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1

  一、總 則

  1.1 編制目的

  ⑴為有效防禦山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修訂本山洪災害防禦應急預案。

  ⑵本預案所稱山洪災害是指山丘因降雨引發的山洪、溝洪、內澇、滑坡、泥石流等對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洪水災害指鎮境內各河道超警戒流量洪水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

  1.2 編制原則

  ⑴體現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為首要目標;

  ⑵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搶、救相結合;

  ⑶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分部門責任制、技術人員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⑷因地制宜,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烏當區下壩鎮境內山洪災害的防治、預警及發生山洪災害險情時的搶險、人員安置轉移、救災等應急措施。

  1.4 預案審批

  根據《山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指導意見》,鄉(鎮)、村級山洪災害防禦預案由鄉(鎮)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由鄉(鎮)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及時公佈。

  本山洪災害防禦預案有效期為一年,每年汛前根據區域內山洪災害災情、防災設施、社會經濟和領導指揮機構及責任人等變化情況及時予以修訂並按原程式審批。

  二、基本情況

  2.1自然經濟社會情況

  下壩鎮屬亞熱帶季風溫熱區,平均溫度15℃,平均海拔1250米,最低海拔為827米,是貴陽市近郊海拔落差較大的農業鄉。鄉內有煤、鐵礦、矽礦等資源,森林覆蓋率為46%,栽培植被以慈竹為主,面積為2萬畝,是貴陽市的竹鄉。

  下壩鎮位於烏當區的東北部,距烏當區政府所在地22km,離貴陽市中心29km。東與黔南州龍里縣谷龍鄉交界,南接偏坡、東風,西低水田、新堡,北與百宜鄉相連。全鄉總面積106.27平方公里。下壩鎮轄8個行政村63個村民組,包括下壩村、喇坪村、巖山村、谷金村、谷庚村、谷壩村、谷定村、新桃村等,總人口16748人,其中農業人口15153人,少數民族人口3964人,境內居住有漢、苗、布依等民族。耕地面積11983畝,人均耕地0.81畝,是一個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的單一純農鄉,主產水稻、玉米、蔬菜、櫻桃、梨、桃等糧食及經濟作物。

  三、山洪災害概況

  3.1型別及易發區

  (1)型別:洪澇和暴雨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2)易發區:主要集中在我鎮谷庚村、谷金村、巖山村等區域。

  3.2山洪災害成因

  (1)降雨持續偏多,使土壤水分飽和,地表鬆動,遇局地短時強降雨後,降雨迅速彙集成地表徑流而引發溪溝水位暴漲、泥石流、崩塌、山體滑坡,發生山洪災害主要還是持續的降雨和短時強降雨而引發的;

  (2)一些群眾房屋選址缺乏規劃,房子建在小溪、河溝、山腳、陡坡上,一旦山洪暴發,房子首先被衝,極易崩塌造成災害,還有一些房子透過開挖坡腳,削坡取地修建,人為誘發滑坡形成災害;

  (3)一些地方亂採亂挖,人為阻塞行洪通道,或亂砍濫伐,無度開採,不同程度地加劇了山洪災害的發生;

  (4)由於我鎮經濟基礎薄弱,致使河道、堤防、山塘、災害易發地防洪工程建設標準低,且帶病執行,是山洪災害防禦工作中最大的風險和隱患。

  3.3危險區、安全區的劃分

  危險區是溪河洪水歷史最高洪水位以下,或受山洪引起的泥石流、滑坡災害威脅的區域,是山洪災害防治區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下壩鎮山洪災害的形成特點,我鎮山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河岸、山塘堤壩等區域。在調查歷史山洪災害發生區域的基礎上,結合氣候和地形地質條件、人員分佈等,分析山洪災害可能發生的型別、程度及影響範圍,劃分谷庚村、谷金村、喇坪村、巖山村為山洪災害防禦的重點區域。

  四、山洪災害防禦現狀

  4.1非工程措施現狀

  鎮山洪災害防禦指揮體系建設情況:鎮政府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工作領導小組,組建應急搶險隊。各村成立了以村支書、主任為組長的村級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組,嚴格落實了山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體系,由於重視宣傳發動工作,幹部群眾有著較好的防災避災意識和能力。

  20xx年實施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專案建設以來,下壩鎮分別於喇平村、谷庚村、高橋坡建有自動雨水情測報設施,在各村組安裝有簡易雨量站,製作了警示牌、宣傳欄,配發了銅鑼口哨和手搖報警器,初步建立了下壩鎮山洪災害預警預報系統。

  4.2存在問題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存在測報系統不完善、現代化通訊設施不足、管理維護機制不健全等不同程度的問題,需在實際應用中根據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二是防洪工程設施年久失修,工況較差,雖經多次維修加固,但因資金等問題未能徹底解決。

  五、組織指揮體系

  5.1 組織指揮機構

  為領導和組織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工作,下壩鎮成立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鎮人大主席、鎮黨委副書記、分管水利副鎮長、鎮政法委書記任副組長,鎮黨政辦、鎮社事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綜治辦、財政所、生態站、水利站、安監站、國土所、衛計辦、衛生院及各村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資訊監測、人員轉移、指揮排程、前期處置、後勤保障5個工作組和1個應急搶險隊。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鎮水利站,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有山洪災害防禦任務的行政村相應也成立以村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組及應急隊。每個村同時均落實了行政負責人、監測負責人、轉移負責人等,並編制了村級山洪災害防禦應急預案。

  5.2 職責與分工

  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下壩鎮和各村組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工作;村級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組負責本行政村內降雨監測、預警、人員轉移和搶險工作。

  組長:負責全鎮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的組織與指揮。檢查督促山洪災害預案及各級職責的落實,並根據雨情、汛情等發展態勢,指揮、排程應急救援、搶險救災及調集搶險物資器材等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鎮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指揮排程、監測預警以及防汛搶險、前期處置、應急救援、醫療救護和群眾安置等工作。

  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鎮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指導、督促各行政村制定和實施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調查和險情監測、災情上報工作,對上級防禦指令的上傳下達等。

  (1)資訊監測組組長:徐超副鎮長

  成員:鎮水利站、國土所及各村行政負責人等。

  職 責:負責對區水務、氣象、水文、應急等部門各種資訊的收集、整理分析,負責監測雨量、水位及掌握暴雨洪水預報、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險情等資訊,及時為領導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2)指揮排程組組長:唐雪副鎮長

  成員:鎮黨政辦、鎮紀委及各村行政負責人等。

  職 責:負責鎮、村設立的防汛抗旱及山洪災害防禦機構和鎮屬各單位(部門)之間的協調與聯絡;負責防禦排程運用,搶險人員的調配以及排程搶險救災物資、車輛等。

  (3)人員轉移組組長:魏華慶副書記、徐超副鎮長

  成員:鎮武裝部、鎮農業辦、林業站及各村行政負責人。

  職 責:負責按照鎮指揮機構的命令及預警通知,做好受威脅群眾按預定的路線和地點轉移的組織工作,同時確保群眾轉移途中和安置後的人員安全。

  (4)前期處置組組長:徐超副鎮長、羅倫政法委書記

  成 員:鎮安監站、鎮綜治辦及各行政村負責人等。

  負責對全鄉水利工程及水旱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水旱災害突發事故的先期處置,一旦發生險情,要設定警示標誌和安排專人值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排除或控制事故的擴大和蔓延。

  (5)後勤保障組組長: 邵亮鎮長

  成員:鎮黨政辦、鎮財政所及鎮衛生院、鎮經發辦及各村行政負責人等。

  職 責:負責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等後勤保障工作。

  (6)應急搶險隊隊長: 邵亮鎮長

  成員:(詳見附表)。

  職責:在緊急情況下聽從命令進行有序的搶險救援工作。

  六、監測預警

  6.1 預警指標

  按照《下壩鎮山洪災害防禦預案(20xx)》中確定的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指標,參照烏當區歷史山洪災害發生時的降雨情況,根據各區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質條件等因素,分析確定本區域可能發生山洪災害的預警指標值。

  預警等級及預警值參見下表:略。

  6.2資訊獲取

  (1)從區防汛部門獲取水雨情資訊及預警資訊;

  (2)從氣象、自然資源部門獲取氣象、地質等山洪災害預警資訊。

  (3)透過已建的簡易降雨觀測設施及山洪災害監測預警資訊系統和貴陽智慧防汛決策系統進行監測;

  (4)根據村、組群測群防途徑獲取第一手險情及災情資訊。

  6.3預警啟用條件

  ⑴當接到暴雨天氣資訊,相關責任人應高度重視。當預報或監測到發生的降雨接近或將超過臨界雨量值時,應釋出相應預警資訊。

  ⑵當降雨持續或水位急劇上漲,將對下游造成山洪災害,應立即向下遊釋出預警資訊。

  ⑶當出現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徵兆時,應釋出泥石流、滑坡災害預警資訊。

  ⑷水庫及山塘發生潰決等重大險情時應及時釋出相關資訊。

  6.4預警程式及方式

  (1)在一般情況下,下壩鎮山洪災害預警資訊由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釋出,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監測的臨界雨量、水位、滑坡、山洪災害徵兆等資訊和上級防汛部門傳送的氣象水文預報時,立即向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報告;根據組長下達的指令,按照村→組→戶的次序在最短時間內將預警資訊傳遞到村到組到戶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如遇緊急情況(滑坡、水庫山塘潰壩等),下壩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村、組人員告警資訊,在向領導小組及上級部門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受威脅區域釋出預警訊號,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預警工作。

  七、轉移安置

  7.1轉移安置

  (1)轉移遵循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留守人員後一般人員的原則,以集體、有組織轉移為主。

  (2)安置地點和撤離路線的確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則,轉移路線要避開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帶,不要順著河道(溝渠)溝谷上下游、滑坡的滑動方向轉移,應向河道(溝渠)溝谷兩側方向轉移。對已確定的安置地點和撤離路線汛前必須經常檢查,出現異常應及時調整或改變路線。

  (3)當交通、通訊中斷時,鎮、村、組、戶防災避災的應急措施應採用就近、就高、安全和鎮自為戰、村組自救、院戶聯防、戶自為戰的原則進行。鎮、村山洪災防禦機構採取靈活、行之有效的辦法組織搶險救助,全力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搶險救災

  8.1搶險救災準備

  (1)利用廣播、電視、牆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向轄區內群眾進行宣傳,普及洪澇災害防禦的基本知識,增強防災意識;向威脅區內的群眾發放宣傳資料,組織群眾熟悉轉移路線及安置方案。

  (2)為切實保障搶險救災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防災救災物資,用於搶險和保證群眾的正常生活、醫療需求;車輛調配由鎮政府具體負責調配。

  8.2搶險救災

  (1)災情發生後,各村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組要立即查明情況按規定迅速上報。

  (2)災害發生後,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應急指揮排程領導小組各工作組要立即按職責分工,迅速查明災害範圍、活動情況、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現場監測,全力開展搶險救災;應急搶險隊伍要在災情發生後20分鐘內趕赴現場,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進行工程搶險;衛生院要迅速組織急救人員搶救傷員及災區防疫工作;其他各部門要儘快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並優先保證搶險救災的急需;民政部門要做好災民轉移安置撫卹工作,鎮派出所要做好災害發生地公共秩序的維護工作。

  (3)在監測組查清災害基本情況後,各村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組要按規定及時報送山洪災害受災資訊,主要內容有:災害概況、致災原因、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災害治理措施意見等。

  九、保障措施

  9.1 汛前檢查

  鎮政府應組織人員對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工程、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要建立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落實專人負責,明確整改責任、時限,確保汛前整改到位。

  9.2宣傳教育及演練

  利用會議、牆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向轄區內群眾宣傳,各村要組織危險區群眾熟悉轉移路線及安置方案;鎮、村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領導指揮機構每年汛前要組織鎮應急搶險隊、村應急分隊開展至少一次的實戰演練工作,不斷提高搶險隊伍的應急搶險實戰能力。

  9.3 紀律

  ⑴在汛期內,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並做好值班記錄,帶班領導24小時不關機,確保防汛資訊暢通;

  ⑵在山洪防禦和搶險救災過程中,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離崗,並且要服從領導指揮機構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⑶鎮政府與各村簽訂防汛責任制,把具體的責任人落實到村、到組、到人,實行層層責任包乾制,形成完整的責任體系;

  ⑷汛期過後,鎮政府對鎮防汛抗旱(山洪災害防禦)工作進行總結;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中翫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4 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生效。

  山區山洪災害應急預案2

  一、總則

  第1節 序言

  為了做到有計劃、有準備地防禦山洪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山洪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編制本預案。本預案所稱山洪災害主要指山地災害(山河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的統稱。山洪災害防禦預案是指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下,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山洪災害而預先編制的防禦方案、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和防洪排程、搶險救災的`依據。

  第2節 防洪預案編制目標、原則及依據

  一、主要目標。本預案所追求的主要目標是: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重於搶,搶重於救,常備不懈”的方針,統一指揮排程,服從大局,共同抗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

  二、編制原則。本預案的編制原則: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統一排程,服從大局,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廣泛發動群眾,儘可能調動全社會的積極因素參加防洪。

  三、法律、法規依據。本預案編制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

  四、實施責任

  1、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及防汛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各項準備和實施工作。

  2、對於拒不執行防汛排程方案及防汛搶險指令的,視情節和危害後果,按照《防洪法》、《防汛條例》等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3節 預案編制審批

  1、鎮防汛指揮部負責編制本鎮級預案、各村、社群編制本區域山洪災害防禦預案,並報鎮防汛辦備案。

  2、各村、社群山洪災害預案的編制內容包括:反映區域內的自然和經濟社會基本情況,歷年山洪災害的型別及損失情況,分析山洪災害的成因及特點,在此基礎上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作好山洪災害易發區(點)的實時監測,並保證通訊系統的暢通,及時將險情上傳下達;確定預警、報警訊號、訊號傳送人、傳遞方式;根據預報按預警程式及時釋出山洪災害預警資訊;確定轉移安置的人員、路線、方法等;安排日常的宣傳、演練等工作。

  3、各村、社群預案由鎮政府備案,鎮預案報區防汛指揮部門備案。

  二.基本情況

  1. 自然情況

  地理位置:水東鎮位於宣州區東南部,距城區32公里,總面積108.42平方公里,人口3.3萬。鎮域內多山和丘陵,東部、北部為低山區,中部和南部為丘陵區,西部水陽江沿岸地段地勢低平。

  水系概貌:水東鎮境內有三條內河流(武山河、朝陽河、兵山河,長度分別為14km、15km、13km)。水陽江蜿蜓11km,彙集三條內流河徑流,由南向北沿鎮區西邊緣貼境而過。

  現有水利工程設施:境內有小(二)型水庫三座,大小塘壩600座。

  三. 山洪災害的特點、防災原因及典型情況

  1.山洪災害的特點。山洪災害主要表現為山體滑坡、泥石流和河流洪水氾濫造成的損失,山洪災害一般表現為區域性性及驟發性特點。一是季節性強,頻率高。主汛期集中在5-7月份,而這段時間也是以洪災害的多發期;二是區域性明顯,易發性強。由於我鎮多山,地勢高差大,主汛期降雨多而集中,極容易形成具有衝擊力的地表徑流,導致山洪暴發,造成山洪災害;三是來勢兇猛,成災快。山洪匯流快,無數條山溝彙集的洪水來勢十分兇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席捲下游,往往幾個小時成災受損,令人防不勝防;四是破壞性強,危害重。山洪災害常常瞬間成災,猝不及防,山洪、泥石流造成河道改道,公路中斷,耕地受淹,民房倒塌,人死畜亡等。因突發性強而猛,其危害性、破壞性更大,特別是在人員傷亡等基礎設施損壞方面往往大大超過圩區;五是恢復難度大。山洪災害往往對水利、交通、電力、通訊、農田等基礎設施造成毀滅性的破壞,群眾幾十年的建設成果毀於一旦,許多被山體滑坡、泥石流破壞的農田等基礎設施幾年甚至幾十年難以恢復。

  2. 山洪災害的致災原因

  我鎮的山洪災害致災因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我鎮三條內流河均屬季節性河流,河水猛漲猛落,暴雨過後大量地面徑流彙集融入河道,水勢兇猛,並夾帶大量砂石順河而下,氾濫成災。遇多日不下雨天氣時,河床乾枯,農田灌溉、人畜飲水只能抽取地下水,甚至出現無水可灌的旱災;二是由於過度的開採,導致山體植被遭到破壞,山體大量裸露,易形成山洪、泥石流;三是工程防洪標準低,建設標準低,抗災能力弱等也是導致成災的重要原因。

  四. 災害區域的劃分

  1.危險區

  危險區是指受山洪災害威脅的區域,一旦發現山洪、泥石流、滑坡,將直接造成區內人員傷亡及房屋、設施的破壞。危險區一般處於河谷、溝口、河灘、陡坡下、低窪處和不穩定的山體下,本預案界定的山洪災害危險區是指我鎮暴雨中心區域內,山坡度在30°—45°之間,地質條件差,遇強降雨極容易引發溪河,水溝洪水氾濫的洪泛區,或產生泥石流、山體滑坡地帶,日降雨160mm以上或降雨強度在70mm/h以上的情況下。

  2.警界區

  警界區是指高出危險區,位於十年一遇到百年一遇洪水線之間的區域。同樣,該區內的人們在降暴雨後2小時內接受上級釋出的預警訊號,尤其是靠近危險區的人們必須做好人員轉移準備,同時不斷進行巡查,密切觀測雨情、水情動態,如水位上漲速度較快,應及時釋出人員轉移訊號,及時撤離至安全區,躲開山洪災害。

  3. 安全區

  安全區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脅,地質結構比較穩定,可以安全居住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區域。安全區是危險區人員的避災場所。安全區一般應選在地勢較高,平坦或坡度平緩的地方,避開河道、溝口、陡坡、低窪地帶。

  五.組織指揮體系

  1、組織機構。根據水東鎮實際情況,成立水東鎮防颱風災害指揮所,成員設立如下:

  政委:李業軍;

  指 揮 長:陳章學

  副 政 委:陸冬冰、周雪、秦敏、楊明軍、柯 勇

  副指揮長:張和平、張治河、胡宏志、杜維、秦 俊、吳蒙、朱新建

  成員:楊昌盛、姚新文、吳新民、趙 明、王君慧、朱清香、周捷、梅存鎖、薛文建、李雙清、陳明高、岑 雷、胡 健、劉 歡、程華亮、朱亞超、茆劍南

  搶險救災組:組長:張和平、杜 維、柯勇

  成員:趙明、潘峰、李雙清、趙毅穎、楊昌盛、岑雷、胡健、程華亮、朱亞超、鄭躍群、夏文慶、溫秀智、汪睿、各村兩委幹部。

  轉移安置組:組長:周雪、張治和、朱新建

  成員:吳新民、楊昌盛、薛文建、梅存鎖、各村兩委幹部。

  後勤保障組:組長:秦敏 胡宏志、吳蒙

  成員:姚新文、王群慧、吳天明、劉立國、唐鳳蓮、朱清香、馬智豪、呂慧、尤淑君、周捷、荀 莉、汪靜怡、江 畔、各村兩委幹部。

  治安保衛組:組長:楊明軍、秦俊

  成員:茆劍南、張翼、陳明高、餘紫陽、朱方軍、劉歡、派出所、村綜治幹部

  2、 職 責。鎮山洪災害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水情、雨情、險情、災情的資訊釋出,進行宣傳發動,落實防治措施,受指揮長委託下達下發防災指揮部的命令和意見,對成員單位實行綜合排程。

  1、水利站督促避災預案的落實,對緊急避災中的技術問題向鎮領導提出決策和參考意見,負責救災中的緊急措施和組織實施。

  2、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巡視,進行險情預報。

  3、衛生院、派出所、民政辦、建管所等部門在災後配合救災。

  4、各街村防災領導小組負責各轄區的防災、減災和災害自救工作。

  六. 監測通訊及預警

  1. 山洪災害預警級別

  根據氣象部門預報的降雨強度及降雨範圍,將山洪災害預警分為3個級別:

1、當氣象部門預報雨強度為暴雨時(24小時降雨量50-100mm)為山洪災害危險預警,稱為三級預警。

2、當氣象部門預報雨強度為大暴雨時(24小時降雨量100-200mm)為山洪災害中度危險預警,稱二級預警。

3、當氣象部門預報雨強度為特大暴雨時(24小時降雨量大於200mm)為山洪災害高度危險預警,稱為一級預警。

  2. 預警實施程式

  為讓群眾及時躲災、避災、減少山洪災害損失,在一般情況下,按區→鎮→村、社群→組的次序進行預警。同時根據我鎮的設施現狀,預警災害訊號傳送是:鎮防汛指揮部與村街、上型水庫、辦村組長用電話傳送,一旦發現險情時傳送採用電話、鳴鑼、放銃相結合,訊號傳送者均為單位責任人。在5月1日-9月30日月汛期,鎮、村街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相互之間均用電話聯絡。村社群組必須明確1-2名責任心強的訊號傳送責任人,在接到緊急避災轉移命令或嚴重險情資訊後,訊號傳送人必須立即按預定訊號發出報警訊號。如遇緊急情況(大體積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庫、重點山塘、河堤工程的洪水即將漫頂或壩體出現裂縫、管湧、滑坡、有潰壩可能時),村、組可直接透過電話報告縣防指。分級預警實施程式如下:

  1、三級預警實施程式:由村社群根據區防汛指揮部、氣象部門,鎮提供的雨情資訊釋出三級預警,並組織有可能受山洪威脅的群眾,組成由村街幹部帶隊的巡邏小組。開始降雨後,巡邏小組攜帶報警及通訊工具進行巡邏,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警報後,立即向事前指定的地點撤離。在向群眾報警以後,要立即報告鎮主要領導。

  2、二級預警實施程式:由鎮政府根據氣象部門、區防指提供的雨情資訊釋出二級預警,並通知各村街在啟動三級預警的基礎上,由辦村街幹部參加巡邏,降雨後,每間隔一小時由帶隊的鎮幹部向當天鎮防汛值班的帶班領導報告巡邏情況,並嚴格實行零報告制度,即使未出現問題,也要定時進行聯絡,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警報後,要立即報告區防汛指揮部。鎮領導要迅速趕往該地區,指揮搶險救災。

  3、一級預警實施程式:由鎮政府根據縣防汛指揮部、氣象部門提供的雨情資訊釋出一級預警,鎮主要領導根據事前的分包任務,在降雨前到達分包區,靠前指揮,降雨後,每間隔半個小時由巡邏帶隊的鎮幹部向分包地區的鎮領導報告巡邏情況,嚴格實行零報告制度,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眾報警。群眾接到警報後,立即向事前指定地點撤離。在報警以後,要立即報告縣防汛指揮部。衛生、交通、電力、通訊、民政、公安、預備役等鎮防山洪災害指揮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七. 安全轉移方案

  1. 人員轉移

  各居村民接到轉移訊號後,必須在轉移責任人的組織指揮下,迅速按預定路線安全、有序地轉移。轉移工作採取鎮、村街、組幹部層層包片負責的辦法。釋出險情報告及指揮受災人員的轉移工作,由各級行政首長負責。

  2. 轉移安置的原則和責任人

  轉移安置的原則是:先人員後財產,先老、弱、病、殘,後一般人員,先危險區人員,後警戒區人員。訊號傳送和轉移責任人必須最後離開山洪災害發生區,並有權對不服從轉移命令的人員採取強制轉移措施。

  3. 安置辦法。

  人員安置的方法應本著就近、安全的原則,採取分散、到戶、到單位、搭棚等安置方式。

  4. 轉移安置紀律

  第一條: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第二條:堅守崗位,勤政務實,各領導小組成員及水、雨情測報成員、轉移安置責任人、訊號傳送人不得擅自離崗,翫忽職守者要追究其瀆職責任;

  第三條:雨、水、險情報告必須準確及時,會商必須迅速,指揮必須果斷;

  第四條:對瞞報、漏報險情者要追究責任,對擅離職守者堅決查辦,對貽誤戰機,釀成惡果者,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條:部門分工,各司其職,團結抗災,共同承擔;

  第六條:安全救災,臨危不亂;

  第七條:防災紀律勿容置疑,如有違抗,嚴懲不貸。

  八. 搶險救災

  一. 搶險救災準備

  1、利用現有遠端教育設施等形式,普及山洪災害防禦的基本知識,增強防災意識。

  2、組織防汛搶險救災車輛,聽從待命。

  3、由民政、財政做好搶險救災物資的準備,包括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等準備。

  二. 搶險、救災

  1、一旦發生險情,在及時向上級防汛指揮部門報告的同時,鎮防汛辦和村街防汛機構組織,以及應急搶險隊投入搶險救災,確保災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儘量減少財產損失。緊急情況下,可以強制徵用和調配車輛、裝置、物資等。

  2、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體、建築物等要安排專人監測、防禦。

  3、發生災情後,要首先把被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4、如有人畜傷亡,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清理、妥善處置人畜遺體。

  5、由民政辦為主,對緊急轉移的人員作好臨時安置,發放糧食、衣物,由衛生院為主對災區作好衛生防疫工作。

  6、迅速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

  九. 保障措施

  1. 查險處險

  汛前,鎮、村、社群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普查,發現問題登記造冊,及時處理,同時對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工程,區域等安排專人負責防守。

  2. 宣傳發動

  鎮、村街要利用廣播、電視、遠端教育設施、會議,即發資料、辦宣傳欄窗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防禦山洪災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具體防治措施,“三區”的範圍和地點,防山洪的組織機構和職責、聯絡方式,緊急避災的程式、訊號、臨時轉移的安置方案、轉移的路線、地點、安置辦法等,使區域內的群眾掌握簡單的察災防災知識。

  3.落實工程措施

  進一步加強對上型水庫、重點山塘、防洪堤工程、泥石流和山體滑坡區、橋涵、路壩、跨河建築、有可能影響洩洪的建築物、構築物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同時,進一步加快城區防洪堤工程建設,使其更快更好地發揮防洪保安作用。

  4. 實行責任追究制

  實行行政首長總體負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分工負責,是搞好山洪災害防禦工作的關鍵。《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明確規定:“防汛抗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鎮、村街及部門單位一定抓緊、抓實、抓好,做到有備無患,全面落實領導、隊伍、方案、物資等各項責任制,進一步強化防汛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逐級分解任務,落實責任,保證防汛指揮排程正常運轉。各有關責任人要按照責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區現場檢查指導,研究解決實際問題,發生汛情時,要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抗洪搶險和救災,切實履行職責。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出現問題,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堅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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