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保證飲食安全,確保學校就餐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食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工作預案。

  一、組織領導:

  1、成立學生食堂安全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校學委辦、校辦公室、總務處、教導處、教科處、食堂管理員等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止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

  2、立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中的報告制度報告。

  ①中毒人數超過3人的,應當於4小時內報告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

  ②中毒人數超過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並同時報告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

  ③中毒事故發生在學校、地區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的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並同時報告省教育廳和省衛生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

  3、協助衛生機構治病救人。

  4、封閉現場。

  5、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被汙染的食用工具、裝置。

  6、協助衛生部門填寫《食物中毒事故登記表》、《食物中毒事故個案調查登記表》、《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報告表》。

  7、經衛生部門檢驗後,屬被汙染的食品立即銷燬,未被汙染的食品予以解封,被汙染的食用工具、裝置立即進行消毒。

  三、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立即切斷電源、氣源,積極撲救並報警。

  2、利用各部位消防器材,積極組織員工進行撲救。

  3、及時通知學校負責人。

  4、處變不驚、與急不亂、勇敢果斷,視實際情況及時撥打緊急電話119。

  5、出現事故及時通知醫療單位,趕赴現場搶救,或及時將傷者送至醫院救治。

  6、發生其他事故要積極組織正確的補救措施,要保護好現場,為事故調查提供情況。

  7、肇事部位負責人,要堅守現場,等候處理。

  8、手提滅火器

  ⑴、操作規程

  ①、手提滅火器,應將滅火器上,下翻轉幾次,將乾粉桶內的乾粉抖松;

  ②、扯去鉛封,拔除保險銷,立於離著火點的有效距離處;

  ③、手握膠管,將噴嘴對準火焰根部,按壓使乾粉噴出,適當擺動噴嘴,使噴霧橫掃整個火焰根部並逐漸向前推移;

  ④、如遇多處明火,可移動位置射著火點,直到火焰安全熄滅,以免復燃;

  ⑤、滅火後,拾起滅火器壓把,既停止噴射。

  ⑵、注意事項

  ①、滅火時,不可衝擊液麵,以防飛濺;

  ②、滅火器一經開啟,不能儲存,要重新灌氣、裝粉後才能保證使用;

  ③、使用時若遇乾粉噴不出情況,應慢慢擰鬆蓋,讓氣粉噴出。

  四、對爆炸、縱火、行兇、盜竊、破壞等突發事件緊急處置如下:

  1、及時通知中心負責人和上級主管部門。

  2、與事不驚,勇敢果斷,控制現場,正確處理。

  3、視實際情況撥打救助電話:報警:110急救:120火警:119。

  4、保護好現場,控制嫌疑人。

  5、發生事件部位負責人,要堅守現場,等候詢問處理。

  五、食堂安全事件的總結報告:

  發生食堂安全事件後,應對事件的發生經過後果,自覺查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強化管理,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日常工作

  1、完善制度。在教育局及相關部門下發有關制度和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對本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要進行完善。

  2、強化督查。學校要以各項衛生以及食品安全制度落實為重點,結合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校長為學校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做好自己的崗位職責內各項工作。

  4、加強教育。加強對廣大師生特別是食堂從業人員的衛生以及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知識培訓等形式,豐富衛生安全知識,增強衛生安全意識,提高自覺性和責任感。

  5、添置裝置。對照衛生、食堂裝置設施配備標準,逐步落實衛生以及食品安全設施的配備。

  二、事故應急處理

  1、報告制度。學校發生了衛生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必須迅速查清初步情況,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學校衛生及食品安全事故,在未接到上級指令前,由學校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組織好救援行動。

  學校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立即做好兩件事:一是立即將中毒者或疑似中毒者送到當地醫院進行搶救(必要時撥打120請求急救)。二是立即停止有關人群食用相關食物,停止相關食品的生產,切實保護好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等),等候上級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的調查處理。

  3、聯絡家長。學校發生了較嚴重的衛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4、人員排程。在接到學校的事故報告後,要迅速趕赴現場,統一排程安排應急處理,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

  5、資訊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資訊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認真落實中心食堂衛生安全工作、及時排查不利於安全穩定工作問題、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經中心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研究,特制定食堂衛生安全的應急預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職責:

  後勤服務管理部經理是中心食堂衛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主管食堂的司務長和炊管人員是食堂膳食衛生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中心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食堂膳食衛生安全管理作為重中之重,納入年度經營管理責任目標考核,切實做好此項工作。

  後勤管理服務部經理要經常督促、檢查食堂衛生情況,責任落實到人,成立食堂衛生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明確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負責,人人有責的良好機制。

  二、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堅持從業人員按規定時間體檢,持有健康證才能上崗,食堂有《衛生許可證》並健全衛生安全管理規章及崗位責任,公示上牆,接受用餐者監督,加強食品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食堂,強化食堂衛生工作的過程性管理、監督,規範運作,科學管理。

  三、建立切實可行的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現食物中毒突發事件,司務長、炊事人員或第一發現者立即通知部門領導的同時,報告總值班領導、住站中心領導。

  2、應急小分隊立即奔赴現場,查明原因,及時用藥,控制病情。

  3、資訊聯絡員第一時間上報安管科,通知縣衛生部門,詳細告知單位住址,職工數量,食物中毒情況等具體內容。

  4、情節嚴重的,後勤保障提供車輛,資金保障及時送醫院。

  四、責任追究:

  因管理人員不到位,造成重、特大衛生安全責任事故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翫忽職守罪的.責任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高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直接關係到學生的身體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學習與生活,關係到高校的穩定,我們飲食服務中心全體炊管人員都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實負起責任,強化監督管理,預防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按以下處理突發事件的預案採取緊急行動:

  一、飲食服務中心負責人接到食堂報告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處理食物中毒(特別是化學性食物中毒)時應突出一個“快”字。及時處理不但對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時對控制事態的發展(特別是群體中毒)更為重要。

  1、通知校醫或撥打“120”急救電話救治病人,妥善安置處理患者,解除其病痛;

  2、及時向後勤保障處領導、分管校長等上級有關領導報告;

  3、當中毒人數多、涉及面廣時,應協調各方力量,確保搶救工作有條不紊進行。要確保危重病人的搶救質量,加強對較輕病人的治療、觀察,並特別注意毒物對較輕病人的潛在危害。

  二、在搶救病人的同時,爭取時間,組織人力,查清食物中毒的性質。如果延誤時間,現場情況有變,將不易查明。

  1、事件相關食堂立即停止營業;

  2、立即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

  3、對可疑中毒食物進行封存和取樣,並將取樣食品送衛生防疫部門化驗;

  4、診斷食物中毒要根據典型的臨床表現及共餐同病的規律,找出真正的病因;

  5、對可疑為毒鼠強中毒者可進行血、尿及嘔吐物實驗室檢查。如檢出毒鼠強,對可疑刑事中毒案件應將情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6、保護現場,收集對違法者實施處罰的證據。

  三、在進行緊急報告制度時,還應注意及時將情況向當地政府報告,以便取得政府的支援,根據事件控制情況的需要,建議政府組織衛生、醫療、醫藥、公安、工商、交通、郵電、廣播電視等部門採取相應的控制和預防措施。

  四、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追回已售的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對中毒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3、根據不同的中毒食品,對中毒場所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4、提出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措施和建議;

  5、積累食物中毒資料,為改善食品衛生管理提供依據。

  小學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及時處理在學校食堂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建立完善有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特制定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界定

  學校食堂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正常工作狀態下突然發生的火災、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其它事件。

  二、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加強食堂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安全預防工作,避免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傳染病及其它突發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處理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相關措施,定期檢查、瞭解學校食堂安全防範工作的執行情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

  2、如遇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採取果斷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負責突發事件處理的具體協調、組織和實施工作,確保各項行動順利進行。

  4、保證通訊暢通、做到報警及時、迅速,準確傳遞各種資訊。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確保突發事件預防工作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統一指導、層層落實、分割槽分塊、責任明確”的目標。

  2、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學校食堂各項安全工作制度。組織突發事件預防教育學習(如:防火知識培訓、食品安全檢查培訓、常見傳染病知識培訓等)活動,培養應急處理能力,增強安全防範意識。

  3、對食堂內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排查,專項彙報,及時解決,並做好相關記錄。真正做到有領導、有組織、有落實、有排查、有反饋。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一)火災

  1、當接到火災資訊後,分管領導應迅速趕赴現場,察看火情,同時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2、分管領導應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滅火,疏散學校及其他人員,指導滅火人員選擇適當的滅火工具進行滅火。如果火勢難以控制,應及時撥打火警“119”報警。

  3、儘快切斷臨近電源。

  4、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接到火災報告後,應儘快趕赴現場,組織滅火工作,並積極聯絡其他相關部門,將火災損失降到最低。

  5、火勢撲滅後,組織人員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後處理工作。

  (二)食物中毒

  1、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A、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飲食服務中心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汲取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教訓,加強安全防範工作。

  B、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宣傳畫、安全教育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把食品衛生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當中。

  C、食品索證、用餐留樣,餐具及時消毒,確保食堂食品衛生安全。

  2、發生食物中毒的處理程式

  A、通報

  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分管領導應立即向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並聯系校醫院做好搶救準備,情況嚴重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B、處理安排

  分管領導:在學校門口等待醫護人員的到來,說明中毒的基本過程。

  領導小組成員:召集、帶領醫生到指定地點緊急救護;就近安排和集中中毒人員,做好安置工作。負責保護現場,組織事故調查,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3、原因調查

  ①保護現場,對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取樣,封存留樣;

  ②將留樣食物和現場提取到的食物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鑑定;

  ③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

  4、情況彙報

  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中毒原因及處理情況上報學校,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三)傳染病

  1、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常見傳染病的病狀、傳染途徑或方式、預防傳染病的常用方法等)。

  2、對食堂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定期檢查。

  3、做好傳染病預防的宣傳工作,關注社會媒體對傳染病的社會公告及防治資訊。

  (四)其它突發事件

  其它突發事件是指學校食堂發生的水、電故障及其它建築事故。此類事件發生時,分管領導應及時查明原因,並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與相關單位聯絡,儘快處理。重大事故要上報學校食堂處理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協調處理。

  六、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實行。

  A、外來人員進出學校登記制度

  B、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範工作,特制訂學校登記制度:

  1、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並填寫會客單。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用內線電話聯絡,確認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當天值班教師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帶班領導聯絡。

  3、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4、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校門口。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經帶班領導批准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帶班領導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部門的證明,值班人員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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