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安全生產事故,指導和規範專案部生活區及施工現場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對人員健康和專案部財產造成的危害和損失,依據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有關檔案精神,結合專案部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XXX

  副組長:專案副經理? XXX? XXX

  成員: XXXXX

  二、術語和定義

  (一)危險源:指可能導致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損害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

  (三)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裝置運動或靜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擠壓、碰撞、衝擊、剪下、捲入、絞繞、甩出、切割、切斷、刺扎等傷害,不包括車輛、起重機械引起的傷害。

  (四)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計劃或方案。

  (五)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六)應急響應:事故發生後,有關組織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七)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八)應急恢復:事故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專案部範圍發生或可能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火災事故、機械傷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產事故主要透過專案部內部力量實施應急救援。

  四、應急體系

  應急體系是專案部開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組織體制、運作機制、法制基礎和應急保障四個部分構成。

  (一)組織體制

  1、管理機構:專案部經理室、總工室、一處、二處、試驗室、材料室、機械處、財務室。

  2、功能部門:專案部消防保衛、通訊裝置、財務資產等職能部門。

  3、現場應急指揮:

  ⑴ 突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可獨立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事故單位的負責人擔任。

  ⑵ 突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後,需調派應急專業組完成應急處置工作的,現場指揮者由應急專業組組長擔任。

  (二)運作機制

  在專案經理統一領導下,由事故現場指揮者集中指揮各應急專業組和有關單位,根據本預案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分級作出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

  (三)法律基礎

  1、國家法律法規及指導性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的檔案規定。

  (四)應急保障

  專案部應急保障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基本應急裝置設施、專用應急裝置。各部門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定期檢查落實本部門應急人員、裝置、設施、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的準備情況,保持所有應急保障資源的可用狀態。各類應急人員要定期進行應急培訓,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以具備緊急情況下應對事故的能力。應急裝置、設施、物資不得被佔用、挪用、破壞。

  1、應急設施:專案部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會議室,配備相關的通訊設施。

  2、消防設施:專案部生生活區配有乾粉滅火器16具。

  3、醫療救護資源:專案部應急救治裝置有急救箱、急救藥品等。

  4、應急運輸工具:專案部可用於應急救援的機動車輛。

  五、方針與原則

  專案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內部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一)保護人員安全優先是指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當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和保護財產不受損失發生衝突時,應優先保護人員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盡一切辦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發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廣泛的特點,因此救援行動必須迅速、準確,須把專案部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事故發生的區域為主,各部門根據本預案規定,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和救援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內部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方式,儘量減少專案部的損失。

  (四)大力加強全專案部對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情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各應急功能部門,要為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相應的技術和物資保障。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合作,廣泛組織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

  1、突發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消防保衛部門報警,並拔打火警電話119,說明事故地點和原因,第一時間取得公安消防部門的援助;同時應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專案部接報後應立即調派消防、醫療等應急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各部門現場負責人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撲滅外圍火勢,切斷蔓延途徑,控制燃燒範圍。要迅速開啟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組織火場人員按疏散路線撤至安全地帶。立即對現場受傷(困)人員展開救助,對一切可能引發連鎖災情的裝置採取應急安全措施。

  3、消防隊到場後,撲救組撤出火場,轉為警戒組,協助公安消防部門作好外圍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場,確保事故現場秩序。

  4、突發一般性火災事故後,現場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警,同時拔打火警電話119,並正確利用現場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5、火災基本撲滅後,有關專業組應派員監護現場,消滅餘火。對可能造成環境汙染的危險物質,要及時進行圍堵、收容、清消,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6、要查明火災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損失,明確事故責任,做好事故調查上報。並按照“事故原因沒有查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作出嚴肅處理。

  (二)機械傷害事故

  1、突發重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向專案經理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醫療救援應急專業組及救護車輛須在最短時間內將傷員轉至互助醫院進行搶救。在事故現場設立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同類事故的再次發生。

  2、突發一般或較大機械傷害事故後,操作人員或現場人員應根據現場情況迅速關閉相應的電、氣源,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危害程度等情況報告專案經理部。

  七、培訓與演練

  (一)專案部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對應急人員進行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如何識別危險和危險源。

  2、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時如何預警並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3、各種基本應急裝置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護、自救、互救知識。

  5、疏散現場人員的方法和程式等。

  (二)應急培訓和評估要求:

  1、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對應急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2、每次培訓完成後,由專案部功能部門對應急人員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並做好考核記錄,確保應急人員有能力應對突發事故。

  3、根據培訓內容和實際需要,由專案部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並保持相關記錄。演練內容包括:

  ⑴ 生產區電器故障導致的火災事故。

  ⑵ 生活區易燃物引發的火災事故。

  ⑶ 機械傷害事故及其他隱患較突出的安全生產事故。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局接到市局《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後,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並以縣安辦名義下發了《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並要求各鄉鎮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認識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工作的重要性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於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係,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切實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的組織工作

  現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範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涉及廣泛和複雜,企業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並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企業、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旅遊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遊局、商務局、衛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並加強監督檢查。

  三、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安全預案制定完善工作分兩步走,務求實效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多,三是企業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危化企業、服裝加工、建築施工、旅遊景區、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企業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04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於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和企業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揮典型示範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範,按照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四、認真開展安全應急預案培訓指導工作,預案編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範、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後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式、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2家;建築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10家,外埠施工專案部56家;旅遊景區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傢俱城5家;交通運輸業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咖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髮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並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範圍加大力度進行規範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第一章前言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我局實際,制定交通系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第二章《預案》的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承德市交通系統各企事業單位在從事道路建設施工、道路養護管理、道路(危貨)運輸、水上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場站建設中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三章危險目標的確定及潛在危險性評估

  目前,全系統共有企事業單位35個,分別承擔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國省幹線公路改造與養護、地方道路建設施工的組織與管理、公路客貨運輸行業監督與管理、潘家口水庫水上客貨運輸監督與管理、道路建設材料的採集、加工、運輸、各項交通規費和公路通行費的徵收等任務。

  進入“十一五”後,我市交通建設步伐將進一步加快,各等級公路,特別是承唐等高速公路專案將陸續開工,人力、財力、物力投入巨大,施工難度遠遠高於以往公路建設專案。公路運營里程的增加,各類營運車輛迅速進入運輸市場,客觀形成了點多、線長、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工作錯綜複雜的局面,大大增加了行業管理難度。加之安全隱患的不確定性、反覆性和野外作業受自然環境影響等因素,安全管理工作稍有疏漏,都有可能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等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事故一旦發生都會在全系統乃至全市範圍內產生嚴重的消極影響。

  第四章救援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一)成立承德市交通系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地點設在市局五樓值班室,聯絡電話:2271252。指揮長由局長擔任、常務副局長和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公安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局辦公室主任擔任,公安科科長任副主任,聯絡電話:xxxxxx。

  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協調指揮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全系統緊急呼叫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裝置、人員等事宜;

  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適時釋出、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二)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長由分管工程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交通系統內資深施工和管理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專家組成員名單:

  於鳳江劉永春馬連宏王金學白寶合

  佟廣寧劉學敏王振奎張志平

  應急救援專家組職責:

  1、負責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對重大危害控制系統進行評價;

  2、為救援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為救援工作的實施提供技術支援;

  3、及時分析事故源的變化,為救援行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提出科學合理的解決辦法。

  (三)、成立應急救援隊:隊長由分管運管和工程的副局長共同擔任。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分別成立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應急水上救援分隊。

  工程機械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武玉明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在指定的時間,將救援所需機械裝置準時運送到指定地點或事故發生地;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裝置、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客貨運輸應急救援分隊,隊長由王京圍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負責各類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

  2、及時組織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裝置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3、負責重特大事故人員、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4、執行突發事故中,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水上救援分隊,隊長由候殿立同志擔任,其職責為:

  1、迅速調集水上救援人員、船隻及裝置,必要時協調上級海事部門救、撈人員及裝置支援;

  2、負責指揮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

  3、協助水上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成立秩序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和事故單位相關負責人共同組成。其職責為:

  1、維護事故救援現場秩序,做好警戒、保衛、疏散等工作;

  2、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道路管制,為救援物資、人員的及時到位,搶險車輛、裝置的正常執行提供保障;

  (五)成立醫療救護組,組長由分管局衛生所工作的局領導擔任,衛生所負責人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負責協調醫療救護中心及醫療機構進入緊急救援狀態;

  2、協助醫療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緊急救助工作;

  3、配合醫療部門出具醫療報告,為事故技術分析及善後處理提供依據。

  (六)成立後勤保障組,組長由分管局事務管理處的局領導擔任,事務處和

  財務科共同負責組織實施。其職責為:

  1、緊急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

  2、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七)成立事故調查組,組長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公安科、工會、組幹科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的調查,進行現場取證,分析事故原因;

  2、分清責任,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3、制定預防措施。

  (八)成立善後工作組,組長由分管法規工作的局領導擔任,成員由法規科、人勞科、工會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為:

  1、負責事故單位職工、家屬的救助、安置及各種相關政策解釋;

  2、負責工傷鑑定、賠償、保險等政策解釋及相關業務。

  (附:指揮部組織結構圖)

  第五章應急救援的組織與實施

  (一)事故的報警與接警

  當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上級報告。

  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道路施工、道路運輸、水上運輸等)、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相關部門接警後,立即報告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二)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及預案的啟動

  當發生重、特大事故時,事故單位必須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亡人員,積極進行自救互救,並在第一時間將所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程度等簡要情況直接向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報告指揮長(副指揮長),由指揮長髮布救援命令,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各救援機構進入救援現場。

  (三)救援機構的響應

  各救援工作組接到救援命令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六章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工作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各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時組織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結束後,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要對演練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市局應急救援指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演習工作進行評估,對相關單位的《預案》提出修改和完善建議。

  第七章附則

  本《預案》是市交通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並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檔案,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調整。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體職工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各縣區局、局直各單位都要建立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包括本部門高危行業預案),報市局安委會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援、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執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裝置執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執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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