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我校成立了以校長長為組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幼兒園長為副組長的校車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面協調指揮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並制定了應急預案和處理措施,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雨雪天:

  1、如果雨雪較小,正常接送,但應強調學生注意安全,上車不要擁堵,尤其注意傘尖、傘把等尖銳部位;

  2、週五送學生時,值日領導、班主任、保安上述領導接送任務結束。

  3、雨雪較大,無法通車時,學校立即通知隨車管理員校車停運,班主任立即通知各村學生家長,通知校車停運,學生如果在家中由家長負責看護學生;如果學生在學校由學校負責學生安全。

  注:雨雪天氣,領導要全部跟車。

  二、如遇車輛刮蹭等輕微交通事故

  1、隨車管理員要立即將時間、地點及簡要情況上報校長;

  2、隨車管理員主要負責學生車內安全,嚴禁學生下車或開窗;

  3、由駕駛員與事故車主進行交涉協調。如果可能影響到正常的上課時間,隨車管理員要報告學校校長,臨時調車接送學生上下課。

  4、如果無法協調,馬上打110報警。

  三、如出現學生傷亡等交通事故

  1、一旦發生車輛交通事故,隨車人員應當在第一時間疏散車內學生至安全地帶,安撫學生情緒,並立即對傷者進行施救或撥打120,同時報告校長、園長和主管人員。

  2、主管人員和園長接獲肇事通知後,迅速啟動應急方案,通知應急小組成員趕往事故地點查勘處理。勘查現場時應注意觀察事發地周圍環境,詳細詢問調查肇事原因以及造成的損害情形(包括對方車及乘客財產的損失)等,做好現場保護。

  3、應急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向交通主管部門報警或報告當地政府及教體局,儘量尋覓目睹事故的第三者作證。

  4、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安撫工作,儘量消除事故帶來的影響,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交通事故應急注意事項

  1、在接送學生途中,無論何種原因造成車輛晚點十五分鐘以上應通知前方家長。為避免家長情緒緊張,對原因應區別對待告知家長。

  (1)因本車之外的原因造成晚點,如交通堵塞,前方車禍等,應如實告知家長原因,避免家長對司機的業務熟練程度等產生懷疑。

  (2)因本車發生交通意外以及火災等情況,應優先將學生轉移到安全地點或送醫院治療,同時與學校取得聯絡,由學校領導作出如何處理的指示。

  2、發生交通堵塞、意外,延遲半小時仍無法預期到達時,除與家長保持聯絡外,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請求解決。學校接到報告後,在五分鐘內安排好應急措施。

  3、發生交通事故後,園長或主管領導應在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處理和指揮。

  4、如遇惡劣天氣或自然災害等原因,應把車停在安全的地點並妥善安置學生。

  5、車上應張貼常用電話號碼(包括校長、園長、各班老師以及跟車接送老師和司機的電話),便於工作銜接和與家長聯絡。

  司機和接送人員應時刻提高警惕,把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儘量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為做好我園校車惡劣天氣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二、校車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高霞

  副組長:向琴

  成員:黃小梅、李輝、高丹、各班班主任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乘車學生檔案資料,每輛車必須配備跟車教師。

  2、每位班主任做好乘車學生聯絡手冊,掌握每位學生的三個聯絡方式,隨身攜帶,便於及時聯絡。惡劣天氣,領導小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3、如遇校車停開等突發事件,組長透過家校通傳送資訊,向琴老師負責聯絡校車公司及駕駛員,班主任要利用手邊聯絡方式與家長再次一一落實,確保每位學生通知到位,並把結果反饋給副組長。

  4、校車停開,乘車學生可以由家長接送到學校上學,也可以在家自學,由家長決定。

  5、臨時決定停課,要報中心學校批准,教師仍需到校上班,如有學生已到校,教師須進行照料,通知家長,不得讓學生自行回家。

  6、惡劣天氣,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根據市教育局關於加強校車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校車安保督察員)

  組員:(校車司機)

  (隨車管理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校車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市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校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加強學生接送車輛執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秩序,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不受傷害,特制訂本預案。

  一、安全事故

  本預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接送的學生在回家、返校乘車途中所發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傷亡事故即為重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嚴純星(校長)

  副組長:蔡貴強(蘆苞教育局督導員)吳義春(安全主任)、

  王平(後勤主任)

  楊代柏(教學主任)

  成員:聯絡員

  李冬娥(一、一班主任)謝英(一、二班主任)

  李娟(二、一班主任)李秀麗(二、二班主任)

  雷煥煥(三、一班主任)吳嶽進(三、二班主任)

  鄧豔君(三、三班主任)劉銀山(四、一班主任)

  彭家富(四、二班主任)餘炬華(四、三班主任)

  梁夢欣(五、一班主任)王培(五、二班主任)

  楊玉威(六、一班主任)梁偉聰(六、二班主任)

  羅紅(七、一班主任)劉德乾(七、二班主任)

  洪輝華(八、一班主任)向麗萍(八、二班主任)

  牛賀(九、一班主任)

  疏散員

  冼豔萍、鄧春玉、楊正發、趙菲菲、張聯、江雪華

  李娟娟、趙子雄、吳金璽、李英颯、王勇瀾、張克軍

  楊樹林、張業政

  三、組織領導

  學校建立學生接送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並負責本預案的制訂、釋出和實施。政教處、總務處是參與處理安全事故的職能部門,對事故發生經過作好詳細調查和記錄,並在第一時間內設法報告領導小組,並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交警等部門處理。全體成員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救援處理工作。

  四、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後,有關職能部門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儘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絡,妥善處理。

  五、關於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原則: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應先搶險救急,及時彙報,按照依法辦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採取的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誌,協助交警、交管部門拍攝或繪製現場圖並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4、學校可依事故調查的需要,邀請相關部門專家參加調查分析,組建專家調查組,調查組任務是協助學校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者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寫出事故報告。調查組可獨立寫出調查報告,報教育局、公安局。

  六、應急處理預案措施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學校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教育局。

  (2)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職能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立即通知交警、交管、車管、車隊等部門到位。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必需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事故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同乘學生的疏散和護送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120)或就近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