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XXX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 XXX? XXX

  成員: 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透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一、應急救援組織:

  專案部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直接由公司組織成立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作指揮。

  二、專案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對傷亡者及時地進行施救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陰止事故的擴大和更多的人員傷亡。

  三、使用範圍:

  當專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該《專案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世主援預案》,以利傷者能夠及時得到搶救和避免事故的擴大。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四、引用的相關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

  1、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急救,並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急救電話通知急救,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原因。

  3、負責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事故調查。

  5、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事故處理原則,書面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經過。

  6、遵守"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使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到教育,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認真查處事故責任人。按規定實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六、應急準備:

  (一)應急準備:

  汽車一輛,擔架二付,聽診器一個,血壓計一個,氧氣袋二個,藥棉箋十包,繃帶十卷,消毒藥水三瓶,消炎藥品三種。

  (二)急救器材的維護與保養:指定專人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對過期藥品及時更換,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潔衛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急救人員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設定與安排

  1、根據專案部工程規模建立急救機構,隨時提供急救服務,確保及時將受傷和急病人員送去醫院。

  2、專案部急救機構有應定期培訓急救人員,向職工進行急救知識教育,添置急救紅品和器材。

  3、施工現場應有受過急救培訓、掌握搶救技術、熟悉砸事故中營救傷員技能的專職或兼職急救人員,並配備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傷出血急救措施

  1、根據出血的特點、型別(外出血、內出血)和失血的表現,採取正確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採用止血帶止血,其位置應靠近心臟的一端和緊靠傷口處。止血袋不能直接纏在皮膚上,其下應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墊子,其鬆緊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3、一般情況下,止血帶纏緊時間不超過2-3H,且每隔40-50min鬆懈一次。

  4、纏止血帶後,加上標明止血帶纏上的時間標牌,然後儘快將傷員送醫院。

  三)避免傷口感染

  1、傷口包紮應採用繃帶、三角巾。沒有時可以採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傷口應先用無菌料覆蓋傷口後,再進行包紮。

  3、包紮時應鬆緊適度,避免在傷口上打結。

  4、以四肢的`包紮,應露出趾的末端,以便於觀察肢端血液迴圈情況。

  四)骨折急救

  1、本著"先救命,後治傷"的原則處置骨折傷員。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時,先使其心肺復甦;大出血時,先止血包紮,然後進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應使用定型夾板和三角巾、繃帶綁紮。

  3、骨折固定後,應迅速將傷員送去醫院。

  五)搬運傷員

  1、搬運前,應迅速檢查傷員傷勢並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2、需要將傷員傷到安全地帶時,應沿傷員身本長軸向直向拖行,不要從側面橫向拖行。

  3、應使用擔架或椅子、門板做成擔架形式,應穩當牢固、防止傷員從擔架上跌落。

  4、凡頭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傷者,不得讓其坐在車上運送。

  5、傷員的肢體斷離時,不得用水沖洗斷肢,應將斷肢裝入袋中,將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塊與斷肢接觸),然後用衣服包好,隨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6、搬動傷員時,動作要輕,避免振動,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往醫院。

  六)心肺復甦的急救措施程式

  1、判斷傷員有無意識,若無意識,應以仰臥體位放于堅實地面上。

  2、開放氣道,保持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3、傷員無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

  4、傷員無脈搏時,應進行人工迴圈。

  5、用擔架搬運傷員時,應持續作心肺復甦,中斷時間不得超過5s。

  七)開放氣道

  1、傷員仰臥平躺于堅實平面上、軀幹應呈水平,頭不可高於胸部並使頭部後仰。

  2、以拇指輕牽傷員下唇,使口微張,保持氣道暢通。 3、頭頸部受傷時,不要隨意搬運傷員。

  4、傷員無自主呼吸時,應檢查口腔吸異物阻塞時應立即排除,無阻塞物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5、傷員能自主呼吸時,應繼續保持氣溫暢通。

  七、應急響應:

  (一)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的疏散要求:應遵循下列"排險救助的處理原則"進行現場人員的疏散排險和清理工作:

  1、處置原則

  包括及時撤離人員、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築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2、"先撤人、後排險"的原則

  即在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險情後,應首先將處於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然後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後排險"的原則

  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當救出和撤出傷亡者,然後進行排險處理作,以免影響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4、"先防險、後救人"的原則

  在險情和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採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後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5、"先防險、後排險"的原則

  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採取可靠的支護等適合確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6、"先排險、後清理"的原則

  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以險情以後,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式規定和得到批准以後才能進行。

  7、保護現場的原則

  在事故調查組未決定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就是所有在場人員在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為。當然,為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允許採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為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設定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定支護措施前,應先折攝下當時現場全貌和區域性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後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2)當為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而僅採取支護措施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為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隊、搬走一部分結構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區域性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並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 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在現場的合適部位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作出標識,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進的原狀。 8、建立應急求援報警機制原則

  (1)上報報警:是指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專案經理,專案經理立刻向公司彙報,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應按相關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應急救援。 (2)內部報警:是指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公司專案經理部兩級應急救援組織啟動。公司總部在相關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其兩級應急救援組織進入應急救援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報警:是在內部報警啟動的同時,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立即啟動外部報警機制,向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險等)報警求助。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若需要消防、救險、醫陪等部門支援的,應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

  (1)消防部門電話:119

  (2)救險部門電話:110

  (3)醫療部門電話:120

  八、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專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和的能力。

  九、現場應急預案的稽核與確認

  專案部現場應急預案制定後,必須經專案經理稽核,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進行稽核和確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批准。

  工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

  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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