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校園集體活動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幼兒園校園集體活動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幼兒園校園集體活動中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髮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範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幼兒園園長(蔡x)

  副組長:分管安全園長(王x)

  成員:保健老師(張x、xx)

  年級組長(湯x、潘x、李x、潘x)

  事故發生後,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髮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絡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紮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衛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併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築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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