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

  一、編制目的:

  根據我公司化學品可能發生燃燒和化學品皮膚燒傷的特點,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職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和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二、危險性分析:

  1、企業概況:

  我公司位於臨朐縣冶源鎮宮家坡村東,公司佔地面積15000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520平方米,車間540平方米,職工50人,生產工人20人,主要生產造紙化學品。

  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所用的化工原料硬脂酸和AKD原粉能夠燃燒。丙烯酸對人體有強腐蝕,易灼傷皮膚,眼睛直接接觸能造成灼傷。

  三、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公司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馮益成

  副總指揮、:車文忠

  成員:趙永敬 譚佔軍 程世玉

  指揮部主要職責:

  ⑴、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製度。

  ⑵、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⑶、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⑷、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⑸、及時準確報告和生產安全事故。

  2、工作組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程世玉 李洪俊 鄭軍波 鞠錄民 車秀文 劉興斌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夏明娟 馬佔玉

  通訊組:負責通訊、供應、後勤。

  張洪波 魏先坤

  警戒組:負責現場治安、疏導、交通管理。

  衣光臨 孫福濤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王秀海 宮軍

  四、預防與預警:

  1、事故預防措施:

  ⑴、建立安全生產製度,落實安全責任制。

  ⑵、定期安全檢查,強化安全教育。

  ⑶、加強車間通訊,完善避雷設施。

  ⑷、減少車間存料,原料與電器氧化劑障離。

  ⑸、保證消防器材設施可靠有效使用。

  ⑹、採用便捷有效的報警措施。

  2、報警與通訊:

  公司的消防救援,防護通訊器材確保處於完好狀況。

  ①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②應急物資:

  乾粉滅火器、防火沙、消防泵、防火鍁、水桶。

  ③通訊器材:

  固定電話一部、行動電話管理人員人均一部。

  ④防護用品:

  安全帽、防護鏡、工作服、膠手套。

  五、應急響應:

  1、事故預防措施:

  ⑴、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採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並迅速報告。

  ⑵、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式採取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而且首先切斷電源。

  ⑶、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⑷、警戒組依據火災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⑸、救護組對需要送醫院的傷員送至醫院。

  ⑹、運輸組對急需消防物資和保管員負責運送到指定地點。

  ⑺、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0報警求救,併到明顯位置迎接消防車。

  ⑻、撲救人員要保護好自身安全。

  2、化學品皮膚傷處置方案:

  丙烯酸燒傷:

  ①、立即移離現場,脫去被汙柒的衣服鞋襪等到。

  ②、立即用清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③、新鮮創面不要隨便塗油膏或紅藥水。

  ④、視燒傷情況由急救組和運輸組送醫院治療。

  ⑤、如果眼睛被傷立即用清水沖洗,沖洗時一定掰開眼皮。

  六、應急結束

  應急滅火或搶救結束後,總指揮部應派人對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在場無關人員進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總指揮部安排做好搶修恢復工作並總結經驗預防類似事故的發生。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生產安全事故,規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高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效率,建立統一領導、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維護社會安定,促進本轄區內的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轄區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將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3.3平戰結合、資源整合。堅持全面規劃,資源整合,加強培訓演練,將日常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第一響應者的作用;發揮兼職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強溝通,通力合作。有關社群和單位應通力合作,加強資訊的溝通。

  1.3.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處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事故處置的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擇情啟動預案,實施應急措施並嚴格遵守《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處置轄區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機構

  2.1.1設立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現場總指揮)由辦事處分管副主任擔任,成員由辦事處相關科室、社群居民委員會成員組成。

  2.1.2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任由辦事處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具體負責轄區應急體系建設和指揮部交辦事宜。

  2.2營市街街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組織主要職責

  2.2.1指揮部及其成員的主要職責

  A.核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協調與上級應急機構、部門、轄區單位之間的關係;

  C.決定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D.組織、指揮、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E.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應急領導機構和營市街街道辦事處的決定;

  F.承擔營市街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

  G.協助區政府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的執行;

  H.及時彙報並請求區政府啟動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2.2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A.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和督促轄區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工作;

  B.編制、管理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綜合監督檢查、指導轄區單位應急機構、隊伍的應急準備工作以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C.負責建立和維護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機構、隊伍、預案、裝備、物資等資訊資料庫,統一規劃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訊和資訊網路;

  D.組織指導轄區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培訓、演練和交流工作;

  E.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安全事故應急措施及應急響應

  3.1幾類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3.1.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事故

  A.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尚未爆炸的危險物品並疏散人員;

  B.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C.協助公安部門查明爆炸物品的種類和數量。

  3.1.2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A.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B.協助專業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事故危害區域及程度,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C.做好現場保護和傷員搶救工作。

  3.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2.1事故報告

  規模以上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將事故概況同時分別報歸口管理部門、110指揮中心、區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87589620,87583600)、區安監局(值班電話:87589832)。

  規模以上單位和規模以下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街道科所隊、社群居委會要在得知事故資訊後的第一時間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3.2.2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分別響應。指揮部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後,在1小時內報告區政府辦公室和區安監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單位的行業型別、經濟型別及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處置的有關事宜;事故的報告單位、報告時間。超出辦事處應急處置能力時,及時請求區級以上有關應急機構給予支援。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程式

  3.3.1先期處置

  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辦公室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B.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C.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D.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E.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應急決策

  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報區有關部門。

  3.3.3預案啟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隊立即到位,配備必要的裝置、工具。

  3.3.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A.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B.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C.迅速消除生產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險區域,維護秩序;

  D.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E.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辦事處和區安監局(電話:87589832)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3.3.5措施要求

  A.參加應急處置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的實際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組;

  B.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拍照、做出標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C.對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源等危險源,協助有關部門和機構做好安全防護,防止發生二次災害;

  D.根據現場情況,必要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定時檢查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E.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出現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等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4.應急結束

  對一般事故,現場指揮部在確認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辦事處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對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級及以上政府決定是否停止應急狀態。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事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者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5.2事故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

  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總結分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形成報告,報送區有關部門。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進行。

  5.3獎懲與責任追究

  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關處分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營市街街道辦事處制定,報區安監局備案。為適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改進完善應急處置措施,本預案每年修訂一次。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3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省、市、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轄區內從事礦產資源(除煤礦外)開採活動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死亡1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專項預案。

  二、監管與預報

  (一)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鎮安委會)監管,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形成鎮、企業二級監管網路。鎮安委會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二)監管種類

  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地下開採礦石、露天採石、採土、採砂礦(場)、爆炸、坍塌等。

  (三)監管方式

  鎮安委會對所轄區域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情況進行經常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各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企業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

  (四)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鎮安委會要對有安全隱患的企業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

  三、應急處理工作程式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做出反應,組織相關部門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並實施搶險救災,維護社會安定。

  (一)應急反應

  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鎮安委會應立即上報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並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速報制度要求的.內容和程式及時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接警電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非煤礦山安全事故發生時,都應立即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對災情、災害做出判斷並及時上報應急指揮機構。

  (二)非煤礦山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發生非煤礦山安全事故後,鎮安委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啟動應急組織;組織非煤礦山職工進行自救互救;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現場搶險救災、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電力保障、後勤保障、資訊報送等各項工作。在應急過程中,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直至應急工作結束。

  四、工作原則

  (一)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受傷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裝置、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五、預案啟動程式

  非煤礦山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分別向鎮政府、區安委會辦公室等主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絡人、聯絡方式等。並立即啟動我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天門鎮安委會成立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經貿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經貿委辦公室主任兼任。(指揮部電話:xxxxxxxxx)。

  1、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工業的副鎮長、經貿委主任、共同擔任,成員由經貿委、財政所、社事委、派出所、衛生院、安監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

  2、職責分工

  (1)鎮安監所負責全鎮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緊急聯絡,迅速組織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領導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2)鎮派出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障人員和財產安全,防止並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事件;

  (3)鎮衛生院負責聯絡、安排區急救中心和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療器械和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4)鎮財審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5)鎮工會、鎮社事委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6)鎮供電所負責事故發生區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7)鎮礦山救護隊負責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3、通訊聯絡

  鎮黨委辦公室:xxxxx

  鎮政府辦公室:xxxxx

  鎮安委會辦公室:xxxxx

  安監所辦公室:xxxxxxxx

  鎮衛生院:xxxx

  (二)資金和物資保障

  鎮政府設立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物資儲備,資金由鎮財政解決。

  七、事故預防和監督管理機制

  (一)非煤礦山企業對事故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對已確定易發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並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作業;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迴檢查,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搞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鎮安委會要督促有關企業,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並要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

  八、相關要求

  (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制定,並根據法律、法規制定、修改和完善和國家、省、市、縣的要求及全鎮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存在的問題或出現的新的情況,及時做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經審定後報鎮政府備案。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報。

  (四)應急預案根據事故的態勢和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

  (五)本預案由鎮安委會負責解釋。

  (六)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4

  一、重大安全事故範圍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築事故、燻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化裝置事故和中毒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縣糧食局成立糧食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本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局長擔任,成員由局有關科室負責人和各糧食儲銷企業法人代表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全縣糧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事幫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協助事故單位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四)協助事故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全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

  在局產業指導科,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糧食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糧食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兼任。

  三、各級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職責範圍

  (一)縣糧食局負責所轄基層糧食儲銷企業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二)基層糧食儲銷企業負責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局紀檢組、產業指導科、購銷總公司參與相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

  四、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後,事故單位都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

  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報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管糧食部門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簡要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存在問題、聯絡電話等基本情況和有關資訊報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工作時間聯絡電話:85239718(節假日聯絡電話:85212074);

  (二)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迅速組成指揮部,釋出應急救援命令。同時通知有關成員迅速趕赴現場。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三)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進行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程式

  (一)縣糧食系統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運作,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主管糧食部門、職能科室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涉及範圍的實際情況,統一協調指揮,必要時請求其他工程搶險隊伍參加救助與搶險工作,或請求專家和部隊等外部救援力量支援;

  (四)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本單位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結束後,應及時總結本次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救援預案的修改意見。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職責制定不同類別的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火災事故、建築事故、燻蒸化學藥品事故、鍋爐、糧食機械、索道及其他裝置事故和中毒事故緊急應急救援預案;

  (二)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相關職責及通迅聯絡方法;

  2、事故報告的程式;

  3、事故發生後迅速到過現場的保證措施;

  4、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程式;

  5、現場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包括:秩序維持;人員疏散;險情處置;傷員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

  6、應急救援隊伍、物資的運輸保障措施;

  7、應急救援的專業技術支援;

  8、應急救援的醫療保障措施;

  9、場外救援的措施及聯絡方法。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5

  一、應急預案的指導思想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作用、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政府統一領導或組織協調下,各鄉鎮林業站、本局各科、站,森林公安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三)整合資源,有效聯動。充分利用現有部門和地方應急救援力量,按照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聯動的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佈局、合理整合,避免重複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建立健全應對和處置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聯動機制,形成應對突發安全事故災難的合力。

  (四)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政府為主,實行屬地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五)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六)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及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工作:

  1、本局系統發生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本局直屬單位發生超出本單位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縣政府和縣委或者市林業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按天全縣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預案處置。

  5、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按天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處置。

  6、縣林業系統範圍內發生的汛情災害按照天全縣林業局防汛救災預案處置。

  三、組織領導

  (一)天全縣林業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統一協調指揮林業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1、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啟動和終止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組織實施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方案。

  (3)統一協調林業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救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確定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的組長。

  (5)統一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

  (6)完成縣政府和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為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行政辦,由孟川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3、各部門職責

  (1)縣林業局辦公室負責通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啟動預案,綜合協調各成員及其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及時上報事故發生、發展和求援情況。

  (2)森林公安局和二郎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警戒、人員疏散、交通管制、受害人員營救、現場範圍治安秩序維護。

  (3)局防火辦、重建辦、財務股負責聯絡相關部門負責各類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安全監測、事故現場的應急監測工作,併為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演練及配備救援裝置、器材提供經費支援。

  (5)防火辦負責實施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提出應急求援技術措施,組織協調火災撲救隊伍。

  (6)天保辦、造林股森防站、野保股負責對事故所涉及的特種裝置提出救援技術措施。

  (7)其他各科室在各自職責範圍內提供救援支援。

  (二)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

  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事故發生單位,由事故發生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任中心主任。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擬訂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方案。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徵用、具體調配救援的人員、物資。負責協調救援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工作。負責向事故調查組提供事故有關情況、資料和事故調查必須的物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起草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告。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救援組

  (1)主要職責:具體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迅速查明生產安全事故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搶救與救援方案,報救援指揮部審定後實施。統一指揮現場救援隊伍,注意保護事故現場。迅速組建搶險和現場救治醫療隊伍。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區林業局辦公室、防火辦、林政科、檢查站、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3、善後組

  (1)主要職責: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置。負責事故傷亡人員親屬的安撫接待。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機關工會、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4、後勤保障組

  (1)主要職責:聯絡林區周邊派出所和安全保衛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地治安、交通秩序。統一指揮實施後勤保障的隊伍。籌措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通訊、供電、給排水裝置、急救藥品等。負責阻止未經批准的現場拍攝、採訪等。承辦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組成人員:縣林業局辦公室、森林公安局、事故發生單位辦公室組成,組長由救援指揮部確定。

  四、預案啟動及終止

  (一)預案啟動

  造成1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危及1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時啟動本預案。

  (二)救援終止

  1、由天全縣林業局救援指揮部宣佈安全生產事故救援終止。

  2、按照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向有關機構提供事故調查處理所需的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一)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事發地政府和縣林業局。縣林業局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縣政府和市林業局報告,同時抄送縣政府安辦。事故發生單位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二)縣林業局接到事故報告後,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立即成立林業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通知局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及部門,調動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裝置和物資,實施應急救援。

  六、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

  (二)救援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

  (三)參加現場救援處置的人員要按照區林業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局機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配合,密切協同,局直屬各單位都必須支援,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

  (四)縣林業局下屬單位應建立應急救援物質庫,籌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護裝備等應急設施,做到隨調隨用。

  (五)進一步加強職工群眾的安全教育,提高林區職工群眾防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能力。

  (六)縣林業局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確保“應急預案”起到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的作用。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效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二)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八、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天全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6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為確保我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萬無一失,防患於未然,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並向市糧食局彙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痺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效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牆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裝置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並及時逐級上報。凡屬於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後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後,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後,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儘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訊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xxxxxxxx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翫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7

  1.總則

  1.1編制依據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北京市中小型企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範本》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我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2工作原則

  遵循應急預案啟動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由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施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措施。

  2.2指揮機構及職責

  2.2.1指揮部總指揮:xx

  電話:xxx

  指揮部副總指揮:xx

  電話:xx

  指揮部成員:

  劉xx

  電話:xx

  馬xx

  電話:xx

  2.2.2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具體職責如下: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呼叫本單位範圍內各類車輛、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④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⑤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⑥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2.3搶險搶修組(調運輔助組主管、維修組、安保組、專案系統承包責任人、專案監管部門及相人員)由調運輔助組主管牽頭,各班組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裝置、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區,搶修裝置,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並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2.2.4安保消防組(保安隊)

  ①負責維持現場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②負責對火災、洩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並對其它具有洩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③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2.2.5後勤保障組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車輛等;

  ②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1預防監控措施

  3.1.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起重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起重裝置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執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裝置。

  3.1.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裝置,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執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1.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現場、倉庫、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菸現象;

  ④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採用防爆型裝置。

  3.1.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裝置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範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裝置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定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誌;

  ⑥裝置的金屬外殼採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採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⑧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3.1.5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②各類氣體分類存放,保持5米以上間隔距離。空瓶和有氣的氣瓶不得混放。

  3.2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後,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髮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型別、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3.3資訊報告與處置

  3.3.1資訊報告與通知

  ①保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訊聯絡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部;

  ③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險情向上級彙報。

  3.3.2資訊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人員、部門。

  4.應急響應

  4.1響應程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

  4.2處置措施

  ①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現場人員、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②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班組、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後,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③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並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班組、部門保持通訊暢通;

  ④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所屬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⑤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4.3事故現場處置

  4.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採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4.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護送至就近醫院。

  4.3.3坍塌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事故,應儘快解除擠壓,在解除壓迫的過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進一步傷害,現場處理各種傷情,如心肺復甦等。同時,就近送醫院搶救。嚴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應先清除頭部的土物,並迅速清除口、鼻汙物,保持呼吸暢通。

  4.3.4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於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紮;

  ②發生骨折的護送至就近醫院。

  4.3.5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餘食品以備檢驗。

  4.3.6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並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效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乾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後,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檔案;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後期處置

  6.1事故處理完成後,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行政部存檔備案。

  6.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7.保障措施

  7.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訊聯絡電話:

  火災報警:119

  公安報警:110

  救護報警:120

  7.1.1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首先實行自救,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報警,尋救支援;

  7.1.2現場人員不能自救時,應立即向“119或110”和北京市豐臺區安監局(電話:83656693)及企業安全負責人報警;

  7.1.3報警內容:準確報出事故時間、地點、單位、路徑、事故性質;報警人姓名、聯絡電話;危險程度及有無人員傷亡;

  7.1.4如有能夠,應派人到路口接車;

  7.1.5事故期間,除了消防車、搶救車外、禁止一切車輛和行人進出。

  8.培訓

  8.1應急培訓宣傳教育

  8.1.1督促、檢查急救與救護人員的政治與業務學習;

  8.1.2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對企業的員工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和安全生產的培訓和進行安全法律法規的教育。使員工對企業已經確定的危險目標及周圍可利用的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個體防護用品的分佈和使用方法能夠掌握;知道可能發生事故的途徑和採取的預防措施;知道如何安全疏散和採取自我保護措施。

  8.2應急預案的檢查

  企業應對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檢查主要內容如下:

  ①通訊系統能否正常進行;

  ②安全設施處理步驟是否安全、有效;

  ③應急救援步驟是否安全、有效;

  ④應急救援物資是否儲備充足、品種齊全、保管完好;

  ⑤應急救援裝置、設施是否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⑥應急救援人員對應急預案是否安全掌握。

  9.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9.1應急組織紀律

  9.1.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9.1.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9.1.3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9.1.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9.2獎勵

  9.2.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9.2.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待遇處理。

  9.3處罰

  9.3.1對於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200元——500元處罰。

  9.3.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100元——200元處罰。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8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提高我村各類事安全故的救援應急反映能力,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預測和管理,及時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救災,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受災難人員,將事故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使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免受更大損失,按照“及時施救、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妥善處理、確保穩定”的原則,結合本村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事故預測和管理

  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的第一步,應是認真有效的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預測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工作將大大降低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率,對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具有重大意義。要做好本工作,應從以下幾點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對村組及企業尤其是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每月一到兩次的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對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組織相關部門儘快排除。

  2、監督並督促村組和企業做好具體的應急處理預案。

  3、做好本村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當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冷靜指揮,妥善處理,將人民安全的財產損失降到最低。

  4、認真執行值班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在接到事故訊息後按照應急處理預案做好自己的本值工作。

  二、安全生產事故的確定和分類

  安全生產事故是指在安監站工作範圍內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一)火災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

  (五)特種裝置安全事故;

  (六)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七)汙染安全事故;

  (八)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產事故上報及現場保護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本村安全生產工作組應立即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資訊報鄉政府部門,並實施急救措施。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領導及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及時開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驟。

  1、成立指揮機構;

  2、迅速開展施救;

  3、做好情況通報;

  4、開展事故調查。

  (二)工作內容。

  1、成立指揮機構。

  成立事故處理領導組和現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黨組織書記擔任。

  (1)事故處理領導組由相負責人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和協調。

  (2)事故處理領導組職能為:

  ①發生事故時,由領導組下達應急救援指令、訊號;

  ②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③及時向上級彙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④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2、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後,在開展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呼叫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他意外,杜絕事故擴大。

  3、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按分類管理程式向鄉政府上報,及時貫徹落實上級的指示。

  4、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在事故的調查過程中,村要抽調力量,配合上級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四、處置重特大事故的職責分工

  事故發生後,村安全生產工作組人員要全力以赴,具體實施相關各項工作。協調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及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及時開展調查和取證等工作;協調電力部門做好保障事故現場搶險施救的電力供應、安裝等,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協調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工作,保證資訊暢通;協調衛生部門做好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協調環保部門做好事故處理中的水源、空氣、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它汙染源的監測、監控工作;本身要做好情況通報工作,並配合上級部門按照有關法規規定開展或協助開展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農機安全生產,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促進農村社會穩定,規範農機重特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甘肅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全市農機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農業機械在本鎮境內田間、場院和鄉村道路上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者10萬元(含)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以上情況發生時,啟動本預案。

  第三條實施本預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在鎮黨委、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領導下,建立統一、有序和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和應急隊伍建設,預案演練等工作。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和聯動,嚴格執法,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儘可能減小影響,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誤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維護農機生產安全,促進農村社會穩定。

  具體要求:

  1、救人高於一切;

  2、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3、區域性服從全域性,下級服從上級;

  4、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

  第四條應急辦公室設在鎮農機監理站,監理站負責人兼任主任。

  第五條應急處理指揮應當在同級及以上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農機部門領導下,迅速、果斷地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第三章報告制度

  第六條事故發生地指揮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條所指重特大農機事故報告後須立即向上級政府和安監部門報告,同時,報告區農機監理站(0935--8212271手機:13389452279)。

  第七條事故發生後應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農機事故的機械、機主姓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四章監控預防機制

  第八條農機監理站應當加強與道路交通管理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加大對鄉村道路以及田間、場院等農機作業場所重大危險區段的監控力度,對可能引發重特大農機事故的險情等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其他

  第九條本預案是農機監理部門在重特大農機事故等突發事件發生後,進行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調查處理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

  第十條對突發事件處理不力,造成事故損失擴大的有關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0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洩漏,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洩露、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李繼錄

  副隊長: 吳曉晨

  隊員:第一組:邢彥宏周炳宏劉錦飛丁大偉柳安蘇維正華凌霄 吳建新 何亞龍王世澤 杜立喬橋劉錦業張良孝許廣德。

  第二組:李海瑞何永祥劉海宏賈志遠楊虎鄭玉斌劉春雷冀濤鄭建國黃國錄詹升海李樹金楊偉。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透過對監測資訊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稽核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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