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範文
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範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市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範文,歡迎大家分享。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資訊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資訊,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衛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溫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訊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溫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溫保墒措施,做好保溫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資訊收集及資訊的釋出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透過新聞媒體、手機簡訊、電視、報紙、廣播、網路、組織人員入戶進行釋出相關預警資訊。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裝置。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資訊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衛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裝置、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訊:由通訊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訊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訊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釋出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訊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裝置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