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8篇)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8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通用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酒店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顧客的生命安全,維護酒店和社會穩定,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機構設定:

  1)酒店餐飲部成立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酒店正常營業。

  定期組織員工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酒店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酒店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並上報上級管理部門。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辦公室牽頭,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酒店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酒店

  3、落實職責。酒店負責人為酒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後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酒店負責人考核實行酒店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員工特別是後廚從業人員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舉辦專題培訓班、知識講座等形式,(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培訓合格證和體檢合格證方可上崗)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酒店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員工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打舉報電話向酒店監督小組報告,再由監督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酒店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酒店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酒店負責人負責救援指揮。負責人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酒店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顧客家人。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顧客家人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其家人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酒店應急聯絡處,及時解答其家人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其家人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酒店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後廚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顧客和其家人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四、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委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全縣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1.2 制訂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張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尚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將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對包括我縣在內的2個以上縣區造成嚴重威脅,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1)對包括我縣在內2個以上縣區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並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出現死亡病例;出現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出現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損害症狀,但無人員死亡的事故。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主要用於指導全縣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適用於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涉及跨鄉鎮區域的,或超出事發地鄉鎮處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負責處置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5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2 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縣政府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決定啟動和組織實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成立尚義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縣政府主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衛生局局長任副總指揮,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牧局、縣工信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宗教局等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

  2.2 辦事機構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縣衛生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負責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組建和管理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修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有關配套措施,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訊收集、報送。

  2.3 成員單位職責

  縣食安辦承擔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助鄉鎮做好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依法對食物中毒事件組織調查處理;做好相關資訊釋出。

  縣教育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鑑定工作,維護好社會治安;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機構相關工作。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安撫和善後處理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保證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受傷人員的疏散。

  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等工作。

  縣工信局負責組織對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產銷假冒偽劣酒類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負責依法開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依法開展對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生產、加工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檢驗和事件原因的調查處理等監管工作。

  縣發改局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過程中糧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產品的技術鑑定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提供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經費支援。

  縣文廣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消費環節相關技術鑑定、查處、規範等工作。

  縣宗教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和應對工作。

  2.4 鄉鎮機構

  各鄉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負責,相關單位組成的應急指揮體系。

  2.5 專家組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組織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直接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2.6 應急處理小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和綜合組。

  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程度,按照職能界定,由相應部門牽頭開展工作。其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範意見。

  事故處理組: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違法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醫療救治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其職責:組織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儘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辦組:由縣食安委辦公室牽頭組成。其職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溯源,查處違法當事人。

  綜合組:由縣食安委辦負責。其職責:彙總資訊,報告、通報有關情況。

  3 執行機制

  各鄉鎮、社群、村委會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測預警、資訊報告、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 預測與預警

  建立預測預警系統,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規律和特點,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事態,及時向社會和公眾作出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 預測預警系統

  依託全縣突發公共事件預警資訊的綜合釋出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預警系統。

  3.1.2 預警級別

  預警級別與縣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相一致,一般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1.3 預警釋出

  當食品安全事故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鄉鎮要釋出ⅳ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釋出ⅲ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ⅲ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釋出ⅱ級預警資訊;當食品安全事故超過ⅱ級標準,縣政府要釋出ⅰ級預警資訊。

  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報告ⅳ級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釋出、調整和解除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透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3.2 應急處置

  3.2.1 資訊報告

  ⅳ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各鄉鎮、有關部門單位要立即向縣政府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同時將情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可能受事件影響的鄉鎮。ⅲ級、ⅱ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ⅰ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或遇特殊情況,鄉鎮在向縣政府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報告。

  對於個別情況特殊,確實難以在發生後2小時內全面、準確報告縣政府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發生後1小時內先行預報,並說明具體原因。應急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彙報有關情況。

  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彙總核實上報的應急資訊,重要資訊和情況要及時上報,同時將縣委、縣政府領導關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時傳達到有關鄉鎮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響到我縣行政區域以外的地區,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如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影響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3.2.2 先期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鄉鎮和有關部門要立即採取措施,先期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並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3.2.3 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處置的原則,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鄉鎮和社群、村委會要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預案,作出應急響應。當食品安全事故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所在地鄉鎮立即啟動本級相關應急預案,並向縣政府報告;當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達到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標準時,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請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同意後,立即啟動相應縣級應急預案和開展相關應急響應,並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2.4 指揮與協調

  需要縣政府處置的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由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統一指揮和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協調有關鄉鎮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部署做好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當地社會穩定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事發地鄉鎮負責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指導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5 擴大應急

  發生或者即將發生較大、重大及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實施擴大應急行動。

  實施擴大應急時,除向縣政府報告情況請求協調處置外,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增加應急處置力量,加大技術、裝備、物資、資金保障力度,加強指揮協調,努力控制事態發展。

  3.2.6 應急結束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後提出終止應急工作請示,報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或縣應急委員會批准,由現場指揮部宣佈終止應急狀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自行撤銷。

  3.3 善後工作

  3.3.1 善後處置

  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汙染消除工作。保險機構要快速介入,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 調查與評估

  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結束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會同事發地鄉鎮,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向縣政府提交書面報告。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對上年度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全面評估,並報縣政府備案。

  3.4 資訊釋出

  食品安全事故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縣政府辦公室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在第一時間內向社會發布事件發生的簡要資訊,隨後釋出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釋出工作。

  資訊釋出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釋出會、新聞通報會、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等,透過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釋出資訊。

  4 應急保障

  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應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廣播電視及通訊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群眾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資源

  醫療衛生救援隊伍是食品安全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加強以鄉鎮、社群和村委會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財力保障

  各鄉鎮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資金保障,逐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

  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食品安全事故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公眾、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 物資保障

  縣政府應急辦負責縣級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主要是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要應急物資監測網路、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式,確保縣級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縣工信局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縣級應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工作。

  各鄉鎮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4.4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同時開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調查,農牧、質監、工商、工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會等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式,確保救助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6 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和武警中隊要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7 市場秩序維護

  工信、工商、發改、質監、公安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場秩序維護工作。依法打擊、查處藉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倒賣救助物資及調撥物資流入市場銷售的行為。

  5 監督管理

  5.1 預案演練

  縣政府辦公室、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同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制訂應急演練計劃,並定期組織演練。

  各鄉鎮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預案演練。

  5.2 宣傳和培訓

  縣政府辦公室和縣應急指揮中心要協調指導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宣傳和培訓工作。宣傳、教育、文體影視、科協等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5.3 責任與獎懲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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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的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的汙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的汙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2)控制細菌的汙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的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

  (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的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的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的單位,要加強毒品的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

  (2)加強農藥的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汙染食品。並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的有關規定。

  (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的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的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採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的識別能力,防止誤採誤食,對不能識別的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的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的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的特殊事件的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的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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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強日常監管

  學校總務處、食堂管理人員、校務室等相關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採購、操作加工過程、貯藏、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監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師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

  2、報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中心校、衛生院及有關部門報告。

  (2)責任報告人

  ①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②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③學校師生員工。

  (3)報告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中毒人數、臨床表現、初步原因分析、責任主體、採取的措施等;

  (4)報告的程式:事發當事人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赴現場瞭解基本情況(所進食物、進食時間、中毒人數)—報告中心校應急工作小組—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中毒人數、臨床症狀、所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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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資訊,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採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並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取樣。

  8、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排程,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6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和社會穩定,促進幼兒園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成員:負責組長:孫景梅;副組長:姚雁玲;成員:谷可慧、冷亞文、崔秀輝、白京欣、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護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機構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幼兒園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監督。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他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勢反饋到幼兒園。

  3、加強教育。加強對家長、幼兒食品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4、添置裝置。幼兒園要對照裝置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裝置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幼兒園食品安全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救,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工作。

  4、聯絡家長。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的發生。力所能及的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幼兒園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7、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的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7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組員:、呼救員:

  安全員:

  上報員:

  二、工作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呼救員:突發事件發生時迅速、準確地向臨近醫療單位發出求救資訊。

  安全員: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上報員:突發事件發生時及時向上級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報告。(九華山風景區中心醫院電話:2823538九華山風景區教育科電話:2821156九華山風景區食藥局電話:2821803)

  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具體處置對策

  1、立即撥打電話120,對中毒人員急救,同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衛生管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2、組織人員認真細緻地調查中毒原因,同時保護好現場嘔吐物,為公安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資料。

  3、立即查封學校食堂,對當天出售的飯菜留樣進行封存,待相關部門取樣檢測。

  四、責任制度

  1、事故報告制度:必須在事發5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事發10分鐘內向教育主管部門、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在事發半小時內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2、事故追究制度:對事故有延報、慌報、瞞報或處置不當,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領導小組須組織力量做好學生及親屬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2022食品安全應急預案8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汙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於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透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並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援。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並儲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資訊,儲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汙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資訊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資訊,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新增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範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透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於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範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範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汙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資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於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透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絡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範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後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透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儲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燬的食品,及時予以銷燬。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後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並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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