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用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制定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繼續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頭等大事和最重要的工作,不麻痺、不厭戰、不鬆勁,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壓實防控責任,築牢防控防線,堅決防止疫情,及時、有效預防和應對疫情防控突發事件,提高全縣市場監管系統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疫情防控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1.2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置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兩當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兩當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復工復產復學關鍵期和重要節假日,人員密集場所,群眾出行、旅遊人員增多,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風險增高時,開展疫情防控常態化全程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對應急管理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其他社會危害。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在縣政府統一指揮下,分級負責、合力處置。

  1.4.3綜合協調,分類管理

  全縣市場監管系統按照職責,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裝置安全、產品質量、價格等監督管理。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協同應對疫情防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1.4.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

  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規範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嚴格按照規定程式釋出、上報資訊,做到釋出、上報程式規範及時、內容準確合法。加強網路和相關媒體的輿情監控和引導,防止不良資訊大面積廣泛傳播。

  2組織機構

  2.1領導機構

  成立兩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工作。

  局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局班子成員擔任副組長,成員由局機關各股室、各鄉鎮市場監管所、各股室、各事業單位負責人組成。局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上級關於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領導全系統疫情常態化防控突發事件的防範、應對工作;突出重點做好精準防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堅決防止疫情反彈;負責啟動本應急預案。

  2.2日常管理機構

  加強應急值班室人員和裝置配置,統籌全系統應急值守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縣局辦公室主任樊敬榮同志負責協調全系統疫情常態化防控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應督促落實疫防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定期通報國家省市縣關於疫防工作的檔案精神。局辦公室其他同志應配合樊敬榮同志積極開展疫防工作。

  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傳達應急領導機構發出的疫防指令;承擔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編制、修訂縣市場監管系統疫防管理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督促檢查應急領導小組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報請應急預案的啟動;負責開展應急演練和應急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各專業工作組開展工作,以及疫防資料的歸集整理工作,承擔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專業工作組:

  調查組:主要承擔涉及疫情市場經營主體疫防措施落實情況、涉及人員調查。組員:左明明、勾鵬天、張咪、馮萍

  核酸取樣組:主要承擔與衛健疾控部門協調溝通對市場經營主體人員、商品、產所環境的核酸檢測,及資訊彙總。組員:蒲瑞姬、王濤。

  穩控組:主要承擔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的生活物資保障及市場監管組,配合社會穩控組組長單位,確保全縣市場經營主體穩供保價,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組員:龍娟、姚宏麗、李懷生、郭旭澤、鄭志梅,各鄉鎮市場監管所負責人、城區網格巡查組負責人。

  宣傳組:落實應急管理事故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對疫防工作開展正面宣傳,特別是疫情發生後將工作動態及時彙總更新,並負責向縣局疫防領導小組和上級指揮部門起草上報階段性工作開展彙報材料。組員:王小慧、侯亞茹。

  3執行機制

  3.1預防

  各市場所、局機關相關業務股室應當樹立風險防範意識,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在出臺重要政策措施和重大行動之前,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和隱患進行充分考慮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對措施,科學規避風險,避免突發事件發生。

  3.1.1精準做好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抓好學校食堂、餐飲經營單位、網路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等,規範管理和經營行為,嚴厲打擊以次充好、非法新增、過期翻新、篡改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違法行為。加大食品抽檢力度,著力防範和化解食品安全風險。

  3.1.2精準做好藥品零售企業退燒藥、抗病毒、抗生素、監管。督促藥店對購買非處方藥的人員具體資訊實名詳細採集登記,彙總上報,排查發熱顧客及時向所在社群報告,並引導患者到就近定點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凡是購買的退燒藥屬於處方藥(Rx)的人員,實際用藥人必須持醫療機構醫師處方、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零售藥店才能銷售該藥品,醫師處方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應影印或拍照留存。

  3.1.3精準做好特種裝置安全監管。結合疫情期間特種裝置停用時間較長的實際,以使用相對集中的企業、景區、遊樂場等單位為重點,以電梯、煤氣罐(管道)、纜車索道、遊樂設施等裝置為重點,加大隱患排查和發現問題的力度,督促使用單位做好檢測檢修、維護保養等工作,及時整改隱患。

  3.1.4精準做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以口罩、防護服等防疫產品和日用消費品、重點工業品、危險化學品等的質量安全監管為重點,加大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做好不合格產品(商品)的後處理工作。

  3.1.5持續加強防疫物資和重點民生商品價格監管。以口罩、消毒藥水等防控產品和糧油菜肉蛋奶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為重點,不間斷開展藥店、商超、便利店、小門市等重點場所的價格監管,及時受理價格投訴舉報,主動查詢哄抬價格等案源線索並移交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理。

  3.1.6精準做好重點場所監管。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宣傳引導,督促農貿市場、餐飲店、超市、藥店重點場所落實防疫主體責任,督促經營場所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開展體溫檢查、查驗健康碼,落實密集場所活動人員保持一米安全距離等常態化措施。

  3.2預警

  3.2.1確定預警級別

  按照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為最高級別。

  3.2.2釋出預警資訊

  按照事件的預警級別,將風險資訊報送本級政府釋出預警資訊;局機關業務科室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由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風險資訊報送縣政府釋出預警資訊。按照政府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電子顯示屏、手機簡訊、微博、微信等通訊傳媒,向社會傳播預警資訊。

  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檔案對預警釋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2.3預警響應措施

  預警資訊釋出後,各鄉鎮市場所、局機關相關業務股室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的措施。

  3.2.4預警資訊的調整和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專家組的預警建議,提出調整和解除預警的建議,經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報本級政府。

  4應急處置與救援

  4.1資訊報告

  4.1.1發生疫情防控應急事項時,應當及時將突發事件的資訊報告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局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及時將突發事件的資訊報告縣政府管理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報告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4.1.2發生各級突發事件,按照各類專項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規定的報送要求,及時進行電話及書面報告。事件後續情況應及時報送。

  4.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各市場監管所、局機關業務股室根據各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按照部署和指令做好相關工作。

  4.3指揮協調

  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啟動Ⅰ級、Ⅱ級、Ⅲ級應急響應時,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各鄉鎮市場所、相關業務股室由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依職依法參與處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時,由轄區政府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各鄉鎮市場所依職依法參與處置,局相關業務股室給予指導與支援。處置情況及時報送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部門在參與事件處置的同時,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事件有關的資訊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4.4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由局應急領導小組報縣應急指揮部,由縣應急指揮部宣佈調整或終止應急響應。降為IV級標準的,由縣人民政府採取相關措施。

  5後期處置

  善後處置

  各鄉鎮市場所、局機關相關業務股室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減輕事件影響,積極預防和處置因應急管理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

  各鄉鎮市場所負責組建和管理本轄區專業應急處置隊伍,承擔本行業應急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6.2經費保障

  設立本級疫情常態化防控突發事件專項經費,按規定將疫情處置應急經費保障到位,保障疫情處置隊伍培訓、裝備補充及維護、疫情應對物資儲備等需要。

  6.3人員防護保障

  應根據疫情處置工作需要儲備好口罩、酒精、消毒藥品等防控物資,及應急設施、生活必品等,應急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4車輛保障

  局辦公室負責本級應急管理突發事件發生期間的車輛調配工作。

  6.5通訊和資訊保障

  各鄉鎮市場所、局機關相關業務股室要完善本級資訊傳輸渠道,落實應急管理事故資訊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保證資訊報送設施特別是現場應急通訊系統效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專業通訊工具,確保資訊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科普宣教

  局辦公室負責本級應急管理突發事件新聞宣傳及釋出工作,負責本級應急管理突發事件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各鄉鎮市場所、相關業務股室要透過市場巡查、宣傳欄、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本系統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知識的普及教育,教育幹部職工做好個人防護,保持“戴口罩、遠距離、勤洗手、不集聚”等健康生活習慣,引導經營者落實防控措施,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疫情。

  7.2培訓

  各業務股室要定期和不定期舉辦本級應急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業務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新知識、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等方面的培訓,做到理論學習與工作實際相結合,不斷提高常態化防控工作管理水平。

  7.3演練

  各市場所、局機關相關業務股室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提高應急準備及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最佳化設定演練流程,合理設定演練環節,及時評估演練效果,打造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的應急處置隊伍。

  8責任與獎懲

  對在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拒報、遲報、謊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施行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修訂,適時進行修改及補充。

  9.2解釋機構

  本預案由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2

  根據省、市、區近期關於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精神和相關部署要求,為持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方針與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指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立足職能,周密部署,嚴密防範,監管到位,建立健全應對市場交易領域傳染病疫情防控應急體系和執行機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快速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嚴格控制傳染源,迅速切斷傳播途徑,及時、有效防控市場領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進口集裝箱貨物、農貿市場、藥品零售單位發生的疫情的防控和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市場監管局成立疫情防控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業務科室、市場監管所、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設在局辦公樓二樓。領導小組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及時分析疫情防控形勢,指導市場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

  (二)職責分工

  1.辦公室、人事科、新聞宣傳科

  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負責重要通知檔案的上傳下達,排程防控物資、車輛等;負責關注輿情資訊,嚴格執行疫情資訊釋出規定。加強科普宣傳;承擔重要文字材料的綜合起草工作,按有關要求對全域性人員密接情況進行流調。

  2.市場科、食品生產科、流通科、餐飲科、綜合執法大隊、各市場監管所

  一是組織開展農貿市場監督檢查,督促市場開辦方嚴格實行“三碼聯查”,每日三次消殺,落實掃碼、測溫、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二是堅決管控活禽交易,嚴格查處市場內野生動物違法交易行為;三是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索票、索證、臺賬登記等各項管理制度,經營冷鏈食品必須具備冷鏈三證、落實三專管理,應錄入“山東冷鏈”系統,確保來源合法、可追溯。四是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承辦群體性聚餐宴席,不得經營不符合《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野生動物。

  3.消保科、食品流通科、餐飲科、藥化科、藥械科、質量和標準化科、計量科、綜合執法大隊、各市場監管所

  做好相關舉報違法違規經營野生動物、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消殺用品、防護物資等用品物價等資訊的轉辦、督查工作;督促非冷鏈企業規範建立工作臺賬,做好提前報備和消毒處理,強化人貨同管,推動疫苗接種。

  4.藥化科、藥械科、綜合執法大隊、各市場監管所

  全面掌握轄區內防治、防護相關藥品、口罩、消殺用品等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庫存、銷售等情況,加強監管,嚴禁藉機哄抬物價,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確保防控產品的質量安全。嚴格督促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嚴格落實處方藥銷售管理規定,檢查藥品購進渠道、購銷記錄、涉疫資訊登記報告等情況,確保購買“兩抗一退一止”藥品人員資訊準確上報,發現的發熱人員,第一時間進行登記,並向所在鎮街指揮部報告,做到“一日一清”。促健全店內日常消殺及員工測溫情況登記臺賬,明確專人管理,落實入店“體溫必測、口罩必戴、三碼聯查”等疫情防控措施。負責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防疫產品的不法行為。

  四、應急響應措施

  1.區內發生疫情後,領導小組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所有相關單位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2.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會議,制定具體措施下發各科室及市場監管所,指導市場監管系統作好應對工作。

  3.對發生疫情的農貿市場、零售藥店、冷鏈、非冷鏈生產經營單位,要維護好現場秩序。迅速調查瞭解疫情發生的現狀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按要求配合相關單位做好防疫消殺、人員流調等相關處置工作。

  4.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迅速封閉相關設施,並做好相關善後工作。

  5.加大市場巡查力度,特別加強對農貿市場、藥品零售單位、冷鏈、非冷鏈生產經營單位的巡查,及時上報市場巡查監管情況。嚴防涉疫或陽性貨物流入市場。

  6.嚴厲打擊非法交易病死畜禽類和未檢疫畜禽類產品的行為。從重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防疫物品、物資及藉機哄抬物價、擾亂市場和流通秩序的行為。

  7.嚴格落實市場主辦方和場內經營者防控畜禽傳播的主體責任,加強疫情防控措施落實。

  五、應急報告機制

  (一)突發疫情報告。一旦發生疫情或重大案件,要採取“零報告”制,各市場監管所和綜合執法大隊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領導小組。

  (二)應急處理情況報告。各市場監管所和綜合執法大隊對疫情排查情況須一日一報,有特殊緊急情況要隨時上報。

  六、應急反應的保障

  (一)確保通訊聯絡暢通。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日報告”“零報告”制度,保持手機暢通,隨時待命,確保有效應對輿情及突發狀況。

  (二)應急值守工作。全體幹部職工工作日全員上崗、休息日保持半數人在崗,取消一切學習休假活動,遇到緊急情況,相關人員要隨時能夠集結。

  (三)物資保障。對進入疫區參與指揮與防控疫情的工作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包括手套、口罩、防護服、一次性帽子或頭套、膠靴、防護鏡、消殺用品等。辦公室要統一調配防控物資,要確保設施、裝備等正常。執法車輛、通訊裝置、檢測裝置等要隨時處於備用狀態,做到隨時應急,隨時使用。

  七、宣傳引導

  各相關科室、綜合執法大隊和各市場監管所要透過各種渠道積極做疫情防控科普知識宣傳工作,使經營者、消費者瞭解疫情傳播的特點及預防知識,增強科學防範意識,提高防範保護能力。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疫情資訊釋出的工作紀律。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對外發布任何有關疫情的資訊。

  八、責任追究

  (一)嚴格追究資訊瞞報、遲報、漏報責任。對發生疫情資訊瞞報、緩報、謊報的科室及單位,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

  (二)嚴格追究相關人員“不作為”責任。對未按照局應急預案要求履行職責推諉扯皮、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將嚴肅處理。

  (三)嚴格追究工作不力幹部的責任。對因監管不力、翫忽職守失職瀆職,造成疫情透過市場渠道傳播的,將上報區紀委進行查處。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3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市場監管應急機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和《荔城區應對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職責分工,按照“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思路,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防控要求,做好市場監管職責範圍內的新冠肺炎疫情的風險預防、控制和處置等應急管理工作,將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最輕程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常態化疫情防控管理

  各相關單位應當樹立風險防範意識,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的不斷變化,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和隱患進行充分考慮和全面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專業預防及應對措施,科學規避風險,避免突發事件發生。

  1.加強進口冷鏈食品市場監管。要按照《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荔市監〔2021〕71號)檔案要求,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農貿市場、商超、第三方冷庫、餐飲服務單位等進口冷鏈食品加工經營者的檢查力度,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全檢測、全消毒、全追溯“三全”管理,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貨物消毒證明、入境檢驗檢疫證明、追溯憑證和莆田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貨物消毒證明(“六證”)不齊的不準上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可視同監管倉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證明、貨物消毒證明)。督促進口冷鏈食品加工經營者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進口冷鏈食品,加強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衛生防護,開展生產經營場所等區域清潔消毒並做好記錄。嚴厲查處加工、銷售、貯存走私、無中文標籤、“六證”不齊全進口冷鏈食品的違法行為。(責任單位:食品股,各基層所)

  2.做好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消毒證明抽查工作。按照《莆田市市場監管局關於對使用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生產經營單位消毒處理證明或記錄開展抽查的緊急通知》(莆市監執監〔2021〕9號)檔案要求,根據相關單位提供的名單,組織抽查生產經營單位使用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貨物的消毒證明或記錄並開展督查工作。對企業未能提供消毒記錄或消毒證明,指導督促其整改,對未能整改的,指導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告屬地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揮部並抄送衛健、交通、商務、工信等部門。(責任單位:競爭法規股、產品質量股、食品股、消保股、信用股,各基層所)

  3.抓好市場供應安全。加強糧、油、肉、菜、蛋、奶等民生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對農貿市場、商超等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相關經營單位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加強食品質量監督抽檢,打擊銷售過期、變質、質量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督促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加強配送人員健康和配送衛生管理。(責任單位:食品股、信用股,各基層所)

  4.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加大市場巡查頻次,建立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應對預案,對可能引起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預報預警,必要時向政府報告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建議,確保市場價格穩定。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行為的認定辦法,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口罩、消毒水、藥品等防疫用品,以及米、面、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價格實行漲價幅度控制,維護良好市場秩序。(責任單位:競爭法規股,各基層所)

  5.發揮藥品零售企業哨點作用。加大對藥品零售企業的疫情防控政策宣傳,增強藥店防控意識,壓緊壓實藥店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督促藥店對購買退燒、止咳、抗感染等藥物的患者(醫保卡購藥除外)進行實名資訊登記,對發熱、使用抗感染藥物可疑患者(近期外地返莆人員中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臨床症狀),要在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或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發揮藥店哨點作用。積極協同藥店的行業主管部門,督促藥店推進健康碼掃碼的普及應用,“亮、掃”並用,落實好掃碼通行。(責任單位:藥械股,各基層所)

  6.加強新冠病毒疫苗質量安全監管。與衛健、疾控部門緊密配合,加強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管,督促指導疫苗配送企業、接種單位嚴格依法做好疫苗接收、儲存、運輸工作,強化疫苗追溯資訊管理;加大非法疫苗打擊力度,嚴防疫苗失控、失管。(責任單位:藥械股,各基層所)

  7.加強單位幹部職工管理。要嚴格按照《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健康防護手冊》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檔案要求,繼續全面落實落細各項防控措施。一是加強監測預警。區局機關及基層所幹部職工和外來訪客進入辦公場所前自覺遵守、配合體溫檢測,並掃描八閩健康碼進行登記;人教股負責體溫異常幹部職工的資訊收集、分析、報告、通報工作。二是加強日常管理。所有幹部職工及共同生活的親屬都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申領“八閩健康碼”。不舉辦大規模聚集活動。需要舉行會議的,會議中必須做到佩戴口罩,保持間隔距離。幹部職工不參加大型聚集性活動,需要舉行會議的單位,會議中必須做到佩戴口罩,保持間隔距離。三是加強場所管理。定期對會議室、食堂、衛生間等重點區域進行消毒消殺,維護好公共區域清潔衛生、落實垃圾分類管理和做好辦公室衛生保潔工作。食堂就餐人員採取錯峰分散方式用餐,避免扎堆就餐,用餐保持座位間隔距離。要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工作,開展辦公大樓防疫消毒和環境衛生清理,清除“四害”危害,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預防季節性的傳染病發生。四是加強外出管控。嚴格遵守區局請銷假制度,出省的幹部職工需提前向人教股提交出省報備(內容包括往返時間、乘坐的交通工具、具體班次等),非必要不離莆、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確有需要前往的,需做好相關的請示和審批報備手續。五是加強應急報告。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幹部職工及共同居住的家屬,需第一時間向人教股報備。區局幹部職工及共同居住的親屬被診斷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患者的,本人應及時向所在部門負責人報告,各部門應立即向人教股報告。各單位和個人對確診或者疑似病例不得瞞報、緩報。(責任單位:機關各股室,各基層所)

  8.加強值班值守。要嚴格落實《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值班制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帶班制度和重大情況報告制度,保持資訊暢通,遇到重要緊急突發事件,必須第一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省局、市委市政府。(責任單位:辦公室,各基層所)

  9.加強應急保障準備。綜合可能出現的疫情情況,立足疫情防控需求,做好人員隊伍、後勤保障、輿情應對等保障準備。視情況組織單位人員有針對性地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和技能培訓,做好日常個人防護。針對可能爆發疫情的情況,要加強疫情防控應急演練,提升防控效果,確保出現緊急情況人員、裝置、車輛等能夠第一時間響應,迅速、高效處置。(責任單位:辦公室、人教股,各基層所)

  三、組織機構

  在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下設定三個工作組:

  應急綜合協調組

  由區局防控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各項應急工作的統籌協調指揮,上傳下達、對內對外協調、各類情況收集、請示報告、下發通知、起草綜合材料等工作。

  應急處理工作組

  食品安全調查處理組:由區局食品股、消保股依職責牽頭。發生涉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新冠肺炎疫情的,負責應急處置相關的現場檢查、現場管控、經營主體調查、從業人員資訊調查、產品來源去向調查、產品下架、封存、召回等相關應急處置工作;配合衛健部門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食品、環境及人員核酸檢測及消殺工作。

  2.穩供保價組:由區局競爭法規股、產品質量股、信用股、消保股依職責牽頭。負責加大對重點場所特別是農貿市場、集貿市場、超市的監管,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切實保障疫情期間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必需品價格穩定、質量安全和市場供應,並指導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強疫情防控相關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假冒偽劣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發現案件線索及時移送市局執法支隊。壓實防護用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建立完善產品檔案和銷售制度,切實保證產品生產銷售全過程可追溯。加強12315中心值班值守,暢通12315熱線,確保12315熱線平臺訴求事項及時受理分流處置,尤其是對涉疫投訴舉報要依法從快處理。

  3.藥品監管工作組:由區局藥械股依職責牽頭。負責進一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監管,重點做好醫用口罩、防護服、防護鞋套、手持測溫儀、眼罩、面罩等防控防護物資質量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落實防疫相關要求。

  4.內部管控組:由區局人教股牽頭,辦公室配合。在區局辦公的幹部職工被診斷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患者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採取相應防控措施,進行全員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全面排查。

  應急工作保障組

  1.計量保障組:由區局產品質量股牽頭。負責組織開展疫情防控計量器具檢定校準,確保疫情期間體溫計等計量器具的量值準確可靠,為疫情防控提供計量支撐和保障。

  2.輿情應對組:由區局辦公室牽頭,負責應急處置期間的輿情應對工作,及時收集有關涉疫輿情資訊,在區市場監管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對外發布疫情有關資訊,妥善回應社會輿論關注,加強正面輿論宣傳引導。

  3.後勤保障組:由區局辦公室牽頭,人教股配合。負責應急處置期間的防護物資、車輛、資金、場所、人員等相關後勤保障工作。

  四、應急處置響應及執行機制

  發生疫情防控應急事項時,應急綜合協調組第一時間梳理彙總相關情況,報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各應急工作組根據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令迅速響應,按照部署和預案開展相關工作。

  (一)食品生產經營環節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基礎上,按照國家、省、市、區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按照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的原則,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指揮領導下,如果發生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疫情,按照以下防控策略和應急處置措施,進行應急響應和處置。

  1.應急響應機制觸發。在我區出現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食品、外包裝、經營環境、從業人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陽性的情況,立即觸發應急響應機制,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本預案要求,立即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資訊報告和應急值班。食品安全調查處理組獲知我區生產經營環節食品可能涉及新冠病毒疫情的,第一時間向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由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和市局報告,第一時間通報衛健部門,並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應急響應期間,由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實行24小時值班和資訊報告制度。

  3.查清食品來源去向和相關資訊。食品安全調查處理組要迅速查清涉及食品的種類、名稱、進貨時間、進銷數量、進貨來源、銷貨去向,以及相關生產經營主體資訊,包括負責人、聯絡電話、準確地址、從業人數、貯存場地等相關資訊。第一時間向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報告,由區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向區委區政府、衛健部門和市局報告。

  4.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經營環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試行)》和《莆田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修訂版)》,配合衛健等相關部門,督促企業停止生產經營,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封存涉疫食品及其原輔材料、生產經營場所、裝置設施和相關器具,封閉員工宿舍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切斷人員傳播途徑。由衛健部門對企業生產經營、倉儲運輸、後勤保障等全部人員進行核酸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分別採取醫院救治、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居家觀察等分級管控措施,有效切斷人員傳播途徑。

  6.管控食品安全風險。牽頭調查原輔材料來源、採購數量、使用和運輸情況,以及食品生產、庫存、運輸、銷售情況,並配合衛健部門對食品、原輔材料以及相關包裝物進行病毒核酸抽樣檢測。

  經核酸檢測等確認食品或包裝物受到汙染的,要調查研判可能受到汙染的範圍,並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涉嫌受汙染食品實施召回下架。

  7.及時通報風險資訊。對已銷售到荔城區外的涉嫌受汙染食品,在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召回的基礎上,要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衛健部門通報風險資訊,採取必要措施。

  8.排查環境汙染情況。對生產經營場所、倉庫、裝置設施、運輸工具等進行檢查,並配合衛健部門進行病毒核酸抽樣檢測,全面排查環境汙染情況。

  9.及時妥善處置貨物。對可能受到汙染的食品及其包裝物,由負責處置部門使用含氯消毒劑消毒後,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10.全面做好環境消殺。食品及其包裝物等物品清理後,對生產經營場所、裝置設施、運輸工具和生活場所進行消毒。

  (二)市場價格異動監督檢查

  如果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引起市場價格波動及嚴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穩定的緊急情況時,依據本單位工作職能,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平抑市場物價,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價格監督檢查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開展工作,分管副局長應及時到現場指揮,迅速採取得力措施,及時平息價格異動事件。同時,分管副局長應及時向局長報告事態發生情況。

  (三)網路市場交易監管

  參照《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的通知》,在本市出現散發病例,啟動市級三級應急響應情況下,按照以下防控策略和應急處置措施,指導加強本區網路市場交易監管、規範電子商務行為等相關工作。

  1.加強網路監測。加強對各轄區網路交易平臺和網路經營主體的規範管理,依託福建省網路交易監管平臺,加強網路市場監測。

  2.督促問題整改。對經監測發現存在異常的經營者及時督促經營者下架問題產品,對涉嫌違反《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線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處置。

  3.開展指導約談。透過約見談話、行政指導等方式加強對市場主體網路交易行為的監管,推動網路經營者懂法守法、誠信經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協作配合。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衛健、海關、商務、工信、交通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提升工作合力。

  (二)加強工作保障。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應急值守制度,做好防護口罩、車輛、通訊器材等物資保障,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三)加強安全保護。加大監管人員培訓,熟悉應急處置預案及自我防護要求,做好個人防護,確保人身安全。

  六、其它

  (一)本預案由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4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以及縣應對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工作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福建省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龍巖市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應急預案》《上杭縣應對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現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抓緊抓實抓細疫情常態化防控,以問題為導向,紮實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積極應對、及時控制擾亂市場秩序穩定的.突發情況,建立健全應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市場監管工作執行機制,妥善處理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市場監管領域各項突發情況。

  二、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上杭縣市場監管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對準備及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上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黃慶鋒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傅松英黨組成員、副局長

  梁順興黨組成員、副局長

  沈佔輝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建軍黨組成員、市場監管專員

  郭兆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羅壽光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員: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以及縣局各股所、直屬單位、下屬事業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應急管理與宣傳股,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物價廣告監督組、食品監管組、藥械防護用品監管組、特種裝置保障組、野生動物銷售監管組、投訴舉報組、案件協調組共九個工作組。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黃建軍

  組員:應急管理與宣傳股、綜合股、人教股、機關黨委

  工作職責:負責綜合協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起草稽核重要文稿;負責領導小組會議的組織和重要工作的督辦;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材料、資料、資訊、宣傳報道;加強本單位內部的疫情防控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後勤保障組

  組長:沈佔輝

  組員:綜合股

  工作職責:負責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經費預算、開支、防護物資的採購和調配以及後勤保障等相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物價廣告監管組

  組長:傅松英

  成員:廣告價格與計量股、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負責加強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價格監督;加強疫情期間的廣告監督;為疫情防控提供計量支撐和保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食品監管組

  組長:梁順興

  成員:食品協調與抽檢股、食品安全監管股、餐飲股、網監股、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負責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監管,重點抓好熟食、肉類等食品安全,發現加工經營來歷不明的肉類,非法新增,無證、無照經營等行為及時移送查處;加強冷鏈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加強對市場流通的冷鏈食品日常抽檢,加強對冷鏈食品的核酸檢測;落實常態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督促餐飲單位落實個人防護措施;執行健康狀況檢查管理制度;建立並落實定期清潔消毒制度;加強網路餐飲監管,落實網路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管理責任;負責加強疫情期間食品質量監督抽檢;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藥械防護用品監管組

  組長:黃建軍

  成員:藥品股、質量股、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用品安全監管。加強對零售藥店購買退熱、止咳等新冠肺炎治療相關藥物購買人員(醫保卡購藥的除外)的監測,及時將相關資訊彙總共享給省數字辦,作為“八閩健康碼”賦碼依據;負責加強疫情期間藥品、醫療器械、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抽檢;加強對防護用品的監管,確保防護用品質量安全;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特種裝置安全保障組

  組長:羅壽光

  成員:特安股、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負責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特種裝置安全監管。督促電梯使用單位、維保單位做好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和消毒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野生動物銷售監管組

  組長:羅壽光

  成員:網監股、執法稽查股、餐飲股、食品股、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負責加強對市場和餐飲單位的巡查工作,重點檢查各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發現出售、販賣、收購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行為及時移送查處;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投訴舉報調解組

  組長:郭兆華

  成員:消保股、12315投訴舉報服務檯、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積極發揮12315、12345平臺作用,受理處置與疫情防控相關的投訴舉報;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案件協調組

  組長:郭兆華

  成員:執法稽查股、各業務股室、執法大隊、各監管所

  工作職責:及時做好投訴舉報反映和現場檢查發現的疫情防控相關的案件線索處置;加大假冒偽劣行為查處力度;加強與自然資源、公安等部門案件協作查辦機制。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省、市、縣的疫情響應級別,響應啟動市場監管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凡應急響應啟動,領導小組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各工作組要嚴格落實縣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五、具體步驟及要求

  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職責分工,按照“人物同防”的工作思路,重點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防控,強化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問題導向,落實防控措施,快速完成啟動、核查、控制、處置、反饋等應急處置工作,實行全環節全流程閉環管理,確保不漏一處、不落一環、不留一患。

  (一)第一時間啟動

  接到上級指令和其他部門、其他地區通報,發現或獲知轄區監管領域存在新冠肺炎疫情風險或接到樣品核酸檢測陽性通知的,要第一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縣市場監管局報告,通報當地衛生健康部門,並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開展應急處置。

  (二)第一時間核查

  調查問題物品來源、採購數量、使用和運輸情況,以及生產加工、庫存、運輸、銷售情況,及時對問題樣品流向進行追查。問題樣品來源去向涉及本縣經營環節的,直接通報所在地市場監管所,並逐級上報縣、市市場監管局和縣疫情防控指揮部;涉及外縣生產經營環節的,逐步上報至縣政府和縣、市市場監管局;涉及其他部門的,上報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處理。

  (三)第一時間控制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當地疫情應急預案,配合衛生健康等相關部門,督促企業停止生產經營,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封存涉疫物品及其生產經營場所、裝置設施和相關器具,封閉員工宿舍等生活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四)第一時間處置

  對可能受到汙染的物品及其包裝物,由負責處置部門使用含氯消毒劑消毒後,裝入雙層黃色醫療廢物收集袋,按感染性廢物處理。

  (五)第一時間反饋

  要切實提高資訊報送的敏感性和時效性,一旦發現核酸檢測陽性樣品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迅速將應急處置情況報送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並上報市市場監管局,處置過程中的新情況要及時上報。

  六、應急值守和資訊報送

  增強工作敏銳性,加強應急值班,暢通值班電話和舉報投訴熱線,及時辦理群眾舉報資訊,及時收集和報送緊急工作資訊,不得瞞報、漏報、虛報,一旦發生市場領域涉及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關緊急情況,要穩妥有效處置,按規定及時上報相關情況。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對監管不力、報送不及時、應急處置不到位造成影響惡劣的市場領域突發事件的,要從嚴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七、部門內部防控

  全域性幹部職工為義務報告人。凡發現有發熱、咳嗽、頭痛症狀及流行病學史等懷疑為新冠的病人,要立即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幹部職工外出返回登記制度。加強對全域性幹部職工進行健康教育,使幹部職工瞭解新冠肺炎的防治知識和方法,做好個人防護、有病及時就醫。

  八、強化組織保障

  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在疫情防控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強化作風建設,切實增強疫情防控的組織紀律保障。

  九、責任追究

  對因翫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謊報疫情,造成疫情擴散甚至人員死亡的,依照有關黨規法紀,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附則

  各工作組人員如因工作崗位變動自然調整。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5

  為科學、規範、有序地預防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可能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指導和規範行業做好環境衛生整治,有效防治疫情,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全縣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全縣有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行業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按照“部門監管、加強協作、外堵輸入、內防擴散、科學應對、果斷處置”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高效、依法依規的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疫情應急預防工作,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本次疫情對公眾健康和生活的影響,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主要防控場所

  大英縣農貿市場各攤位、檔口。

  三、防控領導小組及職責

  組長:李天乾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唐宏基黨組成員副局長

  付華興黨組成員副局長

  黃書焱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宏黨組成員安全總監

  彭波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王薇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成員:交易秩序監管股、辦公室、黨辦、綜合協調應急股、市場主體誠信體系建設股、食品生產經營監管股、藥械化監管股、智慧財產權與標準計量股、消費維權和價格監管股、特種裝置安全監察股、質量監管與發展股、法規股、執法大隊、食品藥品檢驗所、計量所、各市場監管所負責人。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縣委縣政府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農貿市場環境衛生整治,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四、疫情防控具體工作

  (一)加強行業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督促各攤位、檔口切實採取清潔、環境、專業防控與群眾運動相結合的方法,在早防、早控上下功夫,在重點場所管理上下功夫,在減少病媒生物危害上下功夫,為傳染病防控工作打好基礎。要儘快完善環衛設施、強化物業管理,落實消毒制度,切實提高環境衛生管理水平;要清除衛生死角和散在垃圾,認真及時地解決群眾投訴的.衛生問題,全面落實“門前五包”制度;保持整體環境衛生,垃圾收集容器數量充足、乾淨整潔,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

  (二)加大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要廣泛發動企業、群眾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化學防治等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治。對各攤位、檔口進行衛生清理,消除蚊、蠅、鼠、蟑等病媒生物的滋生環境。要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要以滅鼠為重點,強化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在市場內規範設定防鼠、防蠅設施,疏通排水系統,及時沖洗排水溝,避免病媒生物滋生。對發現鼠跡的市場,積極聯絡疾控機構,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三)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普及

  要重點結合傳染病疫情形勢,有針對性地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公眾自我防護能力和社會責任意識。加強重點場所宣傳工作,在農人群聚集場所,利用電子顯示屏、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各類資訊平臺,開展常見冬春季重點傳染病健康知識普及活動;在各類主要出入口或醒目位置設定健康教育宣傳欄,可利用電子顯示屏以及市場內部文化牆等載體進行健康知識宣傳普及,掌握傳染病防控要點。

  五、應急處置

  1.發生疫情事件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在積極配合縣政府建立的成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立即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制定並實施隔離方案,採取防控措施,組織應急隊伍、緊急保障隊伍、相關技術人員和機械裝置、物資,配合衛生等部門救治和轉運患者,科學、有效應對疫情擴散。

  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安排部署下,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新聞宣傳和資訊釋出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維護社會穩定,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事件善後處理,同時要加強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疫情防控工作各項指示要求,始終緊繃思想之弦,毫不鬆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市場監管領域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指揮順暢、協調有力、執行到位,現特制定農貿市場疫情防控處置預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按照“部門監管、加強協作、內防擴散、科學應對、果斷處置”的工作原則,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高效快速、依法依規的思路,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疫情應急預防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此次疫情對公眾健康和生活的影響,確保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二、疫情判斷

  市場經營戶或管理員如發現有出現特別明顯異常病情情況時(如發燒、咳嗽、體溫異常等),必須啟動本“應急預案”。

  三、疫情確認

  經國家權威檢測機構確認。

  四、應急預案程式

  (一)農貿市場內人員出現疑似病情症狀(如原因不明的發燒、咳嗽、體溫異常等),市場負責人應第一時間上報轄區街辦及當地衛健部門,轄區街辦及當地衛健部門在收到報告後,應第一時間上報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二)在上級專家及專業疾控機構到來前,立即用繩索隔離病區,派人全天守候。

  (三)上級專家及專業疾控機構到來時,市場要配合做好對經營戶、事件過程和疫情調查、記錄。市場確定專人負責該工作,要及時向專家提供有關索證憑證和臺賬。

  (四)調查後,根據上級專家及專業疾控機構意見立即對封閉區域進行大面積消毒。

  (五)按照上級專家及專業疾控機構對事件的處理決定,對市場、運輸車輛、環境進行全方位的管制、登記、銷燬、殺菌、發放通告。

  五、日常工作措施

  (一)嚴格控制進出人流數量,不得超過1人/平米,避免人員集聚引發交叉感染。

  (二)農貿市場管理人員、經營戶和消費者必須佩戴口罩方可進入農貿市場。

  (三)每日按規定對市場進行全面消毒殺菌,並據實登記消毒時間、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員,並張貼醒目的消毒提示;對扶手、門把手、衛生間、垃圾桶等公共場所及部位要進行經常性消毒。

  (四)要時刻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地面乾燥、清潔,場內無異味,不得出臺和佔道經營。

  (五)要確保空氣流通,加大通風換氣頻次。衛生間要配備足夠的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設定專門的廢棄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點收集桶。

  (六)全面禁止活禽市場交易,要求經營者嚴禁活禽交易和宰殺,嚴禁販賣野生動物。

  (七)在入口處設定檢查點,配備體溫檢測儀,對所有入場人員進行掃碼、佩戴口罩檢查、控制人流數量,在檢查點設定“一米線”,防止出現入場人員扎堆擁擠,對未佩戴口罩或體溫大於等於37.3°C的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

  六、工作紀律

  (一)出現疫情、啟動預案時,在國家權威單位未確認前,市場都不得隨意對外通告、提供線索和書面材料。

  (二)因個人言語不當等原因造成社會秩序混亂要負法律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資訊,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群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排程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資訊,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資料。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資訊,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資訊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絡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洩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援。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釋出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定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援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群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群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群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群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群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路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群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群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訊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裝置: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訊工具:行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裝置:帳篷、行軍床、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膠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透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8

  根據《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印發<廣東省各類風險點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點>的通知》(粵衛疾控函〔2021〕1號)檔案要求,全市各級文化場館、鎮(街)文化站及村(居)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對外開放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嚴格認真處理好常態化下疫情防控和對外開放服務的關係,防止常態化下疫情反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機制

  (一)全市各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及鎮(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對外開放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明確各級負責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和內部責任機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體系。

  (二)繼續採取實名預約進館的方式,實施適度有序開放,避免人員聚集,落實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二、文化場館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潔消毒。對公共區域、辦公區域和桌椅、電子觸控式螢幕、服裝器具等公眾容易接觸的裝置設施進行定時消毒,並做好記錄。保持環境衛生清潔,合理設定“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備防護物資。配備消毒劑、醫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觸式體溫測量工具等防護物資,加強洗手間的日常維護,有條件的可配備消毒裝置,為公眾和員工提供防護保障。

  (三)確保有效通風換氣。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集中空調,開啟前檢查裝置是否正常,新風口和排風口是否保持一定距離;執行過程中以最大新風量執行,定期對送風口等裝置和部件進行清潔、消毒或更換。

  (四)加強防疫宣傳。各場館透過設定提示牌提示、LED顯示屏播放、網站宣傳等多種方式,使公眾和員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識、支援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應急處置預案。各場館要加強與屬地衛生健康部門的聯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場館內設立應急處置區域,有條件的單位應設立臨時隔離點或醫療救助點。

  (六)做好員工健康管理。落實員工健康動態監測制度,員工進入場館一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要及時報告。

  (七)有序分步開放。各場館要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分割槽域分專案逐步恢復開放。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場館以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和密切接觸的專案,應暫不開放。

  (八)及時釋出開放事項。做好恢復開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確開放時間、預約方式、服務專案、入場須知等有關內容,透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向公眾釋出。

  (九)加強人員進出管理。科學設定進出場館通道,安排專人嚴格管理,落實預約登記、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包括查驗行程軌跡)、實名登記等制度。對不配合或干擾防疫工作的,禁止進入場館。

  (十)採取人員限流措施。各場館可結合防控工作需要,對入場公眾數量進行總量控制和動態調控。提前規劃開放範圍,優先開放室外和人員分散區域。安排專人疏導、分流到館(站)的群眾,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應急處置。所在區域發生疫情後,要嚴格控制或暫停相關場館開放;出現病例的場館須立即暫停開放、封閉管理並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等處置措施。

  三、文化活動管控要求

  (一)繼續採取分時段實名預約進方式開展服務,按照國家、省、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學評估場地內可容納的最大人流量,實施適度有序開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傳播風險。

  (二)做好參加活動人員的身份登記和驗證工作。落實疫情追溯要求服務物件在各活動場所入口經驗證預約號及“健康碼”(包括查驗行程軌跡)後方可進入活動場內。沒有預約及驗證“健康碼”,不得進入。

  (三)做好參加活動人員體溫檢測工作。落實對服務物件的體溫檢測等措施,要求參加活動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對體溫異常(體溫超過37.3℃)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的,應拒絕其進入活動場所,按防控指引進行處置。

  (四)嚴格控制室內外活動的參加人數。活動人數超50人的,要制定並報備疫情防控方案。講座、展覽及封閉空間等的服務及活動應當嚴格控制參加人數承載量75%的規定,科學疏導人流,減少人員聚集。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參加人員原則上控制在舉辦場所最大容納人數的50%以內,引導人員有序進出。

  (五)鼓勵和推廣線上公共文化服務和線上文化活動。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和博物館等應透過各館的數字化平臺開展提供線上公共文化服務。

  四、應急處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溝通機制

  各文化場館應當建立疫情應急溝通機制,瞭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疾控機構、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等聯絡方式,並確保全體員工知曉;暢通疫情上報通道,發現疫情應當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告。

  (二)做好發現疫情時的應對處置

  在文化場館中如出現疑似疫情,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現場管理,避免恐慌,在衛生健康部門指導下科學劃定防控區域範圍至最小單位,果斷採取現場封鎖、人員隔離等措施,同時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査、清潔消毒等後續工作並暫時關閉場所。

  五、實施屬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場館、鎮(街)文化站及村(居)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對外開放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協助市,各鎮(街)協助縣(市)區文廣旅體局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主動公佈聯絡方式、承擔屬地公共文化場館疫情防控相關行業管理事宜;要認真組織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切實督促整改,並建立好工作臺帳。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廣旅體局公共服務科科負責解釋。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9

  為及時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減輕疫情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安全,面對當前疫情形勢,現將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應急預案做如下調整。

  一、組織領導

  (一)調整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合科,負責統籌安排市民服務中心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科負責人兼任,負責整體工作安排,監測點管理和局機關防控管理;

  副主任由政務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及視窗單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業公司經理,負責一樓監測點掃碼測溫、業務引導和維穩工作;

  其他各科室負責本區域內疫情防控工作。

  (二)設整應急處置預備隊

  隊長:

  成員:綜合科、政務服務中心、物業公司全體人員。

  承擔協調維穩、人員監控檢測組、消殺防護、應急處置等項工作職責,明確綜合科負責人具體負責總體協調工作。

  二、具體工作職責分工

  (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局機關和市民服務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計劃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總結疫情防控工作;

  3、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貫徹落實本方案各項規定,及時按要求啟動觸發工作機制,督促有關科室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5、做好臨時突發事件的處置。

  (二)應急處置預備隊工作職責

  承擔疫情防控應對措施的制定,及時、準確報告疫情防控資料,按要求及時完成人員排查和流調工作任務,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在疫情防控期內,承擔各類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發檔案、資訊上報、後勤保障等項工作;

  做好一樓疫控檢測現場秩序、宣傳教育和維急工作;

  協調公安部門、衛生部門處置現場突出事件;

  負責各項工作紀律檢查、配合現場協調維穩組開展工作。

  (三)網路化管理工作職責

  綜合科和物業公司要派駐人員進駐監測點,承擔監測點和消殺工作職責;

  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要求執行入廳人員體溫檢測和掃碼測溫,老年人身份證識別等項工作,做好人員分流引導、辦事諮詢服務等項工作;

  具體負責市民服務中心樓體內消毒、防護,對出現問題的重點區域進行隔離消毒處置等項工作任務。牟敦松負責機關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職責。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進廳各視窗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其他各科室負責人承擔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職責。

  三、應急處置程式

  各科室負責人、駐視窗單位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報告責任人,當發現外出返樺人員(重點為中高風險區)或者疑似染病的,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後備案,並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儘快安排相關人員至市民服務中心一樓疫控隔離室進行隔離,按照相關程式儘快將涉事人員移交所在地社群進行管控,並做好登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要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增強“四個意識”,壓實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主體責任,規範開展摸排和防控工作,並深刻認識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黨員幹部要加強組織紀律,堅決服從安排,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應急值守

  實行領導帶班的24小時值班制度,發生疫情,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員未經報備離樺,特殊情況經同意後,方可外出,並及時向所在地社群報備。物業公司要加強重點區域消毒、防護工作。防控辦公室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及時做好各類通知和檔案的上傳下達等項工作。

  (三)責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翫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排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各項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以及阻礙依法撲疫等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場監管部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10

  為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攻堅戰,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疫情聯防聯控工作要求,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工作要求,強化疫情防控工作,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堅戰,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全縣自然資源系統大局穩定,為建設清涼綠色秀美幸福新陵川作出應有貢獻。

  二、總體要求

  本著“預防為主、依法防控、科學救治、屬地管理、聯防聯控”的原則,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在我局傳播和蔓延,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全體幹部職工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三、主要措施

  (一)適度做好宣傳引導。按照科學、客觀、適度的原則,做好疫情防範應對宣教工作,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新聞宣傳和風險溝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引導幹部職工保持健康心態,增強自我防護意識。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情,防止炒作和不實報道。同時,做好辦公場所衛生清潔工作,保持正常空氣流通。

  (二)嚴格控制會議數量。鑑於疫情具有傳染性,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組織開展大型會議,減少會議數量,不開不必要會議。不邀請外單位人員來我局開展交流考察活動,要求各小單位工作彙報儘可能透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聯絡。

  (三)嚴格控制人員流動。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派員赴外地考察學習,一般不安排人員出差。全體工作人員要帶頭勸導身邊人減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場所,不串門、不集會、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況登記制度。建立外出人員、外來人員來訪接待登記、請假登記制度。局機關及各基層所、事業單位要確定一名同志為聯絡員,具體負責本單位外出人員、外來人員接待登記、請假登記,堅持每日登記,發現情況及時報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建立疫情報告制度。局機關及各基層所、事業單位要對本單位幹部職工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發現有發熱、咳嗽的,及時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同時赴醫院就診。對醫院診斷須隔離者,要採取相應措施,防止交叉傳染。

  四、相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不走過場、抓出實效,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股室、基層所、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全域性疫情預防控制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局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股室、基層所、事業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疫情預防控制工作第一責任人,層層落實責任。

  (三)強化執紀問責。全系統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中起先鋒模範作用。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擔負起監督職責,對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敷衍塞責、不負責任者,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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