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範文

2022年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範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年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學校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使災害發生後,對學校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於颱風、洪災、旱災、地震、火災、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學校淹沒、道路堵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工作領導小組及聯絡電話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工作職責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網路,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教師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小自然災害事故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其主要職責取下:

  (1)根據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故預防責任制。彙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故的資訊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處、室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故應的發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領導指揮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事故而發生的處置工作。

  六、自然災害事故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故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故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並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對校舍、場地、圍牆、水溝、廁所、電線、煙囪、樹木等建築開展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故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救逃生知識演練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校方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颱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七、自然災害事故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並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式逐級報告,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資訊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故舉報制度。任何部門和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故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故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八、然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故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故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訊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是最後一個撤離。

  (3)任課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等其他災害發生時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並引導學生轉移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撤離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訊號後及時開啟所有大門,總務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開啟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撥打電話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並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做出反應,指揮個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A、教育宣傳組:將相關情況通知各有關部門,教育辦領導彙報,聯絡“110”等相關部門到場撲救,聯絡醫療部門實施醫療救護。

  B、事故處理組:引導學生安全撤離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並要安慰管理好學生,不使學生走失、走散。將受傷師生及時送往醫院救治或就地對傷員展開實施救護,並就地取材展開營救尚未脫險的師生。

  C、後勤保障組:保障人、財、物及時到位,儘量大可能保證師生生命安全,使損失減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災害外,人為引起的災害應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部門進行事故現場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九、責任追究

  根據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要求,學校校長是本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生安全、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自然災害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對於翫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自然災害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處分,觸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2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局及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南坪輔導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由校長郭廷民同志為組長,各處負責同志及班主任為小組成員,校務辦公室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蔡慶勉同志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自修)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登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場中央避震:教學樓一二樓同時進行,二樓按先“中間後兩邊”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局辦公室及當地黨委政府。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指揮部將透過各種新聞媒介釋出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透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從xx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學校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3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依據《瀋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瀋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係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本預案為我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於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並開展後,經市政府批准,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釋出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釋出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釋出,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訊息。

  2、省政府對我市釋出地震短期預報後,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釋出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釋出。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1、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處、基礎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彙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秘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彙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訊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編制防震抗震工作計劃。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安全協調組:安全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釋出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並作出如下應急反應: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裡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後自救、互救演練,並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訊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築物。

  2、上級釋出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係,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並做出應急反應: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佈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後自救、互救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築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後恢復教學工作程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絡,瞭解震情發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彙總並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儘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製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呼叫物資、人員或者佔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後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翫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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