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
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凡在路段內運輸危險化學品活動過程中發生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疏散,適用本應急疏散預案。
一、指揮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當發生化學危險品事故,在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前應當由管理處值班領導統一指揮,當上級主管領導到場後,應根據需要由上級領導實施統一指揮或指定人員負責指揮,併成立指揮部。地方政府等相關部門到場後,本單位指揮部併入現場總指揮部,服務總指揮部的指揮。
2、屬地指揮原則
本系統其他地區的增援力量到場後,服務本地指揮員的指揮。
3、分部門逐級指揮
本單位各部門指揮員服從於管理處指揮員的統一指揮,並負責指揮本部門的戰鬥,上級指揮員不得越級下達命令,如有特殊情況要越級下達命令時,上級指揮員應將命令情況通報給被超越的指揮員,受命者應主動向本級指揮員報告情況。
二、指揮體系及任務
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處置必須成立指揮部,根據本系統的工作特點在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疏散、分流等工作。
(一)指揮部人員構成及主要職責
總指揮:×××(負責與現場總指揮部工作協調,研究制定救援方案)
副總指揮:×××(負責本系統具體工作的指揮)
成員:路政、收費站、服務區、交巡等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各單位的具體工作)
(二)人員分組及職責
1、現場人員疏散組(注:具體人員名單和各人員所負責的工作應寫清楚)
2、現場車輛疏散組
3、車輛分流疏導組
4、周圍群眾疏散組
5、警戒組
6、後勤保障組
三、力量調集
當發生重、特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時,指揮中心接到報警或排程命令後,應當立即按照預案調派交巡、路政、養排等力量趕赴現場,並通知管理處值班領導,同時向縣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
四、疏散程式及措施
(一)實施警戒。第一到場力量應對危險區域實施控制,在事故現場劃分警戒區、輕危區、重危區,設定警戒線;一般情況下重危區為50米、輕危區100米、警戒區為200米,對下風方向或洩漏量比較大時還要擴大警戒區。
(二)清除火源。迅速熄滅警戒區內的所有明火,關閉電氣裝置,包括呼機、手機等通訊工具;車輛熄火,並注意磨擦、靜電等潛在火源。
(三)維護秩序。節實對危險區嚴加控制,以防人員、車輛誤入危險區;在事故路段的主要進出口設安全檢查站,控制車輛進入,保證搶險救援車輛通行。
(四)組織人員撤離。對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應及時組織疏散至安全地帶(上風或側上風方向),在汙染嚴重、被困人員多、情況比較複雜時要注意自身安全。
1、撤離準備。救援人員首先應熟悉地形,明確撤離方向;準備好進入危險區應攜帶的標誌物、擴音器以及強光手電筒等必要器材。
2、積極防護。撤離前應及時指導危險區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可就地取材,採用簡易防護措施保護自己。對於一進無法撤出的人員,可將密封性好的房間設定為臨時避難間,指導他們緊閉門窗,用溼布將門窗縫塞嚴,關閉空調等通風裝置和熄滅火源,等待時機再作轉移。
3、迅速撤離。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合理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對粘有毒害性物品的人員要在警戒區出口處實施洗消,進入安全區後再作進一步的檢查,造成傷害的要儘快進行救護。
五、要求
化學危險品洩漏事故處置危險性大,專業性強,需要有嚴密的組織,在處置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1、所有進入作業區的人員要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進入;
2、加強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3、每一個環節都應尊重科學,不可盲目行事;
4、事故處置完畢後,要清點人員和裝備,並進行洗消。
企業危化品事故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社會治安穩定,預防和遏制化學品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遇突發事件時能夠迅速、有序地展開各項工作,根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的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依據
本預案制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3範圍
適用於院因危險化學品引發的突發事件。
4工作原則
4.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防範和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院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3規範有序,保障到位。依據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依法規範應急管理和響應機制。
5應急組織體系
成立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並在事故現場設派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
5.1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由院長擔任(院長因公外出,可授權委託其他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黨委書記、主管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院長辦公室、人事處、試驗研究所、後勤服務中心、地巖院負責人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a)負責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稽核、釋出、演練和總結;
b)按季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下達預警和預警解除指令,專項應急預案啟動和終止指令;
c)組織、指揮協調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d)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形成生產經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保障。
e)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5.2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院長辦公室,院長辦公室主任擔任主任,全面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各分院院長、經營處長、專案部負責人擔任副主任,負責各自主管區域現場指揮工作,經營處長負責外圍協調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職責:
a)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按照領導的指示,立即組織協調院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和物資備品等保障;
b)隨時掌握安全事故的發生情報;
c)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資訊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5.3現場應急指揮部
5.3.1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的派出機構,設正、副總指揮和各專業小組,其成員主要由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5.3.2現場應急指揮部下設各工作小組,人員主要是由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機構及救援隊伍的人員組成。
5.3.3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a)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和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b)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c)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的有關資料;
d)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e)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6應急啟動標準
在發生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當啟動本預案:
(1)發生一次死亡(含失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2)危險化學品由於洩漏、火災、爆炸等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急性中毒、傷害或死亡等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對社會有較大危害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3)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危險化學品事故。
7預防與預警
(1)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處置,並立即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各部門接到報告後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給予支援。
8應急響應
8.1危險化學品洩漏事故處置措施
(1)進入洩漏現場進行處理時,應注意安全防護進入現場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如果洩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禁止車輛進入、立即在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如果洩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為了在現場上能正確使用和適應,平時應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訓練。立即在事故中心區邊界設定警戒線。根據事故情況和事故發展,確定事故波及區人員的撤離。應急處理時嚴禁單獨行動,要有監護人,必要時用水槍、水炮掩護。
(2)洩漏源控制
關閉閥門、停止作業或改變工藝流程、減負荷執行等。堵漏採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洩漏處。
(3)洩漏物處理
圍堤堵截:築堤堵截洩漏液體或者引流到安全地點,貯罐區發生液體洩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沿明溝外流。
稀釋與覆蓋:向有害物蒸氣雲噴射霧狀水,加速氣體向高空擴散,對於可燃物,也可以在現場施放大量水
8.2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先控制,後消滅
針對危險化學品火災的火勢發展蔓延快和燃燒面積大的特點,積極採取統一指揮、以快制快;堵截火勢、防止蔓延;重點突破、排除險情;分割包圍、速戰速決的滅火戰術。
(2)撲救人員應占領上風或側風陣地
進行火情偵察、火災撲救、火場疏散人員應有針對性地採取自我防護措施。如佩戴防護面具,穿戴專用防護服等。應迅速查明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及其周圍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險特性、火勢蔓延的主要途徑,燃燒的危險化學品及燃燒產物是否有毒。
(3)正確選擇最適合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
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爆裂、噴濺等特別危險需緊急撤退的情況,應按照統一的撤退訊號和撤退方法及時撤退。(撤退訊號應格外醒目,能使現場所有人員都看到或聽到,並應經常演練)。
(4)消滅餘火
火災撲滅後,仍然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未經公安監督部門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8.3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報請應急指揮中心同意後,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進入現場開展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b)監測事故規模及影響情況、受損建築物垮塌危險程度等;
8.4資訊報告和釋出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彙報指揮中心。事故資訊的披露要嚴格按照我院有關資訊披露程式進行,應急辦公室負責有關資訊的收集、整理等工作和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
8.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確認,由事故應急協調辦公室協調,結束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宣佈應急結束。
9培訓與演練
10.1院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2由試驗研究所、後勤服務中心負責預案演習組織工作。
10.3預案演習每年進行一次。
10.4應急演習結束後,各演習組織機構應在15日內向院應急指揮中心提交演習報告。
10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