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
一、總則
(一)目的: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消除危害,保證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原則:以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附中、幼兒園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組織機構見附圖。
(三)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等。
(四)適用範圍:附中、幼兒園。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決策機構:指揮中心,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決策及指揮。
2、工作機構:應急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理。
(二)組織體系框架:見附表1。
三、預防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資訊
學院及附中、幼兒園的相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提供相關資訊。
(二)預防預警行動
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及技能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和防範能力。
(三)預警支援系統
校園網系統、電話通訊系統。
四、應急響應
(一)分級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的報告順序是:發現人-——部門負責人——單位領導——學院職能部門——學院主管領導。
(二)資訊報送和處理
突發事件的資訊按報告順序進行傳遞,由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確認,分清事件的等級,由決策機構進行決策處理。
(三)通訊
張**:136*********孫**:137********劉**:137*********
黃***: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揮和控制
由指揮中心進行指揮,由工作組進行現場控制。
(五)緊急處置
處置隊伍由指揮中心統一調派,分突發事件型別落實處置措施。
(六)救護和醫療
學院衛生所負責事件的現場救護以及醫療防疫;對輕傷人員進行處置,並協同運輸組將重傷人員護送到上級醫院。
(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對可能涉及的應急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加強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衛生防病、飲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確安全防護的工作流程,同時提供必要的防護器械。
(八)群眾的安全防護
引導和教育學生按照日常行為規範行事:有序出入,分批離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規則;建立課間、課外教師值勤制度,加強對學生假期安全的教育;培養孩子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飯前洗手,飯後漱口。教育孩子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不罵人。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撤離由帶班教師及學院專門人員統一組織。
(九)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密切與社群、家庭的溝通與協調,建立起家庭、學校、社會密切結合的安全工作網路,確保學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件發生後,由學院保衛處負責事件原因的調查工作,學院安全保衛領導小組負責事件的檢測與後果評估,並形成處理意見。對發生的重大事件,學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專門機構的工作,對事件進行調查、檢測與評估。
(十一)新聞報道
及時、準確地向媒體傳送事件的相關資訊,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漸。
(十二)應急結束
事件處理完畢,宣佈應急狀態解除。
五、應急保障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保衛處負責通訊系統的維護,確保應急期間資訊暢通,並從各種媒體上獲取相關資訊。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機構、人員名單參見附表1;
救援藥品主要有繃帶、消毒水、止痛藥、消炎藥等;
學院車隊為突發事件的處理提供急救車輛;
醫療保障主要有上級醫院的幫助;
學院保衛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學院財務處的提供財力支援。
(三)技術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隊、牡丹江市傳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醫院、溫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預案、報警電話在校園網上共享,同時在必要地點張貼;同時定期進行安全常識講座。
2、培訓:由人事處對特殊崗位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對可能涉及的教職員工進行必要的應急自救與互救教育。
3、演習:保衛處組織、實施各種突發事件的演習。根據突發事件可能發生的場所和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疏散演習、應急救援演習等。頻次要求每學期不少於二次。
六、後期處置
(一)對在突發事件中受傷的師生員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對在事件中傷情較為嚴重的,學院給予適當的經濟援助,發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對汙染物的處理按照國家廢物處理的相關規定進行。
(二)發動學生捐助,同時向社會廣泛求助,得到的資金由財務處統一管理。
(三)為應急人員辦理保險業務,且及時理賠。
(四)做好突發事件的調查、分析和應急經驗的總結,同時提出改進建議。
七、附則
對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的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預案由***********制訂與解釋,由學院保衛處備案。
八、附件
《***********學生大型活動安全工作預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重大傳染病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附表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圖
報警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安全保衛組人員疏散組後勤組運輸組救援組醫療組
結束
附表2:學院各部門電話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
一、指導思想
做好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減少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幼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兒園本著為幼兒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幼兒園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管理,應對幼兒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幼兒園成立應急領導小組,由幼兒園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等。具體情況是:
組長:王XX
副組長:李X
成員:李X宋XX陳XX王XX
三、可能引發師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購入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
食堂工作人員因操作不當引起食物變質、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個別人的惡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措施
1、加強幼兒園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投入足量經費保障食堂衛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裝置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廚房。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學校食堂上崗工作。食堂工作人員應按規定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做到持證上崗。
3、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學校;
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時放入密封間;
嚴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
做好食物留樣工作,留樣食品必須按規定保留48小時;
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時間保證。
4、保障師生飲用水源,師生飲用水要有專人管理,存放環境整潔,加強日常檢查,一旦發現變質,立即停用;
飲水機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證照齊全。
5、積極開展對師生的食品衛生教育。教育師生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五、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式
1、立即將中毒師生送就近醫院救治。同時向區教辦及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2、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立即介入事故的處理,並根據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落實人員分工。
3、幼兒園保健醫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其內容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衛生監督部門做好調查工作,以利於有關部門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則和預防方法。若懷疑為投毒事件,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4、積極做好中毒師生的就醫陪護工作,及時聯絡幼兒家長,如實向幼兒家長闡述事故經過,並認真做好幼兒家長的工作,爭取家長的配合、諒解。
5、保護現場、保留樣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對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衛生部門取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況。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認真做好理賠工作。
6.在查明情況之前對可疑食物、水源應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況後,對確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應按規定進行處理。
7、聯絡保險等部門及時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對有關責任人按規定作出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
為進一步落實上級指示精神,完善學校的安全防衛制度,保障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驚、臨危不亂,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件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王國臣副組長:王佃福
組員:胡家信賈鳳勤吳啟芳崔成義劉方榮
二、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或校舍電源。(電工:吳少忠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王佃福;報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保安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撒至安全地帶,並組織學生救災。(王國臣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吳啟芳指揮)
6、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崔成義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樓層值日老師應馬上報
1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王佃福負責)
2、迅速與學校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食堂主任負責送交校辦,由校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潘樹祥負責)
5、校長或校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張學玉負責)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負責)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歐、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校值班人員。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校長或校長辦公室。
⑤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校門。
⑥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證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四)住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住校學生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值勤、值夜的教師,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員,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採取自救,特別是熄燈後發生的事情,要採取迅速、果斷的措施,把影響縮小到最小範圍?
2、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報告校長、其他主管負責人或報警。
3、迅速與學生家長聯絡,如情況許可由家長陪同一起去醫院。(潘樹祥負責)
4、對女學生髮生的突發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醫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師陪同。
5、記錄有關與本案相關的過程及證人證事。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校長或校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縣局及縣疾病控制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電,各年級應啟動預警措施,各樓層值崗第
一時間到位指揮,要求最短的時間內每班一名教師負責管理。校長室成員無特殊情況接到值班領導電話後必須到現場參與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員應馬上指揮生活區值周老師,各樓層值日老師,讓學生坐在教室靜候;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盥洗室、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②馬上開啟過道、扶梯平臺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電期間有關問題決策人員:吳少忠;
④恢復通電後,各班負責管理教師應及時回收殘餘蠟燭,嚴禁將蠟燭帶入寢室。
2、如遇食堂停氣,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校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回教室,安排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熱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學生;
⑤嚴禁學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
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翫忽職守、失
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發生後
全校教職工教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五、突發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填寫《紅河鎮莊皋小學突發事故處理一覽表》,以備查用。
六、各校要制訂相關的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管理的應對措施,具體落實人員,以認真有效貫徹領導小組指令,確保師生平安。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4
為確保幼兒園的安全與穩定,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公共財產和幼兒人身、財產的損失。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處置突發事件預案如下:
一、制定預案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企業治安保衛責任制規定》《北京市安全技術防範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20xx年)》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及突發事件的界定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所屬範圍。突發事件指:幼兒園內部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恐怖襲擊,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各類恐嚇及由於人員遽然聚集引發的可能致人傷亡的秩序混亂事件。
三、工作預案的內容:
(一)幼兒園情況幼兒園情況:
本園始建於x年,現園長:xx,幼兒園園舍建築面積x㎡;全園教職工50人。幼兒園園舍為三層樓房,每層樓東西兩側各配備消防栓一套,每層的重點部位配備滅火器共4個。幼兒園疏散通道有明顯的箭頭標誌,一層樓的`東側和中間各有一個安全出入口。
幼兒園上級集團領導部門電話:xxxx。
(二)組織領導:
調整好幼兒園自上而下的各級安全責任人:
組長:xx副組長:xx、xx各部門負責人:各班組班長
(三)機構設定:
1、指揮部組成:幼兒園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成員為指揮部成員,現場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組長不在現場時由副組長擔任。
2、指揮部職責:全面負責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四)指揮部下設五個組
1、指揮組:
人員組成:安全組長、副組長
基本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掌握情況,及時報告;組織有關人員按預案對現場進行果斷處置。
2、疏散組:
人員組成:各班班長
基本職責:在現場指揮組指導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疏散教師與兒童,疏散完畢後有秩序撤離。
3、救護組:
人員組成:幼兒園保健醫護人員及班級保教人員
基本職責:保健醫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域並進行簡單救治後,與社群醫院取得聯絡及時救治。
4、外圍控制組:
人員組成:保衛工作人員(門衛、幼兒園領導及消防人員)
基本職責:負責維護幼兒園大門,出入口秩序,疏導教師幼兒有序撤離,引導專業部門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處置。
5、裝備保障組:
人員組成:xx、xx、xx
基本職責:提高保養各種處置突發事件物資準備。
四、處置原則:
1、快速反映原則。處置突發事件要堅持一個"快"字,資訊上報快;部控制快,預案落實快。
2、現場指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人員要親臨現場,全面掌握情況,準確分析局勢,果斷做出正確的指揮判斷。
3、設定警戒原則。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迅速疏散現場周邊人員及貴重物品,設定警戒,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4、降低損失原則。在處置控制方法上要妥當,要以維護政治穩定、社會穩定,確保幼兒園教職工、幼兒人身、財產安全為工作重點,力求做到儘量減少社會影響、人員傷亡、降低危害。
5、基本裝備原則。指定固定地點,將處置突發事件的一定裝備儲存好。具體裝備器材:應急燈、強光手電、電喇叭、滅火器等。
6、協調配合原則。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明確職責、任務,按照預案分工,互相協調,通力配合,對突發事件進行妥善處置。
7、追究責任原則。根據處置突發事件中指揮部及各組職能任務分工,劃清許可權職責。突發事件發生後,對未能落實預案有關要求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按處置突發事件預案職能任務分工。依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預案啟動:
幼兒園發生恐怖襲擊或接到恐嚇電話可能造成人員恐慌局面失控時;爆炸或發現爆炸物,火災或局部發生火災,人員擁擠踩死踩傷、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等應立即啟動預案。
六、處置措施:
幼兒園發生啟動預案中提到的某種事件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指揮部在接到突發事件警情後,應立即向公安部門報告(110),再向上級部門領導彙報,並宣佈啟動處置預案。
2、全園各部門立即停止案頭工作,按各組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組織幼兒按疏散路線有秩序地儘快撤離到指定地點,並清點好幼兒人數上報指揮部。
3、控制所有出入口,立即封閉現場,設定隔離線,組織專人維護現場秩序。不得移動可疑物。
4、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併為調查取證提供線索。
5、如發現可疑爆炸物、接到恐嚇電話時,要冷靜處置,儘可能拖延時間與其周旋,記住其語言特徵,有條件時進行錄音,為公安機關偵破提供線索。
6、遇到局部發生可控火情,要果斷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火情蔓延,迅速撲滅。
七、工作要求:
1、全體教職工要高度重視處置突發事件工作,時刻保持高度警惕,並增強自身的責任感。
2、全體教工人員在工作中要提高防範意識,發現可疑人、可疑物或可能造成某種事件發生的苗頭及時上報。
3、做好日常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幼兒與全體教職工安全。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
一、應急處置組織和職責:
1、幼兒園成立食物中毒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園長副組長:副園長
組員:保育主任、食堂負責人、各班保育教師。
2、處置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健全制度,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幼兒園加強食品衛生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幼兒園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有效措施,責任到人。
2、加強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體檢和日常晨檢工作,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嚴禁無健康證人員在幼兒園食堂上崗工作。
3、加強幼兒園食品操作程式的日常管理,幼兒園食堂、食品供應部門嚴格把好食品質量關,杜絕不潔、變質及三無產品流入幼兒園;規範食品加工、操作程式,做到煮熟燒透;嚴格熟食間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汙染;做好留樣食物的記錄並簽名,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嚴格操作環節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當、消毒徹底。
4、加強幼兒的教育,教育幼兒不吃無證攤販的不潔食物,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
三、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1)幼兒園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構建“安全工作綠色通道”,確保安全緊急情況資訊報送渠道暢通。
(2)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立即啟動本預案,並及時向園長報告,如園長不在則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員報告。
(3)在半小時之內以口頭形式報告衛生監督所。(4)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採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狀況等。
2、事件處置程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及時送醫救護。
撥打“120”,及時將病人送至醫院進行治療,安全救護組要積極做好中毒幼兒的就醫陪護工作。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裝置和現場,要負責安慰看護好幼兒。
(3)協助調查。
幼兒園要配合食藥監部門、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食藥監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保健員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專項登記工作,包括:班級、人數、姓名、發病日期、主要症狀、處理情況等,並積極協助食品監督所、疾控中心等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在食品監督所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相關工作。
四、善後處置措施。
1、領導和相關教師到醫院看望和慰問中毒師幼和家屬,並向醫生了解中毒傷害情況。
2、園安全工作小組根據中毒原因和醫療診斷,作出初步事後處理。
3、幼兒園要做好當事幼兒家長的情緒穩定工作,關注本園師幼動態並加以引導。
4、認真做好師幼安撫慰問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消除社會恐慌。
5、彙總情況
五、責任追究
在師生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報告和處理過程中,有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違反操作規程、瞞報或翫忽職守者,幼兒園將予以嚴肅處理。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6
1、幼兒園內一旦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報知園領導、保健老師。園領導向上級主管機構彙報。
2、啟動應急工作小組:事故發生後及時啟動由園長擔任組長,保健教師、總務、班主任、保育員等預先組成的應急處理小組,組織力量送幼兒去醫院及時救治。分工如下:由園長任總指揮;保健老師負責現場指揮,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工作(如遇幼兒骨折事件須作好骨折處的固定;遇幼兒驚厥事件時,須提供條件讓病兒平臥等);總務安排車輛送患兒至醫院及時救治;班主任及時聯絡患兒家長,保育員協同保健作好現場的保護和隔離。
3、保健老師及時填寫事故報告單,一般事故48小時內向兒保機構書面報告,重大責任事故應立即電話報告xx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7
一、指導思想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宣傳與普及安全教育知識,進一步提升幼兒園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處理
三、應急程式
(一)應急指揮人員名單
1、負責人:國雪娟
2、現場指揮人員:範德剛、史寧寧
(二)現場措施
a、對患兒的處理
1、立即將患兒送醫院治療,教師要向醫生真實反映幼兒患病的症狀,並陪同在幼兒身旁等待家長來院。
2、做好家長工作,如果食園外食物所致,立即與家長聯絡,儘量爭取取樣。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範圍
b、建立三級報告制度
1、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師應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保健老師及時向衛生防疫站和婦幼保健所報告。
c、配合行政部門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提供留樣
3、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現場指揮
處置事故現場指揮應由在場最高級別的負責人擔任,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臨時的救援小組。等總負責任人到達現場後,詳細彙報事故情況,由總責任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8
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開啟狀態,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9
一、 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1)成立由園長、後勤分管副園長、保健人員、各班級年級組長組成的防火
領導小組;
(2)後勤人員組成滅火行動組,積極協助專業滅火人員的工作;
(3)各班教師、保育員負責疏散引導幼兒;
(4)保健教師協助醫療人員負責救護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不斷完善防火設施,緊急通道標誌明顯,每班有
緊急疏散方案。
(2)幼兒在園活動時,活動室前後門、走廊門必須處於開啟狀態,各通道必須保
持暢通;
(3)食堂操作間、加工間保持通風。排油煙機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強對幼兒和工作人員防火安全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全園教職工做到會使
用滅火器。結合教育內容進行防火演習,使其掌握緊急情況下的逃生技能。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0
為規範和加強本園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
副組長:xx
1、滅火行動小組:
組長:
xx組員:後勤工作人員
主要職責: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值班人員立即開啟火災疏散訊號,開啟消防電源,開啟應急照明
設施和安全疏散標誌。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儘快到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2、疏散引導組:
組長:xx組員:現場任課教師各班班主任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3、通訊聯絡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教委辦公室。
4、救護安全組:
組長:xx組員:xx
主要職責: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採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預防措施
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根據消防知識及幼兒園要求,透過廣播、幼兒活動、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為積極預防和有效處置發生在我鎮的各種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為我鎮的社會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省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樹立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建立長效的應急機制,把人作為應急施救的主體,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
五、組織機構
(一)應急領導組:組長由鎮長擔任,副組長由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分管人員擔任,成員由各黨總支及武裝部、派出所和相關站所負責人組成。
蘆溪鎮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總支書記
(二)日常工作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副書記黃倫同志擔任,辦公地點設在鎮安辦,由安辦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三)、設立應急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電話:56622* 。
六、資訊報告與報送員網路
(一)各總支要相應設立應急值班室,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建立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員網路,每總支配備一名資訊員,負責本總支內突發事件的接報與報送工作。
(二)資訊報告程式:總支資訊報送員(第一時間)――上報鎮應急值班室(15分鐘內)――上報鎮主要領導或值班領導和縣政府值班室。
情況緊急時,值班人員可直接撥打“110”。
(三)資訊報告內容:發生突發事件後,總支要立即如實上報,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現場傷亡情況,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請求緊急增援事項,或需通報周邊地區情況等。
(四)資訊收集:資訊員要及時掌握本總支突發事件資訊,做好本總支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
七、先期應急處置
(一)鎮領導或值班領導要在接報後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派出所、二醫院等有關單位負責人也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
(二)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預案,緊急研定現場處置措施。
(三)指定現場聯絡員,向上級政府值班室報告現場資訊,並負責續報現場處置情況。
(四)快速組織當地先期處置隊伍,限時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排除險情等。
(五)建立若干工作組,分頭開展應急處置,及時搶救傷員和物資財產,安全疏散轉移危險地帶人員,佈置警戒,制定保護範圍等。
(六)當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到達現場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現場情況,並協助開展應急處置直至事件處置完畢。
八、鎮領導和各站(所)的處置職責
(一)自然災害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
處置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需要在轄區組成就在搶險隊伍,參與應急工作。
3、果斷處置,嚴防事態進一步擴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
4、組織善後處理和賑災等工作,安撫災民,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災難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以人為本,八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工作的出發點。
3、緊急啟動預案,組織開展應急工作。
(三)、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嚴密組織實施疾病控制,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
3、認真排查,尋找事故引發源頭。
(四)社會安全事件處置組:
組長:
副組長:
責任單位:
處置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依法採取措施。
2、公安和相關村、單位要立即在救災現場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
3、實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破壞活動。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2
一、目的:
對突發性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響應,減少損失,消除負面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二、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及全體員工。
三、應急預案等級:
1、特級預案(特別嚴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經營場所火災、員工工傷、食物中毒、群體的事件、恐怖事件,發現寄送影響國家安全的快件,與外國友人發生摩擦等;
2、一級預案(嚴重)快件被搶劫和偷竊、點扣押快件,發現一般交通事故,發現寄遞違禁物品;
3、二級預案(較重)積壓快件(區域在20票以上),丟失快件(區域在5票以上),快件(區域在100票以上)中轉過程中斷;
4、三級預案(一般)客戶投訴,快件延誤,快件丟失,快件短少,服務質量,服務態度等。
四、應急處置報告程式:
1、發生一般問題,採取三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並由其直接處理,在30分鐘處理完畢,並將結果上報給相關副組長;
2、發生較重事件,採取二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同時報告給副組長,由副組長負責監督,成員直接處理,在8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組長;
3、發生嚴重事件,快件被搶劫和偷竊,採取一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組長直接處理,在12小時處理完畢;
4、發生特別嚴重事件,採用特級預案,報告給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副組長、組長,組長、副組長、成員臨時成立處理分隊,現場處置,在24小時處理完畢,並將處理結果上報給相關管理部門。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
為了預防和減少園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園外集體事故的原因很多,比較複雜,有園方教育管理和幼兒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所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1、園方未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帶隊教師疏於管理。
3、幼兒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
4、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員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
5、場所的設施、裝置、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透過各種途徑,家園小報、家園園地等家園一致地對幼兒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貫穿於本次園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尤其是穿越馬路時,教師要有防範措施。
3、幼兒與教師穿著校服,統一著裝,活動前檢查好幼兒穿戴,便於認領、識別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4、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效能好的車輛為園外集體活動服務,乘車途中教
6師檢查門窗,站在車輛重要位置中。每輛車配有一位負責人。
5、活動前,園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檢視活動器械(具)、裝置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園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為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二、處理程式
在園外集體活動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園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幼兒送往就近指定的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統一指導指揮協調。
4、如果事故由園方管理和幼兒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園內幼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裝置引起的,幼兒園要與活動場所、組織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三天書面報告局辦,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4
一、 成立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職責
(一)成立由園長、教務主任、後勤分管領導、保健人員、各班任課教師、有關工作人員組成的領導小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 日常工作要求
(一)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二)幼兒入園、離園時,值班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三)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三、事件應急處理
(一)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報告園長;
(二)園長、保健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三)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
(四)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五)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幼兒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建立健全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和執行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處置協調管理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區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示威法》、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修訂案)》、《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範圍內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以下簡稱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的預防、預警和處置。
群體性突發事件,是指移民上訪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採取過激行為方式反映意願、訴求問題,或因信訪突出問題集訪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機關乃至赴京上訪,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大規模事件。
災難性事件,是指移民發生群死、群傷、毀滅性災害事件。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統一協調下,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法規、講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態,有效地控制群體性突發事件和事態的`擴大。
應急處突工作堅持以下原則:
1.3.1屬地管理原則。各區(市)縣、鄉(鎮)黨委、政府是處理突發事件工作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實施主體”,區(市)縣移民機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地區移民的應急處突工作。以屬地管理為主,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轄區內一旦發生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或參與處突工作。
1.3.2以人為本原則。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處突工作的首要任務。工作中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切實做好應急處突的思想準備、任務準備、預案准備和物質準備等工作。
1.3.3依法處置原則。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各種群體性突發事件,切實維護移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移民群體和諧穩定。
1.3.4快速應對原則。建立市、縣、鄉、村四級快速反應絡平臺,一旦發生移民突發事件,能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加強與維穩、信訪、應急、公安等部門的聯絡與溝通,建立有效的聯絡協作機制,構建共同參與、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處置體系。
2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如發生移民群眾到省、市和赴京集訪、群訪及災難性事件,根據事件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突發事件分級為特大突發事件(Ⅰ級)、重大突發事件(Ⅱ級)和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2.1特大突發事件(Ⅰ級,以下簡稱Ⅰ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Ⅰ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樓房遭受嚴重破壞、交通遭受嚴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傷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發生100人以上的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嚴重,持續時間超過6小時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發事件。
2.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以下簡稱Ⅱ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Ⅱ級突發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一定破壞、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傷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機關,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5-10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4人的事件;
(6)發生50-10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破壞損失較大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發事件。
2.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以下簡稱Ⅲ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Ⅲ級事件:
(1)因發生火災、水災、房屋遭受輕度損壞、交通遭受區域性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傷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圍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機關單位,引起秩序混亂的事件;
(3)發生3-5人自殺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兇殺人事件;
(5)劫持人質3人以下的事件;
(6)發生30-50人集體騷亂、絕食、靜坐、示威,所及場所財物受到損毀的事件;
(7)因災需緊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較大突發事件。
2.4對敏感地區、非常時期、情況複雜和較為特殊地區的移民群體性突發事件,啟動預案的條件可酌情降低。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指揮長由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移民辦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處長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人事)處。
3.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為市移民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處置方案;組織協調開展本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力量,指導配合區(市)縣開展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移民主管機構報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決定啟動和終止本預案。
3.3成員單位職責
綜合(人事)處:負責本級突發事件處置綜合協調工作;負責通知滯留在省市黨政機關、單位的移民上訪人員所在地的區(市)縣政府和移民部門派員接人;協調公安部門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聯絡成都市急救指揮中心及省、市人民醫院救治臨時患病、受傷人員;加強辦公區安全防範,保證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做好處突後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規處:負責協調組織本辦相關人員在指定場所按程式接待群訪、集訪移民代表或相關事件的主要成員,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發事件相關人進行宣傳、解釋和問題收集與答覆;協調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設計(監理)單位、水利工程業主及本辦相關處室做好所反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工作;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規劃安置處:負責移民集訪、群訪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具體標準、操作規範等問題的解釋回覆工作;針對突發事件移民所反映的問題,協助區(市)縣及相關部門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解決意見;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及時籌措突發事件應急資金和物質;向集訪、群訪移民宣傳、解答移民資金使用管理政策規定、資金流向;負責調查、核實上訪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資金問題;協助區(市)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勸導上訪和事件相關人員離開黨政機關或事發地,防止圍堵、衝擊黨政機關。
3.4現場處置工作職責
政策宣傳組:由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對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章規定和業務技術規程規範的宣傳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綜合(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規劃安置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向省級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區(市)縣政府及設計、監理和水利工程業主等單位報告和通報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協調市級公安局、維穩辦、信訪辦、應急辦等單位,聯席辦公處突。
疏導勸返組:由規劃安置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根據突發事件的需要,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對群訪、集訪移民的疏導、勸返工作;配合區(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突發群體的性事件人員的疏散、引導、勸解、遣返等工作。
現場取證組:由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應急處突工作中的資訊收集、彙總等工作,包括聲像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應急處突工作的聲像資料。
後勤保障組:由綜合(人事)處、計劃財務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組成。負責處突工作中的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協助提供遣返群訪、集訪移民群眾的交通工具和相關保障條件。
醫療救助組:根據需要,綜合(人事)處和相關區(市)縣移民辦抽調人員與急救、醫療單位聯絡,負責救護突發事件中需救護的傷病人員,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衛生防疫及應急處理措施,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擴散和蔓延,保證移民群眾和參加處突工作人員的飲水和食品衛生。
4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所在區(市)縣應根據情況儘快啟動本級預案,市移民辦根據突發事件的事態決定啟動本級機關相應層級預案,做好突發事件的監控及後續工作。
4.1Ⅰ級和Ⅱ級響應。
4.1.1特大和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1.2接到報告後,由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指揮長統一領導、組織應急處突工作,分管副指揮長直接組織實施。市移民辦全體工作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所有公開電話、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1.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1.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1.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指揮長決定終止Ⅰ級和Ⅱ級響應。
4.2Ⅲ級響應
4.2.1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工作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4.2.2接到相關資訊後,在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分管副指揮長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應急處突工作。市移民辦各處處長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各處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電話專人值守。
4.2.3市移民辦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立即組成現場處置工作組,進入事發現場開展工作。同時,立即將資訊報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辦和市維穩辦、市信訪辦、市應急辦。
4.2.4協調突發事件涉及的區(市)縣及市級相關部門統一行動,積極開展處置工作。
4.2.5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由分管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應急機制
5.1應急體系
根據移民維穩工作建立應急機制,排查劃分移民不穩定因素和突發事件的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加大對可能引發突發群體的性事件和矛盾糾紛的調解力度,做到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把不穩定因素和突出問題處理在萌芽狀態,對早期發現的事件苗頭及時預警,重大苗頭向市委市政府及時報告,與地方各級各部門及時溝通,採取積極措施,把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資訊支援和資訊報告
市移民辦及區(市)縣移民辦是突發群體的性事件苗頭的監測單位,負責預警指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聯互通、高效靈敏的應急資訊支援絡,對可能發生的危機資訊及時處理。市移民辦應加強與市級各部門的交流合作,及時掌握從公安、維穩、信訪、安全、基層部門和移民群眾的外來資訊,發現異常現象和苗頭,及時通報區(市)縣有關部門,必要時派員調查核實並積極協助做好宣傳解釋工作。應急系統一旦啟動,市移民辦自然進入“24小時不間斷值班狀態”,視情執行“重大穩定資訊緊急報送制”,保證突發事件處置過程資訊渠道順利暢通。
5.3突發群體的性事件預警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可能發生的突發性群體的性事件的資訊來源,苗頭傾向、發展勢態要認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確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嚮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
6資訊報告
突發事件報告規範和程式
6.1資訊報告要求。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和區(市)縣移民辦應立即向市移民辦應急工作指揮部報告,嚴禁遲報、謊報、漏報,事件發生和發展情況應隨時續報。
6.2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規模、涉及範圍、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設施破壞等情況;事發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採取的控處措施,需報告的其他事項和意見、建議。
6.3突發事件報告時間
6.3.1突發事件情況初報。突發事件發生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及區(市)縣移民辦應在第一時間瞭解掌握所出現的情況,1小時內向主任、值班副主任報告初始情況,啟動本預案,組成指揮部。
6.3.2突發事件情況繼報。在突發事件核實後,市移民辦相關處室執行“隨時報告制度”,將情況資訊報告指揮部。
6.3.3突發事件情況核報。指揮部在突發事件初步核實後,應在2個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通報相關區(市)縣和市級相關部門。
7應急處置要求
7.1突發事件發生後,要組織力量對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進行客觀評估,同時,按照處突預案主動、果斷處置,防止因響應不及時、處置不當而造成更大損失。
7.2現場處置的各項工作由各成員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承擔相應任務。對事態嚴重、規模較大、情況複雜、需緊急控制的突發事件,按指揮長的命令,視情臨時設立政策宣傳組、現場取證組、安全保衛組、綜合協調組、後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疏導勸返組等處置工作小組,調配充實人員,以保證處置工作有序進行。各工作小組在指揮長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
7.3較大規模集訪和群體的性事件中的上訪移民需強制帶離的,通過當地黨委政府或有關部門接返或遣返。上訪人員所在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接到通知後,應迅速派員接返上訪移民。對不能及時疏導勸返的上訪移民,應視情況設立或指定臨時分流處置場所,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於當日內將上訪移民帶至分流場所,並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後期處置
8.1應急預案實施結束後,移民大規模集訪和突發性事件經過現場處置,疏散勸返處置後,要以地方黨委、政府為主,共同做好集訪移民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點組織力量實施決策或承諾。
8.2善後處理工作以事發地黨委政府為主,上級領導機關應加強指導、協助、檢查。主要包括對突發事件造成傷亡後的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相關人員進行妥善安置,對其它善後事宜應儘快給予協調落實。
9監督檢查、獎勵與責任追究
9.1本預案的檢查監督主體為市移民辦指揮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中,指揮部視情況組成調查組,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教訓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處理建議報告。
9.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失職、瀆職、違反相關規定,及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附則
10.1解釋部門:本預案由市移民辦負責解釋。
10.2施行日期: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