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

關於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的適用範圍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森林防火預案適用於發生在卓筒井鎮境內,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災,其中受災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為重特大森林火災。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況

  (一)全鎮森林防火面積大,分佈有12個行政村。

  (二)我鎮植被茂密、分佈均勻,火險等級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區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訊較差,林地和農業交錯,人火活動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難。

  (四)每年的春節前後和清明節期間,農村有上墳、燒紙、燒香的習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穫前後,農戶有燒地邊草燒秸稈的習慣,群眾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識,4-5月氣溫回升,地被物乾燥,著火點高,這些時候是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點部位。

  (五)根據《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我鎮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三、森林防火機構

  (一)成立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鎮長鬍軍任指揮長,為全鎮森林防火的指揮長,呂李、李銘為副指揮長,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武裝部、派出所、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文化旅遊產業發展辦公室、財政工作辦公室、宣傳文化服務中心、衛生院、鎮內各中小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領導和指揮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處理,負責收集資訊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報告情況。

  (二)卓筒井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由蔣西負責日常事務,為村、社的預防撲救提供法律法規和材料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情況,督促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

  (三)鎮政府建立以鎮幹部為主體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應急分隊,主要負責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接受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領導排程安排。

  (四)各村分別以社建立三級半專業和業餘撲火隊,負責發現火情第一時間趕到火場,進行先期處置。

  (五)森林火警報警電話: 119

  四、森林火警的監測和發現

  依靠以下力量,進行林火監測,及時發現和報警:

  (一)各村的兩委幹部及黨員群眾;

  (二)工程管護人員,基層民兵;

  (三)毗鄰地區互相監測,互通情況;

  (四)宗教寺廟監測和旅遊區管理機關監測;

  (五)在森林防火期內,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24小時值班,一旦發生火情,及時報告,並及時傳達上級意圖和指示精神。

  五、滅火力量的準備

  (一)鎮政府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搶險隊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為主的20-30人左右的應急撲火隊。

  (三)各村滅火隊,由鎮政府組織培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有責任向各村群眾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滅火常識,安全注意事項等。

  六、森林火災撲救原則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按照就近組織撲救,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重要設施裝置、歷史文化遺產的原則,科學撲火,及時有效地撲滅森林火災,將森林火災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一)撲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要在2小時內徹底撲滅,邊遠、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過4小時。

  (二)就近組織力量。發現火情後,村、社要立即組織撲火隊撲救,並爭取鄰近村支援,同時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溫度低、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徹底消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四)從火場的實際情況出發,服從消防專業人員的指揮,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撲救人員自身傷亡。

  (五)根據火情,以人為主,重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重要設施裝置、歷史文體化遺產的安全。

  (六)森林火災的撲救,不得動員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年齡在16週歲以下的人員參加。

  七、森林火災的撲救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應當採取必要的撲救措施,並及時向鎮人民政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或"119"報告。

  (二)鎮政府森林防火應急分隊必須到達火場,組織森林防火搶險分隊、村社撲火隊,應急民兵等進行撲救,同時按規定上報,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到撲救地點,投入撲救。

  (三)撲救森林火災要本著先人後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牢固樹立撲火安全意識,首先保證撲火人員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損失。

  (四)鎮政府森林防火搶險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並將到達人員分為撲救組、警戒組、後勤組、協調組等,各司其職,開展工作,保證森林火災的撲救統一、有序、有效地進行。

  (五)村、社負責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的組織指揮,負責本地撲火隊的調動、使用,並組織後勤供應,工具調配,在撲救的同時將情況隨時報告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部獲悉後,要及時派員檢查、指導和根據情況作出支援決定。

  (六)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全鎮較大森林火災的撲救組織指揮,負責調動協調森林搶險分隊,預備役部隊,公安機關,調配其它半專業或義務撲火隊,特殊情況可請駐地的部隊支援,採取全社會調動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時向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請示援助,堅決遏制森林火災面積的擴大,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撲滅火災,並將情況隨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七)森林火災撲滅後,對火災現場必須全面檢查,清理餘火,並留有足夠人員看守火場。

  (八)撲救森林火災所耗物資和撲火人員的生活補助、誤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單位集體或個人賠償損失,並依法追究責任。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政策法規,省市區森林防火工作會議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鎮防火工作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切實有效地保護森林資源,維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堅決遏制森林火災的發生,確保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

  二、目標要求

  透過全鎮上下的共同努力,採取有效措施,層層落實責任,積極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達到全鎮不發生或少發生森林火災,切實有效地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鎮設立森林防火指揮部,全面負責森林火災的應急工作。

  指揮長: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指揮長: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

  成員單位:派出所、財政所、衛生院、計生辦、安監站、綜治維穩中心、40個村委。

  指揮部下設工作組,組長由鎮人民政府分管副鎮長賈江波同志兼任。成員:張永明、胡澤煜、高飛、熊偉濤、汪升傑、李彥鋒、田澍、楊俊奇。

  (二)職責任務

  指揮部: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撲救森林火災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解決撲火救災中的重大問題;根據撲火需要,指揮調動撲火力量、物資和裝備;指導發生森林火災的村委會完成撲火救災任務。

  工作組主要職責:

1、及時掌握全鎮有關災情;

2、督促協調檢查各村、各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貫徹執行鎮主要領導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

4、負責處理各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強值班。

  工作組辦公室設於鎮政府,值班電話:

  火場指揮組織職責:組織實施火情處置方案;下達指令或分配任務;向火場指揮員或撲火隊下達指令;收集火場撲救和其他工作資訊;掌握火情動態,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火場指揮組由分管副鎮長負責,由鎮工作組工作人員組成。

  治安保衛組職責:維護火災區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交通次序;負責災區救災物資等的安全;負責火災撲救和預防。

  治安保衛組由派出所所長負責,由派出所、鎮綜治維穩辦工作人員和各村治安員組成。

  後勤保障組職責:聯絡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協調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的快速運輸;負責災區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災標準,發放救災款物;做好災情調查和統計工作;做好死難者的善後工作和孤老幼殘人員的安置;做好社會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後勤保障組鎮人大主席負責,由鎮計生辦、後勤保障組工作人員組成。

  撲救組職責:負責火場情況排程,協調組織撲火力量,落實具體的撲救措施;負責召集各有林村護林員當嚮導;召集各撲火隊伍報到,登記撲火隊伍單位、人數、報到和上山時間,明確上山線路。

  撲救組由鎮人武部長負責,由民兵人員組成。

  醫療救助組職責:負責做好火災區受傷群眾的醫療衛生工作,負責搶救傷員和預防災後各種疾病的傳播。

  醫療救助組由衛生院院長負責,由衛生院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財務管理組職責:籌集、統一管理救災經費,負責提出並經黨委、政府批准後向區、市政府申請救災經費;負責災區群眾的財物管理。

  財務管理組由財政所所長負責,由財政所全體人員組成。

  四、強化宣傳,落實責任

  1、廣泛深入開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進山作業、遊玩有關規定的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禁火區和進山路口均設立固定的宣傳警示牌,並在山場顯眼位置刷寫宣傳標語,增強進山人員防火意識。各村要採取張貼公告、書寫標語、召開戶主會、印發給農戶的一封信、鳴金敲鑼等形式,各學校要利用主題班會,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課,給學生家長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認真切實加大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識。

  2、落實村兩委幹部和護林員包片、包山頭、包路口制度,護林員要嚴格執行巡山制度,對自己所管轄的山場要實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辦證和巡山執勤。村兩委要切實擔負起森林防火的責任,對所包山頭、責任範圍要加強督查,消除隱患。

  3、層層落實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鎮政府每年都要與各村、學校鑑訂森林防火責任狀,進一步明確責任,分級負責,各自抓好自己管轄行政區域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4、嚴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絕森林火災隱患。森林防火期內嚴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燒因災受損的斷木枯枝;禁止燒荒、燒田埂草、草木灰;嚴禁在林內和林緣地帶吸菸、野炊、上墳燒紙或其它祭祀用火;嚴禁燬林燒木炭;嚴禁小孩在林區內玩火。

  五、撲救程式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並向所在村或鎮區森林防火機構報告。

  2、鎮、村接到火情報告後,必須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火救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撲救組第一梯隊人員要在半小時內趕赴現場撲救。

  3、撲救組隨時向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凡延燒半小時仍未撲滅的,指揮部根據火情動態,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請增援。

  4、後勤保障組要在撲救組第一梯隊出發後兩小時內,要把水與乾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現場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後,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闇火,並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六、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制度。即“三不打”︰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而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幹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村幹部,尤其是村幹部到一線火場指揮打火。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撒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絡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並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後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後送送後”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七、撲火器具的儲備

  各村應儲備柴刀、鐵鍬、滅火鞭、手電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證撲火裝置完好,隨時新增,隨時動用。

  八、災後事宜

  1、災後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後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案件查處工作由鎮森林防火工作組配合區林業公安分局處理,所在村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儘快破案查處。

  3、撲滅經費︰撲火人員誤工補貼以及撲火期間的其它費用,由火災肇事者或所在村(單位)承擔。

  4、獎懲辦法︰災後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給予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鎮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翫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予以處罰。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韶關市野外用火管理條例》結合本鎮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原則

  森林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遵循“以人為本,科學撲救”的原則。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森林火情,均啟動本預案。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全權指揮撲救,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和森林經營單位必須無條件服從,並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內的;

  2、大風天氣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鎮撲火隊伍和友鄰村委會協助支援的。

  三、啟動程式

  各村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禁止越級上報。

  1、各村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不得延誤。

  2、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並做好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快速瞭解和掌握具體情況並立即組織鎮撲火隊員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隨時瞭解掌握火場情況,為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5、切實抓好善後處理及總結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張國平同志擔任,劉道城(黨委副書記)同志任副總指揮,鎮班子成員、鎮林業站負責人及各村(居)委會書記(主任)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全鎮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村級森林防火工作領導小組,並制定村級防火應急預案。

  工作職責:①負責資訊傳遞,排查隱患;②實施森林防火各項應急措施;③釋出同級政府及上級有關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統一排程有關方面的人員、裝置、物資、能源、組織做好森林防火;⑤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告火情;⑥做好受災群眾思想工作及善後處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林業站。由鄧三安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聯絡電話: ),葉豐恆、陳萬雄、劉琴、鄧聰為成員。

  工作職責:①及時掌握全鎮森林防火動態及火災情況;②督促檢查各村委會、森林經營單位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情況;③貫徹執行鎮森林防火指揮部關於森林防火的各項工作決策;④協調各村委會、各森林經營單位組織森林防火工作;⑤負責處理各有關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報告,同時要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前線指揮部

  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後,要迅速瞭解火場態勢,組織鎮撲火隊員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同時要及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撲火力量的組織、調動

  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召整合員會議,聽取火情彙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鎮撲火隊伍在森林防火期間要隨時處於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不準各行其事,對參加撲救森林火災有功單位和個人,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戰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後勤保障

  各村及有關單位,要做好撲火戰鬥的後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村、各單位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派出所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及時查處森林火災案件;衛生院要做好醫療救護工作。

  6、善後處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後,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後處理工作,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寫出調查報告及時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組織做好撲救森林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4

  為切實抓好我鎮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項撲火準備和制定科學的撲救措施,規範組織指揮程式和緊急事務處理辦法,確保撲火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措施

  全鎮各村(居)、各單位要認清當前森林防火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農村工作和維穩的頭等大事抓緊抓好。要堅決克服麻痺思想,杜絕森林防火事故的發生:一是各村組兩級要成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建立領導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責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冊和時間;二是將森林防火的責任目標落實到山頭、地塊,責任落實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實行“包乾責任制”,即駐村鎮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黨員幹部包戶,實行包塊連片的互動機制,做到一方有難,八方支援,形成楊梅山鎮特色的森林防火體系。

  二、強化宣傳教育,增強森林防火意識

  加強對林業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當前森林防火的基礎性工作,各村要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張貼標語(每個行政村10條以上)、廣播、召開村組幹部會、村民大會等形式,廣泛宣傳《宜章縣人民政府禁火令》規定,特別是對本轄區居民和外來人員上墳活動的管理尤為重要,對所有上墳人員進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確教育內容有:墳墓周圍三米內清除枯枝雜草,做到人走火滅,因上墳人引起的火災事故責任概由上墳人全部承擔。

  教育部門要在寒假前組織開展一次森林防火“四個一”主題班會活動,切實增強在校學生的森林防火意識,禁止學生兒童到林區遊戲玩火、野炊。

  要強化對瘋、痴、癲、傻人員摸底排查並上門落實監護責任人,嚴禁因此類人員無監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責任事故發生。

  所有楊梅山鎮村組幹部、林業管護人員、巡山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到每天堅持巡山管護,認真履行巡山管護責任,並做好巡查記錄;認真排查火情、火險,對重要的地段要嚴守死防,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把森林防火的隱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撲救火源的應急準備

  各村(居)及鎮屬各單位要組建好森林防火的應急隊伍,原則上,各村(居)不少於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報鎮綠化辦,因應急隊伍成員外出要及時調整補充;成員保持通訊暢通,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同時在組織撲救的過程中按照預案做到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強化森林火源管理,預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點防火期嚴禁野外用火。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對發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罰款100元,對造成火警或火災的每人次罰款500與1000元,各村可以透過鄉規民約對野外用火者進行處罰。凡在森林防火期間需上墳用火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按此規定先清除墳區外的雜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墳,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災由墳主自行負責。二是建立巡山護林員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護制度上牆,按照楊梅山鎮森林資源分佈區域和其特點對森林防火重點地段要有管護措施,各村要有專人進行管護值班。

  五、強化森林防火設施器材配備,做好森林防火的硬體準備

  我鎮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頭2把,油桶4個,風水滅火器2個,水槍5個,噴霧器4個,塑膠掃把130把;森林防火車輛4輛,人員運輸交通車輛: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鎮森防辦統一管理(3666419)

  六、應急搶險責任分工

  1、指揮組組長歐強彬:負責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決策和處置,工作人員的調集和全面指揮工作。

  2、副組長劉明發:協助組長抓好應急搶險工作,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應急指揮和人員安排。

  3、其他參與搶險的楊梅山鎮森林防火應急搶險隊及各村(社群)應急搶險隊員:負責森林火災的撲救,並聽從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的指揮。

  4、事故發生地的村主要領導,要及時組織本村的應急搶險隊及幹部群眾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搶險,並將情況及時報楊梅山鎮森林防火辦,以便及時組織增援。

  5、各村(居)的應急搶險隊接到應急搶險命令後,應立即組織隊員帶上滅火器具趕赴現場,按照應急處置指揮組的命令投入應急搶險。

  6、森林公安派出所:負責現場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維護,負責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處理。

  7、鎮醫院:負責對受傷人員的醫護。

  七、森林防火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條件

  在本鎮轄區內發生森林火災時,啟動本預案;在相鄰鄉鎮發生森林火災,接到上級指示要求增援時,啟動本預案。

  八、森林防火應急處置措施

  1、事故發生後,鎮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接到報案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應急搶險隊迅速趕到現場,採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員,組織撲救,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2、嚴格保護好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誌,作好詳細記錄,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公安派出所負責現場的保護和證據的收集工作,同時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

  3、事故調查處理和彙報。要按照預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後,配合相關單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失,並將情況如實上報,按照上級指示組成事故調查組,協助上級部門進一步搞好事故責任調查,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並將書面材料報告相關部門。

  4、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事故現場清理結束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組應儘快聯絡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措施,解決群眾的衣、食、住、行等問題,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能正常進行。同時加強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訓,增強全民森林防火意識,努力減少森林火災事故的發生。

  鄉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5

  為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鞏固我縣林業建設成果,保障林業產業正常發展,進一步促進林業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按照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檔案要求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組織機構

  設立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決策有關重大事項。縣森林防火指揮部領導由縣委、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由縣農林局、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等部門主管領導擔任。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林局,縣政府有關部門派人員參加。按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決策,負責緊急火情撲救工作,收集、分析火情及發展態勢,及時提出啟動、停止本預案及有關建議,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本預案並監督實施。

  各鄉鎮設立相應的森林防火指揮部和辦公室,制定相應的預案,明確相關職責,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的預防、控制和撲救工作。

  (二)部門職責

  1、縣農林局

  (1)做好森林火災的監測、預防,迅速對災情做出全面評估。

  (2)劃定火點、災區、受威脅區,提出隔離封鎖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

  (3)組織對災區、受威脅區內的易燃物實施緊急撲救、隔離、疏散工作。

  (4)監督、指導對火點、災區內林木和場地實施清理。

  (5)建立緊急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滅火專業裝置、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

  (6)評估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

  (7)培訓防火人員,成立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9)組織實施對火點、火災區及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

  2、發改委:負責森林火災控制保障體系、火災處理所需的專用裝置和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3、財政局:負責安排森林火災控制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保證及時足額到位,加強森林火災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民政局:負責森林火災區群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5、交通局:負責提供運輸車輛,優先運送撲救森林火災的人員、物資,配合縣農林局做好森林火災監督檢查工作。

  6、公安局:實施森林火災區封鎖、隔離工作,做好森林火災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7、司法局: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森林火災報告、通報程式

  (一)本區行政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災後,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應立即派技術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採取防範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執行,不得拒絕或推脫。

  (二)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形式:縣林技中心在報告、傳遞森林火災災情時,應當按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緊急通知和有關要求,以電話、傳真等最快的形式進行。

  (三)縣林技中心森林火災災情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林木品種、面積,已採取的控制措施,災情報告的單位和個人及聯絡方式。

  (四)森林火災災情報告程式:發現森林火災災情時,必須立即向縣林技中心報告。縣林技中心在接到緊急災情報告後,30分鐘內趕赴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同時,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立即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除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對外界釋出災情資訊。

  如果今後國家對災情保密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應急措施

  當森林火災發生時,必須啟動我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應。

  縣林技中心發現或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立即對森林火災區實行撲救、隔離等措施。

  森林防火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後,要立即召開會議,決定啟動預案,針對火點、受威脅區分別做出撲救、隔離、封鎖、疏散群眾等相關決策,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撲滅火災,同時做好災區內生產、生活安排,保證災情控制工作順利進行。

  四、保障系統

  (一)物資保障

  建立森林防火物資儲備體系,由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儲備必須的防火專用裝置,防火車輛、運輸車輛及人員防護用品。

  (二)資金保障

  縣財政每年列支緊急防火物資儲備、災情控制及監測等所需資金。

  (三)技術保障

  縣林技中心負責森林火災的調查、撲救、隔離等工作。

  (四)人員保障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建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

  五、宣傳、培訓

  (一)公眾宣傳教育

  公佈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縣林技中心電話,向林木種植戶、護林員及廣大群眾發放森林防火技術資料,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森林防火知識和法律意識。

  (二)培訓

  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應加強森林防火專業知識的學習,聘請專家對縣林技中心工作人員及森林防火應急處理預備隊進行技術培訓,提高工作人員的應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六、附則

  本預案由縣農林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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