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精選7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精選7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精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1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我園內可能發生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促進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園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2)醫療救護組:當發生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時,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2、機構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指揮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定期組織園內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總結、研討,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負責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與評價。
二、日常工作開展: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要求對本園食品衛生安全制度進行全面修訂完善。
2、強化督查。在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我園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結果以通報形式反饋到學校。
3、落實職責。園長為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監督員為直接責任人,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加強對父母、幼兒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豐富衛生知識,增強衛生認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學校要對照配備標準,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衛生設施的配備。
三、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髮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症狀(如嘔吐、腹瀉)及時向組長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指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症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症狀的群體發病情況,下同),應立即向教育局或衛生監督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由園長負責救援指揮。園長應當機立斷,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查事故原因,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救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衛生防疫部門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絡父母。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父母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父母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父母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父母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衛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後,應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時查詢致病原因。
6、人員排程。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排程,辦公室具體安排,必要時可向衛生防疫部門抽調人員支援事故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7、公開資訊。保障廣大師生和父母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公開資訊,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2
一、目的
為確保我園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必須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加強對食品生產、護送飯菜各環節的管理,杜絕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現將有關安全應急工作預案如下:
二、成立安全應急情況工作小組
三、安全措施
1、為保證全園師生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質量,伙食團嚴格執行園內製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即《食品衛生制度》、《崗位責任制度》、《獎懲制度》等。
2、工作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合格證上崗,每天上班前要清理個人衛生,操作和分飯時要戴口罩和手套,並且穿戴潔白色衣帽。
3、嚴格把好採購、保管、操作三個關口,採購的食物要新鮮,肉類要到經畜牧局檢疫的定點攤位購買;保管要符合要求,各種食品要分類存放,生熟食品要分開冷藏,堅決不進"三無"產品。
4、把衛生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切實可行衛生管理責任目標,把食品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管理工作明確職責,責任到人,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頭等大事長期抓好、抓落實。
5、每餐的食物烹調後要保留樣品,48小時後才能取消,以備檢查,每餐的食物要先試嘗後沒有什麼異樣方能提供給學生,而且每餐的留樣要有記載。
6、操作間做到每日清掃,每週大清掃,保證牆壁、地面清潔無汙垢;餐具每日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煮沸15分鐘以上,再放入消毒櫃),存放櫃要保持清潔。
7、隨時提高警覺,注意每個環節把好關,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出入工作地,定時地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學習和素質培養。
四、具體處理辦法
1、一旦發現有什麼異常情況,一邊向衛生監督部門和園領導反應,同時馬上與醫院和有關部門聯絡或打120急救中心。
2、充分作好調查、登記事情的經過原因,儘快配合有關部門找出隱患的根源,儘快地核實情況,要查個水清落實。
3、即時與父母、家屬聯絡,主動配合父母及有關單位,爭取早日查出事故原因,要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制度3
為了保障我園廣大教職員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並完善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置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損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情況簡述
我園現有教學班10個,在園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安全重點問題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分管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採購員、各班主任、保育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2、園長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儲存好食物留樣。
三、建立及時逐級報告制度
教職員工和幼兒如發現短時間內出現多例有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的病人時,當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彙報園長,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的處理。園領導則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單位、地點、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四、事故處置方法及具體措施
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幼兒園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並在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應急處理程式:
1、一旦發現有食物中毒的現象,事件發現人要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彙報。園領導則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並即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並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本及餐具,並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園長助理保健人員、骨幹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五、後期處置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洩物(嘔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飯菜成品,半成品,留樣品等保留待查,以便衛生部門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每天留取食品樣本,24小時後,全園一切正常後處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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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標任務
從建立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入手,以量化分級管理為監督手段,以構建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網路、形成規範化有序及時高效的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和快速反應機制入手,以完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絡為要求,大力普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不良影響,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擴散。
二、工作機構
成立以園長為第一責任人的園飲食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相應的辦事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並將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做到園領導班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專題研究、佈置,分管領導、衛生保健醫生及食堂專職管理人員每天驗收、督查。嚴格食品藥品准入制度,著重對食品採購、存放、加工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指導,並建立檢查、處理情況登記。
三、緊急處理
1、園內一旦發生中毒事故,做到在第一時間報告。同時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往醫院救治,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食物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後,園裡必須將該事件的和最終處理結果、整改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應急處理工作流程如下:
(一)、事故發生
(1)、救治患者---關注病情(掌握反饋情況、隨時報告)
(2)、立即報告
(3)、控制現場(配合調查、爭取支援)
(二)、善後處理
(三)、落實整改
四、預防控制措施
1、禁止採購、使用下列食品:
①有毒、有害、腐爛變質汙穢不潔、混有異物等食品;
②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③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食品;
④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⑤用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的食品;
⑥未燒熟燒透的食品;
⑦可能含有殘留農藥的果品、蔬菜等;
⑧“三無”食品。
2、若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向市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並保留好現場,積極配合調查,且立即送中毒人員入院救治。
3、強化管理:
①嚴把購進關,每天索證;
②食品要燒熟、燒透;
③規範操作,生熟分開;
④妥善儲存原料、成品,免受汙染;
⑤剩餘飯菜及時處理;
⑥餐桌、地面每天打掃、清洗,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
五、保障措施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按照市衛生防疫部門及局安全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管理,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預防食物中毒。
2、園裡在資金、人員等方面,優先保證飲食衛生安全工作的實施,制定層級負責制、責任追究制和有關工作制度,做到“專人負責管理、管理措施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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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本著為師生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師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學校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啟動應急預案。
2、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檢查。
3、同時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中心校、衛生院等部門報告。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5、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得進行渲染和誇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穩定和心理舒緩工作。
7、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間接責任人應等候處理,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直接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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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善後處理
配合上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儘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配合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配合紀檢和監察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應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中心校及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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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止食物中毒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食品衛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精神,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黑板報,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衛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1)防止細菌對儀器汙染:食品工業和食品商業系統,以及集體食堂,應對食品加強衛生管理,特別是肉類,魚類和奶類等動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產加工和供銷過程中汙染。須知到專車運輸,低溫貯藏,工具售貨,食品從業人員要重視個人衛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發現有不適宜從事食品工作病患者或帶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2)控制細菌汙染,控制細菌生長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溫保藏。按照食品低溫保藏衛生要求貯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爛變質。(3)殺滅病原菌。殺滅病原菌措施主要是高溫滅菌,當肉類食品深部溫度達80度時,經12分鐘可徹底殺死沙門氏菌。隔餐熟食品和剩菜飯,在銷售或食用前必須充分加熱。
(四)化學性食物中毒預防
(1)有些化學物質與食用面鹼、澱粉、食鹽等形狀相似,以常發生誤用,誤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對備有有毒化學物質單位,要加強毒品管理,要嚴格執行保管和領取制度,嚴禁把有毒化學物質帶回家中使用。(2)加強農藥管理和使用。農藥要專庫保管,不能與食品同倉存放,防止汙染食品。並要嚴格遵守農藥使用有關規定。(3)包裝或盛放有毒化學物質容器,不得用來包裝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動植物中毒預防措施
有毒動植物往往與某些可食食物相似,人們如不加以識別而誤採食用,就會引起中毒,如有毒蕈類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強宣傳,提高對有毒或無毒動植物識別能力,防止誤採誤食,對不能識別有毒動植物,須經有關部門鑑定,確認無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衛生中毒事件應急措施
1、在酒店內發現任何人有中毒症狀,無論是誤服或故意服毒,應立即報警,並向總經理彙報;
2、由大堂副理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呼救,等待醫務人員求援;
3、經警方同意後檢視中毒者證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單位或親友;
4、保護中毒者所在現場,不要讓任何人觸控有毒或可疑有毒物品(如:藥物、容器、飲品及食物、嘔吐物等);
5、將中毒者私人物品登記、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給警方,並簽收;
6、將有關資料(警車、救護車車號;到達及離開時間、警方負責人姓名等資料)登記備案;
7、發現投毒者或可疑人員時立即滯留,交警方處理;
8、屬在酒店用餐客人,除做好以上工作外,還應把客人用餐菜餚和餐具及殘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驗、鑑定。
在以上突發事件範圍以外特殊事件應急處理參照以上措施進行安排。
此預案演練由部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