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2021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洩漏,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型別或某幾種型別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洩露、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環境汙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群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資訊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絡,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李繼錄
副隊長: 吳曉晨
隊員:第一組:邢彥宏周炳宏劉錦飛丁大偉柳安蘇維正華凌霄 吳建新 何亞龍王世澤 杜立喬橋劉錦業張良孝許廣德。
第二組:李海瑞何永祥劉海宏賈志遠楊虎鄭玉斌劉春雷冀濤鄭建國黃國錄詹升海李樹金楊偉。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透過對監測資訊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資訊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群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群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稽核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翫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專案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專案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專案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專案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裝置、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線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線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根據我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市安全工作的任務要求,為確保我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萬無一失,防患於未然,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糧食局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組長xxx,副組長xxx,成員。安全管理辦公室設在xx科,由xx科、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各企業分別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糧食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監督檢查本市糧食系統的安全生產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工作方案,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具體分工是一把手負總責,主管付職具體負責,xx科、業務科負責定期檢查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及安全儲糧情況,並向市糧食局彙報安全情況;xx科負責各企業會計、出納人員管理及資金安全情況;辦公室負責局本身及企業安全防火及值班情況;企業一把手負責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制度落實及定期檢查情況;經常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到思想、組織、措施三落實,確保本企業的安全。
三、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從市局到企業一要加強值班工作,建立和落實值班、值宿、夜間巡邏制度。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要加強門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非因工作需要,未經一把手同意,任何人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企業。三要堅決執行“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必須限期消除。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保證安全。四要嚴格執行各項倉儲管理制度,堅決克服庫存量小不易出現壞糧事故的麻痺思想,確保“一符四無糧倉”的鞏固,確保儲糧安全,機械作業、登高作業和化學藥劑必須由市局統一購置分配,設專倉或專室保管,由熟悉藥劑效能的`專人管理,嚴格領用手續。五要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配好配足消防器材,存糧庫區必須有醒目的防火標誌。
四、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全部張貼上牆
各企業都要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產和保衛制度、值班制度、糧情檢測制度、防汛制度、化學藥劑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電器裝置和機械管理制度、資產登記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制度、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報告制度。
五、切實做好重大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報告工作
各企業認真做好重大事故、事件報告工作,嚴格執行報告制度,發生事故要進行登記,並及時逐級上報。凡屬於有人員死亡事故,損失糧食在五千公斤以上,損失油脂在五百公斤以上或損失金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及其它性質嚴重的事故,發生事故的單位要在發現後1小時以內上報市局,市局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及安檢部門,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事故處理後,要及時補報詳細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瞞報虛報。對瞞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發生事故後,要立即組織力量搶救,儘可能減少損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搶救,殆誤時間,對發生的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對待,嚴肅處理。對觸犯刑律的責任人,要報請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六、紀律要求
1、各企業一把手要經濟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應急工作。
2、市局及各企業堅守值班,確保通訊暢通。糧食局值班電話:xxxxxxxx
3、預案一旦啟動,糧食局領導小組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立即到位,落實各自的職責和任務。全系統所有人員都必須無條件的服從領導小組的指揮。對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翫忽職守者要嚴肅追究責任。
施工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總 則
(一)目的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有可能發生在城區集中供熱系統的安全事故,保證安全、穩定和連續供熱,保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支援和保障經濟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明確部門與供熱企業的職責,依法確定應急工作程式,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
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山東省供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城內供熱系統發生的突發事件,具體包括:(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裝置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2)煤炭供應緊張影響正常供熱;(3)因企業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造成區域停供或大面積停供。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市政管理部門負責擬定本區城市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供熱企業負責制定本企業範圍內的供熱系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揮小組組成及主要職責
指揮小組組成:
組 長:市政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市政管理局分管領導
(二)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領導和協調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工作,妥善處置重大事故和應急響應期間的重大問題,制定切實應急方案,儘快恢復正常供熱;
2.貫徹國家、省、市政府應急工作方針,根據市政府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訂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市政管理局有關科室和各供熱企業對事故發生地進行技術支援和支援;
3.及時瞭解掌握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4.負責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上報;
5.組織事故應急技術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6.部署市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7.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應急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三)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1.指揮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局供熱辦主任、安全辦主任擔任,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聯絡員組成。
2.指揮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應急響應時,負責指揮小組正副組長、成員單位的聯絡,及時傳達指揮小組的指示。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其他部門的聯絡。
(四)指揮小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供熱管理辦公室根據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城市供熱專家赴事故發生地協助供熱應急工作;指導事故發生地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城市供熱設施的應急檢修、搶險、排險,快速修復和恢復重建等工作;按照指揮組的指示,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援;負責核實上報的供熱系統情況;組織事故調查。
2.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與市政府應急機構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及時瞭解最新資訊,保證指揮小組正副組長及時參加市政府的有關會議;負責安排指揮小組辦公地點並通知指揮小組成員參加小組會議;審查供熱系統重大事故的資訊報道稿件,編制城市供熱系統重大事故情況簡報;組織全市供熱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的新聞釋出工作。
3.各供熱企業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市政府、市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搶險應急預案,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科學的、切合實際的搶險應急預案。健全搶險組織機構,成立搶險隊伍,配備必要的儀器機具,交通通訊工具,並定期組織演練。對熱使用者開展事故應急知識宣傳,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及評估
(一)、管道爆裂,引起大量熱水洩漏;
(二)、鍋爐、壓力容器爆炸及引起的火災;
(三)、供熱用煤短缺,引起大面積停暖。
四、突發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對可預見的影響供熱執行的事件,需提前20天以書面形式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事故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
2、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簡要經過;
3、已經採取的救助措施和救助要求;
4、事故報告單位人員通訊聯絡方式。
(三)供熱管理辦公室應立即趕赴現場,搞好現場保護,維護好現場秩序。因排除險情、搶救傷員和財產等原因,確需移動物品時,需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並拍好錄影,最大限度地保護現場、保留痕跡和物證。
五、應急處置
(一)基本應急。發生突發性重大事故時,應本著控制-報告-搶險的原則進行,並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接警者(或發現事故者)首先應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態擴大,並迅速向熱源單位、部門負責人及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報警,供熱企業應急辦公室迅速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警;
2、接到報警後,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及供熱單位各專業搶險隊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二)擴大應急。當事故發生為特別重大時或超出本級預案處置能力時,應急領導小組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支援,利用全市各種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三)應急結束。突發事件已經得到控制,重大險情已經排除,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後工作已有序展開,無事故發生,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六、後期處置
(一)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立即組織開展恢復重建工作,儘快恢復供熱,保障城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事故發生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組織供熱方面的專家和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將調查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三)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對責任事故,必須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
七、應急保障
(一)通訊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確保本預案啟動時與有關部門及現場工作組之間的聯絡。
(二)應急隊伍保障。供熱管理辦公室要組織建立供熱企業的專業搶險隊伍,按照事故性質成立蒸汽洩漏搶險隊、管道爆裂搶險隊、電氣事故搶險隊等事故搶險隊,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配使用,搶險隊工作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每支搶險隊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3人。
(三)物資保障。供熱企業應提供本單位供熱設施裝置情況,儲備常用備件。各專業搶險隊要配備應急救援物資,包括通訊工具、照明裝置、通風機、切割機、防毒面具、滅火器材、電焊機、隔熱服、應急救援車輛等,並按規範要求儲備相應燃料。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失和失效,並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八、附則
(一)應急演練。應急領導小組每年要結合往常供熱事故情況,組織對供熱企業的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搶險隊人員、裝置、設施配置情況;搶險隊反應能力及業務技能情況;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搶險指揮能力、業務技能;裝置、設施、配件、材料準備情況以及預案可行性等有關情況。供熱企業每年都要針對各類事故定期組織4支搶險隊進行救援搶險演習。
(二)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供熱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的意識,加強對重點部位、崗位、裝置設施的檢查,防止鍋爐、汽機、發電機組、管道、換熱站等方面發生重大事故。要明確本單位危險源並建立檔案,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檢;建立並完善值班、檢查、例會等各項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保持與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絡,保證資訊能夠及時上傳下達。
(三)預案管理。應急領導小組應根據需要和演練情況,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