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11篇)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指揮

  1、總指揮:全面組織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撲救火災和人員、物資的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滅火行動組組長:人數:20

  4、通訊聯絡組組長:人數:2

  5、疏散引導組組長:人數:3

  6、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人數:3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並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防栓進行撲救。

  2、消除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

  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作戰。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1、任何人發現火災後,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報告火警:可高聲喊“著火了”,也可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接到火警訊號後,應立即進行確認。當確認起火後,立即通知本單位人員趕赴現場,並向安全生產指揮部彙報。按安全生產指揮部的部署,通知有關人員採取行動。撥打“119”報警時應說:祖各莊東口喬本電器廠,並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後應派人到門口路口迎接消防隊進入火場。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開啟,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內的雜務,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撤離。

  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的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將火場內的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六、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為有效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儘可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在發生火災時,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全面展開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疏散和安全防護。

  3、在市場內發現煙霧或接到火情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帶領滅火行動組實行緊急撲救,在火災初起或較小時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救。如在確定火災無法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時,根據指令立即啟動消火栓滅火,並立即報警。(報警電話:119)

  4、發生火災事故,白天早8點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動組組長帶領疏散小組的成員負責疏散現場車輛和人員,及時為消防車開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在不同地點由組長機動掌握指揮。

  5、火災的撲救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白天在早8點到下午5:30由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及成員負責報120進行急救,並把受傷人員迅速帶離火災現場。

  6、夜間發生火災事故,由保安隊實施緊急救援,同時立即通知各組和在場人員緊急到達火災現場,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人員分工展開救援。

  七、安全防護程式和措施

  1、劃定警戒線,確定境界範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壞人藉機進行破壞和盜竊。

  2、協助醫護人員救護火場受傷傷員。

  3、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等待火災調查人員的到來。儘快查明火災原因。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2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3

  一、目的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透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透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群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釋出預警及處置資訊,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xx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xx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資訊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執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呼叫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效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群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援。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農業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辦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農業領域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編制目的。規範我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轄區內農業領域(種植業、畜牧業、農墾漁業、種業、農機領域等)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二)嚴格制度,分級負責。嚴格執行農業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事故報告制等,把安全防範落到實處。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指揮下,市農業農村局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機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加強管理、及時上報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和處置。

  (三)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實行屬地管理責任制,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做好一線排查,加強組織、指導和協調。

  (四)依靠科學,依法規範。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採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確保應急處置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預防為主、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隊伍建設、裝備配置、預案演練等應急準備工作。

  第二章組織體系

  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由市、縣、企三級應急組織組成。

  第五條市級應急組織。市農業農村局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市農業農村局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全市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六條縣(市、區)應急組織。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和技術組,領導小組由局長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技術組由縣(市、區)及鄉鎮技術骨幹組成,負責組織、協調轄區內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急組織。涉農領域企業成立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善後處置工作。

  第三章預防機制

  第八條健全預防機制。

  (一)建立政府領導指揮、企業應急預防、專業隊伍救援、社會參與救援的應急預防控制機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電話,依託企業、鄉鎮站(所)等一線單位,建立覆蓋面廣、響應迅速、救援高效的應急聯動機制。

  (三)建立安全隱患治理長效機制。透過製作板報和發放安全掛圖或手冊等形式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安全責任主體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加強技術指導,在糞汙儲存池、沉澱池、沼氣池等周邊設立警示牌、護欄或加蓋防護板,防止人畜誤入。對有機肥加工等場所要制定並嚴格執行機械操作規程,防止人員受傷。對沼氣池等有限空間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預警行動。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後,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報告,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應急準備和預警行動。

  第十條資訊報告預防、預警。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按規定及時向市農業農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處置。

  第四章應急響應及保障

  第十一條應急響應。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農業領域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局,並按有關規定啟動市級應急預案;未造成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應妥善處置並按一般事故予以上報。

  第十二條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後,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赴事故現場處置,及時上報事故情況。根據事故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級部門啟動預案實施救援。

  第十三條現場評估。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根據需要對事故進行評估,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依據。

  第十四條善後處理。按照本級政府的安排部署,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

  第十五條應急保障

  (一)建立應急救援體系,完善市、縣、企三級應急救援組織,健全應急救援機制,形成市、縣、企三級應急預案體系。

  (二)根據農業領域安全事故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三)加強對企業負責人、工人的培訓和後期管理人員的配置,充實應急救援隊伍,適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要組織應急預防避險、避災減災、自救互救常識和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應急人員培訓。

  第十六條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小組對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按有關規定上報。總結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善後處理結果、經驗教訓和改進措施等。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農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八條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對拒不執行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責任的;瞞報、遲報事故資訊,影響事故應急救援的;在事故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阻礙應急工作人們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本預案由太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XXX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XXXXXX

  成員: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透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6

  1.適用範圍

  1.1本預案適用於安裝工程分公司在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對和處置。

  1.2本預案歸口管理部門為安裝工程分公司辦公室。

  2.風險分析與事件分級

  2.1風險分析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各種自然災害以及中暑、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為了保工程的順利開展,採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及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保證廣大職工的職業健康安全,以及在發生傷亡事故時有應急處置辦法,根據施工生產過程中五大傷害的實際制定本施工安全應急預案。

  2.2事故分級

  (1)輕傷事故:只有輕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一次事故只有重傷無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編制的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勞動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3國家和地方職業健康安全有關規定

  3.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檔案

  3.5山東清源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

  4.組織機構及職責

  安裝工程分公司應急組織機構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

  4.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工作職責:

  (1)審定本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全面指導分部的應急救援工作;

  (3)落實集團公司有關應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負責組建應急指揮部或指定人員到現場指揮應急搶險工作,對應急搶險重大問題進行上報、決策;

  (5)上報事故資訊;

  (6)負責審定下達和解除預警資訊,負責下達應急響應程式的啟動和終止指令;

  (7)應急響應結束後,安排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評估和總結;

  (8)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和培訓廣大職工掌握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程和規章制度;

  (9)針對施工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觸電、火災等各種自然災害以及急性中毒事件等均會對職工造成人身傷害的危險,制定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4.2應急辦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員:土建專案部、安裝專案部全體人員

  主要工作職責:

  (1)負責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應急管理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一系列檔案指示精神和本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的會議決議,有關要求等;

  (2)負責24小時應急值守,接收各類突發事件的報告,跟蹤事件的處置狀況,收集相關資訊並做好上報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組織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稽核,釋出和管理備案等工作;負責制定、報批和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培訓計劃;

  (4)負責應急資金計劃的制定;

  (5)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制度的編制,落實,制訂應急物資和裝備配備計劃,負責應急物資的定期檢查等;

  (6)負責應急隊伍建設,制定並實施應急隊伍的培訓與演練計劃等;

  (7)組織應急演練,應急培訓、應急物資和搶險救援隊伍等,並對施工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管理。

  4.3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是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醫療救治組、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保安組。

  (1)現場搶險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確定的各項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救護,設定隔離區域;負責協助外部救援和醫療隊伍開展工作;

  (2)醫療救治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醫療室全體人員為醫療救治組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搶救受傷人員,組織搶救所用醫用物質;

  (3)後勤保障組

  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成員:辦公室人員

  主要職責:保障應急救援物質的供應,平時對所用物質妥善管理;

  (4)善後處理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受傷人員的後續醫療救治;負責核實受傷人員情況及其親屬的接待,安撫;負責恢復現場施工工作。

  (5)事故調查組

  組長:專案負責人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負責保護事故現場,蒐集事故資料;負責事故調查,確定事故損失,性質、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處理意見等。

  (6)保安組

  組長:專案部保安部負責人

  成員:專案部保安部負責全體保安員為組員

  主要職責:負責人員與事故現場的隔離、警戒;

  5.監督與預警

  5.1風險監督

  5.1.1工作職責

  土建專案部、安裝專案部負責風險監督工作.負責與各施工單位對接,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佩戴情況,及時獲取事故資訊,及時應急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上報。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釋出預警通報,通知各部門作好應急準備。

  5.1.2監督方法

  (1)工程專案在組織招標過程中嚴格稽核投標單位的資質;

  (2)簽訂施工合同過程中嚴格界定事故責任,由集團法務部把關稽核;

  (3)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落實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4)與施工人員及時交流,避免出現情緒意外現象;

  (5)對施工現場周圍環境分析研判危險因素;

  (6)與施工工程所在單位人員配合監督、管理施工過程。

  5.2預警資訊釋出

  應急辦公室接到預警資訊後,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結合事故等級,研判可能造成的後果,綜合判斷情況的緊急程度,確定預警級別。由應急辦公室採用電話,簡訊等方式釋出預警資訊,預警資訊包括可能發生事件時間、地點、可能影響的範圍以及應採取的措施等。

  5.3預警行動

  各應急救援工作組接到預警資訊後進入待命狀態,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4.4預警調整和結束

  應急辦公室根據事故的變化情況,報請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釋出調整或解除預警資訊通知。

  6.應急響應

  6.1資訊報告

  6.1.1輕傷事故:應由專案部在24小時內報告公司領導、生產辦公室和公司總工會;

  6.1.2重傷事故:公司在接到分公司和專案部報告後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工會組織;

  6.1.3重傷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公司在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單位、安全監督部門、工會組織和人民檢察機關,填報《事故快報表》,公司工程部負責安全生產的領導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應到達現場;

  6.1.4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別重大事故:公司應立即報告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時報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工會組織、人民檢察機關和監督部門,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人)應在接到專案部報告後4小時內到達現場;如路途比較遠確實無法趕赴現場時,應立即委託臨時代理人進行指揮活動,並應在1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

  6.1.5急性中毒、中暑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6.1.6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災事故:應同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6.1.7員工受傷後,輕傷的送工地現場醫務室醫治,重傷、中毒的送醫院救治;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的,公司應在8小時內通知安全監督部門處理;

  6.1.8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人群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報告單位,聯絡人及通訊方式。並儘可能提供以下資訊:事故型別,嚴重程度、可能原因、巳採取的'措施,事故可能發展趨勢。

  6.2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環境和條件等第一手資料,並熟悉掌握安全法規、安全技術標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各種安全技術措施有充分的時間作準備,保證各種安全措施的落實。

  6.2.1“高處墜落”的應急措施

  防止高空墜落的重點是防止架上墜落。於是要求腳手架必須由架子工進行搭設和拆除,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必須認真把好十道關口,即安全交底關、材質檢查關、尺寸關、鋪板關、欄護關、連線關、承重關、上下關、保險關和檢驗關。其他如懸空墜落、臨邊墜落等也是事故發生中較高的類別。防止高空墜落髮生最根本的措施還應從物和人兩方面進行落實,物的方面就是要有滿足規範規定的防護設施,從人的方面來講,就是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滿足一定要求,即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年齡不滿18週歲和飲酒以後,均不得從事高空作業;6級以上大風及雷暴雨天,以及夜間施工照明不足的情況下,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此外,高空作業人員要正確使用安全帶。在高空作業時,必須把安全帶的繫繩掛在牢固的結構物、吊環或安全拉繩上,且應認真複查,嚴防發生虛掛,脫鉤等現象。使用安全帶繫繩長度需要3m以上時,應使用加有緩衝器裝置的專用安全帶,使用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減少墜落時的衝擊高度。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使用期間如發現異常現象,應提前報廢,高空作業無處掛安全帶時,應專門設定掛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杆等,否則,不能施工作業。

  6.2.1.1“三寶”防護措施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挽救了無數職工的生命,已被建築企業廣大職工公認為安全“三寶”

  (1)進入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安全帽。進人施工現場的職工必須戴好符合標準的安全帽,帽襯與帽殼之間必須保持4~5cm的間隙,並要繫好帽帶,防止脫落,防止墜落物件把帽子打掉致傷頭部。

  (2)懸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凡在2m以上懸空作業,必須繫好符合要求的安全帶,若有的懸空作業點沒有掛安全帶的條件時(如:行車梁的上部、吊裝屋架上弦等),施工負責人應為工人設定掛安全帶的安全繩、安全欄杆等。

  (3)高處作業點的下方必須設安全網。凡無外架防護施工,必須在高度4~5m處設一層固定安全網,每隔4層樓再設一道固定安全網,並同時設下層隨牆體逐層上升的安全網。凡外架、橋式架、插日架的操作層外側,必須設定小孔安全網,防止人、物墜落造成事故。

  6.2.1.2“四口”防護措施

  (1)凡樓梯口、電梯口(包括垃圾口)、預留洞口(包括管井口),必須設圍欄或蓋板、架網。混凝土預製樓板的預留洞口,可事先預埋鋼筋網。裝置安裝時再剪掉預埋鋼筋網。

  (2)正在施工的建築物所有出入口,必須搭設板棚或網蓆棚。棚的寬度應大於出入口,棚的長度應根據建築物的高度,以5~10m為宜。

  6.2.1.3“五臨邊”防護措施尚未安裝欄杆的陽臺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樓層周邊、跑道(斜道)兩側邊、卸料臺的外側邊等,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設定lm高的雙層圍欄或搭設安全網。

  6.2.1.4“架子把住十道關”腳手架在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是一項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萬一腳手架發生故障,往往會造成多人重大傷亡事故。因此,對各種腳手架必須嚴格掌握,認真把好十道關口。

  (1)材質關:嚴格按規定的質量、規格選擇材料;

  (2)尺寸關:必須按規定的間距尺寸搭設立杆、橫杆、剪刀撐、欄杆等;

  (3)鋪板關:架板必須滿鋪,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並經常清除板上雜物,保持清潔、平整。木跳板厚度必須達5cm;

  (4)欄護關:腳手架外側和斜道兩側必須設lm高的欄杆和立網;

  (5)連線關:必須按規定設剪刀撐和支撐,高7m及以上的架子,必須與建築物連線牢固,不得搖晃。

  ①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一根支桿,與地面角度應不大於60°;

  ②架子高度在7m以上和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m,水平每隔7m,腳手架與建築物應至少有一個連線牢固點;

  ③剪刀撐,不論木、竹、鋼管腳手架均應在盡端雙跨內和中間每隔15m設縱向剪刀撐,其最大寬度不超過6跨,與地面呈45'~60°夾角,從上到下連續設定;

  (6)承重關:鋼管腳手架均布載荷,不得超過27MPa。在腳手架上堆磚,只允許單行側擺3層。用於裝修工程,鋼管腳手架的允許載荷最大為20MPa。其他架子(橋樑、吊籃、掛架、挑架等),必須經過計算和試驗確定承過載荷⊙如超載,應採取加固措施以保證安全;

  (7)上下關:必須為工人上下架子搭設馬道(斜道、跑道)或階梯。嚴禁施工人員因從架子爬上爬下而造成墜落事故;

  (8)雷電關:①凡金屬腳手架與一萬伏以上高壓輸電線路的水平距離必須保持5m以上,或者搭設隔離防護層。

  ②一般電線不得直接捆在金屬架杆上,必須捆紮時應加墊木隔離。③凡金屬腳手架高於周圍避雷設施者,架間每隔24m設一個避雷針,針端要高出最高架杆3。5m;

  (9)挑梁關:懸吊式吊籃腳手,除吊籃按規定加工、設欄護和立網外,挑樑架設要平坦和牢固;

  (10)檢驗關:各種架子搭好後,工長必須組織架工和其他作業工種共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方準上架操作。使用時,特別是大風、雷後,要檢查架子是否穩固,發現問題及時加固,確保使用安全。10m以上的腳手架,在操作層下面留一層架板,以保證安全。如因材料不足不能留設安全層時,可在操作層下設張安全網,以防萬一。

  6.2.1.5“屋面天棚有措施”在天棚和輕型屋面(石棉瓦、玻纖瓦等)上操作、行走十分危險,稍踏偏楞木,就會墜落傷亡。因此,凡在天棚和輕型屋面上操作、行走之前,必須在上面搭上墊板或在下方滿搭安全平網。

  6.2.1.6“梯子必須牢又堅”由於梯子不牢發生的高處墜落事故是較多的,因此要求:①梯子要牢;②踏步高度在30~40cm;③與地面夾角60°~70°;④底腳要有防滑措施;⑤頂端捆紮牢固或設專人扶梯。

  6.2.1.7施工現場使用的龍門架(井字架),必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在執行前,要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經確認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6.2.1.8腳手架外側邊緣,應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搭設腳手架,必須編制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操作層的跳板必須滿鋪,並設定踢腳板和防護欄杆或安全立網;在搭設腳手架前,須向工人作較為詳細的搭設交底。

  6.2.2“物體打擊”的應急措施

  施工工過程中,立體交叉作業、吊模、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整體腳手架的升降、都存在著物體打擊的可能,預防物體打擊是生產過程中時刻注意預防的工作

  (1)在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如防護棚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應設警戒區,並設專人監控,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2)機械的安裝和折卸如吊機、施工升降機等的安裝和折卸過程中,工具及零部件等要妥善管理好放置好,要防止工具的滑落,在施工中,要注意精力集中,防止一時疏忽將零部件從高空落下,造成物體打擊事故。

  (3)起重吊裝要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要求,當掛好鋼絲繩索具,起吊時,操作人員要立即遠離吊重物,更不能站在起重臂下方,防止重物墜落和臂杆塌落傷人

  (4)整體腳手架的升降之前在認真檢查,將腳手架上的雜物清理乾淨,機械裝置運轉狀況良好,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再進行升降。

  6.2.3“坍塌”的應急措施

  土方開挖及腳手架是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途徑,具有較大的破壞性,一旦發生坍塌事故必將造成很大的損失甚至人員傷亡。

  (1)在土方開挖前要請地質勘探部門進行地質勘探,摸清實地情況,以便制定針對性方案,採取安全措施;

  (2)開挖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造成士方坍塌故,應採取邊坡支撐加固措施,並在施工中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

  (3)基坑周圍設防護欄杆,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運士的坡度、轉彎半徑應符合有關全規定;

  (4)腳手架要按照施工方案求進行搭設,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增設剪刀撐、連牆杆,其是在臺風和訊期在提前採取加固措施,防止腳手架的坍塌造成事故。

  6.2.4“機械傷害”的應急措施

  施工過程中,大、中、小型施工機械以及手持電動工具等,如使用不當,不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很有可能可能造成機械傷害,應當從安全裝置等方面採取技術措施。

  (1)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並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後,持證上崗;

  (2)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及時做好各級保工作,經常保持機械裝置的完好狀態,嚴禁帶病進行操作;

  (3)機械裝置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裝置訊號應完好無損,有缺損時要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不能使用。

  6.2.5觸電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6.2.5.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觸電傷害的環節

  在建工程與外電高壓線之間不夠安全操作距離或防護不符合安全要求;臨時用電架設未採用TN-S系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雨天、露天電焊作業;不遵守手持電動工具安全操作規程;照明燈具金屬外殼沒有接地保護,潮溼作業沒有采用安全電壓;高大機械裝置未設防雷接地;非專職電工操作臨時用電等。

  6.2.5.2預防措施

  (1)施工現場做到臨時用電的架設、維護、拆除等由專職電工完成。

  (2)在建工程的外側防護與外電高壓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達不到要求的,要增設屏障、遮欄或保護網,避免施工機械裝置或鋼架觸及高壓電線。無安全防護措施時,禁止冒險施工。

  (3)綜合採用TN-S系統和漏電保護系統,組成防觸電保護系統,形成防觸電兩道防線。

  (4)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壓線下方施工,搭設工棚,建造生活設施或堆放構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5)堅持“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配電箱、開關箱要合理設定,避免不良環境因素損害和引發電氣火災,其裝設位置應避開汙染介質侵害、外來固體撞擊、強烈振動、高溫、潮溼、水濺和易燃易爆物等;

  (7)雨天,禁止露天電焊作業;

  (8)做好各類電動機械和手持電動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護,保證其安全使用。凡移動式照明,必須採用安全電壓;

  (9)堅持臨時用電定期檢查制度;

  6.2.6火災、化學物品爆燃或爆炸預防監控措施

  6.2.6.1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6.2.6.1.1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主要環節

  電氣線路超過負荷或線路短路;電熱裝置、照明燈具使用不當,大功率照明燈具與易燃物接觸或距離過近,產生電弧、電火花等。電焊機、點焊機使用時電氣弧光、火花會引燃周圍物體,引起火災;職工生活、住宿臨時用電架設不規範,亂拉亂接;職工在宿舍內明火煮飯、取暖引燃易燃物質等。

  6.2.6.1.2預防措施

  (1)施工組織設計時,要根據電器裝置的用電量正確選擇導線截面;導線架空敷設時,其安全間距必須滿足規範要求;

  (2)電氣操作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範,正確連線導線,接線柱要壓牢、壓實;

  (3)現場用的電動機嚴禁超載使用,電機裝置周圍無易燃物,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電爐子、明火爐;使用碘鎢燈時,燈具與易燃物間距要大於30cm,室內不準使用功率超過60W的白熾燈泡;

  (5)使用焊機時要執行動焊證制度,並有人監護;施焊周圍不能存在易燃物體,並配備防火器材;電焊機要放在通風良好的地方;

  (6)施工現場的高大裝置要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7)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品的倉庫內,照明裝置一定要採用防爆型;導線敷設、燈具安裝、導線與裝置連線均應滿足有關規範要求;

  6.2.6.2易燃、易爆危險品引發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6.2.6.2.1施工現場由於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災、爆炸的主要環節;施工現場,使用油漆、松節油、汽油等塗料或溶劑;使用揮發性、易燃性溶劑稀釋塗料時,動用明火或吸菸;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間隔距離過小。

  6.2.6.2.2預防措施

  (1)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菸,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2)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體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10m;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間隔距離不得小於30m;

  6.2.7中毒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6.2.7.1施工現場可能發生中毒的環節

  人工挖孔樁中,地下存在的各種毒氣;現場焚燒的有毒物質;食堂採購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質或職工食用了腐爛、變質食品;職工冬季取暖時產生的有毒煤氣;

  6.2.7.2預防措施

  (1)人工挖孔樁中,要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2)嚴禁在現場焚燒有毒有害物質;

  (3)工人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不吃腐爛、變質食品;炊事員持健康證上崗;冬季取暖注意室內通風,防止發生煤氣中毒;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避開高溫、高熱時段,防止中暑脫水現象發生。

  6.3響應措施:

  6.3.1火災事故的救援

  (1)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電源開關較遠時,需就近剪斷電線,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2)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搶險人員必須穿戴絕緣用品;

  (3)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沙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4)氣焊作業中,遇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5)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時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講清火災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6.3.2對觸電事故的相應措施

  6.3.2.1使人體脫離電源,方法有拉閘、拔插銷、切斷電線(要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一次只能切斷一根線,以免短路電弧傷人),把電線拉離人體(電線外皮破損時,要借用絕緣工具),把人體拉離電線(不能直接接觸人體,可以拉觸電人身上乾燥的衣服或借用絕緣工具);

  6.3.2.2進行人工搶救

  6.3.2.2.1觸電者脫離電源後,如神志清醒,應先讓其安靜休息,還要走動,然後請醫生或送醫院診治;

  6.3.2.2.2觸電者已昏迷,應先讓其仰臥,解開衣釦、衣帶、腰帶、然後判斷一下是否還有呼吸:觀察胸部、腹部是否有起伏,把手放在鼻孔處是否感到有氖流;再判斷是否有心跳:用手摸頸部或腹股溝處的大動脈,或把耳朵放在左胸區;

  6.3.2.2.3如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如心跳也停止了,應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擠壓,有兩人在場時,一人負責人工呼吸,一人負責心臟擠壓;只有一人在場時,應交替進行之;每次吹氣2-3次,擠壓10-15次;

  6.3.2.2.4進行上述搶救正作的同時,應立即請醫生或送醫院;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一時收不到效果要堅持不懈,不要半途而廢,在送醫院的途中也不要停止;

  6.3.2.2.5待觸電者身上出現屍斑或身體變冷時方可放棄,經過人呼吸,胸外心臟擠壓救活的觸電者,事實證明這些方法確實有效。

  6.3.3機械傷害事故的救援

  (1)對於一些微小傷害,工地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2)較重大傷害者就近送醫院診治。

  6.3.4坍塌事故的救援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就地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者可能全身被埋,可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其呼吸暢通。

  6.3.5中毒事故的救援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中毒事故,讓病人大量飲水、刺激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6.3.6高處墜落事故的救援

  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先對傷病員進行生產自救,如情況緊您可直接撥打報警電話,也可直接將傷病員送往醫院,

  6.4擴大響應

  在當前應急措施難以應對、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時,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及時請示公司應急領導小組調整響應級別,向上級單位請求支援,同時充分尋求屬地政府或救援機構的支援。

  7.應急結束

  在公司/專案部範圍內,應隔傷員得到有效治療,且事故有效控制時,由應急救援日常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宣佈本次事件應急響應結束。

  8.後期處置

  8.1應急響應結束後,按照把事故損失和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及時做好生產,生活恢復工作。

  8.2財務部負責牽頭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及後期保險和理賠等工作。

  8.3事件調查組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及時、準確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制定防範措施,落實責任制,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8.4應急辦公室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檔案等資料,組織各部門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並將總結評估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9.應急保障

  9.1應急隊伍

  由應急領導小組組建現場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現場搶險組(救援、疏散,警戒等)後勤保障組、善後處理組、事故調查組,各組人員由專業相關各部門人員抽調組成,相關人員均應參加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培訓活動。

  9.2應急物資與裝備

  各專案部儲備適量的應急防護設施

  (1)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膠袋、小藥箱;

  (2)搶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輛,該車輪值班時不應跑長途;

  (6)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

  9.3通訊與資訊

  通訊聯絡透過固定電話、手機方式進行。

  9.4應急通訊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7

  一、施工前應對汛、水、電、路等設施詳細的佈置和安排。在隧道開挖時,先做好洞口工程,穩定洞口的邊坡,仰坡,做好尺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影響隧道的施工安全。

  二、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及安全技術交底。進入隧道洞內的所以工員,必須按規定佩帶防護用品,遵章守法,聽從指揮。對各段的危險點、危險源,作好施工安全方案和防護措施,以防應急事故的發生。

  三、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劉巍任指揮長。隊員由20名強壯精幹、經過專門救援搶險知識培訓的職工組成。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建立24小時輪流值班制,在炸藥庫配置各類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滅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沙土、堆、鐵鏟、報警器、對講機等,配置的各種搶險裝置、車輛、防護用品,注意維護及保養,專物專用,保證一旦發生事故,可以充分利用。指揮部搶險隊要能根據現場情況,儘速到達事故現場,儘速做出判斷,及時搶險,使損失減少或控制在最低的限度。指揮部綜合辦公室和當地的安全質量監督、公安消防119、勞動部門、120救護中心建立有效便捷的聯絡,有關聯絡電話要在專案上公示,確保救援及時,減少企業財產損失。

  五、專案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組織隊伍進行搶險,應在第一時間搶救傷員,防止、控制現場再出危險,要將傷員立即送到醫院搶救,確保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及時向上級機關及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

  六、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的原因、性質、責任,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總結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應對可能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員和財產的損失,指導專案部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的進行,根據專案施工現場特點,對容易出現突發事故的危險源進行嚴格控制管理,制定出《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專案的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設計單位:徐州市民用建築設計研究院

  勘探單位:江蘇省第二地質工程勘察院

  監理單位:

  建築面積:

  結構層次:

  開、竣工日期:

  安監單位:徐州新城區安監站

  安全監督證號:

  二、專案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1、專案經理:

  2、專案技術負責人:

  3、施工員:

  4、安全員:

  5、技術員:

  6、質檢員:

  三、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救護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組長職責:下達應急救援指令,將事故情況的應急內容立即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並負責整個計劃的全面指揮、全面實施。對現場臨時計劃採取的應急措施,有最終的安全措施權。

  副組長職責:組長不在時代行使組長職責。組長在時,負責通訊,協助工作,參與組織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

  組員職責:全面負責救援人員的調動和救援工作的實施參加制定救援措施並實施救護。負責事故的調查、處理、總結。及時將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現場資訊反饋給應急領導,為下一步安全生產提供可靠依據,並對風險重新評價,糾正整改、制定新的風險控制措施。

  五、應急救援施工

  1、由組長向集團公司及有關醫療搶救部門報告。

  2、由副組長負責維護現場搶救、自救並聯系外援單位或人員(醫院、消防等)。

  3、由負責在專案部接車、接人。

  4、由負責現場急救措施的落實、人員安排以及具體救援方案實施。

  5、由負責組織後勤保障,保證物質、費用需要。

  六、救援器材、裝置

  1、應急直撥電話120(徐州急救中心)119(火警)110(盜警)

  在撥打“120”“119”“110”電話通話中,要講清楚傷者的傷情、傷害性質、受傷人或起火的性質、部位。等到救護車或救火車的地點,以及聯絡電話、聯絡人等情況。

  2、集團應急領導小組電話:0516-837702977

  3、應急服務車輛:司機:

  4、專案部急救藥材、單架、滅火器材

  七、安全事故人身傷害救護單位

  工程所在地:徐州市清風路東側

  徐州中心醫院

  徐州中醫院

  八、應急救援預案的公示

  應組織全體員工學習專案部《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工程開工前將應急求援預案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如:黑板報、宣傳欄)公示,告之現場全體員工。

  九、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

  建築工程常見危險因素有:

  ①物體打擊、

  ②車輛傷害、

  ③機械傷害、

  ④起重傷害、

  ⑤觸電、

  ⑥火災、

  ⑦高處墜落、

  ⑧坍塌、

  ⑨中毒和窒息。

  十、現場救護應急程式

  1、事故發生後,專案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及時響應,啟動專案部制定的應急求援預案計劃,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並利用最快速的通訊方式聯絡急救中心,並及時將事故傷亡情況上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2、保護好事故現場,不故意拖延不報,服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排程,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3、重大事故,專案部應在十分鐘內上報集團公司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救援小組立即啟動救援預案,及時趕赴事故現場指揮、調查、做好善後工作。

  4、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專案部應急求援小組應專案工程全部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進行及時糾正整改,穩定施工人員的情緒,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及應急知識的教育培訓。

  5、對原有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措施在事故基上進行重新評估,制定出減少事故風險的控制措施,報集團公司質安部。

  十一、應急原則

  1、若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按照“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原則,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搶救治療,安排好護理人員。

  2、急救原則:先救命,後治療或根據醫院急救原則,全力搶救。

  3、現場搶救步驟:將傷員先搶救出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止血,一般包紮,穩定傷員情緒。

  4、急救中心救護車到後,應立即接醫囑做好傷員的搬運,協助醫生做好現場救助工作。

  十二、現場救護常識

  1、骨折急救-工作現場發生嚴重骨折時,必須迅速採取緊急救護,對於骨折傷者,正確的固定是最重要的,固定的方法為:

  ①固定斷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樹枝、木板、柺杖、硬紙板等。長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處上下兩個關節或不使斷骨錯位為準。

  ②脊柱骨折或頸部骨折時,除非是特殊情況如室內失火,否則應讓其留在原地,等待攜有醫療器械的醫務人員來搬運。

  ③從地上抬起時,要多人同時緩緩用力平託,運送時,必須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擔架或繩床,木板上可墊棉被,但不能用枕頭,頸椎骨骨折傷者的頭部須放正,兩旁可用沙袋將頭夾住,不能讓頭隨便晃動。

  2、休克、昏迷急救--由於外傷、劇痛、腦脊髓損傷等可造成傷者在工作現場的休克、昏迷,一般按如下方法處理:

  ①讓休克者平臥,不用枕頭,腿部抬高30度。若屬於心原性休克,同時伴有心率衰竭,氣息不能平臥時,可採用半臥。注意保暖(或降溫)和安靜,儘量不要搬運傷者。如需搬運時,動作要輕。

  ②吸氧氣和保持呼吸道通暢,用鼻導管或面罩給氧。

  ③立即與醫務工作者聯絡,請醫生治療。

  3、嚴重出血搶救--嚴重出血會危及生命,及時有效的現場止血,對挽救傷者的生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常用的止血方法有:

  ①一般止血法:一般傷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鹽水(90﹪氯化鈉溶液)沖洗傷口,在塗上紅汞藥水,然後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的包紮。

  ②壓迫帶止血積壓法:嚴重出血時使用,適用於頭、頸四肢動脈大血管出血時臨時止血。方法是: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壓住比傷口靠近心臟更緊部位動脈跳動處(即止血點)。只要位置找的準,這種方法能馬上起到止血的作用。身體上通常有止血點8處:一般來講,上臂動脈、大腿動脈、撓骨動脈中較常用。上臂動脈:用四個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並壓向臂骨;大腿動脈:用手掌的根部壓住大腿中央稍偏上點的內側;撓骨動脈:用三個手指壓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③其他止血法:止血帶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和加墊屈肢止血法等。

  本應急救援預案自工程開工之日起實施,工程竣工完工後結束。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專案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專案副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xx,電話: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儘快控制事態,儘量減少損失,儘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定義、編制依據及原則

  1、定義: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指公司為減少事故後果而預先制定的搶險救災方案,是進行事故救援活動的行動指南。

  2、編制依據:公司施工生產過程中潛在危險源和事故後果分析。

  3、編制原則:

  1)、預案是針對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受到嚴重破壞而又具有突發性的事故、災害,如觸電、機械傷害、坍塌、火災及自然災害等。

  2)、預案以努力保護人身安全為第一目的,同時兼顧財產安全和環境防護,儘量減少事故、災害造成的損失。

  3)、預案是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4)、預案要結合實際,措施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5)、預案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人員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專案部經理、副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棟號長等相關人員組成,專案部經理任組長、並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1)、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

  2)、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3)、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骨幹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

  4)、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專案部行政負責人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三、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2)、負責建立公司網路系統,保證與各分公司、專案部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絡,並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的彙報工作;

  3)、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2)、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3)、負責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絡及情況彙報。

  4)、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3、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2)、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3)、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4)、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絡及情況彙報;

  5)、負責與相鄰可依託力量的聯絡求救;

  6)、負責工程專案生產的恢復工作。

  4、專案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1)、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裝置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2)、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3)、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4)、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訊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絡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裝置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1)、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裝置;

  2)、危險品資料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3)、救援物資資料庫: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名稱、數量、型號大小、狀態、使用方法、存放地點、負責人、及調動方式;

  4)、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5)、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6)、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7)、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絡方式。

  五、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式和措施

  1、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訊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採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採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採取措施,開展工作。

  1)、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採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裝置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裝置的搶救;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2)、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3)、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並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並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託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後,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後,專案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針對本專案施工特點,橋樑眾多,多為高墩大跨橋樑,施工作業難度大,極易造成橋樑高空墜落等突發事故,為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科學,合理的處置各種橋樑突發事故,特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一、橋樑高空墜落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處理。

  2、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由安全員組織搶救傷員,打電話“120”給急救叫中心,由班組長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其他小組人員協助安全員做好現場救護工作,水、電工協助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由安全員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候救護車輛。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二、橋樑機械傷害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在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三、物體打擊事故

  1、專案部成立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急救援預案。

  四、橋樑其它事故

  專案部應成立各種橋樑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合理分工,正確調配、快速處理橋樑事故的發生及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請求協助,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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