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1

  一、 編制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稽核規範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ZSE/CX18-2002A

  二、 目的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並採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後果

  三、 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專案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 總工程師

  組 員:專案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排程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制定本專案的應急預案,組建本專案專業救援隊伍。並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並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裝置、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4)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後上報救援小組。

  組 長:負責本專案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專案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並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裝置、物資的調配,保證後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並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排程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並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後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並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辦公室電:××××;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專案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採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排程,並電話報專案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辦公室電話:××××。

  3、專案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裝置、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儘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影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後,應立即透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xxxxx

  公司傳真:xxxxxx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並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 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與當地醫院聯絡,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後,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並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援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 鐵公安(2000)22號

  六、相關記錄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德育為首,安全第一”。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為維護學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高效有序地處理學院突發安全事故,使學院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據國家《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擬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二、適用範圍

  當本地區、學院周邊、學院發生雷雨閃電、洪水、地震時,本《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突發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即刻啟動。

  三、應急指揮機構

  學院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調動物資及動員一切力量緊急處置突發事件,全校師生須全力支援和密切配合。

  1、領導機構及應急小組

  領導機構

  組長:副組長:

  成員:

  應急小組

  (1)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組員:

  (2)組織聯絡組

  組長:

  組員:

  (3)醫療救護組

  組長:

  組員:

  (4)學生管理組

  組長:

  組員:

  (5)治安保衛組

  組長:

  組員:

  (6)後勤保障組

  組長:

  組員:

  2、職責

  (1)領導機構

  主要有組長負責。組長總攬全域性,是本預案啟動的決定者和結束者,是突發事故的總領導者、組織者和管理者,是一切行動的指揮者。

  (2)辦公室

  負責上情下達及下情上達,調配人員,協調各應急小組工作,以及事故的通報工作。

  (3)組織聯絡組

  負責校內相關師生的思想動員,校內外相關單位的的聯絡溝通工作。

  (4)醫療救護組

  負責傷員的轉送,學校衛生的初步調查,相關校舍的衛生防疫工作等。

  (5)學生管理組

  負責學生的疏散、安置、調節、穩定工作,組織教師配合學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6)治安保衛組

  負責事故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的救援秩序。

  (7)後勤保障組

  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提供水、通訊等服務保障。

  四、預警機制

  (一)預測預警資訊

  學院要建立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和嚴格的資訊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資訊系統。

  1.資訊報送原則

  (1)迅速: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報區政府,同時報告教育局,若因情況複雜,2小時內難以上報的,必須先電話報告,待情況核實後,再書面報告。

  (2)準確:資訊內容要客觀詳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後,學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政府、教育局。特殊情況,應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及有關部門報告。

  (4)續報: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學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續報事件處置情況及事態變化情況。

  2、根據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事故等級,積極做好應急措施。

  五、突發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及可能造成的後果

  1、雷雨閃電自然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校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洪水災害可能發生在學生回家途中的阡陌小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3、地震災害可能發生在學院及周邊地區,可能危及全院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六、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

  (一)雷雨閃電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突發雷雨閃電天氣,應急小組及教師及時教育學生避免在雨中奔跑和在樹下避雨。

  2、儘可能打電話與低年級學生及路途遠的學生家長聯絡,讓家長到校來接學生回家。

  3、若發生學生雷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上報上級部門,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更重要的是及時進行救治(進行人工救治和打120),並做好善後工作。

  (二)洪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教育學生來回學校要走大路,必要時教師護送。

  2、組織回家路隊,指定高年級學生維持路隊秩序。

  3、及時向上級彙報洪水情況,根據上級指示進行處置。

  (三)地震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組織學生不要慌亂,有秩序地保持鎮定。若上課時間,應急領導小組及教師組織學生有序有法在教室進行防震自護,震後有序撤離教室;若課餘時間,及時疏散學生,組織學生有序遠離建築物,到空曠地進行自護。

  2、若有人員發生意外,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應急小組應及時與家長聯絡,及時撥打120。

  七、事故報告的.通訊聯絡電話

  學校:

  辦公室:

  教育局辦公室:

  政府辦公室:

  八、平時的保障措施

  1、平時加強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使學生具有安全意識。

  2、想方設法進行一些事故自救演練。

  3、牢記常用報警電話:報警110,消防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4、定期檢查,及時整改,注意徵兆,防患於未然。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3

  一、總則

  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後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於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害發生後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自然災害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害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周振泉(校長)

  副組長:尹曦翔(副校長)

  成員:吳小文、李慧萍、張義智、史建華、

  賀志斌、張國章、龍新華

  工作人員:值班教師和其他所有教職工

  三、災害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和任務

  1、任何人員發現災情後,要敢於承擔責任,首先做到及時控制險情,並立即報告組長或副組長。

  2、組長或副組長接到報告後,必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向教體局彙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應急領導小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3、到場人員必須聽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

  4、由組長或副組長聯絡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負責災後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指定人員聯絡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6、落實災後校園各項安全規範和措施,()總務處監督檢查災後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並將檢查結果及時報組長或副組長。

  7、組長或副組長組織教職工做好校園災後該做的工作。

  8、保障救災資訊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後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意氣象、地震和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害發生後,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和縣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災害後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害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水湄小學安全領導小組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並協商一致原則,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影片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週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並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儘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儘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後應迅速組織出動精於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後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幹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採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衝向火區,應採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後,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溼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是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力量為主,必要時可動員林區職工機關幹部及當地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午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片包乾薄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過火廠的責任制第四章,後期處置第12條臨場應會同林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並向當地人民政府提交評估報告,第十三條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及時總結分析花火災發生的原因和吉英刺激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第五章獎勵與處罰第十四條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與表彰獎勵第15條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安全的應急預案5

  一、領導機構

  人民政府設立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市長任主任,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和市武裝部、公安局、市武警中隊主要領導任副主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市應急委成員單位主要有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等有關單位。市應急委下設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災害工作預警資訊的收集、傳達、上報和應急工作。

  二、災前預防的各項準備工作

  (1)根據平頂山市政府的預警資訊,應急委已下達了關於做好惡劣天氣預防工作的通知,責成各單位制定專項應急預案,並根據各自的職責抓緊時間準備各類應急物資。

  (2)市氣象局做好天氣預測預警工作,並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公室。

  (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民政局要備足抗災救災物資,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及時發放食品、棉衣被和取暖等物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

  (4)教育局要做好學生安全防範和教育工作。

  (5)交通局要做好因惡劣天氣滯留旅客和司乘人員的吃飯、飲水、保暖、醫療等服務工作。

  (6)衛生局要針對天氣多變、氣溫起伏大等情況,做好疾病防控和醫療救治準備工作。

  (7)商務局和市場發展中心要組織好市場供應,積極組織貨源,做好應急儲備,確保糧、油、肉、蛋、菜、奶等物資供應。

  (8)發改委、物價局要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供給。

  (9)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門要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採取除雪除冰防滑。交通運輸局要合理配置資源,突出惡劣天氣的疏導,確保交通運輸安全、暢通。公安局要安排足夠警力疏導交通、維持秩序。

  (10)旅遊局要加強對旅遊景點的安全檢查和管理。

  (11)安監局要抓好非煤礦山的安全生產,堅決杜絕違規違法生產;加強煙花爆竹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加大對特殊場所的安全檢查。

  (12)電力、通訊部門要加大巡線檢查力度,確保暢通無阻。

  (13)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農業局要嚴密防範大風降溫和強雪天氣對農業生產的不利影響,及時採取小麥增溫保墒措施,做好保溫防凍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家牧業災害損失。

  (14)各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制度,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緊急情況下要親臨一線,現場指揮,把各項防範應對工作抓緊、抓實、抓細。各單位要挑選精兵強將,隨時待命,確保應急救援隊伍拉得出、衝得上、打得贏。

  三、預測預警資訊收集及資訊的釋出

  氣象局對近期天氣情況及時進行監測預報,根據等級不同及時上報市應急辦,市應急辦綜合分析彙總後上報主要領導,並根據情況及時透過新聞媒體、手機簡訊、電視、報紙、廣播、網路、組織人員入戶進行釋出相關預警資訊。提前做好災前的各項工作,有效地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

  四、預防措施

  (1)指揮、協調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及應急處置力量進入應急狀態,調集、徵用所需應急物資和裝置。

  (2)根據事態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好啟動專項應急預案的準備。

  (3)劃定警戒區域並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向公眾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

  (4)必要時,請求上級政府和部門給予支援。

  五、應急對策

  境內發生大風和強降雪天氣後,市應急辦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可控性,提出具體應急處置意見報市應急委,必要時同時上報常務副市長、市長以及其他領導。市應急委綜合市應急辦、各單位的建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對策:

  (1)市人民政府作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派出工作組、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和督促。

  (3)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資增援,必要時請武警部隊和預備役給予支援。

  (4)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赴事發地,靠前指揮。必要時,市長親臨一線指揮。

  (5)批准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立即開始動作。未設立專應急指揮機構的,由市應急委或分管副市長負責組織指揮,必要時可成立臨時應急指揮機構。

  (6)及時向平頂山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平頂山市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支援。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後,擔任指揮長的市長或分管副市長應迅速瞭解事件基本情況和先期處置情況,組織相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各種行動方案,責成各有關單位和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六、現場處置

  現場處置工作實行市、鄉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三級聯動,參加應急處置的單位要互相支援,密切配合,按照職責分工,自覺按受統一指揮調遣,積極展開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綜合協調:由市應急辦公室主任,負責對有關情況和資訊進行彙總、處理,協助現場指揮部領導協調各項處置工作。

  (2)搶險求援:由公安、武警、交通、城建、民政、農業、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組織專業搶險和現場求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後續處置和增援隊伍。

  (3)醫療救護:由衛生、畜牧等部門負責,開展對人畜的救助。

  (4)交通管制:由公安、交通等部門負責,確保運輸暢通。

  (5)人員疏散和安置:由民政、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由市應急委員會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調集或徵用國家機、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應急物資、裝置、房屋、場地等。

  (8)應急通訊:由通訊主管部門組織協調通訊保障工作,確保現場通訊暢通。

  (9)生活保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等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

  (10)新聞媒體報道:新聞媒體部門,適時向外釋出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是向公眾做好自救防護等知識宣傳。

  七、應急結束

  市專項應急指揮部確認突發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後,可向市應急委提出結束應急的報告。市應急委綜合各方面意見,作出終止專項應急預案的指令,宣佈應急結束。必要時,可透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訊息。

  八、後期處置

  (1)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相關單位迅速對各轄區內受災人員進行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定安置方案,妥善進行安置,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償和撫卹。

  (3)在處置突發事件中對徵收或徵用的房屋等應急物資和裝置予以歸還,不能及時歸還或造成損壞的,當依照法律規定予以補償。財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具體補償標準和辦法。

  (4)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相關單位要做好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管理、撥發救災款物等工作。

  (5)民政部門負責協調、組織救災捐助工作和捐贈款物的分配、調撥。

  (6)市應急辦要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在突發事件處置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揚,在處置中存在有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要提出處理意見,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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