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1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路。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麵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2
一、適用範圍
依據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一章第二條,校園傷害事故是指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型別、相關責任人及職能部門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主要在以下方面:
1.學生上課安全。誰上課誰負責,上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教務處)
2.學生活動安全。誰組織誰負責,活動組織者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3.學生課間安全:班主任為第一責任人。
4.上下樓梯安全。樓梯責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德育處)。
5.校園設施安全。誰管理誰負責,相關管理員為第一責任人。(職能部門:總務處)
學校應成立安全保衛辦公室,負責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預防工作,並協同校長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處理好重大意外傷害安全事故。
三、校園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等級程度和處理程式
(一)傷害事故等級程度的判定:
1.一般傷害事故:輕微的碰擦等導致的皮外傷等。
2.傷情較重事故:個別學生伴有骨折可能或者出血較多的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受傷人員較多或者危及生命的事故。
(二)接警與報告程式:
1.事故發生後,首遇教職工必須在第一時間立即採取緊急措施,防止受傷學生受到進一步傷害;保護好學生,同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報告給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
2.第一責任人或者相關職能部門根據傷害事故等級,及時決定如何進行現場處置。
(1)一般傷害事故處理程式:
首遇教職工立即報告班主任,並由校醫進行處理或者直接送醫院,班主任及時與家長溝通,同時報告分管校長或校長。
(2)傷情較重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程式:
第一步:首遇教職工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當天值日行政領導。並視情況緊急程度可直接撥打120,或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直接護送當事人到醫院尋求救治,必要時尋求警力支援。在無力救助時,保護現場,不輕易搬動傷者。
第二步:值日行政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與首遇教職工匯合,指導救治工作。若情況嚴重,通知班主任趕赴醫院(現場),同時向學校主要領導彙報。在送診途中,與家長取得聯絡,徵詢家長意見,到家長指定的醫院就診。情況危急時,直接與醫院聯絡,要求開通綠色通道,爭取搶救時間。
第三步:學校領導與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趕赴醫院,在充分尊重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協助醫院開展救治工作,並視情況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彙報當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
第四步:在明確責任人的基礎上,及時告知責任學生的家長,說明情況,並要求以積極的態度及時到醫院與對方家長見面,協商處理治療事宜。
第五步:緊急救治工作結束後,學校相關部門要及時向現場師生了解情況,查明事發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筆錄和知情人的證明材料),以便責任認定,進行相關處理。
第六步:學校領導和班主任要對受傷(發病)學生和家長及時慰問,穩定情緒,做好認真細緻的解釋工作。同時督促責任學生家長採取積極態度,與對方家長溝通,處理好善後事宜。
四、關於事故報告
1.屬於重大安全事故應當即報上級有關部門。發生較大事故(傷情嚴重)學校應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報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2.報告分“口頭”和“書面”兩種。在事情還未了解清楚時可先打電話口頭通報情況,待事情瞭解清楚後再書面報告。
3.書面報告中要寫清楚當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況、及工作單位。另外要簡潔地寫清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況。
4.學校應及時與有關保險公司聯絡賠償事宜。
校園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加大學校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教育落到實處,防止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防範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嚴禁學生將火柴、打火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學校。
②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③組織全體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④組織學生進行自護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緊急狀態時切斷電源、燃氣源等演練。
⑤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並做到及時更新。
2、應急預案
①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有效撲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②迅速組織師生從最安全的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③在實施第一、第二條款同時,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④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必要時撥打120電話。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並上報。
二、用電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對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並進行用電安全防範知識競賽。
②定期檢測校內所有用電器、電線、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
2、應急預案
①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
②遇有緊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③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④在案發的第一時間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
⑤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三、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1、防範預案
①定期對食堂人員進行體檢,定期請有關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②教育學生不吃生水、不吃生冷變質食物,不在小攤上買零食,以防食物中毒。
③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④做好學生中餐的管理工作,重視中餐的質量與營養。
2、應急預案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症狀,情節嚴重的,立即送往醫院診療並告知家長。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症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往醫院,同時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③學校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