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李洪俊鄭軍波鞠錄民車秀文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2.4.1.1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2.4.1.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2.4.1.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2.4.2.1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2.4.2.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2.4.2.3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2.4.2.4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2.4.2.5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3.1.2.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3.1.2.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1.2.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3.1.2.4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3.1.2.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翫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群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群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資料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和資訊網路;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群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為加強對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施工生產的實際,特製本專案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施工的進行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情況
本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分為一、二級編制,專案部設定急應預案實施的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施工現場設定應急計劃實施的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
三、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組成
(一)、一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應急預案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2、應急預案副總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應急總指揮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總指揮提出採取的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保持與事故現場副總指揮的直接聯絡;
④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⑤組織專案部的相關技術和管理人員對施工場區生產過程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⑥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⑦根據各施工場區、加工廠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3、現場搶救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搶救現場傷員;
②搶救現場物資;
③組建現場消防隊;
④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各施工現場及加工廠特點以及生產安全過程的危險源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
②指導生產安全部門安全措施落實和監控工作,減少和避免危險源的事故發生;
③完善危險源的風險評估資料資訊,為應急反應的評估提供科學的合理的、準確的依據;
④落實周邊協議應急反應共享資源及應急反應最快捷有效的社會公共資源的報警聯絡方式,為應急反應提供及時的應急反應支援措施;
⑤確定各種可能發生事故的應急反應現場指揮中心位置以使應急反應及時啟用;
⑥科學合理地制定應急反應物資器材、人力計劃。
5、技術處理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根據專案經理部及加工廠的施工生產內容及特點,制訂其可能出現而必須運用建築工程技術解決的應急反應方案,整理歸檔,為事故現場提供有效的工程技術服務做好技術儲備;
②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事故現場的特點,及時嚮應急總指揮提供科學的`工程技術方案和技術支援,有效地指導應急反應行動中的工程技術工作。
6、善後工作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確保事故發生後傷亡人員及家屬思想能夠穩定,大災之後不發生大亂;
②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協調處理醫療救護單位的相關矛盾;
③與保險部門一起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④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
7、事故調查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保護事故現場;
②對現場的有關實物資料進行取樣封存;
③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④按“三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教育、總結。
8、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協助制訂施工專案或加工廠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按已制訂的專案施工生產廠場的應急反應物資儲備計劃,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收集和建立並歸檔;
②定期檢查、監督、落實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管理人員的到位和變更情況及時調整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更新和達標;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專案經理部施工場區的應急反應物資資源資訊、建立檔案並歸檔,為應急反應行動的啟動,做好物資源資料儲備;
④應急預案啟動後,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資源到施工現場,並及時對事故現場進行增援,同時提供後勤服務。
(二)、二級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各部門的職能及職責
1、事故現場副指揮的職能及職責
①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②現場事故評估;
③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④控制緊急情況;
⑤做好與消防、醫療、交通管制、搶險救災等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絡;
2、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①引導現場作業人員從安全通道疏散;
②對受傷人員進行營救至安全地帶。
3、物資搶救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搶救可以轉移的場區內物資;
②轉移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到安全地帶。
4、消防滅火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啟動場區內的消防滅火裝置和器材進行初期的消防滅火自救工作;
②協助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的輔助工作。
5、保衛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①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②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6、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①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②提供和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③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④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三)、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的構成
應急反應組織機構在應急總指揮、應急副總指揮的領導下由各職能科室、現場施工的人員分別兼職構成。
1、應急總指揮由專案經理擔任;
2、應急副總指揮由專案副經理擔任;
3、現場搶救組組長由公司的各工程負責人擔任,專案部組成人員為成員;
4、危險源風險評估組組長由總工擔任,總工辦其他人員為成員;
5、技術處理組組長由技術經營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6、善後工作組組長由辦公室負責人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7、後勤供應組組長由財務科、機械管理科、物業管理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8、事故調查組組長由質安科科長擔任,科室人員為成員;
9、事故現場副指揮由該項工程負責人擔任;
10、現場傷員營救組由施工隊長擔任組長,各作業班組分別抽調人員組成;
11、物資搶救組由施工員、材料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2、消防滅火組由施工現場電工,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13、後勤供應組、由後勤人員、各作業班組抽調人員組成。
四、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按計劃組織施工專案部及施工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一級應急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二級應急組織每一專案開工前或半年進行一次培訓;
3、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主要培訓以下內容:
1、滅火器的使用以及滅火步驟的訓練;
2、施工安全防護、作業區內安全警示設定、個人的防護措施
施工用電常識、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機械的安全使用;
3、對危險源的突顯特性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現場搶救的基本知識。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施工專案部在專案開工後演練一次,根據工程工期長短不定期舉行演練,施工作業人員變動較大時增加演練次數。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後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報告指定機構人員、聯絡電話
質安科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絡人:xx,電話:xx,手機:xx.質安科接到報告後及時向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特種裝置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六、救援器材、裝置、車輛等落實
專案部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根據施工生產的性質、特點以及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有選擇地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對應急救援器材、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不得挪作他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機械裝置、運輸車輛統一納入應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後工作恢復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總指揮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後可恢復施工生產。
對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應急救援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後的預案建立、制訂、修改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八、其它
本預案制定後報相關主管部門備案後正式實施。
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編制
第四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檔案。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許可權;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裝置、物資調撥;
(f)重要裝置和檔案的保護;
(g)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絡電話及聯絡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型別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透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透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應當經常更新,確保資訊準確有效。
第三章評審、釋出、備案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釋出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型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三條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