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通用7篇)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編制依據:

  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綜合樓、生活區以及賓館可能發生的火災事故。

  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2)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二、應急救援組織

  1、應急救援的組成:

  指揮:xxx、賓館經理

  成員:xx、xxx、xxx

  三、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1、組織體系:

  賓館火災應急救援組織由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綜合協調指揮成員共同組成。

  2、指揮職部責:

  提出修賓館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召開例會、組織指揮演練,對發生火災事故時,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決策,調動各應急救援力量和物資,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全面指揮應急救援工作,聯絡援助力量。

  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各成員及相關負責人應迅速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同時按各職責分工作出迅速反應。

  3、指揮成員職責:

  (1)xxx負責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搶救的聯絡、協調工作,並根據實際情況補充、修訂和更新預案;對預案進行備案;組織事故的調查工作。

  (2)xx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監控有關責任人,保障救援時交通暢通、人員疏散,實施交通管制,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的治安秩序。

  (3)xxx負責醫療救護,組織救援物資、通迅聯絡、環境保護及善後工作。

  (4)xxx負責救援物資及救援人員的運輸保障。

  (5)、其他成員及各自職責履行責任。

  四、救援組織及其主要職責

  為確保及時、有效、順利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救援人員分救援排險,現場警戒、醫療搶救、綜合協調。其職責如下:

  1、救援排險: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不同型別,特徵分別採取不同的措施。

  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第一發現者應迅速向保衛值班人員或相關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說明火情和燃燒物及準確地點,並等候消防車,指引行車路線到火災現場。

  (1)當發生電器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應立即截斷電源,義消隊員根據燃燒物的特性,分別使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滅火,當火勢較大時,迅速調集其它部位大型手推式滅火器,從不同角度對著火點,夾擊,將火災撲滅。

  (2)發生火災時,配電室值班人員迅速截斷電源,由xx負責,xx協助,組織義消防隊員和人員進行撲救,使用乾粉滅火器或高壓水槍射擊,高壓水槍可同時使用室內消防栓和室外消防樁內外夾擊,使用室外高壓水槍射擊前應先將窗戶玻璃擊碎,從窗戶將水射入,對準著火點射擊。未著火的辦公室切忌開啟窗戶和門避免火源竄致其它辦公室,水槍在射擊著火點時同時對著火點的上下樓層及左右實施降溫,降低燃點避免火勢蔓延,直到撲滅火源。

  (3)生火災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按程式及時啟動消防應急系統,由xx負責,及各車間負責人配合組織義消隊和內保分隊實施滅火,根據燃燒物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滅火措施。採用阻隔、移位法,明火則採用消防的槍噴射,燃燒區域性用滅火器,大面積則採用消防水槍噴射。在能夠控制的情況下采用滅火器,在滅火器不能控制的情況下,要充分利用自動化程度高的消防系統科學有效地滅火。

  2、現場警戒: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並由內保分隊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

  (3)營救火災被困人員。

  (4)負責救援車輛的暢通。

  3、醫療救護組

  4、綜合協調:

  (1)負責向各個組傳達指揮部負責人指令。

  (2)負責聯絡和督促各組工作。

  (3)報告各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負責向政府相關部門請救援助。

  五、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資訊報告。

  各人員應當加強對重點防火部位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資訊應及時向救援組織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有關負責人報告,賓館有關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2、預警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六、應急響應

  發出啟動預案指令後,各人員應迅速投入應急救援工作,並履行其相應職責。

  七、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由現場指揮宣佈應急結束。

  八、保險

  應急救援結束後,財務部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人員以及財產損失的保險理賠工作。

  九、演習

  賓館根據預案的編制每年一次定期組織演習。演習結束後及時進行總結預案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存在問題,及時修訂預案。

  十、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相關部門及人員通迅錄

  (1)市政府值班室電話:xxxxxxxxxxx

  (2)市安辦電話(兼傳真):xxxxxxxxxxx

  (3)火警電話:119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衛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後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後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衛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裝置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後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警

  1、報警: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9”火警電話,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報警程式:

  (1)要沉著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著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說明燃燒的是什麼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後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三、人員疏散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並向領導彙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開啟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四、人員搶救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細聽、觸控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溼毛巾捂嘴,用浸溼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五、物資搶救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檔案、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六、火災善後工作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衛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3

  為保障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和廣大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為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方針,特制定本預案。

  1、公司消防設施步署情況及消防安全機構的狀況

  我公司消防水源有6處,分別位於公司五個選礦車間和公司辦公樓,同時公司配備的消防器材有:滅火器具、消防水帶500米,直流水槍6支、消防梯2架以及其它消防安全設施用具,滅火器配備於公司各防火部位,並定期檢查。

  公司成立了以領導班子為核心的消防安全機構組織,其下設委員分別為公司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並且成立了以保衛科為中心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部長為專職消防隊負責人,負責爆炸及火災事故的現場總指揮,其下設消防隊員有人,且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另公司各車間、合作坑口(選廠)、部室設義務消防組織及防火員,由保衛科統一領導指揮。

  2、爆炸、火災發生應急措施

  (1)發現爆炸、火災應立即報警

  我公司在消防安全宣傳上曾明確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在公司發生爆炸及火警的時候,都應迅速報警到公司保衛科,由保衛科負責人統一指揮,負責出動、組織力量奔赴事故現場,同時負責上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常設辦公室,如火情嚴重,在請示公司領導後,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以便調集足夠力量,儘量地控制和撲滅火災。

  (2)爆炸及火災戰鬥的展開工作

  接到爆炸、火災報警後,保衛科應立即進行組織並及時趕赴現場,首先對現場情況進行觀察,如發生爆炸後,應立即控制現場,搶救人員及重要物資,視現場情況做出相應措施;如發生火災,指揮員下達滅火的命令,各專職消防員按自己的分工,分別完成在接地下消防栓、鋪設水帶,選擇水帶線路,水槍手進入陣地,視情況需要搬設消防梯及其它必用消防器材,全部力量投入戰鬥,並保持現場通訊聯絡,上報情況,調集人員,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數量、火勢蔓延方向、燃燒速度、可能燃燒的範圍做出正確估計,佈置合理的滅火方案。

  (3)滅火戰鬥的撲救

  在撲救中,滅火人員應保持冷靜、有序進行,服從指揮,避免發生混亂,並且積極搶救人員和疏散物資,在物資疏散中,不得堵塞通道,影響滅火行動,在撲救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三個原則:

  ①救人重於救火的原則

  救人重於救火,在發生爆炸或火場上如果有人受到威脅,滅火消防員首要任務就是把人搶救出來,脫離危險區,運用此原則應根據火勢情況和人員受火勢威脅程度而定,滅火力量強時,可同時進行,為撲滅創造條件。

  ②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在撲救火災中,應根據火場情況進行,如貴重物資和一般物資相比,應保護和搶救貴重的,火勢蔓延猛烈的是控制的重點;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險的方面是重點;火場上下風向與上風向,下風向是重點;易燃、可燃物資集中區是保護重點;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重點。

  ③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

  這個原則只對於不可能立即撲滅的火災,首先要控制火勢的蔓延,在具備撲滅的條件時,全面進攻,迅速消滅火災,如不能消滅火災,應控制火勢發展,防止爆炸、洩露危險情況的發生,並立即上報情況,組織群眾,協同作戰,完成滅火任務。

  3、公司爆炸、火災的處理

  (1)建築物著火

  公司建築物主要包括公司辦公樓、選冶車間、合作坑口(選廠)及其它一些平房建築,當接到此報警後,保衛科消防員應立即組織,搬運消防設施趕赴現場,指揮員根據火情制定方案,當建築物一端起火時,應從中間適當部位控制,建築物中間著火時,應從兩側控制,以下風向為主,發生樓層火災時,應從上下控制,以上層為主。在撲滅過程中,保衛科專職消防員應和事發部位人員協同作戰,儘快撲滅火災;在救火中,留意風向及控制飛火,防止引起的新的火源。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4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註冊安全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的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公司行政副總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保安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滅火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保安員和各車間的基層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滅火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或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當班保安和安全負責人(本司由人資部主管擔任);

  3、當班保安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保安組長迅速調集全體保安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水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資、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指揮裝置維修組把電梯迫降到底層,並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各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7、人資部立即組織司機疏散本廠內停放的車輛和廠門口的障礙物,以確保救災現場的暢通和車輛用急。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搶救組、供水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員詳細彙報火災情況,協助消防隊制訂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各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或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或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向廠安委會彙報,安委會應做好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以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或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做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透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入險地: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往過有煙霧的路線,可採用溼毛巾或溼毯子掩鼻匍匐撤離;

  5、善用通道,莫入電梯:發生火情儘量使用樓梯,或利用陽臺、窗臺、屋頂等攀到安全地點,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樓脫險;不可進入電梯逃生;

  6、避難場所,固守待援:如在房內側手摸房門,感到燙手,千萬不能開門,應關緊迎火的門窗,開啟背火的'窗門,用溼毛巾塞住門縫,不停用水淋溼防止煙火滲入,固守房間,等待救援;

  7、傳遞訊號,尋求援助:被煙火圍困時儘量在陽臺、視窗(白天可用鮮豔的衣物在視窗晃動,晚上可用手電等物閃動或敲擊物品發出聲音求救)傳遞訊號求救;

  8、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9、緩降逃生,滑繩自救:高層樓層起火後迅速利用身邊的繩索、床單、窗簾等製成簡易繩並用水打溼後,從窗戶或陽臺沿繩滑至下面樓層逃生。即使跳樓應在消防員準備好逃生氣墊並且要求樓層在四層以下才考慮這一方式。還可選擇水池、軟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應先丟下大量棉被,沙發墊或開啟大傘跳下。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5

  為應對學校突發火災事故,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保證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學校的損失和負面影響,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社會的穩定,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結合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一、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後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規範操作,及時排查和消除學校的各種消防隱患。

  2、早發現。即落實責任,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檢查制度,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通報資訊。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的制度,發現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災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立即組織人員送醫院救治。

  二、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X

  組員:XXXXX各班主任

  1、組長職能:

  儘速到達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並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2、副組長職能:

  (1)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辦公室報告情況。

  (2)組織力量並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人員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醫療等機構對事故進行處理。

  (4)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指示。

  (5)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詢原因和責任。

  3、現場控制人員(X、X及各班主任)職能。

  (1)控制現場,維護秩序,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2)組織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

  (3)儘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4、後勤保障人員(X)職能:

  (1)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後勤支援。

  (2)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後勤服務工作。

  三、突發火災事件的具體處置對策

  1、發生火災時,現場教師馬上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學校、教育局領導報告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4、組織師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區域,不得組織學生搶險,撲救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以班為單位清點人數;

  5、學校有關人員第一時間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在消防大隊來之前切掉火區電源,帶上滅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搶救學校財產,儘可能使學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校園起火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進行仔細的調查,記錄在案,寫出書面報告向教育局彙報。

  四、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五、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增強和防範應對普速旅客列車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迅速、妥善的實施應急處置,保障旅客生命和財產安全,儘快恢復運輸秩序,最大程度地減少不良影響和後果,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擔當的直達特快、特快、快速及管內旅客列車突發緊急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處置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減少危害、處置有效”的原則。以保障旅客生命和財產安全為首要任務,確保普速旅客列車的執行安全有序。

  三、處置基本要求

  列車乘務組在應急處置小組的指揮下,按照各自的分工,齊心合力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列車遇突發緊急事件時,列車長立即趕赴現場,瞭解掌握情況,初步判斷原因,制定有效處置措施,要根據實際情況利用廣播等方式,做好旅客安撫和解釋工作,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段派班室彙報列車情況和請求協助解決的問題,接受領導指示。遇緊急嚴重事件和事故要立即向段值班(乘務和統計科)報告。

  四、應急處置小組與職責

  (一)應急處置小組人員構成

  組長:列車長

  副組長:乘警長、車輛乘務長

  成員:列車值班員、列車員、廣播員、乘警、車輛乘務員、餐車長、行李員及其他人員

  (二)應急處置小組的職責

  1.應急小組負責現場領導,指揮全面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2.按應急預案迅速開展相關搶險救援工作,力爭把損失降至最低。

  3.做好穩定旅客情緒、維持車內秩序和安撫傷員的工作。

  4.服從上級指示和命令,配合上級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5.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根據情況及條件變化及時提出對預案的調整、修改和補充意見。

  (三)應急處置小組成員職責

  (1)列車長(主務):負責啟動應急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措施實施和應急小組的各項工作。負責向段、本局、所在局報告發生事故的概況(包括時間、地點、車次、旅客人數、人員車輛受損情況、所需物資等),同時與就近車站或當地政府取得聯絡,必要時請求救援。

  (2)列車長:負責組織休班乘務員參加事故或災害現場的搶險及處置工作,組織旅客緊急疏散、撤離,對旅客進行安撫和解釋,同時參與事後的調查。

  (3)乘警長(乘警):負責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線,維持治安秩序,防止不法分子趁機破壞車輛、盜竊搶劫,並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同時參與事後調查。

  (4)車輛乘務長(員):負責車輛裝置現場處理和技術支援,設定防護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車輛裝置受損的評估和鑑定工作,參與事後的調查。

  (5)餐車長:負責餐飲供應工作,在列車不能正常執行或長時間被困等情況下,啟用備用餐料,必要時聯絡地方政府保證供應。

  (6)行李員:堅守崗位,確保行包安全,負責列車首尾部的資訊溝通。

  (7)廣播員:利用廣播對旅客進行宣傳解釋,安撫穩定旅客情緒,必要時可在列車長領導下,組織旅客中的軍人、武警、公安人員及黨、團員協助搶險。

  (8)列車員:堅守崗位,安撫旅客,維護車內秩序,照顧好重點旅客,全面做好車內旅客的服務工作。

  (9)列車值班員:負責票據票款安全, 事故處理中的聯絡和資訊溝通。

  (10)其他人員:堅守崗位,做好本職工作,隨時聽候應急處置小組的調動和安排。

  五、普速旅客列車應急處置預案

  (一)發生職工傷亡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時,第一發現人及時撥打“120”、“999”急救電話,同時撥打“110”“122”警務電話,迅速組織將傷者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2.列車長會同乘警迅速到達事故現場,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

  3.列車長要立即向段值班室(乘務和統計科)及段領導報告,報告的內容為: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傷亡人員、簡要經過和初步原因。

  4.列車長立即對事故進行處置,記錄事故現場原貌,搜尋和妥善儲存重要痕跡、證言、證物,並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或恢復生產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好標記,並等待段及上級部門事故調查組的到達。

  (二)列車上發生治安事件應急處置

  1.在列車上發生治安事件時,列車長應會同乘警及時到達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瞭解情況,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2.收集兩份以上當事人和旅客旁證材料,並妥善保管證據和材料。

  3.因治安事件造成旅客人身傷害時,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一式兩份),乘警要在記錄上簽字,連同旅客車票、攜帶物品清單一起移交車站,同時拍發事故速報。

  4.旅客傷害較重,必須停車送醫院搶救時,列車長應按旅客疾病中途臨時要點停車方案辦理。

  5.對於治安事件的當事人,列車乘警應根據治安管理條例移交站方公安部門處理。

  (三)列車遇水害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告。遇水害發生線路中斷,列車不能繼續執行時,列車長必須迅速瞭解情況,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排程指揮機關及段值班室報告事故概況,主要內容包括:時間(月、日、時、分)、地點(線別、站名或區間、公里)、車內人員傷亡情況及線路損壞情況、事故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等(詳細情況另報),列車長應保持通訊暢通,做到即時即報。

  2.組織搶救。當列車因水害造成脫線時,當班列車長應儘快組織全體乘務員、列車上醫務工作者、軍、警、幹部(確認身份)組成搶救隊,利用可以利用的一切手段搶救傷員,並動員旅客自救互救。組織疏導旅客撤離到安全地點,等待救援。

  3.及時通告。當列車因水害造成列車滯留或退行時,及時向旅客說明列車中斷執行的原因,並代表鐵路向旅客致以歉意,告知救援馬上趕到,穩定旅客情緒,確保旅客安全。

  4.主動服務。列車乘務員要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加強對車廂的巡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穩定旅客情緒。主動了解旅客困難,盡力幫助解決,動員旅客帶好小孩和看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維持車內良好的治安秩序。列車長應迅速查清乘務人員的安全狀況,當班乘務員統計本車廂旅客傷亡情況,一併報列車長作為彙報之用。

  5.協助防護。根據現場行車人員的要求,指派專人協助做好列車防護工作。

  6.保護現場。由乘警負責,組織一定力量保護好現場。關鍵部位在有關部門人員未到達前,不得任意搬動。如必須移動時,應當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和簡要說明,妥善保管。

  7.保證供應。餐車長負責安排好旅客飲食和飲水供應。列車停留時間較長時,列車長要詳細彙報車內飲水、食品、餐料、藥品短缺情況,請求幫助解決,以滿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8.拍發電報。遇重大或災害性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大破不能繼續執行時,要拍發事故速報,報告有關領導。當附近沒有鐵路電報、手機無訊號時,可透過郵電局向上級領導彙報。

  9.儘快開通。當災害或險情排除後,開通線路時,除組織全部旅客上車、具備開車條件外,還應按照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車輛裝置、線路等情況的檢查。

  10.按章處理。列車滯留期間,列車長要按章妥善做好旅客和行包的安排。旅客提出的要求,現行規章無明確規定時,如要求賠償等,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必要時請到站協助解決。當列車因線路中斷需要繞行時,列車長要組織好對旅客的宣傳動員,組織好旅客的臨時乘降。對需要返回發站的旅客按規定開具客運記錄交滯留站。

  (四)列車遇自然災害中斷行車的應急處置

  1.因線路中斷,造成列車不能繼續執行時,列車長應迅速瞭解停運原因,採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旅客和行李、包裹,組織列車乘務人員維護車內秩序,並迅速與就近車站聯絡,向事故發生局、客調及本段值班室、車隊報告,確保資訊暢通。

  2.列車長應做好旅客車票的籤認工作,在旅客車票背面註明原因、日期、返回站,並加蓋名章,作為旅客免費返回、辦理退票、換車或延長有效期限的憑證。

  3.列車不能在短時間內恢復執行時,列車長應做好旅客的安撫及服務工作,最大限度的解決旅客困難。必要時向地方政府報告,請求援助。

  4.做好飲食供應工作,餐車長組織好餐飲和商品供應,並保證食品衛生質量。

  5.如列車停在區間時,列車乘務員要鎖閉車門,停止乘降,確保安全。

  (五)列車發生晚點的應急處置

  1.在遇到自然災害或者其他非正常情況臨時停車或晚點時,列車長要及時與當地鐵路局客調和列車停留站站長取得聯絡,瞭解列車晚點原因等情況,報告車內情況(停車站或區間、時間、故障情況、晚點原因、旅客動向、車次、擔當局、段、列車長姓名、聯絡方式等)和請求協助解決的問題,並及時向段值班室及有關領導彙報情況,同時組織乘務員積極主動做好服務工作。乘警應與列車長密切配合,經常巡視車廂,維持好車內治安秩序。

  2.列車非正常情況下停車或晚點時,列車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好旅客的服務及安撫工作。遇旅客詢問時,應耐心細緻解答,不得使用“不知道”、“沒點”等不負責任言語或有不耐煩的表現。

  3.列車晚點時向旅客通報。旅客列車晚點1小時以內,應根據實際情況,向旅客通報晚點時間。列車晚點30分鐘的,列車長應代表鐵路部門誠懇向旅客道歉。向旅客通報時,列車廣播每次間隔不超過30分鐘。

  4.由於列車晚點嚴重,終到旅客在列車上不下車時,列車長應當立即通知車站客運值班員,並將情況報告段值班室、車隊和有關領導說明時間、地點、晚點原因、不下車的旅客人數。要協助車站做好對旅客的下車勸說解釋工作。

  (六)列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

  1.列車發生傳染性疾病時,列車長應指派專人利用乘務室或軟席包廂將病人或疑似病人隔離,同時組織救治工作。

  2.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資訊進行詳細登記,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車票資訊等,控制病人原所在車廂旅客的流動。

  3.迅速向前方站報告,同時向段值班室和車隊彙報。

  4.衛生防疫部門未到達前應封鎖現場,對染疫人員和所攜帶物品進行隔離,對嘔吐、排洩物進行控制,由衛生防疫部門消毒後再處理。

  5.將病人交留驗站,並將登記資料一併交衛生防疫部門,防疫站疫情值班電話:北京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23614(日),23357(夜、節假日);天津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81507(日),82247(夜、節假日),石家莊地區衛生防疫值班電話:24237(日),22347(夜、節假日)。同時要聯絡其到達站的衛生防疫部門,由到達站的衛生防疫部門按照規定處理。

  6.對密切接觸病人的乘務人員,衛生防疫部門負責對其下達醫學觀察通知。

  7.根據病種情況,採取列車通風等防治措施,對病人汙染的車廂、隔離場所及可能汙染的範圍進行消毒。列車到達目的地後,由所在地鐵路衛生防疫部門對全列車進行消毒。

  (七)列車突發人為破壞事件應急處置

  發生暴力、有人擾亂破壞列車裝置設施、劫持旅客、恐怖襲擊、阻礙列車執行等情況時:

  1.列車長會同乘警、檢車人員迅速到達現場,查明情況,確定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處置。

  2.乘警及應急小組根據事件情況,採取制止和控制不法分子的擾亂破壞行為。對傷亡人員積極組織施救,超出處置能力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援助。

  3.遇列車被阻、被迫停滯在隧道、橋樑,或不法分子破壞列車裝置時,應急小組人員應儘快將旅客疏散到安全區域,保護好旅客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旅客財產和列車裝置損失。

  4.列車長及時瞭解和掌握事件全面情況,迅速向段乘務和統計科報告(夜間值班室),同時向路局客運處報告。

  5.處置完畢後,主務列車長取消預案。對事件進行調查走訪,蒐集旁證,形成書面材料上報。

  6.列車長儘快組織開車,恢復列車執行。

  (八)列車遭遇石擊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乘警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旅客受傷情況,對受傷旅客積極組織救治。旅客如不能繼續旅行,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有醫療條件車站治療。同時檢查並登記受傷旅客所持車票的票號、發到站、車次、有效期、是否加剪和隨身攜帶品。

  2.收集不少於兩份同行人或見證人的證言和有關證據,保護好證據。收集證人、證言時,應記錄旅客姓名、性別、年齡、地址、聯絡方式、身份證號碼等內容。證據應準確、真實,並能夠證明事故的發生過程和原因。

  3.列車長迅速拍發事故速報,記錄發生日期、時間、地點、車站、區間、里程、列車損毀狀況、傷亡旅客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住址、票號、身份證號碼、發到站、事故簡況等情況。

  (九)列車發生食物中毒應急處置

  1.對病人進行醫治搶救,聽取醫務人員的意見做好記錄,編制客運記錄,將旅客交前方停車站送醫院搶救。

  2.拍發事故速報,列車長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主送前方鐵路局衛生防疫站,抄送路局客運處、衛生處。報告內容:旅客發病時間、地點、患者人數、餐飲食物名稱,並要求派人處理。

  3.保護現場,封存可疑食物、嘔吐樣品,停止銷售可疑食物,追回售出的可疑食物,等待衛生監督人員查驗。

  4.調查發病原因,取證餐飲食物,收取發病人、周圍旅客及有關工作人員的證明材料。

  (十)列車發生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應急處置方案

  1.1本車乘務人員發現(接報)火情後,應立即持滅火器趕赴起火部位,安撫並組織旅客疏散,迅速滅火。

  1.2相鄰兩側車廂乘務員應迅速採取最快方式通知列車長、乘警和車輛乘務長。鄰車列車員應立即協助將旅客向兩側車廂疏散,並將本車滅火器傳至起火車廂。

  1.3當班列車長、乘警和車輛乘務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列車長任總指揮,組織現場撲救。

  1.3.1組織休班乘務員從列車兩側集中至起火車廂進行撲救。

  1.3.2通知廣播員用廣播穩定旅客情緒,由當班列車員有序地將旅客引導至兩側車廂。

  1.3.3根據火勢作出是否進行列車分離的決定。

  1.3.4當班乘警根據列車長的指揮,維護列車秩序,組織當班列車員封鎖車廂,制止旅客因驚慌跳車或有人乘機搗亂。休班乘警在協助列車長組織滅火的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

  1.3.5車輛乘務員參加滅火撲救,同時,設法保證非起火車廂的夜間照明。對發生在車廂板壁及車頂內的火災,決定如何進行破拆。

  當列車長做出列車分離的決定時,車輛乘務員應按分離順序剪斷折角塞門、鉤提杆捆綁鐵絲,分解連線電源線。

  1.4運轉車長在列車長指揮下,具體實施列車分離工作,其他人員密切配合,列車車輛分離順序為:

  1.4.1應選擇安全、易於撲救的地點,儘量避開橋樑、隧道、長大坡道。

  1.4.2按列車前進方向,先將起火車廂後部未被火勢蔓延的車廂摘開,起火車廂與列車分離至少50米以上。

  1.4.3摘下起火車廂再前行50米以上。

  1.4.4列車車輛分離後,運轉車長和司機按“技規”要求,做好前後防護,並採取防溜措施。

  1.5列車長根據火災處置情況,做出請求救援或立即開車的決定,並按規定向上級單位彙報。

  2.應急處置程式

  2.1立即停車。執行中乘務人員發現火情後應冷靜判斷,立即設法滅火,如發現火勢較大,情況嚴重,不停車不能撲救時,乘務人員應立即拉緊急制動閥,將列車停在安全、易於撲救和疏散旅客的路段,不得停在橋樑、隧道、長大坡道,並及時向相臨車廂的列車員通報火情,由相臨車廂的列車員向列車長或乘警報告。

  2.2疏散旅客。在列車長或乘警趕到現場之前,發生火情的車廂值班列車員和相臨車廂的列車員在積極撲救火災的同時,迅速將旅客疏散到安全地帶。注意:列車停在複線時,應開啟沒有線路一側的車門,並阻止旅客從有線路一側的車門下車。

  2.3迅速撲救。列車長和乘警接報火情後,應立即趕赴現場,透過列車廣播通知全體乘務人員監守崗位,服從統一指揮,穩定旅客情緒,並組織、指揮列車全體人員按事先分工,本著“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使用滅火器或其他適當方法有序撲救。集中供電列車空調發電車乘務員應迅速切斷電源,啟用臨時備用電源。

  2.4切斷火源。停車後,運轉車長要迅速指揮列車進行分解,檢車乘務員要積極配合負責剪斷折角塞門、鉤提杆捆綁鐵絲,將起火車廂與列車分離至少50米以外,以切斷火源,防止火勢蔓延。

  2.5設定防護。列車分解後,運轉車長要按照技規要求設定防護,對分解車輛做好防溜措施,防止擴大事故。

  2.6報告救援。在疏散旅客,組織滅火的同時,列車長(或指派專人)、機車乘務員應儘快向行車排程報告事故情況。報告內容要簡明扼要,包括:車次,時間、地點、火勢、人員傷亡情況。排程部門視情況迅速向當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門請求支援。險情消除後應迅速組織開車。

  2.7搶救傷員。在撲救火災、疏散旅客的同時,要積極的搶救處置傷員。列車乘務員應發動和組織旅客開展自助自救活動。

  2.8保護現場。在撲救火災時,要注意保護好現場。乘警要採取多種措施維持秩序,視情況需要設定警戒區,滅火後禁止任何人進入保護區(對持機要證件,搶救機要檔案的人員除外),不要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對火災痕跡和物證,應採取有效措施,妥善保護。列車乘務人員應積極協助乘警工作。

  2.9協助查訪。列車全體乘務人員要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提供線索、協助搞好現場調查,儘快查明事故原因。

  2.10認真取證。乘警要及時瞭解事故詳情,做好調查訪問筆錄,蒐集相關證據,列車乘務人員要積極協助。

  3.電氣化區段火災處置要點

  3.1電氣化區段列車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通知就近車站向列車排程員、電力排程員和接觸網工區值班人員報告,並要求停電。在區間可通知運轉車長或機車司機,用列車無線排程電話通知車站上報並要求停電。

  3.2在撲救距離接觸網不足4米燃著物時,用水和一般滅火器滅火必須停電;如使用沙土滅火時,距接觸網在2米以上者,可在不停電情況下進行。

  3.3車廂上部著火距接觸網不足4米時,不得用水救火。救火者所站位置要距離導線2米以上。

  (十一)廣播車發生火情應急處置

  1.發生初起火情時,廣播員應迅速切斷電源,同時迅速通知鄰車列車員,並通知列車長帶領應急小組人員前來救援。

  2.廣播裝置引起火情時,迅速拉下電源線插銷,用滅火器撲救。

  3.電路故障引起火情時,迅速拉閘,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撲救。

  4.廣播室內出現異味或煙及其它部位出現火情時,迅速拉閘,切斷電源,查明火源,用滅火器撲救。

  5.當火情無法控制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並按列車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辦理。

  (十二)餐車發生火情的應急處置

  1.餐車發生火情時,應立即判明火情的類別、部位、程度,及時採取正確的措施,確有必要時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

  2.爐灶初期火情,立即使用滅火毯,封蓋起火點。

  3.電器、冰箱短路起火,立即關閉電源,用滅火器滅火。

  4.餐廳內發生初起火情,立即疏散旅客,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5.煙囪、煙罩棚、排煙道發生火情,應立即使用滅火器撲救。

  6.油鍋著火,用石棉被蓋住油鍋、用鍋蓋蓋住油鍋或將切好的菜迅速放入鍋內,千萬不能用水滅火。

  (十三)列車受阻不能執行的應急處置

  1.有能力處理的情況下:

  1.1停車後首先協助運轉車長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並保持與上級的通訊聯絡。

  1.2召開“三乘一體”會議,除堅守崗位的乘務員外,組織休班乘務員(或防洪搶險成員)進行障礙排除,必要時組織旅客(聯防小組成員或身體強壯的旅客) 參加。

  1.3如遇大樹被大風颳倒,碰掛電線(高壓線)時應先判斷是否帶電,要保持10米以外的距離,先通知有關單位斷電後再進行處理。

  1.4在儘快排除故障後,必須會同有關人員檢查線路修復情況,以確保列車安全行駛。

  1.5處理經過要及時向有關領導詳細彙報。

  2.無能力處理情況下:

  2.1停車後首先協助運轉車長按規定做好列車的安全防護工作。

  2.2按上級命令指示進行應急處理。

  2.3情況查明後及時穩定旅客情緒,組織乘務員堅守崗位,保證列車安全,處於待命狀態。

  (十四)遇有車站發售重號票的應急處置

  1.始發站,列車發現重號時,列車長應立即通知客運值班員或值班站長,請車站協助妥善處理。

  2.途中,列車發現重號時,列車長應認真核對車票的日期、車次、車廂、有效期、發到站,確係重號時列車長應考慮給予適當安排。

  3.在列車有能力的條件下,對重號旅客要進行適當安置。順序是先重點,後一般,對重點旅客要給予重點照顧。

  4.在列車無條件安排時,對持高等級列車變更低等級列車時,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旅客到站退還票價差額的依據。

  5.拍發電報,主送:發售重號的車站,旅客到站。抄送:路局客運處、客調、客運段等。

  (十五)發生交通路外傷亡事故的應急處置

  1.遇列車發生交通路外傷亡事故時,在列車停穩後,列車長應會同乘警、司機、運轉車長、車輛人員等趕赴現場瞭解情況,實施現場救治。

  2.對傷員及重傷員進行初期搶救,組織人員將傷員抬上車,不要棄之不救。對已亡的人員要將屍體抬至道邊、蓋好,並留有標記。以便車站及相關人員找尋。

  3.清理完畢,列車長會同有關人員確認旅客已上車、車輛、線路正常後應立即開車。

  4.列車長應向運轉車長、司機等收集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區間、公里等,並將事故概況向本局客調、段值班室、車隊彙報。

  5.傷員上車後應進行妥善安排,並廣播找尋醫生進一步進行救治。

  6.詳細瞭解傷員身份、受傷狀況、隨身物品等情況,編寫客運記錄,交有能力的車站進一步救治和處理。

  (十六)發生旅客急病或死亡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要積極組織救治,妥善安置。對發生急病的旅客如不能繼續乘車,可根據旅客要求和實際情況認為必要時,填寫客運記錄及時移交車站繼續搶救。

  2.搶救病人的同時,要儘快瞭解旅客姓名、單位、地址、電話號碼、同行人、聯絡人等資訊,列車長和乘警要仔細瞭解旅客發病原因和過程,記錄有關情況,做好隨行人和周圍旅客的旁證材料收集工作。

  3.將病情嚴重的旅客移交車站時,應透過運轉車長或用其他方式通知接收站提前做好準備。

  4.旅客在列車上因病經搶救無效死亡時,列車長應向事故處理單位(站、段)填寫客運記錄,並拍發事故速報。會同乘警將屍體和死者遺物交給市、縣所在車站或較大車站處理。

  (十七)列車上少數民族旅客疾病死亡的應急處置

  1.要按規定移交車站處理。

  2.因少數民族習慣出現牴觸不能按規定移交車站時,要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不得激化矛盾,對死者遺體要提前通知前方站採取冰凍、消毒等防疫措施。

  3.儘可能安排該車廂其他旅客迴避到其它車廂,對該車廂進行隔離

  4.勸阻其他旅客不要對少數民族習慣進行指責或評論,以免擴大事態。

  5.要及時向上級請示,聽候指示。

  (十八)遇有群體無票人員強行乘車的應急處置

  1.遇有群體無票人員蓄意強行乘車時,列車乘務員要堅持驗票上車制度,列車長立即通知車站,由車站組織力量採取措施,堅決將無票人員阻止在車下。

  2.對憑短途車票強行越站乘車拒不補票的,列車要及時拍發電報通知前方站及公安所採取措施,由前方站組織足夠的警力將無票人員儘快帶下車。

  3.要妥善處理突發事件。發現無票人員鬧事時,要立即向上級主管單位和公安機關報告,在問題未得到解決前,要以保證其他旅客安全為前提,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4.已造成嚴重後果時,要立即通知前方站採取果斷措施依法處置。

  (十九)列車上發生旅客分娩的應急處置

  1.旅客在列車上分娩時,列車員應及時彙報列車長,列車長會同乘警應立即趕到現場。

  2.透過廣播找大夫救治,並儘可能提供場所,為旅客創造好的條件。

  3.向所在局客調彙報,聽候指示。

  4.列車長要做好向車站移交旅客的準備工作,編制客運記錄向接收站移交。

  (二十)列車發生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置

  1.發生爆炸事故,列車在執行中,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組織旅客疏散,搶救受傷旅客。

  2.排除爆炸物。如造成火災時與司機、運轉車長、檢車員聯絡將列車解體防止火災擴大。

  3.保護現場。在公安及有關人員未到之前。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隔離爆炸車廂。

  4.收集調查瞭解爆炸部位,車輛損壞情況、登記受傷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傷勢、車票發、到站)及物品。

  5.及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彙報,聽取指示。

  6.列車編制“客運記錄”,向接收站移交傷亡人員。

  7.拍發事故速報。

  8.傷亡不大時,應儘快開車。

  (二十一)列車夜間執行中突然停電的應急處置

  1.立即通知檢車人員檢查處理。

  2.嚴禁明火照明。

  3.維護車內秩序,加強治安管理。

  4.乘務員堅守工作崗位,鎖閉兩端車門,加強車內巡視,防止發生意外。

  5.如不能及時修復,報告客調,聽候命令。

  (二十二)列車上發現危險品的應急處置

  1.列車長會同乘警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保護現場,對圍觀旅客進行疏散。

  2.將旅客姓名、單位、地址、車票發到站、票號、所帶危險品名稱、數量等進行登記。

  3.編制客運記錄,連同旅客一同交最近前方停車站處理。

  4.發現化學危險品要查明品名、性質,採取妥善處置措施。危險品屬於“三炮”(摔、拉、發令紙)不可倒置、腳踢、搗裝、手捏,同時要立即浸水。屬炸藥、導火線之類由公安乘警按規定處理。

  (二十三)列車變更到發線停車或無站臺乘降的應急處置

  1.列車進站前或已知列車在中間站變更到發線停車時,乘務員應認真進行車門瞭望,確認站臺位置後方可組織旅客下車。

  2.遇有施工等原因無站臺停車或列車尾部未靠站臺停車時,乘務員要先確認鄰線是否有列車透過、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障礙物後,在有車站工作人員接車的一側組織旅客下車,嚴禁背面開門下車。

  3.乘務員開啟車門後要先行下車立崗,組織旅客乘降,做好扶老攜幼,保證旅客安全。

  (二十四)列車發生旅客意外傷害的應急處置

  1. 趕赴現場。列車長立即會同乘警趕赴現場,瞭解情況,檢查旅客傷害程度。

  2. 現場救治。迅速利用廣播尋找醫生,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

  3. 調查取證。根據瞭解的情況,收集旁證材料不少於兩份(受害人、同行人、見證人),檢查旅客所持車票 (票種、票號、發到站、車次、有效期,是否加剪 ) 及隨身攜帶品,詳細編制好記錄;按要求收集好相關證據和材料。

  4. 站車交接。編制客運記錄,將受傷害人、隨身攜帶品及清單、旁證材料一起,交三等及以上車站處理(在區間停車處理時為就近車站);特殊情況來不及編寫記錄時,必須在二日以內向接受處理站補交“記錄”,旁證材料等。

  5.對規分析。本著實事求是和“四不放過”原則,班組進行初步分析,判斷原因,形成材料。

  6.迅速彙報。要在2小時內將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基本情況上報路局排程所客調(路電:24814),同時上報所在車隊隊長。如發生多人傷亡時,應通報地方醫院,請求協助搶救。拍發事故速報,事故速報內容:

  6.1事故種類。

  6.2發生日期、時間、車次。

  6.3發生地點、車站、區間裡程。

  6.4傷亡旅客姓名、性別、國籍、民族、年齡、職業、單位、地址、車票種類、發到站、票號、身份證號碼。

  6.5事故及傷亡簡況。

  7.上報材料。列車終到北京後將事故相關材料上報車隊。

  7.1客運記錄、事故速報。

  7.2兩份以上旅客旁證材料或乘警筆錄,第三人傷害調解書。

  7.3當班乘務員的事故發生處理經過書面材料。

  7.4事故發生班組的事故經過、處理程式、事故分析、整改、考核書面材料。

  (二十五)列車超員的應急處置

  1.拍發速報。列車長在運輸中如發現超過規定的超員率時,要及時拍發超員電報。

  2.疏導旅客。廣播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安全小分隊下車廂做好車內旅客的疏導工作,做到不堵門、不堵通道、不堵風擋連線處,並保證車廂兩側各有一個車門能開啟,確保旅客乘降並留有安全門。

  3.安全行車。超員情況下發生彈簧壓死絕對不能開車,經疏導恢復正常狀態後,方可開車。

  (二十六)電氣化區段有人攀爬車頂或觸電死亡的應急處置

  1.電氣化區段嚴禁任何人攀登車頂。如遇有人攀登車頂或車頂有人死亡時,應立即停車。

  2.迅速與運轉車長、司機和車站取得聯絡,請求接觸網區段停電。

  3.確認接觸網無電後,立即令攀登人下來或將屍體抬下。

  4.拍發事故速報。

  (二十七)列車空調故障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告、搶修,乘務員發現空調故障後,應立即彙報列車長並通知車輛乘務員進行搶修,如短時間不能修復時,應及時向段值班室、車隊彙報。

  2.安撫旅客並解釋道歉,如短時間不能修復時應儘量採取必要的降溫措施,如開窗通風、提供涼扇、用涼水為旅客沾洗毛巾等。對重點旅客要進行妥善安置。

  3.判明情況,當故障無法排除時,列車長會同車輛乘務長拍發電報或電話請求最近前方有能力的車輛段予以幫助解決。列車長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作為到站退還空調費的憑證。

  4.空調故障或其它裝置故障引發旅客不滿和質疑時,列車長、乘務員要加強“首問首訴”負責制的落實,說明情況、耐心解釋,不激化矛盾,要把維護行車秩序、旅客安全和現場穩定作為處理裝置故障應急處置最大的原則。

  (二十八)列車中途甩車的應急處置

  1.拍發速報。記錄日期、車次、甩車站、車廂號、甩下的車輛車種、車號、甩車原因。

  2.因甩車產生的旅客變更席別或臥車旅客無法安排需退還票價時,應編制客運記錄交旅客。

  3.甩硬座車後因列車定員發生變化,可能遇較大超員時,列車長還應拍發超員電報,電告前方站需控制上車人數。

  (二十九)行李車貨物超載偏載應急處置

  1.在車站發現行李車超載,彈簧壓死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立即通知站方行裝人員組織卸貨。卸貨至行李車標記載重量之內後,由列車車輛乘務人員對彈簧及鉤差進行鑑定,確定符合列車執行條件,方可通知站方運轉值班員組織開車。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宣告電報。

  2.在車站發現行李車超載,彈簧尚未壓死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立即通知站方行裝人員組織卸貨。卸貨至行李車標記載重量之內,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宣告電報。

  3.執行中發現行李車超載時,行李員應向列車長彙報,並透過運轉車長通知列車執行前方停車站。列車到達前方停車站後及時組織卸貨,對卸下的貨物與站方行李員辦理交接,同時拍發行李車滿載宣告電報。

  4.在裝車站發現行李車貨物偏載時,行李員應立即向列車長彙報,同時嚴格要求站方組織行裝人員對造成偏載的貨物倒裝。貨物裝載均衡後,方可通知站方運轉值班員組織開車。開車後及時拍發行李車倒裝貨物的宣告電報。

  5.執行中發現行李車貨物偏載時,行李員及時向列車長彙報。同時組織人員對造成偏載的貨物倒裝,直至貨物碼放符合規定的要求。

  (三十)列車取暖鍋爐乾燒的應急處置

  1.發現取暖鍋爐乾燒,乘務員應立即開啟爐門,關閉灰門,減少通風,壓火降溫,禁止向鍋爐內注冷水或用冷水澆爐體。待爐溫下降後,再用迴圈水泵向爐內補水。

  2.發現取暖鍋爐乾燒,爐體已經燒紅,周圍板壁燒焦的情況下,除採取上述辦法處理外,乘務員應迅速用冷水塗周圍板壁降溫,禁止使用冷水潑燒紅的爐體。

  3.如果鍋爐周圍板壁烤焦燃燒,乘務員應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若形成大火併迅速蔓延,則立即使用緊急制動閥停車,並通知列車長到場,由列車長啟動火災應急處置程式,實施滅火。

  春節期間火災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及時、有效預防和處置本市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以下簡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陸上石油天然氣儲運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和《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等。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上海市行政區域內,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規定的陸上石油(含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本預案所稱的管道突發事件,是指管道在執行、停止執行、封存、報廢等過程中,發生的洩漏、火災、爆炸等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屬地為主、多方聯動,協同配合、高效處置。

  1.5風險分析

  石油、天然氣屬於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的石油、天然氣具有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可能導致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體: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洩漏、火災、爆炸事故。

  (2)人為損害:誤操作,施工危害、佔壓、過載碾壓管道,採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或者盜竊管道,盜竊管道輸送、儲存、洩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氣,以及恐怖襲擊等行為,引發管道洩漏、火災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災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洩漏、火災或者爆炸事故。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承擔。

  2.2工作機構

  市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指導、監督各區、各部門和油氣管道企業履行管道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督促檢查油氣管道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配合區政府和市應急指揮機構進行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安委會辦公室。

  市發展改革委作為市政府主管油氣管道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和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負責協調本市跨區油氣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聯合市安全監管局組織編制、修訂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指導油氣管道企業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協助事發地所在區政府和油氣管道企業制定應急處置有關技術方案,對區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行協調和指導;協調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本市石油或天然氣資源排程及供應安全。

  2.3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4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視情成立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實施對本市特別重大和重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指揮。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環保局、市交通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質量技監局、市經濟資訊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水務局、市民政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氣象局、市通訊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保監局、上海機場集團、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油氣管道企業等部門和單位的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影響可增減成員,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選定,具體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承擔。

  2.5專家機構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等部門組建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由相關專家提供對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的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援。必要時,成立專家組參與事故調查。

  3監測預警

  3.1預防監測

  油氣管道企業要建立健全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機制,對石油天然氣管道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資訊分析,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或者其他災害的資訊,要及時向市相關部門、單位和所在地的區政府報告。

  市相關部門、單位和各區政府要健全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體系,完善資訊共享機制,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報告等多種渠道收集資訊,加強資訊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重大節假日、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要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強化應急值守和資訊報告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市安全監管局等單位,根據監測資訊的分析情況,做好對事件產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進行預先判斷和把握,為下一步採取預防性措施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本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依次採用藍色(一般)、黃色(較重)、橙色(嚴重)和紅色(特別嚴重)表示。

  (1)藍色預警:石油天然氣管道本體受到一定損壞或者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釋出預警訊號,經研判,可能發生一定影響的管道洩漏事件。

  (2)黃色預警:石油天然氣管道本體受到較嚴重損壞或者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釋出預警訊號,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影響的管道洩漏或火災事件。

  (3)橙色預警:石油天然氣管道本體受到嚴重損壞或者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釋出預警訊號,經研判,可能發生嚴重影響的管道洩漏、火災事件。

  (4)紅色預警:石油天然氣管道本體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或者相關自然災害管理部門釋出預警訊號,經研判,可能發生特別嚴重影響的管道洩漏、火災或爆炸事件。

  3.3預警釋出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油氣管道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的釋出工作,依託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釋出中心,透過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簡訊、智慧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範圍內及時釋出。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資訊釋出後,要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4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後,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聯動中心、事發地所在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者直接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降低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2)加強油氣管道實時監控,及時釋出最新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及時組織對油氣管道情況的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事件級別;

  (4)必要時,向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公眾釋出警告和勸告,以及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指導建議。同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撤離準備;

  (5)組織對重點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危害的場所,組織有關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

  (6)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裝置;

  (7)根據需要,對有關油氣管道及附屬設施採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3.5預警解除

  預警資訊釋出後,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釋出單位應當及時宣佈解除預警,終止預警期。

  4應急處置

  4.1資訊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有關單位、社群和市民要及時撥打“110”或者“119”報告,也可向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油氣管道企業、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機構報告。

  4.1.2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油氣管道企業、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機構接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資訊後,應當立即報告市應急聯動中心。

  4.1.3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後,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或者特殊情況發生後,必須立即報告。

  4.1.4一旦出現事故影響範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託與毗鄰省市的資訊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分級響應

  4.2.1本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當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2發生一般、較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Ⅳ級、Ⅲ級應急響應,市應急聯動中心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市發展改革委協同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油氣管道企業等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救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2.3發生重大、特別重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Ⅱ級、Ⅰ級應急響應。市政府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指揮本市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調動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全力實施應急處置。

  4.3先期處置

  4.3.1根據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的發展態勢和實際處置需要,由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油氣管道企業和有關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長一般由事發地所在區政府負責人擔任。現場指揮部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的基礎上,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

  4.3.2市應急聯動中心要立即指揮排程消防、衛生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採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並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發展改革委和相關聯動單位要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資訊,並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4專業處置

  除《上海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響應措施外,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還應當根據油氣管道特性及實際情況,採取針對性措施。

  4.4.1油氣管道洩漏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發展改革、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

  (2)立即排除現場火種,視風向、風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間和設施、周邊環境以及油氣洩漏量、擴散方向等因素,檢測並估算警戒、隔離和防備距離,協助有關區政府開展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3)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封堵漏點,清除洩漏的石油,完成損毀管道搶修。

  4.4.2油氣管道火災爆炸事故

  由公安、消防、安全監管、發展改革、環保、衛生計生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劃定可能受火災、爆炸影響的區域範圍;

  (2)根據原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天然氣的不同特性,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或者發生次生災害;

  (3)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搶修損毀的管道,清除現場殘餘油品。

  4.5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重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經現場檢測、評估、鑑定和專家論證,確定事故已經得到控制的,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決定終止應急響應;較大、一般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由事發地所在區政府會同市發展改革委決定。

  4.6資訊釋出

  4.6.1一般或者較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資訊釋出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4.6.2重大或者特別重大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資訊釋出工作,按照本市資訊釋出工作有關規定執行,由市發展改革委提供釋出口徑,市政府新聞辦予以配合。

  5後期處置

  5.1善後工作

  油氣管道企業、事發地所在區政府和發展改革、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環保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交通恢復、汙染物清理等善後工作。油氣管道企業要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裝置修復和現場清理,儘快恢復油氣管道輸送功能,保障正常生產生活需要。

  5.2保險理賠

  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後,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受災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要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並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5.3調查與評估

  由市安全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事發地所在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並形成書面調查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通訊、隊伍、交通、治安、醫療、經費、物資、技術等保障,按照《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專項應急預案》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報請市油氣管道保護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安委辦負責將本預案報國務院安委辦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對的行動依據。各區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並抄送市安委辦和市發展改革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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