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1

  為加強對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起重機械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裝置。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起重機械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起重機械傾翻、火災、墜落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絡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絡電話:地址:

  維護保養單位:聯絡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困人解救、井道內作業、轎頂作業、底坑作業、廳層作業、機房作業、更換和割短鋼絲繩、扶梯桁架作業、施工用電常識、墜落保護、電動工具的安全使用、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事故報警、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准,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制定搶救方案,迅速投入開展搶救行動。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起重機械發生事件後,採取起重機械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透過起重機械專業維修對於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並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並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資訊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檔案,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2

  針對施工現場施工活動頻繁,人員活動區域廣,機械裝置使用量大等情況,專案部除在日常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環境安全手冊》、《程式檔案》要去開展施工活動和加強動態控制之外,為防患未然,使在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下,應急小組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險情,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應急措施:

  1、施工現場發生起重機械事故後,發現人員應立即到專案部值班室或撥打專案部應急小組組長或副組長電話,詳細報告事故發生地點、目前狀況及周圍作業人員傷亡等情況.

  2、專案部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後,應急小組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人員疏散和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財產搶救工作,避免造成更大損失。專案經理總體協調指揮,施工員組織人員疏散和人員清點工作,安全員、裝置員對事故進行評估並組織急救.

  3、現場如有人員傷亡情況,專案部急救員應及時進行傷員搶救工作,具體可自行組織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搶救或撥打120電話請求救援。

  4、應急小組在組織排除險情同時,應及時上報裝置物資部(聯絡電話:5233085),由裝置物資部進行現場組織處理相關事宜。現場如有人員傷亡的情況,專案部還應立即上報生產安全部(聯絡電話:5233261-8208),並確保在移動現場物料時,先做出標誌,繪出事故現場平面圖或進行攝影、錄影,並附詳細說明。

  5、現場險情排除後,應及時填寫《應急情況處理表》,並按《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情況程》的規定,寫出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人員傷亡情況及組織處理相關事項報分公司。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了正確、迅速和有效地處置起重機械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真正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預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起重機械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等各項工作的落實,組建本單位應急隊伍,並進行培訓和演練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處理辦公室:運搬工區技術組

  可能發生事故地點:機修班車間、電車班車間、地面充電室、井下充電室

  2、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成員根據指揮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三、可能發生起重機械事故的情況

  1、重物失落事故、擠傷事故、墜落事故、觸電事故、機體毀壞事故。

  2、各類起重機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

  (2)起重機械與建築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

  (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

  (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

  (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

  (6)起重工違章作業。

  (7)指揮人員指揮訊號不當或司機誤接訊號且誤動作。

  3、各種人類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重大事故。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起重機械裝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起重司機必須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安全資格操作證。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操作或使用。

  4、安全防護裝置應每天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始終保持其安全效能的完好可靠。

  5、按規定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全面檢查,並做好記錄,及時對其進行檢修或大修,使其處於完好狀態。

  6、按規定要求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查和指導。

  五、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

  1、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實施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首先自救的原則,在場的行政最高領導為當然的總指揮,暫負責整個事故現場的救護工作。

  2、事故現場行政職務最高者在指揮救援事故的同時,親自或安排他人以最短的時間通知分管礦領導,並簡要說明事故現在的情況。

  3、分管礦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以最快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程式進行實施。

  六、起重機械事故應急處理

  1、發生事故後,現場的行政最高職務人員為當然的指揮者,應根據情況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並及時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安監部門彙報。

  2、參加事故搶救的人員,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聽從指揮,積極主動有效地進行事故救援,迅速控制事故的擴大,並確保救護現場所有人員的安全;

  3、如有人員傷亡,不管裝置損壞情況怎樣,首先以救人為主(通知總院或直接送到總院診療);

  4、做好事故現場的拍照留檔,消除可能的隱患,儘快恢復安全生產。

  5、根據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作出處理意見,接受事故教訓。

  七、應急救援聯絡電話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

  排程室:

  安監處:

  單位值班: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4

  針對施工現場可能發生(出現)的起重傷害安全事故(隱患),快速、有序地組織事故(隱患)搶救(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公司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監察條例》和公司《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式》的要求,結合我公司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本預案範例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屬專案部施工現場,應對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隱患)的應急措施範例。

  二、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及後果

  (一)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潛在原因分析

  (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2)塔吊作業範圍內施工,且無防護設施.

  (3)塔吊無專業指揮人員。

  (4)塔吊作業時,吊物捆紮不牢,機磚等零碎材料吊裝無定型工具.

  (5)起重機械限位失靈,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

  (6)起重機械無應急斷電開關。

  (7)起重機械傳動機構未進行防護或防護不嚴。

  (8)無交接點檢記錄,控制箱無鎖。

  (9)吊車支腿基礎不牢、不平。

  (10)違反“十個不準吊”。

  (11)誤操作。

  (12)捲揚機滾筒及鋼絲繩、絞、碾;

  (13)升降機升高過程中高空墜落、碰傷、砸傷,升降機傾倒;

  (14)升降機提升過程中鋼絲繩拆斷;

  (15)升降機升至工作面後,接料過程中吊籠下墜;

  (16)升降機執行工程中衝頂和蹲底;

  (17)建築物各樓層的卸料口處,不設定防護門,或設定之後不使用;

  (18)物料提升機的地面進料口上方不設定防護棚;

  (19)樓層的卸料口處搭設的卸料平臺不規範;

  以上條件都是誘發起重傷害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發生起重傷害事故的後果

  (1)人員致殘致死率高。

  (2)起重機械傷害可造成劃傷、骨折、截肢等傷害事故,甚至死亡。

  (三)防範措施: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裝置檢查、整改和獎罰力度,嚴防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2)加強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操作人員防範意識,嚴禁帶病作業,疲勞作業。

  (3)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外梯等起重裝置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4)機手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5)防護設施到位。

  三、應急準備措施

  1、集團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

  總指揮:總裁

  副總指揮:總經理(分公司經理)

  成員:辦公室主任

  安全生產部部長

  財務部部長

  技術部部長

  建築器材租賃站公司經理

  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出差在外或有其他特殊情況時,按職務高低或事先安排排序遞補。應急指揮機構設在辦公室。

  2、實施救助的醫院及相關外部機構的聯絡

  (1)救助醫院(選擇專案部就近醫院)電話:

  (2)急救中心:120公安救助:110消防電話:119

  3、電話報救須知

  (1)說明傷情(案情)和已經採取了些什麼措施,以便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哪些急救的準備。

  (2)講清楚傷者(案情)發生在什麼地方,什麼路幾號,靠近什麼路口,附近有什麼特徵。

  (3)說明求救者單位姓名(或事故地)的電話或手機號碼以便救護車(支援車輛)找不到所報地方時,隨時透過電話通訊聯絡。

  (4)通完電話後,應派人到現場外等侯接應救護(援)車輛,同時把救護(援)車輛進入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清理,以利於及時進行救護(援)。

  (三)急救設施

  1、急救箱的配備

  急救箱的配備應以簡單的適用為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應救使用。

  (1)器械敷料類

  消毒注射器(或一次性針筒)、血壓表、聽診器、體溫表、止血帶、止血鉗、剪刀、氧氣袋、無菌橡皮手套、無菌敷料棉球、棉籤、繃帶、膠布及鑷子等。

  (2)藥物類

  消炎藥(常用)、止痛藥(常用)、止血藥(常用)、生理鹽水、酒精、碘酒、高錳酸鉀等。

  (3)急救箱使用注意事項

  有專人保管,但不要上鎖,定期更換超期藥品和敷料,每次急救後要及時補充。

  2、應急工具準備

  (1)擴音器、充電燈、電筒、安全帶、高梯、擔架、粗麻繩等。

  (2)起重裝置常用扳手工具、葫蘆、鋼絲繩、動滑輪、千斤頂等.

  (3)設定隔離區用的警戒帶,各類安全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標誌牌。

  (4)應急避難場所

  施工現場要安排一間房間用於受傷人員臨時安置場所,房間內要有床和相關急救物品。

  3、執行體系準備

  (1)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1每月不少於一次的本現場安全大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1.2進行學習教育和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每年不少於2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救援小組救援程式:

  工地應急小組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電話要保證24小時資訊暢通,如發生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險情,工作程式如下:

  四、應急響應機制的啟動

  (一)應急小組長接到事故或重大險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預案,並在5分鐘完成以下工作。

  (1)確定事故或險情的性質,大小及危害成度。

  (2)將事故和重大險情報告公司。

  (3)救援小組全面開展救援工作,調集救援物質、人員、車輛等,實施搶救工作。

  (4)設定隔離帶,組織疏散人員到安全地帶。

  (5)必要時通知社會救助機構,請求給予增援。

  (二)應急預案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或險情的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有針對性的人員、車輛迅速開展搶救活動,必要時請求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對於一般的單一性的危險源,只要設定隔離帶和警示標誌或留人看守,待隱患排除即可。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同時在醫院車輛、人員未到場前,施工現場積極開展傷員的救治工作。對於輕微受傷的人員自我感覺良好,四肢活動正常的,可以現場觀察後視情況而定。

  (3)事故現場保護,取證工作要同時進行,以防止證據遺失和利於事故處理。

  (4)自我保護

  在救援行動中,對重大危險源要專人看護,設定隔離帶。救護車輛,救援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資訊暢通,行動積極配合,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三)起重傷害人員一般搶救方法

  (1)急救方法一般根據受傷情況而定,如果傷者只是輕微的體外創傷切不需要縫合的,可用生理鹽水進行清洗,用酒精進行消炎,敷上消炎藥,進行包紮即可。如果傷者地體外傷但傷口大,需要縫合,這種情況下,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可進行傷口的清洗,吃止血藥或打止血針止血,如果血管破裂,可用止血鉗、繃帶紮緊來臨時進行止血處理,防止傷者因失血造成休克甚至死亡。

  (2)如果傷者是四肢某一處或幾處骨折,現場可用夾板對骨折處先行固定,防止傷者在移動中加重傷情,等待救護車來進行處理。

  (3)如果傷者出現肢體無知覺現象,這就考慮頸脊椎骨折的可能,對於這種病人,不能來回移動,要平躺在木板上,並進行有效的固定,適當吃一些止血藥,防止有內出血的現象,等待救護車到醫院搶救。

  (4)如果傷者處於昏迷狀態,經測量血壓有下降狀態,這種情況下,就在考慮為內出血,對於這種傷者,一是要打止血針,二是在每5分鐘測量血壓,並做好記錄,三是不能移動,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5)如果傷者被倒塌的裝置壓在下面,經判斷現場工具無法移開,則在最短的時間內調來吊車、氣割等裝置前來搶救.

  (6)如果傷者被傷害截肢,除上述搶救方法外,還要對截掉的肢體部分與傷者同時送往醫院。

  五、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範例是公司針對施工現場,有可能發生的起重傷害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組織緊急救援工作準備和實施的指導性文字,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二)各專案部應按照本預案範例的要求,結合專案部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專案起重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報公司審批備案。

  (三)發生起重傷害安全事故或重大險情時,專案部應立即快報,並組織救援小組人員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範例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各專案部必須在本預案實施之日起30日內,完成本專案部起重傷害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5

  1、目的

  在撫順伊科思新材料有限公司施工現場,一旦發生施工人員起重機械、索具傷害的情況下,為了能夠快速有序進行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護傷員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把事故的危害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規定了起重機械、索具傷害事故應急預案的程式和要求。

  本預案應用於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索具事故發生時的應急響應管理。

  3、起重機械、索具傷害事故的應急實施程式

  (1)發現人員起重機械、索具傷害後,最先發現的人員應大聲呼救,同時發出急救訊號通知現場應急搶險小組。

  (2)現場應急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周圍員工保護好現場。

  (3)現場應急搶險小組根據受傷情況採取必要的救護,同時作出決定採取那種應急急救措施。

  (4)現場應急搶險小組立即聯絡就近的醫院,通報傷者情況和發生時間,醫院做好急救準備及派遣救護車。

  (5)現場應急搶險小組向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彙報情況,必要時請求援助。

  (6)醫生和現場應急搶險小組成員隨車輛送傷者前往醫院急救,途中不得放棄救治。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搶險小組時刻保持聯絡同時專案應急領導小組還要向高一級醫院聯絡,以便在當地醫院無法處理時及時轉治。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6

  一、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防範措施

  1、塔機司機和起重工必須經過培訓,且有專機上崗證才能操作塔機,嚴禁擅離崗位或讓非本機操作人操伯塔機。嚴禁灑後操作,嚴禁從高處向下投擲物件。

  2、司機上機時巡視一遍,檢查供電電壓是否達到要求,檢視各機械傳動結構部分的完好及潤滑情況,根據需要加潤滑,排除發現的故障。3、起吊重物的重量,必須嚴格控制在規定的回轉半徑的起重量內。禁止斜吊重物,禁止用吊鉤掛重物。

  4、司機必須在得到起重指揮的訊號後,先鳴鈴,然後再進行操作。安全操作塔機必須做到“五好”和“十不弔”。

  5、操作控制器時,應從零位轉動動到第一級,然後逐級增速,嚴禁越級操作,在吊鉤提升及小車走近限位開關時,應降速,嚴禁起吊重物自由落下。

  6、如遇大雨、大霧和六級以上的大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暫時停止工作,並須鎖緊夾鉗。

  7、鋼絲糹繩扭成麻花現象時應整理後方可繼續工作,若麻磨損、斷股超過規定標準時,應更換。

  8、收工時,吊鉤下不得懸掛重物,將吊鉤升上,小車駛回至塔身處。如遇大風,先將起重臂轉向順風方向,並鎖緊大鉗。

  9、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關好操作室門窗,切斷地面上電源開關。

  10、塔機操作人員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11、在非工作狀態時允許塔機迴轉支承以上的部分隨風轉動,將吊鉤起升至最高處,並將起重小車置於使用說明書規定的位置。

  12、塔機在迴轉過程中不能未經塔機停穩就進行反方向操作。

  13、塔機使用時,如遇雷雨天氣,操作人員應儘可能離開塔機,回到地面上。

  二、應急救援預案

  1、事故發生後首先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並馬上報告有關負責人。

  2、各負責人要立即調查,如實做好記錄,同時上報有關部門。

  3、做以上工作的同時,應針對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及時請有關專業維修人員檢修裝置,如有人員的傷亡應儘快將其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力爭將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

  4、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責任,對違章作業、翫忽職守的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賠償部分經濟損失。

  5、對事故性質嚴重、惡劣的或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責任人,除賠償經濟損失外,並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6、總結經驗,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為處理我公司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程式和原則。本預案確定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專業搶險救援單位參與相關搶險救援工作。

  第三條 本預案所指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在我公司使用、安裝、維修起重機械的單位,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特大人身安全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事故:

  1、塔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2、橋式、門式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3、履帶、汽車、輪胎等起重機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4、各種海上起重裝置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重大特大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行業,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應貫徹統一領導,專業分工、反應及時、指揮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

  第五條 各起重機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嚴格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責任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處理起重機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保證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正常進行。

  第二章 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六條 公司成立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實行領導責任制,有關分管人員、專業搶險救援人員參與搶險救援工作。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裝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經理 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經理(廠長)

  地點:公司裝置管理部

  電話:000-000

  第七條 各起重機械保有單位組織現場指揮小組,設現場救援隊伍,負責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在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組織專業搶險隊伍及各方面力量對現場進行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事故現場人員傷亡情況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指揮中心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3、落實上級指揮部們部署的有關搶險措施。

  4、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單位的職責分工。

  第三章 預防應急措施

  第八條 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根據本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九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應急預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本單位的起重機數量、安裝位置、分佈情況;

  2、在日常執行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可引發重大事故的故障型別、徵兆和對應措施;

  3、應急救援管理網路和搶險救援隊伍名單及各自職責;

  4、聯絡人、地點、電話等。

  第十條 各單位應根據起重裝置的特點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配備必要的工具、裝置、救援物品等物資儲備。

  第十一條 各裝置使用單位和應急搶救單位應定期組織對事故應急處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應急演習。

  第十二條 各使用單位定期對起重裝置進行日常維修、保養、自檢;定期報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後,應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後才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第十三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做到:

  1、根據本預案的規定,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險救援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撥打120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五章 應急處理

  第十四條 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裝置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分管領導,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本預案採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該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十五條 緊急預案啟動後,參加重大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本預案的規定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

  第六章 應急總結與獎懲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應當積極組織有關部門,相關人員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有關人員進行獎懲。

  第十七條 對瞞報、遲報、漏報、誤報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和突發事件中翫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臨陣脫逃的人員和擾亂妨礙起重機械重大特大事故搶險人員應給與責任追究或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預案參照公司《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由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某施工企業

  20xx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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