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0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危險特徵:

  1.因溶解劇烈產生大量熱量,使水四濺。

  2.易濺到工作人員皮膚或眼睛裡。

  二、目前控制情況:

  1.火鹼、硝酸存放在危險品庫房內。

  2.在使用過程中操作規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設:

  1.在配製酸液時操作人員未戴膠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進行配製使酸液四濺。

  四、應急:

  1.現場人員發生應急呼救,並立即穿戴防護手套、防護鏡,從應急桶中取出回絲清理洩漏液體。

  2.用乾淨水迅速沖洗濺到皮膚或眼睛部位的酸液,沖洗時間(10—15分鐘)。

  3.送醫務室治療。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嚴禁水入酸。

  5.與原料隔離,掛警示牌。

  6.現場處理完畢後,應急人員要清洗雙手反覆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2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為《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於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排程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後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洩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後果,將會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汙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引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資訊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有關裝置、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裝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定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核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簡訊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資訊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洩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採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範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啟動

  4.2.1預案啟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瞭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並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啟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後,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後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啟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為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後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牌照、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後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後,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裝置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透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及時有效地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確保統一指揮,迅速反應,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由於自然人為的原因,在危險化學品貯存、經營、運輸、使用過程中,可能引起洩漏、燃燒、爆炸造成危害人員生命和健康及財產損失的事故。我市危險化學品危險源分佈點多面廣,種類較多。現有危險化學經營,使用單位90多家,涉及石油、燃氣、爆炸品、有毒物品和農藥。共達50多個品種。有以貯存、經營為主的油料、化工、燃氣倉庫等超過臨界量的重大危險源20多處。這些潛在事故隱患隨時可能引起事故發生。

  一、應急救援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處置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災害事故現場情況,查明事故原因,適時調整行動方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搶修危害源。

  (二)組織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排程各單位之間的通訊聯絡。

  (三)組織協調救援的指揮、物資、裝置、防毒面具、衣物等器材。

  (四)組織事故現場所需電力、可燃氣、液體以及交通運輸等相關保障工作。並轉移危險物品。

  (五)組織搶救人員,送療保障。

  (六)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疏散區域內人員,維護救援現場秩序。

  (七)組織消除危害後果,恢復正常秩序。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編成及任務區分

  (一)市安全生產救援指揮部是應急救援最高指揮機構,總指揮由安委會主任分管副市長、秘書長、安監局領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統一組織領導救援工作,決策救援行動,指揮排程各種救援力量及社會各有關方面的行動。

  (二)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負責承辦日常救援事務。主要職責是:制定和組織落實救援行動預案;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建立危化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準備好救援物資、器材等;組織建立起指揮、通訊、值班勤務等社會保障力量。並指揮指搶救隊執行救援行動。

  (三)消防和搶險救援組,由消防隊組織。主要任務是:滅火、消,協同事故單位控制危害源,消除危險化學品洩露和擴散,營救重度、中度危害區人員,搶修裝置排除險情。

  (四)現場管控組。主要任務是對救援現場實施警戒,嚴禁無關人員出入現場。疏散群眾撤離危險區,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導現場搶險車輛,並對主要路段進行管制。

  (五)調查取證組。負責進行現場勘察,提取物證。對重大責任人採取措施,控制逃避。

  (六)送療救護組。主要任務是對事故現場受傷害人員進行急救和護送治療,通報相關醫院做好接治傷員準備工作。協調市血站、防疫部門做好搶救受傷人員的準備工作。根據需要開設現場救護所。

  (七)新聞宣傳組。主要任務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宣傳教育和採防報道、為能干擾事故搶險。負責釋出現場救援作息、傳達市政府命令、通告等項工作。

  (八)環境監測和氣象保障組。主要任務是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監測情況,跟蹤監測危險物品災害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氣象組將天災情況送達指揮部,分析天氣對救援的影響,協助修改應急方案。

  (九)運輸組。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協助醫療隊護送傷員,轉移物品,運送搶險救援物資。

  (十)搶修組。主要任務是:對建築物實施搶險搶修,以大型工程機械作業手段實施搶險救援。

  三、應急救援指揮及協調方法

  (一)報警。市安監局救援中心建立全天候值班,並與市政府,火警、治安、急救、交警建立聯動報警系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電話為7512327。遇有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事故單位立即向市救援中心報警。

  (二)接警。市安監局應急救援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報告總指揮,通知指揮部成員到指揮中心或事故現場,通知各救援隊,保障組立即集結,服從命令,前往事故地點進行救援。

  (三)現場指揮。各救援組到達現場後,立即按規定任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救組移交,事故單位交消防隊,再交現場指揮部。

  (四)疏散組織指揮。事故單位組織本單位人員疏散,街道、社群組織群眾疏散。運輸隊協助運送,治安隊協助疏導。

  四、落實措施和要求

  (一)要全面落實人員和裝備。各救援組要按照預案配齊配強人員,落實到人頭。根據任務分工自行調整配備車輛、器材,保證調動執行任務需要。、

  (二)建立完善值班聯絡系統。各救援組要設立24小時值班員,電話號碼13944353200,掌握同指揮部的聯絡方法。救援車輛、裝置、器材情況能移與值班員保持聯絡,以便隨時呼叫。

  (三)落實行動方案。各有關部門,救援組織和重點目標單位要根據預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進一步明確參加救援行動了人員、任務情況,同時要適時開展演練。

  (四)及時收集整理救援資訊。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要經常檢查、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各救援組織要適時調整、補充人員、裝備、器材並上報市安監局救援中心要及時蒐集整理救援資料。完善救援資料資訊庫。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了提高我市各安全生產應急處置部門應對重特大事故的現場聯動反應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置突出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市政府決定在大安油庫舉行一次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快速處置演練活動。

  一、演練內容

  20xx年6月27日下午2時30分,大安石油公司大安油庫3號汽油罐滲漏、加油機發生火清、油桶在加油時碰擊發生火清、油庫油池外溢發生火清,汽油大量洩漏,遇明火發生火災,致使一名油庫職工嚴重燒傷。如大火蔓延將危及到汽油罐。石油公司領導當即向市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公司義務消防員進行現場控制。市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立即趕赴事故現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市消防大隊接警後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施救和滅火;市120急救中心趕赴現場進行醫療救護;市交警大隊封閉事故現場道路,阻止過往車輛駛近現場;市公安局110調集警力維持現場治安秩序,禁止無關人員逗留。保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實施事故現場快速處置。

  二、演練時間、地點、參加單位

  (一)演練時間:20xx年6月27日下2時30分

  (二)演練地點:大安市石油公司大安油庫院內

  (三)參加單位:

  1、市安全監督管理局

  2、市石油公司

  3、市消防大隊

  4、市交警大隊

  5、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6、市衛生局、120急救中心

  三、演練組織機構

  演練按《大安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進行,設定演練指揮部和現場應急處置小組。

  演練總指揮:陳家彬市政府副市長

  副總指揮:申樂連安監局局長

  現場總指揮:郭軍市消防大隊政委

  副總指揮:金鐘市安監局副局長

  演練指揮部設在演練現場。市政府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和重點企業有關人員現場觀摩。

  (一)現場佈置指揮組

  組長:王軍市石油公司副經理

  成員:市石油公司、市安全生產監管理局人員

  任務:籌備現場。①假設加油站(加油機兩臺、儲罐)、易燃材料;②設定觀摩座席、設定講話擴音裝置;③負責現場及資訊協調。

  (二)現場滅火搶救組

  組長:王雨市消防大隊中隊長

  成員:市大安消防中隊

  任務:指揮“演練”現場滅火工作。組織消防官兵有針對性地進行滅火處置,勘查事故現場,分析事故原因。

  (三)現場醫療救護組

  組長:楊忠安市衛生局副局長

  成員:120急救中心主任李淑彩、醫生、護士若干人。

  任務:調集救護車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攜帶必需的藥品器械,對受傷人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

  (四)現場交通秩序組

  組長:段然軍公安交警大隊長教導員

  成員:市公安交警大隊幹警

  任務:維護現場路段實施封閉,併為消防車、120急救車輛提供道路暢通條件,及時疏導事故現場外圍車輛。

  (五)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組

  組長:丁景倫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

  成員: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幹警

  任務: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5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6

  一、危險特徵:

  1.因溶解劇烈產生大量熱量,使水四濺。

  2.易濺到工作人員皮膚或眼睛裡。

  二、目前控制情況:

  1.火鹼、硝酸存放在危險品庫房內。

  2.在使用過程中操作規程不熟悉。

  三、情景假設:

  1.在配製酸液時操作人員未戴膠手套。

  2.未按操作方法進行配製使酸液四濺。

  四、應急:

  1.現場人員發生應急呼救,並立即穿戴防護手套、防護鏡,從應急桶中取出回絲清理洩漏液體。

  2.用乾淨水迅速沖洗濺到皮膚或眼睛部位的酸液,沖洗時間(10—15分鐘)。

  3.送醫務室治療。

  4.重新操作遵循酸入水,嚴禁水入酸。

  5.與原料隔離,掛警示牌。

  6.現場處理完畢後,應急人員要清洗雙手反覆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為提高我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水平,快速、準確、妥善地應對公司突發性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應急救援能力以及協同作戰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汙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園區安監分局檔案(xxxx〔20xx〕14號)要求和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規定,我公司於20xx年6月15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一、演練目的

  1、透過實戰演練,加強員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理解和運用,提高正確使用應急救援器材的實戰技能。

  2、進一步提高救援人員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能力。

  3、強化訓練在突發事件發生時,事故現場人員撤離速度、撤離路線的選擇和自救能力。

  4、進一步瞭解重點崗位員工對預案的學習、掌握和應用情況。

  5、檢查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能力和效率,以及應急救援人員和現場員工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急水平和整體協同能力。

  6、檢查各類應急物資及裝備的配備情況是否能滿足應急救援的要求。

  二、演練的預定目標

  考察在擬定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洩漏、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報警、應急救援系統的啟動、救援人員的集結、現場警戒及人員疏散、受傷人員的救護、現場搶修搶險、滅火撲救、應急指揮系統的臨場指揮、事故消除後的現場清理等工作是否迅速有效。

  三、演練時間、地點及演練內容

  時間:20xx年6月15日下午,15:45分開始

  地點:公司xxx車間

  參加人員:應急指揮部及救援人員共33人,131車間現場員工15人,總計48人。

  現場監督指導人員:xxxx

  演練內容:

  1、事故報警:下午15點45分,131車間中間儲罐卸料人員餘xx報告車間主任吳新富,稱在131車間向二氯乙烷中間罐泵料時發生靜電起火事故。吳新富立即向安環部吳文祥報告,請求公司組織緊急救援。公司安全環保部吳可紅接警後,立即向公司分管安全領導王特報告,王總接到報告後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程凱彙報。

  2、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下午15點48分,根據現場火情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蔡安邦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命令。由公司安環部值守人員通知各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及個隊隊長。應急救援隊各隊長分別電話通知隊員準備救援器材,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附近集合。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

  3、隊伍集結:下午15點53分,各救援小組攜帶救援器材,按照預案分工職責,分別趕赴事故現場緊急集結。到場後各救援隊分別向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發布警戒、疏散、救護及滅火等應急救援命令。各救援隊分頭開始救援工作。

  4、現場警戒:警戒組到達事故地點後,在距事發地點100米外設立警戒線、佈置崗哨,除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警戒區。

  5、緊急疏散:疏散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現場報告風向情況,設立疏散撤離方向標誌,指引無關人員及車輛迅速撤離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地點。

  6、現場救護:救護組人員以及運輸隊到在現場後,將受傷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開展現場急救處理後,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醫治。

  7、滅火撲救:滅火組人員到達現場後,組織滅火隊員撲火。滅火組操作滅火器材,站立於上風方向對準起火部位的火根噴射干粉,待火勢控制後再用沙土覆蓋撲滅火種。同時滅火組其餘人員分兩人一組分別開啟消火栓,接好消防水龍頭向儲罐噴射霧狀水對儲罐降溫,稀釋罐區周邊可燃氣濃度。

  8、現場搶修:搶修人員到達現場後,搶修隊王京東、吳可紅立即佩戴好呼吸器等防護用品,進入圍堰,使用工具關閉洩漏的中間儲罐閥門,切斷危險源,搶修完畢後向現場總指揮蔡安邦報告。電力負責人王未立即安排關閉131配電總開關,確認搶修現場已無電源後用對講機向現場副總指揮王有明報告。

  9、現場清理:確認燃燒物全部熄滅後,總指揮命令清理組開始現場清理。清理組人員將現場殘留物進行收集、洗消,同時質檢部陳廣恆帶領監測人員到現場取樣,準備後續化驗分析。安環部吳可紅用便攜可燃氣體探測器對事故現場進行殘餘可燃氣探測後向總指揮報告現場未檢出可燃氣。清理組組長汪末良在現場清理結束後向現場總指揮報告現場已安全處置完畢。

  10、救援結束:指揮部接到現場清理組報告的安全資訊後,安排各救援小組組長分別清點隊伍人數,各組確認後向現場救援總指揮報告。總指揮宣佈救援結束,解除警戒,整理救援器材,命令救援人員收隊。

  四、演練成果

  (一)領導高度重視,現場指揮

  公司領導層高度重視,從演練策劃、方案制定、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到模擬演練,都進行了具體部署。安監分局和公司領導在演練全過程親臨實戰,現場指揮。

  (二)演練目的明確,方案策劃周密

  從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實際出發,確定危險化學品的洩漏和火災事故為重點應急演練內容,對《演練方案》反覆進行修訂。演練主要檢驗以下方面:

  1、應急救援人員對《xxxx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3版)》的熟悉掌握程度。

  2、應急指揮系統對事故報警、通訊聯絡、應急響應等的規範性、時效要求;

  3、救護、警戒疏散、滅火、搶修搶險、後續現場監測清理的處置能力;

  4、應急物資、器材的配備情況是否充分適宜。

  (三)預案演練效果

  1、事故報警及時,能迅速分級報告至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2、應急救援響應及趕赴事故現場較快。因提前安排過預演,應急指揮及救援人員共33人中僅1人未能按預定方案及時趕到現場。應急演練方案中規定的各組長在人員到場之後向總指揮報告程式設定較為合理,便於總指揮及時釋出應急處置命令。

  3、滅火組和搶險組成員較多,演練時部署得當,能按照《應急預案》的內部具體分工,迅速開展滅火和搶險。

  4、現場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用喊話器臨場指揮效果較好,能及時應對各種未預計情況。

  5、滅火和搶險搶修基本能按預定方案實施。

  6、本次演練對應急物資進行全面的檢驗,現有物資基本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

  五、演練存在的不足

  1、對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急救援指揮及應急組織的響應速度未能充分考察,演練前各救援組已在辦公樓前集結。

  2、部分應急人員對應急救援預案還不熟悉,在演練時的表現與事故救援實戰仍有差距。

  3、本次的《演練方案》及演練活動中未體現現場在指揮部及相關車間主任、工藝技術人員詳細瞭解現場及附近周邊物料的實際具體情況,再確定滅火、搶修搶險方案的內容。這方面與實際應急救援有些差異。

  4、本次演練未考察指揮部根據現場搶修搶險及滅火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方案或應急增援的內容。

  5、事故現場及附近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還不夠迅速、有序。現場缺少疏散指示標誌。

  6、各救援組長在現場未能充分發揮各自指揮協調作用。

  以上不足之處將在下次應急預案演練中進行完善。

  六、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和修改建議

  1、本次演練指導思想明確,組織工作嚴密,準備工作充分,程式設定合理。透過演練檢驗了《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鍛鍊了隊伍,提高了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圓滿完成了預定演練任務。

  2、應急預案中要更新應急救援物資資訊,對應急物資種類、裝置、裝備以及存放地點等資訊進行動態管理,確保應急物資排程及時有效。

  3、經常性組織公司應急救援人員及廣大員工培訓和學習《應急預案》活動。

  4、對預案中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的可操作性進行完善,增強實戰性。

  5、根據本次《演練方案》,《應急救援預案》中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人員應進行調整。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目的

  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專家參與。發生事故的企業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併發揮其作用。

  1.3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

  (3)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4)安全監管總局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排程、應急管理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排程統計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資訊中心、化學品登記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資訊,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於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資訊》,同時抄送國務院有關部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並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政府等通報情況,並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資訊釋出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絡,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釋出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排程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上報的事故資訊,及時報告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同時轉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起草事故救援處理工作指導意見;跟蹤、續報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5)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司:提供事故單位相關資訊,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協調組織專家諮詢,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根據需要,組織、協調調集相關資源參加救援工作。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8)通訊資訊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執行,及時透過網站釋出事故資訊及救援進展情況。

  (9)化學品登記中心:負責建立化學品基本資料庫,為事故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2.2有關部門(機構)職責

  根據事故情況,需要有關部門配合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和提供支援。

  事故災難造成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時,按照《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統一組織協調指揮。

  2.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按事故災難等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和分級響應原則,由相應的地方人民政府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地方政府負責人擔任,全面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實施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並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發生的事故災難涉及多個領域、跨多個地區或影響特別重大時,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與職責,由地方人民政府比照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相關部門職責,結合本地實際確定。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資訊監控與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經核實後及時上報國務院。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企業按照《關於規範重大危險源監督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協調字[2005]125號)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資訊分析,對可能引發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災害和事件的資訊進行監控和分析。可能造成Ⅱ級以上事故的資訊,要及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Ⅰ級)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中央直屬企業同時上報安全監管總局和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安全監管總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逐級上報事故情況,並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區、市)人民政府,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3.2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確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本級、本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協調。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Ⅱ級)時,安全監管總局要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準備;並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國務院,通報其他有關地方、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工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分析事故災難預警資訊,必要時建議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預警資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見6.2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Ⅰ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及以下各級預案。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2啟動條件

  (1)事故等級達到Ⅱ級或省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後,本預案進入啟動準備狀態。

  (2)下列情況下,啟動本預案:

  ①發生Ⅰ級響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②接到省級人民政府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請求;

  ③接到上級關於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④安全監管總局領導認為有必要啟動;

  ⑤執行其他應急預案時需要本啟動預案。

  4.3響應程式

  (1)進入啟動準備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式:

  ①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24小時值班電話:0532-83889090)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②密切關注、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③通知有關專家、隊伍、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準備;

  ④向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導意見;

  ⑤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

  ⑥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資訊,組織專家諮詢。

  (2)進入啟動狀態時,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執行如下應急響應程式:

  ①通知領導小組,收集事故有關資訊,從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採集事故相關化學品基本資料與資訊;

  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情況;

  ③組織專家諮詢,提出事故救援協調指揮方案,提供相關的預案、專家、隊伍、裝備、物資等資訊;

  ④派有關領導趕赴現場進行指導協調、協助指揮;

  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交通、通訊、氣象、物資、財政、環保等支援工作;

  ⑥調動有關隊伍、專家組參加現場救援工作,調動有關裝備、物資支援現場救援;

  ⑦及時向公眾及媒體釋出事故應急救援資訊,掌握公眾反映及輿論動態,回覆有關質詢;

  ⑧必要時,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知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按照《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進行協調指揮。

  4.4資訊處理

  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後要及時報安全監管總局。

  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可將所屬企業發生的Ⅱ級以上危險化學品事故資訊直接報安全監管總局。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資訊,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提供的支援。

  安全監管總局透過辦公廳向國務院辦公廳上報事故資訊。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協調增援。

  事故災難中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有港澳臺或外國人員時,安全監管總局及時通知外交部、港澳辦或臺辦。

  事故發生地化學品登記辦公室、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和安全監管總局建立聯絡,共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訊,主要包括現場資料監測、應急救援資源分佈資訊、氣象資訊、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庫、重大危險源資料庫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相關資訊可透過傳真、電話等傳輸通道進行資訊傳輸和處理。

  4.5指揮和協調

  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當立即啟動企業預案,組織救援,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相關處置預案,統一協調指揮事故救援。本預案啟動後,安全監管總局協調指揮的主要內容是:

  (1)根據現場救援工作需要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的佈局,協調調動有關的隊伍、裝備、物資,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組織有關專家指導現場救援工作,協助當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制定防止事故引發次生災害的方案,責成有關方面實施;

  (3)針對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次生災害,適時通知有關方面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4)協調事故發生地相鄰地區配合、支援救援工作;

  (5)必要時,商請部隊和武警參加應急救援。

  4.6現場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省(區、市)、跨領域的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國務院決定。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針對上述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其一般處置方案和處置方案要點分別如下:

  4.6.1危險化學品事故一般處置方案

  (1)接警。接警時應明確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危險化學品種類、事故簡要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等。

  (2)隔離事故現場,建立警戒區。事故發生後,啟動應急預案,根據化學品洩漏的擴散情況、火焰輻射熱、爆炸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3)人員疏散,包括撤離和就地保護兩種。撤離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在有足夠的時間向群眾報警,進行準備的情況下,撤離是最佳保護措施。一般是從上風側離開,必須有組織、有秩序地進行。

  就地保護是指人進入建築物或其它設施內,直至危險過去。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採取此項措施。指揮建築物內的人,關閉所有門窗,並關閉所有通風、加熱、冷卻系統。

  (4)現場控制。針對不同事故,開展現場控制工作。應急人員應根據事故特點和事故引發物質的不同,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

  4.6.2火災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火災發生位置;

  (2)確定引起火災的物質類別(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災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明確火災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

  (5)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6)確定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

  (7)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含火災與爆炸伴隨發生的可能性);

  (8)確定火災可能導致的後果對周圍區域的可能影響規模和程度;

  (9)火災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災蔓延、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0)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3爆炸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爆炸地點;

  (2)確定爆炸型別(物理爆炸、化學爆炸);

  (3)確定引起爆炸的物質類別(氣體、液體、固體);

  (4)所需的爆炸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5)明確爆炸地點的周圍環境;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爆炸可能導致的後果(如火災、二次爆炸等);

  (8)確定爆炸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9)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隊伍、企業消防隊伍等)。

  4.6.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處置方案要點

  (1)確定洩漏源的位置;

  (2)確定洩漏的化學品種類(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

  (3)所需的洩漏應急救援處置技術和專家;

  (4)確定洩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5)確定是否已有洩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

  (6)明確周圍區域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分佈情況;

  (7)確定洩漏時間或預計持續時間;

  (8)實際或估算的洩漏量;

  (9)氣象資訊;

  (10)洩漏擴散趨勢預測;

  (11)明確洩漏可能導致的後果(洩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中毒等後果);

  (12)明確洩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

  (13)確定洩漏可能導致後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搶險、人員疏散、醫療救護等);

  (14)可能需要調動的應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隊、企業救援隊伍、防化兵部隊等)。

  4.7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特點及其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不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裝置、設施和場所等)。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汙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9事故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當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出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以確定汙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4.10資訊釋出

  安全監管總局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資訊的指定來源。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資訊對外發布工作。必要時,國務院新聞辦派員參加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的對外報道工作。

  4.11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安全監管總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省(區、市)人民政府宣佈應急處置結束。

  5、應急保障

  5.1通訊與資訊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絡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絡,有關單位的排程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透過有線電話、行動電話、衛星、微波等通訊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絡暢通。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維護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各級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絡資料庫。

  安全監管總局負責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通訊網路、資訊傳遞網路及維護管理網路系統,以保證應急響應期間通訊聯絡、資訊溝通的需要;加強特殊通訊聯絡與資訊交流裝備的儲備,以滿足在特殊應急狀態下,通訊和資訊交流需要;組織制定有關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事故災難資訊管理辦法,統一資訊分析、處理和傳輸技術標準。

  安全監管總局開發和建立全國重大危險源和救援力量資訊資料庫,並負責管理和維護。省級應急救援機構和各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地區、本部門相關資訊收集、分析、處理,並向安全監管總局報送重要資訊。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救援裝備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有關企業和當地政府根據本企業、本地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裝置等)。依託現有資源,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2)應急隊伍保障。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以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基礎,以相關大中型企業的應急救援隊伍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配備人員、裝備,開展培訓、演習。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促使其保持戰鬥力,常備不懈。

  公安、武警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支援力量。其他兼職消防力量及社群群眾性應急隊伍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補充力量。

  上海、吉林、瀋陽、天津、濟南、青島、株洲、大連等8個區域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搶救中心,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主要負責指導或實施對傷員的救治。

  (3)交通運輸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建立全國主要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交通地理資訊系統。在應急響應時,利用現有的交通資源,協調鐵道、民航、軍隊等系統提供交通支援,協調沿途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交通警戒支援,以保證及時調運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裝備、物資。

  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醫療救護隊伍接到指令後要迅速進入事故現場實施醫療急救,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治療。必要時,安全監管總局透過國務院安委會協調醫療衛生行政部門組織醫療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資保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有關企業根據本地、本企業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時所需物資的呼叫、採購、儲備、管理,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國家儲備物資相關經費由國家財政解決;地方常備物資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由企業自籌資金解決,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跨省(區、市)、跨部門的物資呼叫,由安全監管總局報請國務院安委會協調。

  5.3技術儲備與保障

  安全監管總局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裝置設施資源,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援。

  應急響應狀態下,當地氣象部門要為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決策和響應行動提供所需要的氣象資料和氣象技術支援。

  根據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情況,利用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分佈和基本情況臺帳,建立重大危險源和化學品基礎資料庫,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基本資訊。根據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有關內容,利用已建立的危險化學品資料庫,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資訊系統,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依託有關科研單位開展化學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等專項研究,加強化學應急救援技術儲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1)公眾資訊交流。各級政府、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本企業生產、儲運或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

  (2)培訓。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業務培訓;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級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加強應急管理、救援人員的上崗前培訓和常規性培訓。

  (3)演習。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按有關規定定期組織應急演習;地方人民政府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並於演習結束後向安全監管總局提交書面總結。應急指揮中心每年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組織一次應急演習。

  5.5監督檢查

  安全監管總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6、附則

  6.1名詞術語定義

  危險化學品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中由危險化學品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汙染的事故(礦山開採過程中發生的有毒、有害氣體中毒、爆炸事故、放炮事故除外)。

  6.2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響應、Ⅱ級(重大事故)響應、Ⅲ級(較大事故)響應、Ⅳ級(一般事故)響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Ⅰ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Ⅱ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Ⅲ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出現下列情況時啟動Ⅳ級響應: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6.3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有關應急保障單位,都要根據本預案和所承擔的應急處置任務,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安全監管總局及時組織修訂。安全監管總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並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

  6.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安全監管總局負責解釋。

  6.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9

  《操作手冊》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文字的補充,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近日受委託對某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進行了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危險源和風險分析

  現代安全管理側重於風險管理和應急管理,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是應急預案編制的前提。在充分考慮我國化工園區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的必要性、如何開展化工園區的區域安全風險評估、化工園區安全建設與管理的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從危險化學品物性、生產與使用、儲存與運輸等方面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並提出可能產生的次生、衍生災害。同時從個人風險與社會風險值的角度描述風險程度,進一步完善風險分析部分的內容。

  二、應急處置流程和措施

  由於轄區內使用有毒物品的單位相對較多,特別是劇使用單位,為進一步強化《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的貫徹與落實,充分結合當前職業衛生工作的歸口管理需要和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特點,突出應急響應程式化,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後新增急性職業中毒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流程。

  考慮到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發生的實際情況,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補充急性中毒的現場救護處置措施、化學品燒傷現場搶救處置措施、氰化物洩漏事故處置措施,更能體現《操作手冊》的完整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也更具有指導性,可以與轄區內所屬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有很好的銜接作用。

  最後還結合開發區現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危險化學品品種和數量,及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XX〕142號)檔案精神,選取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列出其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作為附件供參考。

  三、圖表格式與文件結構

  根據“文字統一、要素簡化、職責明確、程式有效”的指導原則,對《操作手冊》的文件做了重新調整。進一步補充二級目錄,使文件結構相對清晰。為了突出應急預案的簡單化、圖表化,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同時對部分圖表進行了重新設定,完善內容、統一格式,較此前相對更全面、更完善。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一、總則

  1、目的和依據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的嚴重汙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2、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xx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和運輸中發生的傷亡事故。

  4、工作原則

  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科學管理的原則。

  5、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一般事故(Ⅳ級)。

  (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級),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Ⅲ級),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條第一款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組織機構

  成立xx縣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主任,縣安監局、公安局負責人擔任。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由宣傳部、總工會、公安局、監察局、安監局、衛生局、交通局、財政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環保局、質監局、氣象局、電力局、事發地鎮政府、消防大隊、應急辦、xx縣工業園、煤化工業園、中油xx分公司、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中石化xxxx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主管副局長擔任。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各危化企業編制預案;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收集和彙總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事故資訊和各單位工作進展的最新動態,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負責指導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大型機械的儲備、協調和呼叫。

  3、成員單位職責

  (1)縣總工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和事故調查工作。

  (2)縣監察局:參與事故調查和查處應急救援過程中瀆職、失職行為。

  (3)縣應急辦:協助現場指揮部工作,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的各項決定、指令及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的聯絡協調,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絡方式,資訊的傳遞及向上報送工作。

  (4)縣公安局:負責事故危險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協助事發地xx做好救援人員、車輛、裝置到達現場。負責有關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負責提出確定危險化學品主要生產、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為應急救援提供詳細情況;檢查督促相關單位制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演練和實施;負責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組織專家顧問組成員為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制定方案;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微機錄入各種危險源的主要特性和主要處置方法;配置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6)宣傳部(外宣辦):負責事故現場區內外新聞媒體的協調、管理,組織各新聞單位把握準確的輿論導向,及時釋出事故資訊。

  (7)縣衛生局:負責制定人員救護的搶救預案;負責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伍,負責藥品、器材的供應,提供醫療保障;指導現場救護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8)縣住建局:負責城市燃氣設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技術鑑定;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地下水、天然氣管網鋪設資料;參與相關事故的調查。

  (9)縣交通局:負責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負責調集應急救援所需各種運輸工具,隨時準備投入救援工作。

  (10)縣財政局:負責籌集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11)縣民政局:負責組織社會救濟隊伍和落實救濟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12)縣人社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13)縣環保局:負責及時測定危險物質的品質成份及可能影響區域的範圍,並向指揮部提供報告內容;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並定期定點進行監測控制,向群眾釋出公告;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消除和治理,控制其對周邊環境進一步汙染;負責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理。

  (14)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相關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援;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15)縣氣象局:負責氣象保障,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氣壓、溫度、溼度、雨量等氣象情報、預報。

  (16)縣電力局: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保護事故救援所需用電安全;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裝置,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17)縣消防中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洩漏的事故現場,並負責有毒物質的洗消工作;參與傷員的搜救工作。

  (18)事發地鎮政府:負責搶險救援道路、水電暢通及搶險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負責可能影響區域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事故善後工作。

  (19)中石油xx分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20)延長殼牌石油有限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21)中石化xxxx公司:負責成品油特大事故應急救援,併為應急救援提供專業救護隊伍和技術支援。

  三、監測、預警

  1、監測

  縣安監局要統籌協調健全全縣危化企業資料庫,建立監測預警體系。各危化企業是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監測的主體,要進一步完善監測設施裝置,提高監測能力。各鎮(辦)安監站要進一步加強對本轄區各類危化企業的安全檢查。

  2、資訊報告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或發生可能危及周邊區域安全的事故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事故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鎮政府應在1小時內向縣安監局、縣xx上報事故情況,需上報市政府上級部門的經縣政府同意後上報。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事故型別(火災、爆炸、有毒物質的大量洩漏等)、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裝置、器材、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等。

  3、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電話

  縣政府值班室:

  縣安監局值班室:

  報警電話:

  4、預警

  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報告後應立即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並根據分級情況提出預案啟動建議。

  四、應急響應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後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搶救傷員、險情處置、現場保護、維持秩序)等幾個方面。

  1、先期處置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事故現場人員和獲知事故資訊的其他人員應當立即向“110”報告;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報鎮(辦)和安監局。

  2、應急處置程式

  (1)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提出預警級別後,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救援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顧問組成員到達現場後,迅速對事故的基本情況做出評價,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範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應服從現場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現場處置完後,由專家顧問組有關人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後,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3、處置要求

  (1)現場指揮和各專業救援隊伍之間保持良好的通迅聯絡。

  (2)車輛應服從指揮部的排程,並按要求行駛和停放。

  (3)對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大量洩漏救援,應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對有毒物質洩漏的處置,必須使用正壓自給式防毒面具,對皮膚有危害物質的處置,必須穿全封閉化學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等。

  (5)事故汙染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4、請求上級支援

  當本縣的救援措施不能使危險化學品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縣安監局應當立即向市安監局報告,請求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

  在上級救援組織領導到場後,有現場總指揮負責向上級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和救援工作開展情況,並由上級救援組織統一指揮後續救援工作。

  5、應急結束

  當遇險(含失蹤)人員全部發現,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排除後,經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應急結束由指揮部報縣政府,由縣政府統一發布。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理

  由事發地鎮(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負責組織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治療、安置、補償和工傷鑑別,徵用物資和勞務補償等事項,儘快清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機構應督促各類保險經辦機構積極履行保險責任,迅速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3、社會救助

  由縣民政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組織協調社會捐贈,並負責捐贈資金、物資的管理和監督使用。

  4、事故調查與總結

  應急救援結束後,由安監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等部門配合聯合開展事故調查,並在15日內將應急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報告送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概況、事件發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事故責任的認定,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過和存在的問題,今後應當採取的預防措施及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

  六、保障措施

  1、通訊保障

  透過移動和聯通網路保持事故現場通訊暢通,指揮中心成員聯絡方式見附件。

  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明確型別、數量、效能、存放和管理;必須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配備的裝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縣安監局應當加強檢查指導工作。

  (2)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後,由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應急狀態下治安次序的維持制定應急預案,包括警力培訓、佈局、排程和工作方案等。

  (4)物質保障

  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5)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必要時,應急處置資金按照相關規定解決。

  (6)社會動員保障

  縣團委負責做好應急狀態下的社會動員工作。

  七、預案演練

  定期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是確保本預案能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措施。全縣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安監局牽頭組織,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積極參與和配合;鎮(辦)每年至少一次組織區域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依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應急處置演練,以確保在本預案啟動後,應急反應快速、有序,具備應有的實戰能力。

  八、其他事項

  1、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由總指揮決定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必須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配備足夠的專用防護用品、器材及專用工具等。

  3、政府各部門應結合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

  4、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重特大事故的搶險救災。

  5、各有關責任部門和各鎮政府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廢棄物處置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7、蒲白礦務局礦山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8、華電救護隊隨時準備支援地方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搶救排險。

  9、xx煤化工業園聯絡電話:

  10、xx縣工業園聯絡電話:

  11、各危化企業必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其人數不得少於本企業從業人員的25%。本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骨幹實施搶救排險,其他危化企業發生事故時作為縣應急救援後備隊使用。

  九、附則

  1、預案管理

  本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監局組織編制,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縣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相關鎮(辦)和縣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結合各自職能制定實施方案,報縣安監局備案。

  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監局負責解釋。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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