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27篇)

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27篇)

  無論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寫過徵文,肯定對各類徵文都很熟悉吧,徵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開頭,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為了讓您在寫徵文時更加簡單方便,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讀一本好書徵文(精選27篇),歡迎大家分享。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

  我特別想談談《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這本書。主人公保爾總是給我一種無形的力量,催我前進!保爾的高大形象讓我肅然起敬。主人公保爾·柯察金是一個貧苦工人家的孩子,這本書裡的主人公保爾·柯察金小時候生活在一個生活艱苦的家庭中,父親是工廠工人,母親則是廚娘,保爾上學才幾個月的時間就被開除了,但是他並沒有放棄什麼,而是憑著自己剛強的毅力,在堅強的生活著,在很小的時候就立志要從軍。他長大了之後,終於實現了他的理想當上了一名軍人。

  他把自己的生命都獻給了為世界和平而鬥爭中。他先是當騎兵,接著上戰場,在一次戰爭中,他的頭部受了傷,右眼失明,雖然他在工作中的病了,但仍然堅守崗位。

  讀完了這本書,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保爾柯察金雖然出身貧寒,但他人窮志不窮,母親罵他,神父也總是冤打他,但他沒有向命運屈服,即使到了最後,他雙目失明,全身癱瘓,也沒有放棄他的理想與追求。

  前幾天,爸爸送給了我一本口算本,想讓我在一分鐘之內算完六十題,我感覺做完的希望十分渺小,整個心情跌入了谷底。我坐在椅子上,面前的本子彷彿在嘲笑我,我抬起頭,此刻那本《鋼鐵是怎樣煉成的》讓我眼前一亮,保爾說過:“生活賦予我們的一種巨大的和無限高貴的禮品,這就是青春:充滿著力量,充滿著期待、志願,充滿著求知和鬥爭的志向,充滿著希望、信心的青春。”他還說:“勇敢產生在鬥爭中,勇氣是在每天對困難的頑強抵抗中養成的。我們青年的箴言就是勇敢、頑強、堅定,就是排除一切障礙。”是的,保爾百折不撓的堅持與頑強的毅力,不正是我要學習的嗎?我鼓足勇氣,對自己說:“我不能放棄。”我還需要從各方面提高自己的能力。

  我永遠也不會忘記這本令我受益匪淺的書,保爾柯察金那高大的形象也時時刻刻映在我的心中。相信,總有一天,我會向他一樣,把自己從”鐵”煉成“鋼”!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

  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去新華書店買了一本書。書名為《你能考第一》,是由中國“言實”出版發行的。父母介紹這本書是好書:“你看了這本書,對你的良好性格、處事能力、學習成績、自信心的養成,都有很大幫助。”他們說得果真不錯!從這本書上我真是收益非淺!

  這本書的封面為黃色,中間有個“一”字,顯得格外的引人注目,最上面寫著書名“你能考第一”,下面是十二個傑出的中小學生怎樣取高分環節,作者是朱風雲。當我開啟書的目錄時,我驚訝地發現書中的內容是如此的豐富多彩。敘述是那麼生動、那麼實在,所闡述的方法深入淺出、簡明易懂、有理有據。

  在家裡,我和父母一起看這本書,每看一課,父母都會向我詳細講解,讓我讀懂每一個詞,每一句,每一段的意思。你看,從《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輕高郊地預習》的書中的學習方法真多,令我欣喜若狂,廢寢忘食,挑燈“夜戰”!

  我最喜歡的是書中的第十二章的內容和“記憶能力加強法”。其中書中有這麼一句話:“讀書不能貪快,要用腦子記住書中的內容。”以前我總是以為讀書要快,可總是記不住書中的內容。現在想起書中《朱嘉》的一句話,朱嘉說:“讀書不要貪快,要用腦子記起來,要是記不起,就再讀多幾遍。”從此以後,我將這壞習慣改正了。學習書中寶貴經驗,經過我的長期努力,成績終於有了很大的進步,上一次的語文考試我考得了全班第一,得到老師、家長的好評。

  讀一本好書,就像交一位良師益友,它帶給我許許多多的人生寶貴財富。開卷有益,讓書成為我們成長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吧!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3

  嗨,大家好!又到了我為大家推薦好書的時間了!今天我要為大家推薦的好書是《樹葉的香味》。

  這本書,精選了許多令人深思的小文章,如:《父母心》、《父親和作業本》、《驢家族》和《十一支康乃馨》等。其中,我最感興趣的是《父母心》。

  這篇文章,主要講了在一個貧困家庭中關於親情的故事。由於家庭實在貧窮,他們不得已跟一位貴太太達成協議:將一個孩子給貴太太,貴太太就給他們一筆錢。他們先給了貴太太大兒子,但經過一個晚上的深思熟慮,他們又想用二兒子換回大兒子,然後,他們捨不得兒子們,又用三女兒換回了二兒子。最後,他們誰也捨不得,他們甘願一家人忍飢挨餓,也不願骨肉分離。貴太太被他們一家人不離不棄的精神所感動,願意把錢送給他們。

  讀完這篇文章,我也被這一家人不離不棄的精神所感動。是啊,有什麼東西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呢?讀完這篇文章,我才真正的明白:原來,父母是這麼的偉大!而我呢?又對父母做了什麼?

  當我五個月時,母親無微不至地照顧我。當我六歲時,母親為我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而我卻嫌菜不好吃,扔下筷子扭頭就跑,只留下飯桌旁一臉茫然的母親。當我九歲時,父親給我買了一副精緻的羽毛球拍和一個羽毛球,而作為報答,我在第一次打球時就將球打到別人家的屋頂上。

  現在,動不動就與父母頂嘴,有時還摔門“離家出走”,如此叛逆的我在讀過這本書後,心情平靜了許多,隨著一天天的長大,我也漸漸的明白了“孔融讓梨”、“黃香溫席”的真正含義。靜下心來讀讀這本《樹葉的香味》,你會把一切煩惱都拋到九霄雲外,它會教你真正做人的道理,它會讓你沉思,許久,許久......

  怎麼樣,聽完我的介紹,你是不是對這本書心動了呢?如果心動了,就趕快買下它,好好珍藏吧!今天的好書就推薦到這裡,下次再見吧!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4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書來看看就選《軍犬黑子》。

  文章講述了一頭叫黑子的軍犬。一次,指導員給它一個任務,找出誰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來,但指導員看了連連搖頭。最後黑子的自信心被擊敗了,它選了別人。指導員最終把答案告訴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淚珠,頭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導員。這件事讓所有人都懊惱。

  看完這篇文章,我覺得不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應該有自己的尊嚴。而且我認為文中的指導員也不該那樣做,換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樣的反應。不過黑子的反應也的確讓我出乎意料。因為,在這之前,我認為只有人才會有尊嚴。但我錯了,哪怕是一條狗,也會有自己的尊嚴。人與動物可以沒有任何東西,但絕不能沒有自己的尊嚴。

  看完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剝奪被人的尊嚴。記得有一次是自習課,老師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個同學講話。當時我本不想去理會,但是他們聲音越來越大,我實在忍不住。我就把他們2個罵了,就連其他同學也聽見了,後來我很後悔,我罵人不對,影響同學們的友好團結,還傷害了他們的自尊心。我想跟他們說聲“對不起,我錯了”。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5

  晚風輕輕的揮動著純白的綢緞,為夏夜送來幾分清涼,手中捧著心愛的書本,心在那星羅棋佈的夜空下飛翔。

  一把把紅豔豔的油紙傘,如蒲公英帶著絨毛的種子在我的眼簾下粲然飄舞。油紙傘是爺爺送給奶奶的。爺爺說:他不會讓奶奶淋著一星半點的雨,一輩子都這樣,為她,為子孫後代遮風避雨。後來,爺爺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紙傘和對奶奶的承諾。奶奶對“我”十分疼愛,好像是在完成爺爺未了的心願。在一次突如其來的洪水中,奶奶也與世長辭了,只有那把油紙傘和爺爺的不朽的諾言陪伴著“我”,帶“我”飛向了天邊的那片雲彩。

  我知道,油紙傘是一種象徵。它象徵著美、愛、親情、責任……小鎮的女人們看到的是美,爺爺表達的是責任,奶奶享受到的是愛,“我”依戀的是親情。往往是這樣,我們內心深處都有一份美好,在現實生活中,這份美好則要依附於一個實物,油紙傘就是一個實物吧!

  捧著心愛的書,看著,看著,眼淚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來。淚眼中恍惚出現“冬瓜”與施詩揮淚告別的場面。接著,“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飛向了藍天深處。

  “冬瓜”原名叫呂尚書,和施詩是同桌。他們的關係十分要好,施詩經常帶巧克力給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學之前都會把今天要寫的作業寫在一張紙上,然後交給施詩。因為施詩總是粗心大意,忘記或弄錯今天要寫的作業。正好施詩和冬瓜的座位間有一個小洞,巧克力和紙條可以從中穿過。就這樣,巧克力和紙條的一次次交換,小小的洞中竟已貯滿真摯的友誼。但一次意外奪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詩之間的寶貴的交情。施詩孤獨了嗎?不她明白,冬瓜沒有走,仍陪在她身邊,只不過她看不見他,但是,施詩每天放學後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寫的作業。

  畢業典禮上,冬瓜真的出現了,只不過,他是來和施詩道別的,冬瓜必須得走了,因為他已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已逗留了這麼長的時間,只是因為怕施詩把今天要寫的作業弄錯了。

  是否存在一個我們看不見的世界嗎?如果相信,它就會在那裡,它和我們看得見的這個世界共同講述了一些故事,有點驚悚,有點怪誕,但絕對美好。我從來不知道,人世間的友情竟如此偉大,它可以讓人毫無私心的奉獻著,不求一丁點回報。但話說回來,你想擁有這份無私的友誼,你必須先無私待人,讓別人感受到你那無私的心。

  書香馥郁醉人,書香恬淡靜雅,書讓我的心得以寧靜,書讓我的生活時刻充實。忽然,一顆流星劃過,感覺手中攥著什麼東西。低頭一看,啊!竟然是一顆顆閃亮的星星。是書送給我的嗎?我自語……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6

  一個性格軟弱、心地善良的女生盛欣怡,有一個幸福快樂的家庭。但是,她的媽媽突然得了不治之症。這場飛來的橫禍,使她的生活乃至性格都發生了驚天動地的變化。在這個過程中,雖然有著老師不斷的鼓勵,但對親情和友誼的煩惱依然使她感到無助,她的媽媽最終永遠離開了她,而她卻過早體驗到了生命和愛的深刻含義。我讀完《生命流淚的樣子》後,它描繪的故事深深地讓我感動。

  我非常同情盛欣怡,小小的年紀,卻要承受人世間的生離死別。人們常說,有媽的孩子是個寶,沒媽的孩子是根草。我想大概就是因為這樣吧,她的媽媽就要鍛鍊她的獨立意識,培養她做家務活的能力。所以每一天的家務活都包在十二歲的欣怡身上,欣怡做得非常認真,但是她的媽媽卻總是發脾氣。

  讀到這兒,我真的有點為欣怡打抱不平,她做得那麼認真、努力,卻總是換不來媽媽的鼓勵,反而還對她發脾氣,就連欣怡也忍不住對媽媽說道:“你知道嗎?我現在每天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去學校!雖然同學們欺負我,可是我還是願意呆在學校,我最害怕就是放學!每天放學我都不想回家,我討厭這個家!我不願意看到你!”欣怡真的受了很多委屈。

  但當我讀到書的尾幕,我看到了媽媽寫下的日記,我哭了。原來媽媽對欣怡的一切苛刻和狠心,並不是因為她對女兒的愛有所減弱,更不是因為身體上的痛苦需要發洩,而是媽媽要拼盡生命終點最後的燃燒,更是因為對欣怡最深最深的愛!

  媽媽對欣怡的愛不一定是轟轟烈烈的,更多的是無微不至的,每一次安慰是愛,每一次鼓勵是愛,每一次批評也是愛。所以,我們要知道,母親不管幹什麼,都是在為你好,對你更深沉的愛。

  看完這本書的以後我的心情很不好:對於孩子們說,過早失去父母,是人世間最殘忍的事情。不過,生命總是和死亡聯絡在一起,就如同四季的葉子,春天新鮮的葉子長了出來,到了秋天,它們就會凋落飄零。到了冬天,那些枯葉就會融進大地,用它們全部的生命之愛孕育著來年新的生命。地球上生命的軌跡大都是如此。但是我們堅信,母愛一直會伴在我們的我們的身旁,也會用她們全部的生命關愛保護我們成長。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7

  《雙面獵犬》是由“動物小說大王”沈石溪所寫的一部長篇小說,也是一則感人的故事。

  這本書的主人公白眉兒,是一隻狗和豺的混血兒,它的父親是一隻名叫洛皇的優等獵犬,它的母親是埃蒂斯紅豺群中一隻名叫達維婭的年輕母豺。

  白眉兒被豺王奧索爾趕出豺群后,決定投靠人類。它的主人苦安子是個酒鬼,經常唆使白眉兒去偷雞。被發現後,苦安子欲將白眉兒賣掉,卻被村長阿蠻星救出,成為了阿蠻星的獵狗。村子裡又丟雞了,大家都懷疑是白眉兒偷的。但主人阿蠻星卻相信它,將它放走了。白眉兒為報答主人對它的恩情,在雪地裡躲了七天七夜,終於抓到了偷雞賊——兩隻紅狐,為自己洗清冤屈。後來,主人帶它去狩獵,它不畏艱險,勇往直前,立下戰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護脖移到它身上,這意味著把信賴和寵愛也一併移到它身上。

  讀完了這本書,我覺得她白眉兒有三點值得我學習:一是忠誠,二是知恩圖報;三是它那鍥而不捨的毅力。

  忠誠,形容狗再適合不過了。俗話說的好,窮養狗,富養貓。貓是嫌貧愛富之輩,只要自家斷了犖腥,便會不知羞恥地踏進別人家門。而狗和貓不同,狗只要認準了一個主人,就算你再窮,甚至無法滿足它的溫飽,它也不會離開主人,白眉兒對苦安子的忠誠一直到苦安子把它賣給狗肉販子的那一刻才結束。苦安子經常不給白眉兒煮狗食,白眉兒並沒有因此而離開他。

  知恩圖報,是一種優秀的品質。白眉兒知道阿蠻星對他的恩情比山還重,比海還深,因此在打獵中,他孤身一狗,冒著生命的危險去追猞猁,為主人獻上珍貴的猞猁皮。知恩圖報,連狗都懂,我們為什麼卻做不好呢?父母供我們吃,供我們穿,而我們卻想不到感恩,還時常和他們冷眼相對。現在想想,真有點慚愧。我們現在坐在這明亮的教室裡,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學習環境。難道我們不該想想這幸福是怎麼來的嗎?這些都是先輩們用熱血換來的啊!因此,我們更要好好學習,為祖國的建設做出一份貢獻。

  鍥而不捨,這是一種精神,一種支撐人們前行的精神。但並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兒被懷疑在偷雞賊時,他忍住內心的痛苦,在雪地裡呆了七天七夜,沒有食物,但它照樣忍了下來。最終,它抓到了可惡的偷雞賊,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為主人卸下黑鍋。這種精神,我們卻不易做到。在學習中一遇到難題,我就把它丟在一邊,對它不聞不問,極少能自始至終地解決難題。像這樣,一遇到困難就倒,又怎麼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兒教會了我需要鍥而不捨的毅力。

  白眉兒,你是一隻優秀的獵犬,你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學會了很多,因為你,讓我感動。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絢麗的彩虹,讓我對忠誠、感恩及堅持有了。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8

  暑假裡我好好的讀了一本書,它的名字叫《人類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人類的發展演變歷程,同時還向我們展示了人類的生活習性、衣著服飾、飲食文化、風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內容。

  這本書因為實在太厚,許多的內容我都有些記憶模糊,不過還是有一些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細節片段。

  首先是關於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來的意思是瀝青,指一種乾枯不腐爛的屍體。以在埃及發現的木乃伊的數量最多,時間最早,技術也最複雜。埃及人在製造木乃伊時,首先從死屍的鼻孔中用鐵鉤掏出一部分的腦髓並把一些藥料注到腦子裡去進行清洗。然後,用鋒利的石刀,在側腹上切一個口子,把內臟完全取出來,把腹部弄乾淨,用椰子酒和搗碎的香料填到裡面去,再照原來的樣子縫好。這一步做完了之後,便把這個屍體在泡鹼粉裡放置40天,再把屍體洗乾淨,從頭到腳用細麻布做繃帶把它包裹起來,外面再塗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膠水使用的樹膠,然後把屍體送給親屬,親屬將它放到特製的人形木盒裡,保管在墓室中,靠牆直放著。

  其次是關於毛利人的說辭:毛利人約於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從傳說中的哈瓦基乘木筏遷徙至此,並從此定居。今天,生活於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繼承了毛利的傳統文化。他們對族人聚首的時刻,如葬禮尤為重視,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會面的難得時刻,總趁機回鄉。說毛利人一旦離開人世,便會與祖先會合,並憑著他們賜給的力量,賦予子孫精神力量與指引。毛利人極重視他們的傳家寶物,如權杖、綠玉項鍊等,深信它們蘊藏著祖先的靈氣。他們會將這些家傳之寶傳給世代子孫。

  人類神奇的故事歷程還沒有結束,人類秘密的探尋工作也還在進行,我願意做一名考究人類發展史實的學者而努力,發現更多有趣有益的現象。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9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湯素蘭的代表作有之一。據我所知,湯素蘭是位了不起的兒童文學作家,曾獲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冰心兒童文學新作獎大獎、海峽兩岸童話徵文佳作獎、全國優秀少兒讀物二等獎、陳伯吹兒童文學獎、宋慶齡兒童文學獎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隻笨得可愛的小狼。他十分善良,樂於幫助人,但總鬧笑話。笨狼有一個好朋友叫聰明兔,笨狼不明白的問題,聰明兔都明白。森林裡也有一些傢伙想欺侮笨狼,不過,到頭來他們聰明反被聰明誤總是吃不了兜著走。

  這套書大約是兩年前買的,那時兒子才五歲,還沒有自主閱讀這樣的書的能力。我曾為他讀過《笨狼的故事》中的幾篇,常是讀著讀著,母子倆就笑倒在床上。“媽媽,多笨的狼啊!他怎麼會連自己都找不到呢?”“媽媽,大浴缸裡真能學會游泳嗎?”……後來,因為兒子又迷上了其它適合他自己讀的書,因為我沒時間就沒再讀了,這套書就放下了。大概在兒子上一年級的時候,他自己找出了這套看了起來,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間,兒子再一次閱讀起來了,而且,由於閱讀能力的提高,他明顯讀得更認真了,還不時會和我談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說:“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愛,我很喜歡他。”他還為自己最喜歡的故事情節畫了一幅畫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氣把這4本書看完了。

  說真的,我對這系列故事也愛不釋手。小笨狼的可愛、天真、善良,無知但卻充滿了求知慾和行動力的性格,都透過充滿幽默感的語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在和兒子一起閱讀的過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樂的童年。親子共讀,是培養孩子閱讀興趣最有效的途徑。親子共讀,更讓我們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會競爭壓力下,在浮燥的社會環境中,總感患得患失的心靈找到了恬靜的港灣——童年的純真與唯美。所以,親子共讀,我們會一直做下去……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0

  魯迅的《一件小事》是一篇很短的小說,主要情節是:在一個颳著北風的冬天,“我”坐著人力車出門去。當人力車伕正在大道上奔跑時,車把帶倒了一個從道旁橫截過來的衣著破爛的老婦人。當時“我”看到老婦人並沒有受傷,而且也沒有別人看見,就想叫車伕快些開走。可是車伕卻立即放下車子,挽起老婦人,併到巡警分駐所去承擔責任。這時“我”突然覺得車伕那“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地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這篇小說,使我產生很多聯想。我首先想到的就是抗日戰爭,經過無數革命先烈的流血犧牲,抗日終於勝利了。

  像《一件小事》中所描寫的在北風呼嘯中還得頂著風霜,冒著雨雪拉人的車伕和頭髮花白、衣著破爛的老婦人那樣的勞動人民,現在也早已翻身了,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但是我們的國家還並不富強。因此,我們更應該像魯迅那樣關心人民、熱愛人民和群眾打成一片,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

  從《一件小事》中我還知道了自我批評的重要性。我們要虛心聽取老師、同學們提出的意見,要勇於承認並改正缺點錯誤。我們不能像某些人那樣只滿足他取得的一點點成績,聽不得別人的批評,也不願意去自我批評,驕傲自大,那是非常危險的。任何人都不是天生的聖者,只有經過不斷嚴格地要求自己,才會有進步。像魯迅這麼偉大的人物都毫不客氣地批評自己、檢查自己。我們更應該這麼做。

  魯迅的名字早已印在我的心上,但認認真真閱讀魯迅的作品卻是第一次。雖然讀的是很短很短的《一件小事》,但魯迅那種熱愛人民,嚴於自我批評的精神卻深深打動了我,並將永遠銘刻在我心中,成為鼓舞我前進的動力。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1

  輕輕合上《殘狼灰滿》,閉上眼,我腦海中又浮現出書中的情景。

  這本書寫的是一隻叫灰滿的狼王,有兩條腿殘了,但是沒有放棄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賤狼黃鼬開始無微不至地照顧它,並讓灰滿把殘肢搭在自己的軟肋上,合成了一匹六隻腳的雙體狼。灰滿憑藉雙體狼的特點和過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黃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後,它不願自己再變成一匹殘狼,遭其他人譏諷、嘲笑。選擇和一隻山崖羊同歸於盡,把雙體狼酋的尊嚴留在了狼群和每一個人的心裡。灰滿寧死也要捍衛自己的尊嚴,讓我敬佩不已,

  殘狼灰滿教會我: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能放棄,只要有一個目標,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滿首次和黃鼬抓捕兔,試了幾次都失敗了,黃鼬有些洩氣,可是灰滿堅持不懈的鼓勵她,最後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頓兔子肉。當他騎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時,經歷了爬山、鑽荊棘叢、奔跑、跳躍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裡輕而易舉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換來的卻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從不放棄。這讓我想到了許許多多像灰滿一樣身殘志堅的人:海倫凱勒、張海迪、桑蘭等,他們的成功背後付出的是雙倍甚至幾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廢,我自慚形愧

  那匹小母狼黃鼬則教會我知恩圖報。她被惡狼群追趕,險些被吞食,因為灰滿找到了一匹餓死的犛牛,出於本能的一聲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倖免於難。後來她卻在灰滿最艱難的時候,不下百次救灰滿,並無微不至地照顧他,合二為一。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烏鴉反哺、羊羔跪乳,動物尚懂得此理,而我們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認為家人、老師、同學為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應該的,從來不懂得回報他人。難道不該好好反思反思嗎?

  《殘狼灰滿》讓我重新認識了狼,改變了他們在我心目中那猙獰的面目。殘狼灰滿讓我敬佩,小母狼黃鼬更令我感動。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2

  暑假讀了《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本書之後,我有許多感受。這是一本有許多個片段而組合成的故事。書中以調皮搗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開了幾個五年級的學生、老師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個故事中都寫清了一個或者是幾個人在這一個片段中的特點。比如在《教室裡下起了毛毛雨》這一片段中,作者著重寫了王小瞧調皮搗蛋的特點,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這一片段裡的棉花開老師,作者又寫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個調皮搗蛋的小子,一個童心未泯的淘氣老爸,還有一個愛大驚小怪的老媽,再加上一個像天使一般可愛的老師和一群淘氣天真的同學,他們組成了一個又一個的精彩片段。書中的幽默隨處可見,語言還特別風趣。作者把書中孩子們的許多小事,許多他們要斤斤計較、吵吵鬧鬧、爭得不可開交的趣事一一展現在書中,讓我們看到,這更能體現出他們天真可愛,善良……這本書體現了眾多人物特點,再加上它的內容豐富、活潑,看起這本書來就好似身臨其境,感覺真有這麼一回事一樣,就像自己真的經歷過這樣的事。

  雖然他們經常為了一點小事兒而爭吵,但還是能夠可以看到他們之間的友善、團結。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3

  最近我讀了一本外國名著《苦兒流浪記》。這本書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紀的法國作家馬洛。

  這本書裡講述了可憐的棄兒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處賣藝掙錢,我很同情他又沒有辦法幫助他。更讓我覺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維塔里斯去世了。這讓雷米的處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個堅強的少年,他依靠堅強和勇氣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結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鵝號上找到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苦兒流浪記》中的苦兒雷米雖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著他,比如富有愛心的巴伯蘭媽媽,善良的維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裡美”等等,雷米的生命裡還是充滿愛的。

  讀完《苦兒流浪記》,我忽然想到我的書櫃裡還有一本漫畫書,叫《三毛流浪記》。可憐的三毛是舊上海的一個流浪兒,他穿得破破爛爛,經常光著腳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頓沒下頓。這本漫畫書後來還被改編成了電視劇。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腳走過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餓得我心發慌。流浪!十里洋場霓虹燈光閃閃亮,大餅油條餛飩豆漿噴噴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錢不再流浪,流浪……”每當聽著這首歌,看著三毛流浪的畫面,我就忍不住想為小三毛大哭一場。

  雖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國家不一樣,時代也不一樣,可是他們年紀小小,卻過著這樣悲慘的生活。我甚至覺得無依無靠的三毛比雷米還要可憐。看著這些書裡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現實生活裡不要發生。因為每個孩子都是上帝派來的天使,是祖國的花朵。

  我合上《苦兒流浪記》,將《三毛流浪記》放回書櫃,我彷彿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揮手。我在心裡默默唸叨著:“雷米,三毛,祝你們幸福!”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4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高爾基

  的確,讀一本好書可以讓人增長知識,開闊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層。但在很多同學眼裡,讀書卻像繩索、鐵鐐一樣,捆住了自由,鎖住了歡樂。我不這麼認為。讀書並不一定是隻讀課本,書的海洋廣闊極了。

  讀史書,可以帶我回到過去。一會兒是古巴比倫的空中花園,一會兒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會兒見到了唐朝時期的繁榮,一會兒又看到了慘無人道的日本帝國主義侵華……讀史書,讓我有機會與那些歷史人物“對話”。

  讀科技書,讓我與那些科學家們“相處”。光陰似箭,歲月如梭。從最原始的馬車,到衝上雲霄的“神六”,這短短几千年間,又多麼大的變化呀!這其中,凝聚著多少代人的辛苦與汗水!天文學家布魯諾為了推廣與堅持哥白尼的“日心說”,不顧宗教對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這一邊。結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燒死。讀到這裡,我就不禁潸然淚下。當我看到愛迪生又發明了一樣新東西時,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與快樂的交織,讓我長大。

  讀生物書,讓我“零距離”“接觸”那些動物們,有時會把我帶進危險的亞馬遜叢林,有時又把我帶到美麗的尼羅河畔,有時還會把我帶進荒無人煙的澳洲沙漠,有時又會把我放進蔚藍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險的大白鯊、溫順的海龜、體型龐大的鯨魚。“遊著遊著”,就來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極,一眼望去,只有高聳的冰山,不,還有可愛的小企鵝。

  最驚險、最刺激的莫過於《福爾摩斯偵探集》。在書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個偵探,正與福爾摩斯一起偵破案件,或許是一個小小的細節,也有可能成為我們破案的關鍵。

  這就是讀書,不!應該是讀一本好書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讓我看到人間的美與醜,善與惡,是與非,領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氣概,體會科技的進步與發展,遊覽大自然的無限風光。

  朋友們,記住這句話吧: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5

  我喜歡讀書,我喜歡讀好書,我喜歡讀《德伯家的苔絲》這本好書。

  悲劇收場

  我原以為世界上的每一本書都是以喜劇收場,結局是我笑到最後(我以前看過的書都是以喜劇收場)。現在才發覺我只是隻井底之蛙,讀完《德伯家的苔絲》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劇收場的,結局是我哭到最後。我很遺憾,遺憾一個受盡磨難,受盡煎熬的純潔女人最終結局居然是逃脫不了無情的絞刑臺的魔掌,與心愛的人陰陽相隔。但憑我的個人理解,對於苔絲而言,她已經受夠了人世間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經累,想休息了。有時候對於一個人來講,死也是一種解脫,一種幸福。我之所以喜歡讀這本書,是因為每次看完後都有一種淡淡的同情,一種深深的傷感。

  人面獸心

  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提到亞雷,誰都會有揍他的衝動。即使是一個冷酷無情的人知道他對苔絲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會恨不得把他碎屍萬段。亞雷看上了苔絲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絲幫他們家養雞。誰知道這個禽獸不如的惡魔居然在三個月後姦汙了苔絲,奪走了在那個時代對於女人來說比命還要重要的貞操。幸好他的最終命運是去地獄一遊,不然誰會知道到會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無辜的“苔絲,我為人類成員中有亞雷這個人面獸心,衣冠禽獸的傢伙感到可恥。這本書也告訴我:“寬容是一種美德。”我之所以喜歡這本書,是因為看完後都有一種淡淡的寬容,一種深深的痛恨。

  悲劇從何而來

  苔絲雖然聰明美麗,勤勞善良,但是家裡一貧如洗,她處於低賤的社會地位,作為一個勞動者、一個農業工人,自然會受到資本主義社會的各種壓迫欺凌,這些壓迫和欺凌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她的悲劇是時代造成的,同時,亞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絲推向深淵的兩種不同的客觀社會勢力,他們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絲的社會悲劇。苔絲悲劇的第二個原因,也是其悲劇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惡勢力及維護它們的法律、國家機器的受害者。這種暴力、惡勢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亞雷?德伯。傳統倫理道德對苔絲精神上的摧殘,是苔絲悲劇的第三個原因。如果說以亞雷為代表的惡勢力及其強大的後盾——國家機器、法律對苔絲的迫害是一種無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殘害。

  我為書傷感,我為好書傷感,我更為《德伯家的苔絲》這本好書傷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沒有資本主義社會,沒有經濟的、權勢的、肉體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傳統觀念的壓迫和欺凌,沒有第二個第三個苔絲。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6

  今年暑假媽媽給我訂了好多書,我突然發現竟然自己可以讀懂一些文字比較多的書了,我真高興,我對這些書都愛不釋手。

  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就是《做好孩子並不難》。它講的是快樂女生小豆子的故事,讀著讀著我就和她成了好朋友,我好喜歡她。

  小豆子是一個"自我感覺非常好"的女孩,她生性快樂、對人熱情。有一次她的同學也是好朋友溜葉子生病,在同學們還在懷疑柳葉子是不是傳染病的時候,小豆子毫不猶豫地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給柳葉子保暖並把她送回家,自己卻凍感冒了。她的行為感動了同學們,同學們都搶著把衣服脫下來給小豆子。我看了好感動啊,我覺得她的想法和我很象啊,只是我有時不知道該怎麼表達出來,或者說不好意思表達出來。我要向她學習。

  還有一次班上女同學都會用綵帶編手鍊、項鍊,但是幫別的同學編的時候卻要收取報酬,小豆子原本不會編,也不感興趣,但看到有的同學竟然這樣做,就自己開始學習編,等她學會後就主動給不會的同學編,也教同學。她好厲害好啊,我真佩服她,要知道她這樣做,那些收報酬的同學對她很有意見呢,但是她不怕,後來這些同學也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做法了。小豆子的正義感感染著我,我是班上的小組長,平時負責這些同學的紀律,有時管同學他們心裡不願意,我就想不要管得那麼嚴了吧,但是我現在堅定了我的想法,我要讓我們的小組更加棒,我要按老師要求的去做,用我的熱情和認真來團結我的同學們。

  還有小豆子的"忙亂的暑假", 小豆子是個上進的孩子,她知道要趁暑假要多學習,所以就報了不少特長班,為了讓家長高興,也為了自己的將來,她努力、努力地學習、學習,連做夢也在練功呢。小豆子,你的暑假可沒有我按排地科學啊。我依然按排的英語和小提琴,並且還跟爸爸媽媽出去旅遊了呢,在旅遊之前我就把暑假園地做完,回來之後就只剩下檢查了。我還學會了和小動物相處,我自己照顧了兩隻小狗呢。小豆子,我的暑假可過得非常滿意啊。

  我還看了小豆子的很多故事,我好象也成為了她的同學,跟著她一起笑, 一起哭,一起成長,我喜歡你小豆子,讓我們成為永遠的朋友吧!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7

  暑假,我讀了《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這本書寫的內容很豐富。

  這本書主人公蘇玉婷在小學五年級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外婆沒了房子,住宿到了蘇玉婷家。外婆有點離奇的古怪,沒人當她是長輩,只管叫他老薑茶。有一天,老薑茶幫蘇玉婷縫了一個蕾絲娃娃,還告訴了蘇玉婷一個秘密,說她有一個蕾絲宮殿,屋裡滿是夢幻荷葉邊,漫天飛舞的蝴蝶結,蕾絲窗簾潔白的夏天的雲。

  後來,老薑茶真的搬進了蕾絲宮殿,還養了一隻會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樂老家”還住著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訊錄先生,音色華麗的配音爺爺會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蘇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殺,老薑茶變成超人,幫她掃平麻煩,這是她才知道老薑茶是最神奇的。

  這本書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薑茶,因為她很樂觀,遇見任何事情都不喪氣,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頭喪氣的,但是看了這本書之後我才知道,遇到困難不要放棄、也不要垂頭喪氣,要樂觀,要堅強,去克服那些困難。

  讀了這本書我很同情之前的'蘇玉婷,但我慶幸的是蘇玉婷可以接著上學,並且得到同學和老師的諒解,同時我也為自己喝彩,因為我明白了:每個人都要說再見,但我們應該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和這麼好的學習環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對,要去克服這些困難,用微笑去面對一切!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8

  看完《我們永遠不分開》之後,我覺得蘇婷寶的外婆“老薑茶”實在有點奇怪,她老說些新奇的話,什麼“秘密爛在肚子裡,肚子就會疼”,還老是做些不像老人們做的事兒,比如:在來的路上,她在車上大口大口地喝可樂,一會兒一大瓶可樂就被喝完了,一點兒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連涼水都不敢喝。別說我外婆了,這樣喝可樂連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雖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寶特別喜歡她,因為外婆喜歡的那些事兒她都喜歡幹,外婆說的那些話,婷寶稱為“老薑茶語言”,講給班裡的同學聽,同學們都特別驚訝。但是,那年暑假,“快樂老家”的家吼爺爺口漏風,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寶特別傷心,“老薑茶”就對她說:“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婷寶哭著說:“我們永遠不分開。”那怎麼可能呢?每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但是那個人會永遠永遠活在愛他的人心中。

  我從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會像婷寶一樣窩在心裡,第一時間就告訴媽媽,這樣,秘密永遠不會爛在肚子裡。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19

  小魚喜歡無邊無際的大海。因為每一朵浪花中,都講述了一個動情的傳說。

  小鳥喜歡蔚藍的天空。因為每一片白雲裡,都流傳著一個美妙而感人的故事。

  我喜歡好書。因為每一本好書裡,都蘊涵著一個深刻的道理。

  對於每一本好書,我都將它們視為珍寶,看作摯友。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與書促長談。

  開啟我小小的書櫥,裡面放著很多好看的書:《作文大全》、《安徒生童話》、《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格林童話》、《一千零一夜》、《愛的教育》等等。但是,在這些有趣而精彩的書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十萬個為什麼》。

  我之所以喜歡《十萬個為什麼》,是因為它的內容十分精彩豐富。它給了我很多日常生活的知識。它包括地球篇,也告訴了我們問題的答案。比如:地球是怎樣形成的呢?太陽為什麼會發光呢?地球有多重呢?動物也怕孤獨嗎?這些精彩的內容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記得星期天的上午,我在房間裡認真地做作業,正當我思考著問題的時候,弟弟撲地走了進來,把我的思路給打斷了。我氣呼呼地問:“什麼事呀?”“姐姐,我想問你一個問題,地球有多重,年齡有多大呀?”聽了後,我覺得這個問題好熟悉,好像在《十萬個為什麼》那本書裡看過,於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地球篇那一頁。“講述了世界上第一個“稱”地球重量的人是卡文迪許。有一天,他看見幾個孩子用鏡子反向太陽光玩,小鏡子稍一轉動,遠處的光斑就有了大幅度位移,他頓開茅塞,連忙按照這個原理改裝了實驗儀器,使測量的靈敏度大大提高。就這樣,他測量出地球的數量值是4.977×1024公斤,總共是597600億億噸,即將近六十萬億億噸,年齡是46億歲了。”弟弟聽了,說:“姐姐,你真棒,你真是百事通呀!”聽到這讚美,我心裡美滋滋的。

  從這接觸到《十萬個為什麼》中,我不知解開了心中多少個問號,見識到多少新鮮的知識,領悟到要增長知識,尋求真理,就必須“凡事要問為什麼?”才是我們開啟知識大門的金鑰匙!

  讀書其實是一個奇妙的過程:他人的智慧,透過你的眼睛成為可見的,然後透過感覺的門廊,經過想象力的天井,進入你心靈的空間,激過你心中滾滾的波浪,因為讀書,你狹窄的心靈逐漸變大,變得豐富多彩,甚至可以變成一個又大又亮的心靈宇宙。

  《十萬個為什麼》豐富了我的知識,開闊了我的視野,其實,書――是最好的朋友,當生活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難時,你都可以向它求助,它永遠也不會背棄你的!熱愛讀書吧!快樂讀書吧!讓書成為你一生的朋友,一生的伴侶吧!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0

  “文學是比鳥飛的還的夢想,比花開的還美的情感,比星星閃的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就算到了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這是我最珍貴的感慨,是在讀了這樣一本書後才徹徹底底領悟到的。

  最初看到這本書時,並不精美的封面,一翻開映入眼簾的就是那密密麻麻的文字。讓我對它毫無感覺,甚至不屑去看它描寫。要不是要買一套書的話,我可能甚至一輩子也不會去翻開它,去細細品味。看到有無數人對它的好評,我百思不得其解,”也許這才叫文學吧”我心裡暗暗想著。然而因無聊而第一次翻開它時,我才改變了想法。這本書就是羅曼。羅蘭的《名人傳》。

  這本書包括了《貝多芬傳》,《米開朗琪羅傳》和《托爾斯泰傳》三篇傳記,分別描寫了一個音樂家,一個雕塑家和一個文學家。他們三個人雖所處的領域不同,但是,在人生憂慮困苦的征途上,他們為尋求真理和正義,為創造表現真善美的不朽傑作,而獻出了畢生精力。

  我雖然還沒讀完這本書,感受卻已經很深了。貝多芬用痛苦和憂慮譜寫的與命運抗爭的音樂,是音樂界不朽的傑作;托爾斯泰則用他的小說向世界傳播愛的種子。讓我感受最深的莫過於是米開朗羅這位天才藝術家。書中他是一個極其矛盾的悲劇人物,他有英雄化了的天才,在藝術上無語倫比,他以無窮的經歷永遠追求藝術盡善盡美;但是他的意志卻不是英雄式的,他的精神軟弱無力,只能掙扎而沒有力量奮鬥。他是天才的工具和犧牲品。他的一生沒有一天快樂,幾十年的辛勤勞動並不能實現他計劃的萬分之一。這位天才的藝術家88歲死於貧病和孤獨之中,死前一週他還整天站著工作。米開朗琪羅是用血淚流下了給後人享用不盡的精神食糧的啊!這三位名人在面對苦難是所表現出的堅強和勇敢都是永遠值得我們學習的。一定是永遠!

  這本書的作者DD羅曼。羅蘭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法國著名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音樂史學家和社會活動家。他從小熱愛音樂,醉心於托爾斯泰和雨果的作品,形成了非暴力主義的人道主義思想。他還在大學時期與托爾斯泰有書信來往,托爾斯泰的思想對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你只要開啟羅曼。羅蘭的《名人傳》,生命的烈火就會撲面而來。”我國著名的翻譯家傅雷對《名人傳》這樣概述。優秀的傳記不僅能鼓舞人,還能使人更深刻的認識世界,瞭解人生,或是像我一樣能得出珍貴的感慨。

  名人傳就是這樣一本好書。同學們,你也願意接受貝多芬,米開朗琪羅和托爾斯泰的薰陶嗎?如果你的答案是“是”的話,那你一定會得到更多。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1

  夢想使人熱血沸騰,夢想使人奮不顧身,夢想給人以力量,有夢想就有讀不完的書。書能陶治人們的情操,淨化人們的心靈,啟迪人們的人生,在暑假到來之際,我們要多讀書,讀好書,使我們為夢想飛騰。

  這個暑假,我閱讀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書籍——那就是陽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這一本書,不單單能讓我們體會到作者對童年時的回憶,更能讓我們體會到,每一對同桌之間的友誼,而且這本書有著精美的插畫,活靈活現,在委婉的童年回憶中,又不失一些俏皮和搞笑。

  書中有4個主人公,分別是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兔子是一位班花,是有名的學習紀律委員,惜城,是全班最聰明的男生,但鬼點子多,米米,是兔子的好朋友,阿呆,是米米的同桌,呆頭呆腦,卻流露出一絲可愛和天真。這兩對同桌之間,每天都會有著不少的笑話和回憶,讓人讀了又讀,每讀一次都能體會到他們之間的真情誼。

  在這一本書中,有一個片斷讓我記憶深刻。有一次,因為一場班級風波所引起的大掃除交給了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這四位,這下可就熱鬧起來,惜城不想那麼單調的打掃,建議大家玩玩角色變裝,其他三人二話不說就同意了,大家抽籤決定誰當什麼,結果惜城扮演的是蜘蛛俠,米米扮演的是巫婆,兔子扮演的是被困的公主,阿呆扮演的是路見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王子,角色分配好後惜城就像猴子似的熟練地爬上了窗子,專心一意的擦著窗子,而米米把屁股架在掃帚上,滿教室亂跑,兔子又無助的被困在了講臺後面,使勁的擦黑板,阿呆只好拿著水壺,在地上灑水,1個小時過去了,2個小時過去了,3個小時過去了,終於,被折騰了半天的教室,終於乾淨了。 這就是《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中,我最喜歡的片段,是不是有著搞笑、童趣和快樂的因素呢?

  《同桌冤家的快樂冒險插畫本 植物大戰殭屍》這本書讓我百看不厭,我也希望有著主人公一樣的童年,希望有更多的人們會喜歡上讀書!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2

  今天,我因為閒著沒事幹就看了一本叫《我們永遠不分開》的書,這本書深深的吸引了我,所以我認認真真的用了一下午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我被這個故事感動了。

  這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個叫蘇婷寶的小姑娘和她的外婆老薑茶。因為老薑茶老了很淘氣,所以大家都直呼其名叫她老薑茶,但是婷寶卻和老薑茶關係比其他人要好,她們有一個秘密基地叫“快樂老家”,這個家裡面有很多成員:七釐伯伯、通訊錄先生、唐老鴨、等等。她們在快樂老家過著快樂的生活,七釐伯伯做飯很好吃,唐老鴨負責每天叫大家吃飯……她們就這樣過著柴米油鹽的生活,而他們快樂的秘密就是老薑茶說的活一天,快樂一天。

  正是這一句話對我啟發特別大,活一天,快樂一天。雖然老薑茶老了,而且經常闖禍,但是她喝咖啡、唱越劇、多愁善感,追求自己想要的快樂。我們也要像薑茶一樣,有追求、有活力,活一天開心一天。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3

  這個暑假,由於家中接連發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開交,以至於我的讀書計劃以及讀後感的寫作完成的比較晚,但自從我拿到《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開始剛剛讀了幾頁以後,我就被這本書的內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這本書主要講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薑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麼原因,沒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來到了“我”家來住,可是她卻時常感到沒有意思。

  因為外婆想要一個蕾絲宮殿,經過“通訊錄爺爺”的介紹,外婆去了一個名字叫“快樂老家”的地方,並且居住了下來。而“我”因為同學對“我”的冷漠,特別是“我”的同桌不但經常諷刺“我”,並且還在別的同學面前經常譏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掃除時,趁別人不注意的時候把同桌的作業扔到了垃圾桶裡,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長和老師對“我”的批評,從而造成了“我”的厭學,也被送到了“快樂老家”,在這裡,我將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訴了我的外婆。

  而同時“我”也逐步瞭解了一件發生在“快樂老家”的事情。 在“快樂老家”居住的這段時間裡,“我”認識了很多老年朋友,並且與他們非常快樂的相處在一起,有一天,我認識的一個老爺爺去世了,我哭得淚流滿面,我感到非常的傷心和難過,但是我其他的老爺爺朋友卻表現的非常平靜,並且他們告訴我:每一個人都是要說再見的,不用那麼多愁善感,因為我們總有在另一個世界團聚的那一天。

  讀了這本書對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樂之心對待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因為我們是永遠不會分開的。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4

  《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真好看!這個故事很真實,是個有趣的故事:蘇婷寶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她的外婆老薑茶沒了房子,寄宿在蘇婷寶家,蘇婷寶的小姨、媽媽都不喜歡蘇婷寶的外婆,不當她長輩只管叫他老薑茶。

  一天,老薑茶幫蘇婷寶縫了一個蕾絲娃娃,告訴蘇婷寶一個秘密,說她有一座蕾絲宮殿,裡面有美麗的蝴蝶結、蕾絲窗簾潔白潔白的。

  最後,老薑茶去了快樂老家,也就是她說的蕾絲宮殿,蘇婷寶被困難一路追趕的也去了快樂老家,那裡有許多老人:神秘的通訊錄先生、音色華麗的配音爺爺、會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

  蘇婷寶外婆老薑茶給蘇婷寶說,要是有不開心的是要說出來,不說,肚子會疼的!往好處想,老薑茶把蘇婷寶的不開心事一一都消滅了,讓蘇婷寶走出自卑的困境,甚至用一把舊傘提醒了蘇婷寶的媽媽一定要做一個‘好媽媽’。

  蘇婷寶外婆老薑茶真偉大!使蘇婷寶快樂了起來。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5

  《我們永遠不分開》這本書講了一個叫婷寶和她的外婆的真心故事,一段難忘的相處經歷。

  婷寶11歲時,她的外婆沒了房子,只好寄宿在婷寶家。婷寶的爸爸媽媽天天逼著她讀書,她很煩。她外婆的別名叫老薑茶,給了婷寶一個蕾絲娃娃,並告訴她,外婆有一個蕾絲宮殿,那裡美若仙境。後來老薑茶真的住進了蕾絲宮殿,還養了條會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個地方就叫快樂老家。婷寶強烈要求暑假住進快樂老家,爸爸媽媽同意了,但她是被一路“追殺”到這裡的,但老薑茶一直都幫助她掃清一切困難,她才知道老薑茶是一位快樂女生。這許許多多的秘密,婷寶覺著有神奇又可怕,原來秘密那麼殘酷那麼殘忍,但這就是秘密生命的生命。

  秘密是每個人都有的,但美好的秘密是不羞恥的,笑的人才羞恥。這就是生命的美麗,這一切都是不可磨滅掉的。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6

  在這個暑假裡,我津津有味地讀完了《西遊記》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觸。書中一個個生動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內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這本書是我國小說家吳承恩的經典之作,其中,最讓我難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這個故事。

  有一天,唐僧師徒四人路過了白骨精的洞穴。孫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邊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計,分別變成了三個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當了。只有找食物回來的孫悟空識破了白骨精的詭計,把他們統統打死了。也因為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間的一些誤會。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對於有些事情,我們不要被一些表面現象所迷惑,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話,而要認真觀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在這師徒四人中,我最喜歡的就是孫悟空,他為“猴”善良,從一個大鬧天宮的美猴王變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為取得真經立下了汗馬功勞。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錯誤,從天蓬元帥變成了豬八戒。雖然有些好吃懶做,但也算是有些正義,堅持完成了任務。沙僧為人十分忠厚老實,從不背信棄義。作為師父的唐僧來自東土大唐,為了取得真經,帶領徒弟們不怕犧牲,克服一切困難。堅持不懈,團結一致。最後取得了真經。

  從這師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們學習的東西實在是太多了!有時候我們在學習中遇到一點點困難就想放棄,做事情有時還半途而廢。比起他們的那種種磨難,真讓我們覺得慚愧。今後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遊記》這本書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讀一本好書徵文 篇27

  這個暑假我讀了由著名作家張煒寫的兔子作家的這一個系列:《為貓王立傳》讀完後我受益匪淺!

  這本書主要寫了:在叢林深處有一位“老作家”一隻年輕的兔子每天以“5個蘑菇換一本”長期從作者家那裡借書看。突然有一天,年輕的兔子想要當一名作家。從此,他踏上成為座駕的道路上!

  在這條道路上,有許多的困難:一、年輕的兔子拜作家為師,成天看著作家戴著個眼鏡。於是兔子以為眼鏡是當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於是,他自己用木頭、繩子、自己做了一個。動物們紛紛誇他有學問,這想當作家還遠遠不夠哩!

  二、作者給兔子三個忠告1:多讀書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對第三項很是不解!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漸漸地她明白一個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會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會看你。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經驗嗎?你不去和同學交流,他們也不會成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當上了大作家!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們一定要多看書,多積累經驗這樣肚中才能有“墨”,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開啟心靈大門的鑰匙。只有多讀書,多學習,才能成為像兔子一樣的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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