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通用7篇)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通用7篇)

  在現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通用7篇),歡迎大家分享。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1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汙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後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汙染的警報後,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後,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著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於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儘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汙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突發性環境事件,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應對反應和救援水平,將突發性環境事件對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生態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使用在本院區域範圍內人為或不可抗力的廢水、廢氣、固廢(包括危險廢物)破壞事件,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汙染事故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指揮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小組”由院長、主管業務、環保的副院長及院辦、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保衛科、總務科、器材科、資訊科等科室組成,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定在院辦)總體負責應急工作,並由總務科、器材科協助。

  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張帆院長

  副組長:劉志傑副院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李歆

  成員:李維香、劉斌、湯洪順、徐新臨、李宗波、劉慶緒、張國楨、孫力、單軍、閆麗霞、楊洪、馬起豔

  (二)機構職責:

  1、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發生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彙報和向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示,組織救援工作。

  2、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資訊的報送。

  3、保衛科:協助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管理科:負責現場醫療事故指揮、及中毒、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工作。

  5、器材科、總務科: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工作。

  6、資訊科:負責網路資訊的暢通及大螢幕的宣傳工作。

  7、其他人員: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穩定,對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進行緊急疏散。

  三、預案體系及響應報告

  (一)資訊的監測與報告:

  1、資訊的監測:指揮領導小組的成員根據各自職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負責醫院區域環境事件的日常監管和資訊收集工作。

  2、資訊的報告:各相關部門指定專人負責。遇有突發性環境事件隱患及特殊情況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在收到各相關部門上報的資訊後立即彙總,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二)預警預防行動:

  1、各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或經群眾舉報、新聞媒體報道等其他途徑得到的重大環境事件隱患,必須立即上報應急辦公室及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2、對重大環境事件隱患,無論屬於哪個部門主管,發現後應立即嚮應急辦公室報告並上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3、各部門應在上報資訊的同時,指派有關人員對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源頭進行控制,以防止環境汙染進一步擴大。

  (三)預警支援系統: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各成員,根據其職責範圍,建立資訊員制度,負責日常環境汙染資訊的收集、整理、歸類建檔工作,保障資訊的傳遞高效快捷。

  (四)預警釋出: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醫院區域內環境的預警,由應急辦公室釋出。

  (五)、響應程式:

  1、突發環境事件報告

  (1)任何部門和個人有義務報告環境事件,有權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及個人。

  (2)對群眾舉報的突發性環境事件,無論屬於哪個部門主管的,由接報部門立即嚮應急辦公室報告。

  (3)發生環境事件,應當自事件發生後1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嚮應急辦公室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對汙染事態進行控制,報告中應明確表述出事發生的地點、時間、型別及初步預測的汙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處理程序等,做初次報告、進展報告和總結報告。

  2、響應程式

  應急辦公室接到有關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領導小組宣佈啟動本預案,召集小組各部門成員趕赴現場,迅速瞭解、掌握事件發生的具體地點、時間、原因、人員傷亡情況,涉及或影響的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件發展的趨勢等,迅速制定事件處理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隨時報告事件處理的最新進展情況。

  (六)資訊釋出與通報

  1、資訊釋出:

  應急辦公室及時、準確、全面釋出環境事件的有關資訊。要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防止產生負面影響。

  2、事件通報:

  應急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及時通報環境事件的情況,做好防範汙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預防工作。

  (七)指揮與協商:

  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開始運轉,組織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應急處理人員,裝置及物資及時到達現場對事件進行處理。

  (八)應急處理: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對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要根據危害程度範圍、地形、氣象等情況,組織個人防護,進入現場實施應急。要儘快弄清事件種類、性質、汙染物數量及造成的汙染範圍等第一手資料,將綜合情況彙總後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提出科學的汙染處置方案,經批准後迅速根據任務分工,按照應急處置程式和規範組織實施,及時將處理過程情況和資料報區應急救援辦公室。

  1、封鎖事件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件危險區域,開闢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件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汙染源。根據發生事件的技術特點和事件類別,採取特定的汙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擴大,消除汙染危害並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3、搶救受傷人員。迅速、有序地開展受傷人員的現場搶救或安全轉移,盡最大可能降低人員的傷亡,減少事件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4、根據事件類別、規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環保部門迅速展開必要的環境監測等技術檢驗、監測工作,必要時果斷迅速地劃定汙染危害的範圍或區域,組織相關人員和物資安全撤離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

  5、清理事件現場,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件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汙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採取技術措施進行事件後處理,防止汙染危害的蔓延。

  6、對受到汙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九)資訊釋出

  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具體情況、影響、危害程度等制定資訊釋出的原則、內容以及審查程式,由資訊宣傳組釋出。

  (十)應急結束

  應急領導指揮小組根據事件處理和控制情況,宣佈結束應急狀態。

  (十一)善後處置

  環境事件發生後,要做好受影響區域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緒,組織有關部門儘快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宣傳報道等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事件產生的汙染物進行認真收集、清理。

  (十二)環境事件災害調查評估

  應急就援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事件災害調查隊伍。調查人員由相關技術及管理人員組成。

  災害發生後,調查隊伍要迅速趕赴現場開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受災程度、災害過程有關環境保護資料等;聽取有關部門對預防和減輕環境事件所造成災害的意見,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並寫出清查報告。

  (十三)獎勵與責任

  1、對環境事件災害應急行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2、對未按應急預案開展工作,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3、環境事件發生後,應積極主動地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救災工作。

  四、應急培訓及應急演練

  (一)應急培訓計劃:

  1、培訓目標:透過培訓提高醫務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培養一支訓練有素、作風優良的應急救援隊伍,使應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滿意,令社會滿意。

  2、培訓方法:透過院內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實戰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3、培訓內容:醫政科、護理部、感染科對在崗、在職的醫護人員進行急救技能和護理急救技術的培訓以及六部洗手法、職業暴露等傳染病知識的培訓;保衛科對全院在崗人員進行消費安全知識及技能的培訓。

  (二)考核計劃:

  1、醫政科對全體醫生進行考核;

  2、護理部對全體護理人員考核;

  3、保衛科對全員消防知識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負責對全員傳染病知識的考核。

  五、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或者應急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應及時修改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3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汙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核實汙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汙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汙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汙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汙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裝置、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資料;

  (二)對汙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汙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汙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資料,對汙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汙染源種類、性質、汙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汙染。

  (六)認定汙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汙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汙染資訊,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裝置。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訊裝置、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汙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4

  為有效防範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發生,確保事故後的有效控制和及時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家與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報告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及防治環境汙染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發生在XX市轄區內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汙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損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二、防範重點

  (一)特定或敏感區域;

  (二)水源防護區內有汙染隱患的單位;

  (三)使用、儲存、運輸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廢物的單位和場所;

  (四)各類油庫、加蚰站、液化氣站(庫)、石油天然氣井口;

  (五)各單位的汙水處理設施、高濃度汙水、汙泥儲存地及有毒有害廢物堆放場、點等。

  三、事故的確定

  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可分為水汙染事故、大氣汙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汙染事故、農藥與汙染事故、煤氣及天然氣汙染事故、放射性汙染事故及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型別。

  根據事故程度分為一般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較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特大環境汙染與三十事故。

  (一)一般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因環境汙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不含萬元)的。

  (二)較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較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汙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不含5萬元)的;

  2、因環境汙染髮生人員中毒的;

  3、因環境汙染弓i起廠群衝突的;

  4、對環境造成危害的。

  (三)重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汙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

  2、因環境汙染髮生人員明顯中毒、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後果的;

  3、因環境汙染髮生人群中毒的;

  4、因環境汙染影響社會安定的;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二類、三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四)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

  1、因環境汙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

  2、因環境汙染髮生人群明顯中毒或輻射傷害的;

  3、因環境汙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的;

  4、因環境汙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的;

  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

  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發生後,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並對事故的性質與危害作出恰當的認定。

  凡屬一般或較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均由縣級(含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並報市環保局備案,由所在地區市縣政府負責組織處理;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市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確認。

  四、應急組織體系

  (一)成立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重特大環境汙染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聯絡環保工作的副秘書長、市環保局局長、事故發生地區市縣長為副指揮長,市安監局、市經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衛生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單位負責制人為成員。

  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排險減害(救助)中的具體協調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按政府各部門工作職能分組開展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1、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市安監局、事故發生地區市縣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嚴把宣傳報道關;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排險減害救助工作,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絡,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由事故發生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有關專家、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市縣兩級專業救護隊負責人組成,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3、警戒維護組:由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設定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動員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4、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局、市縣兩級人民醫院、中醫院、職工醫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市衛生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對受傷、中毒人員實施救護,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5、後勤保障組:由市政府辦、市財政局、市交通局及通訊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組成,市政府辦負責人任組長。負責整個事故處理工作中的有關人員、經費、交通工具、通訊聯絡等後勤保障工作的組織協調,迅速調集車輛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6、事故調查組:由市環保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派員組成,組織或協助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已發生的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形成事故調查報告。

  (二)職責分工。

  1、市政府辦:協助指揮長、副指揮長做好事故上報、事故處理和安撫穩定工作。

  2、市環保局:具體負責對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進行現場調查、分析認定,明確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並按規定及時上報汙染事故;負責防治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技術儲備;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人員對汙染區域進行監測、化驗、消毒、洗消,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負責監督檢查汙染源單位的汙染防治工作。

  3、市安監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進行重特大事故調查,並實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重特大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4、市經委: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煤礦、建材、電力、流通行業、資訊產業及經貿系統其它行業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5、市公安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排險減害救助工作,指揮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它重特大事故進行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滅火、道路交通管制及對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員實施監控等工作。

  6、市交通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排險救助工作,負責排險救助人員、器材、物資的運輸工作,確保道路暢通。

  7、市衛生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醫療急救工作,並負責其它重特大事故處理中醫護人員、醫療裝置、藥品的組織和醫療救護指揮、衛生防疫等工作,及時通報人員的搶救與中毒事故的控制情況。

  8、市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具體負責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對農業、畜牧、水利(漁業)、林業汙染與破壞事故的處理工作,其中市林業局、水利局具體負責並與相關部門配合實施捕殺和砍伐野生動植物的重特大環境破壞事故和處理工作。

  9、市監察局:具體負責對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進行責任調查與追究。

  凡屬XX市轄區內所有機關、團體、駐軍和企、事業單位收到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處置領導小組釋出的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應急排險救援命令、訊號後,應立即派出救援隊伍,調運救援裝置、物資趕赴現場,實施排險救援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排險救援和傷員、中毒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事故處理程式和措施

  (一)重特大事故的報告。

  XX市轄區內發生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後,市內所有公民、企業法人和其他人員作為第一發現者應立即向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其單位負責人報告。環保部門值守熱線電話人員或其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最快捷的方式,將事故發生地點、時間、型別、汙染源、主要汙染物質、人員受害、經濟損失等有關情況,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環保部門、公安機關、監察部門報告,由環保區域性門核實後向同級政府報告,本級政府、環保部門分別向上級政府、環保部門報告,其它部門在與環保部門核實後再按系統按程式上報。各區市縣在事故發生後除電話速報外,應在3小時內以事故快報傳真向市政府辦、市環保局報告事故情況。由市政府按有關規定迅速報告市委和省委、省政府。

  (二)迅速開展排險減害救助工作。

  發生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事故所在地區市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實施事故排險減害救助工作。市政府分管領導和市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後,在事故涉及到人員安全、社會穩定、當地經濟和社會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排險減害救助工作,防止事態擴大。

  現場應處理必須堅持四條原則:

  (1)控制汙染源,儘快停止汙染物的繼續排放;

  (2)儘可能控制和縮小排放汙染物的擴散、輻射蔓延的範圍,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3)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避免人員傷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4)應急處理要立足於徹底消除汙染危害,避免遺留後患。指揮部接到汙染事故報告後,立即安排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對事故性質、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斷,迅速制定、實施排險減害救助方案。對有明確汙染源的,責令立即停止排放汙染源,其中屬於化學危險品型別的,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汙染事故蔓延,並通知當地政府或街道、村級組織,做好防範工作,必要時,應疏散或組織群眾撤離。在開展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必須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排險減害救助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傷亡事故。

  (三)善後處理。

  環境汙染事故控制住後,指揮部要做好人員搶救及安撫、設施恢復等工作;對互不干涉汙染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定性和定量描述,對整個事故進行評估;對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彙編,包括決策記錄、資訊分析;進行工作總結。

  (四)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市、縣兩級政府辦公室、環保局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經政府領導審查同意後迅速將事故按分類管理程式逐級上報,及時將上級的指示傳達到基層。

  六、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

  應急處置專業排險減害救助組加強專業隊伍的建設,達到國家對應急處理的有關標準。各專業隊伍也應做到每年演習1次,增強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

  七、嚴格責任追究

  對發生重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由環保部門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有下列行為的,監察部門及司法機關應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政府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情節惡劣、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並未說明原因的;

  (二)故意拖延報告時間的;

  (三)故意隱瞞不報、謊報的;

  (四)因醫療機構拒絕搶救或搶救不及時,導致人員死亡的;

  (五)拒不執行或故意拖延排險減害救助指示、命令的;

  (六)因搶險不力,措施不當,推諉扯皮,擴大事故危害的;

  (七)排險救助中造成其他重大損失的社會影響的。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防範環境汙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汙染事故、事件,有效控制和消除汙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人民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生產活動的進行,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汙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江蘇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預案。

  (三)工作原則

  以學校行政一班人為主體成立指揮中心,以教務處、總務處負責人為主體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組,切實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把保障學校師生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環境突發汙染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以及財產損失。

  (四)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處置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汙染。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學校成立抗汙救災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部署、指揮本地校園突發性環境汙染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1、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報警:110、120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訊組:

  安全保衛組:

  人員疏散組:

  後勤組:

  運輸組:

  救援組:

  醫療組:

  依據汙染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由總指揮統一指揮,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學校人員支援重災學校,可呼叫物資,學校必須給予全力支援和配合。

  2、主要職責

  (1)普及環境汙染源的基本知識和避險知識。

  (2)開展汙染救災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師生救災意識和辨別是非的能力。

  (3)接受和迅速執行上級領導和救災指揮部的各項指令;組織實施本預案,釋出各項搶險救災指令、批示、通知等;確定重點救災地點、範圍、部署救災隊伍,實施搶救行動;組織協調各類物資調配供應;收集上報災情、社情、校情,保證學生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三、預防預警機制

  學校周邊環境突發汙染工作領導機構,負責組織、處理本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周邊環境突發重大汙染事件的具體工作。校長室負責搶救資金的籌集,救助裝備的準備工作,總務處負責做好處理汙染事件的後勤保障工作,教務處、德育處協助衛生室負責傷員的救護和防疫的技術準備工作。

  各處室具體職責如下:

  1、校長室必須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環境突發汙染及汙染源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教務處、德育處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汙染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體師生對防災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災害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升廣大師生防災救災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總務處要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措、落實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裝置等物資落實,校長室要保證各項經費的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突發性環境汙染事件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災減災工作,把汙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四、應急響應

  (一)正常抗災救災工作

  在每年春季開學初制定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汙染救災工作計劃,安排部署全年的抗汙知識宣傳和演練工作;透過舉辦專題展覽,知識競賽、召開主題班會等方法,加強對環境汙染的基本知識、應急求生技能、防汙法律法規的.宣傳,切實提升廣大師生的安全防範意識;定期組織師生開展應急和自救互救演練,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用性。

  (二)臨災應急行動

  接到上級突發汙染、臨災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召開會議,宣佈進入臨災預報期,佈置防汙工作,全體教職工應處於臨災應急狀態,做好準備工作。學校要採取緊急措施迅速有序地在教職工的帶領下將學生疏散到安全地帶。同時,要保證通訊線路的暢通,聽取上級有關汙染事件的情況和實情,提出救援請示,並隨時彙報救援工作情況。

  五、應急保障措施

  (一)應急通訊保障。

  進入抗汙應急狀態後,抗災救災領導小組透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並依據相關領導指示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及上級政府報告相關資訊。

  (二)生命線工程設施搶修、次生災害源遏制保障。

  由抗汙救災領導小組確定本單位重點用水、用電物件,對本單位的水、電系統等進行全面檢查和加固,準備必要的一定量的飲用水和小型發電裝置,安裝各種自動保護裝置,並制定相應的購置、保管、維護、使用制度;對本單位及系統記憶體在的易燃、易爆、劇毒等次生災害爆發區認真監護,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對職工進行躲避方法的教育和宣傳。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物品的登記和保管工作。安裝各種隔斷、切斷、自動保護裝置。對各要害部位定期認真進行檢查和維修。

  (三)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學校要對本單位疏散的路線和臨時避難場所進行規劃。

  六、應急終止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所轄範圍內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環境汙染後,領導小組立即趕赴本級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事故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各級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部門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汙染區域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災後滋生其他災害、二次汙染。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汙染人員轉移並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裝置、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執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地區的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七、附則

  校園周邊環境突發汙染事件發生後,學校抗汙救災領導機構,要依法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事後調查。因領導不力,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堅持、工作推諉扯皮、應急處置不當,造成工作停滯和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責任。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6

  為及時、有效減少環境空氣汙染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結合我校實際,根據省廳20XX年1號文《XX省教育廳啟動重汙染天氣IV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在市環境空氣汙染應急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校長對學校環境空氣汙染應對工作全面負責,副校長組織協調。

  2、辦公室收集資料,及時通報汙染等級,並做好學校應對環境空氣汙染應對情況上報工作。

  3、組織宣傳環境空氣汙染相關科普知識,傳授有關防護、重汙染天氣道路安全等常識。

  4、安全工作分管領導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防護環境空氣汙染和治安工作,確保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5、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環境教育課、家長會等方式開展環境空氣汙染教育和應急預案的學習,明確各級預警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

  6、體育活動課教師根據預警級別做好室內外體育活動的調整和安排。

  未盡事宜,以當天緊急通知為準。

  (二)工作要求

  學校根據應急辦釋出的預警通知。接到預警通知後,根據預警等級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二、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汙染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三級、二級、一級應急響應措施。

  (二)響應措施

  1、三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釋出的黃色預警時,學校落實上級響應措施,讓學生減少戶外活動。

  2、二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釋出的橙色預警時,學校立即停止學生室外體育課及戶外活動,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體育鍛煉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按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加強晨檢、日間健康巡檢,以及對特異體質和特殊疾病學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3、一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釋出的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紅色預警釋出的不同時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自動採取停課。停課期間,學校的教師按時到校、上崗,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組織人員做好看護和健康防護工作,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活動,學校不安排上新課。

  三、應急保障

  1、學校成立環境空氣汙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應急工作預案,進行應急演練,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2、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空氣汙染對人體的危害,提醒學生儘量減少戶外活動,同時加強環境知識的教育,提高環境保護意識、

  3、確保通訊工具的暢通。

  突發環境事件綜合應急預案7

  為緊急預警防控和快速有效處置環境空氣重汙染,保障群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國家、省、市大氣汙染防治政策法規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哈爾濱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健全環境空氣重汙染預警響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形成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指揮體系,資訊共享、運作靈敏的防範體系,行動迅速、反應及時的處置體系,責任明確、配合密切的保障體系,實現決策科學化、指揮智慧化、應對系統化、保障統籌化,有效解決環境空氣重汙染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警與響應相結合。建立常規氣象監測和環境空氣監測預報合作機制,統籌預警環境氣象,及時、科學佈防應急響應對策,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環境空氣重汙染。

  (二)堅持減災與減排相結合。把保護受汙染人群擺上突出位置,貫穿應急工作全程,儘量減輕健康損害;把減少大氣汙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為根本措施,儘可能防範和化解環境空氣重汙染。

  (三)堅持勸導與嚴管相結合。注重環境空氣重汙染危害常識普及和排汙行為管理約束,既主動面向社會倡導防範汙染損害的建議性措施,更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力度,保證環境管理與為民服務都見成效。

  (四)堅持政府主導與部門齊抓共管相結合。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應急辦具體協調、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共同解決環境空氣重汙染。

  三、適用範圍

  環境空氣重汙染是指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哈爾濱市區環境空氣重汙染,所轄縣(市)參照執行。

  四、組織體系

  在市政府領導下,建立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除承擔日常制定政策、統籌協調、督辦檢查、解決難題外,負責組織應對環境空氣重汙染工作。

  (一)聯席會議組成。總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召集人:市環保局局長。會議成員: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市環保局、氣象局、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監察局、執法局、工商局、農委、建委、衛生局、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聯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應急工作綜合協調,並組織實施本預案。

  (二)成員單位應急職責分工。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市環保局: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分析、研判和重汙染預報預警、資訊釋出,組織重點企業落實環境空氣重汙染內部應急預案,監督檢查並依法處理大氣汙染源違法排放行為。市氣象局:負責與市環保局等部門建立環境空氣重汙染聯合會商和服務響應機制,開展環境空氣汙染氣象條件預報與研究。市交通局:負責緊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勸導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組織停運尾氣超標公交營運車。市交管局:負責臨時調整車輛限行範圍、路段和時間,會同市環保局集中路檢尾氣不達標車輛。市住房局:負責組織供暖單位錯時錯峰起爐,壓縮供暖燃煤量,加強供暖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行業管理。市發改委:負責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兩高”行業專案審批。市工信委:負責督導工業企業特別是重點工業企業降低生產負荷、停止或減少廢氣排放量大的工段生產。市農委:負責會同區縣(市)政府落實秸稈禁燒應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區政府落實道路保潔應急預案,減少道路揚塵。市建委:負責控制建築施工揚塵。市執法局:負責集中查處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等違法行為。市工商局:負責配合查處燒紙行為。市公安局:負責管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市教育局:負責建立中小學校重汙染天氣響應機制,科學安排學生放假及課外活動,普及中小學生大氣汙染防治知識。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預防大氣汙染導致的疾病,科學指導公眾提高防護能力,及時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工作資金保障。市法制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稽核,依法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市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工作資訊釋出、新聞宣傳,協調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報道和輿論引導、輿論監督。市監察局:負責嚴肅追究重大環境違法問題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區縣(市)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空氣重汙染應急預案,指揮落實應急措施。

  (三)成立專家組。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空氣重汙染專家組,提供決策諮詢建議和技術支援保障。

  五、分級預警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實測與預報,並綜合分析汙染程度及持續時間,將環境空氣重汙染分為3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Ⅲ級、Ⅱ級、Ⅰ級,分別對應黃、橙、紅色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一)Ⅲ級黃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201—300定為重度汙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重度汙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研判、審定,啟動黃色預警。

  (二)Ⅱ級橙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301—500定為嚴重汙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嚴重汙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研判、稽核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2小時內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批,啟動橙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備案。

  (三)Ⅰ級紅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500以上定為極重汙染。當市區12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極重汙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12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1小時內組織市環保局、氣象局和專家組會商分析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1小時內報市大氣汙染聯席會議總召集人稽核,再1小時內報市長審批,啟動紅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六、預警釋出

  (一)黃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環保局公眾網和市氣象局氣象使用者平臺2小時內向社會發布,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提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暫停或減少戶外活動,建議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二)橙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路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資訊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暫停或減少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機動車儘量避免晝間加油。

  (三)紅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路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資訊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暫停戶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倡導公眾節約用電;一般人群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暫停重大群眾性戶外運動賽事和露天大規模群眾活動;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應急響應

  (一)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日常環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動。

  (二)橙色預警應急響應。市環保局、氣象局加密監測,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送市應急辦,每8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汙染程度資訊,並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每天15時前向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情況,並固定夜間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同時在保障城市正常執行前提下,按照職責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秸稈焚燒違法行為;

  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垃圾焚燒違法行為;

  3、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露天燒烤違法行為;

  4、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範圍,減少道路揚塵汙染;

  5、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閉行為;

  6、要求供熱單位確保供暖鍋爐24小時低溫連續作業;

  7、確保排汙單位汙染防治設施穩定執行;從重處理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行為;

  8、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1、增加公交運力;

  1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和問責供暖儲煤、輸送用煤(運灰渣)車輛未有效防塵行為;

  (三)紅色預警應急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基礎上,由市環保局、氣象局隨時向市應急辦報送資訊,每2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汙染程度資訊,並由市大氣汙染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市長、有關副市長和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每8小時向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應對措施及進展情況;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長每24小時召開1次聯席會議,聽取應急情況、研判汙染趨勢、部署任務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並增加4項強制性措施:

  1、幼兒園、中小學停課;其中,前一日22時前釋出預警並維持到22時後的,或者前一日22時後至當日6時前釋出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6時後至上課前釋出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上課後釋出預警的,不停課,但停止戶外課及戶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靈活安排教學進度。

  八、預警解除和應急終止

  經實測和預測研判,未來不滿足預警條件時,由有權決定預警的部門2小時內解除預警或終止應急響應,並向社會發布。橙色和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終止後,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總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再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總結評估後,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市長。

  九、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所需預警及應急經費,由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解決。

  十、預案管理

  (一)演練培訓。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組織至少1次本預案聯合演練和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

  (二)評估修訂。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專家組,每半年後評估1次預案執行情況,修改完善相應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並報請市政府重新修訂、釋出。

  (三)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應急分預案,並報市大氣汙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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