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通用5篇)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1

  為了做好我校特大事故(險情)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及校舍財產安全,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汛災、火災、、煤氣中毒、食物中毒等同類事故。

  一、指導思想

  在縣局、鄉中心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堅持“預防為主”方針,按照“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構,明確責任,最快速、最有效的應對一旦發生的特大事故(險情),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由校長毛海擔任,副組長由拓朝斌擔任,辦公室設在校務處,辦公室具體工作由王永勝同志負責。

  (二)按照事故(險情)類別,設立聯絡員。

  1、校內外活動中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各班主任負責聯絡,此時要求聯絡員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並及時採取措施。

  2、學校設施、水災、火災引起的特大事故(險情)由王耀華同志負責應急救援,並進行聯絡。

  3、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設立現場指揮辦公室,指揮員由毛海校長擔任,並同時主動請求村雙委領導及時參加救援。

  4、拓朝斌負責現場疏散指揮,王宜進負責車輛聯絡,此時王耀華負責現場救護,張太和負責聯絡有關人員並載第一時間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王永勝負責報告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措施,孔慶國負責現場疏散,王春梅負責即時救治。

  5、 撤退路線:各班學生按照日常路隊管理次序迅速撤至校園上院→由現場指揮負責進行組織向校外撤退→各班班主任負責護送學生撤退到安全地帶。

  6、聯絡流程:

  有關責任人向學校領導報告→學校領導向上級報告同時聯絡有關部門→責任人聯絡學校職工並進行現場救護→指揮員現場指揮有序撤退。

  三、特大事故(險情)報告及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特大事故(險情)報告。 發生特大事故後,要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中心學校特大事故(險情)指揮部以及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續報工作。情況緊急時可先採取補救措施 和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一旦發生特大事故(險情),除迅速報告同時(10分鐘內),此時應積極採取安全可靠的自救和互救措施,防止險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學校所有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各自負責地點。領導組成員必須在10分鐘內達到現場

  四、工作要求

  1、各級班主任應充分認識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配備必要的裝置設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2、加強對預案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安全意識,此時採取有效防範措施。

  3、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的義務。

  4、實行責任追究制,在救援工作中推諉扯皮或者懈怠造成損失的視情況分別給與相應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2

  一, 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二, 報警程式 :

  ( 1 )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立即報警撥打消防中心火警電話( 119 ),報告內容為:"機投小學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地址:機投鎮萬壽路25號"。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同時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 2 )學校領導在向區教育局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並組織教職工救助人員,撲滅火災。

  三,組織實施:

  1 ,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2 ,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學校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 ,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 ,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等

  5 ,學生及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園內的道路,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6 ,如果可能,要迅速啟用廣播系統,學校領導用廣播指揮師生疏散或滅火

  四,撲救方法:

  1 ,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 ,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 ,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 ,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 ,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 ,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3

  為了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管理條例》、《教職工工作安全指引》、《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春秋遊、交通、校舍倒塌、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溫映浩

  副組長:周斌

  成員:邱志浩、羅小云、葉海威、陳惠深、陳曉紅、陳 幽、鍾勇彬、陽昀。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必須在5-10分鐘內向教育局報告,並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紀律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資訊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訊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利用防火災安全保護知識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裝置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櫃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四)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後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後,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資訊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五)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報警請求社群民警的幫助。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及時組織人員制止、制服,同時報當地警務室並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六)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對可能涉及的物品進行封存,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七)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症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後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並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4

  為了妥善處置小學部突發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師生的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國家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特制訂《xx市xx實驗學校小學部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決杜絕”的方針,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制度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對確因不可抗力導致發生或非正常發生的各類事故,採取果斷有效的處置措施,儘可能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安全工作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逐步實現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二)杜絕責任性事故,把發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儘可能不發生師生傷害事故。

  (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儘可能減少對師生的傷害,把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此引發的各種附帶損失或影響。

  三、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校舍安全事故、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師生活動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學校內部群體傷亡事故、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一)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實行部主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10分鐘內當面報告或電話報告部副主任、當天值日行政。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對交通安全、疑似疫病等必須進行隔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三)部主任接到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校長彙報,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指導學校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四)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有秩序地疏散,迅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其它形式發出緊急訊號,組織教師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到遠離火源的安全區域。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滅火活動,教職工可利用一切滅火裝置滅火,及時拔打“119、110、120”請求援助,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滅火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學校指揮組織學生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段,立即保護事故現場,迅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及時拔打“110、120”請求援助。

  2、學校要迅速搶救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醫院救治,對不能自行組織受傷學生趕赴醫院救治的,原地等待救護車。

  (三)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後立即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

  2、拔打“120”請求援助。

  3、立即停止學校小賣部、食堂的經營活動,由飲食衛生監管人員封存現有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常

  4、配合食品衛生監督所、疾控中心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洩物(如嘔吐物)。

  5、立即組織由專人負責的救護隊伍,協助醫務人員做好救護工作。

  6、注意穩定師生情緒,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四)活動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迅速組織搶救受傷師生,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保護好事故現場,拔打“110、120”請求援助。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隨機觀察,並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絡,做好受傷學生的情緒穩定和思想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五)樓道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1、值日人員和崗位責任人要沉著冷靜,果斷處理,制止事態發展,有秩序地疏散學生,並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2、學校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趕赴現場,制止混亂,平息事態,拔打“110、120”請求援助,全力搶救受傷的師生。

  3、學校及時按規定程式報告事故資訊,保護好事故現常

  (六)其它安全事故。

  學校依據事故性質和學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應急處置,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六、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組 長:xx

  副組長:xx

  組 員:各年級組長、紀律幹事、班主任

  主要職責:組長負責應急處置全盤工作,召集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及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副組長按照分工具體負責救助應急的指揮、協調、工作部署、任務下達、檢查監督、考核、指導;各成員之間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做好各項具體工作的落實和承擔領導小組決定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務。當天值日人員、班主任及時將傷員送往醫務室或醫院,並酌情暫墊醫藥費。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小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5

  為預防學生(校外、校內)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 ,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 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 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效能差 ;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差等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透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 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 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外出活動時,旅行社導遊人員在車上針對本次活動及學生的年齡特點介 紹活動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強調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4、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導遊人員等)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 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5、需要用車時,要求車隊選派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的駕駛員,選 用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校外集體活動服務,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加強車隊駕駛員職業道德教育,要求駕駛員“文明 駕車,禮讓先行”,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減少事故隱患。

  6、活動前,校方及活動承辦機構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 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派專人管理,禁止學生隨意出入活動。

  7、外出集體活動,應委託經過區教育局資質認定的機構組織,並要求活動 承辦機構為參加活動學生購買平安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1、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突發事件),按“火災應急預案”(或相應的預 案)處理。

  2、發生大面積騷亂,各帶隊教師(或導遊)應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先穩定所 有學生的情緒,然後聽從指揮的引領,有序撤離現場;到達安全地帶的教師( 或導遊)要繼續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確保所有撤離學生的安全。

  3、發現人員受傷,要以最快的速度將其送往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 家長。

  4、外出活動,一旦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 導遊人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 關領導

  5、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重大事故立即成 立事故處理小組。

  6、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以書面報告區教育局普教科;重大 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區教育局。

  7、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 造成的,則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並及時與保險公司取 得聯絡;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進行處理 ;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則由學校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 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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