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最新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最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 ,電話:。

  指揮部成員: , 電話: 。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排程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透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裝置、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裝置,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 2 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工廠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工廠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工廠領導提出,以便工廠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最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方案編制依據

  1、施工組織設計

  2、塔式起重機說明書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5、《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為了加強在現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防範,落實建築施工安全管理,防範類似安全事故的發生,解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水平。在發生安全事故時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後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防止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造成事故二次傷害及擴大事故損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定此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 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1、塔吊作業中安全限位裝置失控或未安裝限位裝置造成的事故。

  2、發生撞擊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或前後斷臂)及人員傷亡。

  4、自然災害(如雷電、地震、颱風、暴雨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5、在安裝和拆除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四、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

  以上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如果不採取相應有效的預防措施,不僅給工程施工造成巨大損失,而且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根據《建築塔吊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要求,必須落實做好塔吊安裝及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必須有資質單位進行)及執行過程中規範管理:

  (1)塔式起重機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說明書進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檢驗,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塔式起重機的安裝。

  (2)安裝及拆卸作業前,必須認真研究作業方案,嚴格按照架設程式分工負責,統一指揮。

  (3)安裝塔式起重機必須保證安裝過程中各種狀態下的穩定性,必須使用專用螺栓,不得隨意代用。

  (4)塔式起重機附牆杆件的佈置和間隔,應符合說明書的規定。當塔身與建築物水平距離大於說明書規定時,應驗算附著杆的穩定性,或重新設計、製作,並經技術部門確認,主管部門驗收。在塔式起重機未拆卸至允許懸臂高度前,嚴禁拆卸附牆杆件。

  (5)塔式起重機必須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及說明書規定,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迴轉限制器等安全裝置。

  (6)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塔式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金屬結構、連線螺栓及鋼絲繩磨損情況;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空載運轉,試驗各機構及安全裝置並確認正常。

  ② 塔式起重機作業時嚴禁超載、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 吊運散裝物件時,應制作專用吊籠或容器,並應保障在吊運過程中物料不會脫落。吊籠或容器在使用前應按允許承載能力的兩倍荷載進行試驗,使用中應定期進行檢查;

  ④ 吊運多根鋼管、鋼筋等細長材料時,必須確認吊索綁紮牢靠,防止吊運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 兩臺及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之間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離不應小於2m。當不能滿足要求時,應採取調整相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加設行程限位、迴轉限位裝置等措施,並制定交叉作業的操作規程;

  ⑥ 沿塔身垂直懸掛的電纜,應使用不被電纜自重拉傷和磨損的可靠裝置懸掛;

  ⑦ 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應鬆開迴轉制動器,起重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

  (7)為防止事故發生,塔吊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專業隊伍安裝和拆除,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安裝完畢後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安監站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機操作時,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不準違章作作業,嚴格執行“十不弔”,操作前必須有安全技術交底記錄,並履行簽字於續。

  (9)塔吊安裝、頂升、拆除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專案總工審批後遵照執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須持證上崗,工作時佩帶好個人防護用品,嚴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點拉牢工作,防止架體倒塌。

  (11)塔吊安裝完成後,必須經技術監督局特種裝置安全檢測中心或建管局塔機檢測中心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五、安全事故的`應急和救援

  1、機構與職責

  如果發生塔吊重大安全事故,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理,成立現場應急領導小組。專案部也應該根據已經制定好的應急機構成立專案部領導小組。

  (1)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法人、生產副總、技術負責人及生產安全部門負責人組成。公司領導小組職責:研究、審批搶險方案;組織、協調各方搶險救援的人員、物資、交通工具等;保持與上級領導機關的通訊聯絡,及時釋出現場資訊。

  (2)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專案技術負責人及技術管理人員組成。並設定以下職能機構:通訊聯絡組 、技術支援組 搶險搶修組 、醫療救護組 、後勤保障組 、保 衛 組 。應急小組的職責及分工如下:

  1)組長(專案經理)職責

  ①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並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控制;

  ② 複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

  ③ 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並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並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

  ④ 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絡及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作出安排;

  ⑤ 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

  ⑥ 在緊急狀態結束後,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並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副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①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

  ② 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

  ③ 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

  ④ 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訊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資訊。

  3)通訊聯絡組職責

  ① 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絡暢通、內外資訊反饋迅速;

  ② 保持通訊設施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③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援組職責

  ①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② 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③ 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資訊資料。

  5)保衛組職責

  ① 保護受害人財產。

  ② 設定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③ 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④ 搶救救援結束後,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① 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並不斷加以改進。

  ② 尋找受害者並轉移至安全地帶。

  ③ 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④ 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後,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① 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紮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汙染等)。

  ② 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③ 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並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後勤保障組職責

  ① 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②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裝置。

  2、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的準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專案部應根據潛在事故的性質和後果分析,配備應急救援中所需的消防手段、救援機械和裝置、交通工具、醫療裝置和藥品、生活保障物資。

  3、應急響應

  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或駐地發生無法預料的需要緊急搶救處理的危險時,應迅速逐級上報,次序為現場 → 辦公室 → 搶險領導小組 → 上級主管部門。由專案部工程部收集、記錄、整理緊急情況資訊並向小組及時傳遞,由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緊急情況處理會議,協調、派遣和統一指揮所有車輛、裝置、人員、物資等實施緊急搶救和向上級彙報。事故處理根據事故大小情況來確定,如果事故特別小,根據上級指示可由施工單位自行直接進行處理。如果事故較大或施工單位處理不了則由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請示,請求啟動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建設單位的救援預案仍不能進行處理,則由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向建管局安監站或政府部門請示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

  (1)緊急情況發生後,現場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員和財產,並由在現場的專案部最高級別負責人指揮,在3分鐘內電話通報到值班人員,主要說明緊急情況性質、地點、發生時間、有無傷亡、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支援到現場實施搶救,如需可直接撥打120、110等求救電話。

  (2)值班人員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後必須在2分鐘內將情況報告到緊急情況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小組組長組織討論後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出如何進行現場處置的指令。分派人員車輛等到現場進行搶救、警戒、疏散和保護現場等。由專案部安質部在30分鐘內以小組名義打電話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報告。

  (3)遇到緊急情況,全體職工應特事特辦、急事急辦,主動積極地投身到緊急情況的處理中去。各種裝置、車輛、器材、物資等應統一調遣,各類人員必須堅決無條件服從組長或副組長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諉、阻礙緊急情況的處理。

  5、應急救援

  (1) 接警與通知:如發生安全事故時,在現場的專案管理人員要立即向專案經理彙報險情。專案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趕赴出事現場。

  (2) 指揮與控制:

  1) 首先搶救組和專案經理一起查明險情,商定搶救方案後,然後組織實施。

  2) 防護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並進行警戒不準閒人靠近,對外注意禮貌用語。

  3) 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電源。如果在夜間,接通必要的照明燈光;

  4) 搶險組在排除危險的情況下,立即救護傷員:邊聯絡救護車,邊及時進行止血包紮,用擔架將傷員抬到車上送往醫院。

  5) 事故應急搶險完畢後,專案經理立即召集應急小組全體同志進行事故調查,找出事故原因、責任人以及制訂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整改措施。

  (3) 通訊

  專案部必須將110、120、專案部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的手機號碼、企業應急領導組織成員手機號碼、當地安全監督部門電話號碼,明示於工地顯要位置。工地搶險指揮及安全員應熟知這些號碼。

  (4) 警戒與治安

  安全保衛小組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5) 人群疏散與安置

  疏散人員工作要有秩序的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減少人員傷亡。

  5、6 公共關係

  專案部工程部為事故資訊收集和釋出的組織機構,人員包括:工程部屆時將起到專案部的媒體的作用,對事故的處理、控制、進展、升級等情況進行資訊收集,並對事故輕重情況進行刪減,有針對性定期和不定期的向外界和內部如實的報道,向內部報道主要是向專案部內部各部門、公司的報道等,外部報道主要是向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的報道。

  六、現場事故後恢復及總結

  必須充分辯識恢復過程中存在的危險,當安全隱患徹底清除,方可恢復正常工作狀態。為提高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專案部應對現場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搶險知識教育,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應急救援內容、計劃、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及職責範圍、效果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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