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6篇)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6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

  2.2 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訊收集、報送。

  2.3 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資訊釋出。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偽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援。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鑑定、查處、規範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 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 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彙總資訊,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 執行機制

  各鄉鎮、社群、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 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眾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依託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資訊的綜合釋出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 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 預警釋出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釋出ⅳ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釋出ⅲ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釋出ⅱ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釋出ⅰ級預警資訊。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釋出、調整和解除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透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資訊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後1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說明具體原因。應急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彙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彙總核實上報的應急資訊,重要資訊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採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鄉鎮和社群、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後,立即啟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並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 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 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 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 善後工作

  3.3.1 善後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並報縣政府備案。

  3.4 資訊釋出

  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釋出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透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釋出資訊。

  4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廣播電視及通訊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群眾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資源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群和村委會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 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 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藉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為。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5.3 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汙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汙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汙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汙染食品。並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採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採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食堂食物中毒事故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安全值班人員:立即撥打電話報警,並向所在單位領導彙報。由單位領導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彙報。市急救中心電話:120

  3、現場總指揮:急救車到達後,迅速組織人員護送中毒者到醫院進行搶救,並做好記錄。同時通知食堂立即停止供應。

  4、衛生監督員:保護好24小時留樣食品、進貨記錄及庫房食品,以備上級衛生防疫部門採集。

  5、食堂主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6、食堂各部位負責人:作好24小時輪流值班,以防其它意外事故。

  7、應急領導小組:按照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必要時報告公安部門,由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8、應急領導小組會同各方妥善處理事後工作。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酒店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顧客的生命安全,維護酒店和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1)酒店餐飲部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酒店正常營業

  定期組織員工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酒店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酒店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上級管理部門。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酒店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酒店

  3、落實職責。酒店負責人為酒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後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酒店負責人考核實行酒店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員工特別是後廚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培訓合格證和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酒店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員工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打舉報電話向酒店監督小組報告,再由監督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酒店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酒店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酒店負責人負責救援指揮。負責人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酒店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顧客家人。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顧客家人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其家人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酒店應急聯絡處,及時解答其家人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其家人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後廚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顧客和其家人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4

  為了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應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力洪民族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務實求是,明確責任,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把師生生命安全及國家財產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二,成立機構

  組長:

  副組長:

  主要成員:

  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並及時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以便取得上級領導的指示,便於採取下一步行動。學校領導小組召整合員會議,商量和佈置處置方法,各司其職,展開工作。

  三,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集體食物中毒: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縣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清樣及其。

  四,防範措施

  1,他食物封存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建立完善品衛生安制度。

  2,校內食堂嚴禁出售變質食品、三無食品、過期食品和有害食品。

  3,建立完善學生食堂飯菜留驗制度。

  五,責任制度

  1,學校食堂完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第一責任人,各公寓樓管理老師及各班班主任為責任報告人。

  2,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向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3,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步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4,校長辦公室負責接待新聞媒體,釋出相關情況與訊息。

  六、善後處理

  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在有關部門的支援和協助下,努力作好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後期處置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作好責任事故的經濟賠償、責任追究和報告總結工作。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5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組員:、呼救員:

  安全員:

  上報員:

  二、工作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呼救員: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準確地向臨近醫療單位發出求救資訊。

  安全員: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上報員: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報告。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具體處置對策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衛生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留樣進行封存,待相關部門取樣檢測。

  四、責任制度

  1、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教育主管部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2、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敬老院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結合敬老院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敬老院成立了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敬老院日常生活中食品衛生、安全事宜,辦公室設在院長室,由院長王天棟任主任。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敬老院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

  定期組織敬老院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

  接到事故報告,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協調各方關係,具體負責人員排程,組織後勤保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根據工作計劃和領導指示,在敬老院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食品衛生安全的宣傳預防工作,並對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及時向領導小組反饋檢查情況,提出階段性工作建議。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根據上級先關部門的指示,制定完善敬老院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強化督查。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

  3、落實職責。院長為敬老院食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為第一負責人。

  4、加強教育。加強對入住老人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知識講座等形式,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三、應急處置程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敬老院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院長)要在半小時內向鎮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時間、事故人數、主要臨床表現等。鎮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向民政局領導彙報。並要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裝置設施和現場。

  (二)立即搶救

  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院領導在向有關部門及領導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事故老人的排洩物、嘔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處理

  院相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進餐人數,事故老人的主要反映,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四、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7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資訊,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採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並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取樣。

  8、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排程,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群)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資訊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建立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為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資訊報告與釋出

  第七條按照相關檔案及精神,資訊報告與釋出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釋出。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為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群)、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9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群防群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群防群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啟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資訊;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資訊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資訊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建立通暢的資訊監測和通報網路,透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資訊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資訊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資訊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資訊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絡人和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資訊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程序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援。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資訊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資訊,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資訊。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1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組成的領導小組。

  2、分管園長、保健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師傅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二、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幾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三、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1、各班保教人員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分管園長、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四、後期處置

  1、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2、園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的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分餐老師及中毒人員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中毒人員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進餐而未發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徵,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食物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3、由幼兒園在核實無誤下通知有關主管部門根據《幼兒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的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4、園長室負責將事故處理結果向教育局報告。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2

  為指導和規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其危害,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依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為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資訊公開,公眾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資訊,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資訊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汙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後勤管理處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由校紀委監察處、學工部、宣傳部、保衛處、校醫院及後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及飲食管理科相關人員組成。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主要職責: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負責釋出事故的重要資訊。

  為提高處置效率,迅速開展工作,根據事故處置環節要求,成立五個應急行動小組。各組的組成和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資訊,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以及汙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汙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資訊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資訊;統一資訊釋出和上報口徑,確保資訊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透過網路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資訊監測和報告

  (一)資訊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資訊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釋出食品安全事故預警資訊。

  (二)資訊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式

  (一)應急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由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按有關規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進行處置。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絡,互通訊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為及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資訊,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3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透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並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援。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並儲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資訊,儲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汙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資訊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資訊,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新增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透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資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透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絡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範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後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透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儲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燬的食品,及時予以銷燬。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並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4

  為維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飲食服務正常秩序,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特制定《xx學院學生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以人為本”的工作理念,將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及學校大局放在首位,貫徹“安全無小事,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落實“預防為主、規範處置”的方針,消除食堂食品安全隱患,杜絕食品安全事故。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後,盡一切努力保證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預防知識,提高全體員工的防護意識和處置水平。加強日常管理,及時發現並排除食品安全隱患,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

  (二)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援工作依法開展。建立由飲食服務中心主任擔任組長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處置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中心辦公室負責督各食堂、班組落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各項措施,組織各食堂、食品流通單位每年進行一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

  (四)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證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個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和處置。

  三、領導機構

  飲食服務中心成立學校食堂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飲食服務中心主任

  副組長:飲食服務中心副主任

  成 員:辦公室及直屬人員、各食堂班長

  四、應急處置預案

  在第一時間予以控制和妥善處置,降低事故影響和損失,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患者進行救治、對造成中毒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排查食物中毒原因,並配合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具體應急措施如下:

  員工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員或負責人報告,管理員或負責人要認真核實後,立即在規定時間內按程式報告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中毒單位、地址、發生時間、中毒人數、可疑中毒食品、中毒主要症狀,不得隱瞞、緩報和謊報。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須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立即主動停止食品務經營活動,積極組織救助病患者,儘可能按照就近原則聯絡醫療單位進行救治。

  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注意應急處置方式方法和維護穩定,避免引發群體性心因性反應。事故原因需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監督部門確認。

  加強資訊釋出管理,統一資訊釋出口徑,作好輿論引導,同時安撫好中毒患者,穩定患者情緒,避免引起社會恐慌、媒體不實炒作和造成執法應急管理資源浪費。

  保護好現場,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予以有效保護。保管好可疑食品、飲水及其有關工具、裝置和場所以及對可能受汙染的區域採取控制措施維持原有的經營狀況;對剩餘的食物予以暫時封存;將可疑食品及原料放入冷藏箱(櫃)並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燬,同時主動追回售出相關食品。

  在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專業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收集可疑食品及原料和中毒顧客的嘔吐物、排洩物等;同時詳細敘述中毒的情況;積極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待現場調查結束後,按照食品安全監督人員要求銷燬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對現場和所有餐炊具進行徹底消毒。是否繼續營業,聽候食品安全監督部門的處理結果和通知。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5

  1.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相應的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食品安全事故。

  3.職責

  3.1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3.2公司食品安全小組負責識別潛在的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緊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3.3銷售科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後,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3.4生產科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出現事故後,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4.工作程式

  4.1報告程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立即向公司主管領導彙報,並由公司統一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4.2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的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和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及聯絡人員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的控制情況等。

  4.3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程序、事故原因等。

  4.4總結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原料,並立即進行檢驗、分析和調查。對確認屬於汙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立即召回並銷燬。

  5、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量科組織進行分析原因,編制質量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採取糾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確認後實施。

  食品安全小組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一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後,食品安全小組組長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最新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6

  一、指導思想

  做好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本著為幼兒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具體情況是: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

  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

  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

  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

  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

  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五、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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