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2021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21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1

  為確保學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組成

  1、領導小組

  學校防震減災工作在上級領導下組織實施。

  組 長:王小鵬校長

  副組長:劉瓊珍、胡素雲、楊曉霞組 員:朱虎善、王波、倪宏宇、賀紅梅、智濤、劉志鵬、王濤、吳開軍、呼延

  總務處兼防震減災辦公室,校長室為指揮部,倪宏宇任聯絡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揮全系統防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穩定。

  二、臨時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釋出有關訊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物的管理,加強對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裝置、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學校行政人員立即趕赴學校,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領導小組在校長室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開始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四、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根據上級的命令、指示,透過電話,口授,會議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各部門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3、本預案20xx年5月份進行了修改,從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2

  為了在我市公路遭受破壞性地震時,使各有關部門高效而有序地開展抗震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國務院《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務院第172號令)及《龍巖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以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及公路抗震防毀原則為指導,依託現有的戰備資源和民兵組織,做到資源共享,不斷加強資源與人員的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在緊急狀態下,服從上級的指示和要求,確保XX市境內G319線、G205線、S103線等入閩通道和通往閩南沿海地區主要通道及輻射通往各市縣主要公路的安全暢通。

  二、組織機構

  成立XX市公路局交通戰備、抗震搶險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在緊急和突發災情狀態下公路部門的各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指揮中心總指揮為局長XXX,副總指揮為副局長XXX、XXX和總工程師XXX,成員由各公路分局局長組成。下設交通戰備、抗震搶險辦公室,該辦公室為常設機構設在市局工程科,成員由局各科室負責人組成。負責指揮、協調、督促局屬各單位的各項戰備和搶險救災任務,審定各項具體應急方案和措施。公路交通戰備、抗震搶險保障分隊人員名單另附。

  三、組織保障

  (一)物資保障。市局物資總庫設在XX區XX,設有專用戰備物資倉庫,儲存一定數量的貝雷鋼橋等戰備物資、搶險救災物資、公路抗震防毀物資,由專門倉庫人員管理。抗震搶險辦應隨時掌握戰備和搶險物資的儲備數量並保持完好狀況,同時根據需要增加儲備數量和各類物資的保管、更新。

  (二)運輸保障。以我局現有的運輸力量為依據,必要時,可依據緊急狀態法,透過市交戰辦呼叫交通運輸保障隊伍(由市運輸總公司組建)的運輸力量。

  (三)通訊保障。利用現有的電話、手機、計算機互連網路和其他公用通訊設施。在公用通訊設施遭到破壞時,透過市交戰辦呼叫交通通訊保障隊伍(由市移動通訊局組建)或防汛抗旱指揮部專用通訊線路實施通訊保障。並準備備用摩托車、小車形成聯絡網路,確保緊急狀態下公路搶險資訊的上傳下達。

  四、組織實施

  (一)公路抗震搶險保障分隊平時應處於戰備和待命狀態,加強對公路線上重要部位(主要線路、大橋、隧道等)的維修養護和日常值班巡查,及時將重要部位的當前狀況資訊報送局抗震搶險辦公室,以便能及時、準確做好預測和決策,遇突發情況能果斷實施有效的應急搶險措施。

  (二)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各公路分局要迅速瞭解公路震情、災情,確定應急搶險工作規模,並即向局抗震搶險指揮部報告,由指揮部 彙總向市府辦、市地震局報告,並宣佈災區進入震後應急期。市局抗震搶險指揮部 按照本預案及時落實組織、物資、人員、車輛等項工作的排程,負責部署、指揮、協調所轄區域公路的抗震應急搶險工作,並隨時向上級報告組織落實情況。

  (三)抗震搶險保障分隊一旦接到上級下達搶險救災命令,應立即組織趕赴震區現場,全力以赴投入應急搶險救災工作。震區現場搶險指揮由現場最高級別黨政領導擔任,現場指揮根據地震級別、破壞程度採取架設貝雷鋼橋、迂迴、繞道行駛、搶修恢復等應急方案組織實施。並現場成立公路搶險組、物資供應組、傷員救護組、現場警戒組、後勤保障組、生產恢復組等相應的.工作機構,按照國道—重點省道—重點縣道的優先次序,採取先幹線後支線的原則,確保抗震搶險工作有序進行,儘快修復被毀公路、橋樑、隧道、涵洞恢復公路暢通。必要時還必須在主要路口設定醒目的指示標誌或派專人值勤、疏導交通,盡力將地震破壞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式。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3

  為進一步搞好防震減災應急工作,加強對破壞性地震的新聞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新聞報道工作職責,結合xx宣傳部工作實際,特擬定破壞性地震宣傳報道應急預案。

  一、組織保障

  成立地震應急宣傳報道組,由xx宣傳部、xx廣電局等單位組成。

  二、工作職責

  對地震事件按平時、臨震前、震後及地震謠傳發生時等四種狀態有所側重進行報道。

  三、應急程式

  縣內發生有感以上地震、或受鄰區波及縣內有感時,在測定三要素後,透過電話、傳真等方式迅速傳遞至地震應急宣傳報道組成員單位。

  四、應對措施

  嚴格按照縣抗震減災指揮部的工作要求,正確把握新聞宣傳口徑和方式。

  (一)根據相關部門擬定涉及震情的新聞報道方案和釋出內容,採用適當方式釋出和報道,及時、準確報道震情;

  (二)積極配合地震部門做好防震減災知識、避震疏散知識的應急宣傳;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嚴格按照規定內容播發與震情災情有關的新聞,並認真稽核與震情相關的新聞稿件;及時收集製作反映災情的文字、圖片資料;

  (四)積極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和對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典型事蹟的報道。

  (五)加強廣播電視與地震、科技、教育、文化等相關部門、單位的通力協作,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公眾減災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增強社會公眾的地震應急意識,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廣泛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

  (六)針對無確切原因和來源,無中生有地產生並透過非正規途徑進行社會傳播的地震謠傳,嚴格按照地震部門報經縣人MIN政府批准的宣傳口徑,播發有關闢謠的新聞報道或公告;充分利用廣播電視新聞宣傳正確的輿論導向,及時組織進行闢謠,以正視聽,平息地震謠言和誤傳,穩定群眾情緒和社會秩序。

  五、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在今後的實施過程中進一步修改完善。

  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4

  為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和《河東省防震減災條例》,參照《河東省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和《河東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的地震應急,是指對破壞性和有重要影響的地震以及與地震有關、並影響社會穩定和減災效果的事件的緊急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破壞性地震(包括一般、嚴重和造成特大損失的嚴重破壞性地震)應急、有感地震應急和臨震應急。一般破壞性地震或有感地震發生後,由區政府領導我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嚴重破壞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損失的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即轉為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同時接受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指揮和協調。破壞性地震臨震的預報釋出後或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區政府和有關街道辦事處立即自動按照本應急預案採取緊急措施。

  一、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於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內陸發生5.0≤ms≤6.0級地震,也視為一般破壞性地震。

  一般破壞性地震發生後,震災區和地震強烈波及區的各街道辦事處要迅速瞭解震情、災情,迅速報告區政府並抄送區地震局;宣佈災區進入震後應急;設立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機構,負責本街道辦事處地震應急工作。區地震局要負責地震速報、地震災害損失快速預評估、災情速報和震情趨勢判斷等工作,並及時上報區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區政府提出應急反應建議;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應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現場工作隊伍,開展地震現場考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社會宣傳等工作。區政府視災情對災區進行支援、慰問。

  二、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嚴重破壞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經濟損失達到全省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5%的地震。在我省內陸發生6.0≤ms≤7.0級的地震,也可視為嚴重破壞性地震。

  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震災區和地震強烈波及區的各街道辦事處應立即採取應急行動,實施應急預案,並迅速向區政府報告;區政府迅速做出應急反應並報告市政府。

  (一)街道辦事處的應急行動

  有關街道辦事處迅速瞭解震情、災情,報區政府並抄送區地震局;成立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機構,負責本街道辦事處的地震應急工作,必要時向區政府請求實行特別管制措施。有關街道辦事處抗震救災機構要迅速組織進行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組織對災區的救援。

  (二)區政府的應急反應

  1、區地震局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震情、災情,並抄送區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地震趨勢判定意見和應急工作建議。

  2、區政府組成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召集區地震、經貿、發展計劃、民政、財政、公安、交通、衛生、建設、通訊、人武、供電、物資等部門和單位通報震情、災情;宣佈災區進入震後應急期;派出區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協調區人武部迅速調集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和組織有關部門對災區進行緊急救援。必要時,區政府決定採取交通管制和重災區特別管制等措施。

  3、區政府視災情派工作組赴災區進行慰問,並協助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做好應急工作。

  4、根據災情和受災地區的請求,區政府確定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按照區政府部署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區人武部負責迅速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和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並在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辦公室設在區地震局。

  2、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並報市政府;負責與區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保持聯絡;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和下達的任務;協調各部門開展地震應急工作;負責接待上級慰問團和地震現場工作團,處理諮詢等有關事宜。

  3、特大或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應採取以下應急行動:

  (1)地震發生2小時之內,召開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基本成員單位緊急會議,通報震情、災情,研究部署地震應急工作,對地震應急工作實行集中領導。

  (2)立即組織和啟動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工作。

  (3)向災區派出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及醫療救護隊,並採取相關有效措施防止疫情發生。

  (4)迅速派出由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公室、地震局、廣播電視局等單位組成的災情、險情調查小組,對地震災區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損失等情況進行核實、報告,對災區房屋和橋樑、水庫、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業破壞情況進行調查、錄影,及時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並提出搶險救災的重點和隊伍進入災區應迴避的路徑等建議。建議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的發展,不斷增派、調整搶險救災隊伍。

  (5)迅速組成地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先遣隊,趕赴重災區直接組織指揮抗震救災。先遣隊應包括區人武部、區政府辦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訊等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從事地震現場監測和通訊保障工作的人員與裝備。

  (6)迅速彙總災情,在震後2小時內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省、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首次報告震情、災情、險情及已採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專案和內容。

  (7)部署向災區實施緊急支援的有關事宜。

  (8)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和《抗震救災通訊》,供各級各部門參閱並作為宣傳部門報道依據。

  本預案實施後,XX年制定的《河東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政發〔XX〕1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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