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1

  一、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有效預防、及時救援。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下稱特種裝置)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三、建立組織

  為加強對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工作的領導,成立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四、成立隊伍,明確分工

  成立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專業分隊。分別是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分隊;起重機械、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應急救援分隊。

  1、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裝置事故救援分隊。

  2、起重機械、電梯、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裝置事故救援分隊。

  五、發生事故立即報告

  1、特種裝置發生事故後,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同時還應報告公安(110)、消防(119)、醫院(120)和當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緊急救助。

  2、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六、現場組織採取措施

  1、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接到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發生嚴重以上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技術人員查明裝置情況,調集車輛、通訊工具、搶險器材,擬定處置對策。

  2、特種裝置應急救援專業分隊按照指揮部的安排,應迅速趕到事故發生地點,擬定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同時還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協助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做好傷員搶救工作。

  (2)採取妥善的措施,保護好發生事故裝置的檔案檔案、技術資料、操作記錄和資料等有關資料。

  (3)加強現場警戒保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進入現場人員應履行有關登記手續,防止故意破壞現場。

  (4)為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要改變現場狀況時,必須做好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見證人員簽字,必要時應對事故現場和傷亡情況錄影或者拍照。

  (5)消防救災時做好路線、方位、位置的選擇,儘量保持好現場原始狀態。

  (6)不得隨意改變事故現場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動或取走現場的任何物品,不得改變現場裝置、管子、管件、閥門、控制或保護裝置、儀器儀表的位置狀態,以及顯示數字或指標的位置等。

  七、工作要求

  1、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積極協調公安、消防、醫院等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人民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3、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險情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報告市政府並組織好單位停產和人員物資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善後處理工作。

  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使特種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發生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裝置,盡是減少事故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事故的損失。

  二、範圍: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裝置發生爆炸墜落等事故及事故過程中發生人員傷亡和特種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三、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及職責分工: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屬下分現場指揮、排險組、疏散組、救護組、聯絡組、火警組、電力搶修組,職責分工為:

  1、總指揮:全面指揮、協調事故處理工作。

  2、現場指揮:指揮事故現場排程、協調工作。

  3、排險組:組織排除事故危難源。

  4、疏散組:隔絕防護,疏散人員,轉移物品,減少損失。

  5、救護組:立即組織人員和排程車輛,儘快送受傷人員到醫院救治。

  6、聯絡組:做好各部門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

  7、火警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援滅火。

  8、電力搶修組:負責電器裝置的斷電、搶修工作。

  四、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

  1、公司發生意外事故和事件時,當班人員應立即盡一切力量切斷或隔離事故源,同時由車間負責人決定是否緊急停止裝置執行,並以最快速度向企業領導報告,和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事故嚴重可直接報告相關職能部門職能部門或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呼叫火警“119”,醫療急救電話“120”。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單位部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爆炸、火災、墜落)、以及人員傷亡情況和報告人姓名及聯絡電話等。

  2、企業領導到場後應迅速組織力量查明事故發生的源點、部位和原因,開展搶險自救工作。根據事故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企業領導應立即決定是否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如決定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則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人員接到報警後應以最快速度趕往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搶險工作。處理事故時,迅速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必須參加。

  2、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3、演習結束後應將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逐一進行調整修改。

  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3

  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裝置事故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現制定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等承壓類特種裝置(以下簡稱承壓裝置)事故處理預案如下: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鍋爐、臺壓力容器、只氣瓶、類壓力管道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裝置。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承壓裝置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鍋爐缺水、超壓、汽水共騰、鍋爐熄火、爐膛爆炸、受熱面管爆破、燃氣鍋爐的回火脫火、燃油燃氣鍋爐火災、壓力容器超溫、超壓、洩漏、異常變形、異常振動等事故。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承壓裝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一)、承壓裝置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組織指揮鍋爐使用部門對承壓裝置事故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2、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及時向上級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理的進展情況;

  3、落實承壓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有關搶險救援措施。

  (二)、組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承壓裝置使用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搶險救援措施;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副組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三、預防與應急措施

  (一)、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承壓裝置事故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二)、定期對承壓裝置進行日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按期安排對承壓裝置進行定期檢驗。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後,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一)、報警:

  1、承壓裝置發生事故,第一反應即拔打“119”火災電話報警,並向質監局、安監局彙報。報警人員要講清承壓裝置事故的單位、路名、事故發生部門、事故發生情況,講清本人姓名、電話號碼等。

  2、報警完畢後,即向總經理和部門領導報告。

  3、總經理接到報告後,即時召集本單位有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二)、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絡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絡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絡電話:地址:

  (三)、成立臨時承壓裝置事故指揮部:

  由總經理和有關人員選擇合適部位成立指揮部,總經理為指揮長。

  (四)、通報:

  根據“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工具,向本單位人員傳送通報。

  通報內容

  1、事故發生情況;

  2、人員情緒的穩定;

  3、疏散人員和救護。

  (五)、疏散和救護:

  1、切斷受影響電源,做好消防和防毒準備,防止洩漏的易燃易暴介質爆炸;;

  2、制定安全區,確定人員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3、分工明確,引導和護送被困人員向安全區疏散,並做穩定情緒工作;

  4、現場救護,由本單位人員在安全區及時對傷員進行處理或送醫院救治。

  (六)、事故現場處理:

  1、如起火:須組織滅火器材,開展滅火,由義務消防隊負責人為滅火指揮,並清塗爐內燃料。

  2、如爆炸:首先清塗爐內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發生第二次爆炸。

  3、如洩漏:封閉洩漏現場、將洩漏裝置與周圍相連繫統斷開;堵塞洩漏部位,將裝置內介質倒入備用容器

  (七)、安全警戒:

  1、加工場外圍警戒:消除路障,勸導行人撤離現場。如起火為迎接消防人員及到達現場要創造有利條件。

  2、消防人員到達現場後,由領導小組立即向消防指揮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並移交指揮權,聽從公安消防人員的調遣。

  3、保護事故現場,禁上無關人員進入,並積極協助消防公安等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

  五、事後處理

  1、積極配合質監局、安監局等部門進行事後處理。

  2、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3、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質監局、安監局等有關部門。

  事故報告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行業型別、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六、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重大特種裝置事故發生後,我單位各部門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救援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處理。

  (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護的義務。

  (三)、各有關部門應結合我單位的實際情況,結識員工學習、熟悉掌握本《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特種裝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篇4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院設立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檢驗管理部。各設區市分別設立各自的應急技術處置小組。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院長助理。

  成員:院相關職能部門、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各設區市相關人員。

  2、領導小組辦公室

  主任:副院長

  副主任:院長助理、檢驗管理部負責人

  成員:檢驗管理部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3、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4、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小組

  (二)職責:

  1、組長:負責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省特種裝置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協調,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督促院職能部門和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人員按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工作;負責事故調查、鑑定報告的審批。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工作,當組長出差在外時,代行組長職責,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到現場參與事故處置,組織應急技術處理小組確定技術處置措施。

  3、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編制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協調和組織全院對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置工作。檢查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工作落實情況。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現場協助副組長和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制訂技術措施。

  4、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成立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4),組長由院指定的人員擔任,成員3~5名,由具有檢驗師資質或相應技術專長的技術人員組成。根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成員為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供技術支援,為事故處置提出技術處理措施。建立當地特種裝置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單位組成的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名錄(具體名單見附件5)。

  5、院辦公室、各設區所、站綜合室:負責接警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院內部處置資源的調配,提供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的物資、裝備、車輛等,協助並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有關善後處理工作。按統一口徑,做好新聞報道工作。

  二、接報警與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本院所有人員:本院所有人員在接到任何方面特種裝置事故報告(或疑似事故)後,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和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特殊情況下,可同時報告上一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有關部門。本院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隱瞞、壓制事故報告。

  2、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逐級上報;

  (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常用通訊聯絡方式見附件6)。

  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或者業主)名稱、聯絡人、聯絡電話;發生地點及時間(年、月、日、時、分);裝置名稱;事故類別;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對於由於情況緊急,事故詳情未及時瞭解的,各有關部門應在上報的同時,透過各種途徑證實、瞭解,並根據事故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補充續報。

  3、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設區市所、站綜合室接到事故報警後,必須迅速做好電話記錄,電話記錄內容應包括: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同時記錄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傷亡及損失情況等。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上報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同時通知相關人員。由各設區市特檢站綜合室接警的,應迅速將情況報部門負責人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4、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對事故等級進行初步判定,聯絡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並同時派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處置。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事故的處理進行跟蹤與檢查。對重特大事故,立即將事故發生和處理情況上報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並立即協調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二)基本響應程式

  1、趕赴現場的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與事故單位或業主和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取得聯絡,協助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做好事故技術處理;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未到現場時,應當瞭解事故發生情況,認真檢視現場,並將上述資訊反饋給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

  2、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根據資訊反饋和現場實際情況,對嚴重事故以上的事故立即向發生事故中心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和所在地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

  (三)現場工作的主要內容

  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組在事故現場實施事故現場緊急處置。應本著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傷亡、減少事故損失、嚴防事故(汙染)擴散的原則。協助事故發生單位開展自救。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1、根據裝置和事故特點,對事故是否可能進一步擴大作出初步判斷。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後,應當儘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範圍及事故危害擴充套件的趨勢以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確定事故相關的特種裝置,調閱相關裝置資料、資訊;檢驗檢測報告,並根據需要,提供裝置使用介質的相關技術資料。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提出防範措施和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根據發生事故的特種裝置的結構、工藝特點以及所發生事故的類別,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資的型別和特性,制定搶險處置的技術方案,並採取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響,並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4、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案後,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負責人應迅速派出應急技術處理小組匯同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聯動單位,配合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或事故調查組查明特種裝置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後果,確定合理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對於重特大事故的技術處理處置方案,報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定。對一般性事故和嚴重事故,積極配合事故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局,按特種裝置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8、9、10、11、12、13、14、)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對重特大事故,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組織、協調下,迅速開展處置工作,為確定事故等級、協調、指揮處置事故提供技術保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同時用做好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同時,由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設區特種裝置事故緊急處置組的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確定技術處置措施,協助開展事故處置。

  5、對於罐體洩漏等可能導致嚴重次生災害(如爆炸等),提出人員撤離的建議。對發生易燃易爆有毒介質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洩漏的,應立即組織專業人員採取措施,處置洩漏。組織消防人員滅火和對發生洩漏的氣、液體進行消毒或稀釋,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壓力容器及其周邊受影響的壓力容器,進行噴淋降溫。

  6、建議採取相關技術措施,如裝置應急堵漏等。

  7、根據事故的性質和特點,提出介質排放、洩壓等技術措施;對可倒換的,將事故裝置及波及的其它隱患裝置內部介質倒換至安全可靠裝置之中,對於可移動的裝置(如聯苯、液氯、液氨、二氧化硫氣瓶),在經有關專業人員判定可以移動後,組織具有安全防護知識和配備防護裝備的人員,將裝置移至可處理場所進行處置。

  8、根據介質毒性,提出預防和處置中毒的建議;搶救受害人員。及時、科學、有序地開展受害人員的現場搶救或者安全轉移,盡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向現場人員(包括處置人員)告知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自我防護知識。

  9、提出需要動用社會力量(人員、裝備、車輛等)的建議;

  10、對搶險中的專業技術操作提供技術指導(包括對搶險工具的選用和使用)。

  (四)中心事故工作組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應急搶險處置的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人身安全,應當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和必要的安全裝備,事故現場應當在專業部門的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五)特種裝置事故救助聯動企業

  針對特種裝置事故的性質和特點,動用相應的社會力量,實行對口處置的方針。藉助於企業的專業操作人員(搶險隊伍)、專業搶險裝置和搶險技術,進行事故應急處置,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危害、提高處置效率,減少處置風險。特種裝置事故救助聯動企業名單見附件5。

  參與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社會救助聯動的企業,應擁有相應事故處置裝置、物資,特別是快速帶壓堵漏技術,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事故處置技能和實踐操作經驗,聯動企業應有專項演練。

  三、特種裝置應急處置措施

  1、電梯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7);

  2、起重機械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8);

  3、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9);

  4、大型遊樂設施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0);

  5、客運索道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1);

  6、液氯鋼瓶洩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2)

  7、液化石油氣汽車罐車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3)

  8、液氨鋼瓶洩漏事故緊急處置措施(見附件14)

  四、預案管理與修訂

  (一)本預案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設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二)本預案由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兩年修訂一次,在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對預案和緊急處置措施進行必要的評審和更新。

  (三)本預案按照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福建省特種裝置事故緊急情況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定期進行演練。

  (四)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高速公路機電裝置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處理的應急

  為保證本單位生產順利進行,預防機電裝置突發故障影響日常工作,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本著思想重視、制度嚴明的目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應急預案:

  1、應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發現機電裝置突發故障,應立即報告本站站長。

  (2)接報告後,各站站長負責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

  (3)本站電工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其他站長提出援助,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工程股提出協調要求。

  (4)本站車輛有正當理由無法立即趕赴現場時,該站長應向所部排程人員請求調車,無法達到要求時,可向辦公室提出協調要求。

  (5)辦公室、工程股無法協調各自的工作時,應立即報告所長。

  (6)供電裝置的檢查維修。任何機電裝置都離不開電,所以專職電工必須保證供電電源的可靠性。我單位供電為單電源供電,市電停電,就必須儘快發動柴油發電機。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必須保證按規定維修保養及保持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

  (7)變壓器的檢查維修。變壓器在執行中,專職電工要定期進行檢查,透過儀表、保護裝置及各種指示訊號等裝置瞭解變壓器的執行狀況。日常工作中,專職電工應注意檢查變壓器的如下專案:油枕內和充油套管內油麵的高度(油麵的高度應在油表刻度1/4~3/4以內),封閉處有無滲油現象。透過溫度計檢查變壓器上層油溫,一般不應超過85~90℃。變壓器的聲響是否正常。絕緣套管有無破損、裂紋等。冷卻裝置執行情況。檢查一、二次母線是否過緊過鬆,接頭接觸是否良好、不過熱。呼吸器是否暢通,矽膠吸潮是否已飽和。瓦斯繼電器有無動作。變壓器是否良好。

  2、責任分析

  (1)報告不及時,屬當班班長的責任。

  (2)接報告後,各站站長未及時調派本站電工、車輛應急,屬站長的責任。

  (3)接站長通知後,各站電工、駕駛員無正當理由未立即趕赴現場,屬該電工、駕駛員的責任。

  (4)站長髮出調車要求後,所部排程人員未及時調車或無法調車時又未及時上報,屬所部排程人員的責任。

  (5)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未能妥善協調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報告所長,屬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責任。

  (6)平時未按規定對供電裝置、變壓器等進行維修保養,未保證機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應,致使機電裝置不能正常運轉,電工負主要責任,工程股股長負領導責任。

  7)平時未按規定維修保養,致使車輛不能及時救急,駕駛員負主要責任,辦公室主任負領導責任。

  (8)站長、辦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長的手機無故關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9)電工、駕駛員的傳呼機無故關機或未及時回機,致使突發事件不能順利解決,均要追究各自的責任。

  3、事後總結

  (1)小型事件發生的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件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2)大型事件發生的當時和突發事件引起事故的時候,當事人應立即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報告所長,次日,各站、辦公室、工程股應將事故基本事實情況、結果及涉及本部門的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報告所長。

  (3)發生事件的股、室、站負責人在事件後,應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並在所屬單位、部門大力宣傳,杜絕再次發生類似事故。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為確保我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萬無一失,防患於未然,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並向市糧食局彙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痺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效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牆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裝置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並及時逐級上報。凡屬於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後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後,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後,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儘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訊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xxxx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翫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方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洩漏,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洩露、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李繼錄

  副隊長: 吳曉晨

  隊員:第一組:邢彥宏周炳宏劉錦飛丁大偉柳安蘇維正華凌霄 吳建新 何亞龍王世澤 杜立喬橋劉錦業張良孝許廣德。

  第二組:李海瑞何永祥劉海宏賈志遠楊虎鄭玉斌劉春雷冀濤鄭建國黃國錄詹升海李樹金楊偉。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透過對監測資訊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稽核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定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裝置

  1、通訊裝置: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絡、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專案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專案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專案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專案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裝置、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線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線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

  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公司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隱患,杜絕機械傷人事故的要求,在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松籽仁(堅果)加工廠區禁火規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機械操作規程》的基礎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

  一、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

  1、公司總經理為實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的第一責任人。如遇火災和生產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實施滅火和搶救工作。

  2、廠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執行的直接責任人。當發生火災和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撥打“119”和“120”電話報警,同時向總經理報告,採取應急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並配合消防部門和急救中心實施滅火和救護。

  二、防火應急措施

  1、當火災事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組成由公司總經理、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指揮部,清點職工人數,安排報警和自救。

  2、工廠電工立即切斷廠區內所有電源,同時啟動院內機井,保證滅火用水。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疏散職工的同時,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車未到之前,組織職工利用工廠的消防水槍和滅火器材進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產事故應急措施

  1、加工、烘乾等車間若出現生產事故時,車間主任和現場第一目擊人,要在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同時報告廠長和總經理。

  2、如有機械傷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立即關停機械,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止血等應急救護,並安排專人看護,等候救護車急救。

  3、對受傷人員要有專人陪護到醫院救治,安排財務人員親自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保證實施有效的搶救。

  四、火災、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1、火災撲救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滅火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②成立公司義務消防隊。在火災發生後和專業消防隊未到之前趕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級階段。

  ③義務消防隊由機關男職工和分廠工人組成。分三個組:水槍滅火組。由劉德勝負責,利用院內機井和樓內消防栓滅火;泡沫滅火組。由史鐵章負責,利用樓內和廠區內的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報警通訊組。由門衛負責,及時報警,維持廠區秩序,引導消防車滅火。

  2、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生產事故自救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組成由廠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的機械傷人自救小組。在萬一發生生產事故時,切斷電源,搶救受傷人員,報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總經理和財務人員組成的救護組。負責陪同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

  ④成立由辦公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事故報告組,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的善後事宜。

  五、預防為主、杜絕事故發生

  1、公司及分廠和各部門,在嚴格執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強化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把預防放在首位。嚴格治理一切不規範和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大硬體設施改選和建設,保證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加大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全體職工處理突發事件、執行應急預案的能力,做到保證自身安全和企業減少損失、及時報警、報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應急預案每年演練兩次,各工種崗位培訓每年兩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各項應急預案措施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保證預防為主,不出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以上應急預案落實到機關、工廠、車間、班組,並遵照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確保全市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按照《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2.2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iii級事故災難(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傷害、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同時適用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公路建設、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公路科、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公路管理處、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應急救援職能組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下設三個應急救援職能組:

  道路運輸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運站等企業負責人任成員。

  工程建設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處長任副組長,市公路管理處和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相關副職、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等單位負責人任成員。

  公路橋樑養護組:由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市公路管理處處長任副組長,兩縣交通局、兩縣公路段、市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市公路橋樑勘察設計所、市公路直屬養護所負責人任成員。

  2.1.3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

  2.1.4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2主要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各縣(區)交通部門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工作。

  1.貫徹落實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應急救援措施,負責相關情況上報工作。

  2.指導監督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掌握應急救援動態情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當地政府、安監部門和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2.2.2職能組職責

  道路運輸組:具體負責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運輸管理處,負責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工程建設組:具體負責公路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組建搶險救援隊伍的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公路橋樑養護組:具體負責公路橋樑坍塌、斷裂、破損引發的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公路管理處,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制定;負責公路橋樑養護領域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3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指導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最佳化配置應急資源、組織建設應急平臺、應急宣傳培訓等工作;險時主要承擔協調、跟蹤應急處置進展、應急值守、資訊傳達等工作。

  三、風險分析及監控

  3.1風險性分析

  交通行業是容易發生群死群傷的行業,危險源和危險點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機動車維修行業、計程車行業、公路和橋樑工程施工、公路養護與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場所、加油站等重點行業和重點部位。

  3.2分類

  道路運輸領域的危險主要有:車輛碰撞、翻車、墜崖、失火、危險品洩漏以及汙染、油罐車罐體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場、站(停車場、客運站)發生火災、爆炸、坍塌、碰撞、踩蹋;工程建設領域的危險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墜落、雷擊、電擊、車輛碰撞等;公路橋樑養護領域的危險主要有:橋板斷裂、橋體坍塌等。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性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操作程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邏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的、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並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四、預警與響應

  4.1預防與預警

  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要展開風險分析,危險源監控,完善預警監測系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預報與預測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透過以下途徑,獲取預報資訊:

  (1)經風險評估得出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災難;

  (2)各單位上報的預警資訊;

  (3)各安全生產機構上報的資訊;

  (4)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

  4.3預警

  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根據預報資訊分析、判斷突發事故災難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根據事態的發生、發展,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4.4應急準備

  接到事發單位或有關部門事故報告資訊後,依據事故的發展態勢,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長報告(即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2)通知相關部門;

  (3)跟蹤事發單位應急處置動態。

  五、事故災難報告程式及內容

  5.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5.2書面報告主要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六、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根據事故的類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響應程式。

  符合下列條件時,經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1)發生i、ii、iii級突發事故;

  (2)發生iv級突發事故,相關單位和企業請求市交通局給予支援或幫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廳等部門應急聯動要求。

  6.2應急處置

  6.2.1階段性應急處置職責劃分

  應急救援工作中,上級交通主管部門未到現場時,由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政府及安監部門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上級機關採取措施之前由下級機關負責。

  6.2.2應急響應過程

  6.2.2.1事故發生單位自救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緊急求救、求助,並積極開展自救,組織遇險人員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險貨物洩漏區域內的人員疏散。

  6.2.2.2啟動應急預案

  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市、縣兩級應急指揮系統開始啟動,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應積極協助、大力支援。建立通訊聯絡系統,保持24小時聯絡,做好值班記錄,周密安排應急救援工作。各級交通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上級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決定;

  2.迅速收集、整理、彙總事故救援的情況,及時報告;

  3.負責同級政府有關辦事機構、有關主管部門和各交通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絡,必要時派出聯絡員參加同級政府、安監部門或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相關辦事機構工作;

  4.協調交通系統各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七、善後處置

  7.1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在積極搶救傷員的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查、取證,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目擊證人的登記核定工作。

  7.2善後處理

  發生事故單位要積極做好死、傷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思想安撫工作,按有關規定和賠付標準,積極做好事故理賠工作,並儘快恢復生產。

  7.3事故調查處理

  按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調查組的要求,選派有經驗的專家參與事故的調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

  7.4落實防範措施

  發生事故單位要認真汲取事故教訓,針對事故情況和調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落實具體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八、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1應急隊伍組建的原則

  市、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要按照“統籌規劃、規模適度、平急結合、專兼結合、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組建有各行業專家參加的應急救援隊伍。

  8.2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8.2.1道路運輸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縣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負責組建道路運輸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救援物資、搶險人員的運輸車輛,以及事故現場殘餘危險化學品的接駁和運輸的車輛。

  8.2.2工程建設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市交通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處負責組建公路工程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事故搶險機械裝置的組織調運。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搶險機械裝置(剷車、推土機、挖掘機等)和搶險物資趕赴現場,組織排險、搶修和救助,同時調動車輛搶救傷員。

  8.2.3公路橋樑養護應急隊伍和裝備保障

  市公路管理處負責組建公路橋樑應急救援隊伍,落實好搶險救援機械裝置,維護保養好代交通運輸部保管的戰備鋼樑,對橋樑坍塌、橋樑板斷裂等突發事故,積極組織人員隊伍和機械裝置儘快恢復交通。

  九、預案管理

  9.1預案培訓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9.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9.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9.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9.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十、附則

  10.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方案

  一、總則

  l、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l、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企業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 電話:  。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排程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透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裝置、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裝置,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企業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企業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企業領導提出,以便企業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範文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礦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1.組織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

  1.1.組織領導:組長:作業長 副組長:副作業長

  成員:職能人員、各班長

  責任單位:檢修一區

  責任人、指揮:作業長

  報告:當班值班、檢修人員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2.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裝置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作業區領導、礦排程,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礦排程彙報,礦排程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著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2.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作業長、礦排程,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臥。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2.4.若發生洩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先關閉氣源,在實施搶救時,必須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搶救,救援人員若感覺自己呼吸困難應立即撤離,更換人員。待救護人員到達後送醫院搶救。

  2.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裝置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2.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2.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熱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1.1編制目的

  規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供熱條例》、《山東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及燃氣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東營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1.3適用範圍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以上含本數,下同)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燃氣(熱力)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涉及勝利石油管理局、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濟軍基地的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職責許可權,做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指揮機構及職責

  成立東營市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質監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擔任,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2.2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傳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具體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事宜、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和對外資訊釋出工作。

  2.3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5個組。

  (1)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警戒保衛、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維持。

  (2)搶險救災組: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支隊、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燃氣、熱力方面的有關專家參加,負責制定搶險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救援實際情況,報請市指揮部批准調動和指揮各種救援力量。

  (3)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計生委牽頭,負責組織醫療和衛生防疫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心理疏導、防疫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負責搶險物資裝備的供應和後勤保障工作。

  (5)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牽頭,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和賠付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對市直管燃氣(熱力)企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開展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協助工作。

  3危險目標的確定

  3.1燃氣

  可能發生燃氣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地下燃氣管道、室內燃氣管道、燃氣器具、液化氣站及供應站(點)、瓶裝液化氣等易發生洩漏、中毒、爆炸和爆燃事故。

  3.2熱力

  可能發生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的危險目標為:鍋爐、熱力管線等易發生爆炸和洩漏事故。

  4預警預防機制

  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裝備、器材,加大高新技術和資訊化應用,提高安全防護、監測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評估和風險管理體系,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督促燃氣(熱力)企業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及時發現並消除各類事故隱患。

  5應急響應

  5.1事故報告

  5.1.1報告程式

  事故發生後,燃氣(熱力)企業負責人應當立即報告事故發生地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或報警(110、119、120)。縣區燃氣(熱力)行業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核實並按規定逐級上報,上報到市政府最遲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

  5.1.2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及當時可確定的傷亡人數。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及簡要經過。

  (4)已經採取的救援措施和救助要求。

  (5)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訊方法。

  (6)其他需要報告的內容。

  5.2分級響應

  重大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響應,由省啟動相應預案進行處置。

  較大事故應急響應,市指揮部依據本預案處置。

  一般事故應急響應,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為主處置。

  5.3啟動預案響應

  事故發生後,縣區政府應當立即啟動本級預案,先期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減少財產損失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品時,必須作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照、錄影,最大限度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市城市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指揮部,由市指揮部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響應。確需啟動本預案響應的,應當立即按本預案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搶險救援需要,市指揮部可呼叫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5.4應急救援

  5.4.1緊急處置

  (1)燃氣:搶險人員立即關斷就近相關的氣源控制閥門,熄滅一切火種,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2)熱力:鍋爐爆管、汽化、爆炸等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研判事故發生發展情況,適時停爐並關斷鍋爐與管網系統之間的控制閥門。熱力管線洩漏事故發生時,搶險人員立即關斷管線洩漏點最近處前後控制閥門。同時,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確定警戒區域。

  5.4.2人員疏散

  根據警戒區域,迅速撤離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地帶,並根據進一步發生的危險程度,視情擴大外撤範圍。

  5.4.3工程搶險

  根據可能的危險目標,按照專業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

  (1)燃氣:

  ①洩漏。如液化氣站內儲罐洩漏,有注水保護系統的立即進行注水,否則應進行緊急倒罐(或倒罐外運),同時對洩漏點進行封堵;市區輸氣管道洩漏,迅速確定洩漏點,對其進行封堵。

  ②中毒、火災或爆炸。除對洩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2)熱力:

  ①鍋爐爆管。待爆管鍋爐冷卻後,迅速查詢爆管原因、位置,並立即開展搶修。啟用備用鍋爐,保障正常供熱。

  ②鍋爐汽化:觀察鍋爐內爐水的壓力和溫度,適時開啟排氣閥,必要時開啟安全閥,使鍋爐蒸汽排出,及時洩壓。同時,將鍋爐內的燃煤排出,迅速降低爐溫。

  ③鍋爐爆炸、熱力管線洩漏。除對洩漏進行緊急處置外,還要對現場進行保護和清理,救助傷員。

  其他由專業隊伍按照燃氣(熱力)企業詳細的單項事故處理預案進行救援。

  5.5資訊釋出

  按照突發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要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授權釋出、接受採訪、舉行新聞釋出會等形式釋出資訊、組織報道。

  5.6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市指揮部批准,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市指揮部善後處理組應當督促協調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救濟、安撫、賠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6.2事故調查、總結與評估

  按照事故調查許可權組成調查組,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進行調查。市調查組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調查報告。

  市指揮部應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後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上報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救援裝備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指導、協調專業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特種救援裝備資料庫和有關制度,實現資源共享;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需要,配足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有關特種救援裝備情況。

  7.2應急隊伍保障

  (1)各燃氣(熱力)企業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

  (2)市及各縣區公安消防搶險隊伍。

  (3)其他臨時搶險隊伍由後勤保障組協調組織,必要時請求當地駐軍、武警支援等。

  7.3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計生部門應當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路建設,及時組織醫療衛生和防疫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7.4資金保障

  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事故發生地縣區政府協調解決。

  7.5社會動員保障

  縣區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

  7.6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負責研究事故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和保障。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各專業搶險搶修隊伍日常訓練由燃氣(熱力)企業自行安排,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

  (2)全市應急救援演練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實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參加,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

  8.2宣傳培訓

  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廣泛宣傳燃氣(熱力)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與應急、自救與互救常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組織督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施救能力。燃氣(熱力)企業應當對從業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和崗前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8.3監督檢查

  市城市管理局對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追究

  (1)對在燃氣(熱力)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2)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或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附則

  9.1預案修訂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或其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組織修訂完善。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塔吊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 方案編制依據

  1. 施工組織設計

  2. 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JGJ80-91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 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執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線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專案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 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 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專案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專案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絡,及時釋出現場資訊。

  (2)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定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援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後勤保障組 、保 衛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專案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援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專案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 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專案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資訊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裝置、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專案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專案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裝置、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 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專案管理人員要立即向專案經理彙報險情。專案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專案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絡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專案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專案部必須將110、120、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係

  專案部工程部為事故資訊收集和釋出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專案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資訊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專案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 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專案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

  水利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保證全縣水利工程安全生產應急搶險工作及時、高效、有序地進行,妥善處置事故、排除隱患,有效地防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結合水利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縣度汛。水利工程新建、擴建、改建中發生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需啟動《預案》時能夠做到通訊聯絡及時暢通,指揮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縣水務局統一領導和指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各二級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收益誰負責"的原則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實行分級管理。科學預防,注重實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備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物資儲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在縣水務局統一領導下,局各二級單位、各股室協調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縣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水務局局長吳濟忠同志擔任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對水務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做出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小組成員包括各二級單位和各股室負責人,負責調查瞭解險情的相關情況及險情上報,組織做好相關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機構

  水務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監督股負責本單位所管轄範圍內的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建與完善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監測和預警系統;制訂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預案演練;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知識和處理技術的培訓,指導各部門制定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四、預警與報告

  水務局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各二級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事故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並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給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事故(險情)發生後,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立即向水務局報告。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遇險人數;

  (3)事故的原因、性質;

  (4)事故周圍環境;

  (5)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6)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訊方法。

  指揮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五、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和終止

  1、應急響應的原則

  發生安全突發事故時,各相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應急響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或撤消預警和響應級別,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2、應急響應

  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應急響應原則,報上級主管部門執行。

  六、附則

  本預案由水務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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