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學校應急預案(通用5篇)

2021學校應急預案(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准備工作。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學校應急預案(通用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應急預案1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包括學校集會、大型集體活動、交通、火災及颱風、地震、食品中毒、傳染病監控等。

  二、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內有2位值日教師值班,值班老師當天早上必須在七點半到校,放學時,值日教師應及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擠壓事故,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如一名值班老師護送學生前往就近的醫務室或撥打120進行急救,另一名值班老師通知其家長。放學後待全部學生全部離校方可下班。

  2、課間在活動場地發生意外事故,應由發現老師立即控制現場,組織搶救,並立即報告校長室或總務處、教導處、班主任,若遇緊急情況可直接報警請求救護。

  3、在5、6年級各班選出2名安全監督員,每日在各班教室門口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遇情況不明、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學校和班主任。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上報中心校和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往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或校長室、總務處,並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髮生食物中毒或突發疾病,必須在半小時之內及時報告校長,並及時報警請求救治,同時採取必要的救護措施。

  7、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值班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班主任負責管理。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校長室、教導處等協同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校長指派專人處理,並在2小時內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人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立即通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樓內滅火器進行撲救(禁止組織學生撲救),班主任教師迅速組織本班學生進行疏散。

  9、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五、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晨會活動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安全教育周每學期不少於2次。

  4、少先隊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6、學校要張貼安全教育警示標誌,形成安全教育氛圍,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7、每遇長的節假日,須與家長取得聯絡,發放告家長書,提出安全教育要求。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師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責任人。

  學校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人民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方針,立足於“防大汛、抗大災、早部署、爭主動”,以保障師生安全和減輕財產損失為目標,按照統一指揮、高效應對的原則,組織開展防汛救災工作,確保學校安全度汛。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領導小組

  組長:朱小平

  副組長:申鏡玉

  成員:雷滿成、高開太、馬寶琛、雷鳴、高玉明、雷麗傑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負責防汛抗洪的組織、籌劃工作;加強對防汛抗洪工作的研究與部署,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各項措施。

  2、指導健全防汛抗洪組織機構,分層級建立防汛抗洪管理體系;督促並監督預案貫徹執行。

  3、負責汛前檢查,組織學校做好預防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4、全面掌握汛情、災情和學校防汛抗洪工作基本情況,重要資訊要在第一時間上傳下達,保證資訊渠道暢通。

  5、積極籌集防汛抗洪物資,強化管理,始終保持良好備戰狀態。

  6、部署和指揮實施防汛救災行動。

  7、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學校的防汛和搶險工作。

  8、檢查督促學校做好資訊上報、後勤保障以及災後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等工作,嚴防災後發生疫情。

  三、防汛措施

  (一)準備期間

  1、修訂完善本校防洪防汛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備足物資,密切注意汛情通告。並廣泛開展防汛抗洪中的自救和互救演練,切實提高廣大師生防汛逃生的基本技能。

  2、做好思想準備工作,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後,領導小組要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啟動防洪防汛應急預案,隨時準備部署、執行防汛抗洪任務。

  3、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對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牆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財會、電教室、儀器裝置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汛抗洪的順利進行。

  5、要透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汛期安全教育,讓每一位學生都知道汛期應該注意的安全事項,提高師生的防範意識。

  6、要加強各類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天氣變化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

  7、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要的防汛救災物資。

  (二)預警期間

  1、當降雨量較大或氣象等有關部門釋出暴雨預警後,領導小組及負責人必須臨陣待命,及時通知防汛資訊,通報風情、水情、雨情。要堅持24小時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記錄,必要時,集結好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應對各種突發災情,及時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3、學校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低窪易澇、緊靠山體學校更要提高警惕,加強防範。

  4、預警期間,通知校內建築工地立即停工,並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加固在建工地的腳手架、升降機及建築物上的模板,確保施工工地安全。

  (三)救災期間

  1、發生洪澇災害後,防汛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緊急會議進行部署,形成指揮體系,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指揮崗位。

  2、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學校防汛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人員檢查,疏通排水;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線路(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洪水後滋生其他危害。

  3、當遇到暴風雨襲擊時,要迅速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並組織師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要把校舍倒塌、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4、災後,根據校內的特點,立即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時要採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

  5、暴雨和洪水過後,要及時組織相關力量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對汛期學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意識。災情發生時,教職員工必須立即到位,聽候命令。對忽視預防、疏於管理、擅離職守、不聽指揮影響搶險救災的直接責任人,要從嚴處理。

  (二)領導小組成員要對學校防汛抗災情況與能力做到心中有數,並有針對性地提出防汛抗災的意見或建議。

  (三)在汛期內,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一旦發覺天氣突變或接到上級通知,務必提前做好應急準備。

  (四)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一旦有險情發生,在採取有效處理措施的同時,及時向上級報告,不得拖延,更不得隱瞞不報。

  學校應急預案3

  為了進一步提高我校網路輿情應急處置水平,有效應對和快速化解網上輿論危機,支援積極向上的主流輿論佔領各種網路資訊傳播載體,形成學校網路輿情預警防範和監測引導機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嚴格貫徹落實呼倫貝爾市教育黨工委《關於加強全市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網際網路管理工作的意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路上出現的對學校社會聲譽、教學秩序、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資訊,或對學校師生生活、工作、學習產生重大影響的相關資訊等突發網路輿論情況。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原則。將重大網路輿情應對處置工作納入全校應急工作統籌安排,成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

  2.預防為主原則。學校所有教師應做好網路輿情突發的預防工作。

  3.協同一致原則。班主任應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協同一致,處置好網路輿情突發事件。

  三、組織機構和保障

  重大網路輿情發生後,應立即成立校網路輿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靳洪生

  副組長:劉雲江、王義學

  成員:各室負責人、各班班主任

  四、處置程式及辦法

  (一)研判預警。學校教導處對本校可能引發重大網路輿情的突發事件、熱點敏感問題,要及時蒐集掌握有關真實資訊,做好應對處置準備,增強工作前瞻性和時效性。

  (二)快速反應。學校教導處發現重大網路輿情後,要按照快速、暢通原則和逐級報告、雙重報告等要求,及時將情況報告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建專門工作組,召開碰頭會,制定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快速及時的將事情原由、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等組織成彙報材料,如有必要,需將材料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溝通有關情況。

  (三)分類處置。面對網路媒體出現的突發重大網路輿情,按照資訊內容的不同,在嚴格執行保密法律法規、新聞宣傳紀律等規定的基礎上,需按以下不同辦法分類處置:

  1.屬詢問、置疑、訴求類的,安排學校相關人依法依規進行辦理、提出答覆意見,經學校主要領導和學校網路資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統一回復;能當即回覆的要當即回覆,需要一段時間辦理後才能回覆的,要在當日回覆處理意見並告知回覆處理結果具體時日。

  2.屬對學校某一突發事件或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惡意傳播或炒作類的,要依法告知事實真相或事件處置情況;對於造成重大負面影響或嚴重損失及告知事實真相、事件處置情況後仍繼續惡意傳播或炒作的,請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3.屬捏造、歪曲或誇大事實,惡意攻擊、誹謗,煽動鬧事或涉嫌網上違法犯罪活動類的,要依法澄清事實真相,如屬於學校內部人員,以說服教育為主,情節惡劣者按學校相關校規校紀給予處罰,如屬於校外人員請執紀執法部門依紀依法查處。

  4.屬對推動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有積極意義類的,要積極採納建議並按要求予以回覆。

  (四)動態跟蹤。學校要落實專人對突發重大輿情及處置後的事態實行動態跟蹤,適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堅決防止網路輿情危機發生。

  (五)總結評估。在網路輿情被消除或趨於平穩後,學校網路應急輿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輿情的發生、傳播和處置情況及時進行總結、梳理、反思,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路媒體的能力。

  五、後續工作

  (一)善後處置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的善後工作,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儘可能地減少損失和影響。

  (二)總結分析

  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與處置的相關人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吸取經驗教訓,進一步修訂和完善預案。

  對翫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要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應急預案4

  為確保我校防汛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教育局的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主要職責

  防汛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汛工作研究,落實應急預案各項措施,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緊急方案。

  (1)組長總負責,貫徹傳達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指示,研究部署防汛工作;

  (2)副組長負責現場管理和應急處置,指導落實防汛措施,協調應急處置行動;在應急情況下,與就近衛生、安全、派出所等部門聯絡進行防汛搶險工作,負責器材的使用、裝置的維護等。

  (3)各組成人員具體負責防汛物資的準備,防汛裝置及人員調配,並現場負責落實及執行組長的各項指令,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負責與教師、家長之間的資訊溝通,及時收集與釋出天氣情況;積極配合救援行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領導,並做好工作紀錄。

  (4)所有人員都有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安全、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的義務。

  二、預防、預警及響應計劃

  1、防汛的預防措施

  (1)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密切關注天氣預報和相關汛情資訊,儘早發現強對流天氣,預判險情,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彙報。?

  (2)加強學校用電裝置的安全檢測及防護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線路,防止因防汛負重過大而引發火災隱患。?

  (3)充分利用校內各種渠道進行防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普及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4)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2、防汛的應急響應:

  (1)接到上級有關指示或通知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戰備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供電輸電、機房、庫房等重要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汛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搶險救災。

  3、學校險情處理預案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滯留在各種危險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和各種明火,防止防汛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並送至醫院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5)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汛工作,把防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6)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7)迅速瞭解和掌握本校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8)做好防汛後處理、統計、總結工作。

  三、其它

  1、進入防汛緊急狀態後,學校防汛領導小組將透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防汛應急行動中,全校師生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學校應急預案5

  一、編制依據

  我市是國務院確定的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依據《瀋陽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瀋陽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實行預防為主,防禦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建立健全統一協調、分級管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地震災害預警機制。

  2、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隸屬關係管理的原則,在市、區、縣(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導下開展本單位工作。

  3、本預案為我市中小學校地震應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基本程式和組織原則。

  4、本預案適用於有感地震事件、破壞性地震預報和發生破壞性地震後的應急階段。搶險救災工作已進行部署並開展後,經市政府批准,本預案即實施完畢。

  三、地震預警級別

  地震預警級別是綜合震情的緊迫程度和嚴重程度兩個方面作出分級。

  1、地震預警級別:

  (1)藍色預警級別(Ⅳ級)未來五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黃色預警(Ⅲ級)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3)橙色預警(Ⅱ級)對3個月內將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4)紅色預警(Ⅰ級)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

  2、依據地震的嚴重程度,分為4級:

  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地震(Ⅳ級),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6.0—6.5級地震(Ⅲ級),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6.5—7.0級地震(Ⅱ級),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發生7級以上地震(Ⅰ級)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四、地震預報的釋出

  1、地震預報以省政府釋出的為準。地震重點危險區劃分和地震預報由省政府釋出,新聞媒體刊登或者播發地震預報訊息。

  2、省政府對我市釋出地震短期預報後,若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市政府可以釋出48小時之內的預報。

  3、預警解除由省政府釋出。

  五、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我市境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地震災害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

  市教育行政部門指揮體系:

  市教育局設學校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

  成員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處、基礎教育處、職成處、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高教處、體衛藝處。

  領導小組成員職責: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開展學校防震抗震應急救災及宣傳教育工作。傳達上級有關工作部署。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學校的防震抗震工作。彙報防震抗震救災工作情況。

  成員分工職責:

  秘書組:辦公室。

  職責:負責協助其他成員單位工作,彙總綜合情況,編寫震情通報,與地震局溝通訊息。

  保障組:財務審計處、發展規劃處。

  職責:調配、籌集救災經費。

  醫療救助組:體衛藝處。

  職責: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做好控制疫情和防止傳染病流行,指導學校衛生管理工作。

  安全協調組:安全處。

  職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檢查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情況和治安、救災物資和學校重要部門保衛等工作。

  安全教育組:基礎教育處、職成處、高教處。

  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學校開展防震抗震教育工作。

  六、應急響應

  1、按照地震災害事件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4級劃分,地震災害事件的應急響應也相應地劃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Ⅳ級響應。

  上級釋出紅色(Ⅰ級)、橙色(Ⅱ級)預警,市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需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工作。市教育局負責協調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並作出如下應急反應:

  (1)市教育局主管副局長立即召開區、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防震抗震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傳達上級有關精神,按照上級有關要求部署全市學校防震抗震工作。

  (2)向市裡有關部門報告學校的抗震防震準備情況。

  (3)學校防震抗震應急領導小組,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學校防震抗震工作和支援災區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4)學校組織全校師生進行應急疏散演練和地震發生後自救、互救演練,並做好隨時停課的準備。

  (5)部署學校積極開展對師生防震、抗震知識宣傳教育,克服恐慌心理,不聽信小道訊息;

  (6)停用沒有抗震設施的建築物。

  2、上級釋出黃色(Ⅲ級)、藍色(Ⅳ級)預警,學校按照隸屬關係,在市防震抗震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防震抗震工作應急與救災工作進入準備階段。

  並做出應急反應:

  (1)防震抗震領導小組開始工作.

  (2)主管副局長傳達上級有關地震震情通報。

  (3)按照有關部門要求統一佈置各學校抗震救災準備工作。

  (4)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防震抗震工作準備情況。

  (5)學校編制防震抗震應急疏散、震後自救、互救工作應急預案,做好師生防震抗震宣傳工作。

  (6)對沒有抗震設防的建築物做到底數清楚,隨時做好停用準備工作。

  七、震後恢復教學工作程式

  (1)主管副局長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部署學校救災工作;

  (2)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助社會各界完成救災工作。

  (3)保持與地震局的聯絡,瞭解震情發展情況。

  (4)成員單位根據分工核實、統計、彙總並上報受災情況。

  (5)根據學校受災情況組織學校對口支援,使受災學校儘快復課。

  八、相關責任追究和處理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預案規定製定本單位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2)不按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規定和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要求實施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

  (3)違抗抗震救災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4)阻撓抗震救災指揮部緊急呼叫物資、人員或者佔用場地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後應急期不堅守崗位,不及時掌握震情、災情、臨陣脫逃或者翫忽職守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職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不按照規定和實際情況報告災情的;

  (8)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破壞性地震應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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