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

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1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在局及鄉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南坪輔導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由校長郭廷民同志為組長,各處負責同志及班主任為小組成員,校務辦公室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蔡慶勉同志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級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上課(自修)時間:

  A、各班學生在上課(登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按下列順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場中央避震:教學樓一二樓同時進行,二樓按先中間後兩邊序有序撤出;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學生在值日教師及後勤人員的組織下按離出口近及遠原則撤離,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後撤離到操場中央;

  B、所有校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中央。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局辦公室及當地黨委政府。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指揮部將透過各種新聞媒介釋出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透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從xx年x月x日起正式施行。

  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2

  (一)預防措施

  1、學校辦公室負責接受上級防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制定校內防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部署校園地震來臨前的應急防禦,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校長辦公室負責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資訊。

  3、政教處負責組織師生學習辨別地震等災害預警訊號,掌握災害預防和自救知識。

  4、安全處、總務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教室、宿舍、供電線路、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玻璃門、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及時記錄並整改。

  5、政教處制定防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組織並指導校內師生掌握地震逃生知識。

  6、成立防地震等自然災害領導小組。

  (二)現場處置及救援措施

  1、在發生災害時,組織各方人員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杆、牆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要檢查保管好各類電器。

  2、組織各班班主任在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時,迅速將學生帶領到在安全地方躲避。若遇人員受傷,積極組織搶救。如有傷勢較重的傷員,學校無能力處置的,就近送醫或在第一時間內聯絡“120”醫療急救中心,請求救治。

  3、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在上級領導下,發揚艱苦奮鬥、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4、安全處以及總務處檢查學校食堂、宿舍、教室等重點部位,檢視是否受損及損壞情況,檢查是否發生火災、毒氣等次生災害,並組織人員採取相應預防、處置措施。發生火災、毒氣洩漏等次生災害後,學校應在處置的.同時,向“119”、“110”等部門提出救援請求。

  (三)事故報告及現場保護

  1、發生地震等自然災害時,要按照上級指令和預警訊號安排學校各項工作,若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資訊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家長,立即採取措施停課放假。

  2、通訊小組隨時與教育系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保持聯絡,在接到地震預警時,立即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

  3、突發地震後,領導小組立即對地震中師生傷亡、校舍損壞等情況進行統計、彙總,瞭解、及時上報教育局。有新生重大災情的,隨時報告。

  4、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全面保證和促進學校安全穩定。

  (四)事故調查及處理

  1、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後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後無大疫。

  2、政府或教育、防震減災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近期不再有破壞性地震發生,則宣告應急結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3、針對學生出現的情緒緊張、神情焦慮等心理問題,學校心理諮詢室立即開展心理疏導工作,舒緩學生震後心理壓力。

  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3

  編制目的:為減輕地震災害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我校處置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活動。

  工作原則:在平時的日常工作中,學校要對廣大師生進行地震安全知識的教育,高度重視安全和可能發生的地震災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地震災害事件發生時,學校領導和老師,共產黨員、中青年教師和學生幹部要發揚吃苦耐勞,勇於奉獻精神,以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為宗旨,依據本預案立即開展地震應急工作。在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各小組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合作,做好地震應急工作。在地震發生後,由於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應有的人生或財產損失的,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本應急預案由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分發到每一個成員,學校將定期組織演練活動。

  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在校委會的領導下,成立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防震減災工作。

  組長:李享(校長)

  副組長:王金福(副校長)

  成員:楊映梅(教務主任)

  瞿國清(政教主任)

  吳曉豔(總務主任)

  鄒小敏(少輔導員)

  (二)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負責領導、協調學校平時防震減災工作、震時地震應急工作和震後救災工作。

  1、全面負責學校抗震救災工作,進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識和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學校師生應急意識和抵禦地震災害的能力

  2、制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3、釋出後,負責對學生進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識的強化宣傳,做好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4、地震發生後,負責學校地震應急工作,指揮各工作組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開展抗震救災;

  5、負責向上級彙報震情災情,必要時爭取外援。

  二、各工作小組及職責

  (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長:王金福

  副組長:鄒小敏

  成員:羅國風、餘昌悅、曹豔

  主要職責:

  (1)制定和定期修定學校地震應急預案、應急救援工作程式;

  (2)檢查督促各小組地震應急措施的落實,地震發生後提出具體的抗震救災建議和措施;

  (3)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及時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4)協調各小組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做好應急資金及所需物資、裝備、裝置、器材的排程供應;

  (5)組織學生開展防震知識的宣傳、應急模擬演練,負責抗震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6)處理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負責上級指揮部人員接待、聯絡及其他事項[FS:PAGE];

  (7)起草學校開展地震應急工作的報告、總結並上報有關部門。

  (二)搶險救災組

  組長:張傑

  成員:閆光千、李婕、蔣仲強、

  主要職責:

  (1)搶救被埋壓人員、重要財產、檔案等;

  (2)搶修被破壞的供水、供電等重要設施,儘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

  (3)及時運送重傷員和救災物資;

  (4)負責可能發生的火災預防和撲救。

  (三)應急疏散組

  組長:瞿國清

  成員:各班班主任、代課教師和各年級組組長

  主要職責:

  (1)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發生時,具體負責師生就近避震,並組織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學校震時疏散方案,確定疏散場地、路線和緊急情況下保護師生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3)組織師生開展避震、疏散演練;

  (4)妥善安置受傷師生,做好受傷人員統計、上報工作。

  (四)醫療救護組

  組長:劉國榮

  成員:戴紀玉、曹海波、康琴、豔

  主要職責:

  (1)準備必需的藥品、器械和裝置;

  (2)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立即進行現場救護;

  (3)部署救護力量,妥善安置和轉送重傷員;

  (4)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和水源管理,防止疫情發生和蔓延。

  (五)安全保衛組

  組長:楊映梅

  成員:趙宏偉陳建民馮鈞。

  主要職責:

  (1)制定學校安全保衛措施及方案;

  (2)破壞性地震或強有感地震發生後,負責重點部門(部位)的安全保衛保護工作;

  (3)維護學校治安,嚴防各種破壞活動;

  (4)迅速檢查瞭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儲存場所受損情況,清除次生災害隱患。

  (六)宣傳組

  組長:丁小成

  成員:曹玉琴陳楓孔敏君靳菊李春梅張會玲

  主要職責:

  (1)宣傳普及地震科普知識,增強師生防震避險、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應急應變能力;

  (2)適時宣傳報道抗震救災先進事蹟,模範人物;

  (3)及時向師生宣傳黨和政府的應急、救災決策。

  三、平時應急準備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職責,責任到人,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和渠道進行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開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學校預案,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和熟悉預案、應急工作程式,並適時演練;

  4、制定人員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路線,疏散場地;

  5、做好搶險救災工具、器材、裝置的準備,落實數量,明確到人,組織搶險救災組成員定期進行演練。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強對重點部門、設施、線路的監控及巡視。

  四、臨震應急反應

  接到縣政府關於我縣境內地震後,全校進入臨震應急期,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和全體教師應迅速到抗震救災辦公室集結,進入臨震應急狀態,做好地震應急的各項準備工作。

  1、召開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緊急工作會議,通報震情,安排部署應急措施。

  2、向上級抗震救災領導機構報告學校抗震救災措施。

  3、根據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釋出的地震動態,宣佈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場所。

  4、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災小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5、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6、排查學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五、震後應急對策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領導小組即刻轉為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學校地震應急預案,統一指揮全校師生開展震後搶險救災工作。

  1、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立即進入各自崗位履行各自職責。

  2、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全力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根據災情,組織全校師生,迅速開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難場所,妥善安置受傷師生;

  5、及時上報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

  6、必要時請求援助。

  六、附則

  (一)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本預案由學校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並負責解釋。

  最新物業地震應急預案4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依據《瀋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瀋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係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本預案為我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於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並開展後,經市政府批准,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釋出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釋出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釋出,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訊息。

  2、省政府對我市釋出地震短期預報後,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釋出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釋出。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1、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處、基礎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彙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秘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彙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訊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編制防震抗震工作計劃。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安全協調組:安全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釋出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並作出如下應急反應: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裡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後自救、互救演練,並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訊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築物。

  2、上級釋出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係,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並做出應急反應: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佈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後自救、互救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築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後恢復教學工作程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絡,瞭解震情發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彙總並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儘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製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呼叫物資、人員或者佔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後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翫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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