瓦基乘木筏遷徙至此,並從此定居。今天,生活於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繼承了毛利的傳統文化。他們對族人聚首的時刻,如葬禮尤為重視,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會面的難得時刻,總趁機回鄉。說毛利人一旦離開人世,便會與祖先會合,並憑著他們賜給的力量,賦予子孫精神力量與指引。毛利人極重視他們的傳家寶物,如權杖、綠玉項鍊等,深信它們蘊藏著祖先的靈氣。他們會將這些家傳之寶傳給世代子孫。

  人類神奇的故事歷程還沒有結束,人類秘密的探尋工作也還在進行,我願意做一名考究人類發展史實的學者而努力,發現更多有趣有益的現象。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8

  晚風輕輕的揮動著純白的綢緞,為夏夜送來幾分清涼,手中捧著心愛的書本,心在那星羅棋佈的夜空下飛翔。

  一把把紅豔豔的油紙傘,如蒲公英帶著絨毛的種子在我的眼簾下粲然飄舞。油紙傘是爺爺送給奶奶的。爺爺說:他不會讓奶奶淋著一星半點的雨,一輩子都這樣,為她,為子孫後代遮風避雨。後來,爺爺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紙傘和對奶奶的承諾。奶奶對“我”十分疼愛,好像是在完成爺爺未了的心願。在一次突如其來的洪水中,奶奶也與世長辭了,只有那把油紙傘和爺爺的不朽的諾言陪伴著“我”,帶“我”飛向了天邊的那片雲彩。

  我知道,油紙傘是一種象徵。它象徵著美、愛、親情、責任……小鎮的女人們看到的是美,爺爺表達的是責任,奶奶享受到的是愛,“我”依戀的是親情。往往是這樣,我們內心深處都有一份美好,在現實生活中,這份美好則要依附於一個實物,油紙傘就是一個實物吧!

  捧著心愛的書,看著,看著,眼淚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來。淚眼中恍惚出現“冬瓜”與施詩揮淚告別的場面。接著,“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飛向了藍天深處。

  “冬瓜”原名叫呂尚書,和施詩是同桌。他們的關係十分要好,施詩經常帶巧克力給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學之前都會把今天要寫的作業寫在一張紙上,然後交給施詩。因為施詩總是粗心大意,忘記或弄錯今天要寫的作業。正好施詩和冬瓜的座位間有一個小洞,巧克力和紙條可以從中穿過。就這樣,巧克力和紙條的一次次交換,小小的洞中竟已貯滿真摯的友誼。但一次意外奪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詩之間的寶貴的交情。施詩孤獨了嗎?不她明白,冬瓜沒有走,仍陪在她身邊,只不過她看不見他,但是,施詩每天放學後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寫的作業。

  畢業典禮上,冬瓜真的出現了,只不過,他是來和施詩道別的,冬瓜必須得走了,因為他已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已逗留了這麼長的時間,只是因為怕施詩把今天要寫的作業弄錯了。

  是否存在一個我們看不見的世界嗎?如果相信,它就會在那裡,它和我們看得見的這個世界共同講述了一些故事,有點驚悚,有點怪誕,但絕對美好。我從來不知道,人世間的友情竟如此偉大,它可以讓人毫無私心的奉獻著,不求一丁點回報。但話說回來,你想擁有這份無私的友誼,你必須先無私待人,讓別人感受到你那無私的心。

  書香馥郁醉人,書香恬淡靜雅,書讓我的心得以寧靜,書讓我的生活時刻充實。忽然,一顆流星劃過,感覺手中攥著什麼東西。低頭一看,啊!竟然是一顆顆閃亮的星星。是書送給我的嗎?我自語……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9

  暑假讀了《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本書之後,我有許多感受。這是一本有許多個片段而組合成的故事。書中以調皮搗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開了幾個五年級的學生、老師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個故事中都寫清了一個或者是幾個人在這一個片段中的特點。比如在《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一片段中,作者著重寫了王小瞧調皮搗蛋的特點,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這一片段裡的棉花開老師,作者又寫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個調皮搗蛋的小子,一個童心未泯的淘氣老爸,還有一個愛大驚小怪的老媽,再加上一個像天使一般可愛的老師和一群淘氣天真的同學,他們組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精彩片段。書中的幽默隨處可見,語言還特別風趣。作者把書中孩子們的許多小事,許多他們要斤斤計較、吵吵鬧鬧、爭得不可開交的趣事一一展現在書中,讓我們看到,這更能體現出他們天真可愛,善良……這本書體現了眾多人物特點,再加上它的內容豐富、活潑,看起這本書來就好似身臨其境,感覺真有這麼一回事一樣,就像自己真的經歷過這樣的事。

  雖然他們經常為了一點小事兒而爭吵,但還是能夠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友善、團結。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0

  看完《我們永遠不分開》之後,我覺得蘇婷寶的外婆“老薑茶”實在有點奇怪,她老說些新奇的話,什麼“秘密爛在肚子裡,肚子就會疼”,還老是做些不像老人們做的事兒,比如:在來的路上,她在車上大口大口地喝可樂,一會兒一大瓶可樂就被喝完了,一點兒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連涼水都不敢喝。別說我外婆了,這樣喝可樂連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雖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寶特別喜歡她,因為外婆喜歡的那些事兒她都喜歡幹,外婆說的那些話,婷寶稱為“老薑茶語言”,講給班裡的同學聽,同學們都特別驚訝。但是,那年暑假,“快樂老家”的家吼爺爺口漏風,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寶特別傷心,“老薑茶”就對她說:“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婷寶哭著說:“我們永遠不分開。”那怎麼可能呢?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但是那個人會永遠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中。

  我從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會像婷寶一樣窩在心裡,第一時間就告訴媽媽,這樣,秘密永遠不會爛在肚子裡。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1

  這個暑假我讀了由著名作家張煒寫的兔子作家的這一個系列:《為貓王立傳》讀完後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主要寫了:在叢林深處有一位“老作家”一隻年輕的兔子每天以“5個蘑菇換一本”長期從作者家那裡借書看。突然有一天,年輕的兔子想要當一名作家。從此,他踏上成為座駕的道路上!

  在這條道路上,有許多的困難:一、年輕的兔子拜作家為師,成天看著作家戴著個眼鏡。於是兔子以為眼鏡是當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於是,他自己用木頭、繩子、自己做了一個。動物們紛紛誇他有學問,這想當作家還遠遠不夠哩!

  二、作者給兔子三個忠告1:多讀書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對第三項很是不解!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漸漸地她明白一個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會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會看你。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經驗嗎?你不去和同學交流,他們也不會成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當上了大作家!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們一定要多看書,多積累經驗這樣肚中才能有“墨”,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開啟心靈大門的鑰匙。只有多讀書,多學習,才能成為像兔子一樣的大作家!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2

  站在生機盎然的森林裡,任憑清風吹著耳邊的細發,閉上眼睛,我像是進入了沈石溪老師的小說裡。暖暖的陽光灑在樹葉上,在稀稀疏疏的陽光投射下,我彷彿看見了那模糊而又年邁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領;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說裡,年老體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輕力壯的黑披風雄猴奪取了王位,它們漸漸展開王位之爭,麻子猴王被黑披風雄猴打得傷痕累累。逐漸,金絲猴群裡發生混戰,麻子猴王不斷向褐尾巴雌猴瞭解猴群情況。最終,為了猴群的安寧,麻子猴王選擇了死亡。

  沉浸在小說的情節中,我的心彷彿微風拂過溪中的花瓣激起陣陣漣漪。對麻子猴王的敬佩,對黒披風猴王的憎恨,以及對大紅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棄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話:“對生性好鬥的金絲猴群來說,任何一頂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紅的;如果有一頂王冠岀於某種偶然的原因,沒有被鮮血浸染過,那麼可以斷言,這頂王冠終將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會永遠耀眼。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3

  這一本書是著名小說家楊紅櫻的作品,寫在《淘氣包馬小跳》中,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隻貓,它會笑。這本書的主人公,就是笑貓了。老老鼠無意中發現了“綠狗山莊”

  ,在那裡,所有的狗都是綠色的,它們的耳朵不是像普通的狗一樣垂下來,而是豎起來的。在探尋這個神秘的“綠狗山莊”時,笑貓的好朋友京巴狗地包天也不幸被“綠狗山莊”

  的主人―一位帥氣的雕塑家捉走了。在營救地包天的過程中,笑貓和老老鼠得知原來所有的綠狗都是被染成綠色的。於是笑貓決定救出所有的綠狗。正當他們為營救的事而苦惱的

  時候,球球老老鼠喝了一種有魔力的紅酒,具有了“飛行”能力,營救就簡單多了,他們救出所有的綠狗後。帶著他們找到了馬小跳的朋友一位寵物醫生。最後,寫出了綠狗耳朵

  的奇特―這是因為雕塑家在狗的耳朵放入了鋼絲,強行把耳朵給立起來。

  看完這本書後,我深深的對動物感到憐憫。雕塑家為了自己成名就去殘害小動物,甚至強行把它們的耳朵拉起來。我們人類殘害小動物,什麼時候才可以停止呢?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4

  “譁”。瞧,我正津津有味的看著一本書呢,什麼書?當然是彼特.約翰森的《我被全班孤立了》。

  這可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兒童小說,主要是講這樣一個故事:加雷斯和轉學生傑克成了朋友,但加雷斯的一次模仿秀讓兩人變成了仇人。傑克使用各種方法恐嚇加雷斯,還要孤立他,叫他加斯(寵物的名字)並想把他趕走。為了幫助加雷斯,已去世多年的外公回到人間,交給他魔力面具和咒語。加雷斯變得強大起來,還有了一個同盟----愛麗絲。最後加雷斯揭穿了傑克的謊言,但也冤枉了傑克一件事,加雷斯去向傑道歉,他倆又成為了朋友。

  假如我也跟加雷斯一樣,被全班孤立了。那我肯定比不上加雷斯,我沒有他那樣的勇氣,但我也會站起來反駁。我雖然不會向他那樣製作錄音帶,但我也會揭穿他的謊言。我還會試著鍛鍊自己的膽量,克服恐懼,完成自已以前不敢做的事。我也會跟加雷斯一樣,決不輕易屈服在傑克腳下。

  我曾看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小學生轉學去了國外,在那裡,她被同學們冷落了,但她處處接近大家,卻被無視。終於,有一天她爆發了:“為什麼我那麼努力的接近你們,你們卻忽略我!”她的周圍安靜了。響起一片掌聲,帶著鼓掌的同學說:“我到現在才真正認識你,來,交個朋友吧!”

  所以同學們,被全班孤立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能戰勝自己,不敢面對自己的內心。讓我們跟加雷斯一樣,把恐懼徹底從心底清除,變的更勇敢。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5

  暑假,我讀了《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這本書寫的內容很豐富。

  這本書主人公蘇玉婷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外婆沒了房子,住宿到了蘇玉婷家。外婆有點離奇的古怪,沒人當她是長輩,只管叫他老薑茶。有一天,老薑茶幫蘇玉婷縫了一個蕾絲娃娃,還告訴了蘇玉婷一個秘密,說她有一個蕾絲宮殿,屋裡滿是夢幻荷葉邊,漫天飛舞的蝴蝶結,蕾絲窗簾潔白的夏天的雲。

  後來,老薑茶真的搬進了蕾絲宮殿,還養了一隻會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樂老家”還住著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訊錄先生,音色華麗的配音爺爺會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蘇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殺,老薑茶變成超人,幫她掃平麻煩,這是她才知道老薑茶是最神奇的。

  這本書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薑茶,因為她很樂觀,遇見任何事情都不喪氣,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頭喪氣的,但是看了這本書之後我才知道,遇到困難不要放棄、也不要垂頭喪氣,要樂觀,要堅強,去克服那些困難。

  讀了這本書我很同情之前的蘇玉婷,但我慶幸的是蘇玉婷可以接著上學,並且得到同學和老師的諒解,同時我也為自己喝彩,因為我明白了:每個人都要說再見,但我們應該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和這麼好的學習環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對,要去克服這些困難,用微笑去面對一切!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6

  在這個暑假裡,我津津有味地讀完了《西遊記》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觸。書中一個個生動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內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這本書是我國小說家吳承恩的經典之作,其中,最讓我難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這個故事。

  有一天,唐僧師徒四人路過了白骨精的洞穴。孫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邊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計,分別變成了三個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當了。只有找食物回來的孫悟空識破了白骨精的詭計,把他們統統打死了。也因為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間的一些誤會。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於有些事情,我們不要被一些表面現象所迷惑,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話,而要認真觀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在這師徒四人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孫悟空,他為“猴”善良,從一個大鬧天宮的美猴王變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為取得真經立下了汗馬功勞。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錯誤,從天蓬元帥變成了豬八戒。雖然有些好吃懶做,但也算是有些正義,堅持完成了任務。沙僧為人十分忠厚老實,從不背信棄義。作為師父的唐僧來自東土大唐,為了取得真經,帶領徒弟們不怕犧牲,克服一切困難。堅持不懈,團結一致。最後取得了真經。

  從這師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有時候我們在學習中遇到一點點困難就想放棄,做事情有時還半途而廢。比起他們的那種種磨難,真讓我們覺得慚愧。今後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遊記》這本書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7

  乍看書名,一股濃濃的情向水流一樣盪漾而來。在閱讀《你是我的妹》的過程中,我幾次被感動得熱淚盈眶。

  《你是我的妹》把姐妹、朋友、親人之間的情感描寫得太感人了,讓我明白了感人至深的是人間情!

  作者描寫了在苗家山寨發生的感人故事。

  主人翁是一位十來歲、心靈手巧的女孩子——阿桃。

  阿桃是家裡最大的孩子,她爸爸一直想要一個男孩,可是媽媽每次都生女孩。阿桃爸很生氣,阿桃卻很疼愛自己的妹妹們,還為了妹妹們放棄了自己的學業和婚姻。

  阿桃最小的妹妹出生了,由於家境貧困,阿桃為妹妹找了一戶好人家,可是那家的小兒子老是欺負妹妹,阿桃實在不忍心。之後,她每天去敲石子掙錢,把妹妹抱回了家。

  可是,天有不測風雲,妹妹被野豬拱死了。妹妹是在桃花開的時候生的,卻沒有再活到桃花開的時候,阿桃是無比痛心的。

  另一位讓我感動的人物是阿秀婆,她是個十分古怪的人,村裡的孩子都說她是巫婆。阿秀婆做的酒糟魚是最好吃的,但是阿秀婆給之前總是會用她那雙樹皮似的手拍拍你的臉。據說阿秀婆的丈夫和女兒都死了,所以她把“我們”都當成她的孩子了。後來,為了救“我”,為了根除野豬,阿秀婆跳進了陷阱。

  掩卷沉思,我體會到了這兩個小人物的偉大!我更悟出了人間情的偉大!是的,親情是血濃於水的,苗寨中的人們是質樸、有情有義的。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8

  這個暑假,由於家中接連發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於我的讀書計劃以及讀後感的寫作完成的比較晚,但自從我拿到《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開始剛剛讀了幾頁以後,我就被這本書的內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薑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麼原因,沒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來到了“我”家來住,可是她卻時常感到沒有意思。

  因為外婆想要一個蕾絲宮殿,經過“通訊錄爺爺”的介紹,外婆去了一個名字叫“快樂老家”的地方,並且居住了下來。而“我”因為同學對“我”的冷漠,特別是“我”的同桌不但經常諷刺“我”,並且還在別的同學面前經常譏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掃除時,趁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把同桌的作業扔到了垃圾桶裡,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長和老師對“我”的批評,從而造成了“我”的厭學,也被送到了“快樂老家”,在這裡,我將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訴了我的外婆。

  而同時“我”也逐步瞭解了一件發生在“快樂老家”的事情。 在“快樂老家”居住的這段時間裡,“我”認識了很多老年朋友,並且與他們非常快樂的相處在一起,有一天,我認識的一個老爺爺去世了,我哭得淚流滿面,我感到非常的傷心和難過,但是我其他的老爺爺朋友卻表現的非常平靜,並且他們告訴我:每一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不用那麼多愁善感,因為我們總有在另一個世界團聚的那一天。

  讀了這本書對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樂之心對待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因為我們是永遠不會分開的。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9

  如果有人問我:“如果你的朋友遇到了困難,你會盡全力去幫助他們嗎?”我會說:“當然!”

  之所以我會這樣回答,是因為一本書深深地打動了我,一本震撼人心的書----《震動》。

  書中說的是同一個中學的六名學生,其中兩個男生吵架了,要去決鬥,於是他們去了一座小山嶺,可就在這時可怕的地震發生了,小山嶺一瞬間就變成了廢墟,他們中有人受了傷,被困在這裡。在缺水缺食的情況下,他們好不容易找了幾叢小草和一些鳥蛋來充飢,最後大家都精疲力竭了,有一個人自告奮勇去山下找救援隊。在路上,他被毒蛇咬傷,但他忍著十指連心的劇痛咬斷了指頭,掙扎著,經過千辛萬苦找到了救援隊,救了大家。

  看到這些團結友愛、勇敢的孩子們,我被深深地感動了,這使我想到了我的班級----一個團結的集體,一個溫暖的集體。在五年級上學期快結束的時候,我的腳骨折了,老師和同學們知道後不顧嚴寒的雨雪天氣來看望我,送上了祝福和禮物,為我帶來了作業本和筆記。在休養的日子裡,同學們時不時打來電話詢問我的情況,安慰著我。還常常為我帶來老師發的複習資料,希望我能順利參加考試。到了期末考試時我沒能參加,是老師為我留好考卷並親自幫我批改……老師和同學們為我所做的一切讓我無比的溫暖。

  雖然這些事和書中的地震災難比起來是那麼的微不足道,但是同樣的讓我感受到了關愛。人生路途坎坷,但是友誼和親情能幫你克服困難。友誼是一杯熱牛奶,在你冷的時候給你帶來溫暖;友誼是路燈,在你迷路的時候為你指明方向;友誼是一塊手帕,在你流淚的時候為你拭淚。我要像《震動》裡的人一樣,和朋友們之間充滿信任和關愛,齊心協力戰勝困難,勇往直前。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0

  《把心靈脩煉成一個海》這篇文章是我的最愛。它像甘露一樣滋潤著我的心田。每當我被煩惱侵襲時,都會不由自主地閱讀它。故事是這樣的:

  在一家小染坊裡,住著師徒兩人。徒弟每天悲嘆連天,對現狀十分不滿。一次,師傅又看到徒弟在唉聲嘆氣,便想開導開導他。師傅讓徒弟到染房取來兩大包染料,又端來一缸清水。師傅向缸裡撒了其中一包染料,便吩咐徒弟看一下缸裡的水有何變化。徒弟不以為然地答道:“平時染布只需小半包染料,這回多放了近三倍,缸裡的水紅得發黑了!”師傅又帶著徒弟來到了大海邊,把另一包染料全撒入海水裡,又問徒弟海水有何變化。徒弟漫不經心地答道:“染料不一會兒就被海水稀釋了,海水沒有變化,還是和天空一樣湛藍。”這時,師傅意味深長地對徒弟說:“如果你的心中只能裝進一口缸,怎麼能不被痛苦的染料所感染呢?但若你的心中能裝下一個海的話,儘管有再多的染料,也會被它溶解、稀釋的。”

  是啊,師傅的話是多麼富有哲理,痛苦就像這些染料一樣,數量是固定不變的,沒有人能將它們增加或減少。然而,承受這些痛苦的心之容器,卻在時時刻刻決定著痛苦的濃度。在生活中,每當我們遭遇這些煩惱和痛苦的時候就會像故事裡的徒弟一樣,埋怨命運的不公,如果這時我們僅僅把心靈脩煉成一口缸,又怎能不被煩惱所侵襲呢?如果把心靈脩煉成一個海的話就絕然不同了,因為:把心靈脩煉成一個海,能夠讓我們化解痛苦,想到解決問題的方法;把心靈脩煉成一個海,能夠讓大家儘快心安靜下來,不再那麼煩躁;把心靈脩煉成一個海,所有的痛苦都會顯得淡而無味。

  這個故事讓我受益終生,它是我從書裡挖掘到的寶藏,更是開啟精神大門的法寶。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1

  在暑假裡同學們吃的吃玩的玩,當然也讀了不少的名著,我就讀了好幾本,當然最讓我讀後感悟最大的是老舍寫的《駱駝祥子》,這本書真實地描繪了北京一個人力車伕的悲慘命運。

  整部小說以祥子買車的三起三落為情節發展的中心線索,描寫了來自農村的淳樸健壯的祥子,到北平城謀生創業,三次買車又三次失去,並終於墮落到生活谷底的故事。描述了一個正直美好的靈魂被殘酷現實毀滅的過程,作為一個破產的農民,祥子從農村來到城市,首先是被市民化,成為一名普普通通的一位拉人力車的工人,然後又很快被城市社會遺棄直至成為一名流氓無賴。

  我覺得不光小說的劇情精彩,連人物描寫也很有特點。祥子的正直、勤勞、要強與後面他變得懶惰狡猾、極端自私、耍無賴形成鮮明的對比。虎妞的潑辣與直率,讓人們更加回味她對祥子的感情。劉四爺的為人耿直、性格剛強令人不僅佩服,但他的封建的思想過重,最終令他連女兒的墳都無處可尋,其實告訴我們親情是可貴的,如果我們到時候不去珍惜,我們就會和劉四爺的下場一樣。

  讀了這篇小說我的感悟很深,我深深感到了北京下層人民的痛苦,和當時社會的黑暗,對比起我們和祥子,我覺得他太堅強了,現在的我們都被慣壞了,到了社會商業不知如何立足,哪怕是小風雨,小挫折,我們就可能會精神崩潰,但祥子,面對人生最大的三起三落,雖然最終成為了一個流氓無賴,但他在挫折的折磨之間,總去想好的方面,使他堅持下來,雖然在最後他在社會上無立足之處,但告訴我們要堅持,要相信自己,更要有一顆快樂的心。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2

  俗話說得好:“開卷有益”。只要開啟書本,我們就能在書本中得到知識,找到快樂,體會情感......開啟書,我們就像是在知識的海洋裡遨遊,它能讓我們更快樂,能讓我們更自信,能使我們更聰明......多少次,我因為醜小鴨變成天鵝而替她高興;多少次,我因為白雪公主被惡毒的王后騙吃下毒蘋果而落淚;多少次,我因為小英雄哪吒打敗了石磯而為他自豪!這一切,不都是因為書本給我提供了閱讀的機會嗎?

  “讀一本好書,就彷彿和一個高尚的人談話。”這一句名言,我小時侯就常聽媽媽說,但真正知道和理解它的意思,還得從一件小事說起。

  記得那次,我在書店發現了一本《寓言中的道理》,翻了翻,覺得非常實用,又很好看,便買了下來。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開書,津津有味地讀了起來。從此這本書成了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我喜愛它,不僅是因為它好看,而且它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教會了我怎樣做人,做一個怎樣的人。例如,其中的一個小故事《井底的驢》,我記憶最深,因為它告訴我:關鍵時刻,你會發現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別人是幫不上你的。這就是一本好書,所以我每天看一個小故事,就像是和一個高尚的人談了一次話,而且我現在越來越聰明,越來越明事理了。我想,這本好書還將伴我繼續前進,讓我終生受益。

  讀書,並不是說,什麼書不辨好壞都可以讀,你一定要學會選擇,也就是說“擇其善者而從之”,因為只有讀健康向上的書,才能教你做人的道理,才能增長你的智慧。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讓我們一起開啟書本,開啟知識的大門,在廣袤的知識天空中翱翔吧!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3

  有一種美叫東野圭吾;

  因為理解,所以不說;

  因為理解,所以美好。

  《解憂雜貨店》是第二本讀完的東野圭吾的小說,作為強迫症的我莫名地感到一種發自內心的舒坦!只因為太美了、太完滿了。但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滿的地方,那就是人物關係的錯綜複雜,需要畫個導圖才能搞清楚。這也是讓我尤為敬佩的一點。如此複雜的人物在他的筆下就像活了一樣,煥發著獨有的性格光彩。

  其中,我最喜歡的三個角色就是那三個誤闖雜貨店的“綁匪”。怎麼形容這三個人呢?他們就像每個人腦海中的三個獨立的思想,本來不同,但又絲毫不衝突,在結尾處又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出處,而作為讀者的你,也就是思想們的主人,隨著情節的展開逐漸釋然,為他們感到愉快和放鬆。

  果然,東野圭吾就是有這種美麗的魔法,緩緩地帶你看清每個人的心路歷程,理解並愛上每個角色,就是這樣簡單卻溫暖的故事卻讓每一個讀者為之一振。我雖不敢大談人性之美,但不得不說這本書的美感不在略帶懸疑色彩的情節,卻在讀罷的回味之美。

  品味著透過這本書作者傳遞給我們的資訊,是人間真情?是心靈解說?還是……猛然間明白作者的一片苦心。

  為什麼要苦心尋找答案呢?答案就是讀者自己。每個人都是這個世界上最理解自己的人,也因此常常為自己辯解。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解憂雜貨店為自己操勞,不顧一切地找到答案,雖不知這答案的對錯,但固執地堅持著。所以你要做的就是盡力去理解除自己之外的每一個個體,把真摯的理解之美傳遞下去。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4

  今天,我含著淚讀完了《穿透靈魂的微笑》,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下來。文中講述一個小女孩遇到了危險,一旁的救援隊卻對她束手無策,但小女孩始終保持著寬容的心情。但最終,小女孩還是和死神相見了這個年僅十四歲的小女孩在死神面前,竟有著大人也做不到的沉著,冷靜和樂觀,她的一舉一動,深深地觸動人們的心,此刻,她雖然死了,但是,她在生死邊緣那震撼世界的堅定不移,樂觀向上的精神是不會磨滅的。

  文章中,小女孩的精神鼓勵著在一旁的救援人員們,小女孩那堅定不移,樂觀向上的精神也許在我們日後的生活裡面有著十分高的價值,至可以說是無價之寶。

  懸崖上的青松,石縫中的樹苗,它們不需要誰來呵護,但它們卻頑強地往上成長。擁有堅強和樂觀的人數不勝數。屈原被放逐而作《離騷》;司馬遷受宮刑而作《史記》;曹學芹舉家食粥而寫出了不朽的《紅樓夢》。他們都是依靠著堅強和樂觀的精神才能獲得成功,堅強是一把利用來砍掉成功之路上的荊棘;堅強一支火把,照亮眼前無邊的黑暗,堅強是把鑰匙,用來開啟成功的寶庫。如果沒了堅強,人生就會一片黑暗,沒了堅強,人生就等於向困難屈服,沒了堅強,人生將會永遠失敗。所以說,堅強是多麼可貴呀!

  可能有的人會說,堅強離他太遠。其實,堅強就在我們身邊。有一次,我學習腳踏車,但沒騎多久就摔下來,當時我就生氣說不練了,這時媽媽告訴我做人要堅強,沒有堅強就等於永遠失敗。聽了媽媽的話,我決定重新學騎腳踏車,雖然又摔了幾下,但我都沒有放棄,最後終於學會了騎腳踏車。因此,堅強信念一直就在我們身邊。

  讀了這篇文章,我決定要做一個堅強又樂觀的人,永遠不向困難屈服,向成功前進!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5

  《貝絲的快樂農場》是我最喜歡看的一本書,書中的小主人是貝絲。貝絲一生下來的時候,父母就離開了世間,成了孤兒。

  貝絲小時候在姑媽家,姑媽對她照顧的無微不至,這讓九歲的貝絲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於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讓姑媽不能再照顧她了,於是她不得不把貝絲送到了鄉下的姨婆家。在那兒,貝絲再也不能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兒,她不但要自己照顧自己,還要幫著大人做事,沒有人把它當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學校,貝絲在等著大人送她,姨婆指著前面的路讓她自己去,她膽子小,可是沒辦法,只好獨自去上學。時間長了,貝絲學會了很多本領,她不再是那個脆弱的自己了,她愛上了這個新家庭。

  讀著這本書,我為貝絲失去父母感到傷心,看到她在農場委屈的生活而難過,不過我為她能夠適應新生活,變成獨立快樂的女孩感到驕傲。記得小的時候,我在父母和爺爺奶奶的呵護下長大,他們不讓我受一點委屈,我需要什麼,他們就滿足我。後來我上學了,在學校裡,同學們笑話我什麼都不會。值日時,我不會掃地,老師告訴爸爸,說我太嬌氣了,要鍛鍊我。早晨,媽媽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讓我週末自己的襪子自己洗。我以為他們不愛我了。讀了這本書之後,我知道,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學會獨立生活,那樣才會更快樂。我要謝謝爸爸媽媽對我的教育,以後我要懂事些,不認父母生氣。

  有父母的愛,有他們對我的教育,我會成長的更快樂,更幸福。讀了這本書,以後我要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樂。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6

  同學們,看過《吃狼奶的羊》這本書嗎?書中主要講了一隻剛出生的小羊沒有了媽媽,一隻母狼收養了它。小羊在母狼的呵護下,健康地成長了。讀了這本書,我傷心極了,連小羊都有狼媽媽,為什麼媽媽卻不要我了呢?

  去年夏天,媽媽突然離開了我和爸爸。起初我以為她只是去打工,但到現在我已經快一年沒見到她了。我很想媽媽,很想很想。爸爸說,媽媽即將有自己的家庭,我們不能打擾她的生活。我多麼希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樣,每天跟爸爸媽媽一起吃飯,一起散步,一起睡覺,一起去旅遊呀……於是,我把這本書寄給了媽媽。

  沒想到,媽媽真的來看我了!那天是8月2日,爸爸出差了,我發著高燒,鼻涕直流,頭痛欲裂。媽媽來了,她溫柔地揹著我去打針。媽媽的背真香呀!我在迷糊中睡著了。媽媽不停地幫我用冰水敷額頭,每隔半小時就幫我量下體溫。醒來的時候,我看到媽媽笑著給我端來一碗熱騰騰的粥。我多麼開心啊!但媽媽為了照顧我,一個晚上都沒睡覺,眼睛都紅腫了。接下來幾天,媽媽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帶我去公園,去商場,給我買了好多衣服,每天睡覺前還給我講故事。這是我最快樂的日子,我每天都盼著天快點變黑,永遠不要天亮。

  一個星期後,爸爸把我接回家了。離開媽媽的時候,我很難過,但又很開心,因為,我終於可以大聲地跟小夥伴們說:“我也有媽媽,她帶我去了很多地方玩,還給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知道她是愛我的。”雖然我們暫時不能住在一起,但她答應我,以後每個星期天都會來看我。

  嗯,媽媽一定也看了《吃狼奶的羊》!是狼媽媽把我的媽媽喚回來的!我要告訴班上的小陽和小志,讓他們把這本書也寄給他們的媽媽看一看!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7

  這個暑假,我和《早安!我的植物鄰居》一起度過。有它的陪伴,我是生活充實而有趣。

  這本書向介紹了很多植物,比如長得像蜘蛛的水鬼蕉,能夠吸收很多有毒氣體的虎尾蘭,有著奇特名字的雞蛋花,還有像玫瑰的月季……

  為什麼說植物是我的鄰居呢?它並不能和我玩耍嬉戲啊!這個問題一直縈繞在我腦海裡。看完這本書,我才知道,植物和人類的關係是非常親密的。它不僅能給我們製造氧氣,給我們生產食物,還可以綠化我們的環境。如果我生活在一個長滿各種植物的世界裡,那一定是一個很奇妙的空間,我希望我也是一棵植物。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那麼我首先想變成一棵長在海邊的椰子樹。因為椰子樹有大大的果實,裡面有甘甜的椰子汁,可以給人類解渴。椰子掉在海里,可以隨著海浪漂流到很遠的地方,就像乘著小船環遊世界一樣。椰子樹就是這樣傳播種子的。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也想變成一棵高大的銀杏樹。因為它是一種很古老很珍貴的樹種,我可以看見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銀杏樹的葉子像一把扇子,可以給小昆蟲們遮雨擋風。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還想變成一株金銀花。因為金銀花是一種很有效的中藥材,它可以清熱解毒。我可以拿一些花瓣來給別人治病,還可以送一些給鄰居煲湯。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還想變成風信子。因為它是我的幸運花,而且是會開花的植物中最香的花。

  世界上的植物有很多種,它和我們人類一樣,都是有生命的,所以我們要尊重它們、愛護它們、珍惜它們。人時刻也離不開植物,植物是我們的好朋友。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8

  讀了《雲朵上的學校》這本書,我除了羨慕,還是羨慕!

  書中的學生可以跟著青蛙學蛙泳,可以脫掉鞋子用身體去感受陽光的味道,可以飛躍千山萬水去尋找水的源頭,可以親自在調色盤上體驗神奇的色彩變化,可以不限數字、不限題目、寫自己真情實感的作文……

  羨慕吧!我想在每一個學生心底裡,都渴望來到這間雲朵上的學校,跟著美麗、神秘的蜜兒老師,在大自然的這間教室裡探索奧妙,在快樂中開始發現之旅,在玩中獲取更多的知識。

  可跌落現實中,我們幾十個同學,整天在火柴盒般的教室裡,埋頭苦幹。各科練習題,紛沓而至。隔著厚厚的眼鏡片,再也看不到屬於我們的清澈的眼神……

  我是個愛美的女孩,尤其喜歡跳舞。我有一雙粉紅色的舞鞋,媽媽送給我的,我愛如珍寶。穿上它,跳躍、旋轉,感覺渾身都輕盈起來。可現在,我心愛的舞鞋已擱置鞋櫃一年了。因為我快上畢業班了,學校舞蹈隊再不會讓高年級的學生排演節目,一切以學業為重,一切以學校的成績為重……

  於是,現在我放棄了我喜愛的舞蹈,放棄了做小主持,放棄了做鼓號隊的小鼓手……我的腦袋只有不停地填著黑板上的知識,我的眼鏡度數越來越高,我看的書越來越多,可我的作文框架卻越來越窄!每一次作文,老師都會告訴我們什麼樣的素材才會拿高分,怎樣分段才比較明朗,怎樣讚美世界才能抓住評卷老師的眼球……哪裡有所謂的真情實感?

  多想和書中的小朋友一樣,親身感受一下這個奇妙的世界!我想找尋長江的源頭,我想沿著紅軍的足跡爬爬六盤山,我想感受西風胡楊千年不朽的悲壯……這就是我粉紅色的夢,等待著蜜兒老師拿著粉紅色的口袋來收集。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9

  暑假裡我好好的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人類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人類的發展演變歷程,同時還向我們展示了人類的生活習性、衣著服飾、飲食文化、風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內容。

  這本書因為實在太厚,許多的內容我都有些記憶模糊,不過還是有一些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細節片段。

  首先是關於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來的意思是瀝青,指一種乾枯不腐爛的屍體。以在埃及發現的木乃伊的數量最多,時間最早,技術也最複雜。埃及人在製造木乃伊時,首先從死屍的鼻孔中用鐵鉤掏出一部分的腦髓並把一些藥料注到腦子裡去進行清洗。然後,用鋒利的石刀,在側腹上切一個口子,把內臟完全取出來,把腹部弄乾淨,用椰子酒和搗碎的香料填到裡面去,再照原來的樣子縫好。這一步做完了之後,便把這個屍體在泡鹼粉裡放置40天,再把屍體洗乾淨,從頭到腳用細麻布做繃帶把它包裹起來,外面再塗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膠水使用的樹膠,然後把屍體送給親屬,親屬將它放到特製的人形木盒裡,保管在墓室中,靠牆直放著。

  其次是關於毛利人的說辭:毛利人約於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從傳說中的哈瓦基乘木筏遷徙至此,並從此定居。今天,生活於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繼承了毛利的傳統文化。他們對族人聚首的時刻,如葬禮尤為重視,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會面的難得時刻,總趁機回鄉。說毛利人一旦離開人世,便會與祖先會合,並憑著他們賜給的力量,賦予子孫精神力量與指引。毛利人極重視他們的傳家寶物,如權杖、綠玉項鍊等,深信它們蘊藏著祖先的靈氣。他們會將這些家傳之寶傳給世代子孫。

  人類神奇的故事歷程還沒有結束,人類秘密的探尋工作也還在進行,我願意做一名考究人類發展史實的學者而努力,發現更多有趣有益的現象。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0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高爾基

  的確,讀一本好書可以讓人增長知識,開闊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層。但在很多同學眼裡,讀書卻像繩索、鐵鐐一樣,捆住了自由,鎖住了歡樂。我不這麼認為。讀書並不一定是隻讀課本,書的海洋廣闊極了。

  讀史書,可以帶我回到過去。一會兒是古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一會兒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會兒見到了唐朝時期的繁榮,一會兒又看到了慘無人道的日本帝國主義侵華……讀史書,讓我有機會與那些歷史人物“對話”。

  讀科技書,讓我與那些科學家們“相處”。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從最原始的馬車,到衝上雲霄的“神六”,這短短几千年間,又多麼大的變化呀!這其中,凝聚著多少代人的辛苦與汗水!天文學家布魯諾為了推廣與堅持哥白尼的“日心說”,不顧宗教對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這一邊。結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燒死。讀到這裡,我就不禁潸然淚下。當我看到愛迪生又發明了一樣新東西時,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與快樂的交織,讓我長大。

  讀生物書,讓我“零距離”“接觸”那些動物們,有時會把我帶進危險的亞馬遜叢林,有時又把我帶到美麗的尼羅河畔,有時還會把我帶進荒無人煙的澳洲沙漠,有時又會把我放進蔚藍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險的大白鯊、溫順的海龜、體型龐大的鯨魚。“遊著遊著”,就來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極,一眼望去,只有高聳的冰山,不,還有可愛的小企鵝。

  最驚險、最刺激的莫過於《福爾摩斯偵探集》。在書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個偵探,正與福爾摩斯一起偵破案件,或許是一個小小的細節,也有可能成為我們破案的關鍵。

  這就是讀書,不!應該是讀一本好書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讓我看到人間的美與醜,善與惡,是與非,領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氣概,體會科技的進步與發展,遊覽大自然的無限風光。

  朋友們,記住這句話吧: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1

  夢想使人熱血沸騰,夢想使人奮不顧身,夢想給人以力量,有夢想就有讀不完的書。書能陶治人們的情操,淨化人們的心靈,啟迪人們的人生,在暑假到來之際,我們要多讀書,讀好書,使我們為夢想飛騰。

  這個暑假,我閱讀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書籍——那就是陽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這一本書,不單單能讓我們體會到作者對童年時的回憶,更能讓我們體會到,每一對同桌之間的友誼,而且這本書有著精美的插畫,活靈活現,在委婉的童年回憶中,又不失一些俏皮和搞笑。

  書中有4個主人公,分別是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兔子是一位班花,是有名的學習紀律委員,惜城,是全班最聰明的男生,但鬼點子多,米米,是兔子的好朋友,阿呆,是米米的同桌,呆頭呆腦,卻流露出一絲可愛和天真。這兩對同桌之間,每天都會有著不少的笑話和回憶,讓人讀了又讀,每讀一次都能體會到他們之間的真情誼。

  在這一本書中,有一個片斷讓我記憶深刻。有一次,因為一場班級風波所引起的大掃除交給了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這四位,這下可就熱鬧起來,惜城不想那麼單調的打掃,建議大家玩玩角色變裝,其他三人二話不說就同意了,大家抽籤決定誰當什麼,結果惜城扮演的是蜘蛛俠,米米扮演的是巫婆,兔子扮演的是被困的公主,阿呆扮演的是路見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王子,角色分配好後惜城就像猴子似的熟練地爬上了窗子,專心一意的擦著窗子,而米米把屁股架在掃帚上,滿教室亂跑,兔子又無助的被困在了講臺後面,使勁的擦黑板,阿呆只好拿著水壺,在地上灑水,1個小時過去了,2個小時過去了,3個小時過去了,終於,被折騰了半天的教室,終於乾淨了。 這就是《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中,我最喜歡的片段,是不是有著搞笑、童趣和快樂的因素呢?

  《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這本書讓我百看不厭,我也希望有著主人公一樣的童年,希望有更多的人們會喜歡上讀書!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2

  你好這是一本充滿友情與愛情的書;這是一段經歷風雨與磨礪的人生經歷;這是一位善良與勤奮的少女——《綠山牆的安妮》。

  你好其作者蒙哥瑪利是享譽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擅長小說創作。1902年開始創作處女作《綠山牆的安妮》。此書被譽為世界上最甜蜜的少女成長故事。

  你好書中的“綠山牆兄妹”:馬修和瑪瑞拉決定領養一個男孩。不料陰差陽錯,孤兒院送來了一個愛幻想、愛說話的紅髮女孩——安妮.傑裡。她獨特的個性使她頻頻闖禍又令人忍俊不禁,改變了兄妹倆,牽動著倆人的愛心。安妮聰明、勤奮,憑著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學,贏取了獎學金。但為了照顧瑪瑞拉,她放棄了夢寐以求的學業,回到了綠山牆農場,當了一名教師。

  你好我已經是第二次讀這本書了,相比第一次又讀出了新的道理。

  你好我再一次深深地被安妮這個愛幻想的女孩打動。在去綠山牆農場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蔭道”,上面開滿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為它取名為“白色的歡樂之路”;“巴里的池塘”湖面波光粼粼,為它取名為“閃光的小湖”;“影子”和“映象”是她的知心朋友,訴說心聲……她的幻想多麼奇妙!

  你好但是,當馬修去世時,已經是少女的安妮居然毫無顧慮地放棄了自己上大學的計劃與夢想,在家照顧視力不好的瑪瑞拉。這個女孩是那麼堅強樂觀,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們這代的孩子與之相差很遠,過於依賴父母。而在感恩方面,我們也有著天壤之別。如果從現在起,我們也像安妮一樣,對學習有積極、上進之心;對生活微笑,有樂觀之心;面對困難不屈服,有堅強之心;對親人尊敬,有感恩之心,那我們的生活會處處充滿溫暖。那會是一件多麼美好的事啊!

  你好合上書,我彷彿看見安妮在“情人的小路”獨自起舞,揚起高傲的脖頸,目光中閃爍著對生活的希望。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3

  最近,我閱讀了英國作家笛福創作的小說《魯濱遜漂流記》。

  我非常佩服魯濱遜的執著。從小他就有到世界遠航的偉大夢想,父母百般阻撓也沒有讓魯濱遜放棄自己的夢想,他用盡了所有的方法航海,航海讓他收穫到了幸福,雖然在海上有大風大浪,船不幸沉了,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了種種困難,實在讓人佩服。

  我佩服魯濱遜的樂觀。在荒無人煙的小島上,用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儲存了淡水,種植了大麥、水稻……魯濱遜從未放棄過對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在一個生存環境惡劣的孤島上生活了28年,最後成為千萬富翁。讀到這裡,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島,能活幾天?我又能幹些什麼?會劈柴?會打獵做飯?我現在連洗衣服都笨手笨腳的呢。再說了,沒有一個人可以交談,多孤單啊!可見魯濱遜多麼樂觀向上!我覺得我們應該學習他這種不怕困難、樂觀向上、銳意進取、百折不撓的精神。我們要像魯濱遜那樣有志氣、有毅力、愛勞動,憑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取得最後的勝利。

  我最佩服魯濱遜的百折不撓、不畏艱難。在狂風大浪的時候,船沉了,魯濱遜雖然會游泳,但是在那種驚濤駭浪中,連浮起來呼吸一下都感到困難。後來,海浪把魯濱遜向岸邊捲去,這時他已經被海水灌得半死。幸好這時魯濱遜意識還清楚,看見自己已經靠近陸地了,便爬起來,拼命向前游去。可是海水又像高山一樣壓過來。魯濱遜屏住呼吸,使自己浮起來,希望浪來的時候,把他往岸上卷,就是靠著這樣的信念和想法,魯濱遜上了岸,拯救了自己。想想現在的我們就像生活在溫室裡的花朵,沒有經受過真正的挫折,而魯濱遜告訴了我:人就要靠著頑強的生命力和不滅的信心,才能成就一個真正堅強的人。

  只要我們像魯濱遜一樣,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縮,有他那種不畏困難的精神,在絕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麼事情不會成功呢?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4

  在暑假裡,爸爸給我買了一本《中外故事選》,我很開心,於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嚥的看著,其中有一個故事使我感觸很大,裡面的主人公是一個叫敘里奧的孩子。敘里奧是一個小學生,他還有一個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雖然清苦,但是卻其樂融融。

  敘里奧的爸爸是個勤勞的人,年紀大了,但是為了一家的生活,他還是在白天工作之餘,堅持晚上幫別人抄寫籤條,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為工作太辛苦,敘里奧爸爸頭上的白髮也越來越多。敘里奧不願看到爸爸這麼辛苦,於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說:“讓我來幫您抄寫吧!”可是爸爸不答應,敘里奧只有自己想辦法,每天晚上,敘里奧只要一聽見椅子向後拖的聲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間了,趁爸爸睡下,敘里奧輕輕走進房間,點起煤油燈,用他稚嫩的筆跡抄寫起來。因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時候,敘里奧的學習情況越來越糟,課堂上敘里奧幾乎天天打盹,學習成績直線下降。爸爸知道敘里奧的學習情況後很是生氣,態度十分惡劣,甚至說出不再管他的話,有幾次敘里奧都想向爸爸解釋這一切,但是每次話到嘴邊,他又咽了回去,敘里奧知道爸爸那是對自己的關愛,於是他還是瞞著爸爸堅持在爸爸睡後起來抄寫籤條。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後,敘里奧跪倒爸爸的面前,請求爸爸的原諒,爸爸淚流滿面的撲到敘里奧的面前,緊緊摟住自己的兒子,將他扶起:“孩子,應該是你要原諒我才對,爸爸對不起你!”這是一個多麼溫馨的場面,父子情深,從那時起,我深深的喜歡上了那個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價的敘里奧。敘里奧每天抄寫的哪裡是籤條,那是他滾燙而又熱烈的孝心哪!

  我們現在的孩子過慣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這要那,稍有不順心就發脾氣,哪裡有一點體貼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們每一個孩子都能像敘里奧一樣做一個會抄寫愛心的人!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5

  讀完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從哈羅德與奎妮兩人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哈羅德跨越英國南北的壯舉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羅德收到了一封信,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給他的,她在信中說她得了癌症。得知了這個訊息後,哈羅德十分悲傷,在回信過程中,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從金斯布里奇走到貝里克的決定。一路上,他結識了許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醫生瑪蒂娜、騎腳踏車的母親與著名演員等等。最終,哈羅德走到奎妮所在的醫院時,奎妮的病也已進入無可救藥的地步了。他歷經種種困難與磨難來到了奎妮身邊,可奎妮卻要逝世了,怎能不傷心呢!哈羅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開了心結。

  在我看來,哈羅德的這一行為透露出了他對奎妮的懺悔,當初她丟了工作也是因為替他背了黑鍋,奎妮身患癌症的悲傷促使著他前往貝里克。正因為這次遠足的性質就是這樣,所以才叫朝聖。或許哈羅德的這次壯舉與信仰什麼的沒有關係,但是他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遠萬里地跨越整個英國,可以說這次壯舉的精神已經成為了支撐哈羅德走完全程的一種信念。

  而哈羅德的行為,還讓我認識到了生命的力量的偉大。我們被父母生到這個世上,使命不只是吃與喝,我們還要學會愛。不僅要愛自己,還要愛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偉大還不僅僅在於是愛,更偉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從而實現自己的夢想或達成自己的心願,書中有這樣一句話:“你以為走路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 “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是的,生命的價值也許就在這些看似平常的堅持中吧!

  哈羅德敞開了自己傷痕累累的心,走完了這627英里的朝聖之路,讓我們也踏上心靈的朝聖的旅途,一層層地靠近我們自己的內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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