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7篇)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制定校園安全應急處理預案可以預防事故的發生,並保證師生充分了解發生重大事故時的安全措施,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做到及時報警,自助自救,確保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陝西省中小學安全工作暫行規定》、《陝西省學校突發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學校安全工作小組
組長:張建軍
副組長:白根羊楊寶明杜考田
成員:魏永昌屈長志黃建虎陳永林劉紅軍羅海信
郭永華楊文昌趙公信張琴麗各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有關部門當有安全問題出現時,必須按照預案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並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對工作中發生的問題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做好穩定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安全問題的調查處理工作;適時釋出通告。將問題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意見。
三、首遇現場負責制及現場指揮系統
1、凡是校園內的學生、教師、後勤工作人員及校領導,在遇到安全問題時,首先要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理和幫助,同時及時的逐級上報。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沒有對受到安全傷害的人實施有效的處理和幫助,要追究其責任。
2、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由校長負總責,主管副校長、主任各負其責,協調各職能部門統一行動。
3、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
非正常工作日由值班人負責,並及時通知相關領導統一行動。
4、具體分工
處置事件現場最高負責人由學校校長擔任指揮,並根據事故性質、危害程度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
四、安全事件報告制度
凡是遇到安全問題的第一目擊人,要及時撥打社會職能部門電話119、110、120等,同時及時報告校長或相關領導。
凡發生師生傷亡,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傳染性疾病或較大直接經濟損失的重大安全事件,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立即上報,並在6小時內附上文字報告;報告內容要明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同時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助工作。
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學校本著對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負責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工作管理,一旦發生5人以上集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報告程式
(1)相關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就近報告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報告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學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醫院,積極配合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
(3)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5)迅速開展心理干預,集中進行衛生知識的宣傳,正確判斷和表達中毒症狀,防止學生出現集體性癔症。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更不能渲染和擴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家長來探視,學校做好家長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思想穩定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二)突發傳染性疾病事件
1、報告程式:
(1)學校發生突發傳染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報告扶風縣疾控中心和法門地段醫院。
(2)學校同時速報扶風縣教育局。
2、處置措施:
(1)我校學生或教職工在家中出現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並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2)在校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在第一時間內選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
(3)學校立即封閉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以便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4)在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下對公共場所和宿舍進行全面的消毒,指導學生服用預防藥品。
(5)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6)班級發病人數或學校發病人數超過三分之一的,在確保傳染源不擴散的情況下,報請縣教育局和衛生防疫部門批准。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群,具體做到:①封鎖疫點。立即封鎖患者所在班級或所在辦公室,暫停學校一切活動。停止校內人員相互往來和與外界往來,等待衛生部門和縣教育局、辦事處的處理意見。如校領導已隔離,由中層幹部等組成臨時班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後,校領導班子開始工作。②疫點消毒。對學校所有場所進行徹底消毒。此項消毒可請防疫站操作,消毒結束後進行通風換氣。③疫情調查。學校密切配合縣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3、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積極開展預防知識的宣傳,落實各項預防措施。要實事求是地講清傳染病的發病情況,不得渲染與誇大,以確保學校的穩定。
(2)學校要及時與家長溝通,得到家長的支援和配合。
(3)要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4)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外公佈事件真相和處理的進展情況。
(三)火災事故
1、報警程式:
(1)發現火警後,迅速向校領導報告,並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報告內容要詳實、準確,地點要具體。
(2)在報警的同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同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報告。
2、救護措施:
(1)在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教職員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各安全管理員要迅速開啟安全出口,做好師生安全疏散工作。
(3)有效組織緊急疏散,疏散集合地點設在操場,由教導處帶領班主任做好師生的清查和安頓工作。若一時撤離不出的,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採取自救措施,等待救援人員救助,在撤離時必須堅持先學生後教師、先婦女後男士、先小孩後大人的原則,在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疏散過程做到不慌亂,井然有序,避免擁擠,上下樓梯一律靠右行走,保證消防隊員趕赴現場的通道暢通。
(5)學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領導和指導下組織應急小組,統一指揮和協調救助工作。
(6)火警現場由學校教導處、總務處、警務室負責組織安排實施警戒、控制、現場保護、緊急疏散、傷亡救護等工作。
(7)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8)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和組織撲救。
(9)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火。
3、撲救方法:
(1)撲救固定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用電器具、用電線路火災,應先切斷電源。
4、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樓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學生在課間、集會、做操等活動中要有規律、守秩序的上下樓,一律靠右行。
2、各班主任要進行遵守秩序,禮貌禮讓,愛護同學的教育。
3、學校總務處要不定期的對學校樓道、樓梯設施、樓梯照明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五)突然停電
1、學生在教學樓早讀、上課、晚自習和公寓樓就寢前時間內,如果突然停電,應做到不恐慌,不喧鬧,不起鬨。在教室上課或輔導的教師負責維持教室秩序,公寓樓管理員和值班檢查人員負責維持公寓樓秩序。
2、停電後不要點蠟,不要隨意走動,在教室或宿舍內等待。
3、學校總務處及時檢查停電原因,保障照明。
(五)非正常事故
1、學生在校內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學校應立即救護學生,並通知其監護人,並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
2、學校一旦獲悉本校學生髮生非正常事故,應及時向扶風縣教育局彙報詳細情況,並備案存檔,並協助學生家長做好處理工作。
六、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1、領導小組根據事故型別,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5、總務處通知保險部門為投保學生做好有關醫療費的補償賠付工作。
6、校長室及時寫出事故報告。
七、防範監控
為了預防突發性事件的發生,學校要加強對重大事故的隱患排查、並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學校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並制訂防範監控方案,確保突發性事件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從根本上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校(園)建築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築事故後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築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預防建築安全事故的檔案要求。預案適合於校內突發的建築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築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築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築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築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築安全教育工作。
1、透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築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築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築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區域性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並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程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後,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域性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透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於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儘可能朝裡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並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髮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範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幼兒園園長(蔡x)
副組長:分管安全園長(王x)
成員:保健老師(張x、李x)
年級組長(湯x、潘x、李x、潘x)
事故發生後,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髮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絡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紮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衛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併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築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校園安全無小事,校園安全應警鐘長鳴。為加強學校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不斷加強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確保校園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黃維公
副組長:葛懷成
組員:閔德貴葛士榮孫磊燕麗娟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安全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草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並落實,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各項安全指標和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安全領導小組堅持每月對校舍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上報。
三、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的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廣播、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教導處、少先大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四、安全措施
1、給實驗室、計算機教室、各專用教室、圖書室等功能室配備滅火器,做到防患於未然。
2、保持安全疏散口的暢通無阻,保證隨時能夠正常使用。
3、學校在醒目處設立安全警示標牌,如:119、120等的使用說明。教育學生課間做正當遊戲,不得推搡打鬧,不得在校園及教室內追逐打鬧、下課不許跑。
4、每年請消防宣傳員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常識的培訓,深化思想教育,使全體教師從根本上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識及操作方法。
5、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每年組織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講座,採取有效措施杜絕學生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校園。
6、一旦出現火災等險情,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在採取相應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7、學校和各班班主任老師簽訂安全責任書,使各位老師能時刻將學生的安全掛在心間,明確自己肩上責任。
8、學校每學期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緊急疏散演習。每學期開學大隊部組織學生學習、討論。利用班隊會時間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遇到險情如何處理、如何疏散等。
9、教育全校教師時時處處留心學生安全,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遇到險情隨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制止一些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對於突發的各類情況採取相應各種應對措施:
1、火災:組織師生有序撤離,及時撥打119,上報主管部門,並組織教師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滅火。
2、校外閒雜人員對學校的騷擾:組織教師積極應對,積極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並且向當地派出所報案。
3、學生意外受傷:班主任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有關人員送學生在就近醫院得到救治和向學校領導報告,並立即通知家長,共同協商,將損失降到最低。
4、傳染病防治:做好傳染病的預防與宣傳工作。發現後及時隔離,並對所接觸過的人員和地方進行消毒(消毒時按照防疫站的有關措施進行),上報有關部門。
5、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災害:學校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進行自救,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為了貫徹落實教委的學校安全工作意見,及時、妥善地處置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我校決定進一步完善“資訊暢通、反應快捷、處置有方、責任明確”的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機制,保障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建設和諧校園,保障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宗旨,堅持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務本求實,明確責任。同時,堅持“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盡一切努力杜絕校園內消防、飲食、治安等方面突發事件的發生,以建立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校園安定。
二、工作目標
1.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自我防護能力。
2.完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早防範、早處置。
3.建立快速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有效和果斷的措施,確保校園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於一切的原則和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堅持領導有力,組織嚴密,制度落實,責任到崗,預防為先,反應迅速,處理得當的原則。
四、組織管理
1.成立校園安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校園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和處置。組成人員為:
組長:副組長:成員:
2.主要職責
⑴部署處置安全防範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項。
⑵啟動應急預案,應對突發安全事故。
⑶指導、協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
五、主要處置措施
1.校園突發事件發生,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
2.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請求上級幫助指導。
3.與駐地公安部門說明情況,請求配合學校做好校園秩序的穩定工作。
4.召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教師會議,通報情況、穩定人心。
5.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相關領導和部門。
6.召開學生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後校園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7.專人負責接待家長,召開家長會,通報事件經過,穩定家長情緒,必要時做好與家長單位的聯絡工作。
8.學校全體教師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9.結合學校實際擬訂突發事件的具體處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災、校園教育活動或組織集體活動突發傷亡事件、入校入侵、學生個人突發事件、交通、自然災害等事件的處理辦法。
六、校園安全應急預案
(一)教學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1.教學活動期間發生各種危害學生群體或個人的險情時,責任人要在進行必要緊急處置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將險情、問題和困難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學校要及時上報相關領導。
2.平時要加強校園安全知識的學習和宣傳,要制定學生逃生的疏散路線,每學年要演習一次以上。做到師生都要熟悉緊急疏散路線,險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的做好緊急疏散。
3.相關責任人要熟悉教學安全的防範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關責任人要及時發現和排除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險情發生時做好切斷電源等工作。
5.險情發生時,主要責任人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出險地點,親臨處置和指揮。
(二)學生活動安全應急預案
班級組織20人以上活動的要向學校報上級,未經審批的活動不準進行;學校組織20人以上的外出活動,要報校長批准,並有活動負責人作出《安全預案》;凡全校性活動,申報的《安全預案》要經校長審批。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打造平安校園,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
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組織的領導和成員獲訊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校長(2)中心校校長(3)教育局
2、報警程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以校區內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鍁,水浸的棉被等。
(3)學校各級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4)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校長。
(5)搶險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報告程式:
(1)學校領導(2)縣教體局領導(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後報告地方和上級衛生防疫部門。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後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彙報。
(2)以最快速度將疑似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情況緊急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接觸。
(4)立即組織骨幹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式:
(1)學校校長。
(2)經學校校長同意後向縣教體局和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
(2)接報後,學校管理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校園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第一責任人)
副組長:具體負責校園安全工作(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
副組長:負責法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校長負責校園(派出所所長)安全工作;
成員:教務、德育、總務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
報告。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值班人員——>安全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中心校:教育局:火警:119
派出所:急救中心:120防疫站:
五、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星期五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值班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由區域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班領導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班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週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8、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