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4篇)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通用1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局接到市局《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後,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並以縣安辦名義下發了《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並要求各鄉鎮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認識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工作的重要性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於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係,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切實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的組織工作

  現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範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涉及廣泛和複雜,企業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並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企業、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旅遊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遊局、商務局、衛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並加強監督檢查。

  三、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安全預案制定完善工作分兩步走,務求實效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多,三是企業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危化企業、服裝加工、建築施工、旅遊景區、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企業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04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於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和企業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揮典型示範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範,按照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四、認真開展安全應急預案培訓指導工作,預案編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範、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後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式、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2家;建築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10家,外埠施工專案部56家;旅遊景區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傢俱城5家;交通運輸業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咖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髮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並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範圍加大力度進行規範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xx年十月十八日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2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

  成員: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指揮

  1、總指揮:? 全面組織和調動人員。

  2、副總指揮:協調總指揮工作,指揮人員撲救火災和人員、物資的疏散,總指揮不在時履行總指揮職責。

  3、滅火行動組 組長:人數:20

  4、通訊聯絡組 組長:人數:2

  5、疏散引導組 組長:人數:3

  6、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人數:3

  三、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式和措施

  1、遇到火災時,應及時切斷電源、火源,並就近使用滅火器和室內外消防栓進行撲救。

  2、消除著火區域內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搶救傷員和貴重物品。

  3、當火災面積較大、情況較為嚴重時,要及時撤離現場。4、當消防隊到達火場時要配合消防隊進行滅火作戰。

  四、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式

  1、任何人發現火災後,必須立即通知周圍人員,報告火警: 可高聲喊“著火了”,也可撥打“119”向消防隊報警。

  2、消防值班人員接到火警訊號後,應立即進行確認。當確認起火後,立即通知本單位人員趕赴現場,並向安全生產指揮部彙報。按安全生產指揮部的部署,通知有關人員採取行動。撥打“119”報警時應說:祖各莊東口喬本電器廠,並說明報警電話和姓名。報警後應派人到門口路口迎接消防隊進入火場。

  五、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式和措施

  1、將安全疏散門全部開啟,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內的雜務,保證疏散出口的安全暢通,組織在場人員就近從安全出口撤離。

  2、穩定火場逃生人員的情緒,指導大家使用正確的逃生方法。引導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發生擠傷、踩傷的情況

  3、將火場內的車輛及時疏散,注意疏導交通。

  六、火災應急救援預案

  1、為有效迅速撲救火災,疏散人員,儘可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在發生火災時,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全面展開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疏散和安全防護。

  3、在市場內發現煙霧或接到火情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帶領滅火行動組實行緊急撲救,在火災初起或較小時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救。如在確定火災無法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時,根據指令立即啟動消火栓滅火,並立即報警。(報警電話:119)

  4、發生火災事故,白天早8點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動組組長帶領疏散小組的成員負責疏散現場車輛和人員,及時為消防車開道,引導消防車進入火災現場。在不同地點由組長機動掌握指揮。

  5、火災的撲救過程中,如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白天在早8點到下午5:30由安全防護救護組組長及成員負責報120 進行急救,並把受傷人員迅速帶離火災現場。

  6、夜間發生火災事故,由保安隊實施緊急救援,同時立即通知各組和在場人員緊急到達火災現場,按本預案操作程式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人員分工展開救援。

  七、安全防護程式和措施

  1、劃定警戒線,確定境界範圍。嚴密保護現場,嚴防無關人員進入火場,防止壞人藉機進行破壞和盜竊。

  2、協助醫護人員救護火場受傷傷員。

  3、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等待火災調查人員的到來。儘快查明火災原因。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3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使應急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安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火災事故、(或者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我公司熱水鍋爐事故的綜合與處置相結合的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搶險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2、鍋爐概況

  本單位生產鍋爐,現有大氣直燃熱水鍋爐CQZS-0.7/95/75燃氣鍋爐8臺,;鍋爐房建於廠區西南側。

  3、報警

  (1)鍋爐在執行中,如發生鍋爐缺水,鍋爐超壓、鍋爐爆管等安全事故,經操作人員按操作規程及事故處理措施處理後,事態仍繼續擴大而無法控制,發生鍋爐爆炸或可能發生鍋爐爆炸時,第一發現人即向值班人員報告,說明事故情況,目前應急救援處理情況等,值班電話: -

  (2)透過電話嚮應急指揮部報告

  (3)指揮部根據事故程式,決定是否需要外部援助,如需要撥打119、110及120。

  (4)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事故應立即指揮和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4.應急處置

  進入現場的各支隊伍要儘快按照各自的職責和任務開展搶救工作。

  4.1現場指揮部

  儘快開通通訊網路;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搶救方案;根據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組織指揮搶救行動。

  4.2著火源控制

  消防人員穿著消防服進行火災撲救,如果火勢過大,就將著火點分割, 分片進行撲救。

  4.3現場警戒

  警戒疏散組根據劃定的危害區域做好現場警戒,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定警示標識,禁止其他人員及車輛靠近。

  4.4現場醫療急救

  4.4.1醫療救護組在事故初起階段就應與醫院、說明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做好緊急救護的準備。

  4.4.2醫療救護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傷員在現場進行處理急救,急救時按先重後輕的原則治療。

  4.4.3經現場處理後,迅速護送至醫院救治。

  4.4.4送醫院時作好傷員的交接,防止危重病人的多次轉院。

  4.5疏散撤離

  4.5.1事先設立安全區域。

  4.5.2警戒疏散組組織和指揮引導汙染區人員撤離事故現場。

  5.應急結束

  事故得到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現場應急結束。消防工作辦公室負責對事故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6.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救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公安: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7.2廠為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廠長安全員,關鍵崗位人員手機保持24小時暢通。

  7.3應急物資

  消防器材、工具、沙袋、鐵鍬、水泥、手套等防護用品。

  8.培訓與演練

  8.1培訓: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安全生產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知識輔導、防火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鍋爐安全操作規程,鍋爐事故的處理。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

  8.2演練:各崗位每季度由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並上報安全負責人。

  全廠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範圍的綜合模擬消防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指揮能力;檢驗疏散、搶救組是否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廠員工撤離、疏散到指定位置;是否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人數;檢驗應急搶救組是否熟練操作搶救器材(如:堵漏和消防工具);是否能正確使用滅火器;是否分為多個搶救梯隊有組織的救火;是否能迅速準確的切斷電源;是否進行自我保護。檢驗後勤保障組是否在不同險情的情況下,對搶險救災所必需的物資供給保障工作及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衛工作。

  各搶救小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

  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預案制定的缺陷。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檔案。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許可權;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裝置、物資調撥;

  f) 重要裝置和檔案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絡電話及聯絡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型別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透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透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應當經常更新,確保資訊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釋出、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釋出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型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颱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透過採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透過採取得力的防範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儘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後果。

  3、依法規範。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範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幹部群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釋出預警及處置資訊,積極做好善後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後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資訊和開展救助等工作,並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後,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並按相關程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並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後,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後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範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後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執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呼叫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效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呼叫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範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願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群結合。對志願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援。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範、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2、市農機安全生產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全行業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綜合演練。本行業突發事故處置人員的技能業務培訓,由市辦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3、各單位每年要分期對專職、兼職事故處置和救援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每兩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本單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7

  1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型別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礦井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於頂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提升傷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為作業人員自傷和人員收到意外傷害兩種。立井提升主要用於升降人員、運送裝置物料、礦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發生的事故有斷繩、蹲罐、過卷及人員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其他傷害等。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救援工作要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礦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及有關部門科室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現場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結合,充分發揮現場人員自救互救作用。現場無法安全自救互救時,遇險人員要樹立信心,等待救援。

  (4)預防為主,科學救援。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條件,提高救援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水平,增強井下職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併發揮其作用。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災害預防安全生產責任制

  3.1.1總經理、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負責組織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保證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及隱患。

  3.1.2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工程師對預防災害事故負技術責任,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並貫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負責每季度對本計劃進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對預防災害事故負監督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計劃的具體實施情況及各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落實情況。

  3.1.4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計劃及業務保安責任制,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預防災害事故負責,督促所分管業務部門按本計劃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3.1.5生產技術部的職責及任務

  貫徹有關礦井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政策、三大規程、《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設計規範要求正確設計,從設計上要保證工程設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負責“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相關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掌握規程的執行情況,正確地協調安全生產。

  具體負責井下頂板、水、運輸等事故“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及時安排施工單位落實好預防措施。

  負責運輸管理。

  負責地測防治水管理,負責制定並落實防治水設計、措施及計劃。

  3.1.6排程室的職責和任務

  對生產中出現的災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況,並按有關程式及時彙報,並在有關領導指揮下,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迅速調動人員、材料、裝置、車輛,組織救災工作。

  負責牽頭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保證技術措施齊全、有效。負責協調並監督各有關單位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落到實處;

  負責督促落實各單位搶險救災儲備材料的儲備情況。

  負責落實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牽頭組織礦井救災演習。

  3.1.7通風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瓦斯、火災、煤(礦)塵、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及督促落實,保證通風、瓦斯、火災、防塵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牽頭制定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編制“演習實施報告”。

  礦井發生災害時,要協助礦總工程師提出在通風方面要採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負責礦井井下爆破工的統一管理;負責爆破使用的發爆器、爆破母線的統一管理、發放;瓦斯檢查員參與“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實施;負責對施工單位協助參與爆破人員進行培訓及證件的發放。

  負責爆破作業過程中災害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

  負責對監測監控系統的監督工作。

  負責按照防火要求編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實井下各配電點、材料庫等場所要按要求配齊滅火器材。

  3.1.8機電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分管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牽頭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機電技術管理、機電安全、機電質量標準化等)。負責協調各單位之間機電工作存在的問題。

  負責供電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電,並根據實際情況按時繪製供電系統圖及電氣裝置佈置圖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保證礦有的大型裝置、供電裝置日常維修和保養,達到裝置完好,不失爆,正常執行。監督施工單位的大型裝置管理,達到完好要求。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對監測監控系統的儀表儀器按規定校驗,負責牽頭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業務指導,監督按照《安全監測規範》設定監測探頭,並按標準進行管理。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建立安全監測資料庫,將安全監測獲得的資訊反饋到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井上、下通訊暢通無阻。

  負責各種高壓供電設施的電氣保護檢驗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參加重大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監察部的職責及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對各單位各部門煤礦三大規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涉及到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和落實,並按有關要求進行考核。

  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牽頭負責礦建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

  負責監督各類隱患的落實及處理。

  負責編制事故案例及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下發礦屬各有關單位,做到超前防範。

  3.1.10保衛科

  負責監督地面消防倉庫配備的防火、防洪等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督促物資供應部門落實消防器材的購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網路,負責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3.1.11 計劃財務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職責及任務

  根據地面防排水要求,具體落實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統工程,修築堤壩、溝渠或採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確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滲入井下。

  負責落實建設安全“三同時”。

  3.1.13 後勤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全礦水源日常管理。

  負責所轄管理範圍防火措施的落實。

  3.1.13醫療急救站籌備辦公室

  負責災害發生後的人員搶救工作,按規定配備急救器材和急救藥品,並處於完好備用狀態,一旦有人員負傷能及時搶救,要保證上井人員能夠及時得到治療。

  3.1.15 物資供應部

  負責按有關規定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進行經常性的保養,保證完好並及時供應。負責爆破材料庫礦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領用、退庫的管理。

  3.1.16 行政辦公室

  負責事故應急的車輛協調工作。

  3.1.17 工會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1.18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要求做到人人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使每個職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範圍內發生水、火、瓦斯、頂板等各種事故時,都能夠採取相應對策,並能夠迅速、準確地撤離事故現場。

  3.1.19 施工單位具體負責落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後根據公司的命令,參與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將所屬各施工隊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運輸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職責和任務,進行分解落實並實施監督。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預防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瓦斯監測監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各作業地點工作人員的避災路線,做到安全可靠、萬無一失。

  施工單位負責人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3.1.20 各單位還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等進行經常性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預防措施”的實施。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並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

  (2)嚴格落實提升質量檢查制度,發揮各級的檢查作用,及時處理運輸隱患。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由專職機構對提升裝置進行定期檢測,並實地進行各項保護試驗。

  (4)操作人員嚴格落實操作規程,進行開機前檢查試驗。

  4.2 突發事故前的預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或鋼絲繩安全係數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鋼絲繩斷絲磨損、鏽蝕超過規定;松繩、過卷、過速、限速等保護裝置失靈;在特殊情況下鋼絲繩打彎、擠壓、撞擊變形、重物砸擊或受猛烈拉力伸長而不能及時更換;摩擦輪多繩提升鋼絲繩各繩張力不均或不按規定更換等。

  4.2.1.2制動裝置不符合規定;液壓站油質過濾不良,雜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暢、閥組拒動致使不能可靠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氣制動失效;超載執行引起制動失靈;摩擦式提升機鋼絲繩打滑;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4.2.1.3操作或防護不當、保護失靈、管理不善、違反規定等造成人員、裝置、礦車從罐籠墜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導致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可能發生在上下井口人員乘罐時,也可能發生在人員、裝置、物料提升過程中。

  4.2.1.4機電裝置不防爆、無“MA”標誌或存在失爆現象,電氣裝置不完好、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引起的電氣火災,可能導致電氣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發生地點為車庫、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於防護不當、設施不健全(如冬季無暖風設施,井架、井筒結冰墜落傷人)、違章作業等在井口或井筒墜物導致物體撞擊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觸電、雷擊、突然失電、過速提升容器卡阻,帶繩下滑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裝置損害,人員傷亡。

  4.3礦井提升事故預防措施

  4.3.1絞車司機、訊號工必須按照規定配備齊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為防止過卷事故出現,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開關、磁鋼固定牢固,無脫落,效能可靠,確保到位停車。

  4.3.2.2每日對過卷、閘間隙、過速等保護進行試驗,確保保護設定或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4.3.2.3每週檢查井筒減速點開關,保證提升過程減速可靠。

  4.3.2.4定期更換提升機制動系統液壓油,清洗制動閘、系統閥組,保證制動系統安全可靠。

  4.3.2.5加強對提升系統各崗點的崗位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素質,杜絕人為誤操作。

  4.3.3為預防提升鋼絲繩斷繩及墜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3.1確保提升鋼絲繩日檢時間和日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提升鋼絲繩。

  4.3.3.2加強提升機的維護和檢修,避免提升機出現緊急停車。

  4.3.3.3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

  4.3.3.4加強滾筒摩擦襯墊的檢查,保證鋼絲繩間的張力差不超過10%。

  4.3.3.5定期檢查鋼絲繩張力平衡裝置,確保工作狀況良好。

  4.3.3.6定期檢查託罐裝置和防過卷、防過放裝置,確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對提升容器的連線裝置進行檢查,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探傷試驗,有異常及時採取措施。

  4.3.3.8制動系統的制動力距、空動時間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校驗。

  4.3.4為預防平衡尾繩斷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4.1確保平衡尾繩周檢時間和周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平衡尾繩。

  4.3.4.2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定期檢查分繩木。

  4.3.4.3加強對提升系統檢修,避免過卷、過放事故的發生。

  4.3.4.4及時排乾井底積水,清理雜物,避免井窩雜物繚繞平衡尾繩。

  4.3.4.5加強提升系統各崗點人員的巡檢力度和巡檢質量。

  4.3.5為預防主提升鋼絲繩滑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強檢查滾筒襯墊,摩擦襯墊摩損及摩擦係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4.3.5.2提高對提升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修質量,保證二級制動效能可靠、動作靈敏,保證提升機執行過程中緊急停車時二級制動可靠。

  4.3.5.3下大件時,要嚴格按照提升機最大允許提升重量對下大件重量進行限制,並對空罐進行配重,同時嚴格按規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強對鋼絲繩的日檢、井筒裝備的定期檢修,保證提升系統工作可靠。

  4.3.6為預防卡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對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門、搖臺、阻車器、罐籠及推車機與提升訊號間的閉鎖進行檢查、試驗,閉鎖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4.3.6.2每週對立井井筒裝備檢查一次,保證執行罐道及穩罐罐道無鬆動,罐道接頭間隙、錯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對立井井筒罐道間距、罐道變形、鏽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測量、檢查,確保罐道安裝質量。

  4.3.6.4每天要對罐籠的罐耳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熱設施必須保證正常執行,確保井筒溫度符合規定

  4.3.7為預防罐籠內人員、車輛安全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員時,罐籠必須設定完好、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罐簾,並保證規範使用。

  4.3.7.2、罐籠執行時,罐內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和隨身攜帶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籠或靠近和接觸執行部位。

  4.3.7.3、上下車輛時,必須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車裝置將車輛進行可靠穩阻。

  4.3.7.4、一般不得單獨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確實需要時,應經把鉤工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放置穩固、可靠,方可進行。

  5 資訊報告程式

  5.1事故資訊來源

  作業人員發生礦井提升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綜合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排程室要立即向礦領導彙報,並通知機電部、執行工區、排程室,對提升事故情況進行偵查。

  5.2資訊報告

  發生礦井提升事故後,要核實礦井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情況和被困人員數量,礦井提升事故發生時間、範圍等資訊,事故情況迅速報告晉煤集團值班室,晉城市安監局值班室和有關單位。

  綜合排程室接到發生礦井提升事故資訊後,通知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到排程中心集結待命。

  5.3啟動應急響應程式

  礦領導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胡底煤業應急預案響應程式,公司綜合排程室自動轉換為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工作組人員立即到指揮中心集合,根據人員在位情況,明確指揮部、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具體組成人員,部署事故救援任務,實施應急救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可能傷害人員的數量,依據胡底煤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中確定分級響應原則,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政府級:在確認礦井運輸事故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上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晉城市安監局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

  公司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受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下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同時報告晉城市安監局。

  礦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無人員受傷害時,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組織井下人員撤離。

  6.2 響應程式

  提升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1應急指揮

  6.2.2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式

  6.3 處置措施

  (1)當發生提升運輸事故時,迅速切斷電源,設定警戒標誌。

  (2)事故單位班區長得到事故情況及時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指揮應急處置,對受害人進行有效的救助。

  (3)現場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積極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對於輕傷者應現場對其進行包紮止血,將其抬放到安全地帶。而對於骨折人員不要輕易挪動人員,等待專業救助人員的到來。

  (4)排程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及時做好車輛的排程和人員的接送工作。將傷員及時運到井口,副井底訊號工要按傷員提升規定做好聯絡工作,及時將人員運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員應按規定攜帶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處置時要設定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透過、禁止其它作業。

  (3)在進行搶險救援時,需切斷電源、設定警戒人員、固定提升運輸裝置,以保證救援人員和遇險人員的安全。

  6.3.2處理事故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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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式

  7.1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傷人員得到救治;

  (3)死亡人員得到處置;

  (4)現場清理,無次生事故隱患;

  (5)搶修組人員進入現場,開始恢復生產維修作業。

  7.2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式

  (1)應急救援指揮人員組織進行事故現場檢查,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

  (2)搶修隊伍進入現場、搶險人員離開現場,雙方進行資訊交接;

  (3)公司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指令。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部對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晉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8

  一、 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 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 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 警:119

  匪 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 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 應急結束

  七、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9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執行中,一旦發生事故,衝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裝置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洩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 15%),後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佔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一、配電室控制系統發生災險情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二、控制室控制系統火情

  氣站內電器控制設施較多,尤其在夏季,電器連續使用溫度高、發熱量大,因個別電器原件逐漸老化引起火災。應急措施;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三、壓縮機執行中發生洩漏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洩漏,應立即採取措施;

  1、緊急停車,開啟排汙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詢原因、進行處理。

  四、壓縮機執行中發生火情應採取措施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開啟排汙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並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並報告領導。

  五、加氣機工作時發生火災應採取措施: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採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彙報領導。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0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路。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資訊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裝置、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絡人、聯絡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 )。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絡,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絡、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 鎮政府辦公室:

  鎮安委會辦公室: 安監所辦公室:8314059

  鎮衛生院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1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資訊,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資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2

  1 總則

  1.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企業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提高企業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央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1.3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火災、水災、地震等突發事件。

  (2)因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生產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等突發事件。

  當上述突發事件發生並直接危及國家財產及公司商品安全,影響企業正常管理運營,給員工生產生活帶來危害,需要動員企業應急搶險力量進行有效處置,需要當地有關部門做出響應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1.4應急預案型別

  本單位屬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新增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屬於危險因素較少的企業,現將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應急預案合併編制。

  1.5工作原則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快速反應、有效施救、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充分做到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銜接緊密合理,應對及時科學。

  2 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我司為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下屬的三級子公司,公司主營業務為食用油的生產加工和倉儲;油脂的國際貿易;飼料及其新增劑的銷售;及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兩條化學精煉生產線;一條物理精煉生產線,一條棕櫚油分提生產線,屬於危險因素相對較少的企業。

  2.2危險源及風險分析

  由於油脂屬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險源為油脂洩漏、生產輔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鍋爐,公司周邊無特殊危險源。

  公司的主要危險源主要來自:①鍋爐; ②壓力容器; ③油品儲存罐;④壓力管道;⑤隨意動用明火、吸菸;⑥照明或動力線路安裝不當或絕緣層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擊引發的明火;⑧周邊失火可能隨風飄進的火源;⑨水災也是企業需要防範的危險事故之一。

  危險部位主要是精煉車間、危化品儲存罐(柴油、液鹼、磷酸)、倉儲油罐及鍋爐房。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現場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指揮部和各戰鬥組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3.2職責

  3.2.1指揮部職責

  確定啟動或不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一經啟動,根據事故形勢做出總體部署,迅速選擇處置事故方案並向參戰隊伍下達指令,安排任務,並督促檢查落實;組織所有參戰隊伍和救援力量,協同作戰,保證及時控制事故危害;根據事故情況需要,及時調整作戰方案,統一調配搶救裝備、器材和人員;宣佈解除應急預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寫出事故專題報告及處理善後事宜。

  3.2.2各戰鬥組職責

  ⑴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利用各類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型別、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

  ②利用各類裝置、器械裝備開展搶險工作,控制消除險情;待社會救援力量到達後,向其介紹事故型別、發生部位、現場搶救和搶險設施分佈情況,並接受統一指揮,積極配合行動。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③負責對各車間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④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絡“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⑵物資搶救組:

  利用各類裝置、工具,根據事故險情配合事故搶險組疏散、保護受到危害的物資。

  ⑶安全警戒組:

  負責對貨場、庫區、生活區的安全巡邏及所有大門、通道的警戒,引導社會救援力量進入現場。

  ⑷水電保障組:

  負責應急工作展開的水電保障,必要時啟動加壓泵、備用發電機。

  ⑸人員救護組:

  負責現場傷亡人員的搶救和護送工作,必要時聯絡“120”急救中心到場開展救助。

  ⑹後勤通訊監護組:

  負責對上級有關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和在家員工的通訊聯絡;保障應急工作開展所需的物資供應;接待外來人員;監護財務室。

  4 各類危險源應急預案

  4.1溶劑危險爆炸應急預案

  ⑴開車前的準備

  ①開車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清除事故隱患,並且按開車規程操作,嚴禁盲目倉促開車。

  ②浸出裝置加入溶劑後,應先開啟回收系統,以防溶劑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產中的防火預案

  A、生產過程中的防火規定:

  a工段內嚴禁一切明火,不得帶入火源、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鐵質器具之間或鐵質器具與裝置之間猛烈撞擊。嚴禁使用各種非防爆型的電器裝置,生產工人不得穿合成纖維的服裝和帶鐵釘的鞋進入工段。

  b工段內溶劑氣體的濃度不得高於0.4毫克/升,超過時,應及時通風排除。

  c嚴格控制浸出液溫度,防止因超溫而引起衝料,及時清理加熱裝置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塵,防止粉塵燃燒。

  d經常檢查各種儀表的靈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洩漏。

  e各種動力裝置不得超載執行,經常檢查電氣裝置的密封、接地、接線情況,嚴禁帶電開啟電氣裝置。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1、嚴禁在泵體出口關閉時開泵運轉,用免損壞葉輪,在泵體運轉中不得開啟閥門的密封壓蓋,防閥芯衝出,各種泵體不得空車運轉或隨意加快轉速,溶劑混合油在管內的流速不得超過4米/秒

  2、經常檢查各種裝置、閥門和管道,防止堵塞。開啟閥門不要用力過猛,以防閥門受損導致溶劑外洩。對溶劑、混合油系統的所有裝置、管件、閥門等不得隨意開啟或取樣。

  3、經常檢查各種裝置、孔蓋和連線部件的密封情況,各種轉動的軸承密封

  4、原因,問題解決後,方可再生產。

  5、工段內禁止使用平皮帶傳動,應採用充足潤滑的鏈條或齒輪傳動。

  ㈡、防止溶劑氣體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機口的料封應有效,以防溶劑氣體逸出。

  2、回收溶劑後的毛油出口溫度應控制在110-115℃,總揮發物應不超過0.3%。毛油殘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應無溶劑味,引爆試驗合格,水分12%以下,溫度60℃以下,殘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內產生乳化物和排溶劑管堵塞,防止迴圈溶劑液罐內溶劑全部裝滿或自由氣體正壓過大,除特殊情況外,禁止從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劑流失。定時檢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劑,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在分水罐內溶劑與水層之間,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劑含量0.18-0.26%,必須蒐集後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卻和自由氣體回收操作,必須按工藝要求掌握溫度,自由氣體放空的尾氣中溶劑含量不應超過0.1%。

  6、儲存在倉庫的粕,如果水分過高,應攤涼或降低水分,以防黴變,引起自燃。連續回收用的石蠟屬於低熔點可燃物質,儲存時應避免火源,熱源和日光爆曬,不得裝在敞口器內。

  4.2停車、停廠時的防火預案

  1、短期停車時,存料箱中應保留料封,以防殘溶氣體流入預處理工段,停車時蒸烘機內的存料走空後,要繼續空轉15分鐘,以防餘料焦糊自燃,在蒸發和粕蒸脫系統停止執行後,溶劑冷凝和自由氣體回收系統仍應繼續工作15分鐘,至溶劑全部回收為止。

  2、停車在一個月以上時,應將浸出工段所有裝置、管道內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將殘存的溶劑蒸盡,並將工段內的溶劑全部送回溶劑庫。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停車處理:水源中斷或不足;溶劑、混合油洩露或溶劑氣體濃度過高;主要測量儀表失靈;各運轉裝置、容器內發生異常噪音、衝擊等不正常現象;預處理工段來料中斷;蒸汽中斷或蒸汽壓力不足;晚間照明中斷;電氣裝置、機械裝置產生高溫或火花;裝置內部局部發生火花、燃燒或溶劑氣體區域性爆炸和工段禁火區發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產檢修需要動火前,必須將殘餘物料徹底清除乾淨,對接觸過溶劑和溶劑蒸汽的全部裝置、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氣驅進淨溶劑或溶劑氣體,蒸烘時間不宜太短(一般48小時以上)。水蒸氣壓力不得超過裝置的允許壓力,對裝置的凹角部位要反覆處理,必要時應全部開蓋處理,將凹角部位、管道低窪處和泵體底孔放空,反覆驅除溶劑。蒸烘後,應完全通風,然後組織有關人員檢查驗收,並經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動火,在動火檢修前,要切斷溶劑庫和工段的連線管道。在檢修完畢後,要進行檢查驗收,以保安全生產。

  4.3緊急情況下的防火預案

  1、突然停電時,應立即關閉總蒸汽閥門,停止蒸發、蒸脫,以免料粕繼續受熱引起事故。並將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進新鮮溶劑。同時開啟備用發電機組,供冷凝器循水泵運轉,保證溶劑氣體冷凝回收繼續進行,避免溶劑氣體外逸。

  2、突然斷水時,應首先關閉總蒸汽閥門和第一蒸發器的進油閥門,停止蒸發,並迅速關閉各冷凝器放水閥,使冷凝器內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轉動裝置。

  3、溶劑或混合油輕微洩露時,迅速查詢源頭並堵住,對洩露的溶劑油進行回收,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

  4、溶劑少量洩露後,迅速查詢源頭並堵住,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對現場警戒,組織人員回收溶劑油,同時作好安全防火準備。

  5、遇到溶劑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時,工段人員應立即查詢洩露點並堵住,對非防爆的電動機和電氣開關,任何人不得啟動或關閉,同時通知保衛部門派保安對溶劑洩露的所有地區加強警戒,嚴禁一切火源、火種、機動車輛、閒雜人等進入警戒地區,同時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統一指揮,進行搶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式停車,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劑油,如果溶劑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斷與工段外的下水道連線,用消防水或蒸汽沖淡下水道的溶劑。同時,分派一部分人準備滅火器材隨時撲滅可能引起的火災。

  6、倘若溶劑燃燒,一方面迅速用專用滅火器滅火,另一方面迅速撥打火警電話119,並上報主管領導、生產排程及安全保衛部門,同時迅速關閉地下溶劑庫的閥門,另外緊急停車,迅速查詢洩露點並堵住,並迅速疏散閒雜人等。

  4.4粉塵爆炸應急預案

  為使粉塵爆炸給企業和員工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預案。

  預案目的:採取防救相結合的原則。

  一、防治措施:

  1、確保各除塵設施執行的有效性,生產和安全部門要定期檢查,發現異常及時整改,保證粉塵濃度遠低於爆炸臨界點;

  2、控制著火點:

  (1)、各工段要定期檢查電器元件及線路有無線頭鬆動,接觸不良或短路等事故,並及時糾正;

  (2)、對粉塵產生重要部位(如倉庫、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應定期檢查粉塵洩露情況,並及時採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區域內動火等,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相關安全規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發生粉塵爆炸,應立即啟動緊急救治方案;

  1、立即撥打“120”搶救電話,通知醫護人員到廠,如因爆炸產生火災,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請求支援;

  2、立即組織疏散並清點相關作業人員,關閉動力電源。

  3、立即通知生產部和安全部門聽取相關意見,採取緊急措施。

  4、如發現人員短缺,應立即組織力量分頭尋找,盡一切可能的辦法尋找員工。

  五、鍋爐爆炸事故應急預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鍋爐爆炸是鍋爐事故中最嚴重、危害最大的事故,當鍋爐受壓部件爆炸時,爐內汽水從工作壓力突然降到大氣壓力時,這時蒸汽和熱水瞬時膨脹。例如:當工作壓力為13kg/c㎡,突然降至大氣壓時,其容積的汽水、體積一下子膨脹11倍之多,而熱水由於汽化,其體積膨脹高達1600倍!具有相當大的破壞能力,一旦發生爆炸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二、鍋爐爆炸的主要原因:

  1、鍋爐設計製造上的錯誤:鍋爐強度鋼板質量結構、安全裝置的設計、加工質量等存在問題。

  2、檢修維護上的錯誤:當鍋爐發生變形、裂紋、脆化及嚴重腐蝕時,沒有及時進行修理,以致事故隱患擴大或者雖能及時檢修,但使用的檢修方法不正確,使事故擴大引起爆炸。

  3、執行管理上的錯誤:

  (1)鍋爐執行中,對水質監視不嚴,爐水相對鹼度過大,引起苛性脆化,鍋壁嚴重結垢,造成過熱燒壞;

  (2)沒有正確的操作規程,或有了規程而不嚴格執行,例如:在鍋爐嚴重缺水時,採取錯誤的判斷和操作,突然向鍋爐進水,造成爆炸;

  (3)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計等重要安全附件沒有定期校驗,甚至失去作用!自動裝置及顯示發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預防措施:

  1、按國家質監局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鍋爐執行6月至1年時,自行組織人員對鍋爐內外進行檢驗,並做好詳細記錄。

  2、按國家質監局規定,執行鍋爐每年接受市質監局壓力容器所的強制性年檢和年審,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操作員工嚴格按各項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組織應知應會的考核和消防演習,提高業務素質。

  4、嚴格水質管理,達到國家有關工業鍋爐的水質[GB1576-85]檔案規定的標準。

  5、安全網、壓力錶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規定定期地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自動裝置、微機控制系統等定期進行效驗和檢測並記錄在案。

  6、鍋爐在執行中,如果發現鍋爐本體或附屬裝置有不正常情況需要進行判斷和處理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不管鍋爐發生何種事故時,不可驚惶失措,應及時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司爐工在處理事故時,應及時向當班負責人和有關領導請示後進行;

  (2)對事故的處理要慎重、迅速、準確、果斷。

  (3)對發生事故的鍋爐,在恢復使用前,都要進行詳細的檢查。

  (4)事故處理後,要把鍋爐損壞的部位、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處理方法等詳細按規定填寫事故報告並記錄鍋爐安全技術登入薄。

  7、鍋爐爆炸事故的處理:

  發生爆炸事故後,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執行人員及有關管理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現場。

  (1)立即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彙報。

  (2)安全部門與鍋爐工段配合及時展開了解、檢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責任人、事故後的處理等,並及時填寫事故的報告交有關部門決定處理結果。

  8、危險源監控

  (1)實行警消員、安全乾部、公司領導三級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對倉庫、貨場、辦公生活區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

  (2)要求對各業務戶進出倉庫、油蓬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嚴格檢查,杜絕任何危險品的進入。

  (3)在罐區、髮油蓬重點部位設定安全警示標誌、標語。

  (4)對應急搶險器材物資定點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檢查,確保處於良好狀態。

  (5)合理配置報警裝置,保持安全聯絡電話24小時暢通。

  9預警行動

  根據企業生產狀況、季節變化特點、節假日影響及周邊異常情況的出現,由應急指揮部發出可能出現的事故隱患通報,提出有針對性的工作要求及預防措施。各有關部門制定應對工作方案。

  5 應急響應程式

  5.1響應分級

  按一旦發生事故災害所造成的嚴重後果、影響範圍、自身控制能力,根據公安部頒佈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公通字(1996)82號)對火災劃分的型別,公司出現一般火災事故即做出應急響應。具體應急相應分為兩級:Ⅱ級響應條件為火災初起,火勢不大,著火部位暴露在外,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小,著火環境有利於施救展開,應急預案實施依靠企業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級響應條件為火勢較大,著火部位分散或由內往外燃燒,對周邊存放物資影響較大,著火部位不利於消防設施展開,企業的搶險工作必須依靠社會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響應程式

  突發事件一旦發生,企業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式和內容響應。

  (1)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幹部報告,並拉響警報。值班幹部迅速對事故情況作出判斷,向值班領導報告,並組織現場人員展開第一時間的搶救工作。

  (2)公司值班領導接到報警後,立即通知指揮部所有成員趕到事發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啟動應急預案,下令執行Ⅰ級(Ⅱ級)火災預案或水災預案,按預案分工組織企業搶險隊伍全面展開自救工作。同時,向社會救援單位發出求救資訊,並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3)待上級領導和社會救援力量到達現場後,及時介紹事故前期施救情況,按上級要求,將企業自救搶險隊伍和施救工作納入統一指揮,共同完成事故搶險任務。

  5.3現場處置方案

  5.3.1火災事故特徵

  (1)油罐區、倉庫、髮油蓬一般火災特徵:①蔓燃面積大、用滅火劑量大、撲救時間長。②煙霧大、溫度高、燃燒隱蔽、不易尋找著火源。③庫房耐火等級低易坍塌,大跨度鋼結構庫房在火災作用下易變形倒塌。

  (2)電器裝置引發火災的特點:①裝置用油及電極、電纜著火,火焰溫度高,熱輻射性強。②火場有毒煙霧及帶電狀態的電力裝置容易造成人員傷亡。③裝置用油刺漏後,四處流淌,著火後蔓延迅速。

  5.3.2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要點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①查明起火部位、風向、火勢蔓延方向及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情況。②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及可能影響的規模和程度。③根據火勢情況,確定正確的撲救方法。④根據需要調配消防設施物資和調動應急救援力量。⑤根據火情態勢,組織搶救疏散。⑥注意問題:對燃燒情況不明時,要防止盲目行動,以免造成人身傷亡;進入庫房內滅火時,要注意燃燒棉垛的坍塌和建築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護裝具。⑦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2)電器原因引起的火災: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災處置要點外,還應做到:①迅速切斷電源,確定有無爆炸危險,在技術人員配合下,採取保護措施。②對電器及電纜等火源撲救時,採用ABC乾粉滅火和黃沙覆蓋,撲救變壓器火災,還應用水槍冷卻,防止爆炸。③應注意防止中毒、觸電等傷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處置要點

  (1)建立惡劣天氣重點監控制度,及時收聽當地防汛部門的防汛警報。

  (2)保持排水系統暢通,備足防汛物資。

  (3)注意檢視庫房牆體有無損壞、庫頂是否漏雨。

  (4)密切關注雨量、庫區內水位情況,一旦出現暴雨積水進庫、漫罐,立即啟動水災預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擊引發的傷亡事故。

  5.4應急結束

  事故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導致滋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經現場最高應急救援指揮負責人確認和批准,總指揮下達應急終止令,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

  6 後期處置

  由指揮部組織實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汙物,清除事故後果和影響,恢復正常工作。

  (2)救治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按規定給予補償。

  (3)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相關責任,寫出事故及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4)統計事故受損情況,積極與保險公司聯絡,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5)組織安委會人員清理救援設施器材,及時補充更換。

  (6)對事故發生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總結和評估,制定有效預防措施,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7)宣佈事故結果及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進行事故教育。

  (8)負責釋出資訊和上交報告,整理事故及應急救援材料歸檔。

  7 保障措施

  7.1通訊與資訊保障

  (1)建立詳細的上級有關部門、友鄰聯防單位、當地公安消防及負責人的通訊聯絡簿,要求有關人員熟記。

  (2)將指揮部成員姓名、手機號碼和公司安全值班電話上報有關單位。

  (3)根據本單位危險源狀況,透過微機與相關資訊庫建立聯絡,隨時獲取資訊,幫助企業制定相關應對措施,防患於未然。

  7.2經費與物資保障

  公司確保用於安全工作開展及應急物資裝置購置、養護資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計劃、及時”的原則。遇有特殊情況,先辦理後報告。

  公司倉儲按國家安全消防規範建有相應的安全設施,並配備了必要的消防物資器材,固定資產及主要設施裝置雖然已有十年,但總體使用執行狀況良好,具備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資保障基礎。公司將根據自身財力的增長和應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設施裝置,不斷改善企業自救的物質保障條件。

  7.3應急隊伍保障

  在應急響應中,公司依靠自身應急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結合組成應急隊伍保障體系,立足透過自身應急隊伍建設的規範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戰結合,防範於未然,對事故隱患早發現、早消除,避免出現嚴重後果。

  7.3.1企業應急隊伍成員組成

  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由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組成,各部門經理為相應應急單元的總指揮,常務副總為為副總指揮,安委會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的風險防範工作,其他部門作為協助。具體應急組別人員安排由單位總指揮任命。

  7.3.2培訓與演練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技術培訓,強化全員消防意識,做到崗前培訓、長年複訓、定期演練,做到培訓演練有計劃、有落實、有總結、有改進,不斷提高應急技術水平和整體素質。

  (1)培訓

  ①時間安排:各部門警消人員單兵訓練每月不少於1次,集中技能培訓每年不少於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員訓練每年不少於2次。

  ②培訓目的

  公司安委會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單位平面佈局圖、建築物特點、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產工藝流程和物資在裝卸、儲存、運輸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點防火部位;四知應急搶險隊伍組建情況及防火、防汛應急預案;五知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六知滅火防汛器材裝備情況。建立防火、防汛檔案。

  全體員工達到“三懂”“二會”“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崗位作業過程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會是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警。三能是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險,能有效的撲救初期火災。

  (2)演練

  ①演練時間安排:各單位消防演練警消人員每月不少於1次,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一次。

  ②演練目的:測試培訓效果,檢驗消防裝置狀況,提高應急協調能力,總結經驗,改進培訓計劃和預案制定中的不足。

  8 獎勵與責任

  (1)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做出重大貢獻者,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申請給予更高層次的表彰。

  (2)公司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卹。

  (3)對事故責任人,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9 附則

  (1)本預案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向全體員工傳達。

  (2)本預案由公司綜合部及安委會負責解釋、修訂。

  (3)本預案於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並執行。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 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生產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篇14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XXX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 XXX? XXX

  成員: 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透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X X X X X X X X X 專案部

   20xx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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