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範文(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一、突發事件
為順利應對幼兒園的突發事件,妥善處置緊急情況,最大限度地減少意外事故帶來的損失,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特根據本園的實際情況,制定出以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是各班教師為每班的安全責任人,負責班級幼兒的人身安全;二是落實措施,嚴加防範;三是加強教育、正確引導;四是掌握資訊、及時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理遵循六原則:迅速報告原則;主動搶險、迅速處理的原則;生命第一的原則;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態擴大的原則;保護財產安全,確保教育設施安全的原則;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實行突發事件專報制度,一旦突發事件發生,各班級要以最快的速度向領導小組報告,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園控制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設立臨時現場指揮部,及時組織力量開展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加強門衛安全保衛工作,嚴格執行出入園制度,防止危險人物、可疑人物混入學校。
2、一旦發生危及幼兒及教職員工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小組馬上啟動應急處理方案。組長、副組長指導幼兒及教師及時疏散,遠離危險源;各班教師、各部門主管積極配合;使用配備的防護用品,阻
斷危險源的傳播;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110聯網支援。(如發生火災,教師要配合教育幼兒用溼毛巾捂住口鼻,低身沿牆角逃離火災地;如危險人物闖入學校意圖傷害孩子,安全員、門衛及其他教職員工穩定對方的情緒,將其帶離教學大樓,教師保護孩子躲藏在安全的地方,馬上撥打110請求警方的支援;如預防流行性的傳染病後勤部門做好各項消毒預防工作以及物品的配備,教師注意對幼兒及家長的宣傳、教育、說服工作;如發生食物中毒首先及時救治中毒幼兒,安撫家長的情緒,配合衛生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等)。
3、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穩定幼兒、教職工及家長的情緒,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取證。
4、定期對幼兒、教職工進行宣傳教育,傳授有關意外事件。
5、預防、急救、逃生知識,加強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應對各類意外事件的發生。
三、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園保衛人員,火災所處部位的處理人員。
2、報告程式:
1)迅速報告園領導和保衛處負責人,非工作時間立即報告園長,接報人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部門(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金色陽光親子園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園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大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辦公室人員要在最短時間內趕到出事地點,組織現場撲救。
2)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成員為主,現場所有教職工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3)消防車到來之後,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4)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6)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溼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3)撲救電氣火災,如電線走火等,應先切斷電路,使用1211滅火器滅火。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幼兒安全,撲救要在確保幼兒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四、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保衛人員、園辦公室領導、教師參加。
2、報告程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保衛處及辦公室負責人報告。
2)經園領導核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活動目的:
為了加強學校的安全管理,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自我防護能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使全校師生人人有安全意識,人人學會自救自護。
二、演練時間、地點、內容
演練時間:
地點;營裡鎮幼兒園
內容:安全防火演練
三、活動準備:
1、教師對學生傳授消防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學會自救自護要領。
2、汽油、木塊、滅火器、溼毛巾、手電筒。
四、具體活動程式:
1、召開全體教職員工的動員大會,提高認識,增強安全意識。使學生了解防火常識,逃生辦法,自救自護的竅門
2、佈置演練的具體分工要求責任人,各負其責。
3、下午演練時間鈴聲響起,疏散演練開始,全校師生在老師的疏散引導下快速撤離火場,向安全地帶疏散,要求學生在撤離時彎下腰,伏下身體,用溼毛巾捂住嘴,並在撤離時關緊教室的門、窗,用手電筒代替應急燈從教室門口在最短的時間內安全撤離。
5、撤離現場後,校長講解消防知識、消防法規、火災案例等。
6、有教師表演油盆滅火,使師生懂得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消防的小常識。
五、負責人安排情況:
防火疏散演練;總指揮:
疏散組負責人: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幼兒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幼兒園的安全教育,是幼兒園持續發展的主要推力。因此,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安全工作時刻放在工作首位。透過多種有效的教育途徑,切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為幼兒營造安全良好的教育環境,讓幼兒健康快樂地成長。根據上級的佈置,為切實做好我園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副園長
副組長:各班班主任
成員:在園所有工作幼師和保育員
1、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按上級部門的指示,指揮全園安全救災工作,保障師生在園安全。
2、在安全救災工作中,副組長成員們為安全救災工作第二責任人,組長(第一責任人)外出時,應向第二責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3、領導小組要堅持做好園內的安全檢查,查到易發安全事故的每一個環節,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絕不能粗心大意、放鬆絲毫警惕。
二、預案實施:
(一)防火預案:
若發生火災,幼兒園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做出積極反應,並按以下預案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
1、一發現火情,首發者應立即向其他員工大聲呼喊,並用消防器材滅火。
2、其他員工及時通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迅速到位,組長用廣播進行指揮,副組長傳達指令,協助做好排程工作。
3、值班人員立即開啟火災疏散訊號
4、後勤人員立即到火災出事點協助滅火,廚房人員立即關閉煤氣。
5、門衛(當日後勤不值班的人員)打火警電話“119”,聯絡急救車,並切斷電源。
6、組織各班快速有序撤離,避免幼兒推擠。
7、災情被控制後,組長將事件經過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彙報。
(二)防食物中毒預案
1、幼兒園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現象,食堂應立即停止經營,食品應立即停止讓幼兒食用;
2、後勤值班人員立即向鎮防保所報告,內容包括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症狀等;
3、後勤副園長立即撥打“120”,組織人員協助衛生機構搶救病人;
4、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有關措施。
(三)外出活動安全預案
1、幼兒園組織教師或幼兒外出學習、參觀,要提前三天報送中心校審批,經批准後方能組織。
2、外出前,各年級組應派人事先前往參觀地點踩點檢視,確定無危險因素,並確定行走路線。
3、如需用到機動車輛,應選擇有行駛執照、有車牌的、能正常使用的車輛;如需要家長接送,應以《家長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長,並提出需注意的安全事項。
(四)幼兒入園、離園時,後勤在門衛值班的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後及時關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後方可入內。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1預防措施:
①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③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2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①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②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③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④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⑤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應急預案的要求:
1、幼兒園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
2)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火;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師生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3)速向園長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a)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幼兒園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災。
b)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c)儘可能保護好現場,做好有關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事記錄。
2、幼兒園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日、值周老師應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辦公室。
2)迅速與幼兒園醫務室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3)由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情況迅速採取救護措施。
4)對食堂中的預留食品、蔬菜樣品由主任負責送交園保健室,由園長辦公室對這些預留樣品實行封存。
5)園長或園長辦公室就事態發展情況迅速與家長聯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幼兒園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人已強行闖入園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警(110)。
②迅速報告園應急領導小組。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應關閉園門。
⑤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流行病疫時(如“非典”“流感”“傷寒”)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園長或園長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為是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人時,幼兒園採取下列應急措施。(非典、傷寒詳見具體預案)
1)迅速如實報告市教育局與及市疾控中心。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堅決杜絕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必須在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園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市局及市疾控中心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校外重大集會活動應急預案。
為保證臨時重大集會活動中的人員安全,幼兒園在活動前,應制定臨時應急方案,並將具體內容填入《臨時應急計劃書》中,該計劃書在得到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的批准後方可實施。
1)外部集會活動應重點關注以下重大事故
a、突然停電引起入會人員混亂,造成多人傷亡。
b、會議場所發生火災。
c、活動期間發生孩子走失。
d、活動期間導致孩子感冒。
e、不法分子進入會議場所導致人員傷害。
2)成立臨時應急小組
每舉辦重大活動前,幼兒園都應成立臨時應急小組,指定小組組長和應急小組成員,並將應急小組成員的名單和聯絡方式告訴家長和其它入會人員。
3)應急小組就準備應急照明燈和手持式擴音喇叭,以便發生緊急情況時臨時照明和組織疏散入會人員。
4)會議舉辦前,應急小組組長就提前與會議承辦方進行協商和交流,瞭解活動場所的安全和應急疏散要求,進一步取得承辦方的協助和支援。
5)會議進行期間,應在活動場所關鍵疏散出口按排人員執勤,應聯絡手機應保持完好。
6)在會議進行過程中如發生孩子走失,應急小組人員應立即通知應急小組長,小組組長採取應急措施,並及向與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在此期間要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並及時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協助。
7)為預防孩子在活動期間發生感冒,園辦要提前將活動舉辦過程中的注意事項告訴學生家長。
8)為預防不法分子進行活動場所,應急小組應安排人員對入會人員進行登記,並並確認入會員身份。
9)當事故已經發生時,具體實施方法見《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
6、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如遇食堂停水,造成午餐不能供應時。
①食堂主任應馬上報告主管園長;
②全體班主任應延遲離崗,重新組織學生在教室,安排有相關活動;
③迅速與供水單位聯絡,摸清情況;
④迅速組織相關食品,分發給幼兒;
⑤嚴禁幼兒私自外出就餐。
二、應急事故的處理
1)在突發性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幼兒園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如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翫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幼兒園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行事責任。
2)突發事件發生後,全園教職工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行為規範》,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報上級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3)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當事(第一個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中主管負責人的召集下,在案發2小時內,按照《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式》的相關規定,認真、仔細、如實填寫《事故報告書》,以備查用。
4)全園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本應急預案,認真有效貫徹,遇事要冷靜應對,及時報告,確保師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