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一、適用範圍

  1、食品生產領域突發質量安全事件是指本縣單個或多個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因較大質量問題,突發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

  2、本預案適用於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處理本縣行政區域內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包括突發事件的報告、調查、分析、處理、以及事件的備案。

  二、工作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工作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

  三、工作流程

  突發事件(預警)——報告縣領導、市局或有關部門——事件現場應急處置——現場情況記錄彙報——參與事件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報告存檔備案——結案。

  四、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事件對人民群眾的危害程度和危害範圍,將突發事件分為一般事件、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發生即啟動本預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體身體不適,但未出現人員死亡的突發事件。

  2、較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發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產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食用後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現3人以上死亡的突發事件。

  五、處置機構

  1、機構設定。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指揮部實行首長負責制,由大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有害食品追繳組、後勤保障組等三個應急處理小組,分別由綜合管理股、監督稽查股、辦公室等有關人員組成。綜合管理股主要負責事故調查工作,監督稽查股主要負責有毒食品追繳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車輛排程、資訊材料和後勤保障工作。

  2、指揮部的主要職責:組織指揮檢驗機構、搶救隊伍、事故發生單位等各方面力量對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落實領導部署的有關搶險救援措施;採取積極措施平息事態,防止事態擴大。

  3、指揮長的主要職責: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4、副指揮長的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六、突發事件的報告

  1、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後,接警人應立即報告指揮長,指揮長在1小時內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和市局領導,並且根據情況通報公安、經貿、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

  2、報告的內容有:

  (1)事件發生單位名稱、地點、聯絡人、聯絡電話;

  (2)事件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3)發生事件的食品名稱;

  (4)事件類別;

  (5)人員中毒、昏迷及死亡情況。

  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事故發生後,指揮部應在30分鐘內完成召集事故現場處置有關人員並且趕赴現場。

  2、採取應急措施,協助進行人員施救、現場保護等工作,第一時間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及時保全有關證據,防止事故發生單位破壞毀滅。

  3、責令造成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立即停產整頓,對事故發生現場的有關設施,要立即採取封閉措施,防止危害的繼續產生和對環境、水源等的汙染。

  4、做好對有同樣質量問題食品的追繳工作。責令生產者配合追回對已售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並通知有關的經銷商停止銷售有毒食品,同時通報工商、衛生等部門採取相應措施。

  5、縣局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保持通訊暢通、交通工具隨時呼叫。

  八、事故調查

  1、事故調查組據事故發生的區域、範圍,部署對有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調查工作。

  2、事故調查人員要深入事故發生現場,採取查閱有關材料、調查詢問等方式進行認真、詳細的調查。查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的傷害情況;查清事故發生的基本過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範圍;查明食品生產、銷售和庫存情況。

  3、調查組要對庫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產裝置依法進行封存或扣押,對企業及其產品展開全面檢查和調查,並且詳細記錄;對已售出的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食品,要責令企業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擴大。

  4、按照技術要求和標準,對企業的工藝流程進行檢查,對原材料、產品等進行抽樣檢驗或送檢,檢測機構及時出具檢測報告(有時間限制的除外),取得檢驗結論後及時報調查組;調查組根據蒐集到的證據,整理案卷,將調查結論及時報指揮部。

  5、在現場調查和取證的基礎上,事故調查小組及時進行事故原因分析,並且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九、資訊的釋出和上報

  1、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負責突發事件的對外資訊報導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佈尚未公開的突發事件的有關資訊。

  2、突發事件依法處理完畢後,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將突發事件的總結書面報逞有關部門。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保證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對學校師生的健康負責,進一步做好學校師生食堂和小賣部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杜絕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1、領導小組:成立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中心校成員及各校長、園託長。

  2、工作職責:

  全面領導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及學校實際,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統一指揮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定期組織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檢查、總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各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方面,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工作考核實行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學校商店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各校要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或經營活動,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執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範措施,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範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准後,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2 指揮部設定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遊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2.3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審議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4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資訊釋出。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資訊釋出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5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6 工作組設定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 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儘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範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定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 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 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 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採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 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 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2.7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 應急保障

  3.1 資訊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資訊網路,實現資訊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資訊網路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資訊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訊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資訊的及時收集。

  3.2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3.3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3.4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裝置和物資的儲備與呼叫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後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3.5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呼叫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後,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3.6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

  4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4.1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汙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並公佈食品安全風險警示資訊。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

  4.2 事故報告

  4.2.1 事故資訊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資訊;

  (2)醫療機構報告的資訊;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的資訊;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資訊;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資訊。

  4.2.2 報告主體和時限

  (1) 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資訊,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 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 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1、目的

  為了防止因操作體系不健全或其他因素,給生產和產品帶來的不安全隱患,為保證本公司信譽,同時能有效快速和全面的進入應急調查程式,使損失降低到最低點,保護生產正常進行,也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生產過程及生產的產品。

  3、職責

  3.1副廠長任產品安全小組組長,負責產品安全應急的全面工作。

  3.2安全小組成員職責詳見《產品安全小組成員》中職責。

  4、工作程式

  4.1啟動產品安全應急程式

  4.1.1在未經副廠長同意並授權的情況下,任何部門均不得啟動產品安全應急計劃。如果產品的安全程式是由政府部門或其他原因啟動的,則需要立即將該情況報告給廠長。

  4.3由產品安全小組組長制定了一份產品安全小組聯絡表中包括:姓名、職務、聯絡電話、職責。

  5、對生產中突法事故處理

  5.1突發事件的報告,任何小組和個人有權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突發事件。在獲得有關突發事件資訊時,應立即向公司安全應急小組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需在1小時內上報,不得隱瞞、緩報和謊報。

  5.2 應急小組成員,在接到突發事件的資訊或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情況調查、分析和彙總,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副廠長。

  5.3 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應急報告分為初次報告、動態報告和總結報告。

  初次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涉及面、潛在影響、發展趨勢分析、擬採取的措施等。

  動態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及時報告突發事件的發展、變化以及採取的應對或處理措施。

  總結報告內容:根據突發事件的因果分析和應對措施的處置結果,對今後類似突發事件的防範和建議等。

  5.4後期處置,調查與評估一週內,各相關責任人要向公司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生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人員,產品等的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公司領導小組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和存在的關鍵,提出改進意見,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5.5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參加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小組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工作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規章制度給予處分。

  6、召回及不安全產品

  6.1召回,是指食品按照規定程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透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經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

  (四)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6.1.1如果顧客反應某一類產品具有以上食品安全危害,公司則將該批次所有產品定為可疑產品。對與出現類似產品的地區或者個人有權及時向領導彙報。

  6.1.2對於顧客的退貨產品由應急小組組長召集小組成員會議,分析召回原因,確定召回的產品類別(名稱、編號、生產日期等)及召回數量。

  6.1.3可疑產品到公司後,由負責接收的應急小組成員根據發貨記錄確認產品與之是否相符。

  6.2對於自查出的不合格且已發到客戶手中的產品

  6.2.1在發現不合格品的第一時間由負責銷售業務的應急小組成員根據產品召回聯絡表通知客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進一步擴散。

  6.2.2向客戶解釋清楚召回原因,並與客戶協商召回數量。

  6.2.3同6.1.2.

  6.3可疑產品到公司後,由質檢部監督,成品倉庫接收。接收後的產品用庫存商品保管卡標明“不合格”,“待檢”,“待處理”標識後放置在成品倉庫不合格品(可疑產品)存放區,在未經公司及質檢部的同意下不可出庫放行。

  6.4處理召回產品的規程,對產品進行重新分類,降級或廢棄處理。

  6.4.1查明退貨原因,進行處理。

  6.4.2由於原輔料、新增劑所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並在清除問題前停止其供應原料。

  6.4.3由於包裝物料造成的不合格品:由物流部通知供方,並限期整改, 整改末確認前,停止其供應包裝。

  6.4.4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不合格品,通知車間負責人,限期作出糾正措施,追查責任人。

  6.5必要時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時應立即通知質量監督部門。

  6.5.1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汙染事故。

  6.5.2通知的內容如下:

  6.5.3召回的原因

  6.5.4召回的類別:名稱、編號和生產日期等。

  6.5.5與召回有關的數量(被召回的食品當初在公司的擁有數量,在召回時產品的數量分佈情況,被召回產品在公司的剩餘量。)

  6.5.6被召回產品的區域分佈:按銷售地點、城市、州,如果是出口的按出口國別列明批發商或零售商的名稱和地址

  6.5.7.分析總結

  產品召回措施完成後,由質量部會同相關部門對根本原因進行分析,以確定須採取哪些糾正及預防措施,並將分析結果記錄備案,完成召回事故總結表,報小組審批,執行相應的措施。

  企業生產的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一、 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質量,實施有效地食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措施,為了維護消費者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確保食品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二、 範圍:

  適用於所有車間。

  三、 職責:

  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由生產科執行,廠長監督指導。

  四、 內容

  (一)應急預案啟動

  1、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反饋同一批次的產品,發生食用後腹瀉等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現象,主要包括化學的、生物的危害,或較大的物理危害,或出現批次的明顯的影響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質量事故,如批次漲袋、出現漏氣、發臭等,視為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全面質量管理

  2、發生食品質量安全事件,立即啟動安全應急處置方案。各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應立即按照預案的責任分工,投入應急處理程式工作,並隨時向各職能部門反饋質量報告情況。

  (二)實施應急處理措施

  1、立即向供銷科和質檢科等職能部門進行反饋和資訊溝通,便於問題在市場上的妥善和積極處理。

  2、派質檢科或與職能部門專業人員一起,到事故發生現場,檢視產品質量狀況,事故發生狀態及影響範圍等情況,將樣品送廠,並做出初步的判斷和處理。

  3、相關生產車間,排查此批次產品的產量和範圍;

  4、詢問其它發貨範圍的銷售公司,是否有此類現象的發生;

  5、排查此批次產品生產所用的原料和輔料及包裝物的名稱、數量、生產廠家以及其它產品是否使用此批原輔料或包裝物,若有使用,檢視使用產品的質量狀態,生產批次及發貨範圍。

  6、排查此批原輔料是否有理化指標的檢測,以往供應廠家的質量及理化指標檢測的情況;同時排查此批產品所用包裝物、原料是否有變化。

  7、排查生產環節的各項生產記錄,還原當天生產狀況;

  8、透過以上排查,初步判斷出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懷疑因素進行進一步的判斷。

  9、對懷疑因素和環節,進行至少三種的重複性試驗,透過試驗,確定質量事故發生的原因。

  10、對於市場上的事故發生態勢積極關注和溝通,並與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其它善後處理工作。

  (三)產品回收

  1、透過排查和確定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職能部門溝通後,如確認此批產品有回收的必要,應對產品進行回收。回收時,按發貨區域、數量及日期批次進行回收。回收後按正常退貨程式進行退貨。

  2、退貨時,與職能部門溝通,確定統一退回總部或各異地公司同時接收。

  3、產品退貨後,積極對退貨產品進行觀察。

  (四)改善和改進

  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排查出來的因素,廠內進行整改,由相關車間積極整改,或進行硬體的投入,從而固化生產。如有系統性問題,需要職能部門配合的,積極向相關部門寫出書面申請,並明確提出,在相關因素改進之前,此種或此批產品停止生產,或改進工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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