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重大自然災害對農業造成的損失,保證農業生產安全、有序、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自然災害應急救助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強颱風、強熱帶風暴、暴雨洪澇和長時間乾旱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區涉及重大動物疫情的,按照《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執行;涉及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突發事件的,按照《海南省有害生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在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堅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首長負責制,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搶救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快速處置,協同應對。相關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保障人力、物力、財力、技術儲備。一旦發生重大農業自然災害,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科學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產。

  2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

  省農業廳成立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由廳長任組長,分管種植業和畜牧業的副廳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廳辦公室、種植業處、南亞辦、畜牧獸醫局、農機化局、計劃財務處、農產品質量處、科技教育處、種子站、植保站、土肥站等組成,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2.2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部署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根據災情和生產恢復情況,及時作出啟動應急預案或宣佈應急解除的決定,向災區組派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協調省有關部門共同做好防災減災工作。

  2.3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廳辦公室:負責全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資訊的報送、釋出和防災減災工作新聞宣傳工作,協調和落實農業應急專家和有關部門參與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收集、核查、彙總、反映糧食作物、瓜菜等農作物災情;組織、指導災後種植業恢復生產和結構調整;組織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調劑和調撥。

  南亞辦:負責收集、彙總、反映熱帶作物災情;組織、指導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畜牧獸醫局:負責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市縣畜牧獸醫部門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指導災後動物防疫工作,督導受災地區落實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協調種畜禽及獸藥等應急物資供應;督導各地做好死亡畜禽處置工作。

  農機化局:負責督導各市縣農機管理部門及時組織農機人員和農機具,參與抗旱、排澇、抗災搶險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工作。

  計劃財務處:爭取、落實農業和農業系統抗災基礎設施建設專案及災後恢復重建專案;協調和落實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參與資金監督、管理工作。

  質量安全處:組織協調災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

  科教處:組織災後農業科技服務;參與農業生產救災技術指導。

  種子站:負責落實省級應急種子儲備;做好災後農作物種子的調配與供應。

  植保站:指導災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防控農業重大有害生物發生危害;協調農藥等植物保護物資供應。

  土肥站:指導受災和復產農作物肥水管理;組織指導毀損農田復耕;協調復產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

  2.4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2.5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組織研究提出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計劃;籌備領導小組辦公會議。

  (2)密切與氣象、水文等有關自然災害預測預報部門的聯絡,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與農業有關的自然災害預測預報資訊。根據災情及時作出應急預案啟動或應急解除建議。

  (3)在自然災害多發時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並報告災情動態。

  (4)協調涉及其他部門有關農業抗災救災的工作。

  (5)視災情,提出組織農業抗災救災慰問團、工作組、專家組的意見與安排等。

  (6)及時瞭解和督導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7)負責處理其它日常工作。

  3預防與預警機制

  3.1應急準備措施

  3.1.1組織、思想準備。不斷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宣傳,強化農業部門和農民的防災減災意識,做好防大災抗大災的思想準備。

  3.1.2工程準備。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畜禽圈舍、農業機電裝置的加固和防護措施,並配合水利等部門做好相關基礎設施的維修、加固、改造,增強農田及各類農業基礎設施抗禦自然災害的能力。

  3.1.3預案准備。根據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的發生規律,修訂完善不同型別自然災害的應急預案,確定防禦重點;研究制定關鍵時段、重點地區和薄弱環節的農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措施。指導自然災害多發地區的農業生產結構調整、適應性種植,提高農業生產的避災抗災能力。

  3.1.4物資、技術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種子種苗(種畜禽)、獸藥、飼料、肥料、農藥、藥械、柴油等救災物資。積極培訓、推廣農業防災減災技術,組織開展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督導各級農機行業管理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機裝置、配件及救災用油的貯備和供應。

  3.1.5適時防控。及時組織搶收已成熟的農作物;對沒有成熟和來不及搶收的農作物,因地制宜地採取措施防護。風暴災害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裝置轉移。持續乾旱嚴重影響農業生產時,建議本級政府並協助當地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3.2災害分級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災害(以下各等級災害:一次突發性災害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定為該等級)。

  3.2.1Ⅰ級災害(特別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以上市縣的區域性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20%以上,或受災面積達到300萬畝以上。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特別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50%以上,且成災面積4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0萬隻以上,或者全省直接經濟損失30001萬元以上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一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2Ⅱ級災害(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5-20%,或受災面積達到200-3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40%以上,且成災面積3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3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20萬隻以上,或者區域性直接經濟損失5000-3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二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3Ⅲ級災害(較嚴重災害)。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1-15%,或受災面積達到100-2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較嚴重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30%以上,且成災面積20%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1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10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2000-10000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三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3.2.4Ⅳ級災害(一般災情)。

  (1)發生涉及兩個市縣以上的區域性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總面積的10%,或受災面積達到50-100萬畝。

  (2)某一個市縣以上發生一般農業自然災害,農作物受災面積佔受災市縣農作物播種面積的20%以上,且成災面積15%以上。

  (3)大牲畜成批死亡在0.5萬頭或家禽成批死亡在5萬隻以上,或者地區性直接經濟損失1000-4999萬元之間的災情。

  (4)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劃為四級響應的農業自然災害。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接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緊急資訊報告並經核實後,立即按規定報告,並報請廳長或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廳長批准啟動本預案。

  4.2資訊報告

  4.2.1資訊採集

  預警資訊。省氣象局的氣象災害預警資訊,省水務廳的水情資訊,國家海洋局的海洋災害預警資訊,各市縣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及成災資訊。

  採集途徑。省農業廳與氣象、水務等部門穩定暢通的資訊交換渠道,定期、不定期的會商;省農業廳與各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農業自然災害資訊網路系統。

  採集內容。氣溫、降水、光照等氣候條件,江河水位、流量和雨情等水文資料;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業機電裝置、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己經採取的對策措施等。

  4.2.2預警報告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立即發出農業自然災害預警。

  (1)收到省氣象、水文、海洋漁業等部門以及流域管理部門的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的資訊。

  (3)乾旱等漸進性自然災害趨重。

  (4)其它突發的農業重大自然災害。

  4.2.3資訊報告

  (1)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造成重大農業損失的突發事件,可直接上報,並同時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2)農業重大自然災害資訊應立即上報。因不可控因素一時難以掌握詳細農業重大自然災害資訊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3)一般性農業自然災害資訊,定期逐級上報。

  4.3先期處置

  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市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按規定報告的同時,必須作出快速反應,組織救援隊伍和事故處理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和事態發展,協助開展醫療救護、參與搶險救災等,降低災害對社會、群眾和農業生產的危害。

  4.4分級響應

  根據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為四級響應。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4.1Ⅰ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會商,副組長及各成員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省委、省政府、農業部及有關部門。重大問題報請省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援。

  (2)密切監視災情動態,主動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及時向重災區發慰問電,派出救災工作組和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復產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必要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2Ⅱ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主持會商,部署應急工作,及時將情況報告省政府和農業部,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加強災情排程,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災工作組或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援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有關部門,及時下撥災後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請求動用國家救災備荒和省級糧食應急種子儲備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救災物資。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3Ⅲ級響應

  (1)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部署。加強災情排程,及時向省政府、農業部報告災情,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2)根據災區救災工作的要求,派出專家指導組,指導災區農業救災工作。組織動員,指導各地農業機械參與搶險救災,實施灌溉、排澇等服務工作。

  (3)研究提出支援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商財政廳下撥農業生產救災資金。

  (4)根據災區要求,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救災備荒應急種子。

  (5)災區的動物疫情按《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處理。

  (6)指導市縣農業部門救災應急措施的落實和救災資金、物資的規範使用。

  4.4.4Ⅳ級響應

  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會商,作出工作安排。加強災情排程和農業救災、農業生產恢復工作的指導,必要時將情況按規定程式上報省政府,並通報有關部門和廳內各成員單位。

  4.5指揮與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與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4.6資訊釋出

  農業廳協助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和民政部門做好自然災害資訊的釋出工作。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核實農業重大自然災害,需對外發布的,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門部門釋出,未經授權,不得自行釋出。

  4.7應急終止

  當自然災害結束,農業生產恢復正常時,省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響應終止,向同級政府和上級農業管理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並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5.1.1加強與水利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裝置和農業機械,進行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搶整、修復損毀農田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

  5.1.2督促、幫助、指導災區農民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

  5.1.3督促、幫助、指導災區養殖場(戶)對欄舍進行消毒、加固,並適時補欄。

  5.2協商救助

  5.2.1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式及時組織區域間種子、種畜禽、化肥、地膜、農藥、飼料、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2.2積極與銀行、信用社協商,落實災後農業生產恢復所需貸款。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農業損失、農業設施裝備財產損失的保險賠付。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根據財政部《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有關規定,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屬省政府事權的,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屬市縣政府事權的,經費由市縣財政負擔。對受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影響重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省財政根據財力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6.2物資保障

  在自然災害易發期,相應級別的農資部門應儲備一定數量的農業抗災救災物資。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相關單位應優先保證各類農業救災資金的落實和農業救災應急物資的供應。

  6.3資訊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加強農業自然災害災情資訊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做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加強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自然災害應急工作中的電話、網路等資訊渠道暢通。

  6.4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建立農業應急救援隊伍,保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有專人負責,並定期對救災應急工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7監督管理

  7.1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專業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7.2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各類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加強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業從業人員的應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應急處置培訓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培訓。

  8附則

  8.1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業,包含種植業、畜牧業及相關行業基礎設施。

  8.1.1本預案中農業重大自然災害是指乾旱(含高溫熱害、乾熱風)、洪澇(含因暴雨造成的洪水、澇、泥石流、滑坡等)、低溫凍害(含冷害、霜凍、冰凍、雪災、寒露風等)和風雹(含熱帶氣旋、颱風、寒潮大風、龍捲風等風災及冰雹)等危害農業生產的自然災害。

  8.1.2農作物受災面積:指因受災早晨在田農作物產量損失一成以上的面積。如果同一地塊的當季農作物多次受同一中災害危害,只計算其中受災最重的一次。

  成災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三成(含三成)以上的面積。

  絕收面積:指在受災面積中,農作物產量損失八成(含八成)以上的面積。

  8.1.3本預案中熱帶氣旋,是中國氣象局《熱帶氣旋等級》國家標準(GB/T19201-2006)中所規定。即熱帶氣旋非熱帶低壓、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和超強颱風六個等級。熱帶氣旋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達到10.8m/s-17.1m/s(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m/s-24.4m/s(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m/s-32.6m/s(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m/s-41.4m/s(風力12-13級)為颱風,達到41.5m/s-50.9m/s(風力14-15級)為強颱風,達到或大於41.0m/s(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颱風。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農業廳負責解釋。

  8.3預案生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2

  一、提高認識,成立組織,作好一切準備

  地質災害和其它自然災害一樣都對人們的生產、生活、生命財產造成嚴重的破壞,並且有突發性強,防範難度大的特點。地質災害與其它自然災害區別是有很大的隱蔽性,很多地質災害就發生在居民住地,由於沒有察覺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我們防治地質災害一定不能有任何麻痺思想,要做好防大災,抗大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設施準備。因此,縣政府決定在我縣成立地質災害指揮系統的基礎上成立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將原縣200人的快速撲火隊變為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大隊,下設四個分隊,由縣政府地質災害指揮系統指揮。

  各單位要保證本單位隊員在野外宿營的裝備和帶足三天食品給養,建立通訊方式保證快速集結、快速反應。

  交通部門要對我縣現有車輛調查登記,接報警後調動30臺車輛組成搶險車隊,保障縣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和搶險物資裝置快速及時到達現場。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在裝備、通訊、車輛給養上做好準備。特別是每個村屯都要組織搶險隊伍,保障受威脅的居民安全撤離和搶險救助。

  各鄉鎮人民的政府各有關單位要迅速建立聯防體制,各鄉鎮與鄉鎮之間,各村屯與村屯之間,各鄉鎮政府與本地企事業單位、駐軍、武警部隊建立聯防網路,保障救援力量。縣政府也將與友鄰縣、林業局、駐軍、武警部隊取得聯絡,建立縣級聯防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

  二、災害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1、報警

  地質災害發生後目擊公民都有報警的義務,誰先發現,誰向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有險情跡象的有地質災害巡視員,險情監測人員或看守值班人員發現情況立即報警。

  報警人員在向當地受威脅人群報警的同時向村委會和當地政府報警。

  地質災害巡護、監測、看守值班人員,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當地村委會、鄉鎮人民的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當地村委會接報警後,必須首先向受威脅人群發出警報的同時向鄉政府報警,儘可能向縣政府報警。

  鄉鎮政府接報警後,向縣政府報警。

  縣政府接報警後視災情情況按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向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報警。

  報警內容根據已知情況上報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型別,並儘可能說明災害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

  2、撤離

  災難發生後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群眾撤離、遠離危險區,有人力、物力條件的可同時組織、撤離和搶險。

  村級搶險隊伍是在現場人員,接到報警後,除向上級報警外同時組織力量、組織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沒有地質災害發生跡象的沒有發放明白卡可視情況確定安全方向、路線、地點撤離。

  鄉鎮快速反應、應急隊伍是距離最近、最早到達的搶險隊伍,到達災區後首先組織受災群眾向事先發放明白卡確定的方向、路線、地點撤離,同時對地質災害進行調查,上報情況提出應採取的對策和措施。

  縣地質災害反應、應急大隊是重要的搶險救災力量,到達災區後本著先撤離後搶險原則,進行搶救工作。

  3、搶救

  地質災害發生後對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相當大的破壞,在確保受威脅的群眾安全撤離的情況下,實施搶救。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首先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安全,各級快速反應、應急隊伍都要把搶救受害群眾的生命做為最重要的任務,盡最大可能最快速度搶救傷員。

  在特殊的情況下,現有人員、裝置搶救不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請求專業人員、專門裝置進行搶救,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

  在保證搶救受傷人員的人力、物力的可同時搶救受災財產,在保證搶險隊員安全的情況下,最大努力搶救受災財產,減少受災損失。

  三、有關單位任務

  在地質災害發生有跡象的監測責任單位必須設立監測巡視、值班專用電話,設專人守機。郵電部門優先傳遞防災資訊,為縣鄉及有關部門防災專用電話的安裝、維修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為儘快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災後疫病發生與蔓延,醫療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救護、傷員移送、接受住院治療的各項準備工作。

  縣醫院建立醫療救護隊、建立有線、無線電話通訊網路,並派專人值班,救護隊員在崗待命。做好藥品、裝置各項準備,保障搶救、救治工作順利實施。

  做好災區安全保衛工作。災情發生後,當地派出所要訊速到達現場,維護災區治安,公安部門要抽調足夠的警力,搞好安全保衛工作,要晝夜巡邏,對重點部位要加強保衛力量,防止壞人乘機搗亂和破壞。搞好交通疏導工作,保證道路暢通,必要時可實行道路交通管制。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3

  (1)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氣象資訊的收集:暴風和暴雨季節,專案部均應設專人收集氣象資訊,做好記錄,並張榜公佈。

  2)生產生活設施檢查:如刮暴風,專案部要對生產生活臨設進行加固處理,同時清理場內外排水溝道,保持暢通;對塔吊等大型裝置的附著、迴轉、吊鉤等進行加固和處理,對場內機械裝置防雷接地裝置做好檢查。

  3)暴雨期間儘可能不安排混凝土連續澆注作業,如果施工必須,則應做好防雨措施(如隨澆注隨覆蓋)和施工縫設定預案。

  4)應急程式

  (一)用電管理:暴風和暴雨期間,要加強用電管理。期間除了必須的生活用電外,工地實施用電管制,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啟動電源。

  (二)人員疏散:特大暴風、暴雨期間,工地停工,人員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如果發生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則按“重大機械裝置事故應急”處置。

  6)恢復生產

  暴風和暴雨災害後,分公司應急小組配合專案部立即做好災害損失統計,編制清單,提取物證,報顧客、監理、地方政府。

  經顧客、監理認同後,專案部應立即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2)疫情防治措施

  為了保證現場應急措施,有組織、步驟,對有可能出現的病人,特設緊急救護組織,便於發生意外情況時能迅速採取隔離,做好應急準備,保證有效的快速妥善處理緊急事務。

  1)一旦現場發生情況要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根據情況的輕重迅速組織與病情相關的救護工作。

  2)平時專案班車用做預防急救準備,發生情況,班車隨時聽從調遣,如果應急不來時,及時求助外線給予幫助。如:打急救電話“120”,由後勤負責人聯絡,並指派班車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醫院。並詳細調查與病人接觸過的任何人等,進行隔離,由醫生逐一進行檢查,對出現“肺結核”“禽流感”病人使用過的用具、衣物、床鋪、房間進行全面消毒處理。

  3)備用兩個空房間,發現高燒、頭疼等不適反應時隨時進行隔離。

  4)專案班車每天清洗,不少於兩次消毒。

  5)對沒有出現病情的全體人員,首先要購置由衛生部門配置的預防傳染病藥物、消毒液進行

  預防消毒,防止病毒傳染。

  6)對現場所有人員採取封閉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隊食堂外出採購人員外出時必須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

  7)救護結束後要把發生的一切詳細情況記錄在案,上報有關部門審查、處理。隨時與有關部門保持聯絡。

  8)預防疾病措施

  積極開展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預防的科普宣傳,使群眾瞭解傳染病的特徵與預防方法,爭取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避免群眾亂投醫亂服藥,預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內經常通風換氣,促進空氣流通,勤打掃環境衛生,勤曬衣服和被褥等。經常到戶外活動,呼吸新鮮空氣,增強體質。

  (二)積極採取環境消毒措施。

  (三)養成良好的排便習慣,保持大便通暢。

  (四)心態平和、理性、冷靜地看待傳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洗手後用清潔的毛巾或紙巾擦乾,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飲食,定期運動,充足休息,減輕壓力和避免吸菸,根據氣候變化增減衣物,增強身體的抵抗能力。

  (七)加強衛生宣傳,避免前往空氣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場所,減少群眾集會。

  (八)如出現發熱、乾咳無痰或少痰、氣促、呼吸困難等情況,要及時就診。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預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規範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預報預警和應急響應程式,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報、預警資訊處置、應急響應和重大事故處置。

  自然災害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等。

  1.3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預防和減少自然災害引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消除各類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加強預防、預報、預警工作;做好應對各類自然災害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預案准備、技術準備、物資準備和工作準備。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市安監局負責指導、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鎮區安監分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落實責任,常備不懈。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機制,不斷改進和完善預警、預防手段和措施,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提高防範和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指導各鎮區安監分局和相關企業按照國家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制訂本鎮區、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

  2預防與預警

  2.1事故預防

  各有關業務科室建立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應急工作機制,分類指導各類企業排查、消除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完善應急管理系統,透過演練提高科室應急處理能力。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後,督促相關科室排查、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防範次生事故發生。

  2.3預警資訊通報部門和內容

  市“三防”指揮部辦公室向我局通報大江大河、大型水庫超保證(設計)水位警報及病險水庫、堤壩等水利工程的重大險情等預警資訊;

  市林業局向我局通報森林火災等預警資訊;

  市地震辦向我局通報地震監測及震情預警資訊;

  市氣象局向我局通報臺風、暴雨、寒冷、大風、高溫、雷電、地質災害等橙色、紅色預警資訊;

  預警資訊主要包括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作用時間及發展態勢。

  2.4預警資訊處置

  (1)辦公室、綜合協調科(應急辦)負責自然災害預警資訊處置工作。接到預警資訊後,進行初步研判,根據預警級別進行預警。

  接到市政府有關部門預警通知和有關部門橙色以上預警資訊,由辦公室報局領導批示,按照局領導要求,綜合協調科(應急辦)立即起草釋出預警通知,同時抄送受影響鎮區進行預警並提出意見和要求。

  (2)辦公室接到市政府領導關於預警方面批示後,報局領導閱示,負責將局領導關於貫徹落實市領導批示件的指示轉相關科室辦理並督辦。

  3應急響應

  3.1啟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自然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市局啟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各科室按照各自職能落實相關工作,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工作。

  3.2防範次生事故應急工作

  根據自然災害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市安監局負責組織、指導各鎮區安監分局、督促相關企業排查、消除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和險情,並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應對措施。

  綜合協調科(應急辦)具體負責指導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照自然災害危害程度和受災地區影響的領域,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建議和可呼叫應急救援資源,通知有關專家和應急隊伍做好應急準備。

  3.3自然災害引發事故應急處置

  綜合協調科(應急辦)負責受災地區引發事故的排程跟蹤工作。接到事故報告後,及時報告局領導,同時轉送相關科室。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發出後,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啟動相關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科室按照相關預案要求做好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3.4應急評估

  受災害鎮區安監分局,對參加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並將總結評估報告在應急工作結束後十日內報市安監局。

  參加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包括救援基本情況,救援效果及存在問題,救援工作人員、技術裝備和經費投入,救援工作建議等內容。參加引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包括企業和事故基本情況,救援方案制訂和實施情況,救援工作人員、技術裝備和經費投入,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內容。

  4保障措施

  4.1通訊資訊

  市安監局與“三防”指揮部辦公室、林業局、地震辦、氣象局、海洋與漁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自然災害預警資訊通報機制,明確預警資訊的標準,時限、內容,建立快速、準確、全面、連續的預警資訊傳送機制。

  各鎮區安監分局按照市局有關通知要求,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做好防範應對工作。

  4.2應急隊伍

  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公安消防部隊為基礎,武警部隊、從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預備役部隊為重要力量,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會群眾性應急隊伍作為補充。

  5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種植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5

  為及時、有效地做好農業自然災害的預防、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造成的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浙江省農業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浙農產發[20xx]5號)《義烏市防汛防颱抗旱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持續低溫陰雨、持續高溫乾旱、突發性暴雨洪澇、颱風、強熱帶風暴、風雹、冷凍和雪災等農業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災後農業生產恢復。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局成立農業抗災救災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抗災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產業科、資源管理科、安全監管科、法制科、農村發展科、綠化造林科、畜牧獸醫局、農業機械管理站、種子管理站、種苗站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產業科,由局產業科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農林防汛防颱抗旱的監督指導,負責抗災種子儲備和應急呼叫及安排,提供農業水旱災害損失並參加災情調查和核災。

  (二)局抗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全市農業自然災害資訊收集、新聞宣傳等工作;根據應急響應安排人員值班,負責採購應急抗災物資。

  局產業科:承擔局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職責;負責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管理,督促決定事項落實;收集反映災害預測預報資訊,災情統計上報,提出農業防災減災計劃、建議;爭取農業救災資金及災後重建專案。

  局資源管理科:組織指導災損耕地復墾,溼地植被恢復等工作。

  局安全監管科:負責督導農業安全生產等工作。

  局法制科:參與督促應急處置工作的執行。

  局農村發展科:指導鎮街針對農家樂釋出災害天氣預警、落實防災措施;瞭解掌握農家樂的災情。

  局綠化造林科:負責林地水土流失防治,指導綠化修復等工作;指導林場(苗圃)、森林公園的防災減災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等相關工作。

  畜牧獸醫局:負責制定畜牧業防災抗災應急技術措施;收集和反映畜禽受災情況;督導各地組織飼料及畜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服務;指導災後動物防疫,督導落實免疫、消毒、檢疫等措施;組織疫苗、消毒劑、防護用品等應急防疫物資供應。

  農村經營管理站: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的防災減災工作。

  農機管理站:負責農業機械、農機設施安全生產;配合做好農機人員參與抗災救災的督導工作。

  種子管理站:負責制定農作物種子防災抗災應急措施;收集掌握災後需補種、改種農作物品種、面積和所需種子數量等情況,指導種子調運供應;組織救災種子儲備、調劑和調撥。

  種苗站: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市林業作物的重大自然災害資訊;提出災前預防與災後補救技術意見,指導開展林業抗災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

  三、建立預防預警機制

  1.資訊報送。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農業自然災害發生後,各鎮、街農業服務中心應立即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農林部門報告。重大自然災害資訊立即上報。一時難以掌握詳細災害資訊的,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並抓緊核查,3日內補報詳情。

  資訊報送內容主要包括農業自然災害災種、發生時間、地點、範圍,農作物受災、成災、絕收面積,農作物、畜禽損失程度,農田及農業基礎設施、農機裝置、農場設施及住房損毀情況,農業直接經濟損失及對策措施等情況。

  2.災害預警。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組織釋出預警:

  (1)收到氣象、水利(水文)等部門災害預測預報;

  (2)接到熱帶氣旋(颱風)即將登陸或可能受影響資訊;

  (3)突發性雪災凍害;

  (4)發生其它突發性農業自然災害的。

  3.強化預防控制。指導完善農業防災減災組織,落實責任制。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做好農田設施、棚室建築、畜禽圈舍、農業園區設施、機電裝置的加固和防護。

  4.做好抗災防災準備。指導完善不同型別災害防控技術措施;指導發展避災農業,防災減災技術攻關和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原則,儲備必要的救災物資。

  5.適時採取措施。根據災害各時段要求,指導防禦措施。熱帶氣旋(颱風)登陸前,協助當地政府及時組織人員、裝置轉移。根據不同的災害種類,建議政府並協助氣象部門適時實施人工降雨和防雹作業。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級別

  農業自然災害根據其嚴重性和損害程度,分為Ⅰ、Ⅱ、Ⅲ三級災害。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I級:

  (1)農作物成災面積佔全市當季播種面積40%以上。

  (2)特殊情況下需作為特別重大災害對待的。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Ⅱ級:

  (1)造成或可能造成農作物成災面積超過全市當季播種面積30%左右。

  (2)一個或多個鎮(街)農作物成災面積佔該鎮(街)當季播種面積的40%左右的。

  (3)特殊情況下需作為重大災害對待的。

  3.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一次性災害,為Ⅲ級:

  (1)一個鎮(街)農作物成災面積佔該鎮(街)當季播種面積的30%的。

  (2)在特殊情況下需作為一般農業自然災害對待的。

  (二)應急響應行動

  安排成員單位人員值班,做好值班記錄,並根據災害發生範圍、強度和受災面積,分級啟動應急響應。

  1.I級

  (1)召開局抗災領導小組會議會商災情,部署應急工作;將情況報告市政府和省農業廳;重大問題報請市政府組織協調。

  (2)監視災情動態,及時統計上報災害損失。監督指導農業搶險救災工作。

  (3)參與研究支援災區生產恢復意見,積極爭取救災資金及災後重建專案。

  (4)請示上級農業部門動用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種子。

  (5)監督各級落實農業救災應急措施和救災資金、物資等。

  2.Ⅱ級

  (1)召開局抗災領導小組會議會商災情,安排應急工作。將情況報告市政府,並通報市有關部門。

  (2)監視災情動態,及時統計上報災害損失。監督指導農業搶險救災工作。

  (3)參與研究支援災區生產恢復意見,積極爭取救災資金及災後重建專案。

  (4)根據要求請示上級農業部門動用國家救災備荒種子,幫助災區調劑、調運恢復農業生產所需種子。

  (5)監督各鎮(街)落實農業救災應急措施情況和救災資金、物資的情況。

  3.Ⅲ級

  由局抗災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主持災情會商,加強災情排程和救災指導。將情況報告局抗災領導小組,通報市有關部門和局抗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應急結束。災害應急處置結束時,由局抗災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進入常態管理。

  五、善後工作

  (一)善後處置。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指導搶修損毀耕地和農業基礎設施,幫助災後恢復生產。

  (二)協調救助。協調區域間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及時補充種子儲備。協助做好對農業損失的保險賠付。

  (三)災情評估。總結分析災害預防處置工作,肯定經驗,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和落實改進意見。

  六、應急保障

  根據突發事件資金管理規定,爭取將農業災害應急處置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做好農業抗災救災種子儲備。保障資訊渠道暢通。

  建立完善內部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對在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損失的,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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