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通用12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

  為了做好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本著對學生和教職工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有效處理特大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力組織恢復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任何狀態下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總體原則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傷亡事故報告規程》,對我校發生的各種特大事故本著實事求是原則,立即將所發生的特大事故上報州教育局及有關部門,接受調查處理,按上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意見,在限期內依法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者進行事故追究和處理。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特大事故處理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特大事故處理領導組,負責領導全域性特大事故調查處理搶險工作。

  組長:米娜瓦爾校長、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熱依木江副校長

  成員:古麗巴哈爾德育主任

  依馬木買買提副德育主任

  各組組長:胡海霞

  凱麗比努爾

  熱比亞

  阿斯古力

  阿尼克孜

  四、有關職責要求

  1、發生任何重大事故,第一知情人必須立即向學校領導彙報。領導組成員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工作。

  2、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班主任、值班人員、保安及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到崗到位,確保各自電話24小時暢通。

  4、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的落實。

  5、全體師生員工必須服從領導組的指導、排程,積極投身到相關搶救工作中。特殊情況下,無條件徵用教師車輛。

  6、無論發生何種事故,都必須將學生放在第一位,先保護、撤離、搶救學生,再搶救其他人。

  說明:所有預案中領導小組的組長、副組長、成員的確立,根據相關職位和崗位確立。當人員職位、崗位變動時,相應接替該職位和崗位的人員為當然的負責人和相關組成人員。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2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江廷明

  成員: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我廠突發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下簡稱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事故造成的災害,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廠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是本廠處理重特大事故的基本程式和依據。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在我廠內發生的下列重特大事故搶險工作。

  (一)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鍋爐和特種裝置重特大事故

  (三)重特大中毒事故

  (四)其他重特大事故

  第四條:任何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事故搶險的義務。

  第二章: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我廠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我廠重特大事故處理工作。

  總指揮:寇德金

  副總指揮:寇新民

  指揮中心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寇德進寇建國

  第六條:應急處理指揮中心主要職責

  (一)組織各方面力量處理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救救災、事故調查、後勤保障、資訊上報、善後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檢查監督各單位各項突發事故的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範單位進行應急處理演練。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三章: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重特大事故發生,接報後相關部門必須做到:

  (一)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

  (二)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七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撥打報警電話。

  第四章: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八條:在特大事故發生後,本廠應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第九條:在搶險救災過程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地,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和阻攔。

  第五章應急處理支援與反饋

  第十條: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後,要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教訓,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4

  一、擦傷或切割傷的應急處理

  1擦傷

  (1)一般傷口較淺,出血不多,因而可用衛生棉稍加擠壓,以擠出少許被汙染的血液。

  (2)如果傷口很髒,則可用清水沖洗後再用酒精消毒,然後再用創口貼或紗布包紮。

  2切割傷

  (1)多為鋒利物所致,其傷口比擦傷更深。如果傷口較淺,可參照擦傷的應急處理方法進行。

  (2)如果傷口較深或很深,且流出的血色澤鮮紅、很急,甚至往外湧,則可判斷為動脈出血,這時首先應設法止血。可採用壓迫止血點的方法進行止血,即壓住傷口近心部位的動脈。止血後,經簡單創面處理後應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3)如果手指或腳趾被全部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紮緊傷口,或用手指壓住受傷的部位止血,將斷指用無菌紗布包好,把傷者連同斷指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治療。注意在夏天最好將斷指放入冰桶,禁止用水或任何藥液浸泡,也不要做其他處理,以免破壞再植條件。

  二、扭傷和拉傷的應急處理

  1扭傷和拉傷多因顧客在參與康樂活動中姿勢不正確或用力過猛所致。由於肌肉或韌帶已經損傷,會伴有較強的疼痛感。

  2發生這類事故時,服務員應該馬上扶顧客坐下,然後檢視扭傷或拉傷的部位,觀察傷勢。

  3如果傷勢不嚴重,可以噴一些“好得快”之類的區域性外用藥,並囑咐客人注意休息;如傷勢較嚴重,服務員在對傷者進行簡單護理後應建議其馬上到醫院治療。

  4立刻將事故情況逐級上報,由康體中心經理決定是否派服務員陪同客人去醫院。

  三、燙傷和燒傷的應急處理

  1燙傷

  (1)發生這類傷害事故時,首先要區域性降溫。

  (2)一般只有紅腫的為輕度燙傷,這時可用冷水沖洗幾分鐘,再用紗布包好即可。

  (3)重一些的燙傷,區域性已起水泡,疼痛難忍,這時須立即用冷水進行較長時間沖洗,注意不要碰破水泡,以防止細菌感染。

  (4)如果燙傷的區域性很髒,可用肥皂水清洗,但要特別注意不可揉搓擦洗,以免碰破錶皮,這樣不利於以後治療,而且也會增加傷者的痛苦。

  (5)清洗之後,蘸幹表皮的清水,蓋上紗布,用繃帶包好,送到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2燒傷

  (1)由電擊或火災引起,可先用生理鹽沖洗一下。

  (2)如果傷口被髒物汙染,可先按燙傷清洗辦法處理,再用生理鹽水沖洗,保持傷口及其周圍皮膚的清潔。

  (3)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包紮,並儘快送醫院治療。

  四、骨傷

  1若骨傷有出血現象時,應先止血,然後包紮。

  2包紮出血傷口後再固定,可用木板、雜誌、紙板、雨傘等可找到的物品作支撐物固

  定傷骨,固定夾板應扶託整個傷肢。不要試圖自己扭動或復位。

  3固定時,應在骨突處用棉花或紗布等柔軟物品墊好,以減少傷者痛苦,然後用繃帶包紮。包紮的繃帶要鬆緊適度,並要露出手指或腳趾,以便觀察血液的流通情況。包紮後應立即送醫院治療。

  4遇到頸椎創傷,更要認真對待,切不可掉以輕心。應急處理時應將傷者平移至擔架或木板上,並迅速送到醫院治療。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5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程式,構建和諧校園,維護學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地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根據上級教育部門關於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精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及時處理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出現的事故,力爭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低到最抵限度,全力組織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妥善安置受害人員,安撫傷亡家屬,穩定思想,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安全工作

  組長:吳祖林

  副組長:

  成員:校務會成員及各班主任

  根據安全應急事故的要求,應急領導小組的全體成員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各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報告制度實行校長一把手負責制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知情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5一10分鐘)向校長報告,經請示後及時向教育、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本著“先控制,後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組織現場人員離開危險區域,救護受傷人員,保衛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3、學校第一責任人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在2小時內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安全事故工作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4、校內報告程式:事發當事人或目擊者—學校安全事故領導小組成員—校長—中心校—教育局

  5、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而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其責任。

  四、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措施

  1、學校在舉行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前必須加強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事故發生。

  2、在沒有做好周密安排之前絕不允許到不熟悉的山林、山洞旅遊,在舉行大型活動時不允許盲目地模仿影視人物的危險動做作為活動專案。

  3、在集體外出、大型活動中發生突發事故,必須迅速把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並及時將事故資訊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彙報,由校長上報教育行政部門。

  4、身先士卒,指導在場人員及時搶救,盡全力減少人員傷亡。

  5、調派人員及時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救治,同時向120報警,請求援助救護傷員。

  6、及時向110報警,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請求其他部門支援。

  7、集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採取相應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8、做好事故上報材料,反思事故發生隱患。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6

  針對本專案施工特點,橋樑眾多,多為高墩大跨橋樑,施工作業難度大,極易造成橋樑高空墜落等突發事故,為切實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科學,合理的處置各種橋樑突發事故,特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法》,制定本預案。

  一、橋樑高空墜落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高處墜落事故的應急處理。

  2、一旦發生高空墜落事故由安全員組織搶救傷員,打電話“120”給急救叫中心,由班組長保護好現場防止事態擴大。其他小組人員協助安全員做好現場救護工作,水、電工協助送傷員外部救護工作,如有輕傷或休克人員,由安全員組織臨時搶救、包紮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擠壓,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將傷亡事故控制在最小範圍內,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候救護車輛。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二、橋樑機械傷害事故

  1、專案部成立高處墜落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機械傷害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機械傷害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上報省指揮部及在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三、物體打擊事故

  1、專案部成立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擔任組長,施工員、安全員、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對專案突發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後,由專案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生產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紮、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立即送外搶救,值勤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並啟動專案部急救援預案。

  四、橋樑其它事故

  專案部應成立各種橋樑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合理分工,正確調配、快速處理橋樑事故的發生及應急救援,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如事故嚴重,應立即報告省指揮部及有關部門,請求協助,並啟動專案部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7

  1、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生產、銷售一體化服務的企業,貨物運輸主要採用公司的運輸車輛,公司共有解放運輸車輛,叉車輛,小型轎車輛,駕駛人員名,各種車輛出車頻繁,在運輸過程中易發生交通事故,從而引起人員傷忙、火災等,按照事故型別可分為交通事故、自燃事故、被盜、被搶事故,因此車輛安全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點。

  風險分析結果:

  (1)交通事故

  車輛本身機械故障,機件失靈(特別是制動和方向的存在問題),剎車抱死、跑偏或剎車片損壞,輪胎磨損嚴重,車輛超期服役,維修保養未及時做好;

  車廂中人貨混裝、貸物超載;

  駕駛員的駕駛技巧、經驗,行車安全意識、精神狀態,路況熟悉度,不良習性後的駕駛,如酒後駕駛、超速行駛;

  夏季炎熱高溫,冬季低溫乾冷,雨季、颱風季節、低溫結冰等惡劣氣候。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交通事故。

  (2)自燃事故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例如:將一次性打火機放在儀表臺上,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乾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事故;導靜電接裝置失靈;

  上述因素均可能引發自燃事故。

  (3)貨物丟失運輸過程中貨物被盜、被搶;駕駛人員麻痺大意,車廂門未鎖好。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1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為主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公司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1.2堅持時間就是生命的原則:事故發生時採取最快捷的方式實施應急救援,同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副總指揮,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2.1.3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充分處用當地事故應急救援的各種資源,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結構及職責

  3.1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見綜合應急預案。

  3.2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3.2.1現場處置小組成員:賀駛員、押運員。

  職責:

  (1)根據事故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上報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向當地110或122報警,說明事故概況及現場應急情況;

  (2)就地搶救受傷人員並向當地120求救;

  (3)及時疏散現場圍觀人員及車輛,並設定警戒區。

  (4)採取合理措施控制火災事故擴大,若無法控制時立即向當地119報警。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1.1嚴把司機進公司准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1.2每班必對駕駛員三檢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必對滅火器,安全錘、車內設施是否有拆改進行檢查;

  4.1.3每班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訊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1.4嚴格按規定對車輛實施保養、檢修、年檢,堅持運輸“三檢制”,確保車況完好;

  4.1.5每月對線路檢一次,對重點車輛及駕駛員的行車、操作、情況處置進行檢查;

  4.1.6每月根據不同形勢要求季節特點,對駕駛員進行兩次安全培訓教育;

  4.1.7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培訓,增強員工安全行車意識及車輛自燃事故的`應對處理培訓。

  4.1.8每年對運營駕駛員進行24小時脫產安全培訓教育;

  4.1.9對事故多發的駕駛員(重點人)進行重點教育培訓,並記錄在案;

  4.1.10開展經常性、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4.1.11夏季天氣炎熱,車內溫度高,為防止車輛和運輸易燃物品車輛自燃現象的發生,應儘量將車停在陰涼處或定時對車倆灑水降溫。

  4.2預警行動

  駕駛員途中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同時組成現場處置小組對事故進行應急處理,以防事故擴大,並上報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辦公室判定事故的大小,立即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5、資訊報告程式

  5.1報告程式流程圖

  5.2應急指揮辦公室24小時電話為:0391-72xxx

  5.3報告程式

  發生交通事故,應根據事故情勢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要進行事故報告工作:

  一般事故的,駕駛員直接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和報交警處理,辦公室人員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報告。

  較大以上事故的,駕駛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向119、120、110、122報警,同時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辦公室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總指揮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綜合應急預案。

  啟動應急預案後根據事故級別確定響應級別,按綜合應急預案規定的方式上報。

  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車號、事故簡述(事故類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發展趨勢),現場處置和救援狀況等。

  6、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6.1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1)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把車輛移至安全地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在車後放置危險警示標誌,撥打122報告交警大隊,協助事故現場的清理。

  (2)檢查傷亡人員,死亡人員用草蓆塑膠布等可遮蓋物覆蓋屍體,對受傷人員馬上進行搶救,傷勢重者馬上攔截過往車輛送至醫院搶救,靠近市郊的馬上打120電話,讓醫院派救護車進行出車搶救。

  (3)如無車輛應急搶救,可用手機及相機對現場拍照取證保留,或者用石灰繩索等標記傷員位置及肇事車輛的位置,然後動用肇事車輛搶救傷員。留守人員看護現場,並搶救物資。

  (4)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傷員位置、各種碰撞碾壓痕跡、剎車拖橫、血跡等。保護材料可就近尋找,如石灰、繩索、樹木、石頭等,禁止其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待交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5)應急救援人員到現場後按相應職責進行處置。

  6.2自燃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員、押運員組成現場處置小組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有可能的情況下卸下車上貨物。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應在能力範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6.3被搶、被盜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根據現場情況,駕駛人員應立即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保護現場,保護內容為:肇事車輛停車位置、被搶、被盜狀態、各種被搶被盜痕跡,記清搶劫人員的面貌特徵等。待出警部門現場取證好才與撤銷保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誌、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運管部門儲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8

  根據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結合建築行業的實際,制定本專項預案。

  一、建立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指揮部)

  (一)市局指揮部指揮網路機構

  1、指 揮:建設局局長

  2、副指揮:建設局副局長

  3、成 員:辦公室、質安處、城建處、建築業處、規劃設計處、綜合計劃處等處室負責人,安監站、質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等。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定

  綜合協調組:由辦公室主任、質安處、建築業處、綜合計劃處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指揮部指揮兼組長,辦公室主任為聯絡員。

  現場搶險組:由質安處、城建處、規劃設計處、質監站、安監站有關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質安處處長為聯絡員。

  善後處理組:由質安處、安監站、城建監察支隊、建築管理處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事故發生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指揮部副指揮兼組長,安監站站長為聯絡員。

  應急救援專家庫:從“蘇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專家庫名單”中抽取選用。

  (二)各市、區建設局根據各自的特點設立管轄區內的建築工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三)各施工單位根據企業規模、專案特點,按照市政府《蘇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蘇府〔20xx〕52號)的精神,分別建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訂應急救援預案,並不斷完善預案,進一步落實責任,健全組織。

  二、職責

  (—)指揮部

  1、按照“預案”迅速開展施救工作;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具體制定並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施救安全防範措施;

  3、迅速組織預測、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

  4、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包括緊急呼叫各類物質、裝置、人員、佔用場地),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方案報市總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5、負責迅速組建、調集現場搶險隊伍;

  6、負責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轉送,物質轉移;

  7、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

  8、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

  9、指導各市、區應急救援工作;

  10、辦理市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各應急救援組

  綜合協調組:組織制訂並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制訂搶險救援方案,報總指揮部審定;蒐集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事故資訊,彙總形成書面材料,報告給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與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的對內聯絡;負責向總指揮部彙報情況,與市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各指揮部(或公安、衛生等部門)的對外聯絡。

  現場搶險組:

  參與制訂防止事故擴大的施救安全防範措施和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技術專家掌握事故動態,控制和減少損失;負責統一調集、指揮現場施救隊伍,實施搶險救災;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群眾撤離、傷員救治轉送和物資轉移。

  善後處理組:

  負責蒐集事故現場有關的物證、資料,繪製事故現場示意圖,現場攝影攝像,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協助市善後處理指揮部做好相關工作;配合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三、本預案適用範圍、施救程式與要求

  1、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傷15人以上或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建築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單位或專案部應以最快速度立即上報,局各處室、單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刻向局長和分管局長報告(局值班電話:0512-65xxxx),並迅速上報市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xxxx)、市安委會辦公室(值班電話:0512-68xxxx)和省建設主管部門(值班電話:025-42xxxx,42xxxx)。

  3、在接到總指揮部啟動預案通知或建築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後,指揮部馬上開展工作,由綜合協調組、現場搶險組、善後處理組聯絡員通知有關組成成員和技術專家立即趕赴現場,按本方案履行職責、組織施救。

  4、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以及生產技術安全等部門應全力以赴,配合指揮部工作,並提供全部資料和後勤保障條件。

  5、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擔負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6、事故單位必須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支援的事宜,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

  四、本專項預案是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9

  為了加強和改進培訓機構安全檢查工作,保障全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防範師生安全事故發生,並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應急領導組織機構。

  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全體員工

  二、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排危搶險或者實施求教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並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採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採取控制措施。

  5、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式進行督察指導。

  6、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師生在一切教學活動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責任重於泰山,安全工作警鐘長鳴”的意識,萬一遇到突發安全事件,要沉著應對,首先確保在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的領導和成員聞迅後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搶險求助。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全體師生髮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並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

  1、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場師生及搶險救災組人員迅速疏散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2、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3、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的同時,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5、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出現安全事故,造成身體傷害應迅速送醫院診治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2、迅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做好家長、家屬的安撫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穩定。

  4、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惡性傷亡事故。

  當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並報告應急預案處理的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採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的,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四)地震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安全第一,經請示後可以採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的教育活動,都應及時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擴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等,應盡力採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後應及時施救,並將事實情況透過彙報程式彙報。

  (五)人為破壞。

  1、加強培訓機構保衛,阻止外來人員進入培訓機構內。

  2、發生暴炸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鬥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鐵路安全和事故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我市境內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協助鐵路部門及時有效處置鐵路安全事故,儘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範圍內國家鐵路、合資鐵路、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特別重大和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4鐵路現狀

  衡陽市境內現有京廣幹線208公里、湘桂幹線86公里、站線72公里,另有廠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37條。鐵路安全事故按鐵路部門規定,一般分為行車事故、路外傷亡事故兩類。行車事故多為自然災害、裝置故障、操作失誤引起。路外傷亡多為機動車、行人透過鐵路平交道口、人行過道與列車相撞所致。由於鐵路發生事故的成因複雜,使鐵路安全事故具有安全管理難度大、突發性強的特點。隨著行車速度的不斷加快,安全管理工作難度越來越大。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儘快恢復運輸。快速搶通線路,儘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積極協助鐵路部門做好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範水平。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經委設立衡陽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經委主任任組長,市經委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市經委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市人民政府設立衡陽市鐵路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經委主任任副指揮長,市經委、市安監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通訊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武警衡陽市支隊負責人為成員。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經委,由市經委分管副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市內國家鐵路發生I、Ⅱ級安全事故時,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工作;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級、Ⅱ級安全事故時,全面負責應急處置工作。

  2.2.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

  落實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鐵路事故應急救援決策,負責鐵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組織、協調。

  2.2.3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經委(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鐵路安全事故資訊收集和處理;組織修訂鐵路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鐵路事故資訊進行分析,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

  市安監局:參與指揮、指導、協調鐵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指導、協助鐵路公安維護事故現場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依法對事發地道路實施交通管制;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負責消防力量、資源的統一調配;指導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配合當地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市衛生局:協調鐵路安全事故傷病員的醫療救護和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通訊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負責事故現場的通訊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指揮聯絡暢通。

  武警衡陽市支隊:組織武警部隊參與鐵路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事發地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和疏散、轉移群眾等工作。

  3.應急響應

  根據《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國家鐵路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由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鐵道部、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的救援行動。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全面負責,並商請鐵路部門支援,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鐵路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I級(特別嚴重)四級。

  3.1.1未達到Ⅲ級及其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為Ⅳ級。

  3.1.2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

  (1)造成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10人以上49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1.3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II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1.4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I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安全事故。

  (2)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安全事故。

  (3)鐵路沿線群眾需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安全事故。

  (4)鐵路繁忙幹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3.2應急響應行動

  3.2.1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Ⅳ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經委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2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Ⅲ級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應急需要,負責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市經委指導、協調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3.2.3市內國家鐵路發生Ⅱ級、I級安全事故,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I級、I級鐵路安全事故,在鐵道部、國家和省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由市經委報請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啟動本應急預案。

  (1)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

  (2)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可根據事故災情,設立綜合

  協調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保衛組、後勤保障組、通訊保障組、資訊釋出組等工作組。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自開展救援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市經委牽頭,向有關成員單位下達現場救援指揮部的指令,並督促落實;與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以及鐵路部門溝通聯絡;收集彙總事故災情情況和救援進展情況。

  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救治事故現場傷病員,對可能導致疾病發生的安全事故,採取防疫措施。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維護事故現場鐵路保護區外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保障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防止次生、衍生新的突發事件和不穩定因素。

  後勤保障組: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疏散、轉移事故現場人員、物資,保障搶險救援現場道路通暢。

  通訊保障組:由通訊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負責事故現場通訊保障,確保通訊聯絡暢通。

  資訊釋出組:由市安監局牽頭,依據鐵道部或鐵道部授權的路局(集團公司)提供的事故災情情況以及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向新聞媒體及時準確釋出資訊,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2.4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Ⅳ級、Ⅲ級鐵路安全事故,由事發地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並根據需要向廣鐵集團公司提出支援請求,市經委負責有關協調工作。

  市內企業專用鐵路和鐵路專用線發生II級、I級安全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和廣鐵(集團)公司報告,並根據需要向鐵道部提出支援請求。

  3.3緊急處置

  3.3.1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災情報告和救援請求,要迅速趕往現場,先行協助應急處置,搶救受傷人員,疏散人員,迅速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3.3.2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鐵路部門的請求和事故現場需要,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調集本行政區域內應急救援資源,協助鐵路部門進行現場救援。

  3.4應急人員及群眾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裝置、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的人員,必須配帶有明顯標誌並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

  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部門負責,必要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協調武警部隊配合。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

  3.5應急結束

  當鐵路安全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

  4.善後工作

  4.1善後處置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國家及鐵路有關規定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對處置事故需要而徵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應進行補償或賠償;對事故現場殘留物應及時清除,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範圍內。事發地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2應急救援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總結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5.保障措施

  5.1通訊保障

  通訊部門(電信、移動、聯通、郵政、鐵通)在各自範圍內,保證應急救援的通訊暢通。

  5.2物資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配備事故搶險救援的應急裝置和器材,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5.3人力資源保障

  各相關部門(單位)應建立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搶險救援呼叫。

  5.4醫療衛生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部門應制訂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於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佈情況,提出可呼叫方案,檢查督促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5.5治安保障

  鐵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必要的警力,協助鐵路公安維護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衛工作。

  5.6專項保障

  市鐵路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針對鐵路安全事故,易造成人員傷害,可能運有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品,易擴大事故,汙染環境和危害周邊人員,需迅速撤離避險;事故發生地有可能在偏僻地區,電訊訊號無法覆蓋,沒有道路無法通行等特點進行研究,確保各自專項應急預案能適應事故救援的需要。

  6.監督管理

  6.1培訓和演練

  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對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並適時組織演練和模擬操作演習。

  6.2獎勵與責任

  對在鐵路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因翫忽職守、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經委根據情況變化,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市經委印發並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1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學校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學校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此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學校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資訊監測報告網路,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做好每年兩次水處理裝置的檢測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學校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三、組織管理

  飲用水汙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1、報告制度

  校區水源一旦受到汙染,由醫務室及時向飲用水汙染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向教育局和衛生防疫監督所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市衛生防疫監督所及時提取水樣。將汙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校區師生員工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汙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突發事件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飲用水衛生進行自查,儘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3、採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範化管理。

  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汙染造成疾病傳播。

  4、加強飲用水衛生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①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飲用水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②結合季節性、突發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飲用水汙染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飲用水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組織機構保障

  學校成立突發飲用水汙染公共衛生事件領導小組,學校衛生室,具體負責突發飲用水汙染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

  2、人力資源保障

  學校按《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配齊衛生技術人員。衛生技術人員應具備高度的工作責任感,定期接受衛生部門組織的突發飲用水汙染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演練,熟悉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預防與控制知識,具有處理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

  3、財力和物資保障

  學校安排必要的經費預算,為突發飲用水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資金保障和物資儲備。

  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篇12

  一、目的

  為了切實保證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師生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學校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二、成立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各負其責,各盡其能。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兆成

  副組長:翁延

  成員:楊佔軍納洪忠雷旭峰張濤王婷

  2、組長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學校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3、組員主要職責:主要接受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部署,負責組織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衛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四、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飲用水衛生管理員納洪忠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2、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汙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3、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汙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裝置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汙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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