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用8篇)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通用8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l.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l.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訊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資訊,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群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群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群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衛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排程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衛工作。

  衛生監控組由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資訊,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路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資料。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資訊,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資訊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絡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洩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援。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釋出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定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援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群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群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群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群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群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群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路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資訊,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群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裝置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群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臺、對講機等通訊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衛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衛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裝置: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訊工具:行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裝置:帳篷、行軍床、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膠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透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資訊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2

  一、成立疫情防控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鐵清獸醫站,由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有:協辦單位有:水清工商所、鐵清防保所、鐵清派出所

  二、疫點、疫區劃定:

  一旦發生疫情、由動檢站人員立即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經觀察分析疫情情況,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並由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劃定疫點、疫區。

  三、採取緊急捕殺措施

  由鎮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在疫區內進行全面捕殺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過任何一隻畜禽,宰殺過後進行全面消毒,銷燬深埋,作無害化處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點,疫區內飼養的畜禽,嚴禁轉運,銷售點由工商行政部門在集貿進行巡查,一經查出,給予嚴防處罰。

  五、強制檢疫措施

  在集貿市場進行檢查的畜禽,及其產品必須嚴格實行檢疫檢驗制,經檢驗合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方可銷售,對進行檢驗的動物及其產品必須實行報檢制度和消毒制度,對運載的動物用產品經檢疫不合格的,實行強制銷燬。

  六、密切做好預防、消毒、接種工作

  在發生疫情的疫點,疫區內以及過往的人和車輛實行強制消毒,對周邊未染疫的畜疫實行緊急接種,若凝似人畜共患的傳染病由防保所人員進行緊急接種。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疫情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維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3U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3U、3U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3U、3U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3U、3U廣東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3U、3U廣東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3U、3U東莞市控制和撲滅高致病性禽流感應急預案3U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業生產嚴重損失和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1.4 工作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全鎮統一領導、各村(居)委會、各有關單位負責、業務部門指導、各方聯合行動”的方針。

  1.4.1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鎮政府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清溪動物衛生監督分所負責指導各村(居)委會撲滅本轄區範圍內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各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1.4.2 快速反應,高效運轉

  鎮應急辦和農林水辦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體系、應急反應機制和應急處置制度,提高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能力;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要迅速作出反應,採取果斷措施,及時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

  1.4.3 預防為主,群防群控

  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防疫知識的宣傳,提高全社會防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意識;宣傳普及突發重大動物疫病防治知識,動員全社會力量掀起群眾性防疫運動。採取免疫接種、檢疫、消毒、隔離、封鎖、撲殺、加強飼養管理和改善環境條件等綜合性防治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並根據需要定期開展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開展疫情監測和預警預報,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疫情早發現、快行動、嚴處理,有效地預防、撲滅、控制疫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依靠群眾,全民防疫,動員一切資源,做到群防群控。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2.1.1 應急指揮機構

  鎮政府成立防制重大動物疫情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全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處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重大決策。領導小組由鎮委副書記、鎮長黃沛林同志擔任組長,鎮委委員姚偉民同志、副鎮長王潤成同志、副鎮長尹德明同志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農林水辦公室),主任由農林水辦公室主任許峰同志兼任。辦公室的職責是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制定具體防控政策,部署撲滅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按要求落實各項防控措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黨政辦公室、宣傳教育辦公室、農林水辦公室、經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財政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農技中心、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城管執法分局、環保分局、清溪醫院等有關單位組成。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黨政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防制重大動物疫情的各項工作。

  宣傳教育辦公室:做好重大動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治知識、防治對策和措施的宣傳和普及、加強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宣傳報道、消除廣大群眾的恐懼心理、維護社會穩定。

  農林水辦公室:負責組織制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組織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獸醫站)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調查處理與控制工作;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根據防控工作需要,依法對有關區域實施封鎖等建議,並參與組織實施;緊急組織調撥動物疫苗、消毒藥品、防護用品等應急防疫物資;提出啟動、停止疫情應急控制措施的建議;參與組織對疫點、疫區及其周圍群眾的宣傳工作;組織對撲疫補償等費用和疫情損失的評估;指導各村(居)委會的防疫工作。

  經貿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全鎮農貿市場監測和儲備動物產品的管理,適時組織市場調控,嚴厲查處疫情期間的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市場穩定;組織做好定點屠宰場的隔離、消毒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負責對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統一組織開展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受、分配社會各界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

  農技中心、動物衛生監督分所(獸醫站):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開展現場臨床診斷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疫病監測,負責對疫點、疫區的消毒、隔離、撲殺、無害化處理、提出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

  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疫情期間公共場所的消毒、衛生等工作。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4

  為及時有效預防和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地減輕疫情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安全,面對當前疫情形勢,現將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應急預案做如下調整。

  一、組織領導

  (一)調整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綜合科,負責統籌安排市民服務中心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綜合科負責人兼任,負責整體工作安排,監測點管理和局機關防控管理;

  副主任由政務服務中心主任兼任,負責政務服務中心及視窗單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業公司經理,負責一樓監測點掃碼測溫、業務引導和維穩工作;

  其他各科室負責本區域內疫情防控工作。

  (二)設整應急處置預備隊

  隊長:

  成員:綜合科、政務服務中心、物業公司全體人員。

  承擔協調維穩、人員監控檢測組、消殺防護、應急處置等項工作職責,明確綜合科負責人具體負責總體協調工作。

  二、具體工作職責分工

  (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職責

  1、研究制定局機關和市民服務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計劃及方案;

  2、研究部署和總結疫情防控工作;

  3、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貫徹落實本方案各項規定,及時按要求啟動觸發工作機制,督促有關科室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5、做好臨時突發事件的處置。

  (二)應急處置預備隊工作職責

  承擔疫情防控應對措施的制定,及時、準確報告疫情防控資料,按要求及時完成人員排查和流調工作任務,不得瞞報、遲報、漏報;

  在疫情防控期內,承擔各類防控文字材料起草、收發檔案、資訊上報、後勤保障等項工作;

  做好一樓疫控檢測現場秩序、宣傳教育和維急工作;

  協調公安部門、衛生部門處置現場突出事件;

  負責各項工作紀律檢查、配合現場協調維穩組開展工作。

  (三)網路化管理工作職責

  綜合科和物業公司要派駐人員進駐監測點,承擔監測點和消殺工作職責;

  工作人員要嚴格按要求執行入廳人員體溫檢測和掃碼測溫,老年人身份證識別等項工作,做好人員分流引導、辦事諮詢服務等項工作;

  具體負責市民服務中心樓體內消毒、防護,對出現問題的重點區域進行隔離消毒處置等項工作任務。牟敦松負責機關食堂疫情防控工作職責。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進廳各視窗單位疫情防控工作職責。其他各科室負責人承擔本科室疫情防控工作職責。

  三、應急處置程式

  各科室負責人、駐視窗單位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報告責任人,當發現外出返樺人員(重點為中高風險區)或者疑似染病的,應立即向辦公室報告後備案,並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儘快安排相關人員至市民服務中心一樓疫控隔離室進行隔離,按照相關程式儘快將涉事人員移交所在地社群進行管控,並做好登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

  要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增強“四個意識”,壓實疫情防控網格化管理主體責任,規範開展摸排和防控工作,並深刻認識到疫情防控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黨員幹部要加強組織紀律,堅決服從安排,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應急值守

  實行領導帶班的24小時值班制度,發生疫情,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按要求任何工作人員未經報備離樺,特殊情況經同意後,方可外出,並及時向所在地社群報備。物業公司要加強重點區域消毒、防護工作。防控辦公室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及時做好各類通知和檔案的上傳下達等項工作。

  (三)責任追究

  疫情防控期間,出現翫忽職守、失職、瀆職,不服從統一指揮、排程,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組織協調不力,推諉扯皮,各項措施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以及阻礙依法撲疫等情形的,按照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5

  為有效預防重大疫情,我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與應對近期州、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系列會議總體部署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映和應急處理能力,將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的軌道,確保全鄉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全鄉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 宣傳有關傳染病知識,提高官全鄉共衛生意識,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染病傳播和蔓延的途徑。

  2、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傳染病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就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反應 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疫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應急措施 遇有疫情發生,應做到

  1、嚴格隔離,切斷傳染源的原發地立即進行隔離,妥善安排醫院就診,指導消毒及疫情調查。

  2、對所有疫情發生地點或人群實施隔離控制措施,並進行嚴格消毒檢疫。

  3、對傳染病人可能經過或停留的場所進行消毒。

  4、對傳染病人可能接觸的人員進行檢疫。

  5、疫情發生後可請防疫部門專職消毒人員進行消毒。

  四、工作紀律

  1、嚴格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

  2、嚴格保守相關紀律要求;

  3、嚴禁擅自離崗、脫崗;

  4、保持通訊暢通,手機 24 小時開機;

  5、冬季值班幹部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請假外出;

  6、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造成工作失誤的,一切後果自負。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6

  落實以社群防控為主的綜合防控措施,指導社群科學有序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發現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擴散和蔓延,減少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等相關檔案規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黨政牽頭、社群動員,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項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二)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原則,做好社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現、防控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相關定義

  (一)社群。

  本方案中“社群”是指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所轄的城鄉社群(即城市社群和村)。

  (二)社群疫情劃分

  1.社群未發現病例。

  指在社群居民中,未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2.社群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

  社群出現病例,是指在社群居民中,出現1例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現續發病例。

  暴發疫情是指14天內在小範圍(如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棟樓同一單元等)發現2例及以上確診病例,病例間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觸導致的人際傳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群傳播疫情。

  指在社群居民中,14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感染來源不清楚的散發病例,或暴發疫情起數較多且規模較大,呈持續傳播態勢。

  (三)疫點、疫區的劃分

  1.疫點。

  如果社群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將病例可能汙染的範圍確定為疫點。原則上,病人發病前3天至隔離治療前所到過的場所,病人停留時間超過1小時、空間較小且通風不良的場所,應列為疫點進行管理。疫點一般以一個或若干個住戶、一個或若干個辦公室、列車或汽車車廂、同一航班、同一病區、同一棟樓等為單位。

  2.疫區。

  如果出現了社群傳播疫情,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將該社群確定為疫區。

  (四)密切接觸者

  與病例發病後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採取有效防護者:

  1.與病例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與病例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與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與病例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直接治療及護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3.與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並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過病人的人員,該病人的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經調查評估後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

  4.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後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

  三、社群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群未發現病例

  實施“外防輸入”的策略,具體措施包括組織動員、健康教育、資訊告知、疫區返回人員管理、環境衛生治理、物資準備等。

  1.組織動員:社群要建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組織體系,以街道和社群幹部、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和家庭醫生為主,鼓勵居民和志願者參與,組成專兼職結合的工作隊伍,實施網格化、地毯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對社群、樓棟、家庭進行全覆蓋,落實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種手段,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識宣傳,積極倡導講衛生、除陋習,摒棄亂扔、亂吐等不文明行為,營造“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圍。

  使群眾充分了解健康知識,掌握防護要點,養成手衛生、多通風、保持清潔的良好習慣,減少出行,避免參加集會、聚會,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場所時做好防護,戴口罩,避免接觸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禽類或其糞便。

  3.資訊告知:向公眾釋出就診資訊,出現呼吸道症狀無發熱者到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就診,發熱患者到發熱門診就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到定點醫院就診。

  每日釋出本地及本社群疫情資訊,提示出行、旅行風險。

  4.疫區返回人員管理:社群要釋出告示,要求從疫區返回人員應立即向所在社群報告登記,每天上午9點,下午3點自測體溫兩次,並將體溫和健康狀況每天下午4點前向社群報告,主動居家隔離14天。

  街道辦事處每天下午5點前將彙總報表(附件2、3)報嶗山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金宏。

  體溫超過37.3℃立即電話報告社群,社群要立即向街道辦事處、所屬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報告。由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安排120救護車轉運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將資訊立即報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5.環境衛生治理:社群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築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處理垃圾汙物,消除鼠、蟑、蚊、蠅等病媒生物孳生環境。

  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資準備:社群和家庭備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資,如體溫計、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群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

  採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策略,具體包括上述6項措施,以及密切接觸者管理、加強消毒。

  1.密切接觸者管理:充分發揮社群預防保健醫生、家庭簽約醫生、社群幹部等網格管理員的作用,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開展排查並實施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有條件的應明確集中觀察場所。

  每日隨訪密切接觸者的健康狀況,指導觀察物件更加靈敏的監測自身情況的變化,並隨時做好記錄。做好病人的隔離控制和轉送定點醫院等準備工作。

  2.消毒:社群要協助疾控機構,做好病例家庭、樓棟單元、單位辦公室、會議室等疫點的消毒,以及公共場所清潔消毒。

  (三)社群傳播疫情

  採取“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策略,具體包括上述8項措施,以及疫區封鎖、限制人員聚集等2項措施。

  1.疫區封鎖:對劃為疫區的社群,必要時可採取疫區封鎖措施,限制人員進出,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員聚集:社群內限制或停止集市、集會等人群聚集的活動,關閉公共浴池、溫泉、影院、網咖、KTV、商場等公共場所。

  必要時停工、停業、停課。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7

  一、工作機構

  成立xx企業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組 長:建議由企業法人擔任

  副組長:建議由各副總擔任

  成 員:建議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

  下設隔離組、消殺組、防護用品保障組、維護穩定組等工作組,具體負責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二、職責分工

  (一)隔離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負責對需對觀察隔離的員工設定專門的隔離區,並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負責定時向區防疫指揮部報告每日情況。

  (二)消殺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負責按照相關規定對企業內部各類場所開展環衛保潔、開窗通風、專業消殺等工作。

  (三)防護用品保障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負責採購、儲備應急物資和防護用品。

  (四)維護穩定組

  組 長:XXX

  成 員:XXX

  職 責:負責廠區、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離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做好人員情緒穩定工作,開展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引導。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後,企業做好疫情報告,同時配合各相關部門做好預防、控制等應急處理工作, 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四、應急處置措施

  企業一旦發生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疫情報告

  員工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呼吸困難等呼吸道症狀人員或疑似人員時都應立即向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縣級衛生疾控部門報告。

  (二)疫情處置

  1.當發現體溫超過37.3℃,並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的人員時,應第一時間就地實行隔離,做好詳細資訊登記,由當地衛生院按要求轉運至定點醫院進行篩查、診治。

  2.企業在接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確診通告後,應立即全面停止生產活動,禁止人員外出或外來人員進入。

  3.配合衛健、疾控等相關部門,對密切接觸人員進行登記、建檔,並在指定隔離區進行醫學觀察14天,每天早、晚監測2次體溫;其他人員加強體溫監測,每天測溫不少於2次。未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不得解除隔離。

  (三)疫情管控

  1.對確診或疑似人員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應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封存,由區疾控部門負責檢測、消殺、處理。其他人員應儘可能不進入確診或疑似人員發病地點,以防傳染。

  2.每天按要求進行消殺,消殺範圍包括辦公、廠房、宿舍、食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地面、物體表面,及隔離人員排洩物與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後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離人員的生活必須品的配給。

  2.組織排查對必須的防護用品庫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採購、合理庫存。

  村委會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篇8

  為保證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和流行時有效預防和快速應對,及時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發和流行,最大限度地減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全縣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上級有關檔案要求,構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範體系,確保任何一所學校發生疫情時,能快速獲得資訊,立即組織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縣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標

  高度重視學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強化責任意識,做好春節和寒假期間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點環節,不得舉辦聚集性活動,要面向離校學生,透過微博、微信公眾號、家長群、學生群等網路渠道發放假期生活提示,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普及疫情防治知識和防控要求,引導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以預防為主,外堵內防。

  三、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學校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學生、教職工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成立汪清縣教育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急處理指揮部,教育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指導和督促學校認真履行職責,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應急處理工作;

  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展形式,依法決定採取必要的措施。

  領導組設組長1人,副組長4人

  組長:xx

  組長工作職責:負責疫情防控的應急處理指揮統籌工作。

  副組長:xxx

  副組長工作職責:負責抓好所分管學校的疫情防控監督工作。

  成員: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負責人和幼兒園園長。

  成員職責:科室負責人結合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所管轄工作範圍內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學校負責人制定學校的疫情防控實施方案,實行每日疫情“零報告”制度,做好

  學生、教職工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體衛藝科,主任由xxx兼任。

  辦公室職責:負責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上報、傳遞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資訊,形成階段性及總體應急工作報告。

  四、疫情監測、發現和報告

  (一)病例監測和發現。

  各學校應提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診斷和報告意識,對於不明原因發熱、咳嗽等症狀的病例,應注意詢問發病前14天內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瞭解本人近期有無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地區的旅行史,或哺乳動物、齧齒動物、禽類等,尤其是野生動物的接觸史,及其與類似病例的密切接觸史。

  (二)報告。

  學校一旦發現師生有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生,立即由所屬學校組成的事件處理小組對有症狀的師生進行觀察、詢問、隔離,同時向縣教育局報告情況,縣教育局在接到報告後第一時間,將初步調查的疫情情況向上級部門報告,及時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隨時上報進展情況,嚴格控制事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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