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成立疫情防控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鐵清獸醫站,由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有:協辦單位有:水清工商所、鐵清防保所、鐵清派出所

  二、疫點、疫區劃定:

  一旦發生疫情、由動檢站人員立即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經觀察分析疫情情況,立即上報當地政府和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並由縣獸醫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劃定疫點、疫區。

  三、採取緊急捕殺措施

  由鎮政府立即組織人員在疫區內進行全面捕殺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過任何一隻畜禽,宰殺過後進行全面消毒,銷燬深埋,作無害化處理。

  四、禁止畜禽流通

  凡是在疫點,疫區內飼養的畜禽,嚴禁轉運,銷售點由工商行政部門在集貿進行巡查,一經查出,給予嚴防處罰。

  五、強制檢疫措施

  在集貿市場進行檢查的畜禽,及其產品必須嚴格實行檢疫檢驗制,經檢驗合格,出具檢疫合格證明方可銷售,對進行檢驗的動物及其產品必須實行報檢制度和消毒制度,對運載的動物用產品經檢疫不合格的,實行強制銷燬。

  六、密切做好預防、消毒、接種工作

  在發生疫情的疫點,疫區內以及過往的人和車輛實行強制消毒,對周邊未染疫的畜疫實行緊急接種,若凝似人畜共患的傳染病由防保所人員進行緊急接種。

  畜禽養殖場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給群眾帶來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省商務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指導全市畜禽屠宰環節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相關監管部門開展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1.4事故分級

  本預案所指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的畜禽屠宰環節所發生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依據《省商務廳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預案》分四級,即: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受汙染畜禽產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含港澳臺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I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屠宰環節受汙染的畜禽產品流入兩個以上地市,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的;

  (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汙染物引起的源於屠宰環節畜禽產品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後,並有擴散趨勢的;

  (3)1起由屠宰環節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省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受汙染的屠宰環節畜禽產品流入2個以上縣(市),已造成嚴重健康後果的;

  (2)1起由屠宰環節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上的,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畜禽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存在健康損害的汙染畜禽產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後果的;

  (2)1起由畜禽產品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人數在10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畜禽屠宰環節安全事故。

  1.5事故(事件)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原則,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機制。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把預防作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工作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公眾和企業經營者自我防範和應對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設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商務局立即成立並啟動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小組),在哈爾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統一領導下,發揮應急處置作用。應急處置小組組長由市商務局主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畜禽屠宰監管處、畜禽屠宰稽查大隊組成。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設在畜禽屠宰監管處。

  2.2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根據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區位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實行分級管理,落實責任。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堅持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突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事件)發展,有效開展應急工作,切實做好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3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實施屠宰環節重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推動督促和指導相關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事件),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事件)處置中的具體問題;向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小組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處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建立相關工作制度,確保快速反應,準確掌握情況,高效有序處置。

  2.4工作組設定及職能

  根據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需要,應急處置小組設若干工作組,各工作組在所應急處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並隨時將處置情況報告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

  2.4.1事故(事件)調查組

  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事件)發生原因,評估事故(事件)影響,儘快查明事故(事件)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事件)防範意見;對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

  2.4.2事故(事件)處置組

  負責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和處罰;監督、指導事故(事件)發生地定點屠宰企業對檢出的病害畜禽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配合有關監管部門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關肉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2.4.3新聞宣傳組

  負責組織事故(事件)處置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資訊釋出工作。

  2.4.4專家組

  應急處置小組在需要處理有關本單位無力解決的技術問題時,應邀請相關方面的專業人士組成專家組,負責對事故(事件)進行深層次分析評估,為事故(事件)處置提供支援和幫助。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3.1監測預警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監管部門透過行業管理、媒體監督、群眾舉報、公眾反映、日常執法等各種形式監測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已確認的不安全肉品;對監測資訊進行深層分析,對可能引發發生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肉品或事件,提出行業預警資訊;透過加強行業管理等措施預防發生較高肉品安全風險事故(事件),控制或降低屠宰環節肉品安全的風險和危害程度。加強肉品安全資訊管理,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立暢通的資訊監測和通報網路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肉品安全資訊預警體系,及時研究分析肉品安全形勢,對肉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屠宰環節肉品安全預警資訊來源:

  (1)專項監督檢查、專項執法檢查、肉品質量監測;

  (2)畜禽屠宰管理部門的事故(事件)報告;

  (3)畜禽定點屠宰企業的事故(事件)報告;

  (4)衛生部門風險預警資訊;

  (5)相關監管部門情況通報;

  (6)經核實的消費者投訴舉報;

  (7)經核實的新聞媒體曝光資訊。

  3.2事故(事件)報告

  建立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制度,包括資訊的報告和通報,資訊採集和報送等。

  3.2.1報告要求

  1、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發生地畜禽屠宰管理機構應及時報告同級商務主管部門及市商務局。不得遲報、漏報或瞞報。

  2、應急響應期間,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應及時向市商務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3.2.2報告內容

  報告應當包括事故(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事件)報告單位資訊(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已採取措施、事故(事件)簡要經過、事故(事件)原因等內容。

  3.2.3事故(事件)評估

  在同級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領導下,配合同級衛生等有關部門開展肉品安全事故評估。

  應急響應

  4.1突發事故分級響應

  根據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分級,肉品安全事故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響應。並按響應級別和責任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工作流程如下:

  (1)應急處置小組及時召開會議,制定具體措施。

  (2)部署、指導事發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派出人員,會同當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開展事故應急、調查、處置有關工作。

  (4)及時向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5)參與新聞釋出、資訊公佈的相關工作。

  (6)根據事故(事件)原因,協助當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制定管理機制和措施。

  4.2應急處置措施

  較大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發生後,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先期處置的基礎上,針對事故(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或工作組,視情采取以下應急處置措施,最大限度減輕事故(事故)危害。

  (1)對涉案畜禽產品進行檢驗,儘快查詢事故(事件)發生的原因,依據《食品安全法》、《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黑龍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病害豬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和省財政廳、商務廳《關於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關於規範屠宰環節病害豬無害化處理檔案的通知》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違法者進行行政處罰,對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肉品安全監管部門應依法就地或異地封存與事故(事件)有關的畜禽產品及相關產品;待現場調查完結後,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汙染的肉品專用裝置、工具及容器,消除汙染;對確認屬於被汙染的肉品及原料,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銷售並對病死、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檢驗後確認未被汙染的應予以解封。

  (3)市商務局組織事故(事件)發生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及時組織研判事故(事件)發展態勢,並向事故(事件)可能蔓延的地方畜禽屠宰管理部門通報資訊,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4)依法從嚴查處因突發肉品安全事故而導致的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和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畜禽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過程中,符合《黑龍江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級別調整和響應終止條件的,各級畜禽屠宰管理部門應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基礎上,按響應級別許可權規定,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或響應終止的建議。

  應急保障

  5.1通訊及資訊保障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要暢通通訊網路,設立舉報電話,暢通訊息和舉報投訴渠道,確保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相關資訊的及時收集。發生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期間,市商務局應急處置小組與事發地畜禽屠宰管理部門保持熱線聯絡,保證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資訊及時傳遞、既時掌握、準確報送。

  5.2人員技術保障

  應急預案啟動期間,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部門要加強領導幹部值班值宿,領導在崗帶班,有專人值班,全員備勤。要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人員應急處置的技術能力和工作水平。

  5.3物資、裝置及經費保證

  肉品安全事故(事件)的產品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事故(事件)發生時,委託檢測機構立即採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肉品安全事故(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據。要確保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所需設施、裝置的配置,做到隨時應急,隨時使用。畜禽屠宰管理部門用於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的費用應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5.4宣傳培訓

  各區、縣(市)畜禽屠宰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屠宰企業經營者、執法監管人員及廣大消費者的肉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肉品安全知識,增強肉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範能力,為科學處置屠宰環節肉品安全事故(事件)提供支撐。

  附則

  本預案由哈爾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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