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通用7篇)

2021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1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通用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1

  一、指導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系達依鄉中心小學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貴州省消防條例》及《學校消防設施裝置配備標準》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1、達依鄉中心小學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學校成立火災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必須由學校第一責任人負責現場指揮,包括:滅火行動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人員救護組、物品管理組、後勤保障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3、滅火行動組負責發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開展現場救火,盡力減少或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疏散引導組負責指揮師生從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離現場;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資訊溝通和上報工作;人員救護組負責為現場傷員實施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鎮級以上醫院;物品管理組負責妥善保管從現場搶救出來的物品,對貴重和危險物品要派專人看管並逐件登記造冊,以免重複損壞、丟失;

  三、預警預防

  1、分析可能引起事故的原因電線電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裝置、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相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2、採取針對性的預措施

  (1)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制定並完善學校火災事故處置預案,制定防火計劃,繪製逃生指示圖,確保師生知曉率為100%。

  (3)經常性對地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逃生演練,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提高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的自覺性。

  (4)按照《貴州省學校消防設施裝置配備標準》配置學校消防設施裝置,堅持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和更新,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四、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式處理

  1、由學校行牽頭組織學校消防安全應急分隊、教導處、班主任等參與的現場指揮部,指導和幫助學校共同處理。

  2、啟動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以“保護師生人身安全”為第一原則,迅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並將師生安置到安全場所。

  3、如有傷者要及時就近送往鄉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急救車到來期間,由學校滅火行動組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五、善後處理

  1、解除應急狀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和得到控制後,學校宣佈解除應急狀態,開展善後工作。

  2、實施救濟救助。調查統計突發事故影響和損失程度,做好安撫工作,清理現場。

  3、調查總結。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分析原因,責任單位寫出應急處置

  綜合情況書面材料,向教管中心和派出所彙報,並在廣大師生中開展舉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2

  一、事故原因預測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措施

  1、成立學校突發事件緊急處理領導小組,建立校園安全預防網路。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總務處、德育處、教導處、衛生室、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等。

  2、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師德規範教育,提高教職工安全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在各類教育教學活動中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保護。

  3、利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等,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教會學生一些減少危險發生的方法和麵對危險的基本應急措施。

  4、明確班主任安全工作要求,在班級各種教育活動中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在班級、學校大型活動中要注意加強監督、防範措施到位,進行安全管理。

  5、總務部門加強對學校教育、放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大型活動前集中巡檢,平時保證每月至少對教學設施全面檢查一次,每天巡視一次,及時處理檢視中發現的問題。

  6、嚴格門衛制度,認真遵守門衛崗位職責,做到不擅自離崗,外來人員進校門有來客登記、客人持《出入證》進出,出校門有接待人簽名。

  7、加強對學校專用教室的管理,對化學物品、危險物品有專人負責保管,使用時嚴格遵循有關規定。

  三、處理程式

  1、學校建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制度,明確在課堂教學期間,任課教師為第一責任人;在課餘活動中,現教職員工為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必須配合學校共同解決事故。

  2、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與突發事件的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是:對發生意外傷害的,立即告知衛生室與班主任;對發生突發事件的,除立即報告班主任及校長室外,儘可能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

  3、當事學生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及時告知家長和報告學校領導;負責事後的教育、關心,在孩子恢復期間協同其他教師或校領導上門家訪。

  4、接到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報告的校領導的職責是:立即趕赴事發現場並組織指揮處理。

  5、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時,第一責任人應協同在場的老師和學生立即將受傷學生護送學校衛生室檢查,衛生室立即進行診斷與救護;對需要送醫院作進一步診斷與救治的,第一時間由班主任和衛生老師負責護送受傷害學生去正規醫院救治(保留各耗資單據),並同時通知學生家長或其他監護人立即前往醫院。如班主任或衛生老師其中一人不在,由德育處派人協助護送處理解決事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的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學校領導應及時到醫院安撫受傷學生,向學生家長通報情況,盡力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後,應啟動處理應急小組,調查取證。被調查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7、對重大或較重大的傷害事故以及其它突發事件,由學校領導集體參與處理並及時報告教育局。

  四、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重事項

  1、“救治第一”的原則

  發生事故時,必須遵循“救治第一”的原則,第一時間組織力量將受害學生送往衛生室或醫院救治,事後再明確責任,進行獎懲處理。不可在事故現場置受害學生於不顧,相互推諉責任,延誤學生的治療。如因救治不及時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處分!

  2、依法調解原則。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家長。注重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做到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

  3、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要做到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3

  學校組織的大型運動會、文藝匯演、文體教學活動和表演活動等,以及軍事演練、科普學農、春遊等大型學校集體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高度集中,涉及器械種類多,很容易發生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安全事故,為防患於未然,提高學校對校內外集體活動突發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各學校須制定大型集體活動突發安全事故防範措施,並因地制宜地對師生進行安全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師生自救自護能力,保障師生安全。

  一、加強安全知識健康教育,提高法制意識

  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大力開展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知識健康教育,培養和提高學生在發生意外事故後的自救自護能力。組織學習《未成年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中小學管理規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如何加強防範學校大型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的檔案和要求,提高師生的法制意識。

  二、組織活動前對可能引發各種校(園)內外各種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進行預測

  進行大型集體活動前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效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體育裝置、體育器械(具)等存在安全隱患;活動場所缺乏消防設施和裝置;活動場所的建築結構存在安全隱患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對以上存在的事故隱患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並根據活動性質預測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全程活動的監督,明確資訊報告人和資訊報告的程式。

  三、制定或完善大型集體活動安全防範措施

  各學校、幼兒園在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組織好學生和幼兒參加的各項集體活動,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務必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一)、各學校、幼兒園在活動前要擬定詳細行動計劃,包括活動時間、地點、路線、參加人員、服裝要求,交通通訊工具的準備飲食安排、活動總負責人、各部分專項工作負責人、各班級(學段、年級、小組)負責人等基本安全保障做出概要說明,做好組織分工、配齊工作人員,並將整個活動計劃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實施。

  (二)、做好活動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在組織活動前,要爭取得到開展活動場所所在的當地政府、公安、交通、消防、衛生防疫和電力等部門的支援和幫助,要派專人事先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弄清有關情況,消除事故隱患,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儘量不要組織學生前往。具體內容如下;

  1.1勘察活動場所,熟悉環境,防止火災、人群擁擠踩踏、舞臺踏陷、騷亂或溺水事件的發生

  要從安全形度明確進、退場時間、地點、順序和座席區域,要給每個班規定固定的座位區域並定出互不衝突的疏散通道,若有多個學校參加活動規劃時要與相鄰的兄弟學校協調,以免發生衝突。會前畫展出平面圖分發到班,指揮學生排隊依次入場和退場。

  1.2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

  明確場館內所能容納人數的最大限額。使用室內會場時,會場所有前後門邊門可以隨時開啟進出,只有在出口通道足夠應急使用的情況下方可指揮入場舉行集會。檢查消防設施、安全通道、公共場所的電器及消防設施,發現並排除可能引起火災的不安全因素。

  1.3確保有關器械、裝置、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運動器材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2、如組織參觀活動,應在時間安排上儘量做到提前預約,避免先在參觀人數處於高峰的時間段。

  3、注意選擇天氣較好的時間,根據季節、氣象預報情況提示活動參與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儘量避開連雨季和冰雪天氣出行,以防自然災害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並督促各項制度的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參加異地軍訓、學農、遊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地就餐的,必須在承辦單位的支援和幫助下,配合衛生防疫部門事先調查就餐地點,查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並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後,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保活動的環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5、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公路、鐵路、衛生、公安等到部門,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落實交通安全防範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落實活動中的安全防範措施

  1、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安全意識

  要求全體工作人員明確職責,堅守崗位,避免疏漏。一旦發生事故,則應以保證學生安全為核心,臨危不懼,沉著處理,切不可拋棄學生,臨陣逃脫。

  2、出發前、到達目的地後、活動前、活動後、返校前、返校後,都要清查人數,避免走失學生。

  3、乘車、乘船按核載人數乘坐,不得超員,不與司機攀談,大聲喧譁;不得將肢體伸出窗外,不向車窗外扔廢物。

  4、不允許學生攜帶危險品及不潔淨食品飲水。

  5、保證各個環節上的安全責任人堅守崗位,如班主任堅持跟班,在進出口安置指揮進退場的專職人員,配備喊話筒或其他指揮用具;在場館內的疏散通道主幹線、安全門、消防設施、電源等處設專人負責,並使各種安全設施處於應急準備狀態。

  6、要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座次區域距入口的遠近,安排進出場順序。

  7、在館室內的參觀活動應強調讓學生認識並牢記安全門的位置及安全通道的方向。

  8、活動過程中保證秩序,嚴禁學生在座席內嬉戲、打鬧、大聲喧譁。教師所處位置要儘量使自己所負責的學生在視野所及和指揮有效的範圍內,如果所負責的學生較多,要分割槽域讓班幹部協助管理。

  9、戶外集體活動,一般20-30名學生配備一名教師,並建立必要的組織網路和通訊網路。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10、對活動中使用的花環、花束、氣球、樂器、背景字幕拼板的材料,標牌、旗幟、橫幅道具都要認真考慮,在設計上考慮學生的年齡,要輕便、易拿、防火,儘量沒有尖銳的稜角。製作的橫幅儘可能用紗幅底(紗不兜風,能減輕舉橫幅學生的負擔)。對吹塑脂等易燃物更要做出嚴格的規定。對活動中使用的有關器械要進行認真檢查。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4

  校(園)建築是教職工、學生聚集的場所,發生建築事故後易導致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制定完善的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在發生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預案,實施有效快速的搶救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我校的建築結構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突發建築事故應急預案。

  預案的制訂依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全面消除和杜絕中小學危房的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下發的關於預防建築安全事故的檔案要求。預案適合於校內突發的建築安全事故(如校舍建築倒塌事故、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實驗室傷害事故、大型活動突發事件緊急疏散等)。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學校建築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班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1、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應急處理工作預案,檢查、督導各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修改應急預案,防患於未然。

  2、領導、指揮應急處理工作,提供保障服務。

  3、協調有關部門之間的合作配合,討論決定應急處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向上級彙報工作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4、制定系列建築安全規章制度:校舍安全責任制度、校舍設施管理使用制度、鍋爐房安全制度、校內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建築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等。二、預防為主,加強建築安全教育

  “預防為主”是校建築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針,也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方針。各學校要大力加強建築安全教育工作。

  1、透過各種宣傳手段和方法普及校舍安全關知識,增強師生的建築安全意識,組織全校師生加強突發建築事故的逃生和自救行為演練。

  2、學校保健教師定期對教職員工進行急救培訓,以做好事故發生後的救援工作。

  3、宣傳常用電話號碼: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大隊119,醫療急救中心120。

  三、建立校舍安全預警

  學校要堅持不懈地執行中小學校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如果發現存在建築安全隱患,要立即採取處置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學校安排專人常年維修維護,區域性存在的安全隱患一時排除不掉的校舍,應及時封閉並停止使用,同時嚴禁師生靠近。

  四、應急反應

  校(園)突發建築安全事故後,立即啟動應急程式

  (一)各有關人員接到事故處理後,做好搶救工作的準備,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危害程度及救援請求等。

  (二)學校應急指揮中心應視事故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醫療急救中心、交通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三)應急小組成員要嚴格聽從現場指揮,樹立全域性觀念,提高救援工作效率,同時搶救人員要保證自身安全,以免擴大傷亡。

  (四)應急啟動要點

  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原因而定

  (1)迅速控制局面,維持秩序,救治傷員

  如遇到校舍樓梯擠踏和墜落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立即透過廣播(或手提喇叭):

  1、命令事故現場人員立於原地不動,如外走廊或樓梯扶欄已損壞,應儘可能朝裡站。

  2、樓面上的人員有秩序的向後移動,為樓梯上的人員讓出空間。

  3、樓梯上的人員有秩序地後退(上樓),為營救創造條件。

  4、救護人員全力搶救傷員,並打120救援。

  5、在事故現場設定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避免擁護和混亂。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5

  為確保發生學生踩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米娜瓦爾

  副組長:熱依木江

  成員:教導室、德育室、年級班主任。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這些應急機構的指揮系統就會與學校的指揮系統構成聯合指揮。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應急指揮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學校資訊,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聯合指揮成員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聯合指揮成員代表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中小學各德育處要識別容易出現踏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後勤部門要經常性地對學校教學和生活設施、裝置以及場地、房屋和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確保走廊、樓道的暢通,照明裝置正常。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學部校長要落實負責人員的安全工作職責,貫徹誰審批誰負責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

  6、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年級組印製年級班主任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行政、級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電話暢通。年級組收集各班學生家長通訊錄,交一份影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相關學部校長和值日行政,然後通知各工作組組長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值日行政和德育部門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熱依木江

  副組長:依馬木買買提

  成員:組織活動的教師、正副班主任、校醫。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師、職員工、臨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絡校長,校長接到報告後,立即趕赴現場,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校醫到達後,馬上接替在場行政、教師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學生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學生。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三)聯絡、教育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教導室和年級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領導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學校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6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嚴格執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完善裝置,預防為主的原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區,做到防範於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田兵

  副組長:尹凱、何正平

  組員:鄒志明、吳春梅、聶元勝、趙久碧、張雲粉、施俊芬、趙國華、朱正先、周開福、譚朝山、饒維燕

  二、火警通報順序:

  一旦發現火災,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學校辦公室,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三、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四、具體人員分工:

  滅火組負責人:尹凱、鄒志明、何正平、譚朝山、趙國華警戒組負責人:周開福、朱正先、聶元勝

  救護組負責人:施俊芬、饒維燕、吳春梅

  疏散組負責人:田兵、張雲粉、趙久碧

  五、各組成員注意事項:

  1、滅火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瞭解電鋪設的線路;

  (3)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瞭解消防裝置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瞭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

  2、警戒組:

  (1)瞭解學校建築格局及道路情況;

  (2)當某處發生火災時,應迅速確定安全逃生的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3)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3、救護組:

  (1)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在120急救隊未到之前,應接受緊急救護的工作;

  (3)120急救隊到現場後,應配合醫護人員緊急救護;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

  4、疏散組:

  (1)瞭解學校廣播所在地;

  (2)瞭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3)瞭解火的走勢;

  (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線。滅火組負責人:汪翀、郭明康、陳星、左中。

  六、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資訊,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校園安全事故處置的應急預案7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髮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範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故發生後,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髮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絡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紮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衛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衛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併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築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衛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衛生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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