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2021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1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1

  為了促進員工瞭解和掌握特種裝置各項安全應急預案,提高員工實戰能力和安全意識,同時檢驗特種裝置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據《xx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為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為提高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置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特種裝置事故,能夠有效組織、快速反應、臨事不亂,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我礦計劃於20xx年11月1日9:00分進行特種裝置事故(叉車)進行應急演練。為了保證在特種裝置事故(叉車)應急演練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應急演練計劃。

  一、應急演練目的

  檢驗預案。透過開展應急演練,查詢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和可操作性。

  二、應急演練組織機構

  1、應急演練指揮部

  建立以礦長、黨總支書記為總指揮的礦井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演練指揮部,應急演練指揮部設在礦排程室。

  總指揮:礦長黨總支書記

  副總指揮: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

  成員: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技術科、排程室、物資裝備科、安全檢查科、保衛科、醫院、奧迅公司及事故單位等單位負責人

  職責:

  1)事故發生後,分析判斷事故,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2)召集指揮部成員到達指揮現場;

  3)協調物資、裝置、醫療、救護、消防、通訊、後勤等專業小組活動;

  4)負責批准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組織指揮現場搶救;

  5)在應急預案演練避險過程中,組織協調各種對外聯絡;

  6)負責井上、下資訊資料的收集、分析,為總指揮提供決策資料及意見,並及時傳達總指揮的命令,按指揮部的統一安排進行工作。

  2應急演練成員單位職責

  2.1排程室:承接特種裝置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集團公司、晉城市質監局彙報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集團公司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關記錄。

  2.2機電技術科:協助制定搶險工作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負責協助事故單位提供事故地點電氣裝置具體情況;按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協助事故單位及時搶修或安裝機電裝置。

  2.3安全檢查科:負責監督搶險救災工作中的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負責較大以上事故損失的調查、彙總和上報。

  2.4物資裝備科:負責保證搶險救災中所需的材料工具和裝置;負責將救護搶險材料、工具、裝置運送到指定地點。事故地點的準備工作。

  2.5保衛科:負責搶險救災工作中的警戒設定,疏散人員,維持秩序;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的道路交通暢通和礦區治安及危險源控制。

  2.6醫院:負責組織搶險隊伍對遇險人員的救援和事故搶險;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治療。

  2.7奧迅公司:負責搶修事故車輛。

  3、現場演練指揮部

  由排程室主任擔任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組織現場事故搶救。

  三、應急演練範圍

  配件庫大門口與主幹道交匯的三叉路口

  四、應急演練的規模

  模擬演習

  五、應急演練時間

  擬定於20xx年11月1日9:00—11:00

  六、應急演練背景

  20xx年11月1日上午9:00,客戶拉貨車輛因車速過快,在配件庫大門外三叉路口與廠內作業的叉車發生相互碰撞,造成人員受傷和交通堵塞。配件庫看門人員發現後立即將情況報告給礦排程室,礦排程室得知後立即上報礦應急辦公室啟動特種裝置(叉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救護組人員立即趕到現場佈置搶險工作,安檢科負責人撥打交通事故“122”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保衛科組織人員搶救傷員和疏導道路交通,保護好事故現場。7分鐘後,交警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和事故責任鑑定;10分鐘後,“120”急救車趕到將傷員拉走;搶險人員用搶險裝置(鋼絲繩或拖繩、千斤頂等)將兩車分開,拖離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七、演練現場規則

  為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公眾和環境的安全,應急演練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事先通知開始日期和具體時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監督措施,以便保證演習人員和可能受其影響的人員都知道這是一次模擬緊急事件;

  2、參與演習的所有人員不得采取降低保證本人或公眾安全條件的行動,不得進入禁止進入的區域,不得接觸不必要的危險,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險;

  3、參演的應急響應設施、人員不得預先啟動、集結,所有演習人員在演習事件促使其做出響應行動前應處於正常的工作狀態;

  4、除演習方案中列出的可模擬行動及排程室的指令外,演習人員應將演習事件或資訊當作真實事件或資訊做出響應,應將模擬的危險條件當作真實情況採取應急行動;

  5、所有演習人員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服從指揮人員的指令;

  6、排程室應僅向演習人員提供與其所承擔功能有關並由其負責釋出的資訊,演習人員必須透過現有緊急資訊獲取渠道瞭解必要的資訊,演習過程中傳遞的所有資訊都必須具有明顯標誌;

  7、演習過程中不應妨礙發生真正的緊急情況,應同時制訂發生真正緊急事件時可立即終止、取消演習的程式,迅速、明確地通知所有響應人員從演習到真正應急的轉變;

  8、演習人員沒有啟動演習方案中的關鍵行動時,排程室可釋出命令,指導演習人員採取相應行動,也可提供現場培訓活動,幫助演習人員完成關鍵行動。

  八、應急演練前的準備

  1、演練前1天,通知相關部門,告知排程室在次日將舉行這一次叉車肇事事故演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配件庫需準備的內容:看門人員1名,叉車1部)

  2、應急演練指揮部在演練前2天召開參演單位負責人的碰頭會,讓其熟悉此次演練方案;

  3、應急演練指揮部在演練前培訓所有參演人員,讓所有參演人員熟悉並遵守演練現場規則;

  4、準備好模擬演練響應效果的物品和器材;模擬演練物品和器材:

  1)擔架一副;2)乾粉滅火器4只;3)警戒線50米;4)叉車1部;5)鋼絲繩或拖繩;6)千斤頂一個;7)客戶拉貨車輛(外借工具車);

  5、演練前,應急演練指揮部將相關要求和方案發放給參演人員;

  九、演練模擬程式

  時間:9:00,演練正式開始

  專案:特種裝置(叉車)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演練內容

  開始:應急演練指揮部總指揮宣佈應急演練開始

  9:00一輛客戶拉貨車輛(晉D-12345)在配件庫卸貨後出來,因車速較快,在配件庫大門口的三叉路口與裝備科生產作業的叉車發生相互碰撞,造成叉車駕駛員受傷和廠區道路交通堵塞。一位裝備科配件庫看門人員發現後立即上前檢視,感覺事故嚴重,立即用電話向礦排程室報告,並維持現場秩序,與客戶車輛駕駛員一起將受傷的叉車駕駛員從車上抬下。

  9:01礦排程室接報事故後,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立即啟動特種裝置(叉車)事故應急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式執行預案。

  9:03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救護組人員立即趕到現場,掌握現場情況,現場總指揮立即對事故性質、嚴重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如判斷髮生一級或二級事故,依靠公司應急隊伍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向礦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請示實施擴大應急行動,擴大應急行動由礦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並由礦應急指揮部向集團公司、城區人民政府請求支援。

  資訊傳遞:

  1、應急指揮部通知其他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展開搶救、封鎖現場。

  2、安檢科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和交通事故“122”報警電話,並向他們簡要反映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傷者情況,提出求援要求,詢問是否可以由公司把傷者送到醫院等。

  3、保衛科應通知物資裝備科。由物資裝備科協調好叉車作業,保證礦區生產正常運轉;物資裝備科通知客戶迅速來廠處理交通事故。

  4、應急指揮部通知保衛科在一號門崗處引導(救援)車輛和人員,安排人員疏導廠內交通。

  現場救援:

  1、現場救援人員將受傷叉車駕駛員及時轉移到安靜場所採取可靠的急救措施,對病人進行搶救護理。

  2、詢問醫院的前提下,如醫院認可可以把受傷員工送至醫院,則公司組織車輛把受傷員工送至醫院。

  3、醫院救援車輛到達,把受傷員工送至醫院。

  演練場景規劃:

  1、在一號門崗處安排安保隊員(演練人員1名)設立交通引導點,引導救援車輛的進入和道路交通的疏導。

  2、配件庫看門人員(演練人員1名)發現事故後,第一時間用電話向排程室報告。

  3、借用客戶車輛和礦用叉車在配電房十字路口模擬兩車發生相互碰撞的現場;

  4、客戶車輛駕駛員和配件庫看門人員一起將受傷的叉車駕駛員抬下叉車,處理外傷,等待救護。

  5、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救護組人員(帶著滅火器、鋼絲繩或拖繩、千斤頂、擔架等)趕赴交通事故現場。救援人員將受傷叉車駕駛員轉移到安靜場所進行緊急救護。

  6、救援人員和保衛科人員(演練人員4名)帶警戒線封鎖事故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拍照取證。

  7、救援人員(演練人員2名)用擔架把受傷駕駛員(演練人員1名)抬上王臺醫院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

  8、經交警(演練人員2名)勘察拍照取證後同意,搶險人員用搶險裝置(鋼絲繩或拖繩、千斤頂等)將兩車分開,拖離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應急演練結束

  現場指揮組釋出命令:應急狀態結束,並向礦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發布命令:演練結束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公司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公司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與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公司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與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排程,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與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與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絡電話和姓名等資訊)。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與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裝置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絡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排程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裝置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裝置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透過陽臺,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著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脫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公司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3

  一、火災事故的界定標準

  按照一次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受災戶數和財物直接損失金額,火災等級劃分為三類: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二十人;死亡、重傷二十人以上;受災戶五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

  死亡三人以上;重傷十人以上;死亡、重傷十人以上;受災三十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

  (三)不具備前列兩項情況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二、接警出動及力量調集

  (一)接警出動

  1、消防大隊“119”火警電話必須準確受理報警,問清失火單位的名稱、地址、燃燒物質,有無被困人員和爆炸,毒氣洩漏,火勢情況,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等,並準確記錄報警時間,車輛出動情況。

  2、遇有重點保衛單位、部位發生火災時,加強第一齣動的原則,根據火場指揮員的命令及時調集滅火力量,通知供水、供電、供氣、醫療救護等部門到場協助。

  (二)調集人員

  1、消防大隊機關、防火人員5人,第一小隊18人,第二小隊18人,保衛部護衛大隊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義務消防隊力量。

  2、根據需要調集xx市消防支隊,xx市消防支隊等有關力量。

  (三)調集車輛

  1、消防大隊車輛共計10臺,累計載水量42噸、泡沫量3.5噸,其中:泡沫車2臺、水罐車6臺、24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臺、指揮車1臺。

  2、xx消防支隊車輛15臺,累計載水量74噸。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火災指揮部是火場情況,決策和釋出戰鬥命令的中心,是火場最高指揮機構。遇有燃燒面積大,參戰力量多,滅火時間長等情況複雜的火場,應設立火場指揮部。

  1、火場指揮部設定位置

  火場指揮部應當設在接近火場,便於觀察,比較安全的地點,並設定明顯標誌。

  2、火場指揮部的人員組成

  火場指揮部通常要由火場總指揮員、副總指揮員、作戰、通訊聯絡、後勤保障等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生產安全、工程技術人員等組成。也可根據火場情況確定人員組成。

  3、火場指揮部的職責

  (1)制定總體決策和戰鬥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火場變化情況,提出相應措施,適時調整作戰方案和調配滅火力量,組織協同作戰;

  (2)火場指揮部與通訊及參戰單位之間的通訊聯絡,保障火場後方的通訊暢通;

  (3)組織人員填寫《火災撲救現場記錄表》,記錄總指揮員釋出的各項決策、戰鬥命令和上級首長指示的內容,以及參戰單位到場力量和時間,記錄、拍攝火災現場、火災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質等情況。

  (4)組織器材工具、滅火劑、消防車的燃料、飲食、衣物的供應和醫療救護工作。

  (5)根據滅火和搶險救援的緊急需要,決定就近使用各種水源、截斷現場區域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

  (6)根據火災現場情況,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警戒區內的人員、物資,下令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壞毗鄰的建築物;

  (7)根據緊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醫療、救護、環衛、交通運輸以及駐軍、武警部隊、交通警察、保衛等有關單位提供協助;

  (8)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釋出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四、滅火作戰的原則和指導思想

  1、指導思想,消防隊在作戰行動中要貫徹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迅速控制災情發展、儘快消除險情,努力減少火災損失。

  2、滅火組織程式。蒐集掌握火場情況,確定總體、滅火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並根據火情變化隨時調整作戰部位。

  3、組織指揮原則。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緊急情況下,必須越級指揮時,上級指揮員可以將自己的指示及時通報給被越級的指揮員,接受指揮者應及時向直接上級報告受領任務的情況。

  兩個以上消防中(大)隊協同作戰時,實行屬地指揮,上級領導到達火場後,可以根據火場具體情況實施指揮或者授權指揮。

  五、火情偵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偵察要貫穿滅火的全過程,通常情況下可採取外部觀察、內部偵察、詢問知情人,使用著火單位的監控系統和儀器探測等方法。

  2、火情偵察主要查明下列情況:

  (1)火源位置,燃燒物質的效能,燃燒的範圍和火勢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勢威脅,所在地點、數量和搶救、疏散的通道;

  (3)有無爆炸、毒害、腐蝕、遇水燃燒等物質其數量,存放形式,具體位置;

  (4)火場內是否有帶電裝置,以及切斷電源和預防觸電的措施;

  (5)需要保護和疏散的貴重物資及其受火勢威脅的程度等;

  (6)燃燒的建(構)築物的結構特點、及其毗連建(構)築物的狀況,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構)築物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3、根據火場情況要把主要滅火力量部署在:

  (1)人員受到火勢威脅的場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資受到火勢威脅的地方;

  (4)火勢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構)築物倒塌或者變形的方向。

  六、具體處置要求

  (一)火災撲救中,應如何實施救人:

  在撲救火災中,要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當火場遇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必須首先搶救人員,同時,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當不能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當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救人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充分利用建(構)築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施救。

  2、搶救被困人員時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防止擠傷、踩傷或者跳樓。進入燃燒區內搶救被困人員時,要佈置水槍掩護,並仔細搜尋各個部位。對受傷和可能遇難甚至已經遇難的人員,應當採取積極措施予以處置。

  3、搶救人員的編組不得少於二人,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災撲救中,保護和疏散物資

  在火災撲救中要積極疏散和保護物資,努力減少損失。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受到火熱威脅的物資和妨礙滅火救人的物資應當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或者貴重的儀器裝置、檔案資料及珍貴文物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予以疏散;

  2、難以疏散的物資,應當採取冷卻或者使用不燃、難燃材料遮蓋等措施加以保護;

  3、疏散物資要在火場指揮部或者火場指揮員統一指揮和著火單位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的配合下,根據輕重緩急,有組織地進行;

  4、從火場搶救出來的物資要嚴格檢查,防止夾帶火種引起燃燒,並指派專人負責看護。

  (三)在火災撲救中,如何合理實施破拆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合理實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實施破拆應當注意以下列事項:

  1、為了查明火源,燃燒範圍,以及搶救人員和物資需要開闢通道時,可以對建(構)築物內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消防電梯、門窗、避難層等和現場的舉高車輛、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進行合理破拆;

  2、搶救被困人員應當先設法穩定人員情緒,需要開闢通道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合理進行破拆;

  3、破拆人員的編組不得少於二人,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據火場的需要如何正確實施排煙措施

  根據火場實際需要,正確實施排煙措施,防止火勢擴大和煙氣對人員構成威脅。排煙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項:

  1、火場排煙前,應當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煙霧排除途徑,排除煙霧對流經部位或建築物內的影響程度,應當視情況在煙霧流動的部位設定防禦力量;

  2、利用建(構)築物本身的排煙豎井、排煙塔、排煙道或普通電梯、樓梯間、頂部的排煙口,進行自然排煙。

  3、利用機械裝置排煙,要防止操作失誤造成火勢擴大。

  4、利用破拆和噴霧水流進行人員排煙。

  (五)火場供水的原則及注意事項

  火場供水必須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供水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就近佔據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證火場主攻方向滅火用水。當第一齣動供水力量不足時,應當迅速調集增援力量,同時通知供水部門增大水壓;

  2、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在消防車、泵供水能力範圍以內時,應當直接供水。當水源與火場距離超過消防車、泵供水能力時,可採用串聯供水,供水乾線應儘量使用大口徑水帶;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時,應當根據給水管網的形狀,直徑和壓力確定消火栓的使用數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業管網、水井等設施;

  5、多層和高層建築,生產裝置發生火災時,火場供水應儘量使用內部給水系統。內部給水系統不能滿足滅火用水量時,可用消防車向水泵接合器,室內消防栓供水。

  (六)火場上如何合理用水,減少水漬損失

  1、根據火災撲救物件,正確使用水槍和射流盡量接近火點射水,適時減少水槍數量和改變射流形式。滅火後應立即停止供水,關閉水槍。珍貴文物、貴重儀器、圖書、檔案資料發生火災,嚴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質嚴禁射水。

  2、對於因射水過多易造成建(構)築物倒塌或嚴重水漬損失等危害時,應當在滅火的同時或者其後,視情況進行防排水。

  (七)火災撲滅後的主要工作

  1、全面、細緻地檢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燒過的物資,下風方向有無被飛火引燃的建築物和可燃物資。化工火災還要對燃燒區內的生產裝置進行檢測,為了徹底消除餘火和防止陰燃、復燃,必要時應當留下少數滅火力量監視火場;

  2、撤離火場時要清點人數,整理器材裝備,使用過的消防水源要恢復到備用狀態;

  3、歸隊後,要迅速補充油料、器材和滅火劑,調整人員,恢復戰備狀態,並向保衛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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