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於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颱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王 濤

  副組長:左加峰 張永波

  成 員:崔久團 牟清華 杜 山 蘇 磊 楊 鈺 王均霞

  代世超 王仕平 張春傳 王萬文 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並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採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並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採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事件情況以及採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髮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採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裝置,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儘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儘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颱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向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環境汙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汙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絡。並備案這些汙染源可能產生的汙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並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2

  ㈠預防措施

  1、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宿舍管理組織機構,指派專人負責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2、選擇思想品質好、身心健康、工作責任心強的人員管理宿舍,並保證管理人員24小時在崗。女生宿舍聘用女性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

  3、宿舍管理人員應當做好住宿學生的建檔工作,做到定室、定床管理;嚴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學生私自調換寢室和床位,嚴禁留宿非本宿舍人員。

  4、宿舍樓門應當按時開關,管理人員每天晚上應當按時查寢,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上報。

  5、建立嚴格的住宿學生請假制度。住宿學生請假須經家長核實及學校相關部門批准登記後方能離校。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發生宿舍安全事故時必須迅速報告校醫,並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2、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根據現場情況,由通訊組及時向119、110、120報警請求援助。

  3、如發生火災,宿舍管理人員應敞開所有安全通道、安全門,沉著、冷靜,立即組織學生沿安全通道疏散到操場集中。

  4、如發生意外事故,宿舍管理人員應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時,立即報告學校安全處,情況嚴重者,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委派班主任與家長進行聯絡。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根據事件發生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彙報,學校領導應在迅速判斷、正確處置的同時,向學校易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隨時與上級保持密切聯絡。

  2、救護組迅速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搶救組對現場進行保護,確保學生財產安全。如有物品丟失應迅速報告班主任老師並提供線索,以便查詢。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1、對學生在宿舍區域內追跑打鬧,打架鬥毆,喝酒,娛樂、攜帶管制刀具的,嚴肅處理。

  2、在宿舍發現有可疑人員或有撬門、砸鎖、有偷竊行為的人,立即向學校安全處報告,並將其帶至警務室進行詢問、備案、登記,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

  3、發現問題或出現意外情況,採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彙報。

  4、採取有效措施,班主任做好受傷學生家長思想工作。同時迅速將事故資訊報縣教育局,並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3

  安全健康教育,學校是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也是近來犯罪分子作案較多的場所,近期全國各地不斷髮生犯罪分子闖入學校傷人案件,形勢極為嚴峻。為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健全組織:

  1、成立反暴力事件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如下:

  組 長:校長、書記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德育主任、辦公室副主任、衛生教師

  2、成立學校護衛隊,做好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成員如下:

  隊 長:行政值周教師

  隊 員:值周教師3、值班保安人員

  3、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小分隊,專門對學校的暴力事件進行制止。成員如下:

  隊 長:xxx

  隊 員:xxx、xxx、xxx、xxx、xxx

  二、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暴力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現場的學校領導為撲救現場的第一組織者和指揮者。

  (一)、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副總指揮:副校長

  成 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副主任、保安班長

  工作職責:

  1、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2、根據學校指揮部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二)護衛行動組:

  組長:xxx

  組員:學校護衛隊成員和應急小分隊成員

  工作職責:

  1、注意現場可疑人員,一旦發現立即控制住。由值周教師負責向校長或分管副校長報告現場情況,學校護衛隊其它成員立即控制可疑人員。

  2、應急小分隊迅速進行增援,及時穩住或控制可疑人員。

  3、應急分隊成員根據情況開展對事發區域檢查、搜尋,做好事發區域出入口的控制工作。

  (三)現場處置組:

  組長:德育主任

  成員:各年級組長、班主任、在現場的其它教師

  工作職責:

  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

  1、接到指令,組長要立即進入廣播室,按要求迅速在廣播室指揮安全疏散(撤離)和做好隨時疏散(撤離)師生的準備。

  2、接到指令後,各成員按照要求,迅速指揮師生選擇相對安全又最近的路線有序撤離到安全地(教室等),在撤離過程中,發現有受傷情況立即報告現場指揮部並及時開展現場救治。

  3、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它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4、防止和有效制止可能出現地驚慌、措施不當等情況,並穩定在教學區學生的心情。

  (四)、通訊聯絡組:

  組長:德育副校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大隊輔導員

  工作職責:

  1、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資訊收集,為現場指揮部提供可靠訊息保障。

  2、立即報110、必要時報119和120。

  (五)防護救治組:

  組長:衛生教師

  組員:xxx、xxx、xxx、xxx及現場其它教師

  主要工作:

  1、搶救現場傷員,把傷員送到指定安全區域。

  2、配合醫療人員開展救助。

  (六)外圍協調組

  組長:xxx

  組員:xxx、xxx、xxx、xxx

  主要工作:

  1、迅速有效控制區域各通道,特別是及學校大門口,保障道路暢通,準備隨時接受指令開展工作。

  2、及時疏導通行車輛,防止出現道路堵塞情況出現。

  3、引導公安等工作車輛進入,並安排車位停放等。

  4、注意發現、控制可疑車輛、人員,作好隨時封道、封現場的準備。

  (七)善後處理組:校長室、工會、德育處、辦公室負責善後處理事宜

  1、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情況。

  2、外來媒體的應對。

  3、家長等相關人員的接待。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把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快速反應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長或副校長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果斷處置。

  3、預防為主原則,努力提高全校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安全預防措施,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組織準備、物資準備等各項工作。及時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

  5、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事件實行分級處置。每組的主要負責人是本組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及時掌握資訊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絡,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應急小分隊為應急力量,並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社發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同時報110,必要時報120、119等求救電話,不隱瞞事實真相,並採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嚴格安全保衛,阻隔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絡。

  4、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落實措施,各年級組長根據要求,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以避免學生捲入事件中。

  5、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衝進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安及護衛組成員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絡,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

  6、妥善處理事後工作,當事態基本控制或平息後,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並組織力量採取有效措施迅速恢復正常的工作秩序,儘可能減少恐怖事件帶來的損失和影響。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4

  為了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我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能負責:教務處政教處少先大隊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教職工、職責範圍內的有關具體落實的管理人員、班主任、班級責任教師、值周領導、值周教師。

  二、具體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警、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職員工組織學生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二)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務的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③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止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⑥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教導處,並及時與該學生的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要採取下列措施:

  1、學校要迅速如實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染病學生來校上課時,必須有收治該學生的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其已康復,並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來校上課。

  4、學校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指導下,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

  (四)學校其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其他突發事件,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要堅決阻止學生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他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瞭解情況。

  5、若是校內電路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

  6、若遇不能修復,值周領導、值周教師、上課教師要組織學生有秩序地離開教室,要教育學生輕上慢下樓梯。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的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生利益、學校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翫忽職守。對突發事件,全校師生員工實行首見首聞報告制和教職工首見首聞第一時間負責制。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作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逃脫手段。

  五、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在事發初和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校長或值月領導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六、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的部門和有關的責任人員要向校長或值周領導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5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援助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蘇州市教育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預案》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學校的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範圍

  指在我校可能發生的造成教職工、學生人員重傷、急性中毒、死亡等其他重大事故。事故包括:

  1、校舍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校園的各種火災事故;

  3、師生髮生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4、師生髮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5、學生在體育鍛煉時發生意外事故;

  6、學生在實驗室操作時發生的意外事故;

  7、校園內學生溺水事故;

  8、校園內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張家港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

  市教育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指揮開展搶險救援工作,我校夏彤校長為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責任人。

  四、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及職責。

  (A)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的組成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B)具體分工

  1: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指揮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具體分管學生體育活動安全、交通安全、實驗室安全。

  3:具體分管學生飲食安全、校舍安全、電氣安全、消防安全。

  4:負責高二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5:負責門衛的管理,及學校車輛的安全工作。

  6:負責高三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及實驗室藥品的安全工作。

  7:負責學校所有建築物、校舍的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工作。

  8:負責學生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

  9:負責高一年級學生的各項安全工作。

  10:負責學生的食品、飲食安全工作。

  (C)領導小組的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六、工作目標

  1、透過對教職工、對學生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確保師生健康、快樂地學習、生活。

  2、完善風險防範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確保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安全事故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立即報告校長。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火災發生時要及早進行自救,尤其是在樓房中的火場逃生,具體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鎮靜分析,不要盲目行動。

  明確自己的樓層,回憶樓梯和樓門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圍的火情,不要盲目開門開窗,可用手先摸一摸房門,如果很熱,千萬不要開門,不然會助長火勢或“引火入室”;也可要盲目亂跑、跳樓,這樣有可能造成不應有的傷亡,在火勢未蔓延前,可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

  2、要選好逃生辦法,不要驚慌失措

  如必須從煙火中衝出樓房,要用溼毛巾、衣服等包住頭臉,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進,以免受嗆窒息。如樓梯雖已有火,但火勢不大,就從樓梯衝出;如果樓梯火勢太猛,被迫從視窗逃生,要利用落水管、竹竿、繩子(可用衣服和床單撕開並打溼系成繩索)系在牢固的固定物上下滑逃生;如住在二、三樓,被迫跳樓時,也要向地面拋些棉被等物增加緩衝,然後手扶窗臺往下跳以縮小高度,並保證雙腳落地,失火樓房不得使用電梯。

  3、火場人員要儘量有序迅速撤離火場

  不要大聲喊叫,避免煙霧進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場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斷,應退居室內關閉門窗,有條件的可向門窗上澆水,延緩火勢蔓延,同時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電求救。(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和學生特點分析了可能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的幾點原因:

  1、食用了帶有某些病菌、細菌的食物;

  2、食物儲存不當可時間過長造成了食物的變質;

  3、誤食了殘留有化學藥品或農藥的食物。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斷電源;

  2、救出觸電者,並立即實施搶救,同時撥打“120”;

  3、迅速向教育局報告;

  4、如引起火災,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如有傷者,要先搶救或送醫院,保護好事故現場,截留肇事車輛及有關人員。遇到路人及時求援。目擊證人和當事人不得離開現場,要如實做證,以保證執法公正、公平。

  (五)其它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到醫院診治。

  2、及時向局報告。

  3、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

  4、通知受傷害者的家屬或家長。

  5、妥善處理事故。

  八、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召開安全領導小組及全校教師會議,通報事件,穩定人心。

  3、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2小時以內)),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4、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有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領導工作。

  8、冷靜面對媒體採訪,有專人負責接待,未經同意,師生不得接受採訪,加強門崗管理;

  9、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10、根據各校實際擬定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誼,如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九、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校長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突發事件情況報告市教育局(教育局值班電話:xxx)

  2、由校長組織指揮搶險救援工作,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力爭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3、在24小時內由校長將事件書面報告給教育局。

  4、事件的報告內容:

  (1)事件的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事件報告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6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加強學生飲水衛生,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預防飲用水突發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身體健康,結合我校的實際,特制定飲用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蔣雲山(校長) 副組長:佟學雙(副校長)

  組 員:張立存(德育主任)、李召付(總務主任)、各班主任

  二、事故防範制度

  1、成立預防及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工,實行組長負責制。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教育處)

  2、重視宣傳教育

  (1)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廣播、牆報等各種形式做好飲水衛生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校刊組)

  (2)組織機構內的各組員應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根據學校飲用水的衛生要求,依法對飲用水進行衛生監督。(辦公室)

  3、衛生室落實監控制度

  (1)督促有關人員持證上崗,同時要加強飲水從業人員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體檢。(責任水管員:李鐵)

  (2)嚴格消毒制度,定期對飲用水的水源、水罐、水管、藏水間、飲水機等嚴格消毒。(總務處)

  (3)班主任每天要認真做好學生的晨檢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異常及時報告學校飲用水領導小組,並與家長取得聯絡。如發現發熱病人及時隔離,並與班主任、家長聯絡送醫院就診。(年級組)

  三、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一旦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造成師生中毒故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突事件應急機制,學校和相關部門應做好以下應急處臵工作:

  1.即刻向當地政府報告,通知當地和鄰近的醫療單位,在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必要的救護工作。同時立即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生執法監督所和教育局相關股室報告飲用水染被汙染情況、學生中毒情況、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主要症狀、中毒的學生人數等。

  2.通知有關供水企業或自備管理相關人員,迅速採取控制措施和臨時供水措施,並透過多種媒體向居民通告,在汙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飲用被汙染的水。

  3.當水質汙染嚴重,學校調整水處理工藝後仍不能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要求時,如系化學性汙染,供水區範圍內沒有發現《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人群身體不適等異常現象,應及時向學生通告,不能飲用已被汙染的水,只可用於沖洗衛生間、澆花等;如系致病性微生物汙染,應立即暫停供水,同時,採取應急供水措施,運送安全衛生的生活飲用水。

  4.當生活飲用水受到強毒物質(如氰化物)汙染時,應立即停止供水,不得飲用。另找水源,保證師生飲水需求。同時,採取措施,儘快使水源水質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的要求。

  5.積極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後,當事人或責任水管員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飲用水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責任追究。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7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汙染或洩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資訊、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定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絡,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絡,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資訊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資訊。通報資訊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援。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透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援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絡電話、聯絡人和聯絡地址。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8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執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制定本預案。

  3.實用範圍

  食堂各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公共衛生事件,造成對師生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4.事故分級

  (1)重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較大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_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一般學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5.工作原則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必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校長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學校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XXX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督促,發現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成員:XXX、XXX協助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為學校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XXX,具體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為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具體責任人。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①現場指揮組:組長:XXX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9

  為確保學校體育設施向社群開放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社群居民與學校全體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晨鍛居民與在校居民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汙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在社群人員體鍛期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所在鎮有關科室的領導、學校所在村居委領導、學校領導及志願者代表等組成。

  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陳婕

  組員:王龍昌沈查莉王亞平邵曉燕薛鷹王穎各年級年級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志願者、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志願者、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體鍛人員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訊網路暢通。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志願者、管理員、學校安全門衛等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彙報。

  (二)建立資訊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資訊,採用逐級彙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彙報,並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絡。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式。對於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並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彙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後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釋出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釋出,不得主觀臆測、誇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鑑定核實後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後,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透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採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後,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後,社群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採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並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屬聯絡,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絡家屬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在學校體鍛的居民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採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開啟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總務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無出入證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或學校周邊環境收到汙染,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停止開放活動場所。對影響居民安全體育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對校內居民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環境汙染自護自救教育。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0

  ㈠預防措施

  1、建立周密的考務組織機構(如設立:領導小組、醫務組、安全保衛組等)。

  3、防火防盜:機房等重點區域實施中心監控,落實值班制度,並配備消防器材,確保安全。

  4、防震防災:定期檢查校舍,對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加固修繕,考點考場房屋必須堅固,危漏房屋一律不得安排考試,考試期間遭遇非常天氣,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並予以公告。做好考場及其周圍場所的衛生、防疫檢查,確保考試不發生大規模的群體感染、中毒、疫情事件。

  5、網路監控:加強網路監控,設專人在考試期間進行專項負責,及時更新防毒軟體,使監控系統始終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確保監控資料安全,同時加強對考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影片監控,及時向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情況。

  6、業務培訓:加強對全體考務人員的培訓,務必做到定崗定人定責,組織其學習考務檔案,使其熟悉相關的政策法規和操作流程,提高考務人員的素質和應急應變能力。

  7、考前檢查:考前應對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安全情況進行認真排查,杜絕各種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為考試營造一個安全、祥和、溫馨的考試氛圍。

  8、加強門衛:應特別加強門衛工作,嚴禁閒雜人員出入學校,在考場周圍設立警戒線,同時加強考場周圍的巡查。

  ㈡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根據考試突發事件的發生時間、過程、性質、和特徵,突發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責任事故等。

  1、考前和考試中,發生考生打架鬥毆、故意損害考試設施、與監考人員發生衝突。

  處置辦法:

  ⑴考前要加強對考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紀律教育和誠信考試教育,樹立良好的精神風貌,自覺維護考試秩序,營造和諧的考試環境。

  ⑵對突發事件,考點要嚴加防範,及時處置,將事件控制在較小範圍,情況嚴重的立即向學校應急領導小組、區教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報告。

  ⑶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撫工作,儘快平息事端,經勸阻無效的考生可勸離考場。若因監考人員行為不當或工作失誤引發的矛盾,要更換監考人員,被更換的監考人員或勸離考場的考生若接觸試卷的,在該科考試結束前進行封閉。

  ⑷密切關注事件發展,若有繼續擴大的趨勢或可能引起事件的,要立即報告公安、保密等部門,並逐級上報。必要時可對該考場(考點)進行封閉管理,保證考試順利實施。

  2、考前發生洪汛、冰雹、雷電、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處置辦法:

  ⑴考前一週內,要主動與氣象、交通等部門聯絡,及時掌握當地天氣和公路暢通情況,特別是考試期間易發生的自然災害,應早作準備,制定方案,強化防範措施,確保考試安全。

  ⑵考試期間如有災害預警,要做好防災的準備。

  ⑶考試結束後若發生自然災害,要妥善安排好考生,加強與公安、衛生防疫部門聯絡,防止意外發生。

  3、考前出現疫情等因素對考試造成影響。

  處置辦法:

  ⑴立即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和區考試管理中心報告,並逐級上報。準確統計被感染考生人數,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⑵若疫情屬於一般性病毒或非傳播疾病,可組織考生參加考試,若一時難以查清感染原因的,要做好防疫和隔離工作,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要採取隔離措施進行考試,做好相應的防疫工作。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4、考試期間各考點、考場發現易燃、易爆物品、火災等情況。

  處置辦法:

  ⑴考前和考試期間,組織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檢查,加強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對考點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考點或將可疑物品帶入考點。

  ⑵考點發現危險物品、火災等異常情況,要立即報告公安、消防等部門,及時排除險情。險情一時無法排除或危及考生安全的,經區考試管理中心或區教育局同意,可組織考生有序撤離考點,實行封閉管理並安排考試。出現新的情況隨時續報。

  5、考試過程中發生破壞性地震。

  處置辦法:

  ⑴立即停止考試,對考生立即進行疏散,如發生人員傷亡,房屋倒塌和壓埋的情況,立即上報並採取自救互救措施,及時向區考試管理中心及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地震期間,要做好試卷安全保密工作,由上級部門決定考試是否更換考點,或延期推遲考試。

  6、考試過程中突發校園暴力事件。

  ⑴立即啟動防止校園暴力應急預案,迅速制暴,保證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如發生人員傷亡,撥打120請求救助,並及時向區教育局安全穩定管理辦公室報告

  ⑵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件情況。

  ⑶事件調查處理期間,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媒體對事件進行炒作。

  ㈢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突發事件發生時,領導小組針對情況,迅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迅速控制事態,防治蔓延,力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2、加強考場及考場周圍環境的安全保衛工作,疏散人員、車輛,維護現場秩序,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配合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3、學校易發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要針對情況,採取必要應急措施,將不利因素和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並及時向縣教育局請示報告。

  ㈣事故調查及處理

  在整個考試過程中,對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釀成嚴重後果的,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著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保護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建設“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浙江省中小學校學生人身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辦法》以及《舟山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範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校園內突發性各類安全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2)“以人為本,安全優先”的原則;

  (3)“立足基層,有效控制”的原則;

  (4)“加強教育,預防為主”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領導體系的要求,成立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1.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是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負責對全縣校園突發性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和縣教育局局長擔任,成員由各鄉鎮、縣委宣傳部、縣安全監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衛生局、縣教育局、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環保局、縣文廣新聞出版局、縣工商局、縣質量技監局、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組成。

  2.1.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校園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2)向縣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校園突發事件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3)組織會商,分析、判斷校園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後果,提出對策和措施。

  (4)對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做好事後評估和資訊釋出工作。

  (6)調動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應急救助工作。

  (7)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1.3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各鄉鎮:成立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組長。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縣委宣傳部: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擬定對外宣傳口徑,組織、協調校園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具體按照《岱山縣突發公共事件新聞釋出應急預案》實施。

  (3)縣安全監管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參與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4)縣公安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處置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內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工作;負責保障搶險救援人員、車輛的通行,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依法查處擾亂校園秩序、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

  (5)縣財政局: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6)縣建設局:負責對受災學校校舍的鑑定及修復重建報告的審批等工作。

  (7)縣衛生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獲救傷病員和感染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及緊急醫療援助,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校園內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指導學校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8)縣教育局: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急搶險行動,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聯絡與報告工作;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依法開展對校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處,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配合;負責校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10)縣交通局:參與校園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縣消防大隊:參與校園突發事件的救援工作,並提供救援裝備和技術支援。

  (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氣象預報資訊。

  (13)縣環保局:負責因環境汙染造成校園重大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負責汙染的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14)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受災學校廣播、電視系統設施的恢復。

  (15)縣工商局:依法開展

  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6)縣質監局: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鑑定。參與校園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援,依法開展校園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技術鑑定。

  (17)電信岱山分公司、移動岱山分公司、聯通岱山分公司:負責校園突發事件救助活動中通訊保障工作和提供通訊技術支援。

  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2.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日常工作。

  辦公室主任:由縣教育局分管學校安全工作的副書記擔任。

  辦公室成員: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長、計財科科長、組織人事科科長、督導室主任、紀檢監察科科長。事件響應時,抽調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人員充實辦公室力量。

  2.2.2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參與應急救援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2)負責蒐集和傳遞校園突發事件資訊,及時彙總、評估、報告校園突發事件的救助工作情況;

  (3)組織指揮事發學校實施緊

  急搶險行動;

  (4)協助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調動相關單位專業人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助;

  (5)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6)組織指揮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組織預案演練;

  (7)承擔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2.3.1專家組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與級別,組織相應的專家組。專家組由公安、衛生、消防、工商、食品藥品、質量技監、氣象、環保、安全監管等行業專家、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提供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技術諮詢和建議;參與相關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綜合協調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和教育科組成,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的動向,及時收集、彙總、核對事件發展情況;在接報事件發生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送資訊,及時傳達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指示。

  2.3.3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

  由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縣教育局及相關成員單位人員做好資訊收集工作,組織新聞媒體對校園突發事件進行全過程的追蹤報道。

  2.3.4後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縣教育局辦公室、計財科組成,負責各類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處置的物資供應。

  2.4各學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組成與職責

  各學校都應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校長負責指揮本校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主要職責:及時上報本學校的突發事件資訊,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緊急搶險行動,及時如實報告學校突發事件的情況,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對學校師生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教育課程,組織師生進行安全演練。

  3事件分類分級

  3.1事件分類

  本預案將校園突發安全事件分為以下四類: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故災難、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級

  按照校園發生的安全事件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3.2.1特別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ⅰ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群體性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積倒塌等特別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傳染病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超過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園內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的突發性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3人及以上群體性死亡,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打砸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園內一次性發生3人及以上多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死亡事件;中、高考試卷洩密、造成嚴重後果;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員受傷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ⅱ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確診病例;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體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數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5-9例或死亡2例;預防接種或群體性預防服藥出現人員死亡;省級以上政府衛生部門認定的其他危害嚴重的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2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或者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非法集會、罷教、參與...等,,,組織滲透、煽動、鬧事;校園內發生群毆、械鬥以及破壞公物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或人員受傷10-19人;發生學校人員群體性越級上訪、離校出走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傷事件;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一次死亡2人;學校聘用的外籍教師在本縣所聘學校內或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學校組織師生到境外參加學習活動時發生人員生命安全事件,並造成人員死亡2人;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重大財產損失,或者人員死亡2人,或者人員受傷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較大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ⅲ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人員死亡1人,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疫情,5天內發病2-4例及以上或出現死亡1例;發生集體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數10-29人或出現死亡1例;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發生預防接種或群體預防服藥出現群體心因性反應或不良反應;市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人死亡,或者人員受傷3-9人,或者造成學校較大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校園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破壞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大量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

  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學校組織學生實踐、實習期間發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個體學生自殺、劫持人質、墜樓、溺水、觸電事件,並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校園內發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較大損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傷。

  3.2.4一般校園突發安全事件(ⅳ級)

  (1)自然災害事件:受颱風、暴雨、高溫等自然災害影響,校園內造成1-2人受傷或財產損失事件。

  (2)公共衛生事件:校園內發生霍亂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飲用水、食物中檢出霍亂流行菌株;1周內發生有相同臨床症狀或體徵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縣級以上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3)事故災難:校園內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觸電事故、校舍樓梯及建築物的坍塌、危險化學品嚴重汙染、學校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學校人員1-2人受傷或學校財產損失。

  (4)群體性或多個體安全事件:學校內發生師生員工群毆以及打砸公物,並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相互擁擠、踩踏等造成1-2人受傷事件;學校組織學生實踐或實習期間發生1-2人受傷事件;學校內發生不明原因的個別學生出走事件;外來暴力入侵校園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出現1-2人受傷事件。

  4預警與報告

  4.1預警

  及時收集可能引起校園突發事件的預警資訊。根據預警資訊及等級,採取相應措施,提前做好應急反應方案和應急準備工作。

  4.1.1預防預報預警資訊

  (1)預防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全縣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預報預警資訊平臺,構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各級各類學校的預防預報預警網路,及時獲取校園可能引起突發事件的實時資訊。

  (2)資訊收集與分析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校園突發事件的資訊收集。各級各類學校負責為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供即時的學校有關預防預報預警資訊。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收的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根據預警採取應急準備。

  4.1.2預防預警行動

  事先針對不同學校突發事件,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預案,並根據學校不同的預警等級,採取積極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向相關部門、相關學校釋出預警資訊,防止學校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學校突發事件對人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危害。

  (1)學校預報預警釋出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的預報預警資訊,經辦公室負責人確認,透過相關部門向學校釋出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的資訊。

  (2)救助力量應急待命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學校突發事件預警後,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成員及相關指定救助力量負責人進入應急指揮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單位的指揮員、救援人員進入待命,各種備車待命,應急通訊裝置進入守聽狀態。

  4.2突發事件險情資訊報告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收到學校突發事件資訊後,對資訊進行分析與核實後,按照資訊報告程式在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報告,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

  (2)各級各類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可能發生、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報告後,應當按應急資訊上行快速報告渠道,在第一時間向縣教育局報告。上報資訊應當做到客觀、真實、及時,不得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主管部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件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5應急分級響應

  依據校園安全事件的分級,救援行動實施分級響應。校園安全事件救援應急響應以屬地管理為主,事發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學校安全事件的救援,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校園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的實際情況,實行統一指揮。

  5.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相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並立即向縣政府和市教育局彙報,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到現場組織指揮,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參加,對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控制事件的損失和擴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及時全面瞭解事件情況,與上級政府部門取得聯絡,爭取上級政府部門的指導和支援,並將上級政府部門的決策及時傳達。

  (2)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件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做好隔離消毒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2較大(ⅲ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實行24小時值班,指導相關鄉(鎮)、學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必須啟動。

  (1)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與有關成員單位聯絡,溝通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組織會商,分析學校安全事件形勢,落實對事發學校的救助支援措

  施;組織有關成員單位共同聽取事發學校的情況彙報。

  (2)及時向上級政府和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及應急處理的資訊。接到突發事件資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及時向縣政府、市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件情況。

  (3)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

  (4)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並安排人員及時引導疏散教職工、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6)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在災害發生前,縣教育局立即發出停課通知,所有學校全部停課,所有學生全部離校回家,對寄宿制學校學生在特殊情況下無法迅速離校回家的,學校負責將學生安置到安全地方,並安排專人負責。同時安排人員參加抗禦自然災害,保護國家財產的一級搶險處置工作。各學校除安排抗災值班人員外,將其餘教職工全部撤離學校。

  (7)如發生公共衛生事件,各學校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落實隔離、消毒等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相關學校、相關班級安排停課。

  5.3一般(ⅳ級)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響應

  啟動相關鄉(鎮)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本預案視情啟動。

  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進入應急響應程式,縣教育局指導事發學校開展救援工作。

  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政府、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學校校長及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及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在第一時間,即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以後每天一次向縣政府和教育局報告前24小時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發生情況補充處置方案;請求上級部門儘快安排支援人員進行搶險救援工作;在應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時安排人員搶救傷病人員、引導疏散教職工和學生前往安全地帶,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配合上級部門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恢復生活與教學秩序以及各項突發事件的防範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5.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件發生的學校及學校所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學校和當地鄉(鎮)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5.5應急響應結束及後期處置

  5.5.1應急響應結束

  校園突發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發學校秩序基本恢復,由實施應急響應的指揮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5.5.2善後處理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情況,相關成員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在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指揮下,進行具體後期處理。

  5.5.3總結

  有關部門做好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的總結評估工作,並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政府和主管部門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資訊保障

  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宣傳報道與資訊收集組負責承擔學校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處理、分析、釋出和傳遞等工作。學校突發安全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校園突發安全事件資訊,並嚴格按照資訊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對媒體釋出的資訊,必須經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後向社會發布。

  6.2醫療保障

  學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開展應急救援和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事發學校所在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件處置。

  6.4技術保障

  學校安全事件的技術鑑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突發事件發生時,相關資質檢測機構受縣、鄉(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委託,立即開始工作,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治安維護

  學校安全事件現場的治安秩序維護由縣公安局負責。應急預案啟動後,公安部門應立即啟動治安應急保障行動方案和有關預案,組織、指導現場治安保障工作。根據應急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調動力量參與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嚴厲打擊學校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7應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訓與演練

  (1)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有組織、有計劃地指導學校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按規定開設安全教育課程,並保證課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進行督查。

  (2)各學校每年要認真制訂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各種載體、運用各種形式向師生宣傳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預防知識和避險、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對學生進行用水用電的安全教育;進行防毒、防爆、防輻射、防汙染、防火、防盜和人身防護等方面的安全防護教育;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衛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

  (3)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負責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員、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學校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人員,定期接受有關安全管理培訓。

  (4)學校應當制定教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計劃,透過多種途徑和方法,使教職工熟悉安全規章制度、掌握安全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5)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師生開展多種形式的事故預防演練。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師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6)縣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教育行政部門適時組織預案演練,檢驗並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建立學校應急處置和搶救小分隊。

  7.2安全專管員

  各級各類學校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專管員,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加強常規資訊和突發事件易發地的資訊監控。多途徑廣泛收集有關突發事件的資訊,做好資訊的分

  析、評估與判定工作,並建立有關制度,鼓勵學生、教師、職工、家長或者其他人員、單位提供有關突發事件資訊。

  7.3獎勵與責任

  對在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或者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視情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校園突發事件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因翫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教育局會同縣政府有關部門制訂,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根據形勢發展,由縣教育局牽頭及時修訂本預案。各鄉(鎮)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地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2

  為提高學校處置突發事件能力,有效預防、迅速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四川省中等職業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緊急事件。具體分類為: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請願等突發事件;涉及學校師生的集體罷課、罷餐、聚集、上訪和封堵交通等突發事件;涉及師生因口角、摩擦、爭執等可能引發的嚴重暴力傷害、群毆等突發事件;校外人員圍堵校門、衝擊學校教學、實驗(實訓)和辦公場所、干擾學校正常秩序等突發事件;針對師生製造的綁架、縱火、兇殺、投毒、爆炸等各類恐怖事件;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引發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學校的建築物等發生火災、倒塌事故;學生擁擠踩踏事故;校內交通事故;校園溺水事故;煤氣中毒;群體活動事故;師生實習、實訓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後勤保障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師生集體食物中毒;在師生中發生傳染性疾病和群發性疾病以及其它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

  4、網路、資訊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路傳送有害資訊、進行反動和色情及迷信等宣傳活動、竊取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保密資訊,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各種破壞校園網路安全執行的事件。

  5、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水災、森林火災、冰雹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等;以及由以上誘發的各種次生及衍生性災害。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各類統一考試安全突發事件,如試卷洩密、考場失控、群體作弊等,以及在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

  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分類分級標準,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按其型別、規模、緊迫程度、可

  能的發展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具體見《四川省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事件等級劃分。

  二、處置機構

  1、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突發事件的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李祥昌

  副組長:楊其順、李斌、彭志強

  成員:趙子元、蔣先貴、羅小豔、寇德賢、蒲禮英、李小恩、謝偉

  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校辦公室,由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分工:

  (1)校長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總責,擔任總指揮,並分管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分管範圍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3、領導小組設以下6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分別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2)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安全保衛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學生處主任和保衛科科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保衛科。

  (3)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後勤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總務處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總務處。

  (4)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校長任組長,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辦公室。

  (5)網路資訊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6)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任組長,教務處正副主任任副組長。其辦事機構設在教務處。

  4、學校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學校要求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負責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擬定或組織擬定各類突發事件校級應急預案,安排幹部值班,及時向政府主管行政部門報告情況。學生處、保衛科、教務處、總務處等部門要加強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和矛盾化解等預防突發事件工作,加強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培訓,開展預案演練。

  5、突發事件發生後,在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有效控制事態,避免升級惡化。要配合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應對處置工作,在事故處置和組織救援時,注意保護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和事故處理。善後階段要做好有關師生及家長的安撫慰問和心理輔導等相關工作,保持校園穩定。

  三、處置原則

  處置突發事件遵循預防為主、層級負責的原則。

  1、學生髮生突發事件時,學生處、保衛科負責人應立即趕赴現場,報告校長,並採取應急措施。

  2、學校發生突發事件時,學校領導幹部必須迅速到崗,及時採取措施,果斷處置。

  3、在敏感時期,學生處、保衛科和各班班主任必須加強學生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和保衛科長的通訊工具24小時開通,確保資訊暢通。

  2、堅持學生宿舍晚查房報告制度,同時加強午休等時段的學生安全管理。

  3、一旦遇到緊急情況,保衛幹事、班主任、宿管員、門衛、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生處、保衛科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突發事件的辦法

  1、如遇特大案件情況,保衛科工作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好現場動態,同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認真配合案件調查工作,積極提供案件真實情況,配合領導做好善後工作。

  2、如遇治安案件情況,保衛科及時控制案發現場秩序,瞭解事發情況,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校領導報告。

  3、如遇發生火災情況,及時撥打119報警電話,並及時報告校領導,動用一切滅火器具實施滅火,及時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師生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同時,保護好火災現場,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如遇學生公寓發生火災,組織保衛科工作人員及在校老師,及時疏散學生,動用消防滅火器具,保護學生生命安

  全及財產安全,同時報警、報校領導。

  4、如遇學生髮生中毒、重病情況,及時報120急救,並向校領導報告,同時採取相應的前期急救措施。

  5、如遇外界干擾影響學校的穩定,保衛科應及時控制校外滋事人員,堅決制止滋事人員損壞學校教學裝置和傷害師生安全的行為,同時向校領導和公安機關報告,嚴格控制事態發展。

  六、處理程式

  1、發現情況

  我校學生在校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應及時報告班主任和保衛科、學生處值班人員。

  2、預案啟動

  保衛科、學生處根據情況異常的嚴重程度,報告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同意後,啟動本預案。

  3、情況報告

  保衛科領導應有高度的安全警惕性,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情況嚴重的,由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上級有關部門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告。

  4、應急處置

  學生處、保衛科發現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必要時可按公安等業務部門的統一要求,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5、釋出預警

  保衛科應及時向全校師生髮布重大情況,指導學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6、預案終止

  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報經學校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同意,預案終止。

  七、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深入開展安全法紀主題教育,請公安、法校、監獄、檢察校幹警到校對師生進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組織師生聽監獄服刑人員現身說法;同時開展交通安全、防火、防盜、防騙等教育,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紀觀念;開展“安全知識知多少”競賽活動,讓學生掌握有關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自我防範能力;加強學生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和晚查房制度,嚴禁學生不假外出。

  2、人員保障

  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保衛科)承擔各項工作。學校設立護校隊(由保衛科直接領導),加強校園巡邏。

  3、排查和整改

  貫徹“ 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衛科要重點抓好學校安全隱患的檢查和整改,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收繳可能存在於學生中的管制刀具,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等。

  4、物質保障

  總務處要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保衛科要落實消防器具。

  5、訓練和演練

  在校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不定期組織安全訓練和演練。

  八、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

  (二)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後5分鐘內報告保衛科、學生處,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九、工作要求

  1、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2、校領導在接到情況報告後,應立即行動,及時採取處置措施,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痺大意貽誤時機。

  3、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者,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並視其情況追究法律責任。

  4、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學生幹部和學生的思想動員工作,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隨時發生的可能性,保持高度警惕。

  5、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3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衛生監測法等相關檔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宏忠 嶽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衛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燬。並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後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按衛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衛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並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並協同總務處儘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說明情況,並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衛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視窗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絡,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以備查驗。並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模板) 篇14

  一、指導思想: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萬戶,人命關天的大事,也是懸在學校全體教職工日常生活頭上的一把利劍。為了保障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教學工作順利開展,必須認清形勢,“建立和諧社會”的重要思想為前提,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突發事件防範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緊急情況處置小組:

  組 長:韓仕堯

  副組長:徐松

  成 員:燕紹松 文墨 李本春 各班班主任

  三、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措施)

  ①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②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

  ③嚴禁在辦公室、實驗室內使用電火爐、電熱毯、電熱水器等。 ④嚴禁在校園記憶體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⑤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⑥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2、應急預案

  ⑴處理程式:

  ①出現火災: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學生從就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①、②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⑵組織實施:

  ①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義務消防隊員為主,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②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③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④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⑶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⑷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四、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②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燙鬥、電吹風、電爐等。

  ③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五、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以及過期食品。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2、應急預案

  ⑴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與家長聯絡。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⑵報告程式:

  ①報告班主任。

  ②報告校領導。

  ③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⑶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校主要領導彙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③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鄉、縣防疫部門報告。 ⑷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接

  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